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上,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缓缓冒出。
很细微,却十分的坚韧。
从旁边拿起一把铁锨,气息滑过,一小块铁片掉在地上。
削铁如泥!
“情欲之气?”
宋启山心中有些惊喜,子孙后代能给自己反哺修为,早已知道。
但没想到,更高层次的力量也可以。
宋念顺修行一个月,反哺回来的这一丝力量,就是仙法中提到的法力。
少是少了点,却意味着宋启山也踏入了仙法修行的门槛。
但仔细辨认后,又有些意外。
因为反哺回来的法力,并不像宋念顺施展的情欲之气那般,会极大影响人的心智。
如果说宋念顺的力量,是带有某种特性的染料,那宋启山得到的,便是一汪清泉。
同样拥有比武道劲气更强的威力,却又完全去除了弊端。
唯一的问题是,没有专属的特性,是好是坏?
宋启山转头看向隔壁,一个月的时间,大概炼化出九十缕情欲之气。
距离练气一重,还要两个月以上。
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足足八重,等着攀爬。
在别人看来,这样的修行方式,简直快活似神仙。
可在宋启山眼里,却是一种折磨,却又不能不去经历。
“路漫漫,其修远,需上下而求索……只能苦了你了。”宋启山轻声叹气,转身回了屋。
隔壁小院中,宋念顺满身大汗,目光明亮,大叫出声:“爽!”
满面潮红的杜妙灵躺在旁边,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感觉身体和魂魄都不属于自己了一样。
听到宋念顺如此坦然的话语,她不禁白了一眼:“粗俗!”
宋念顺哈哈大笑,不以为意。
是痛还是快乐,只有他知道。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
宋念云出嫁第二年,生下一个男孩,取名为林奕欢。
同年,林青川升任五品同知,大摆宴席,为孙子出世庆祝。
以他两袖清风的作派,能升官,自然是靠宋家的关系。
当然了,个人能力也是有的。
大婚后的林雨之,并没有在家闲着。
如今无处考取功名,行军打仗他也不愿,唯独对寻找仙缘格外上心。
或许是这些年养成的习惯,又或者觉得没能找到真正的仙缘,对宋念云有所亏欠。
宋念云并未阻止,只是回娘家取了一些火灵芝来,硬是把林雨之喂到了武道第七境,才肯让他出门。
眨眼间,十年过去。
十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陈国同样陷入了内乱,割据纷争不断,中山王夜袭八百里,攻占了数座城池。
随后便遭到剧烈抵抗,陈国那些军阀合起伙来,要把他撵出去。
理由很简单,你们已非陈国所属,来了就是入侵。
实际上各自心里都明白,中山王坐拥一千多里土地,若不合伙把他击败,这家伙怕要一统天下了。
紧邻中山王的梁国镇南王,重病身亡。
十几个小王爷为了争夺兵权,打的不可开交。
原本实力惊人,却自己把自己打散了。
西北王趁机打过来,一举灭了七八个小王爷,攻占四座城池。
但不等继续扩大战果,凉山营便到了。
宋念丰已和家里商量过,无意争夺天下,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尤其西北王是头恶狼,贪婪无厌。
如此,宋念丰攻占了剩下四座城池,与西北王分庭抗礼。
另一边,绵州王胡润奇失去卢宁英帮助,被罗怀瑾所灭。
只因平山王贺周知,偷了卢宁英老家,把大本营都给打没了。
卢宁英率残兵突围出去,贺周知一路继续攻打,直至和罗怀瑾对上才停下。
至此,八大王少了三家。
罗怀瑾派人给西北王送了书信,言称凉山王和平山王是穿一条裤子的,你我若不结盟,怕被他们合而歼之。
不如结为同盟,一来自保,二来找机会灭掉这两家。
至于之后谁坐天下,到时候各凭本事。
