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 第208节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等到心冷如铁石,就什么都忘了。”

“咳咳~”

鲁妙子又咳了几声,道:“还好,我这些年喝的是酒,是茶汤,不是冷水。”

“行了,别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你这里有山楂么?给我来一点。”

六果酿的其中一果就是山楂,鲁妙子这里当然有山楂,还是又大又红的上等山楂。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多是把山楂晒干了入药,或者用山楂干泡水喝,鲁妙子也不知道吕云澄要山楂做什么。

“你要山楂做什么?”

“我要做一样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要不然商场主为难我,我是反悔呢反悔呢还是反悔呢?”

“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

“天下最好吃的,冰糖葫芦数第一,不说废话了,你去给我拿点山楂,还有糖霜。”

鲁妙子好奇的去库房里拿了山楂和糖霜。

由于是给商秀吃的,鲁妙子特意挑了最好的山楂,就是要看看吕云澄能做出什么宝贝来。

翌日清晨。

卫贞贞拿着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刀,为山楂去核。

当初吕云澄从狄青麟和宫九身上分别得到一把短刀,狄青麟那把给了花满楼,是花满楼的“眼镜”,宫九这一把则给了卫贞贞。

卫贞贞性格温柔如水,因此这把刀名为温柔。

用这样的宝刀去核,在任何武者眼中都是浪费,卫贞贞却毫不在意。

她虽然得吕云澄相助,练成了水属性的长生诀,但并不喜欢练武,反而和无双一样,比较喜欢做饭。

这把刀在宫九手中是杀人利器,在卫贞贞手中却是去骨去核去刺的厨刀。

过不多时,卫贞贞把一大盘山楂的核去好,用竹签子穿了,随后去厨房拿了小锅,开始熬糖。

商秀昨日赢了一局,心中得意,又听闻吕云澄要做“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早早过来观看。

到了之后却发现,吕云澄什么都没做,忙里忙外的是他的那个小侍女。

“喂,你不是要给我做天下间最好吃的东西么?怎么干看着不动手?”

“前期的事情贞贞就可以做,我负责最后面的。”

“哼!我就要吃你做的!”

“你确定?”

商秀猛地反应过来,道:“差点中了你的计,管他谁做的,好吃就行,这不就是山楂和糖霜么?真的有那么好吃?”

“当然,这可是我家乡最有名的小吃,你知道石清璇尚秀芳么?”

“石大家和尚大家之名,我自然是知道的。”

“我家乡有一位和她们一样厉害的大师,小时候学艺累了,就用冰糖葫芦激励自己,发誓以后出了名,赚了钱,就拿这个当饭吃。”

“既然是大师,怎的如此俗气?”

“人家卖艺赚钱,既不蒙人,也不骗人,凭本事吃饭,干干净净,何来一个俗气?”

“吕公子说的对,是秀失言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糖已经熬好,马上就能吃到了。”

卫贞贞会熬糖,但并不会裹糖衣,吕云澄拿过穿好的山楂,在小锅上轻轻一转,山楂裹上糖衣,变得晶莹剔透。

然后“啪”的一下摔在早已备好的木板上,轻轻一拉,糖葫芦前方拉出一小块糖片。

吕云澄一边做糖葫芦,一边唱起了歌。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那酸;

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歌词并不文雅,但朗朗上口,商秀从未听过这种调子,觉得颇为有趣,坐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听。

吕云澄一连做了十几串,穿好的山楂都已经做完,糖稀也成了浓稠的糖浆,便让卫贞贞倒入一点油,炒一块“糖色shǎi”。

糖色是烹制菜肴的红色着色剂,烹制某些需要上色的菜的时候,使用糖色会让菜红润明亮,香甜味美,肥而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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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秀对于糖色没什么兴趣,拿起一串糖葫芦,对着最大的那个山楂咬了下去。

入口先是甜,然后是酸,酸味和甜味混合在一起,好似打开了全部的味蕾,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再吃一颗。

商秀胃口大开,嘎巴嘎巴几声,一串糖葫芦已经下肚,伸手抓向了另外一串。

吕云澄笑道:“味道如何?”

“不错,这东西真的很不错,没想到这么平常的东西,吃起来竟然是如此的美味。”

糖霜不算什么贵重物,山楂简直是万人嫌。

富家子弟可能偶尔吃几颗解解油腻,穷苦人家的孩子十有八九是不愿意吃山楂的。

因为山楂是酸的,比较开胃,越吃越饿,一直吃确实能吃饱,但是“倒牙”,没等吃饱就已经吃不下去了。

商秀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两样如此平凡的东西,合在一起竟然能化腐朽为神奇。

要说比肩御厨花费三天三夜时间做出来的大菜,那绝对是胡说,但在“小吃”方面,确实是绝品中的绝品。

吃着吃着,商秀也跟着哼起了歌。

“山里红它就滴溜溜的圆,圆圆葫芦冰糖儿连,吃了它治病又解馋,你就年轻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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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财神到(祝大家新年快乐)

商秀吃了三串糖葫芦,还想再吃一串,吕云澄赶忙阻止。

“干什么?这不是给我做的么?”

