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的最后15年 第6节

陈独秀是一个个性坚定、固执己见的人,尤其是一旦他自认为正确时,往往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不顾一切地坚持到底而不管结果怎样。如果说在大革命失败根源问题上,陈独秀在看了托洛茨基的著作之后,大有未曾谋面却相见恨晚的感觉,而在思想观点上全面倒向托洛茨基,成为他转向托洛茨基派第一步的话,那么,在大革命失败后对中国革命理论路线上的全面转向,却使他与原来为之苦苦追求和奋斗的事业背道而驰,相距愈来愈远,终至一去不复返。

1929年4月——5月间,此时的上海,正是春暖花开、阳光明媚的季节。陈独秀的心情,也随着入夏的气温慢慢升高逐渐好转起来。虽然,他现在仍是国民党以3万大洋通缉的“共党要犯”,并且自1927年9月避居上海以来,行动受到限制,只能整日埋头研究文字学,又遭受了家破人亡、物是人非的人间悲剧,但他渐渐从悲痛和孤独中走出来。于是,他也偶尔出去走一走,主要是到彭述之、郑超麟、汪泽楷、尹宽等几个亲密一点的老部下那里坐坐。

一天,陈独秀又照例来到住在上海昆明路提篮桥监狱对面的彭述之、汪泽楷家中,这里已成为“陈独秀派”分子阅读和讨论托洛茨基文件的活动场所。彭述之、郑超麟、尹宽等人,早就从留苏归国学生王平一那里,见到了一系列托洛茨基的文章和几期《我们的话》,主要是翻译过来的托洛茨基论中国革命的文章和文件。王平一回国后,分配在中共中央直属支部工作,把托洛茨基的著作和文章传入党内。

彭述之等人最先接触到的,是1928年共产国际六大前,托洛茨基批判斯大林和共产国际在大革命期间推行国共合作是俄国的孟什维克在中国的翻版,大革命失败后又推行左倾冒险主义政策这样一些材料。

后来,他们又从王平一等一批留苏归国的托洛茨基派那里,看到了托洛茨基的《中国革命的总结和前瞻》、《共产国际第六次大会后的中国问题》两篇纲领性文件。他们很快就完全接受了托洛茨基的观点。据郑超麟回忆,他第一次看到托洛茨基的文章时,仿佛是有什么电光闪过了他的头脑。接着,他们又将托洛茨基的书籍和文章,介绍给陈独秀。

起初,对于大革命失败的原因,陈独秀是把托洛茨基引为异域知己而倾心仰慕的,但对于托洛茨基的其他观点则持不同看法。毕竟陈独秀不是一个人云亦云之辈,而是一个对诸多问题有自己独特看法的人。因此,陈独秀在与彭述之、尹宽、郑超麟、汪泽楷等人一起学习托洛茨基的著作及文章时,每次都提出自己不同的见解,然后就同他们辩论。

尽管经过彭述之、尹宽等人的一再解说,每次辩论完后,他还是不能接受。但是,经过一段时期的争辩后,陈独秀的态度逐渐有所变化。到后来,他每次再来时就不再提上次的不同意见,而是以尹宽等人的意见也就是托洛茨基的意见为基础,提出新的不同意见。如此反反复复一次一次地讨论下去,到其余人都百分之百地赞同托洛茨基的观点时,他还有不同意见。最后,在革命政权性质及下一次革命性质问题上,他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不同意托洛茨基的无产阶级专政和下一次革命一开始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提法。

与此同时,彭述之、尹宽等人还推荐陈独秀到距郑超麟家很近的北四川路横滨桥一家名叫“新宇宙书店”,借有关托洛茨基的书籍。这家书店是由从莫斯科中山大学回国的中国托派学生开的。陈独秀在尹宽家看的托洛茨基写的《中国革命的阶级关系》和《中国革命和斯大林的提纲》两本书,就是尹宽从该书店的梁干乔那里借的。

