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 第564节

走回自己的营房,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卫兵早将大堂里的地龙烧得暖暖和和,坐在将位之上的野狗舒展开四肢,舒服的躺在了铺着一张虎皮的太师椅上。

他对于自己的武功进境感到很满意。当初在敢死营之时,他不过是六级顶的武道修为,在安阳之变中,丹田被破,一身武功尽数被废,双腿脚筋被挑断,自以为人生将就此了结,但随着秦风归来,舒畅替他治好了脚伤,虽然变成了一个瘸子,但他已经心满意足。只要不葡伏在地上过完剩下的人生,他就很满足了。

然而他的人生并没有因此就结束,他开始修练老大的混元神功,因为丹田早已被破,他无法像秦风那样历经那种由生到死,死而复生的过程,修练出来的混元内力散布在全身的四肢百骸之中,随时都有爆的可能,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他都需要秦风替他锻炼全身内力,洗去混远神功的暴戾。

这样练成的混元神功,与秦风所练习的已经大相径庭,秦风的混元神功,百变莫测,要刚则刚,要柔则柔,刚柔相济,让人无从捉摸,而野狗的混元神功却在狂野的道路之上越走越远,一身肌肉,似钢如铁,便是一刀砍下去,也只不过在身上留下几条白印而已。这使得小猫等熟知内情的人,都嘲笑野狗从此以后连盔甲也省下了,身上也休想再添上新的伤疤了。

实情也的确如此,现在的野狗,浑身坚逾钢铁。而他本人,也能再长高了,却在向横向展,不是胖,而是壮,整个人往那里一矗,便是活生生的一块门板。

现在他已经是八级巅峰,但在宗师贺人屠看来,一般的九级武道修为的人在野狗面前,也不可能是野狗的对手,因为野狗现在太变态。贺人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修练武道的,对于秦风的混元神功,更是一无所知。但他对野狗说过,只要野狗不练死自己,等他到了九级之后,将真正成为宗师之下第一人。

野狗知道,他这辈子是达不到宗师级别了,但只要他能练到九级巅峰,即便正面对上宗师,也绝不会有丝毫的畏惧,他渴望自己早日达到这一级别,成为老大更得力的助手。

野狗的地位,在越京城中是很显然的。大明现在近十万大军,除开秦风的敢死营外,能够驻扎在越京城拱卫京师的,便只有苍狼营,秦风对野狗的信任,由此可见一斑。而北大营的骑兵,现在并没有成军,只能作为一个呼应和威慑力量。

这样的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哪怕长得丑一些,又是一个残废,但还没有结婚的野狗仍然毫不意外的成为越京城的钻石王老五,成为家有女儿的人家眼中的香饽饽。各路人家各显神通,通过各种途径,请各路人马向野狗提亲,每天上门的人络驿不绝,让野狗深为苦恼。

但这些人能站在野狗面前向他提亲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朝廷之中有头有脸的人,即便野狗深为恼怒,心中恨不得将这些人拎起来直接丢到营外去,但脸上却还是得堆满笑容,最终,还是求助了皇帝。由皇帝话,直接言明野狗的婚事,将由皇帝指婚,这才让这股求婚潮终于慢慢淡了下去。

各队的将校们一个接着一个的走进大堂,按照职位高低,向野狗汇报着今天的早训等情况,各路职官也一一禀明今天要完成的事务,然后便分列两排,等着野狗安排。

野狗抓起笔,在职官们递过来的文件之上,一一签上自己的大名,字写得极丑,上不得台面,但却力道十足,将这些职官打走,大堂之内剩下的就只有直接指挥军队的将校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那些从越京城补充进来的新兵,都放一天假。”野狗道:“告诉这些小崽子们,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们要是没有出现在训练场上,就准备等着挨军法吧。”

“遵命,将军。”一名负责新兵训练的校尉走出了队列,大声道。作为一支拱卫京城的军队,新兵的来源,已经全部是来自越京城内了,内里充斥着大量的官员子弟,谁都知道,能在这支军队之中出人头地的话,那将来的前程自然是不可限量。

“剩下的各支部队,也一半放假一天,许他们去城内逛一逛,另一半留守营内值守。”野狗接着道。

“是!”各部将领也是兴高采烈,这样的话,他们只要不是值星军官,便也可以去城内玩一玩了,虽然他们离越京城只有咫尺之遥,但平素,他们离开军营去城内的机会,可是少之又少,城内的繁华,对于这些基本上来自太平城,沙阳郡的老军官来说,可也是极大的一个诱惑。野狗的命令一下,已经有不少人开始交头接耳,商量着要一起凑份子去越京城内的天上人间好好爽一把。

