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1516节

黄金之枪继续裹挟着所向披靡的气势,径直杀到我跟前。

危险的信号在我心中不断响起,而且越响越急。

“这把枪,不容小觑!”大太刀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用我吧。”

“好。”

没有二话,直接将大太刀横在身前,这是对朋友的绝对信任的表现。

黄金之枪枪出如虹,以无法匹敌的气势狠狠撞在了大太刀的刀刃之上,并在瞬间爆发出巨大的爆炸力。

力道沿着接触点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刀身,并在一秒之内抵达刀柄,震伤了我的虎口。

殷红的鲜血顺着刀柄流出,并随着我不断后退的身体而滴飞出去,其中一滴,落在了斯皮兹的龙爪上。

斯皮兹怔怔的望着龙爪上那滴血液数秒,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之吮取,吸入口中,接着吧砸吧砸嘴,稍稍感知了下身体情况,最后失望的摇摇头。

好容易化解了这一枪之威的我,双足已经陷入地面之中,胸口也被枪尖刺入至少两寸,根本无力说话,只能把目光投向斯皮兹及希洛克,希望他俩能够看到并及时展开救援。

奈何斯皮兹正品尝我的血液,而希洛克则一脸嫉恨的瞪着斯皮兹,看样子,似乎也对我的血液垂涎多时。

咬牙切齿半天,我却连一个字也蹦不出来——没辙啊,全身力气都用在了抵御对手的进攻上面,完全分不出力气喊叫——即便如此,我依旧被黑肤男人步步紧逼,又接连退后了数十步,确切的说,是被他推着后退了数十步。

此时海神族地平整的路面,已经被我犁出了一条半米多深的沟渠。

幸好我的身体强度已经达到了夸张的地步,若是刚来那会儿,还不得把我一双好腿给犁没了!

开了句玩笑,也算是活跃紧张的心情,毕竟对手实力太过强大,已经远远不是之前与我对敌那两人可比的。

我怀疑面前这个黑肤男人的身体素质可能比森林之王都强,至少在力量方面我可以肯定,比森林之王要略强上一筹。

毕竟和森林之王全力摔跤的时候,我多少还能以技巧获胜,但眼前这个人却以蛮力和气势逼得我用不出技巧来,二者高下,可见一斑。

但是生死之战就这么回事儿,哪怕是打不赢,也得打,不然就擎等着被嫩死吧。

于是我在恶狠狠瞪了斯皮兹一眼之后,瞬间爆发出目前所能掌握的全部杀意。

浓郁的杀意好险浓密的雾气一般,瞬间将我和黑肤男人包裹。

黑肤男人显然没想到我竟会来这一手,不禁也是一愣,同时眼中隐隐升起几分畏惧。

越是强大的冒险家,对魔法波动与杀意就越是敏锐,这就好像拥有雷达与没有雷达的区别。

黑肤男人也是身经百战的强者,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浑厚的杀意,就好像洪水一般,令他窒息。

“这个人”几十米外,白肤男子也用见了鬼的眼神打量我,同时将笛子抬起,放在唇边。

这举动肯定不是想要给我吹一曲笛音,了一桩心事,舒缓紧张心情,他之所以会有笛子常伴左右,极可能他的战斗方式就与笛子有关。

果不其然,当笛声响起,阵阵幻象在我脑海中交替而出。

有离别,有逝去,更有挥之不尽的杀戮。

这些都是我来到和风大陆以后遭遇的种种情景,其中以屠戮为最多。

有怪物被屠戮的画面,有敌人被屠戮的画面,甚至还有曾经并肩刷怪过的前队友被盗尸人屠戮之后的凄惨画面。

是的,我之所以见到盗尸人必杀之,原因就是这个。

那是一段令我至今悲伤与无奈的回忆。

第二千九百二十七章 希望破碎的声音

刚来和风大陆的时候,我便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

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目不识丁,还实力弱鸡,要不是莫名其妙就能听懂他们说话,我甚至连沟通交流都做不到。

可以说,这次穿越,是地狱级别的。

我穿越的位置,在约克汉城境内的一处毫不起眼而的山村,距离山村十几公里,有一座小城镇,在那里,我第一次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野蛮。

在守城侍卫的刁难下,我扫屋摸尸得来的所有积蓄,被克扣掉了三分之二,余下的三分之一钱,只够我吃一个月饱饭——事实上,这只是饭店老板的谎言,我搜集的钱,足够在城镇里安安稳稳活上好几年的!