在与彭述之、尹宽等人一起学习和辩论托洛茨基的文章及观点时,陈独秀不仅口头上说,而且有时还写书面意见和文章给他们看,一共写了七八篇,或是寥寥数语,或是长篇大论,充分发挥了他文笔好的特长。最后一篇对革命政权和革命性质问题有保留意见的文章是《论中国革命性质,这也是他在1928年8月5日给中共中央的信。

1929年秋天,陈独秀已经基本上接受了托洛茨基的观点,只是在革命的性质上,他一直有自己的看法。从这一年的8月至10月,他又重新恢复了搁置已久的给中共中央写信的习惯,短短三个月时间,他就洋洋洒洒写了几封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信。这些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关于中国社会的性质的问题。陈独秀认为,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占优势或占了统治地位,封建主义和残余势力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失去了统治全中国的中央政权形式,失去了和资产阶级对立的地位,变成了残余势力的残余。

他由此得出结论,中国已不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反封建的任务已经完成,农民在革命中只能是一个从属的地位。针对以毛泽东、朱德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坚持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政权的做法,他明确提出反对党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认为这是逃避、退缩。在与中共中央领导人向忠发和周恩来辩论关于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比重的问题时,他甚至认为当时的中国经济早已经不是农村支配城市了,而是城市支配农村。

关于国民党政权性质的问题。陈独秀认为,中国1925年——1927年的革命,就确已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一大转变时期。这一转变时期的特征,便是社会阶级关系的转变,主要是资产阶级取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取得了帝国主义的让步与帮助。背叛革命后的国民党(从汪精卫到张学良)政权,就是以资产阶级为中心的政权。据此,他认为,资产阶级是现在革命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对象,因此他反对中国共产党与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这是他从大革命时期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的事实中得出的教训。

关于革命形势与策略的问题。陈独秀认为,现在全国仍处于革命低潮,指责中央提出的变军阀战争为推翻军阀的革命斗争的口号,是无政府主义的空想,“在实际行动上,等于一根鸡毛抛在空中,落在地下,一声也不响!”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召开国民会议,动员社会各界贤达之士广泛参加,从内部来夺取政权。

关于革命性质和任务的问题。陈独秀认为,将来的中国革命,不是俄国的十月革命,也不是二月革命,而是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的总和。因此,他提出要以“无产阶级贫农专政”来代替中共六大确定的“工农民主专政”。因为城市小资产阶级及中农,在革命斗争激进时都必然会动摇,只有贫农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者,但贫农不能成为革命的领导阶级。

在将来的革命中,只有最革命的无产阶级能够始终坚决地站在领导地位,坚决地领导一般的工农劳动者、中小农民以及城市乡村中成百上千的劳苦饥寒群众,以不断的革命斗争,彻底扫荡一切剥削下层民众的反革命势力,建设无产阶级贫农专政的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统一全国的政权,才能够一面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一面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样一来,陈独秀与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有殊途同归之效,即把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混为一谈,以期达到两个不同性质的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①

①唐宝林,《陈独秀传》(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4——43页。

由此可见,陈独秀在接受了托洛茨基的观点后,把自己一些原先不失为正确的思想抛弃了,反而把托洛茨基的只言片语当作宝贝,视作真理,并且经过自己的加工整理,逐渐上升为系统的理论,从而完成了他个人历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变。

从陈独秀的转变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贫乏和过于固执己见的性格弱点。陈独秀由一个民主革命者转变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其步伐之大,速度之快,即便在现在看来都有些匪夷所思,难怪在当时更是石破天惊,震撼寰宇。但他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由于急速发展的革命斗争的需要,他没有更多的闲余时间,来进一步充实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更没有将其上升到系统化的地步,往往是现炒现卖,将他所能掌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尽快应用到革命斗争第一线,激发起广大群众的革命热情,使它们投身于推翻反动政权的革命斗争中去。因此,陈独秀是一个革命宣传家,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

