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1282节

虽然这股势力,最终在西蒙斯家族的施压下,烟消云散了,但被抹黑的地方,却在民间流传得沸沸扬扬。

任何消息,一旦被民间传播,就再也收不住了,显然,西蒙斯家族也深知这一点,但他们不在乎。

不在乎归不在乎,但如果能有个洗清冤屈,平反昭雪的机会,西蒙斯家族绝不会错过。

伊莎的存在,正好给了他们一个这样的机会,同时,西蒙斯洛克还可以卖我一个好,何乐而不为。

于是乎,在西蒙斯洛克的操持下,约克汉城咖啡馆的名气,以吹气儿的方式膨胀起来。

这期间,有些见不得约克汉城好的心怀不轨之辈,蓄意将精灵妹子伊莎打造为某皇贵,甚至是西蒙斯洛克本人的情妇,以此证明约克汉城还是传闻中那个排外的约克汉城,之所以对伊莎那么尊敬那么好,只因为伊莎的身份不一般。

这些流言好似瘟疫一般,瞬间扩散了大半个约克汉城,并对精灵妹子伊莎也造成了不小的精神打击,但伊莎可不是什么简单女子,她性格坚挺着呢,竟然把这些流言蜚语,硬生生扛了下来,并坚决不做任何辩驳。

这使得约克汉城日报杂志社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派遣小报记者,乔装打扮,改头换面,先是蓄意接近,待熟悉一些之后,再对其进行暗中访问。

虽说性格坚毅,但伊莎这姑娘的心性还是比较单纯的,在记者的精心追问下,她很快说出了自己的身份,以及自己所知的有关咖啡馆的一切。

不知记者是出于对伊莎妹子坚强的同情,还是对于将这个单纯的精灵妹子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造谣者的痛恨,又或者受到了西蒙斯洛克的暗示,他竟然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数万字的个人传记,专门记录伊莎妹子的艰辛历程。

仔细去看,你就会发现,这份传记中,只有五分之一的内容是真实的,其余五分之四,全特么是瞎编胡造的。

然而就是这份人生经历,却在约克汉城掀起轩然大波,在有心人的推动下,这股波动比先前的流言更快,势头更猛,瞬间席卷全国。

随着伊莎身份的曝光,咖啡馆的名气更是水涨船高。

先前还被称诩名英聚集地的咖啡馆,转眼就变为名英聚集地道德模范聚集地。

甚至有人扬言,只有道德水准达到顶尖的正人君子,才有资格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

一瞬间,小小的咖啡馆,炸了。

第2456章 爆发的人气

坐落在约克汉城的小小咖啡馆,炸了。

但此炸非彼炸,并非物理意义上的爆炸,而是名气上的爆炸,客流量上的爆炸。

本来只有约克汉城国都本地人,才会光顾的小小咖啡馆,如今,已经成为了约克汉城国内最有名望的圣地之一。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圣地!

朝圣之地。

无数达官显贵,名流商贾,只要是有些家底的,自命不凡的,都争先恐后来咖啡馆,只为在道德模范聚集地,沾沾道德的光,洗涤一下心灵。

这群有闲有钱有权的家伙们,为了证明自己在咖啡馆受到了道德方面的洗涤,不惜亲自跑到报社杂志社,大肆鼓吹被道德气息洗涤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的经历。

甚至还有不要脸的,不惜自黑,把过去的自己形容成混蛋王八蛋,在把从咖啡馆归来的自己描述为至圣贤人,同时,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登上道德的最高峰,他还把表面家产的一半,拿出来当做慈善资金,建设某些一穷二白,鸟不拉屎的贫民居住地。

此举,瞬间轰动全国,再次掀起又一波小高峰,连锁反应,又再一次捧高了咖啡馆的人气与名望。

这下妥了,咖啡馆直接成了约克汉城最为耀眼的标志性建筑。

芭芭拉最是喜欢凑热闹,在看到新闻之后,她嘿嘿笑个不停,为了保证咖啡馆的绝对地位,她直接连线伊莎,要求她拿出咖啡馆的一半收入,作为约克汉城贫民窟的建设资金。

伊莎很听话,后果很严重。

在约克汉城时报记者暗访明察,并最终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咖啡馆的确拿出了一半收入,用来建设约克汉城,改善贫民生活环境,咖啡馆,无愧为道德模范聚集地,无愧为圣地之后,其严重的后果便是,咖啡馆人气又爆了,这一次,非但是皇贵们如潮水般涌来,无数平民更是怀着感恩的心来此朝圣。

