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第110节

忠等发长陵傅夫人冢。事更大赦,孝元皇帝下诏曰:‘此朕所不当得赦也。’穷治,尽伏辜。天下

以为当。赵昭仪倾乱圣朝,亲灭继嗣,亲属当伏天诛。而同产亲属皆在尊贵之位,迫近帷幄,群下

寒心,请事穷竟!”丞相以下议正法,帝于是免新成侯赵钦、钦兄子成阳侯皆为庶人,将家属徙辽

西郡。

议郎耿育上疏言:“臣闻继嗣失统,废-立庶,圣人法禁,古今至戒。然太伯见历知-,逡循固

让,委身吴、粤,权变所设,不计常法,致位王季,以崇圣嗣,卒有天下,子孙承业七八百载,功

冠三王,道德最备,是以尊号追及太王。故世必有非常之变,然后乃有非常之谋。孝成皇帝自知继

嗣不以时立,念虽末有皇子,万岁之后未能持国,权柄之重,制于女主,女主骄盛则耆欲无极,少

主幼弱则大臣不使,世无周公抱负之辅,恐危社稷,倾乱天下。知陛下有贤圣通明之德,仁孝子爱

之恩,怀独见之明,内断于身,故废后宫就馆之渐,绝微嗣祸乱之根,乃欲致位陛下以安宗庙。愚

臣既不能深援安危,定金匮之计,又不知推演圣德,述先帝之志,乃反覆校省内,暴露私燕,诬污

先帝倾惑之过,成结宠妾袷-u之诛,甚失贤圣远见之明,逆负先帝忧国之意!夫论大德不拘俗,立

大功不合众,此乃孝成皇帝至思所以万万于众臣,陛下圣德盛茂所以符合于皇天也,岂当世庸庸斗

筲之臣所能及哉!且褒广将顺君父之美,匡救销灭既往之过,古今通义也。事不当时固争,防祸于

未然,各随指阿从以求容媚;晏驾之后,尊号已定,万事已讫,乃探追不及之事,讦扬优昧之过,

此臣所深痛也!愿下有司议,即如臣言,宜宣布天下,使咸晓知先帝圣意所起。不然,空使谤议上

及山陵,下流后世,远闻百蛮,近布海内,甚非先帝托后之意也。盖孝子,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

事,唯陛下省察!”帝亦以为太子颇得赵太后力,遂不竟其事。傅太后恩赵太后,赵太后亦归心,

故太皇太后及王氏皆怨之。

丁酉,光禄大夫傅喜为大司马,封高武侯。

秋,九月,甲辰,陨石于虞二。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复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

,皆不宜复引定陶-国之名,以冠大号;车马、衣服宜皆称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职;

又宜为共皇立庙京师。”上复下其议,群下多顺指言:“母以子贵,宜立尊号以厚孝道。”唯丞相

光、大司马喜、大司空丹以为不可。丹曰:“圣王制礼,取法于天地。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

不可乱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者,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也。欲立官置吏,

车服与太皇太后并,非所以明‘尊无二上’之义也。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义不得复改。礼:‘父

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无爵父之义,尊父母也。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

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孝成皇帝圣恩深远,故为共王立后,奉承

祭祀,令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恩义已备。陛下既继体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庙、天地、

社稷之祀,义不可复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今欲立庙于京师,而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又,亲尽

当毁。空去一国太祖不堕之祀,而就无主当毁不正之礼,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会有上书言:“古者以龟、贝为货,今以钱易之,民以故贫,宜可改币。”上以问丹,丹对言

可改。章下有司议,皆以为行钱以来久,难卒变易。丹老人,忘其前语,复从公卿议。又丹使吏书

奏,吏私写其草。丁、傅子弟闻之,使人上书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上以问将军、中

朝臣,皆对曰:“忠臣不显谏。大臣奏事,不宜漏泄,宜不廷尉治。”事下廷尉,劾丹大不敬,事

未决,给事中、博士申咸、炔钦上书言:“丹经行无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发愤懑,奏封事

,不及深思远虑,使主簿书,漏泄之过不在丹,以此贬黜,恐不厌众心。”上贬咸、钦秩各二等。

遂策免丹曰:“朕惟君位尊任重,怀谖迷国,进退违命,反覆异言,甚为君耻之!以君尝托傅位,

未忍考于理,其上大司空、高乐侯印绶,罢归!”

