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诌虽然身份高贵,但他要图谋的是红满西,自己并不是主要目标。
只要能拥有这所谓的‘命途’力量,自己未必就没有脱身的机会。
叮铃
一枚铁质钱币划空而过,落在桌上,滴溜溜旋转。
“老弟,这是啥意思?就算你想拿钱跟对方买命,就这么一钱命数也不够啊。”
沈戎闻言,心头顿时了然,既然这里钱币里面是命数,那自己从那名内调科成员和赵灰三儿身上吃下来的东西,应该就是气数了。
“聊聊。”
“聊啥?”叶炳欢语气疑惑。
“命数。”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聊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眼看就要火烧眉毛了,叶炳欢不知道沈戎为何会突然将话题扯到命数上。
可见对方态度强硬,他也只能无奈叹了口气。
“命数这东西,我了解的也不深。只知道一只倮虫无权无势、无灾无痛、无儿无女,活到六十岁寿终正寝,那他这条命便被算作是一钱命数。你这枚铁命钱里面装的就是一钱命数,八道以此为卖出买入的交易货币,流通整个黎国。”
叶炳欢补充道:“而我们这些上了道的人,要想在命途这条路上继续往前走,关键就在于不断提升自己的命数。”
不难理解,命数就是超脱凡俗的基础。
或许,自己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等级.
沈戎将叶炳欢的话翻译成自己便于理解的内容,继续问道:“所以用这枚命钱就能快速为自己提升一钱命数了?”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里面装的毕竟是别人的命数,吞食一点问题不大。但要是想纯粹依靠命钱提升命数,无异于搭建了一座空中楼阁,一碰即碎。只有用压胜物将气数淬炼为命数,一步一脚印,那才是实实在在属于自己的命。”
叶炳欢话锋一转:“不过对于绝大部分目光短浅的命途中人来说,能让自己的命贵上一分是一分,哪里管得了以后会有什么隐患?”
遮挡在眼前的迷雾逐渐清晰,沈戎忽然话头一转:“身无余物,是倮虫。你觉得这句话对吗?”
叶炳欢不明白对方怎么突然变得跟老学究一样,和自己一个屠夫探讨起这些人生道理来,干脆一股脑将自己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天予命数繁衍众生,也在同时定好了每个人的命运。生老病死、升官发财.人生万事各不相同,但无论过得如何跌宕起伏,只要没有压胜物为自己增长命数,那就永远只是一只求不得、留不住、带不走的倮虫,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一命呜呼,赤裸而来,赤裸而去。”
话说到此,何为‘倮虫’已经清晰分明。
凡就是倮,倮就是凡!
至于如何摆脱倮虫的身份,上道命途,关键就是
压胜物!
第11章 差人贼人
沈戎一步步试探着叶炳欢,从对方口中逐渐弄清楚了一些东西。
首先,这个世界的普通人被称为倮虫。
而像叶炳欢这种拥有压胜物,上道了命途的,则自称为命途中人。
其次,是气数。
就是那股被自己吞噬进体内,能够修复伤势、增强体魄的不明气体。
不过气数似乎不止只有一种,起码叶炳欢和赵灰三儿的气数颜色就不相同。
导致这种差别的原因,大概率就是因为两人所走的命途不同。
从叶炳欢的话来看,要想上道命途,就要利用‘压胜物’,来将气数转化为命数。
“气数是经验,命数是等级,那压胜物.应该就是将经验转换为等级的某种媒介载体了?”
沈戎删繁就简,直接提炼出最核心的内容,并依照前世的经验进行类比。
虽然这样粗略的比教难免存在偏驳,但至少让沈戎摆脱了最初的茫然,对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有了初步了解。
试探到这一步,萦绕在沈戎心头的困惑还剩下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
那就是从叶炳欢的口中问出,到底何为‘压胜物’。
沈戎虽然有心直接询问,却又担心让叶炳欢察觉自己其实只是一个愣头青,拿一些半真不假的话来诓骗自己。
虽然自己不至于轻易上当,但那样必然要浪费不少功夫,得不偿失。
正当沈戎犹豫该如何开口之时,他脑海中突然想起了那尊浮沉在气数之中的鼠头神像。
“赵灰三儿的压胜物,在你手上吧?”
“你说那尊灰仙神像啊?早就碎的连渣儿都不剩了。那婆娘还想着能从我手上讨回去,简直是痴心妄想。”
叶炳欢嗤笑一声,说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那么多气数摆在我面前,我怎么可能放过?换你肯定也不会,对吧老弟?”
话音刚落,叶炳欢却忽然发现一双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毫不掩饰眼底翻涌的贪欲。
“老弟,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怪别扭的。”
“没什么,”沈戎摇了摇头,目光却纹丝不动,“我就是在想你这件压胜物里还剩下多少气数。”
“.”