陈独秀个性倔强,不随意屈服于他人,但有时又显得固执己见。随着年龄增大,更加盲目地固执己见了。他对于共产国际和中共一些领导人将大革命失败的责任归咎于自己,一直是心有不甘,耿耿于怀。因此,他一旦看了托洛茨基对于中国大革命失败的责任问题上的文章后,立刻感到气味相投,心心相印,于是在没有真正了解中国革命实际的情况下,毫不迟疑地拜倒在托洛茨基的麾下。这样一来,他左手刚扔掉一根指挥棒(共产国际),右手马上又拿起了另一根指挥棒(托洛茨基主义)。

对于陈独秀的这次转变,彭述之在陈去世后写的《悼陈独秀》一文中,颇有点盖棺定论地将其吹嘘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当不在创立中共之下,……是他的政治生活还在向上的象征。”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自从陈独秀接受了托洛茨基主义,他就再也没有像以往那样,总是站在时代前列指点江山,叱咤风云,反而是他参加革命以来,由“选学妖孽”转变为康(有为)梁(启超)分子,由革命的民主主义者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与时俱进历史进程后的一次巨大倒退。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两年前,陈独秀藏身外国轮船上回上海时,经常挂在嘴边的是“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来领导”这句发自肺腑之言,至今言犹在耳,历历在目,然而最终看到的却是南辕北辙。这是历史的选择,还是个人的悲情,只有苍天在上,无语应答。

就在陈独秀渐渐接受托洛茨基主义观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引起中苏外交纠纷的“中东路事件”,又引发了政治敏感度颇高的陈独秀与当时的中共中央的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

中东铁路原是沙俄侵略中国的历史产物。它是根据清朝政府与沙俄政府签订的《中俄攻守同盟密约》、《中俄合办东清铁路公司合同章程》、《旅大租借条约》和《中俄续订东三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由清政府出资500万两白银,沙俄政府修建,双方共同经营的。1897年7月,中东铁路动工兴建,1901年竣工,南起大连,北过哈尔滨,后越过中国边境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连。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下的苏联政府,在第一次对华宣言中明确表示,废除沙俄政府在华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各种特权,并“愿将中国中东路及租让之一切矿产、森林全部及其一切产业……归还给中国,不收任何报酬”。但是,由于苏联政府在十月革命后忙于国内战争,再加上列宁于1924年去世,因此苏联政府并未履行诺言,将中东铁路归还中国。

1924年5月,中俄双方签订了《中苏协定》,根据苏联政府的旨意,中东铁路仍暂由中苏双方“共管”,实际上仍由苏方把持铁路的经营大权。1926年3月,苏联政府组织了一个由托洛茨基任主席的特别委员会,其目的是继续将中东铁路的管理权保留在苏俄政府。大革命期间,斯大林仍拒绝归还。由于苏联政府迟迟不归还中东铁路,使得中东铁路成为易于引起中苏之间瓜葛的导火线。

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以后,发起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曾多次与苏联政府交涉未果。同时,蒋介石调整对外政策,奉行亲英美反苏的外交战略,也有意挑起中苏之间的事端。1929年5月17日,哈尔滨警方借口苏俄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召开“第三国际共产党宣传大会”,出动大批警察搜查了领事馆,引起苏方的强烈抗议。

7月10日,中东路中方理事长吕荣寰下令武力接管中东路,将苏方59名高级职员全部遣送回国。7月13日,苏联政府向南京国民党政府发出最后通牒,18日,宣布与中国断绝外交关系。21日,中国收回中东路,中苏边境爆发了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引起全世界关注。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国际国内各种势力迅速作出反应。美、英、法、日等国趁机纷纷发表声明,支持南京国民党政府武力收回中东路,并提出国际共管中东路的方案,企图染指中国东北地区。国内各党派、各阶层,也立即对该事件作出了各种各样的反应。

共产国际在事件发生后也立刻召开紧急会议,并站在苏联的立场上,认为这是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发动全面进攻的开始,指示各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发动一个“保卫苏联”的运动,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变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战争为拥护苏联的战争,以阻止帝国主义的进攻。

