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神相 第2138节

只见闻人倾城娓娓道来道:“姜一,在我们到了纽约之后,我和楚楚就商量了一番,在我们两个看来,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整个罗斯柴尔德家族已经融入了这个社会。”

“如果我们想了解罗斯柴尔德家族和七十二魔神之间的关系,不如从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我们派人盯着罗斯柴尔德家族,从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那位老祖宗,到罗斯柴尔德家族的所有核心人物,看看从他们的身上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另一方面,我们不如把着眼点放大到整个社会,从一些细节方面,看看是否能够寻找到和混沌魔神有关的状况?”

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我基本上猜到了一些她和秦楚楚商量之后所做出的安排。

于是在看了一眼幽丽之后,我对着闻人倾城道:“如此说来,盯着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应该是楚楚和苏天顺子他们了?”

“而你们,在这个歌舞厅之中,应该发现了一些什么状况吧?”

幽丽对秦楚楚是最感兴趣的,这会儿听到秦楚楚盯着罗斯柴尔德家族,让她一下子有了方向,赤红色的双目顿时就一亮。

不过幽丽却并没有插言,在等着闻人倾城做出回答。

而接下来闻人倾城却并没有再提及秦楚楚,反而往歌舞厅内的那张灯光闪烁,人影晃动的舞台看了一眼,然后问着我道:“姜一,来到了这个歌舞厅,你发现了什么特别之处没有?”

我顺着闻人倾城的目光往舞台上看了一眼,看到了一幕幕不堪入目的场景,让我无可奈何的苦笑了一下,然后才对着闻人倾城道:“倾城,是不是这种音乐的表达方式有什么问题?”

闻人倾城点了点头道:“姜一,你说的没错,这种音乐的表达方式有很大的问题,正常人要是听多了这种音乐,情绪会受到感染,会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念,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轨迹。”

“根据我的调查,这种音乐起源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最早创造出这种音乐的人,英文名叫pigone!”

“翻译成中文就是猪一!”

第1744章 猪一(下)

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我整个人被雷的里嫩外焦,对嘻哈音乐的这个创始人,我简直是有些无语了。

在艺术界是有许多人喜欢搞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完全看不懂的。

比如像毕加索,他画的那些抽象派的画,在普通人看来简直是一个小朋友信手涂鸦的,完全没有任何艺术价值。

可是世人基本上都知道,不要说毕加索的画了,就算是毕加索没有完成的作品,或者他像垃圾一样丢掉的不满意的失败之作,在全世界的各大拍卖场之中都能拍出一个好几千万或者上亿美金的价格来。

但这个嘻哈音乐的创始人,就连名字都取的这么奇葩,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PIG是猪的意思,one代表着数字一,闻人倾城说的并没有错,嘻哈音乐的创始人的英文名要是直译过来,就是猪一的意思。

可这个嘻哈音乐的创始人,为什么给自己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或者称号呢?

猪一,难道他是在暗示,他是一头猪吗?

或者说,他认为自己是猪里面最优秀的,排名第一,所以简称猪一!

放着好好的人不做,为什么要跟猪争第一呢?这为嘻哈音乐的创始人给自己取名字的意图,还真是让人想不明白。

难不成,他认为万物之灵的人,连猪都不如吗?

这就难怪他创造出来的嘻哈音乐三观炸裂,在我们这些正常人听起来是那么刺耳,表达的情绪是那么的颓废。

看着我那一脸惊奇的表情,闻人倾城自然是能够理解我为什么会有这种表现,不要说我了,就算是闻人倾城和天机门的这些人,在第一次听到猪一的名字之时,全都感到很是吃惊,都认为嘻哈音乐的这个创始人脑子肯定不正常,估计是从那个精神病医院里面跑出来的。

不过在对嘻哈音乐和嘻哈音乐的创始人猪一有了一个深层次的了解之后,闻人倾城却能够断定,PIGOEN这个人绝不简单。

此刻,见我一脸惊奇的愣在了那里,闻人倾城继续说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嘻哈音乐最早诞生于纽约的贫民区。”

“这种音乐的表达方式比较简单直白,对于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民来说,反而是最容易接受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面,嘻哈音乐就迅速蔓延和普及,不仅贫民区的贫民沉迷于这种音乐,就连整个主流社会,都认同了这种音乐,甚至把这种音乐当成了一种独有的文化,在近几年来向全世界的范围内输出。”

“就连我们国家,都有为数不少的年轻一代喜欢和沉迷上了这种表达方式无比低俗,传播着各种负面情绪的音乐文化。”

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我默默的点了点头,看来闻人倾城对这种嘻哈音乐的看法和我一样,她认为这种音乐是有负能量的,听了会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不过虽然认同闻人倾城的说法,但我却并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等着闻人倾城继续说下去。

既然闻人倾城认为这嘻哈音乐有问题,那她接下来肯定会把她认为的问题所在说出来。

果然,闻人倾城接着说道:“根据我的了解,这种嘻哈音乐的受众,绝大多数是贫民区的穷人,你应该很清楚的知道,虽然西方国家整天讲什么民主自由,博爱平等,但种族歧视在西方国家反而是最严重的。”

“这个国家的穷人阶层,绝大多数是有色人种。”

“比如我们来自东方的黄种人,到了美国就很受歧视,很难为主流社会所接受。”

“至于祖先是非洲大陆的那些人,虽然在美国有好几千万人口,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却一直都无法提升,经常会受到白人的欺凌。”

“所以贫民区中的穷人,绝大多数是来自非洲大陆的,这种嘻哈音乐的传播,最早就是从贫民区的这些人之中传播开来的。”

说到这里,闻人倾城的话锋一转,脸上的表情显的凝重了许多,然后道:“根据我的了解,自从这种嘻哈音乐在贫民区之中传播开来之后,每隔十年左右的时间,整个美国的犯罪率会提高百分之三十。”

“抢劫,强奸,杀人,偷盗,吸毒贩毒,各种犯罪在贫民区之中屡见不鲜,猖獗至极。”

“迄今为止,过了差不多有半个世纪的样子,无论是贫民区还是富人区,相对于八十年代来说,犯罪率整体提高了百分之两百。”

“这几年来我们国家来这里留学的留学生被杀的案子屡见不鲜,枪击案基本上每天都有发生,每隔几个月或者半年左右时间,都会有一起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这个国家虽然是全世界最发达最富有的国家,但却是一个极度不安全的国家。”

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我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冷气,不过我却不得不承认,闻人倾城她所说的,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对有钱人来说,这个号称全球最发达的国家就是天堂,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就可以享受到最富有的物质生活。

但对于穷人来说,这个国家却如同地狱一般。

过了晚上八点钟,贫民区的穷人就不能出门,因为一旦出门,就很有可能会死在黑暗中的罪恶之下。

反而像我们国家,物质上虽然没有那么发达,可在安全上来说,却是全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所不能相提并论的。

那怕是半夜两三点,一个单身女子走在大街上,基本上都很少会受到侵犯,很少有犯罪事件发生。

当然,也不排除会有犯罪案发生,只是相对于西方世界的许多国家来说,我们国家的安全指数要高了许多倍。

多余的话暂且不表,听闻人倾城说到这里,就让我不得不想,这些年来整个美国的犯罪率不断的提升,难道是因为和这种音乐的传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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