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世界:我是穿越者!震撼全球 第247节

第一次有这么多节目的粉丝齐聚一堂,爆发的声浪非常的骇人。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林轩已经成为了一个文化符号,一个超级巨星。

台上的林轩鞠躬后拿起话筒:“欢迎来到《我是穿越者》《流行音乐节》,我是穿越者林轩!”

疯狂的尖叫爆发。

林轩笑着:“大家已经看出来了,这一次的《流行音乐篇》被制作成音乐节形式。”

“而且是室内超级体育场作为场地。”

“我们将进行为期一周的流行音乐直播。”

“这么大的企划后,我休息个半年不过分吧?”

“吁~”八万人一起发出嘘声,何其恐怖。

喧嚣,吵闹。

【哈哈哈,这一次规模浩大啊!】

【用屁股想也知道,流行音乐是主流文化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搞不好以后还会有电影节。】

林轩笑着:“好了,接下来的时间,交给唐云教授。”

唐云起身:“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现场观众,感觉燃起来了!”

“大家好,我是唐云,也是评委团一直以来的代表,这一次,我们的评委团将会空前的强大。”

“让我们欢迎和我一样常驻节目的评委,刺绣大师李钰老师!”

“社会学学者,卢卡斯教授!”

这都是节目的老熟人了,现场观众也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两人,报以疯狂的欢呼。

唐云:“接下来,是大家都很熟悉的,龙国流行乐天王陆云!”

“轰!”现场的观众最主要的还是龙国观众,龙国观众比例达到了六成。

这些人的欢呼声非常震撼。

陆云也可以说是第一次在全世界的舞台上登场,挥了挥手:“大家好我是陆云。”

唐云教授继续:“龙国流行乐天后冷清!”

“冷清我爱你!”

“wooooo~!”

冷清拿起话筒:“乐迷朋友们周末好。”

唐云教授再次介绍:“龙国流行乐天王司徒牧野!”

“朋友们大家好啊!”

【这三个人是龙国很著名的歌手对不对?】

【应该说和我们去的三个评委在各自国家的等级是差不多的。】

【厉害啊!】

唐云:“

“优雅歌后梦可莉!”

“流行歌王班图尔克斯!”

“新生代歌王乔治巴林顿!”

乔治巴林顿:“大家……吼!”

“我会一点点龙国语,作为欧美代表讲说……哦,讲话。”

“我们是来听辉煌的地星流行乐的,已经等不及了!”

台上的林轩拿起话筒:“不会有人失望了。”

“流行音乐节,从它开始!”

四个屏幕上,出现了今天的主题。

摇滚。

林轩继续:“地星二次大战后,新一代出生的米国人,生活在安定富足的环境里,他们对于经历过战争的父辈的生活习惯非常不适应,也对父母对自己的生活安排非常不满。”

“在这种环境中,一种由布鲁斯与叮砰巷歌曲也就是当时的黑白族群各自的音乐融合的新音乐形式,摇滚,诞生了。”

“在这个时间段,地星的米国悍然入侵越猴国,反战思潮疯狂发展,这种态势下,流行音乐中的摇滚爆发,占据音乐界的半壁江山。”

“摇滚来了。”

说到这里,林轩笑着开口:“各位米国的朋友不要自责,毕竟这是地星米国干的蠢事儿,和在座各位没关系。”

在场的米国观众尬笑。

这有鸡毛区别。

你说的好像蓝星米国没有幡然入侵越猴国一样。

还不是一样……

不过,因为蓝星米国那边同样因为入侵越猴国导致反战思维爆发。

所以那边对这种调侃没有什么意见。

要不然,搞不好油管都不敢播这个。

林轩微笑:“在摇滚的新生时代,有几只伟大的乐队,其中一只名叫做老鹰乐队。”

“生活在车轮上的国度米国的公路上,老鹰乐队带来了这样一首音乐。”

“加州旅馆。”

说完,林轩转身,台上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演唱会现场。

那是非常古老的视频了。

台下,无数人在欢呼,台上,一支蓝星人从没见过的乐队开始了。

吉他开始演奏。

漫长的吉他SOLO,世界上最著名的吉他SOLO,加州旅馆的前奏,就此在蓝星绽放。

视频里,观众在欢呼。

视频外,现场的观众同样在欢呼。

【这就是地星的摇滚乐吗?】

【好优美优雅的吉他旋律。】

【地星的歌曲,前奏都这么长吗?这单拎出来完全可以当做是世界吉他名曲单独放送!】

四十多秒时,当所有人以为吉他前奏要结束的时候。

真正的吉他前奏开始了。

一分四十秒,当所有人以为如此优雅的吉他前奏终于要结束的时候。

它的核心才刚刚来!

两分零九秒,主唱才开口:

“On a dark& high;bsp;dy hair;

;sll of bsp;risg up through the air……”

“行驶在昏黑的沙漠公路上,凉风吹起我的头发;

浓烈的da麻味道弥散在空气中……”

第一句,就给所有人营造出了一个如同电影画面一样的环境。

几个简单的词汇,告诉所有人,歌者觉得这里,正在堕落腐朽。

“抬头遥望远方,我看到灯光闪烁;

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我不得不停下来寻找过夜的地方;

她站在门口招呼我……”

悠扬的旋律,美妙的歌声,富有深意的歌词。

每一个观众都在疯狂欢呼。

这就是来自地星的摇滚乐吗?

这歌词会不会太露骨了一点?

但是很快,观众就否认了露骨这一点,这不是露骨,这是反思,这是忏悔!

“我听到远处教堂的钟声;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这时她点起一根蜡烛,然后给我引路;

沿着走廊传来阵阵说话声;

我想我听到他们在说;

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原曲有很多传说。

传说中,写歌那位,可能是在开车去天使城的路上,抽大了。

然后去找女支女了,然后看到昏黄沙漠中的一座小教堂,痛苦的忏悔中写下了这首歌。

甚至还有人专门去那条路上寻找,找到了一个既有教堂又有女支女的地方。

无论如何说,这首歌最后成为了米国的代表。

不是米国歌曲的代表,而是米国的代表。

代表着米国流行文化。

当然了,说《加州旅馆》代表米国流行文化,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而是米国流行文化给自己贴金。

米国流行文化说穿了就是娱乐至死,哗众取宠,只有少量的精品在里面。

代表米国流行文化的歌不应该是《加州旅馆》应该是雷迪嘎嘎的《badroance》更合适。

现场,国内的人只觉得这首歌的旋律新颖,是以前没有听过的东西。

其动感,节奏,旋律,都是上乘之作。

但是现场,很多米国歌迷,已经听哭了。

【这就是地星音乐吗?不,它在地星也应该称得上伟大才对,否则咱们蓝星岂不是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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