书店情欲往事 第9节

不知是谁还给我扣上一顶破毡帽。

罗素和她的同学把我围在当间,前后左右地端详,仿佛我是一头珍稀动物,类似熊猫金丝猴和长臂猿什么的,有人说,“穿上行头,可能效果会好些。现在看,对不起,跟角色还有一定的距离。”

两三个才二十岁就留起山羊胡子的家伙,甚至过来捏捏我的眼皮拽拽我的下巴,说眼袋再深一点儿下巴再长一点儿就好了。我完全被他们弄得手足无措了,一个劲儿用眼神向罗素发出求救信号。

“那好,你跟我去化妆间一趟。”罗素对我说。

“耍什么花枪你,”我把罗素拉到一个僻静地方,愤愤地问说,“这简直是拿我当猴耍!”她不耐烦地跺跺脚,“哎呀,来不及解释了,你就服从命令听指挥好了。”终于拗不过她,还是傻啦吧叽地让她推进化妆间里,来到一个涂着蓝眼影的女孩子跟前,坐下。

那女孩儿倒是手脚麻利,拿我脸上当施工现场了,一通忙活儿,不大功夫,将我往镜子跟前一推,说道:“这下子满意了吧?”

我靠,我能满意吗!对镜一照,面前赫然站着一个半大老头儿,吓我一跳,只见镜里那个人,神色萎缩,最令人注目的是粗而乱的眉毛和肿眼皮;嘴唇松弛地垂下来,和眼下凹进去的黑圈,都表示着极端的肉欲放纵;较胖,面上的肌肉宽弛得不肯动,但是总能卑贱地谄笑着……

罗素竟连连叫好,看我气咻咻地到处找洗脸盆,就拦着,一个劲儿满欣赏地说:“挺好,挺好的。”我质问她,“给我丑化成这副模样,让我怎么上街呀?”

她这才说,“我们《雷雨》剧组少一个演员,想叫你帮帮忙,扮一个角色,”她说得那么轻巧,而且一脸的无辜和诚挚,“如此而已。”

让我来演戏,绝对是冤假错案,我最怕出头露面了。小时候,老师让我在讲台上朗诵一篇《雷锋日记》,差点儿尿裤。罗素把剧本硬塞给我,还直劝说,“只是一个小角色,才几句台词,特好演也特适合你。”

我问她打算让我演谁,她说演鲁贵,我的鼻子差点儿气歪了,有没有搞错,居然叫我演那个奴才气十足的老家伙。大幕拉开,就见他用一块抹布擦着东西,脚下是他刚刷好的黄皮鞋,时而,他用自己的衣襟揩脸上的油汗,还对女儿说:四凤,你听着,我再跟你说一遍,回头见了你妈,别忘了把新衣服都拿来给她瞧瞧,让她想想,还是你爸爸混事有眼力,还是她有眼力。你还别忘了告诉你妈,你在这儿周公馆吃得好,喝得好,就是白天伺候太太少爷……啊呸,想起这号人就他妈的恶心!

无论我怎么表示莫大的反感,罗素都似乎置若罔闻,还是张罗着带我认识四凤、繁漪、周朴园什么的,特尴尬。我的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终于忍不住推开众人,冲下楼去,一边走,一边脱下T恤擦去脸上的油彩。

“万喜良,你给我站住,”罗素追出来,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太没礼貌了!”

“礼貌只能报答懂得尊重人的人,”我说道,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叫我来,居然跟我没个商量,也不征求人家的意见,就擅自做主,这就是你的礼貌吗?”

“有意见,就不能私下里说?你这样拨头就走,让我多没面子!”看她理直气壮的样子,倒把所有的不是都派到了我的头上,我就愈发恼火。

“好了,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告一段落。”我光着膀子把T恤搭在肩上晃着走出文学院大楼,罗素仍在后面跟着。这是我们相识以来,我第一次发脾气,其实,我本来就是个有脾气的人,而且脾气一点儿也不比泰森小,只是很少发就是了。

“你要走,就别想再见我。”听她这么说,我就停了下来,是咯噔一下子,跟汽车踩急刹一样的站住,但是还是背对着她。她扑上来,伏在我的背上,用脸颊摩挲着我的脊梁。我返身一把抱住她,她立刻变得乖巧起来,“我不勉强你好不好?”

