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120节

你获得了新技能:铸铁之躯:来自贪食铁矿的地行龙血脉深处的能力,当你使用这一技能时,你的防御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还请继续努力,屠杀更多种类的巨龙,以增加龙裔血脉的觉醒度。

庞然龙躯,颓然倒地。

那对金灿灿,宛如一对车大灯的眸子,也熄灭了。

洛萨屹立在原地,体表的龙血,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变得干涸。

像是汽化了,用手一搓,便落下大片的红色铁锈。

他剧烈地喘着粗气,只觉胸口中,心脏砰砰跳得厉害。

地行龙的血脉并没有什么高贵的地方,也不是什么大补之物,龙裔只是攫取了其中有利的基因片段,分析过后,便弃置一旁。

真正对他造成沉重负荷的,还是龙裔血脉的进一步觉醒,使得那种充斥着古龙本能的暴戾与破坏欲的意志,再度开始浮现。

好在,这场斗争中,是洛萨占据了上风。

让娜缓步走来,她远远说道:“大人,要我给您来一记闷棍,以保持您大脑的清醒吗?”

洛萨摇了摇头:“不必了,我已经没问题了。”

“让娜,我好像知道我的家族箴言应该叫什么了。”

让娜大声回应道:“您说什么,请大点声,我听不清。”

洛萨被气笑了,他瘫坐在地上,喊道:“我说,我的家族箴言很简短,就是沐浴龙血。”

“不错!”

让娜伸出了一根大拇指,前来搀起洛萨。

“命人把这具地行龙的头颅切下,我要带回希伯伦,鞣制成一座放在领主大厅的标本,余下的部分,剥下龙皮给马勒斯,看看能否制成龙鳞皮甲。”

这头地行龙的鳞片,绝对算是一种极佳的金属材料,龙皮也十分坚韧,制成龙鳞皮甲,要比寻常甲胄强太多了。

“血肉和骨骼呢?”

“自然有它们的归宿。”

早在杀死地行龙的时候,洛萨就想好该怎么处理它的血肉和骨骼了。

他俯下身子,一棵翠绿色的树苗缓缓出现。

它的根须迫不及待伸向龙血汇聚而成的深潭,根须有生命般一鼓一缩,眨眼间,龙血汇聚成的深潭,便只剩浅浅的一层底了。

“有了这具龙尸,生命之树的成熟期将被极大的缩短,只是,我原本计划中的建城地点要改变了。”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要把这具龙尸运送到特定的地点,龙血早就流淌殆尽了。

不过也没关系,塞戈村本就是距离希伯伦和约格律斯堡都很远的一座中转村庄,位置很重要。

再加上这里附近都是荒漠,塞戈村的村民们本就只能依靠放牧维生,把生命之树栽种在这儿,并不算亏。

仔细看过大家的建议,确实都非常不错,实在难以抉择,但跟主角不太搭,暂设定为“沐浴龙血”。

以后想好了再设定新的。

第138章 斯蒂芬妮之死

生命之树乍一看,就像一棵很普通的橡树苗。

它的表皮很光滑,呈现出一种浅浅的灰褐色,嫩绿的枝丫给看惯了这漫漫黄沙的人们,一种可爱感觉。

但它的举动,实在跟可爱不搭边。

只见它扎根于地面的根须,正迅速伸出,向龙血汇聚的水潭延伸,直至水潭干涸,连泥土中的血色都尽数褪去后,又开始爬向倒毙的巨龙尸体。

那种贪婪,急切的模样,使人不禁下意识生出阵阵寒意。

但在洛萨的意志下,它停住了继续延伸的动作。

洛萨能够感知到生命之树传来的渴望,但这具龙尸,可是一件相当重要的战利品,哪能任由它全部吞吃?

芙琳吉拉啧啧称奇道:“这棵树看上去竟比我们血族还更加热衷于吸血,大人,这就是你说过的生命之树?”

“没错。”

“真是想不到,那些自诩纯洁高贵的精灵们,竟然在自己的领地里种满了这种树。”

让娜也是一阵惊异:“我跟新大陆的精灵们打过照面,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口癖就是‘赞美生命之树’,没想到竟是这种东西?”

般若淡淡道:“没什么可奇怪的,生命总是诞生于死亡。”

洛萨寻找了一处适宜建城的高地,这里的岩石外层已经饱经风化,但内里依旧十分坚硬,从这里建起一座塔楼,方圆百里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而且,塞戈村可是联系外约旦与希伯伦的咽喉要道,在和平逐步降临后,这里必定会恢复往昔那种,到处都是络绎不绝的商队的景象。

他将手掌按在粗糙的岩面上。

下一刻,大地开始震颤。

一座座砖石破土而出,像是有生命一般,深深嵌入岩壁,于地下打下完美的地基,又一层层堆砌而起。

眨眼间,便形成了一座宽阔的城堡外墙。

翼骑兵们惊愕地看着这一幕。

又一场神迹!

他们面露狂热地看向洛萨,不住于胸口画着十字。

洛萨扶起一名翼骑兵,说道:“无需惊叹,天父赐予我行使神迹的权柄,你们本身,就是神迹中的一员。”

翼骑兵虔诚道:“赞美天父,赞美大人!”