伊莎慌了,西蒙斯洛克却乐了。

身为西蒙斯家族族长,约克汉城最高掌权者,他最渴望见到,也是最害怕见到的,便是民心所向。

他最害怕的,是民心不向他,他最渴望的,是民心皆向他。

咖啡馆是芭芭拉的产业,芭芭拉是我未婚妻,我是西蒙斯洛克的孙侄女婿。

换言之,咖啡馆的幕后操纵人,既可以是芭芭拉,也可以是我,同样还可以是西蒙斯洛克。

而且正因为有了这条关系链,其他皇贵甚至连插手咖啡馆的资格也没有,只能怀着朝圣的心,在咖啡馆里喝咖啡,朝拜。

是的,这正是西蒙斯洛克最渴望看到的,他恨不能全国人民都来此朝圣!

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借着咖啡馆的名义,宣读出自己的野心与渴望,还能顺带着笼络人心,巩固政权。

这一连串事情,看起来好像一场闹剧,却又是那样的真实。

反正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闹剧的结果还是很喜人的,身为幕后大老板的芭芭拉,成为了约克汉城人口中的神秘圣女,而伊莎,则成为了圣女代言人,一众咖啡馆女仆,也就是那群在达赛城快要活不下去的女冒险家们,则成为了咖啡馆的圣徒。

至于咖啡馆的收入,那已经是一堆数字符号了。

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从约克汉城流入芭芭拉腰包的金币,就会将我家二楼所有的房间全部填满,到了那时,万一再有新后宫,咳咳,新成员加入的话,就没地方住了。

因而,出钱购买一座较小的树房作为钱库,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沾沾自喜。

其实不止芭芭拉的咖啡馆,就连我的饰品店与多国饭店,也同样在约克汉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尤其是多国饭店,由于菜色齐全,花样繁多,口味各异,兼顾西蒙斯洛克陛下的大力赞扬,早已成为约克汉城最闪亮的美食之星。

说是日进斗金,一点也不为过,甚至生意好的时候,便是日进万金,都没人觉得意外。

不过生意红火,有利也有弊,像伊莎那样勤劳肯干的精灵妹子并不是多数,反而像吃货妹子这种喜欢偷懒的女孩儿却是司空见惯。

原本以为移店约克汉城,吃货妹子就能轻松一些,可谁能料到,她非但没捞着闲,反而陷入更加劳碌的深渊。

每天经营多国饭店的时间长达十二个钟头,钱是赚的越来越多,可用她的话说,她宁肯用所有的金币,换取一个懒觉。

这是她在通话水晶里对我发出的抱怨,声音中带着极度的倦意,听得出来,她累坏了。

吃货妹子还向我抱怨,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没吃到零食,她都瘦了,而且连相亲的工夫也没有,家里人总会在她耳边向她抱怨这事儿,尤其是赚的钱越来越多的当下,家里人催婚的劲头也就越足。

有时候烦的她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

我乐着打趣她:“那你可得找块冻豆腐,要是鲜豆腐,最多糊一脸豆腐渣,跟敷面膜之后的鬼样子差不多,清洗之后还有一股浓浓的豆腐味儿,贼遭罪,所以说还是冻豆腐好,干脆,直接,爽快,啪的一声,后顾无忧。”

吃货妹子当时就急眼了:“你这是巴不得我死啊!”

我当时挺无辜:“你自己说要撞豆腐的,我只是好心提个建议。”

结果吃货妹子就赖上我了,一边说我忘恩负义,忘了当年在艾瑞城时候对我的恩情了,一边又说我得为她的终身大事负责,实在不行她就来月光城找我,要么我帮她找个高富帅,要么她就赖在我家,一直赖到我娶她为止。

我心说你在艾瑞城的时候对我有啥恩情来着?我咋不记得了呢?我就记得咱俩之间倒是有一份不错的友情......姑且算是友情吧。

不过要我负责帮她说媒拉线儿?这肯定做不到,因为我不在行啊!而且身边人和她的身份完全不对等,门不当户不对,不容易得到幸福。

至于她说要嫁给我这事儿,我倒是不反对,但又有些不甘心,毕竟我和吃货妹子更像是一对损友,而非心意相通的夫妻。

但仔细想想,我的未婚妻中,又有几个与我真正心意相通的?

