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情欲往事 第15节

罗素的那位师哥还算义气,在山下指挥着我们行动,凡是危险地段,他都要提醒我拉罗素一把。这时候,罗素反倒显得比我镇定多了,虽也是汗流浃背,但是特兴奋,兴奋得像吃了摇头丸,两眼放光。

“为了新中国,前进!”罗素用老电影台词来激励我,她是那么的快活。也许是为了让她更加快活,我拼命地往上爬,距离山顶上的那座小亭子仅有十几米了,那座小亭子是明末的建筑,还立着一块石碑。

大概是太匆忙了,脚下一滑,一只攀岩鞋滚落到山下,我突然失去了重心,身体一下子就栽下去,幸亏下面不远处有两块巨大的岩石挡着,才不至于跌入深渊。糟糕的是,我被夹在两块岩石的夹缝中间,动弹不得,手上脸上和脊背上也都是擦伤,看我血流满面,罗素吓坏了,苍白着脸,一个劲儿招呼她的师哥快来救我。

最后还是她和她的师哥一起把我拖出来,可能是脱臼了吧,我站都站不起来了,活动一下,疼得要命。这会儿,我已经顾不得装孙子了,我也装不成孙子了,我只觉得疼痛,疼痛得天旋地转。

躺在山下的医院抢救室里,折腾一个够,又是照胸大片又是透视,结论是只是皮肉伤。罗素一直嘤嘤地哭,像一只被猎人捉住关在笼子里的小狐狸。

医生给我包扎伤口的时候,我仰面朝着天花板,凭空有一种迷惘的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躺在这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多年以前,一个穿着灯心绒或是帆布裙子、宽松的短上衣束在裙腰里、还常常罩着一件马甲的美国女人对海明威说:你们是迷惘的一代。那个女人就是格特鲁德·斯坦因。其实,我们也是迷惘的一代。也许所有的人都曾迷惘过,特别是在成长中的某个阶段。

知道我伤得不重,罗素放心了,埋怨我说,“你真笨,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听她这么说,我很难受,我体会到了什么是伤害,我也从伤害中得到了体会。罗素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我的情绪变化,还是没完没了地唠叨,还是她的师哥阻止了她,她的嘴巴才得以休息。

尽管没伤筋动骨,但经医生的一番乔装打扮,照照镜子,我缠满绷带的脸已经面目全非,跟他妈的战俘营里的残兵败将没什么两样。

“是不是很疼啊?”在回城的出租车上,罗素抱着我的脖子,幽幽地说,“我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不然我就不会逼你抱石去了。”说着,吻吻这,吻吻那,好在能吻的地方不是很多,除了两颊,其他地方几乎都裹着绷带纱布。我发现司机老是像看西洋景似的偷看我们。

到了家,我喝了满满一缸子水,抹抹嘴,就靠在沙发上发愣。罗素依偎着我,问我在想什么,我说在想我俩好了多久了,罗素说有三个多月,我就记起罗素曾说过的她对男人的感情投入总是以三四个月为限,心里就有点儿沉重,像压上了一块大石头。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罗素央求我说,“你只要躺一会儿,亲爱的,我在旁边给你读书,照看着你……”对罗素的温存体贴我不能不领情,我便照着她的话去做了,我不照她的话去做的时候其实很少,我似乎已经习惯照着她的话去做一切事情了。

我和她能否长久地好下去吗?我想着,我总是想这个,这想法于我来说简直成了一种负担,我又永远无法摆脱这种负担,我还得尽可能地不让罗素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也不知道罗素知道不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闭着眼就这么胡思乱想,我甚至都没听见罗素给我读的是什么书。

也许是实在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忒他妈的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嘿,老弟,别来无恙啊。”不知睡了多久,柳彬的电话把我从乱梦中惊醒。

“你的狗腿怎么样了?”我问。半月以前柳彬曾拄着双拐来过书店。罗素说他剃掉胡子挺像性格演员的,比如跟姜文就有几分相似。

“腿好多了,可以说是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我走路已不用拄拐了,”柳彬瓮声瓮气地说,“躺上几个月,下了地绝对还是一条好汉。”

“你准备什么时候到我的书店来报到,我正缺一个店员呢。”我揉揉眼,醒醒盹,说道,“朝九晚五,保证出勤,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怎么样,不算过分吧?”

“再说吧。”柳彬迟疑了一下,说道,“下星期找个地方唱歌去,我请客,还有几个记者朋友,我们尽情地卡拉一晚上。噢,别忘了,带上你的那位罗小姐。”似乎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他又找补了两句,“千万不能失约呀,要是失约我跟你急!”

