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824节

没错,就是饭店。

我要经营一家特色饭店,一家混杂多座城镇风格的特色饭店。

饭店里不仅有达赛城的特色菜,还要有艾瑞城的特色菜,约克汉城的特色菜,甚至也要有维奇堡的特色菜和月光城的特色菜。

这就需要能够料理出各地特色菜的厨师。

为此,我特意去了趟自家产业达赛城最大最奢华的酒店一趟。

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后,他立即命人,在达赛城范围内,展开搜寻行动,搜寻的目标精通某种菜色的厨师。

很快,手下人找来了近百名厨师,厨师到了这里,一个个呆呆的看着我和总经理,一脸懵逼。

我将来意说明,并希望他们可以各自展现一下自己的手艺。

在展现手艺之后,我从中挑选出五名实力最优者,并希望他们能够跟着我做。

其中四名还好,但余下那名善做约克汉城料理的厨师却拒绝了我的邀请,他表示自己最初来这里工作时一无所有,是现任老板收留他的,并给了他成为厨师的机会,他不能忘恩负义。

我对此颇有好感,为了将这名懂得报恩的厨师挖过来,我决定连该餐馆的老板也一起挖过来。

等我将两人都挖过来之后才发现,原来这其中还有点小内情,我发现这名厨子正和他的老板一位有点胖的兽人族女人谈恋爱呢。

嗯,这就有点意思了。

我对厨师的这种小心思并没有任何抵触,毕竟我需要的是他的技术,而他的技术的确过硬,这就足够了,至于多带过来的那个人,我可以让她当收银人员,比之前的小饭馆老板娘的工作还要轻松,整天只要坐着收钱就行。

给五位厨师及其家属安排完住处后,我去了趟新英勇公会,守门的两个冒险家认识我,刚要立定敬礼大声问好,就被我制止了,我示意不需要有什么动静,我要悄悄进去。

一路蹑手蹑脚来到金思琪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金思琪的声音自门内响起:“请进。”

然而我并没有进去,继续轻轻敲门。

金思琪又喊了次请进。

我依旧没进去,继续一脸乐呵表情敲着门。

还没敲几下,只听一声巨响,接着门板就碎成了好几块,金思琪手握骑士长剑,挥舞着就杀了出来,口中怒叱:“竟敢打扰会长办公,找死!”

我被她这气势惊呆了,仍保持着敲门的动作,同时一脸懵逼的看着她。

“咦?啊!小毅......”

骑士长剑当啷落了地,金思琪呆滞数秒,突然俏脸一红,逃回了办公室。

我回过头,冲着身后众人摆了摆手:“没事儿,没事儿,都散了吧,哦,对了,记得叫人来修门。”

然后蹲下身,把骑士长剑拾起,轻轻放到门口,接着快步进了房间。

等我进房间的时候,看到金思琪坐在角落的沙发里,捂着脸,一动不动,那绯红的双颊好像天边的红霞。

我走上前,眨了眨眼,笑道:“喂,是我不对,不该戏弄你,可你也不要哭啊。”

“我才没哭......”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那你捂着脸干嘛?”

“我......我刚刚的形象一定不好,讨厌,我的形象都毁了啦!”

第1529章 夜入艾瑞城

其实金思琪的形象一向十分好,正直,勇敢,漂亮,护短。

虽说刚才那一剑,砍的是魄力十足,但也从侧面说明,她的实力比之前要提升了不少。

“你这纯粹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大太刀的声音自我脑海中响起,充满着浓浓的不屑。

我对它不屑的声音及言辞,自行无视了。

待金思琪情绪稳定后,我将开店的事宜说给她听。

谈及正事,金思琪摇身一变,重新回归会长气质,她沉思片刻,道:“这种办法虽然可行,但仅是一家公会产业并不能拖延多少步伐。”

“你指的是资金方面以及人员分配方面的问题吧”我道:“其实我指的是另一方面,现在真正拖公会后腿的,是那些资质平庸,实力羸弱,却又贪生怕死的家伙们,但我们又不好直接将他们踢出公会,毕竟他们在公会建立之初还是起到些作用,现如今将他们摒弃的话,很容易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质疑,说我们公会卸磨杀驴云云,这样一来,对公会的口碑以及发展会有极大的冲击,为此,我打算以公会产业需要人手的借口,将他们从战斗人员中分离出来,如此,既保证了他们的生存需求,又保证了公会的发展前景。”

“嗯”金思琪点点头:“这倒是个好办法,不瞒你说,我也曾有过这种想法,只是发展产业所需的土地问题......”