“派人去一趟约格律斯堡,让伦纳德带三十名披甲军士,还有足够数目的工匠来此驻守,监督新城的建立。”

“此外,再派两人,去塞戈村征募筑城的工匠,最起码,要先在城墙内修筑起一座木堡,供驻守的士兵们于此休憩。”

生命之树仍在迫不及待地等着进食。

洛萨看向般若,说道:“你的盾牌,应该是这里唯一适合切下这颗龙首的武器了。”

般若点头。

她于地行龙的头颅前站定,黑色的三角形盾牌,开始飞速旋转。

她说道:“场面会有些血腥,尽量别看。”

卡勒堡。

遭遇战争洗礼,而破败不堪的城堡,如今已被修缮得七七八八。

崭新的城砖,与被火焰熏黑的旧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雷纳德暴躁地在领主大厅里来回踱步。

地上,遍布纸屑。

它完好的时候,是洛萨派人送往卡勒堡的信件,上面加盖了“外约旦伯爵的火漆印章”要求“雷纳德男爵”向他行使宣誓效忠的礼仪。

“哈,雷纳德男爵,他居然称呼我为男爵!”

“真是可笑,维尔纳的那个走运的儿子,只不过侥幸打赢了一两场胜仗,居然一下子便骑在老子头上了,还拿走了我的领地中,最宝贵的那颗明珠。”

“现在,他不暗自庆幸,感谢他的好运气,反而高高在上地坐在昔日属于我的宝座上,对我颐指气使地称我为‘男爵’?”

“狗屎,我曾是安条克的大公,如此显赫的尊位,就连那个被麻风病诅咒的该死国王,也要在我面前毕恭毕敬!”

“我曾打赢了蒙吉萨战役,狠狠挫败了萨拉丁的颜面!”

他歇斯底里地咆哮着。

雷纳德的人生堪称传奇,从高卢,在分家时,只落得了沙蒂永的一小块地产的骑士,摇身一变,迎娶了安条克女大公康斯坦丝,变成了安条克大公。

又被萨拉森人囚禁了十五年,出来时,因康斯坦丝早已死去,他的大公之位也就没了。

于是又迎娶了外约旦伯爵的遗孀,斯蒂芬妮,再度摇身一变,成了外约旦伯爵。

拥有这样传奇经历的雷纳德,要说是个没脑子的蠢货,是断然没人相信的。

于是,他在暴怒过后,又重新冷静了下来。

他拧紧眉头,思索着。

片刻后,居然又重新捡起了地上散碎的信件,将它们摆在了桌上。

无论如何,他已是洛萨法理上的封臣,昔日效忠自己的臣子们,也大多数都已投到了对面。

“回信给洛萨伯爵,就说雷纳德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但卡勒堡是防御异教徒的前线,请恕我无暇抽身前去觐见。”

他麾下的骑士们又惊又怒:“大人,您真的要向那个嘴上连根胡须都没有的稚嫩小子低头吗?”

“不可啊,大人若是低头了,若是再想拿回伯爵的尊位,在法理上就再也站不住脚了啊。”

“大人,我们一致认为只有您才配做外约旦伯爵,他不过是仗着那个只剩一口气的小国王的宠幸!”

“呵。”

雷纳德冷笑道。

只有泥腿子们才会以为,一个弱小的封君会坐不稳自己的位置。

外约旦的领主们,会很愿意接受一位弱小封君的领导的,这最起码意味着,这位封君没能力,也不会插手他们内部的事。

比方说前段时间,他就曾因佩特拉的继承问题,而跟阿尔贡鲁道夫男爵闹得很不愉快。

果不其然,洛萨一上任,这位男爵就迫不及待去捧那个走运的小子的臭脚了。

“既然们也知道,他有国王的宠幸,那就先让他得意一段时间吧,反正,那位也活不了多久了。”

雷纳德的眼睛里充满了愤怒与不甘,但他的语气却反常的平和。

“我发誓,我会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他语气微顿,又道:“夫人怎么样了?”

骑士轻叹了一口气:“还是那样,每天只喝很少的水,吃一小块面包,终日站在阳台上,眺望着远方。少爷的死,对她的打击太大了。”

有人义愤填膺,满面泪水:“那个凶手,国王不仅不惩治他,反而授予他伯爵的尊位,我不服,大人!”

“没错,我们就该立刻派兵,攻打他的那座约格律斯堡,把他的领民和士兵统统杀死,让他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惹的。”

雷纳德颓然坐在领主的宝座上。

诚然,他并不喜欢汉弗雷,这个由斯蒂芬妮和前夫所生下的儿子,但他对斯蒂芬妮女伯爵的感情还是有的。

在他最落魄的时候,能获得这样一位妻子,若说心中不感激,那是不可能的。

但愿,你的计划能成功吧。

雷纳德的心中有些矛盾,对于斯蒂芬妮威胁两只吸血鬼去刺杀洛萨的事,他是知情的。

但洛萨若是暴毙,跟他可脱不了关系,现在,卡勒堡的军队总共只剩下了一千多人,加上蒙特利尔,也顶多走出三千人。

若是国王派他的两个骑士团来攻,他可未必能顶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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