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 第11节

方鸿渐点了五六个人吃的菜。唐小姐问有旁的客人没没两个人怎吃得下这许多东西。方鸿渐说菜并不多。唐小姐道:“你昨天看我没吃点心,是不是今天要试验我吃不吃东西?”

鸿渐知道她不是妆样的女人,在宴会上把嘴收束得像眼药水瓶口那样的小,回答说:“我吃这馆子是第一次,拿不稳什么菜最配胃口。多点两样,尝试的范围广些,这样不好吃,还有那一样,不致饿了你。”

“这不是吃菜,这像神农尝百草了。不太浪费么?也许一切男人都喜欢在陌生的女人前面浪费。”

“也许,可是并不在一切陌生的女人前面。”

“只在傻女人前面,是不是?”

“这话我不懂。”

“女人不傻决不因为男人浪费摆阔而对他有好印象可是,你放心,女人全是傻的,恰好是男人所希望的那样傻,不多不少。”

鸿渐不知道这些话是出于她的天真直率,还是她表姐所谓手段老辣。到菜上了,两人吃着,鸿渐向她要信址,请她写在自己带着看的那本书后空叶上,因为他从来不爱带记事小册子。他看她写了电话号数,便说:“我决不跟你通电话。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

唐小姐:“对了,我也有这一样感觉。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接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并且,你注意到么?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

“唐小姐,你说得痛快。我住在周家,房门口就是一架电话,每天吵得头痛。常常最不合理的时候,像半夜清早,还有电话来,真讨厌!亏得‘电视’没普遍利用,否则更不得了,你在澡盆里、被窝里都有人来窥看了。教育愈普遍,而写信的人愈少;并非商业上的要务,大家还是怕写信,宁可打电话。我想这因为写信容易出丑,地位很高,讲话很体面的人往往笔动不来。可是,电话可以省掉面目可憎者的拜访,文理不通者的写信,也算是个功德无量的发明。”

方鸿渐谈得高兴,又要劝唐小姐吃,自己反吃得很少。到吃完水果,才九点钟,唐小姐要走,鸿渐不敢留她,算过账,分付跑堂打电话到汽车行放辆车来,让唐小姐坐了回家。他告诉她自己答应苏小姐明天去望病,问她去不去。她说她也许去,可是她不信苏小姐真害病。鸿渐道:“咱们的吃饭要不要告诉她?”

“为什么不告诉她?不,不,我刚才发脾气,对她讲过今天什么地方都不去的。好,随你斟酌罢。反正你要下银行办公室才去,我去得更迟一点。”

“我后天想到府上来拜访,不挡驾吗?”

“非常欢迎,就只舍间局促得秀,不比表姐家的大花园洋房。你不嫌简陋,尽管来。”

鸿渐说:“老伯可以见见么?”

唐小姐笑道:“你除非有法律问题要请教他,并且他常在他那法律事务所里,到老晚才回来。爸爸妈妈对我姐妹们绝对信任,从不干涉,不检定我拉的朋友。”

说着,汽车来了,鸿渐送她上车。在回家的洋车里,想今天真是意外的圆满,可是唐且临了“我们的朋友”那一句,又使他作酸泼醋的理想里,隐隐有一大群大男孩子围绕着唐小姐。

唐小姐回到家里,她父母都打趣她说:“交际明星回来了!”

她回房间正换衣服,女用人来说苏小姐来电话。唐小姐下去接,到半楼梯,念头一转,不下去了,分付用人去回话道:“小姐不舒服,早睡了。”

唐小姐气愤地想,这准是表姐来查探自己是否在家。她太欺负人了!方鸿渐又不是她的,要她这样看管着?表姐愈这样干预,自己偏让他亲近。自己决不会爱方鸿渐,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决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使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方鸿渐回家路上,早有了给苏小姐那封信的腹稿,他觉得用文言比较妥当,词意简约含混,是文过饰非轻描淡写的好工具。吃过晚饭,他起了草,同时惊骇自己撒谎的本领会变得这样伟大,怕这玩笑开得太大了,写了半封信又搁下笔。但想到唐小姐会欣赏,会了解,这谎话要博她一笑,他又欣然续写下去里面说什么:“昨天承示扇头一诗,适意有所激,见名章隽句,竟出诸伧夫俗吏之手,惊极而恨,遂厚诬以必有蓝本,一时取快,心实未安。叨大知爱,或勿深责。”

信后面写了昨天的日期,又补两行道:

“此书成后,经一日始肯奉阅,当曹君之面而失据败绩,实所不甘。恨恨!又及。”

写了当天的日期。他看了两遍,十分得意;理想中倒不是苏小姐读这封信,而是唐小姐读它。明天到银行,交给收发处专差送去。傍晚回家,刚走到卧室门口,电话铃响。顺手拿起听筒说:“这儿是周家,你是什么地方呀?”

只听见女人声答道:“你猜猜看,我是谁?”

鸿渐道:“苏小姐,对不对?”

“对了。”

清脆的笑声。

“苏小姐,你收到我的信没有?”

“你肯原谅我,我不能饶恕我自己。”

“吓,为了那种小事得着这样严重么?我问你,你真觉得那首诗好么?”

方鸿渐竭力不让脸上的笑漏进说话的声音里道:“我只恨这样好诗偏是王尔恺做的,太不公平了!”

“我告诉你,这首诗并不是王尔恺做的。”

“那么,谁做的?”

“是我做着玩儿的。”

“呀!是你做的?我真该死!”

方鸿渐这时亏得通的是电话而不是电视,否则他脸上的快乐跟他声音的惶怕相映成趣,准会使苏小姐猜疑。

“你说这首诗有蓝本也不冤枉。我在一本谛尔索(Tirsot)收集的法国古跳舞歌里,看见这个意思,觉得新鲜有趣,也仿做一首。据你讲,德文里也有这个意思。可见这是很平常的话。”

“你做得比文那首诗灵活。”

“你别当面奉承我,我不相信你的话!”

“这不是奉承的话。”

“你明天下午来不来呀?”

方鸿渐忙说“来”,听那面电话还没挂断,自己也不敢就挂断。

“你昨天说,男人不把自己东西给女人,是什么意思呀?”

方鸿渐陪笑说:“因为自己东西太糟了,拿不出手,不得已只能借旁的好东西来贡献。譬如请客,家里太局促,厨子手段太糟,就不得不上馆子,借它的地方跟烹调。”

苏小姐格格笑道:“算你有理,明天见。”

方鸿渐满头微汗,不知道急出来的,还是刚到家里,赶路的汗没有干。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子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

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其文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

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

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

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竿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唐小姐跟苏小姐的来往也比从前减少了,可是方鸿渐迫于苏小姐的恩威并施,还不得不常向苏家走动。苏小姐只等他正式求爱,心里怪他太浮太慢。

他只等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心肠太软,没有快刀斩乱丝的勇气。他每到苏家一次,出来就懊悔这次多去了,话又多说了。他渐渐明白自己是个西洋人所谓“道义上的懦夫”,只怕唐小姐会看破了自己品格上的大弱点。一个星期六下午他请唐小姐喝了茶回家,看见桌子上赵辛楣明天请吃晚饭的帖子,大起惊慌,想这也许是他的订婚喜酒,那就糟了,苏小姐更要爱情专注在自己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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