我探手入怀,摸出地契以及开店许可,交到她手中,道:“一切我都准备妥当,你只需要调派人手即可。”

接过地契和开店许可,略略打量下,金思琪脸上充满了感激之色:“这,这让我怎么谢......”

手指抵在柔软的唇上,我微笑着对她摇头:“都是自己人,谢就不用说了。”

晚餐是在魔法飞艇上解决的,第二天上午,吃货妹子早早就来到新英勇公会,她站在门口,朝里面怯生生的探头探脑。

一直在公会对面餐馆等她的我,见她这副模样,感觉十分好笑,不禁多看了会儿。

待吃货妹子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我伸手拍了下她的肩膀:“喂。”

“妈呀!”吃货妹子转身就是一背包,直接砸我脸上了,幸好包里东西少,砸的不重。

我一脸懵逼:“你做什么?”

“咦?啊!对不起对不起!”吃货妹子忙弯腰低头道歉道:“我以为是色狼呢......”

“色狼?”

我当真是相当委屈啊,色狼可能会拍肩膀吗?

而且哪有色狼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拍肩膀的啊?

先把吃货妹子引荐给金思琪,接着又带着两人来到餐馆位置。

此时,餐馆的建造已经完成,差的只是内部的雕花装饰。

不得不承认,矮人族和地精族匠师的手艺就是精湛,进程就是迅速,只一天一夜,就基本完工,而且饭馆看起来极为气派,又不失雅,对于周遭餐馆店铺,简直鹤立鸡群。

正在忙碌的矮人地精匠师们见了我,纷纷丢下手头工作,跑过来向我问好。

我不吝赞美,大大夸奖了一番众人的劳动成果,差点把矮人地精们恭维上天,给他们高兴得合不拢嘴,之后更加精神饱满的工作起来。

“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一套啊”吃货妹子在一旁喃喃道:“竟然能把人恭维到这种程度,还一点也不觉着羞耻。”

“那有什么羞耻的”我道:“恭维又不花钱,再说了,他们也的确手艺卓越,要是他们手艺拙劣,我就是想恭维,也找不到地方不是。”

之后,我又将五位厨师叫了过来,将他们介绍给金思琪和吃货妹子,并告诉他们从今天起,吃货妹子就是他们的老板娘,是这里的顶头上司,至于金思琪,那是他们根本接触不到的人,没必要给他们介绍,只需告诉他们,金思琪是所有人的上司,包括你们的老板娘。

又过去半个钟头,金思琪带着四十多个人过来了,有男有女,同时还分属好几个种族,但他们唯一的共性,就是目光中少了几分狼性,多了几分懦弱。

关于这些人,我也略有耳闻,在公会建立之初,根本召不到有实力的冒险家,只能是来一个收一个,然后矮子里面找大个,选出队长,建立队伍,去地下城刷怪。

这群矮子里,真正有狼性的冒险家十个里也找不出一个来,但又不能把他们弃了,因为公会必须得有一定数量的成员,若成员少于最低线,冒险家基地则完全有权利将公会的名号收回这也是最开始我和凤凰一直没有建立属于我俩的小公会的原因。

在这些矮子的拖后腿下,新英勇公会简直举步维艰,甚至一度到了快要崩溃的边缘,直到金思琪的加入,以及我的入股。

其实说到底,这些矮子没有一个是真要成为冒险家的,绝大多数他们都是逃难至此,一没产业,二没钱财,度日无路的情况下,他们不得已选择了冒险家这个行业,只能每天徘徊在前三层,刷着没啥营养的怪,勉强生存。

所以在金思琪提出需要一批人手的时候,他们毫无顾虑就答应了。

店铺有了,人手有了,基本就没啥问题了,将饭馆的规划问题向吃货妹子说明,又叮嘱金思琪,不要太过劳累,人都瘦了,之后,我乘坐魔法飞艇,离开了达赛城。

这一趟,我没有去看自己的另外几位老朋友,哈罗德是因为他忙,罗德尼和伊娃是因为他俩暂时不能公开露面,老帕奇是因为这老头肯定会说一些不正经的话,至于塞西尔,他正和橘洁美新婚热恋,不适合被打扰。

