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方舟 第97节

“如果是像上次和博士玩的国王游戏

那种惩罚,还是算了。”

夜莺看到安洁莉娜的脸色有些发红,意识到信使小姐可能和博士发生过什么。但她没有对别人的秘密刨根究底的欲望,所以只看了一眼就被说话的可颂的吸引。

可颂举手提议道:“不好好遵守主题讲故事就要脱掉一件衣服,然后重新讲符合主题的故事?”

临光手臂交叉:“禁止低俗。”

调香师提议:“吃一顿芙蓉的营养餐?”

临光手臂交叉:“禁止迫害。”

玫兰莎想了想,低声说:“喝杯酒?”

临光手臂交叉:“未成年人禁止饮酒。”

“那就当一回服务员吧,把大家需要的饮料和茶点从中央厨房带过来。”

慕斯的提议获得了大家的认可,这个惩罚既不会伤害感情,也不会让人一笑置之。确认规则之后,大家互相监督使用 roll 点软件 1d100,并展示自己的数字。

安洁莉娜看了看自己的数字“1”,在场之人不可能 roll 出比她更小的数字,至多和她平手。

很快,她确认自己成为今晚的“国王”,满怀期待的去寻找要讲故事的倒霉蛋。

“是我。”

夜莺举起了手里的通讯器,

“100”的数字红的发亮,其运气之差简直到了令人诧异的程度。

安洁莉娜想起了罗夏,同样失忆,同样过去不为人知,同样运气是非洲人级别,同样是渴求自由的琉璃之鸟,同样掌握着神秘的源石技艺,罗夏和夜莺……该不会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吧。

如果是其他人被抽中讲故事也就算了,安洁莉娜一定会坏心眼的安排稍微刁钻一些的主题,

让讲故事的人小小的困扰一下,但她实在不想伤害一只脆弱的琉璃之鸟。

信使小姐纠结了一会儿,抬头对夜莺说道:“那就以‘归乡’作为故事主题吧。”

归乡在文学故事里几乎是一个烂大街的题材,上到严肃文学,下到都市兵王,人人尽可以在这个题材上施展自己的才能。安洁莉娜相信夜莺一定能想到契合“归乡”主题的故事。

“归乡……”

夜莺咀嚼着这个词汇,抬头看了安洁莉娜一眼。JK 小姐以为夜莺被难住了,但丽兹只是看穿了她潜意识里渴求之物。

“好,没问题。”夜莺说道,“这是我从博士的藏书里看到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浑身黝黑的撒拉逊婴儿出生在马厩里,他的父亲在这个孩子的身上寄予了莫大的期望,因而给予他名字苏莱曼(所罗门的转写,意为完美的)。

可是苏莱曼五岁就死了亲爹,他随母玛利亚改嫁,因为沉迷氪金游戏《明曰赌狗》,将继父家业花费至尽,被继父逐出家中,流落到千年帝国的教堂里。

教堂的神甫帕特里克收留了他,他看出苏莱曼小小年纪便鹰视狼顾,颇有帝王之相,于是为他传道授业解惑,并找人让他学些枪棒。

苏莱曼天资聪颖,不仅习得了一身好本领,弓马娴熟,胜任 Saber,Archer,lancer,rider,

faker 和 fucker 六个职阶,还贯通融汇了古今兵法,练成了兵法四重境界里最高的境界偷天换日。

帕特里克神甫见苏莱曼功底已成,便将自己第三个私生女萝克珊拉娜·许蕾姆嫁给了苏莱曼。这对夫妻十分恩爱,苏莱曼和自己的恩师兼岳父关系也不错,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

但是,萝克珊拉娜的兄长许拉姆及其妻子却嫌贫爱富,坚决反对招赘苏莱曼。许拉姆同样是帕特里克的私生子,他是红毛而妹妹许蕾姆是蓝毛。当初为了许蕾姆的事情,他和帕特里克神甫大吵了一架,可是最后帕特里克神甫还是招赘了苏莱曼。

苏莱曼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他只想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武艺不受人欺负,过上殷实富足的生活。可惜不久之后他的恩师帕特里克去世了,当地人对他这个黑皮肤的撒拉逊人很是反感,