大明军官的薪饷虽然极高,但天上人间这种地方的消费,却也不是他们随便能承担得起的。

看着军官们兴高采烈的商量,野狗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军队太紧绷了也不是一件好事,有张有弛,这才是统兵之道,这是他从秦老大身上学来的,当初在敢死营的时候,不作战的时间,秦风对军队的管理是极其松散的,但只要进入作战期间,军纪之严苛,是任何其它部队都不具备的。但现在,军队的管理,即便是平时,也已经是相当严格了。

“你们要去哪儿,可以去找他们的大老板紫萝,报上我的大名,至少给你们打个八折。”他呵呵笑着。

“谢谢将军!”屋内响起了欢呼声。

“去吧去吧,看你们一脸迫不及待的模样,让我心烦,不过都给我记好了,天黑之前,统统给我滚回军营。”野狗挥了挥手,大笑道。

将军们冲着野狗行了一个礼,一窝蜂的冲出了大堂,只余下一些需要值勤的军官们,满脸的羡慕之情。

“有什么好羡慕的,今天他们去,明天你们去,换着来。”野狗笑着站了起来,“走吧,跟着我去营地转一转。”

第六百六十七章:弟段渲拜上

南大营占地数千亩,但野狗每一天都坚持着要在营地里走上一圈,就像是一只真正的野狗一般,小心地呵护着他的这片领地。麾下正兵,辅兵回起来几乎七八千人,野狗不可能全都认得过来,但他却尽量的想去多记住一些这些人的容颜。因为或许一战过后,他们中的很多人,便会就此消失了。

野狗虽然凶狠,但并不寡情,特别是对于兄弟,对于朋友,他更是一个极其重视感情的人。

同样的,苍狼营中所有的士兵,也对这个瘸了一条腿的将军相当敬重,因为每一次大战,他们的这位将军,总是举着他的大刀,冲锋在队伍的最前沿。

野狗或者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指挥者,但绝对是一个优秀的将领。而这样的将领,在军中,却是最受士兵爱戴的人。

雪地之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脚印,腿虽瘸,但野狗却走得很快。营房之中,正在开早饭,长长的条桌两边,士兵们坐得整整齐齐,一人一个大海碗,饭菜盛在一起。大明军队的条例规定得极为详细,像其它国家的军队吃饭随意的左一堆,右一片,大声吵闹说笑的情况,在大明军队,特别是野战军之中,是看不到的。在饭堂里,只有筷子和碗碰撞的声音和咀嚼吞咽声。

每走进一个饭堂,野狗都会看看士兵碗里的饭菜,再去饭桶,菜桶那里,拿起长勺搅动一下。作为拱卫京师的军队,苍狼营的伙食是相当好的,高标准的伙食,说不定便会滋生蛀虫,野狗绝不允许有人从士兵的饭碗里面抢食。

今天是大年初一,除了惯常的饭菜之外,还加了餐,每个士兵面前多了一只鸡腿,一碗酒,便算是过年了。

饭堂之中,士兵们见到这位瘸腿将军进来,也并不站起来行礼,只是放下手中的筷子,默默地注视着他们尊敬的将军,而野狗也只是像他们挥手致意,当他放下手时,饭堂里便又响起了稀里哗啦的吃饭的声音。

野狗不会多话,他只是默默的巡视,只会遇到那些跟他多年的老兄弟时,他才会走到跟前,拍拍他们的肩,随意的问几句话,这些人中,有低级军官,也有百战老兵。

不要小看这随意的几个动作,野狗很清楚,自己这些看似随意的动作,便会让这些人在其它士兵之中树立起极高的威信,而在战争期间,这种平时潜移默化而带来的威信,将有助于这些人更有效的指挥士兵作战。

军官如果战死,那么这些老兵便会挺身而出,而在这个时候,不会有人质疑这些老兵的指挥而是会选择服从。

补充进来的二千新兵,与老兵混杂编队,这些人只是进行了一些基本的训练,便被野狗扔进了老兵丛中,野狗相信,这些老兵能比那些训练营的军官,更有效的教会这些新兵如何懂得战场之上的生存之道。

一连巡视了数个军营,野狗对于苍狼营的士气还是相当满意的。新年之际,每个人都会有思乡思亲之情,便连自己也不例外,只不过自己不知道去思念谁,除了那些已经亡故的战友外,野狗不知道还有谁值得自己去想念。