“柳彬邀我们下周去卡拉OK,我们去不去?”我撂下电话,告诉罗素。

“去呀,凭什么不去?”罗素爽快地说。我一猜,她就会这么回答。

我一直怀疑罗素有多动症,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玩玩闹闹的机会,我觉得,她是个典型的机会主义分子。

我从床上起来,伸个懒腰,感觉似有无数的毛刺扎在我躯体的每一个角落,不,不是疼,不是刻骨铭心的那种疼痛,而是难受,难受得浑身不自在。

我进卫生间的时候,罗素竟也跟着我一起进来,我把她推了出去,她却腻着我说,她要设宴款待我,是为了向我赔礼道歉。

“亲爱的,我不想出去吃饭。”我说。

“去吧,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精致的小馆子,”她说,“你一定会喜欢的。”

“你看我这么一副武装到牙齿的样子,怎么能出去招摇呀,丑死了。”我说道。

“那怕什么,谁会管你,”她说着,从衣橱里找出一顶白色网球帽,往我的脑袋上一扣,打量了一下说,“行了,这么一看,酷多了。”然后,挎起我的胳膊,“快走吧,一会儿没位子了。”

我还是犹豫不决,站在那踌躇,“我这样到大庭广众之中,感觉总是怪怪的。”

“这样好了,”罗素拿起一团纱布,胡乱地在额头上缠了几遭,说道,“我跟你同甘共苦,休戚与共。”

“算了吧你!”我把纱布抢过来,丢到一边,那是医院给我换药用的。

“嘻嘻,你好乖。”她知道她的目的达到了,就得意了,就笑了。

“你看,这里还好吧?”

“还好。”我巡视了一下这个叫做“道拉基”的小馆,舒适而雅致,使人顿生好感。老板是个厚道的韩国人。罗素说,“这里的狗肉和泡菜最地道,我跟我的同学来过几次,印象极佳,所以才带你来。”

“既然你这么熟悉,那就由你来点菜好了。”

罗素把老板招呼来,点了几道特色菜,然后对我说:“这里的菜可辣了,不过越辣吃起来越过瘾。”

“随便你。”我的伤口隐隐作痛,没什么胃口。

旁边一桌是一群韩国留学生,有男有女七八位,很吵,吵得像一窝觅食的麻雀。我听不懂他们吵的是什么,估计跟酒有关吧,无非是吵吵谁喝得多谁喝得少,喝得多的人劝喝得少的人多喝,喝得少的人非要对喝得多的人说他们喝得并不少。

“吵死了,让他们老实一点儿行不行!”罗素皱着眉头说。

老板正在给我讲韩国的风俗,说他们是房小炕大,桌小碗大,袄小裤大,车小轮大……见罗素突然发起脾气来,就赶紧说道,“对不起,我劝劝他们。”

老板过去跟他们交涉了一下,挺管用,那一桌立马儿安静多了。我知道韩国是个敬老的国度,老板的年纪比他们大上一倍呢,他们自然会买他的账。

“这里的每一道菜你都要尝一尝,因为这是我特意给你叫的。”罗素说。其实,我在吃下第一口的时候,舌头就辣得不行了,味蕾几乎被破坏贻尽,可是,怕扫她的兴,我还是煞有介事地评论一番,这个菜咸淡正好那个菜酸甜适度什么的。我觉得我特委屈自己。

我这么一夸,她的热情愈发膨胀,眼睛里放出女孩儿兴奋时最经典的那种光芒,她非要喝几杯韩国酒,据说是乡下人家酿的。我因担心伤口,原本是不想喝酒的,可怎敌得过她的万丈豪情,只好斟一杯,小口抿着,点到而已。

“怎么样,这酒跟二锅头比哪个更爽?”罗素品了品,然后咂着嘴问我。

我说,“没法比,把这两种酒搁一块,就像拿一棵树跟一支筷子做比较,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那桌的韩国留学生不知什么时候又吵吵起来,而且更大声,把小馆的闲适氛围彻底毁了,他们简直拿这里当跳蚤市场了。罗素似乎终于忍不住了,起身走过去,我拦她,没拦住。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你们不是要比谁喝酒喝得多吗,好啊,我来给你们当裁判。”罗素拎着个酒瓶子,对韩国留学生当中闹得最欢的几个小子说,那架势特江湖。那桌上立马鸦雀无声了,都愣愣地看着她,傻了。不光他们犯傻,其实,我也傻了,我以为世界的末日要到了。

“你们不喝,那么我来,”她一扬脖,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然后挨个点着那几个小子的脑门说,“你,你,还有你,不是吵吵能喝吗,现在给我喝!”

我知道罗素的酒量,这么几口,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真的算不了什么。她比我能喝。

结果,一群韩国留学生一口没喝,都拍拍屁股吓跑了,还是老板追出去结的账。我禁不住笑了,罗素笑得更欢了,她说,“我要不把他们赶走,咱们就没法吃一顿安生饭。”

我说,“你知道你刚才的样子像谁吗?”她就追问像谁,我说,“像水泊梁山的扈三娘。”

她啐了我一口。

“你呀你,”我拍了拍她的脸蛋,压低声音说道,“你是我的野蛮女友。”

“我知道,我总是给你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麻烦,跟电影里面的那个女孩儿一样,你别嫌我。”罗素拿额头抵着我的肩,用撒娇来表示歉意。我抚了抚她的长发,那长发有如绸缎一般的光滑,摸起来特享受。

我们像两个极其顽皮的孩子一样,趁老板转身不注意的时候,就鸡啄碎米似的你亲一下我、我亲一下你地闹着玩,老板一旦面对我们,我们马上又一本正经起来,装模作样地喝酒或吃菜,相互却还偷着挤眉弄眼,我们觉得这种小恋人似的游戏挺刺激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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