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祈愿之主 第144节

“愤怒”分身毫不犹豫地戴上戒指,在得到黎曦夜的非凡能力“青云之志”后,以狂涌的无尽怒火进行催动。

轰!

耀眼的青色电光轰然乍现,满堂白昼,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论威力比周尘本人施展能力时还要强上几分。

“我燃燃燃燃燃起来了!”黎曦夜怒喝,短发伴着青色电弧凌乱飞舞,受到羁绊之戒另一头的无尽怒意渲染,感觉自己胸膛里燃烧起愤怒的火焰,意志力直线飙升,轰的一声,整个人也笼罩在了青色电光里。

但她催动的意志力电光比“愤怒”分身催动的要弱上许多,属于是小巫见大巫。

直到三分钟后“愤怒”分身消散,那耀眼夺目的青色电光才彻底消退,羁绊之戒叮地一声掉落在地。

另一头澎湃的怒意消散,黎曦夜的情绪也逐渐平静下来,收起了能力。

周尘弯腰捡起羁绊之戒,捏着下巴思索道:“羁绊之戒的佩戴者会互相影响情绪?”

“不,正常情况下不会。”

黎曦夜整理着自己的短发,“我能清晰感受到另一头极致的愤怒,但是灵魂的中间就好像隔着一堵墙,我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除非是我自己主动接纳。

刚才我只是想试一试,所以才主动触碰了愤怒。感觉……还不错,对我加成很大,也不会愤怒到失去理智。”

“原来如此……那接下来我们再试一试羁绊之戒的感应范围。”周尘想了下,“我出去逛一圈,正好就当做测试了。”

“那你能不能去帮我买两张演唱会门票?”黎曦夜张开五指,看着手上的金戒指,“你送我一枚戒指,我应该回礼才行,虽然相比之下价格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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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心意到了就行……谁的演唱会?”周尘问。

“林韵,你不知道吗?她马上就要在虹城开一场演唱会,今天下午开始售票,我在网上抢,你去现场抢,这样几率才大。要是抢不到票的话……那我就请你吃顿饭。”黎曦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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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祈愿之主】【】

“林韵……很有名吗?”

“当然有名!”

黎曦夜解释道:“她是着名音乐家、画家、书法家,世界知名服装设计师、造型师、电影导演、世纪演员、世界着名游戏监制人、世界着名编剧……总之有一大堆很厉害的头衔,在各种领域都很有造诣,特别懂艺术。”

艺术……

周尘听到这个词心里下意识一振,又听到那一长串的艺术领域头衔,不禁有了一种怪异的猜测:“有照片吗?我看看。”

黎曦夜掏出手机翻找了几下,就找到了林韵的最新动态照。

“喏。”

照片上,林韵五官精致,有着一种东西方艺术相互融合的绝美,黑发如瀑,肌肤白皙,穿着一身休闲装,在某个不知名的高档餐厅用餐,自拍照的光影、构图等等等等都挑不出任何瑕疵,就连桌上的食物也拍的秀色可餐。

“很漂亮吧?”

“是啊是啊。”

“……怎么感觉,你好像认识她?”黎曦夜看着周尘怪异的模样,狐疑地发问。

“不认识,怎么可能认识,就是她长得太漂亮了,我在欣赏她的美,感觉就像艺术品一样,值得仔细欣赏,反复回味。你看这眼睛,看这鼻子,看这嘴巴……”

在女人面前夸另一个女人漂亮,那么眼前的女人必然会问出那个经典的死亡问题:“是我漂亮还是她漂亮?”。

但这个问题黎曦夜问不出口,因为世界上所有人都认可林韵的容貌和气质,她在很多年前就是世界颜值天花板了,就算比也不能跟她比,大家不是同一个次元。

“确实,很多人都说她是艺术的化身……她真的很有才,世界电影排行榜前十的电影有七部是她导演,世界流行歌曲排行榜几乎年年被她屠榜,uu看书还有她的画和书法,甚至随便写本书都能成为世界畅销佳作……为什么一个人能这么全能?”对于这种天才,黎曦夜只能仰慕,她的初中和高中里不知道多少同学把林韵当成自己的偶像和目标。

“是啊是啊。”

周尘跟着感叹。

艺术领域的领航者,站在潮流浪尖的弄潮儿……

这么全能的大老,除了乐之王,全世界还能有几个人?

