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情欲往事 第12节

隔了一天,从早到晚我的电话铃就没间断过,像超市里抢购什么似的排着队的来,而且态度都那么蛮横,骂骂咧咧算是客气的。他们质问我,谁说他们急着要买保险来着?“我没说呀,我是无辜的。”我跟他们解释,他们也不听,偏一口咬定是我让人家打的电话——那个姓赵的小子是这么说的。

赵楚算是把我害苦了,他肯定是在哪儿找了个不花钱的电话,将我电话簿里边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打了一遍,包括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一个不能少”,而且还公然跟人家说是他妈的我指使他打的!

骂我骂得最凶的有两个,一个是写电视剧本的,头天在电脑跟前敲了一宿的字,早晨刚躺下就被电话吵醒了;另一个就是在总医院的那个外科医生,因为转天有手术,所以夜里早早睡下,结果让赵楚的广告电话闹得一夜无眠,手术时差一点儿出差错……

一脑门子的官司和一肚子的怒火,找不到发泄的地方,我只好给赵楚打电话,谁知他接过电话来就说了句“对不起,我正在工作,过一会儿我再打给你”,就挂了机。我几乎骂起街来,但是运运气还是忍住了。

傍晚时分,赵楚真的把电话打了过来,没容我开口,他先说:“我觉得你的那些亲戚朋友都对保险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国计民生的大事业视为儿戏,以后你要多做做他们的工作,提高提高。”我问道:“提高你个头,谁叫你随便给他们打骚扰电话的?”他似乎还挺理直气壮,“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别忘了,我就是卖保险的!”

我真的拿他没有办法了。我历来喜欢跟虚荣的人打交道,虚荣是什么,虚荣就是好面子,好面子是什么,就是要脸,赵楚这种人实在是我不喜欢的,因为他不虚荣。我现在的想法只有一个,把从我那里抄走的电话号码还给我,免得他继续扰民。

我说:“我们约个地方见见面,就是今天,就是现在,你看在哪里比较好?”

他答应跟我见面,但是见面的地点迟迟定不下来,让他选择一处地方,他不选,那么,好,由我来选,说了六七个地方,他又都不同意,经过反复协商,最后终于决定在起士林餐厅门口碰头。费的劲儿,绝对不亚于世贸谈判。

“说好,不见不散。”我叮嘱他。

不消十分钟,我就到了约会地点,眼巴巴地等着他。我两手插在裤兜里,在方圆二十来米的范围之内遛来遛去,东瞅瞅,西望望,特警惕,生怕让他漏了网。等了大概有一个多钟头吧,他也没来。周围的行人还以为我是蹲堵的便衣呢,都躲着我走。

我知道我是让赵楚涮了。我点了一支烟,慢慢吸着,悄然地走开了。我在心里一再嘱咐自己,要把他的名字在我的记忆中永远地抹去,不留一丝一毫的痕迹。

徐克如约发出了邀请,说是要在一家叫”舢板”的海鲜馆聚会。我去的时候,就叮嘱自己,一定不跟他们提赵楚的名字,谈话中间别人说起他来,我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呷着酒,根本不答腔,好像对他们纷纷议论的那个人一无所知。

从他们言来语去当中,我知道在坐的各位,无一幸免地都饱受过赵楚的精神折磨,他们说他是骗子。原来,赵楚是搞药品传销的,后来又推销化妆品,折腾保险则是这两年的事。无论他做什么,总是打亲戚朋友的主意,看来,我只是他千千万万个受害者中的一个,我心里反倒平衡了。

这样的同学会跟我事先估计的一样,都是由一两位所谓事业有成的同学做东道,热心张罗,而徐克其实只不过是个传令兵而已,现在他就坐在我的对面,蔫溜溜地喝酒吃菜。

这次的东道正是已经当了厂长的刘海,很有一种踌躇满志的架势,况且席间他的初恋情人也在,他更是豪情万丈。像个领袖人物似的指点江山,差不多把所有的老同学都褒贬一个够,就他一个是当代英雄。我虽然反感他,但是看在这顿饭是他埋单的面子上,就尽可能地保持沉默,给他一个耳朵就是了。

“喂,万喜良,听说你开了一家书店。”刘海突然转过身来,面对着我问了一句。

我赶紧说:“开了一家小书店,卖旧书。”