魔法飞艇在路过达赛城森林上空的时候,我突然想见几个老熟人,于是命令调头,朝艾瑞城方向进发。

在艾瑞城飞艇基地降落后,我缓步走下飞艇。

此时,夜色已至,艾瑞城一片死寂。

说起来,艾瑞城之乱竟然没有波及的魔法飞艇基地,这倒令我很意外,不过细想一下,魔法飞艇可是维持艾瑞城命脉的运输工具,要是连这个都能随意损毁的话,艾瑞城离死也就不远了。

第1530章 感恩

行走于街道间,环视两侧街灯与店铺,除了依旧充满着年轻女性如铜铃般自暴自弃的笑声,以及交杯换盏时,男人们放肆的猥笑外,再也寻不到往日的繁荣。

走到曾经是凤凰与我,还有小吱三个共同生活过的地方,这里在之前的一片火灾中,化作了废墟,而此刻,这片废墟已然不见,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幢并不大的独立小楼,说是小楼,其实既矮小又残破。

一个看起来衣着十分简朴的老爷子,静静的坐在矮短的楼梯上,嘴里叼着烟杆,吧嗒吧嗒吸着烟。

他的嘴里吸着烟,眼睛却一刻不离的盯着我看,眼神中带着三分好奇与七分戒备。

从他沧桑又略带绝望的眉宇间,我能感觉得到,一种对此刻的依恋,以及对未来的绝望。

或许,他曾有孩子。

或许,那个孩子还很健康,阳光。

或许,那个孩子正努力工作着,打算赚足了钱,开个店铺,娶个媳妇,生个孩子,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吃饱穿暖,如果再能有点闲钱,给媳妇添件衣服,送孩子去冒险家学院读两天书,那就最好不过了。

然而,残酷的现实,如果一柄大锤,击碎了如镜子一般脆弱的梦。

到头来,这个老爷子只能寻一块废墟,找些木条,寻些钉子,敲敲打打,造一座勉强能够遮风避雨的地方。

平时辛苦劳作,以求能在乱世中苟活,只有夜色降临,一切归于平静之后,他才放下吊起的心,拿出烟杆,静静坐在台阶上,在缭绕的白色烟气与吧嗒吧嗒声中,享受只属于自己的片刻安宁。

想到这里,我或许有些明白了,为什么老爷子的眼神中充满了好奇,还有更多的戒备。

因为我带着刀。

带着武器行走在大街上的,除了冒险家,就只有打算找出轨老公拼命的女人了。

老爷子的年纪很大,见识也很多,尤其不久前发生的动乱,他更是记忆犹新,所以,在面对诸如我这样的冒险家时,他不得不戒备。

或许因为,他不仅要保住自己的老命,更要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小家。

......

......

我没想过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更没想过这样做的后果会怎样,或许是一时冲动,又或许是恍然间兴起的对故居的依恋。

我走近老头,伸手入怀,在他惊恐的眼神中,抓出一把银币铜币,递了过去。

老头没动,他正在发呆,那双浑浊又苍老的眼中,闪烁着不解的光。

他不明白,一个陌生人,为什么给他钱。

他不敢接,生怕下一刻,那个陌生人会因为他接钱的动作而勃然大怒,拔刀杀人。

可他又不敢不接,因为他揣度不出,这个年轻人是想给他钱,还只是单纯的想要戏弄他。

他在犹豫着,双手在颤抖,双唇在颤抖,就连嘴里的烟杆也在颤抖。

我轻叹口气,一伸手,拉开他的衣兜,将钱币轻轻放到他的兜里,然而刚进兜没几枚,就有钱币从旁边画了出来,落在木板制成的破旧楼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拿着”我道。

老头身子一颤,慌忙收回手,并下意识低下头,这才发现,许多钱币顺着他破坏的衣兜里滚落出去,不断地落在旁边的木板上,跌在木板下面的泥土上。

“谢,谢谢......对,对不起”老头已经不知道是该先道谢,还是该先道歉了。

因为眼前的陌生人给了他许多许多钱,可那些钱,却因为他的疏忽而落在地上,这种行为,在他眼中,和弄脏贵族的衣服没什么区别,都可以被定为死罪。

他慌乱地捡拾着落在地上的钱币,好像一只迷了路的蚂蚁,在不断寻找着同伴的味道。

“谢、谢谢你......”

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拾捡干净的老头,慌张的四望,在寻觅之前给他钱的陌生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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