周一的上午,书店的生意一般都清淡,我就关掉留声机,静静地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比如临摹个曹辛之的封面画或刻个闲章什么的,任夏日的阳光从身上悄悄溜达过去。

这时候,我就觉得我们的生活比蜜甜,特欢快。也许,这才是我真正喜欢的生存方式。

所以,突然间接到一封莫名其妙的电邮,打破我的宁静,我就扫兴得很,甚至会迁怒于发电邮的人。

其实,邮件特简单,只有一句话:我想你。署名是“跟普京同岁”,我几乎翻遍了记忆的犄角旮旯,也找不到有关这个人的档案,显然是恶作剧。我就没去理他,继续做事,但是已没了刚才的那种愉悦。

跟着,同样的邮件又来了,还是那句话,还是那个署名,看来,如果不回复他,他会接着重复发第三次、第四次。我只好放下手里的事,坐到电脑旁,敲出几句尖酸刻薄的句子,都是周星驰的电影中的对白。

忽然,我醒悟了,我知道这个人是谁了。我问他:你在哪儿?他回答:在家里。我说:不会吧?他回答:是真的。这个人只能是柳彬,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人,因为只有他跟普京是同岁的。我有一种预感,预感柳彬一定是出事了,而且是出了大事。我的预感一向是准的,从未错过。

我说我要去看你,把你现在的住处告诉我。

等了很久很久,柳彬慢腾腾的一直没有回音,慢得令人烦躁不安。他说他要丢一个硬币看看,如果是正面就让你来,如果是反面呢,对不起,你就接着照顾买卖吧。我骂了一句神经病,只好听从判决,老半天,他才敲过来一行字:来吧,欢迎你。

我去隔壁的眼镜店,请老板娘临时代我照看一下店面,好在罗素很快便会过来的。我借一辆自行车就匆匆赶去见柳彬,一路上,我用手机跟柳彬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走哪条街,我便走哪条街,曲里拐弯,跑了不少的冤枉路。大概也是好久没有骑车了,生疏得很,途中还跌了一跤,把膝盖磕破了。

到达目的地,我才发现,柳彬竟还住在一片沧桑的棚户区里,尽是些低矮的平房,很可能这是这座城市唯一的一片平房了,不久就会拆掉的。

柳彬竟会住在这里?

柳彬确实住在这里!

平房是一排排地错落着,有的高,有的矮,由狭窄的胡同衔接。空气里弥漫着葱花和酱油的味道,有一种世俗的日常的温馨。远远的听见一阵阵吆喝声,婉转得有如山歌,近前来才听得清:磨剪子嘞戗菜刀……

推着车子,拐了许多弯,找到一座潮湿得长满绿色苔藓的小矮屋,柳彬说就是这里,却又不出来迎,我就生疑。小矮屋倾斜着,瓦片也几乎脱落得精光,随时都会坍塌似的,屋顶还零落地生出一丛丛的枯草;窗小,又背阴,阳光就总是缺席,愈发显得寂寥。以前,柳彬住在运输厂宿舍楼的时候,我是去过的,单元房,离婚之后给了老婆孩子。我怯怯地敲敲门,真的听见柳彬在里边喊,“进来,敲什么敲!”

屋里太过晦暗,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这个环境,片刻之后,才能看清楚东西:墙角结了蜘蛛网的地方,有一张小单人床,柳彬躺在那里,一条腿高高吊着,满是厚厚的石膏。看着他孤单而又凄凉地笑着,我的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子酸楚。他让我坐,屋里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我只好坐床边,他将床头的笔记本电脑挪了挪,让出地方给我。问他伤在哪里,他说是腿骨骨折,问他是怎么搞的,他便不再做声,只是苦笑,一脸雾蒙蒙。

他是被暗算的。一天晚上,一个蒙面大汉闯进他的帐篷,用麻袋罩住他的脑袋,劈头盖脸就是一通乱棒,然后趁风高月黑夜,跑得无影无踪了。虽然他不确定对他下手的是谁,但必是他睡的某一个女人的丈夫无疑。“这是报应,怨不得人的。”他说。