作为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这样一个涉及中国民族利益和民族感情的复杂事件,错误地估计了形势,连续在党的机关报《布尔塞维克》、《红旗》上,发表一系列宣言、决议和文章。这些文件和文章,一方面揭露了南京国民党政府在帝国主义支持下制造中东路事件的真相;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中东路事件是整个帝国主义阵营向苏联进攻的开始,会引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因而提出了一些不切合中国当时实际的宣传口号。

“中东路事件”及其中共中央对于事件的处理策略,自然引起了政治嗅觉灵敏的陈独秀的高度注意,他一反两年来对政治问题保持沉默的态度,接连写了三封信给中共中央,阐明自己对该事件的意见。

7月28日,陈独秀提笔致信中共中央,对中共中央在中东路事件的宣传口号和策略提出疑问。他指出,在宣传口号上,要慎重考虑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是否易于接受,而不能一味站在共产国际的立场上,提出不切合实际的空洞口号,应该把斗争矛头紧紧对准国民党政府的误国误民政策。

他认为,中东路事件绝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中俄两国间的纠纷,而是英美帝国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的国际纠纷的导火索,由此而来的战争是慢性的,而不是即刻就会爆发的。无论是帝国主义国家以援助中国为幌子,共同向苏联进攻,还是苏联退让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因争夺中国而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都要在中国做战场,而最受战争蹂躏的自然是中国人民。他揭露南京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回中东路的宣传,是戴着维护民族利益的假面具来欺骗民众的伎俩,不能轻易上当受骗,否则对于我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他批评中共中央提出的口号,过于单调,脱离了普通群众的现实需要。

实事求是地说,陈独秀提出的意见不仅十分中肯,而且难能可贵。遗憾的是,陈独秀的意见并没有被接受。

8月3日,中共中央复函陈独秀,坚持认为陈独秀与中央对于中东路事件的意见分歧,不只是部分策略问题的讨论,而且还包含很严重的原则问题,指责陈独秀提出的“反对国民党政府对于中东路的误国政策”的口号,是资产阶级观点,忘记了无产阶级利益。随后,中共中央还将陈独秀的来信及中央复信,一起刊登在1929年8月7日的党中央机关报《红旗》第37期。

还未接到回信,陈独秀立即又在8月5日以“撒翁”笔名,再次给中共中央写信,即《关于中国革命问题致中共中央的信》,针对政治形势和革命策略等问题,提出了12条意见和建议。在这封信中,陈独秀并没有就中东路事件发表个人看法,而是对革命形势和党的策略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全面意见。他认为,当前的形势不是革命高潮时期,而是处于两个高潮间的过渡时期,因而应采取退守政策,不应采取直接进攻政策,不能强迫群众游行示威或罢工,这样只会失去群众。要发扬党内民主,不能用“反对党内和平”的口号,来代替“团结党内争取群众”的口号。

他还错误地提出了“大革命主要是资产阶级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封建势力已经“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最后,他希望中央将这封信能在党报上全部发表出来,以便在全党进行大讨论。

看到8月7日《红旗》上刊登了他7月28中共中央的信和中央答复撒翁同志的信》后,陈独秀于8月11日,再次致函中共中央,不同意中央对他的指责,并继续对中东路事件的宣传策略提出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党的宣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群众的需要,把革命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有机地统一起来,但又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他进而批评中央对于中东路事件的处理策略,只是拿几个原则,机械地、死板地用命令主义的方式一味蛮干,而不知道对于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策略来解决。他甚至猛烈抨击中央的错误是原则性错误,是简单化和全凭主观不看事实的盲动主义精神的集中表现。

20日,在《红旗》报第39期上,中共中央公布了陈独秀8月11日的来信,同时发表了长篇文章《批评撒翁同志对中东路问题的机会主义的错误》。文章认为,陈独秀的观点极有害于革命的斗争,有害于党对中东路问题的整个路线,必须给予严厉的批评,使全党同志得到正确的了解。文章还指责陈独秀攻击党中央,攻击党的路线,缺乏阶级观点,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丧失了无产阶级立场。①