不过,眼下是新历174年,六十年前,这个时候乐之王还不是乐之王,没有加冕为王,但她的实力不容小觑,估计在四阶,并且接近五阶。

至于乐之王的具体年龄……

周尘之前倒是听赫尔墨斯说过乐之王是快一百多岁的人,就按一百岁来算。新历234年她是一百岁,那么六十年前的现在,她就是四十岁,但照片上的人怎么看都像是二十岁出头的年上成熟大姐姐,也不知道真实年龄究竟有多大。

算了,纠结这种大老的年龄压根没有意义,尤其是女性大老,年龄在她们面前是绝对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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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祈愿之主】【】

——管她究竟多大,永远十八就完事了。

“乐之王这个时间点来虹城开演唱会,我们会不会见面?难不成未来她帮我的时候,我们早就认识了?”周尘不由得陷入无尽的脑补。

毕竟时间穿越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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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前女友上门

新历234年,虹城。

秘密实验室中。

几名血族正惬意地躺在人造太阳灯下,晒着曾经从未想过的日光浴。

它们本是低等血族,但在接受永生能量的改造后,成为了世界上第一批不惧阳光与银器的血族,地位从此节节高升,不再是低微卑贱的劣等品,而是高贵的“新血族”。

“实验非常成功,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血族深层基因中的缺陷被完全修复,我想,他们已经彻底摆脱不死带来的“诅咒”了。”

年老体衰的霍华德教授看着一份份体检报告,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兴奋的握紧双拳:“这是生命的进化的!从“残缺的不死”到“完美的永生”,我们正在创造历史!”

“不。”血族虹城代理人史蒂夫微微摇头,轻抿高脚杯中的红酒,朝着霍华德微笑。

“我们在创造神迹!”

“神迹……”

“是啊,神迹,对于我们血族来说,这是不折不扣的神迹。教授,你是人类,不明白我们对阳光和银器究竟有多么恐惧,不明白我们到底有多想摆脱这些致命缺陷、摆脱“黑暗生物”的称呼。”

史蒂夫带着追忆之色说道:“想想看,从小你的父母、长辈都会告诉你,名叫“太阳”的东西是有害的,是危险的。但随着你逐渐长大,看到人类和其他物种都能安然无恙行走在太阳下,就会感到浓郁的疑惑跟不解,为什么他们不会像长辈们说的一样被阳光伤害?

可当你从阴影中好奇伸手,试图接触温暖的阳光,就会尝到叛逆的后果。你的手会在瞬间被阳光灼烧,那是一种足以刻苦铭心的痛苦,足以让每一位血族收起好奇心,从此对长辈们的话深信不疑,开始恐惧太阳,恐惧阳光。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像是见不得光的老鼠,但在内心深处,又会憧憬美丽的太阳,憧憬明媚的阳光。

遗憾的是,这份憧憬与期望最终都会被无情的现实碾得粉碎,就像扑火的飞蛾、朝生暮死的蜉蝣,畏惧阳光是我们的本能,在宏观的自然规律面前,生物的个体意志显得太过渺小,或许生命层次到达五阶会发生某些变化,可惜血族至今都未曾出过加冕之王。

从血族始祖到如今的新生代,历代血族都有过想要行走在阳光下的念头,我们为此付出了无数惨痛的代价,可不管做出多少努力,“诅咒”始终笼罩着每一位血族,久而久之,“太阳”便成为了我们认知中不可逾越的大山。

但是现在,被无数血族认为永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正在我们面前上演,这将是打破血族乃至全部种族固有认知的事情,难道还不能称之为神迹吗?”

“的确如此。”霍华德颔首,对于血族来说,这无疑是不折不扣的神迹。

“下次实验还需要准备多久?”史蒂夫这时问。

如今第一批实验人员的体检报告已经出炉,各项身体指标正常,前所未有的健康,一切都在朝着预想中的美好方向发展,是时候进行第二轮实验,让更多的血族摆脱“诅咒”。

“炼金协会已经把机器送来了,安装工作进行到一半,安装完成后还要进行一些精密调试,大概还需要两天时间……能量源的事情怎么样了?”霍华德询问起最重要的能源核心,只有好的能源核心才能为永生机器提供源源不绝的能量。

“我们从赫兰迪炼金工坊订购了一枚“永燃星核”,无需再担心能源问题。”史蒂夫笑道。

“这东西你们都能搞到手?不……赫兰迪炼金工坊竟然会卖给你们?”