甚至觉得是苏莱曼抢走了本该嫁给他们的女人,害得他们打光棍至今。

苏莱曼觉得自己有点冤枉,他只娶了一个女人,为什么会害得当地那么多人当光棍呢?明明是溺死女婴等性别筛选带来了性别失衡问题,但是他们却视而不见,从不讨伐那些性别筛选的家庭,只怪外地人抢了女人。

失去了帕特里克的约束后,苏莱曼的大舅哥许拉姆终于可以施展拳脚。他侵吞了帕特里克神甫遗嘱里留给苏莱曼的财产,用这笔钱雇佣了一个叫“瓜精”的佣兵团。

许拉姆让苏莱曼去看葡萄园,那里有“瓜精”埋伏,谁知道苏莱曼武艺高强,单人团灭了专门被雇佣来对付他的精英佣兵们,并夺取了他们记载源石技艺的书籍和充当法杖的各类源石武器。

念在帕特里克神甫的养育之恩,苏莱曼既然不想被杀,也不想杀死恩人的后代,他知道家中已待不下去了,便告别了许蕾姆,去败仗庭当兵。初在查尔迪亚军区大公狄奥多罗麾下做一更夫,后来军区大公也看出苏莱曼有帝王之相,便招赘苏莱曼为婿。”

“等等,”安洁莉娜不得不打断了夜莺的话,

“苏莱曼不是还有一个老婆许蕾姆吗?”

“可是安洁莉娜,绝大多数帝王对爱情从不忠诚,既然苏莱曼有帝王之相,反复无常就成了他必须掌握的一项本领……这是博士做的注解。”

对于夜莺“挟博士以令诸侯”的做法,安洁莉娜哑口无言,只得示意对方继续。

夜莺接着说道:

“后来苏莱曼屡立战功,进职成为军区大公的副手,带剑贵族,而许蕾姆在家受兄、嫂折磨,白天到井边汲水,晚上在磨房挨磨。

她因劳累过度,在磨房产下一名白皮肤的孩子,因无剪刀,只好用嘴咬断脐带,故取名咬脐郎。许蕾姆的兄嫂想要害死咬脐郎,将咬脐郎抛入荷池中,幸被家中与许蕾姆结好的奴仆救起。

许蕾姆知道兄嫂心怀杀意,也知道自己的丈夫已经背叛了爱情,找了一位年轻又有权势的贵族姑娘爱蜜莉雅结婚。但她没得选,为了让自己的骨肉逃避哥嫂的迫害,她便托仆人将咬脐郎送道苏莱曼那里抚养。

十五年后,咬脐郎长大成人,跟着父亲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他的父亲自立为罗马苏丹国的国主,这时苏莱曼命咬脐郎率兵回乡探望生母。咬脐郎屯兵教堂,因为军营缺乏女人他又到了青春期,被身边的老兵油子教坏,于是饥不择食选中了一只美丽的白羊。

他因追赶白羊,与正在井边汲水的许蕾姆相遇,母子团聚唏嘘一场,便回去报知苏莱曼,

苏莱曼就带领兵马回到故乡,与许蕾姆团聚,狠狠惩罚了欺负他前妻的许拉姆,把许蕾姆接回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本章故事的原型是元南戏《白兔记》。

还差 135 更。

第一百二十五章 矛盾

这个荒诞离奇的故事篇幅并不长,在夜莺讲完之后听众们便迅速能够把握故事的主线脉络。

安洁莉娜想了想,衣锦还乡也是还乡,于是她朝夜莺比了个大拇指。

她谨慎的看了夜莺一眼,泰拉世界不同地区不同种族关于同一手势的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比如打雨伞这个手势在其他地区稀疏平常,但在她出身的叙拉古地区就是极大的侮辱,常常引发家族间的血腥争斗。

所以安洁莉娜担心自己比大拇指的动作在萨卡兹人看来又是“打雨伞”,好在夜莺只是微微颔首。

现实不需要逻辑,但创作故事的人和故事本身却一定契合着某种逻辑。基于这个思想,慕斯率先发表了看法。

“苏莱曼是撒拉逊人,随着母亲改嫁到了千年帝国境内,被神甫庇佑教导知识,长大后又在军区大公手下当兵。这表明当时存在着人口流动,并且相对来说,千年帝国是比较安定繁荣,