尚书令唐林上疏曰:“窃见免大司空丹策书,泰深痛切!君子作文,为贤者讳。丹,经为世儒

宗,德为国黄-,亲傅圣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内未见其大过。事既以往,免爵太重;京师

识者咸以为宜复丹爵邑,使奉朝请。唯陛下裁览众心,有以尉复师傅之臣!”上从林言,下诏,赐

丹爵关内侯。

上用杜业之言,召见-博,起家复为光禄大夫;迁京兆尹。冬,十月,壬午,以博为大司空。

中山王箕子,幼有眚病,祖母冯太后自养视,数祷祠解。上遣中郎谒者张由将医治之。由素有

狂易病,病发,怒去,西归长安。尚书簿责由擅去状,由恐,因诬言中山太后祝诅上及傅太后。傅

太后与冯太后并事元帝,追怨之,因是遣御史丁玄案验;数十日,无所得。更使中谒者令史立治之

;立受傅太后指,冀得封侯,治冯太后女弟习及弟妇君之,死者数十人,诬奏云:“祝诅,谋杀上

,立中山王。”责问冯太后,无服辞。立曰:“熊之上殿何其勇,今何怯也!”太后还谓左右:“

此乃中语,前世事,吏何用知之?欲陷我效也!”乃饮药自杀。宜乡侯参、君之、习夫及子当相坐

者,或自杀,或伏法,凡死者十七人。众莫不怜之。

司隶孙宝奏请覆治冯氏狱,傅太后大怒曰:“帝置司隶,主使察我!冯氏反事明白,故欲-抉

以扬我恶,我当坐之!”上乃顺指,下宝狱。尚书仆射唐林争之,上以林朋党比周,左迁敦煌鱼泽

障候。大司马傅喜、光禄大夫龚胜固争,上为言太后,出宝,复官。张由以先告,赐爵关内侯;史

立迁中太仆

第034卷

【汉纪二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凡三年。

孝哀皇帝中建平二年(丙辰,公元前五年)

春,正月,有星孛于牵牛。

丁、傅宗族骄奢,皆嫉傅喜之恭俭。又,傅太后欲求称尊号,与成帝母齐尊;喜与孔光、师丹

共执以为不可。上重违大臣正议,又内迫傅太后,依违者连岁。傅太后大怒,上不得已,先免师丹

以感动喜。喜终不顺-博与孔乡侯傅晏连结,共谋成尊号事,数燕见,奏封事,毁短喜及孔光。丁

丑,上遂策免喜,以侯就第。

御史大夫官既罢,议者多以为古今异制,汉自天子之号下至佐史,皆不同于古,而独改三公,

职事难分明,无益于治乱。于是-博奏言:“故事:选郡国守相高第为中二千石,选中二千石为御

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圣德,重国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为丞相,

权轻,非所以重国政也。臣愚以为大司空官可罢,复置御史大夫,遵奉旧制。臣愿尽力以御史大夫

为百僚率!”上从之。夏,四月,戊午,更拜博为御史大夫。又以丁太后兄阳安侯明为大司马、卫

将军,置官属;大司马冠号如故事。

傅太后又自诏丞相、御史大夫曰:“高武侯喜附下罔上,与故大司空丹同心背畔,放命圮族,

不宜奉朝请,其遣就国。”

丞相孔光,自先帝时议继嗣,有持异之隙,又重忤傅太后指。由是傅氏在位者与-博为表里,

共毁谮光。乙亥,策免光为庶人。以御史大夫-博为丞相,封阳乡侯;少府赵玄为御史大夫。临延

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蜀郡扬雄及李寻。寻对曰:“此《

洪范》所谓鼓妖者也。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其

《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异,是为中焉。正卿,谓执

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扬雄亦以为:“

鼓妖,听失之象也-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上不听-

博既为丞相,上遂用其议,下诏曰:“定陶共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共皇太后曰帝太太后

,称永信宫;共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为共皇立寝庙于京师,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于是四

太后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傅太后既尊后。尤骄,与太皇太后语,至谓之“妪”。时丁

、傅以一二年间暴兴尤盛,为公卿列侯者甚众。然帝不甚假以权势,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号之议,而为关内侯师丹所劾奏,免为庶人

。时天下衰粗,委政于丹,丹不深惟褒广尊号之义,而妄称说,抑贬尊号,亏损孝道,不忠莫大焉

!陛下仁圣,昭然定尊号,宏以忠孝复封高昌侯;丹恶逆暴著,虽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请免为庶

人。”奏可。又奏:“新都侯王莽前为大司马,不广尊尊之义,抑贬尊号,亏损孝道,当伏显戮。

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土,请免为庶人。”上曰:“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勿免,遣就国。”及平阿

侯仁臧匿赵昭仪亲属,皆遣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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