“开书店有什么出息,还不如开一家服装店呢,到时候我从厂子里随便给你点儿业务,就够你吃上一年半载的。”他的嗓门很大,属于男高音的那种。

我说:“对,你说得没错,开服装店绝对比开书店有钱赚,可是——”话到半截,我不想再说了。

“可是什么,你说,你说呀?”刘海非要追问不可。

在他的逼迫之下,我不能不说了:“可是,我不喜欢。我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来。”

刘海好像迎面挨了一巴掌似的,一下子蹦起来。“挣钱你不喜欢,你还喜欢什么?”他的那个初恋情人也跟着说,“就是嘛。”我记得,从初二开始刘海就给她递纸条,她都退了回来,还让刘海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最终嫁给了一位老师。现在似乎跟刘海相处得不错,刚才他们俩还喝交杯酒来着。

“与其说我喜欢开书店,倒不如说是我喜欢书店的那种情调。”怕惹刘海恼怒,所以,我的脸上尽量不带任何表情,语气也平和得不能再平和了。

徐克和别的几个同学都过来碰杯,似乎是想缓解一下紧张的空气。刘海推开他们,不无嘲讽地对我说,“你知道你有多大了吗?你已经不是十八九岁的毛头小伙子了,还一味地讲浪漫讲情调讲那些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幼稚!”

我不动声色地说:“有的人一辈子都渴望生活在浪漫里,不幸得很,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啊呸,”刘海显然是暴跳如雷了,脸色铁青,他弯着食指使劲儿敲着桌角说,“你要是我的员工,我早把你开除了,我不需要不脚踏实地的人!”

“对不起,这种可能微乎其微,我永远都不会去给你做员工。”我故意这么说,其实我对他的反感越来越强烈,强烈得几乎难以抑制了。

周围的同学都忐忑不安,唯恐事态扩大,有人甚至把我们拉开,拉开相当一段距离。刘海大概是在面前这些人当中颐指气使惯了,此时此刻,他紧皱着眉头,嘴里除了说“幼稚,太幼稚了”,再也没别的话了,看来,真把他气坏了。

我对这样的同学聚会彻底没了兴趣,就像有的书,只需翻那么两三页,就知道里边的货色了,该把它丢在书架上或者干脆扔到垃圾箱里去,不必再看。于是,我对刘海说:“中国有个成语你知道吧,人各有志。算了,这么吵下去那才真叫幼稚呢。”

我真想马上离开这里,离开这些人,到一个空气流通的地方安静一会儿。

可是,我不能走,伤害这么多老同学的感情,是我不情愿的。我只好拿出一种姿态,和蔼地端起酒杯跟刘海碰一下,干掉,刘海说了句“不吵就不吵吧”,然后也悻悻地把他的酒喝了。

徐克他们这才如释重负般地松了一口气。

又是一派其乐融融景象了,起码表面上是这样。许多往事重新被提起,每个细节,每个对话,大家都是那么津津乐道。期间,好多人都看见刘海和刘海的初恋情人两手在桌下做小动作,调着情,又都装作看不见。刘海的脸上重新放出光彩来。福楼拜有句格言怎么说来着:荣誉败坏名声,头衔使人失去尊严,职位让人头脑发昏。福楼拜还说应该把这句话写在墙上。要我说,应该把这句话贴在刘海的脑门上。

坐我旁边的几位女生原来都是婀娜多姿的,常在联欢会上跳小天鹅什么的,现在个个已经是虎背熊腰,她们说,“都是孩子拖累的。”我就只好说,“时光流逝,岁月无情。”她们就回击我说,“你也不年轻了,一脑门子的抬头纹。”

“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就得拄棍了。”徐克打趣说。

罗素的电话救了我,使我能够赶紧摆脱掉这个毫无意趣的聚会,没等罗素开口,我先就抢着说:“又出事了?好,我马上回去,马上!”而且是一副“谁动了我的奶酪”的表情。

我听见罗素还在啰嗦,我干脆挂断电话,一脸的焦灼,对大家说:“抱歉,抱歉得很,店里出了点儿事,我要去处理。”走出餐厅的时候,我故意说,“早知道开个书店这么麻烦,还不如去开服装店呢,嘁!”