能让人看到上升空间的地方,属于人口流入的一方。”

临光摇了摇头:

“未必,你注意到没有,苏莱曼被第一任妻子的同乡们排斥歧视,并且那里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产生了许多光棍。性别筛选的现象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但能够导致如此极端的比例,战乱、天灾、饥荒、愚昧或者兼有之。

而且,后来苏莱曼参军很快爬到了相当高的地位,除了他自身的才华和丈人给力之外,必然是战争,足够分量的战争为他提供了向上爬的机会,不然光是他异民族的身份就足够让人提防了。”

“所以结论是大家都很烂,而苏莱曼加入的千年帝国相对是烂中最优的一个?”星极说道,

“后来苏莱曼能够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自立为罗马苏丹国的国主,也是因为千年帝国败仗庭的虚弱?”

“一个故事既可以从宏大叙事的角度来解构,分析一个作品主角所在的环境背景,也可以从微小叙事的角度,分析环境背景下的角色。”

调香师顿了顿接着说:

“从你们的角度来看,苏莱曼被迫背井离乡是战乱导致残酷的性别筛选,性别失衡又使得当地男性无法找到配偶,进而苏莱曼这个异邦人的属性在本地人眼中不断放大。

但在我看来,本地人只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真正让这个故事产生波折,乃至于发生‘还乡’剧情的是直接原因还是苏莱曼的大舅哥许拉姆对于苏莱曼的迫害。

他为何而生恨?文中给出的叙述是嫌贫爱富,但在我看来,核心还在于贫富悬殊。一个富人本能的排斥穷人,不希望穷人来分薄自己的家产,而穷人自然渴望的是能够扬名立万,比富人赚更多的钱来,再回过头来狠狠打富人的脸,所以‘还乡’题材的核心其实在于‘衣锦’。

这不涉及什么立意或者深邃的思想,仅仅是立场不同罢了,后来苏莱曼有了年轻漂亮的爱蜜莉雅,也花了十五年的时间才想起自己家乡还有一个穷老婆。

所以这个故事浑然不觉的践行着双重标准:主角嫌贫爱富作者却总能找出种种理由为他解释,配角嫌贫爱富作者却在诱导观众,恨不得把配角全家的骨灰盒都洒出来。

其实,不过是作者把自己代入了穷小子苏莱曼进行创作,而读者也把自己代入了主角罢了。

所以他要搞双重标准,所以他要写穷人逆袭,上演都市兵王归来,以便让目标受众和读者产生共鸣,获得强烈的代入感。”

年抱着手臂说:

“与其说你研究的是故事,不如说你研究的是创作的人,不过这种把故事和创作者全都扒一遍的做法总感觉有些恶心啊。原本大家远远看觉得‘哟,这个大姑娘真漂亮’,

你们却非要摁着人家卸了妆,再拿着放大镜看人家脸上的毛孔,自然没有一开始好看。

总之,这是个娱乐人的玩意吧,不能太当真,不然哪个幻想能在现实里站住脚,不过是惹人发笑罢了。”

“我对文学不大懂,看了以前的作品总觉得脑壳疼。”安洁莉娜尴尬的笑了笑,“但是一个作品的剧情必然要围绕主角运转啊,那么读者代入主角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代入感这种东西是根据叙事视角和一个角色在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来的,它是一把双刃剑,

有时候作家们反而要抑制读者们的代入感,好引导读者们不被书中某个角色的视角所妨碍,从全局感受故事。

为此,作家们开发出许多专治代入感的技巧:比如狄更斯在《荒凉山庄》中选择了双重叙述:以‘我’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推进剧情,每个‘我’都是书中不同角色的第一人称表达,

对于代入感强烈的读者来说,阅读这本书仿佛精神分裂,因为‘我’不止一个;