我劝他去医院住,这里的条件太糟糕了。他连连摇头说不行,那会吸引媒体的注意力,一旦曝光,后果不堪设想。我突然觉得他特悲哀,甚至比悲哀还悲哀。他活着,却以一种虚幻的方式。

“你怎么会住这么一个地方?”我实在不忍用任何一个词汇来形容他的这个栖身之处。他说,“我一直住在这么一个地方,只是不说,不跟任何人说。”为什么?“因为虚荣。”说完,他的眼睛转来转去,似乎要找一个可以停放视线的地方,歇歇。

我不禁蹙紧眉头,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你的那些赞助费呢,不是有上百万吗?”

“赞助费是商人的,商人只肯在漂流探险上花钱,因为那样媒体会追踪采访,才有广告效应。”他说,“至于日常花度,动一分钱都要发票,我又没其他的收入,所以就只得勒紧自己的裤腰带。”

“还没吃饭吧,喝一杯怎么样?”我问他,他说平素都是隔壁的男孩帮忙,说着,他使劲儿捶捶墙,隔壁果然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应声跑过来,我让他辛苦一趟弄点儿酒菜来,另外再买一份肯德基,是给他的。

“当初搞探险,不过就为回首往事,不因悔恨而虚度年华,也不因羞愧而碌碌无为,结果弄得骑虎难下,折腾大发了。”柳彬一杯啤酒下肚,眼圈有点儿发红,话就多了,“往后的日子,我变得越来越不像我了,叫人家拥着,走不走都由不得自己了。”

我问他后悔吗?他说后悔,后悔死了,每天晚上睡觉,都能梦见自己开着原来开的那辆铲车,旁边有老婆有孩子……他又痛饮一杯,用袄袖擦擦下巴,沉默了。电风扇哗啦啦地响着,像三月的小雨,淅淅沥沥。

为缓和气氛,我开玩笑似的提起我寄给他的验孕纸,问他结果如何,他说,脱靶了,根本没中目标,纯粹是虚惊一场。说起风流韵事来,他精神多了,眼睛如萤火虫一般的闪闪烁烁的。

很自然,我们会谈到柳彬以后的打算,他说他疲倦了,疲倦了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的冒险生涯,他想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过一过安稳的日子,如果可能他愿意跟老婆复婚,尽情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他的孩子已经九岁了。

“你真的不再出去招摇了?”我问。

“真的,绝对真的。”他说。

“我还是他妈的不太信你。”

“不信拉倒。”他赌气说。

“回来就好,我们哥儿们又可以天天见面了。”我高兴地说。

“是啊,喝酒,钓鱼,看球,聊天,过神仙过的日月。”从表情上看,对未来他是很向往的样子。

我也憧憬那样的日月。他突然招呼隔壁的男孩过来,让他去把理发店一个叫“白面书生”的找来,说是要剃头刮脸,把拉茬的胡子去掉。理发店就在胡同口,而且显然跟柳彬很熟,说来就来了。

“怎么样?”拾掇完,焕然一新的他,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仰脸问我。

“年轻多了,简直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我说。去掉胡子,柳彬确实春天了一些,差不多是青翠欲滴,流浪汉的形象一扫而光。他垫着枕头靠着床栏微笑的造型,仿佛保尔·柯察金,真的挺像。

“老弟是拿我找乐。”他竟不好意思起来,一脸的忸怩和与他极不相衬的羞涩,“不过,让我不出去的话,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一个很小的条件。”

“把你的条件说说看。”看他一本假正经的样子,我直觉得有点儿喜剧,有点儿莫里哀。他犹豫了半天,才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我想去你的书店打工,你当老板,我只当你的一个雇员,到时候给我一碗粥喝别饿死我就行。”

“瞧你说的,别说是只要一碗粥,就是要一碗肉都能满足你。”我还以为是多么苛刻的条件呢,原来就是这个,对我来说简直不是条件的条件。

首节上一节9/30下一节尾节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