但初来乍到,别人说啥就是啥呗,于是我默许了老板的谎言。

老板见我面生,而且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于是更加变本加厉的欺骗我,一个星期之后,我被赶出了饭店,而且是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

我不明白,老板是怎么算账才能把住牛棚的钱算成和住一般房间一样的价钱的,但显然,他做到了,而且做得还挺完美,至少挑不出大毛病来。

于是从那天起,我成了真正的身无分文还目不识丁的可怜弱鸡了。

可能是看我可怜,老板的儿子偷了自己老子几枚银币,悄悄追上我,并塞进我手里,还给我指了条明路——去当冒险家吧。

在老板儿子的指引下,我第一次迈进冒险家基地的大门。

约克汉城的冒险家普遍粗鲁,这与民风有极大的关系,就像达赛城的冒险家普遍好客一样。

所以第一次迈进冒险家基地的我,被一群凶神恶煞的冒险家围了起来,粗鲁的推来推去,以此取乐,直到工作人员再也忍耐不住,破口大骂,这场欺负我的闹剧才总算结束。

自此以后,一段时间,我对冒险家这个行业都充满了误解,始终认为这是个粗鲁的行业。

在工作人员小姐姐怜悯的目光中,我激活了天赋,成为了冒险家。

成为冒险家的我,从冒险家基地武器库里挑选了一把无人问津的太刀,并不是我对太刀有多喜爱,而是满仓库的武器里,只有太刀还算新,其他的武器都显得十分老旧,甚至还有十几把剑布满了锈迹,我怀疑那些剑很有可能切菜都会断掉。

领了新手武器,我随人群,一道去了地下城。

现在你可能觉得,第一层的史莱姆,第二层的哥布林,第三层的鬼面蛆是连送菜都不够格的菜鸡怪物,但事实上,初入地下城的我,险些被这三层的怪物干掉,而且不止一次。

尤其哥布林,这种狡猾的小东西,动不动就出阴招,有一次差点把我推悬崖下面。

对地下城并不了解的我,拿着新手武器,手法生疏的和怪物们战斗,显得贼可怜。

但许许多多冒险家从我身旁路过,有单个刷怪的,有小队刷怪的,却从没有一个人驻足询问我一句:要不要组队?

哪怕是一句敷衍也好,多少给我些希望。

然而,并没有。

日复一日的刷怪,我的经验也以比较快的速度增长着,大约过去两个月,我升到了二级。开始向甲壳虫怪发起挑战。

某次挑战过后,我受了伤,躲在狭窄的石缝里包扎伤口,突然有颗脑袋探了进来,是个年纪比我略大一些的小姐姐,她长得虽然不算漂亮,但却很纯净,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她问我为什么要躲在这里,我告诉她自己受伤了,得修养一下,不然就会被甲壳虫怪当点心吃掉。

小姐姐很好心的把我叫了出来,并用治愈术治好了我的伤口,虽然只是一道十几厘米的伤,虽然她的治愈术是比较初级的那种,足足用去十几分钟才完成治疗,但当时的我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牧师。

自那次相识以后,我被小姐姐和她的队友接纳,那是一群看起来就很单纯的家伙,与约克汉城的其他冒险家不同,他们热情,乐观,积极,上进,从不为别人的嘲笑而懊恼,每天都在强大自我。

我当时甚至野心勃勃,认为总有一天,我们的队伍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冒险家小队。

那时的我,真的很开心,很有盼头。

每天早早在冰冷的街角地砖上爬起,准时冲进地下城,和已经等候在那里的队友们并肩作战,然后黄昏之时,再从地下城出来,一块儿吃顿饭,最后各自散去。

他们回家,而我,则在公共浴室冲个澡,就继续睡街边。

底层冒险家的生活很艰辛,尤其像我这种无根的。

但那段时光,却是我成为冒险家以来,最温馨的时光之一。

但美好的东西,总是易碎的。

我以为温馨能够永远持续下去,却不料,灾难总是降临的很突然。

某一天,我赶去地下城,继续等待小姐姐和同伴们的到来,但从来不迟到的他们,这一次却缺席了。

我左等右等,一直等到临近正午,终于等不下去,决定今天自己刷怪,而直到此时,我都以为他们只是有事来不了,才会缺席。

在进入第三层的时候,我听午休的冒险家们高声谈论一起袭杀案,说是有一支低等级冒险家小队遭遇袭杀,死状凄惨,据他们分析,凶手肯定是盗尸者无疑了,因为被害小队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掠夺走了,而且其中几人直到死去,双眼都睁得大大的,那是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