这种思念是人之常情,但却往往会让军营之中弥漫上一股颓气,野狗不希望他的苍狼营之中存在着这种颓气。而苍狼营的军官们也变着花样的刺激着士兵们的士气。当初在蒙山驻扎之时,他们与陈家洛的勐虎营天天斗气,较量,比试,输着便要在接下来的十天之中任凭对方指挥,而这种风气,被苍狼营的军官们移植到了本部之中,每十天,不同的哨队之中,便会进行一次较量,有个人比武,有团队较量,花样翻新,刺激着士兵们时刻记住提高自己的单兵作战素质,谁也不想输掉比赛去给对方的哨队倒十天的马桶或者去清理十天的茅厕。据野狗所知,最惨的一个哨队,连着一个月给不同的三支哨队洗了一个月的内裤,因为他们一个月内连输了三场。

大年期间,这种比试更是达到了一个**,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比试是由苍狼营营部策划,获胜的哨队,将升官,赏银,并且在接下来的一年之中,在苍狼营本部之中获得一系列的特权,现在各队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在大年初三比寒开始的时候大展身手,这也是整个苍狼营只在大年初一放假一天的原因。

有奖自然有罚,排名倒数第一的哨队,将在接下来的一年之中,负责清扫全营的茅厕,这对于心高气傲的战兵而言,绝对是不可接受的屈辱,一旦输了,想要扳回来,那就得等到一年之后。

转了一小半营地,早饭便已经接束,野狗看到的便是他的士兵们自觉得走上了训练场。虽然他给新兵们放假一天让他们能够进城回家团聚,但看起来,并没有多少人离开,每个哨队之中,缺员不多。

这让野狗更是开心。

野狗准备在巡完营之后进城一趟,今天是大年初一,他得给老大去拜年,不是下级给上级的拜年,而是作为秦风的心腹,兄弟,战友,去皇宫之内探望。昨天晚上,小猫,和尚也都连夜赶回了京城,加上在京内的一些敢死营老兄弟,将齐聚皇宫。

花和尚要当爹了,想到这个野狗便觉得有些荒谬,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花花和尚居然是第一个被拴上辔头的,他的老婆余秀娥可真是凶狠得紧,当然,她的凶狠也只有在野狗这样的老兄弟面前才会展示,而在一般人面前,这位看起来小巧玲珑的女人在高大的和尚面前,一向作小鸟依人状。每每这个时候,野狗便想放声大笑。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上一次和尚进京,自己邀他去逛天上人间,这个昔日的花花和尚却是连连摆手,当初他可是将所有的饷银全都扔进了青楼里面,现在却不是一步也不敢踏足其间了,连去喝花酒都不敢。

自己是不是也该找个老婆了,当然,得找个情投意合的,他娘的那些来说媒的家伙,根本就是看中了自己的地位而不是自己这个人,可话又说回来了,自己这副模样,又是一个瘸子残废,抛开了自己的身份,真有人会看中自己这个人么?而且自己长年居住在军营之中,母马都看不到几匹,更遑论女人了。

野狗没有自信。他很苦恼。虽然在他的脑子中,没有家的概念,也记不起父母是什么模样,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怎么的也该为甘家留下香火,实在没办法,也只有求秦老大给自己寻一个媳妇儿了,老大的眼光,总是不会错的。

老大已经有一儿一女两个娃娃了,和尚也要当爹了,自己也不能落得太后,找个媳妇,生一大堆儿子,以后好继续给老大的儿子当兵打仗。这话,和尚也说过。他们这些人,要是没有老大,早就死在落英山脉不知那个角落里了,如今他们一个个都当上大官了,人模狗样的,但饮水思源,万万不能忘本。

将大营走完,回到自己的营房,卫兵早已收拾好了给老大准备的礼物,都不甚值钱,凡正老大现在也不在乎钱,重要的是心意,准备的礼物之中,大都是野狗去乡下民间为小文小武寻找的一些小玩意儿,公主殿下和瑛姑都是长年居住在皇宫中的人物,这些小玩意儿,只怕想不到也没有听说过,两个小家伙一定会喜欢。

走之前,得与副将交待清楚,今天这一去,只怕会醉得人事不省,不到明天醒不过来,得先把事情都安排妥当,这才好去放心大胆的痛饮一番。

副将还没来,大营的一名值勤军官却先跑来了。

“甘将军,大营门口有人给将军送来一封信。”军官躬身将信交给野狗。

“信?”野狗有些诧异,“是什么人?”

“回将军,小的不认识,也不是军中同袍,听口音也不是本地人。”军官恭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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