巴尔扎克在《交际花盛衰记》中让 273 个人物出场,故事由四条交错的明暗主线、数十条与其他《人间喜剧》故事联系的支线与伏笔构成,他又爱用全知视角,读者们虽然可以跟随属于主角的寥寥数人,但如果代入任何一位主角,就会感受到配角和其他主角过分‘抢戏’,很多时候是配角在推进剧情;

而在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里,多重叙事结构的文学技巧打破了叙事者=剧情参与者的惯例。读者们天然的会代入故事的叙事者,但《呼啸山庄》的叙事者只是一个触发剧情的工具人,真正的故事已经到了结尾,而他不过是提供视角,让读者们自行从各路配角的描述里提取线索,拼凑支离破碎的故事,还原故事的原貌;

第一人称常常会被认为是最具代入感的叙事方式,然而司汤达的《红与黑》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流派,而到了普鲁怀斯的《追忆似水年华》,意识流立体交叉探索角色内心世界的技巧趋于成熟,它破坏了传统意义上的剧情结构,使得小说剥离了剧情只剩下人物。当故事性不再成为衡量评价意识流小说的标准时,代入故事角色本身就失去了意义。”

“小说没有了代入感,那还是小说吗?”安洁莉娜问。

“严肃文学不讲究代入感,不过故事性和代入感的的确确是通俗文学的生命。通俗文学不是人民文学,准确来说,它是为市民阶层服务的文学。虽然大家都在说严肃文学不接地气,但同时大家也对真正接地气的——像是描述广大农村生活的赵树理这类作家不感兴趣,甚至抱着淡淡的鄙夷。

既不俗,也不雅,这就是如今文学的现状,无论是泰拉的作者们还是读者们都一起迷茫徘徊着,尝试走出一条能够让两种要素平衡的道路。”

夜莺迷茫的看着故事会的人们为了她听不懂的东西吵的面红耳赤,争论的东西在她看来无关紧要,大家都忘我的投入其中,她却像一个局外人,什么也感受不到。

空虚的感觉袭来,冰凉的感觉从夜莺指尖蔓延,她下意识的裹紧了自己身上的披肩,这一幕被临光察觉,女骑士关切的问道:“没事吧。”

“不,”夜莺小声说道,“她们吵的好厉害,我甚至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吵。”

“人文学科总是这样,作家更是如此,他们是倾诉欲望最强烈的一群人,于是便有了故事。”

临光微笑着说道,

“以前的时候祖父给我和妹妹请家教,那位老师告诉我,人文学科的爱好者自古以来就喜欢用笔墨战斗。”

“战斗什么呢?”

“诺,就拿现在的小说来说。调香师显然是属于主张小说应该是微小叙事,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构成的社会,而慕斯主张宏大叙事,从时代的角度出发描写社会里的人。

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说是一个新秀作家走进文学俱乐部,刚进门就被人问‘你是赞同宏大叙事还是微小叙事?’

那个新秀是个资产阶级弟,他诚实回答‘微小叙事’之后,俱乐部里一半人成了他的朋友,

一半人成了他的敌人。然后那一半朋友又问他‘你觉得小说应该让剧情为人物服务,还是人物为剧情服务?’

那新秀是个浪漫派作家,诚实的回答‘剧情应该为人物服务’,于是他的朋友又少了一半。

到了第三个问题‘你觉得零度创作是不是当今文学的主流标准’的时候,那个新秀怕得罪人,

回答‘我不清楚’。

这下子,他在俱乐部里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这应该是个笑话,夜莺努力的扯动嘴角示意自己 get 到了笑点,然而她的演技落到耀骑士眼里就不够看了,从卡西米尔逃出来之后,她见过太多的演员,个个都比夜莺演技精湛。

“我没打算和你讲笑话,只是人文学科这种东西没有单一的、全球通用的标准,人人都有自己的理念,只有理念和理念碰撞,才能产生火花。”

“既然没有标准,争辩又有何意义?即便擦出火花,也将转瞬即逝。”

“丽兹,生命本就是矛盾的,理念的矛盾只是这根源矛盾的延伸,只有不断的思考,不断的争辩,才能让自己产生更深刻的认知。就像你熟悉的……你熟悉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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