西北王也有此意,不但派了儿子当使者,还把唯一的闺女也送给罗怀瑾做小妾。
这两家结盟后,并没有立刻和宋念丰,贺周知对抗,而是转头朝着京都城进军。
他们的目标,是滇州王冯国玉。
冯国玉已有十年没动静,谁都不知道他在京都城干什么。
但是想坐收渔翁之利,不可能。
出乎意料的是,冯国玉把京都城改成了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
任凭罗怀瑾和西北王,两家共计二十八万大军攻打数年,都未能攻下。
大军之前,骑着黑色战马,身披银甲,年约三十岁的男子,目光冷漠的望着京都城。
城墙被加高了一丈,表面布满尖刺,尖刺上则挂着不知多少具尸体。
守城的士兵,正用铁棍把那些尸体无情的挑下去,任尸体摔的扭曲。
更在尸体上倒满了火油,倘若再有攻打,便会点燃,形成天然的屏障。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罗怀瑾和西北王手下的人,都被烧怕了。
他们想立功,却不想被烧成灰烬。
距离京都城数百米,若有力大的强弓手,居高临下抛射,或有机会射到这里。
然而那名男子却丝毫不惧,他只望着京都城的方向,好似能透过高高的城墙,看到更深处的东西。
那里,有他曾经的一切。
没有人比他更想攻下这座城。
“大人,君上已命撤离,我们何时起行?”一名三品参将骑马过来问。
男子将目光自城墙收回,问道:“打了三年,死了这么多人,就这样走,你甘心吗?”
声音有些尖锐,像女子的声音,又像男人夹着嗓子在说话。
那名脸颊被射穿,留下一个骇人窟窿的参将,摇头道:“自然不甘心,但君上和西北王都不愿再耗下去,以免让凉山王和平山王钻了空子。”
“是啊,世上有那么多的空子可以钻。”男子勒紧手中缰绳,调转马头:“那就走吧。”
他是辛四,十多年前一刀捅穿了西怀王楚湖山的马夫。
如今,已经是罗怀瑾麾下副都统。
放在兵部还在的时候,这可是二品武将。
只因为辛四很能打,有他在的地方,敌人闻风丧胆。
因为他不要俘虏,只要对上,必有一方死的精光。
很幸运,每一次都是他的敌人死光。
一路从七品校尉,升到二品副都统,如今也不过三十岁。
许多人都说,他是罗怀瑾麾下第一猛将。
害怕他的人有,敬畏他的人也有。
还有许多人,却是在私底下笑话他。
因为辛四,是个没卵蛋的太监。
但辛四从来不计较,哪怕有人当面问,被割了卵蛋是什么滋味,他也只是笑笑:“你试试就知道了。”
好像从来不在乎被人知道自己是太监,又或者他想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是个太监。
而像他这样的副都统,罗怀瑾手底下有十多位。
分权分的厉害,也是怕一家独大,给自己带来威胁。
毕竟罗怀瑾自己,就是叛了前主子才上位的。
骑马经过一处营帐,同为副都统的络腮胡大汉,从里面出来。
见到辛四,便笑哈哈道:“辛公公看起来心情不畅?可是没战功能立了,要不然我去和君上说,派你去打凉山王?”
别人对辛四不尊重,背地里笑话,但他手底下的人,却很忠诚。
因为辛四从来不亏待自己人,有多少银子,都扔给底下人分,半点都不留。
最好的财物,最漂亮的女人,最骏的战马,最锋利的兵器。
只要你愿意跟着他冲杀,要什么给什么。
而且他手底下有不少是曾经犯了人命案的亡命徒,被招过来后得了喘息机会。
比如这位三品参将,便是当年杀了营中千户,险些被斩首。
还是辛四为他求情,又花银子疏通关系,才给救了下来。
此刻见辛四被辱,这位参将立刻就要拔刀。
管你什么副都统还是谁,老子的命本就是捡来的,临死前把你砍了也不亏本。
辛四却将他的刀柄按住,而后冲络腮胡副都统笑道:“也未尝不可,只是君上未必愿意在此时与凉山王交战。”
络腮胡见没吓到他,便哼了声,不再理会。
一个太监,凑巧玩命爬了上来,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