商秀急了,伸手去抢,但如何抢得过吕云澄,伸手轻轻一抓,便抓住了她的手腕。

“冰糖葫芦虽然好吃,但吃多了也不好,吃三串就行了,要不然你的胃可能会很难受。”

“那你为什么做这么多?”

“鲁大师给了我这么多山楂糖霜,我自然是都做了,吃不了就给周边的人分分。”

吕云澄一共做了十五串,商秀吃了三串,吕云澄两串,卫贞贞两串,商秀的贴身丫鬟馥儿两串,还余下六串。

商秀皱了皱眉头,道:“馥儿,你去给商鹏商鹤两位大管事的孙儿各送去两串,余下的两串,给那个糟老头子送去。”

嘴上说着“糟老头子”,但任谁都明白她什么意思。

要说怨恨,那自然是有的,毕竟当年确实是鲁妙子辜负了佳人,可父女连心,商秀心里还是很念着鲁妙子的。

鲁妙子不好吃,但最喜欢新鲜玩意儿。

今天不把糖葫芦送过去,他晚上肯定睡不好。

吃过午饭,吕云澄本想去看看老酒怎么样了,有没有被榨干,还跑不跑得动,没想到飞马牧场竟然来了客人。

飞马牧场经营战马生意,和经营武器生意的东溟派是当世两家最大的“军火商”。

在这个群雄并起的年代,飞马牧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若非有天险可守,而且做生意不偏不倚,给钱就卖,怕是已经被大门阀大势力吞并了。

也不是给钱就卖,有一家是绝对不卖的。

那就是“迦楼罗王”朱粲,这货实在是太过恶心,人憎狗厌,飞马牧场是绝不会和他做交易的。

飞马牧场今日来的这位,理论上来说,是一个很理想的生意对象,但是飞马牧场从未和他做过生意,或者说没有光明正大做过生意。

安隆。

魔门两派六道中的“天莲宗”的宗主,外号“胖贾”,位列“魔门八大高手”之五,石之轩的铁杆小弟。

天莲宗是商人组成的门派,因此这一门派别的不说,钱财那可是多不胜数。

安隆的大本营在川蜀之地,平日里甚少外出,和飞马牧场也没有生意往来,如今他主动拜访,必然有特殊原因。

安隆是个大胖子。

双臂因过多赘肉而显得短少,腆着个大肚腩,扁平的脑袋瓜儿就像直接从肩膀长出来似的,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线,看起来人畜无害。

对于一个大富豪来说,这不叫“胖”,这叫“富态”。

安隆明面上是西南方最大的酒商,主要经营酒水生意,实际上就没有他不做的买卖。

从这一点来看,倒是和霍休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霍休隐藏的是行迹,安隆隐藏的是自己的生意。

飞马牧场的战马多是从草原上进货,而草原异族最爱的就是烈酒,用烈酒换取战马,再用战马卖钱,一来一回,简直是一条黄金之路。

商秀不知安隆的身份,对于这份合作倒是颇为意动。

安隆笑呵呵的看了众人一眼,突然看向吕云澄,道:“敢为阁下可是‘剑魔’吕云澄?”

“安老板的情报不错啊,连我这无名之辈都认识。”

“能教出寇仲、徐子陵两位高徒,吕公子之能,绝非等闲,听闻吕公子好美酒,我这里特意带了两坛黑珍甜酒请公子品鉴。

此酒晶莹明透,闪亮生辉,醇厚甘美,甜酸可口,喝后能生津怡神,暖胃补肾,滋补强身,什么虚汗、盗汗、神哀、阴竭,都酒到病消。”

安隆不愧商人本色,说起自家的商品,那可真是口若悬河,时不时再恭维几句,若是不知情的,很容易对他生出好感。

吕云澄奇道:“莫非安大老板见到了我那两个小徒?”

“公子两位高徒,近来可做下不少大事,李密号称百战百胜,也被令徒搞得焦头烂额。

还有江淮杜伏威,何等英雄豪杰,见到两位高徒,直接就要认下当义子,杜伏威一个儿子都没有,一旦……”

后面的话安隆没有说,但谁都明白。

一旦杜伏威出了事,寇仲徐子陵便能继承十数万江淮军,一举成为当今天下有数的大人物。

当然,杜伏威武功高深,不是那么容易出事的。

就算他真的出了事,想要压服他麾下那些堪比土匪的桀骜兵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安隆这话,倒是解除了吕云澄的疑问。

据吕云澄所知,江淮军二当家辅公佑貌似就是魔门中人,对于寇仲徐子陵这两个天上掉下来的小家伙,自然心生不满。

以魔门的情报网,查到吕云澄,实在是太简单了。

吕云澄不知,安隆此来,实际上有三个目的。

一、辅公佑付出一些代价,让他来试探一下吕云澄;

二、和飞马牧场达成交易,为江淮军提供战马;

三、借助和飞马牧场的合作,摸清飞马牧场的进货渠道,然后,掀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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