看到陈独秀与中共中央之间的争论一来一往,且有愈益激烈之势,8月28日,共产国际驻华代表和中共中央代表急忙约见陈独秀。一见面,气氛就显得很紧张。共产国际和党中央代表以党组织的身份,批评陈独秀不应该发表和中央不同的意见,并表示“中央政治路线没有原则错误,加之时局紧张”,中央不能在党报上公布他8月5日的信件。陈独秀对代表们的粗暴态度感到十分反感。他反唇相讥,指出这是“用专横态度来掩护错误”。结果,双方谈话不欢而散,不仅未能解决分歧,反而使各自的成见愈益加深。

①王光远,《陈独秀年谱》,重庆出版社,1987年,第295——297页

陈独秀和中共中央围绕“中东路事件”的争论,本来是一个简单问题的不同意见的争论,是一个具体问题的宣传方法和策略之争。然而,这场不大不小的争论,最终却发展成一场原则和路线之争,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与这个争论纠缠在一起的是,当时的党中央认为陈独秀还存在一个转向托洛茨基主义、反对党的六大制定的路线和方针的问题。因此,争论从一开始,就预定了将以陈独秀的失败而告终,事后的发展也果不其然。

有人认为陈独秀是由于中东路事件与中共中央发生分歧,被开除出党的。实际上,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即便没有“中东路事件”这个小插曲,陈独秀最终被开除党籍也是必然的。

陈独秀与中共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争论,不仅加剧了一向固执己见的陈独秀与中共中央及共产国际的对立情绪,也使得当时的党中央把陈独秀转向托洛茨基主义的问题视作党内最严重的威胁,而对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最终导致事态急剧发展,一发不可收拾。

还在陈独秀与彭述之、尹宽等人切磋、交流、讨论托洛茨基主义时,中共中央就已经觉察到陈独秀等人在开展非组织的党内派别活动。为了挽救陈独秀等人以及防止党的分裂,1929年6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向忠发和组织部部长周恩来,亲自到位于老耙子路的陈独秀家中做思想工作。他们指出,陈独秀借口“城市支配农村”而反对党在农村发展革命的做法是错误的,并劝其回到党的路线上来。陈独秀并未予以接受。

同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六届二中全会,针对陈独秀等人的派别活动影响到党的团结,会议特别通过了《组织问题决议案》和《政治决议案》两个决议。在《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指出,“托洛茨基反对派的活动,近已侵入中国党内,它在目前中国党内理论水平低微与党的历史纠纷尚有残余的条件下,很有可能与党内一般落后的、消极的、离开工作、不满意指导机关党员相结合,以助长党内小组织倾向与派别观念的暂时发展,而形成中国的反对派”①。

在《政治决议案》中也明确指出:“最近党内发现了国际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小组织,这一反对派现在以成为帝国主义破坏苏联反对世界革命的工具,无疑义的在中国的反对派要同样的成为中国统治阶级反对革命破坏党的工具,所以党必须坚决地予以制裁,以巩固党的组织。”这两个决议案的出台,实际上向陈独秀和托洛茨基中国派的接触,发出了强烈的警告信号,但陈独秀仍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

①李新,《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六),中央编译出版社,1983年,第45页。

与此同时,陈独秀周围逐渐形成了以陈独秀为首、彭述之等人为骨干的中共党内小集团。彭述之、郑超麟、尹宽、汪泽楷、马玉夫等人分头活动,利用各种关系,在党内积极争取同情者,他们拿托洛茨基的文章到处给人看,宣传托洛茨基主张,发展成员,扩大组织规模。彭述之、汪泽楷负责在外地来上海的党团员中间活动。马玉夫则利用曾经是中共江苏省委负责工人运动干部的身份,争取了《时事新报》社工人支部和一家绸厂工人支部,还争取了个别工人和外地驻上海长期工作的几个干部。郑超麟则利用其夫人刘静贞是云南人的关系,在驻上海的云南同志中进行活动。

当时,有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怀着朴素革命热情的工人,转向托洛茨基主义,与其说他们是对托洛茨基主义的认同,还不如说,是陈独秀这个昔日的中共领袖留在他们心目中的崇高威望影响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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