霍华德看起来格外惊讶,“永燃星核”是一种庞大的能量源,造价极其昂贵,属于全世界最顶尖的炼金造物,没想到血族竟然能弄来这玩意。不过这倒是一件好事,有“永燃星核”在,能量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只要有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赫兰迪炼金工坊是一群商人,商人赚钱,天经地义。”史蒂夫微笑着抿了一口红酒,血族最不缺的就是钱财。

它将高脚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沉默良久,低声道:“教授,加快速度吧,猩红教派正在暗地里寻找实验室,用不了多久就会找上门来。

虹城群星会那边我们有所打点,短时间内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还是遇到了意外情况,金竹市的特别行动组组长不知道抽了什么风,非要带人过来彻查,虽然情报里没说她在查永生计划,可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虹城群星会会长暂时拦住了她,但拦不了太久,一旦惊动群星会总部,那个混蛋肯定会供出我们,到时候一切就都完了。

我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霍华德也知道事情的紧迫,肃然点头:“我会尽最大努力加快速度。”

隔离房间中,正在晒日光浴的男血族喝着果汁,忽然笑道:“他们走了。”

“一群未经开化的劣等生物,看到他们兴奋的丑样,我连笑都不想笑,只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一个女血族看着自己亮晶晶的美甲,毫不留情地嘲讽。

“不要这么刻薄,它们没有见证过世间真理,会这么想也无可厚非,几乎每一个智慧生物都会渴望长生。”

一个看起来非常佛系的男血族语气缓慢的说,“我们应该理解他们,耐心教导,引领他们走向真正的“永生”,见证永恒的真理。”

“那么,你准备好了吗?”喝着果汁的男血族询问。

“难道不应该是“我们”准备好了吗?”看起来非常佛系的男血族反问。

于是,七名血族脸上露出了如出一辙的笑容,无比的耐人寻味。

“看来,“我们”准备好了。”

“那就来吧,引领终焉的到来,赋予他们所渴望的“永生”!”

“说来就来,真是麻烦啊。”

夜晚,街边昏暗的小巷里,杨叹息着甩干净匕首上的血迹。

巷子外有汽车驶过,光芒忽明,又忽暗,司机并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情况。

巷子里赫然倒着一具流血的尸体,捅穿了肾脏,绞碎了心脏,割开了喉咙,以精湛的杀戮手法完成虐杀。

这是一名来自美洲电锯杀人爱好协会的追杀者。

最近几天,杨不仅成了群星会官方的通缉犯,还因C-220嗜血电锯被美洲电锯杀人爱好协会盯上,像个过街老鼠一样到处东躲XZ,狼狈的不得了。

这群杀人狂变态有着比猎犬还灵敏的狗鼻子,只要稍有喘息就会被追上,无奈之下杨只能一直逃,用了三天的时间设下陷阱,才找到机会让一人落单,将其杀死削弱敌人的力量。

“老板你什么时候能来捞我……”杨自顾自叹气,熟练地在尸体上摸尸,将对方的钱财和道具尽数收入囊中。

姜澈既然没有第一时间来虹城,就说明肯定遇到了麻烦,要么是金竹那边出了事,要么是虹城这边施以阻力……结合自己莫名其妙被通缉的遭遇,更大可能是虹城群星会阻止姜澈前来。

最蛋疼的是他被下了一种诅咒,周围的电子设备会完全失效,再加上一直处于被追杀和被通缉状态,以至于至今都找不到机会跟姜澈进行沟通。

摸完尸,杨迅速离开了巷子,戴上一顶帽子,压低帽檐遮住脸,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寂静街道上,忽然他身形一滞,像是感知到了什么,颓废的表情逐渐变得认真严肃,眼神中充满冷意。

路灯照耀着昏暗的光芒,陈旧的电线杆上铁杆上贴满各种小广告。

朦胧的夜色中,一道妙曼的身影如鬼魅般出现在路灯旁,穿着一身运动装,长发披散,眼神如凌厉如刀锋。

杨怔住,下意识轻语:“克里斯汀娜……”

他话还没说话,曾经的前女友手中就浮现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折射出冰冷的寒光。

在狂风中,克里斯汀娜展现出不可思议的疾速,恍如惊雷一般疾驰,瞬间跨越几十米的距离,朝着曾经的挚爱挥出匕首。

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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