不知为何,听到这个消息的我的心,陡然提了起来。

小心翼翼凑到他们附近,谨慎的和他们搭话,发现他们虽然粗鲁与鄙夷,却并没有揍我,于是我放心大胆的向他们询问,被害小队的特征。

这些冒险家也不知道被害小队的特征,只是告诉我,那些人的尸体应该还在冒险家基地,估计下午就会被家属领走。

我报着千万不要是队友的心理,飞快冲进了冒险家基地,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同时,我感觉到胸腔里,似乎有碎裂的声音。

那是,希望破碎的声音。

第二千九百二十八章 机会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

无力的瘫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失魂落魄的望着昔日里熟悉的面孔,只是那张干净的脸上,再也找不到往日纯净的笑颜。

取而代之的,是不敢置信,以及临死之前被剧痛折磨的痛苦表情。

我忘不掉那一天。

小姐姐的弟弟,那个曾经笑着喊我大哥哥的六岁孩童,拼命拉扯着我的衣服,一边大声质问我为什么没有保护好他姐姐,一边大声哭嚎着要我还他姐姐。

那种撕心裂肺的哭声,恍如梦魇一般,在我脑海中足足回荡了半年多。

自那以后,纯真不再。

我一改性格,不再奢求有谁和我组队,而是成为了一名彻头彻尾的独行客。

我也不再把新手武器视若珍宝,而是没日没夜的刷怪升级,磨练技艺,刀坏了,就去修,修补好,就换新的,能买到好刀,就买好刀,买不到好刀,就接受刀贩子的谎言,用铁片子代刀。

经历那一次痛苦,不但我的性格巨变,而且我还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只要发现盗尸者团队,必杀不留。

第一次遇到盗尸者团队的时候,是在小姐姐死后的第三十天。

那是一支看起来就很和善的小队,领队的也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姐姐,她用自诩温柔的笑颜,希望我能加入她的团队,不是以队员的身份,而是以协助者的身份,因为他们今天要猎取一只精英甲壳虫怪。

我一听就知道他们在说谎,因为这一层唯一出现的一只精英甲壳虫怪,已经被我猎杀了,爆出来的东西现在还在我身上。

但我并没有拒绝他们的邀请,因为我猜到,他们一定是盗尸者小队。

果不其然,在一处晦暗的角落里,他们动手了。

冒险家的实力一部分由等级决定,一部分由装备决定,还有一部分由战斗经验决定。

我的等级和他们相当,装备也不尽如人意,好在勉强能用,但我的战斗经验却比六七级,甚至八九级的冒险家更要丰富。

在丰富的战斗经验的碾压下,我很快干掉了队伍里最擅长战斗的三人,以及比较擅长暗中偷袭的一人,仅剩下的三人中,一个牧师,两个魔法师,而那个邀请我的小姐姐,正是魔法师之一。

低等级冒险家想要释放拥有杀伤力的魔法,是必须得有足够的吟唱时间的,但显然,仅有牧师和法师的他们不可能争取到足够的吟唱时间,因为三个人都脆的一逼。

小姐姐见状,哭的是梨花带雨,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哀求我放他们一马。

我没有回答,只是向她询问,是否在一个月之前曾猎杀过一支冒险家小队,并把小队成员的样貌及队伍配置说给她听。

小姐姐想了一下,就用力摇头,表示不是他们做的。

于是我宽宏大量的一刀结果了她的性命,甚至连惊讶的时间都没给她留。

小姐姐一脸疑惑的倒地而亡,我拔出磨的锋利的太刀,一脸微笑着走向另外两人。

曾经,我的笑容是为了给人以温暖,但有过那次经历以后,我的笑容只留给敌人以冰寒。

我就这样不停的刷着怪,不停的猎杀盗尸者小队。

没多久,这座小城镇的地下城里就传出一则传说,说是有亡魂专门猎杀盗尸者小队,而且手段残忍,从无活口。

这则传说令相当一部分实力不济的盗尸者小队惊恐万分,不过有些实力的盗尸者小队对此倒是不屑一顾,其中就有猎杀了小姐姐的那伙盗尸者小队。

我与他们的相遇,是在小姐姐死亡之后的第一百八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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