叶炳欢沉默良久后,方才闷声闷气道:“杀赵灰三儿的时候,我为了帮你,可是把家底都给掏空了。老弟你现在要还想打我的主意,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哈哈哈哈.叶哥你别生气,我也只是好奇罢了。”
沈戎讪笑几声,埋头垂下目光,若有所思。
赵灰三儿是地道命途,仙家弟马,所以她的压胜物是一尊灰仙神像。
叶炳欢是人道命途,职业屠夫,所以他的压胜物是一把剔骨尖刀。
“这么说,这压胜物就是与自身职业和信仰有关的东西了?”
沈戎脑海中念头急转,“可我身上明明没有任何能够被称为‘压胜物’的东西,跟倮虫没什么区别,为什么也能吞食气数?”
事出反常必有妖。
但沈戎思来想去,觉得唯一的幺蛾子,只能是他‘外来人’的身份!
“难道说,我根本不需要任何压胜物便能掠气。又或者,我的压胜物就是自己?!”
念及至此,沈戎不禁庆幸自己在之前的交谈中,没有暴露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异常之处。
不管这是天赋异禀,还是金手指到账,都是绝对不能被外人知晓的秘密。
前世博览群书的经验所谈,沈戎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试试破例的后果。
“老弟,你这又在想啥呢?帮不帮忙,你倒是给句准话啊。”
叶炳欢见沈戎一直埋着头不吭声,终于按耐不住,出声催促道。
虽然心里还有细节没有彻底弄清楚,但沈戎还是决定暂时罢手。
这个叫叶炳欢的人道屠夫可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自己要是暴露的太多,很可能会引起他的警觉。
“相逢是缘,当然要帮!”
沈戎猛的抬头,脸上笑容展开:“老哥你放心,等我找到机会,一定想办法送你出城。届时到了红花会的地头,还请老哥你多多照拂。”
叶炳欢闻言顿时大喜过望:“好说好说,八道之内皆兄弟,浊陆震荡和为贵。咱们人道命途最拿的出手的,就是这一身忠肝义胆,义薄云天!”
咚.
恰在此时,窗外突然响起一声沉闷的钟声。
沈戎循声转头,这才惊觉外面已是夜破见明,晨曦初显。
“老弟,你这又是准备干什么?”
见沈戎起身走到衣橱前,剔骨尖刀中传出一声疑问。
“我现在还是城防所的巡警,当然要去所里点卯了。顺便去探听探听消息,看看后续该怎么办。”
沈戎拿出一件洗到发白的藏青制服穿上,迈步站到镜前。
一张平凡无奇面容出现在镜中,身上的穿着虽然俭朴,甚至有些寒酸,但身姿挺拔笔直,眼神坚毅,气质昂扬。
“要不带上我呗,万一要是遇见什么事情,大家也好有个照应。”
沈戎转头看向桌上尖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不是忘了,五仙镇城防所的老大是谁?”
“我当然记得,不过你别担心,我肯定不会害了咱们俩。”
叶炳欢语气笃定,似有十足的把握:“我现在虽然成了这副鬼样子,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藏的够深。就算是狼家的鼻子,也绝对不会把我闻出来。”
互相照应是假,要挟制衡才是真。
沈戎对叶炳欢的盘算心知肚明,当下也不点破,点头应道:“只要你不怕,那就走吧。”
说罢,沈戎转身走到桌边,将剔骨刀藏进外套内衬,又将桌上那枚铁命钱拿在手中,轻轻摩挲。
一股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钱币入手轻若无物,却又沉重无比。
人生六十载,如果漫长的岁月,数不清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竟全部装进了这样一枚小小的钱币之中。
一条人命,不过一枚命钱。
沈戎缓缓推开房门,霜风裹挟着晨光一同洒下。
他抬手拂去落在头发间的雪点,戴上警帽,肃容正冠。
就在这一瞬间,初升的日头往上挪动了一步,金黄的光芒恰好擦过头顶徽章的边缘,烫上一道金边。
差人与贼人,逆着风雪,一同大步前行。
第12章 信仰之争
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城里的寒风便大了起来,雪沫子打着旋儿往屋檐下钻。
泥炉上坐着黄铜锅子,青花海碗里早撒好了紫辣子与胡椒面儿,摊主拎勺舀起一注高汤,玲珑剔透的馄饨一个接着一个滚入碗中。
“沈哥,您的馄饨。”
摊主将馄饨送到沈戎面前,笑着说了一声。
“嗯。”
沈戎漫不经心的回答,拿着勺子在碗里搅合,心思没有被鼻尖前的香味挑动半分。
他还在想着自己当下的处境。
自己眼下看似跟叶炳欢达成了一致,一起联手险中求活,但沈戎心里清楚,他与叶炳欢之间并没有半分信任可言,充其量只能算是在相互利用。
再者,自己要想把对方安全送到两道的交界地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路途遥远的问题暂且不提,单是沈戎自己当下的处境,就不允许他轻易离开五仙镇。
“内调科这一手,有点意思啊”
沈戎埋头看着在热汤中浮沉的团食,眼神玩味。
内调科把‘击杀叶炳欢’的功劳算在了他的头上,面上看上去似乎有几分化干戈为玉帛的味道,可实际上却是把沈戎推到了风口浪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