乌拉圭的那位药铺老板的儿子贝内德蒂有一首诗是这样的:鸟儿确实飞走了,但不是稻草人吓跑的,而是因为暴风雨来了——恰恰是贝内德蒂给了我启发,得以金蝉脱壳。

坐到出租车上,我才像一条从沙丁鱼罐头里爬出来的沙丁鱼,松快多了。我又给罗素拨通了电话,问她有何贵干,罗素说她们学生会组织西北十日游,让我跟她一起去。“你另找个人帮你照看一下店面不行吗,正好给心灵放个假。”她说。

“什么时候去?”我问,我的心情出奇的好起来,一片花红柳绿。罗素说:“下周二,第一站是西安。”我问她是不是特想去,她说当然想去了,“那好,我陪你去,费用也由我出,算是我请客。”我说。

我一天中只有写我的《贩书偶记》时,才是最愉快的,尽管距离完成它,还十分遥远,但是我可以享受这个过程。也许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这跟我们吃饭的道理是一样的,虽然目的是为填饱肚子,最有味道的呢,则是咀嚼。

写累了,我就骑着自行车出去遛一圈。自行车是我新买的,我把它当做我的健身器,起着舒筋活血的功效,还能增加肺活量。

我通常是沿着河边骑,在七月凉爽的夜晚里,吹着口哨,惬意得如同散步一般。不过,今天我却径直骑到了郊外,以前甚至骑到过比郊外更远的地方,那里有大片的荒草地,你一定不知道躺在荒草地上有多么的舒服,躺在青草上远比躺在地毯上肆意得多,还可以把草叶衔在嘴角上,品味着草的清香——这里是最适宜安放我的乌托邦的所在。

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看着那些恬静的星星,许许多多的胡思乱想就会从脑子里蹦出来。那些胡思乱想包括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

就在这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天空突然下起雨来。开始只是一滴两滴,不一会儿,就瓢泼一般,跟撒了疯似的。我赶紧扶起扔在一边的自行车,稀里哗啦地推上大道,一通抱头鼠窜。

荒郊野地,四周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找不着,只有拼命地骑着车跑路,车子的链条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特费劲儿。我身上早已湿透了,往下滴水,我气急败坏地叫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果然,雨越下越大,越下越疯狂,而且还伴随着隆隆的雷声。我想,我真他妈的是乌鸦嘴。

星月无光,昏黄的路灯也让密集的雨帘遮掩得严严实实,能见度等于零。我不知怎么的就掉进道边的垄沟里,倒没觉得疼,可是浑身都是泥。幸好自行车没坏,只是车把歪了,修理一下就OK了。这一回,再不敢撒欢了,像盲人一样,仔仔细细地探路,战战兢兢地迈步。

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多钟头以后的事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我刚把车子停在楼门口,雨就跟着停了。

我几乎连一分钟都没耽误,扒光衣服,就水淋淋地钻进被窝里,瑟瑟发抖。床单和枕巾也被浸湿了一大片,冰凉。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情况有点儿不妙,浑身疼得连翻身都困难,骨头节仿佛绑上了钢筋,几乎不能够打弯,而且冷,不是一般的冷,是光着屁股站在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之中的那种冷,上牙打着下牙咯咯作响,我想,我一定是感冒发烧了。喏,大概是这么回事。

我只好给罗素打了个电话,说我病了,让她去书店里支应一下,然后又叫社区医院来一趟,那个医生我认识,是个慈祥的老太太,我总称呼她叫南丁·格尔。

我口干,像个在沙漠里渴得要命的的傻瓜,嘴唇都已干裂了,还是“南丁·格尔”来了以后,给了我一瓶矿泉水。量过体温,说是39度4,“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烧得太厉害会成白痴的。”南丁·格尔说。我似乎精神有点儿恍惚,不知什么时候输上的液,只觉得一条冷血的蛇顺着我的胳膊往上爬,我猜那是输入血管里的液体在流动。所有的这些告一段落,罗素也赶来了。

罗素看看输液架,又看看我,我一定是一脸的病容,特狼狈,她说:“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她的意思好像我是刻意打扮成如此狼狈,是在整容外科鼓捣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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