哎,算了,不去烦恼这些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倘若真王八瞅绿豆,对上眼儿了,娶了吃货妹子又如何?

反正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要,多一个后宫也就那么回事儿。

第2457章 自卑

常言道:酒壮熊人胆。

我不善饮酒,在杀意灌注身体之前,我就不擅长,因为喝了酒非但不能壮胆儿,反而会倒头就睡,耽误事儿,而杀意灌注身体之后,就更不喜欢喝酒了,因为有杀意当关,烈酒莫开。

醉都醉不了,还喝个屁的酒,不如喝果汁。

之所以提及酒壮熊人胆,主要想引出我最近发现的另一个真理:钱壮熊人胆。

是的,就是钱。

众所周知,蝙蝠侠为啥能跟超人打的难解难分,主要是因为有钱。

而新建立的新英勇公会,为何能在达赛城迅速崛起,并一跃攀升为最潜力公会?

还是因为有钱。

当然咯,我说这么多,只是为了吐槽一下最近的心情金思琪那丫头,又不安分了。

这是送走小灯笼后的第二天,金思琪泪眼婆娑的来到我跟前,她的眼神犹如被狂风肆虐过后的牡丹花那般颓然可怜,已经恢复了血色与青春活力的娇颜,却并没有绽放出花一样的笑容,而是流露出浓浓的忧伤。

我很不理解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按理说,她现在的小日子应该过得很滋润才对,单独的房间,宽大的床铺,松软的床垫,精致的家居,带有浓郁青气息的艺术品摆设,以及大把大把的零花钱供她随意消费。

这不是每个女孩子的最终梦想吗?

为啥她会流露出如此浓郁的忧伤?

正纳闷间,就听金思琪幽幽道:“小毅,我想小灯笼了。”

哦,原来是因为想念同伴而忧伤,嗯,这可以理解......个屁呀!

小灯笼在的时候,金思琪和她的最大交集顶多就是打几声招呼,连正经的对话都没有一次,突然告诉我你向她,这特么不是扯淡吗!

秉着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的心态,我静静等待金思琪的下一句话。

这小妞大概也察觉到我发现她说话的漏洞了,但显然,她属于很有敬业精神的那种人,既然演戏,就要全套,于是她继续泪眼婆娑的对我道:“小毅......”

“嗯?”

“我想小灯笼,已经好几夜睡不着了......”

特么睁眼说瞎话,每次夜里路过你房间门口时,都能听到好像协奏曲一样的鼾声。

我不动声色:“嗯,然后呢?”

金思琪眨巴眨巴眼,把即将缩回去的泪珠子,强行挤出来,沾在修长的睫毛上,营造出一种泫然欲泣的表情:“我想......我想试着转移注意力。”

“嗯,你想怎么转移?”

“我想......”她抿了抿唇,实在憋不出任何谎言来,只得坦白道:“我想建立个公会。”

“呵”我轻笑一声,心道你这丫头可真有意思,费了好大劲儿,只为说这事儿。

见我轻笑,金思琪想歪了,她以为我不答应呢,顿时小脸煞白,露出一副可怜吧唧的表情。

这表情我太熟悉了,每次凯兰求我的时候,都会露出这种的表情,博取我同情。

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金思琪被凯兰荼毒很深啊!

她咋就不跟达芙妮学学呢,你看人家小姑娘多省心,不蔫声不蔫语的,在短短几天时间里,用我给她的零花钱,开了一间中型的材料铺子,还趁势加入了月光城商会,直至今日,已经是商会的骨干分子之一。

不过细想一想,金思琪和达芙妮其实是两种方面的人才,达芙妮擅长经商,金思琪擅长经营,前者能摆弄明白一家商铺,后者却能操持一座公会的运营。

咱还拿新英勇公会做例子,若是金思琪没有经营能力的话,仅用钱堆,最多一跃攀升为大型冒险家公会,还是最底层的那种,不可能成为最潜力公会。

再者,她旗下的一众强兵悍将,在对抗灾厄的战争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所获功勋,甚至能与达赛城玫瑰军团及铁狼公会相提并论,这足以说明问题。

再次露出一抹轻笑,我捏了捏她的脸蛋:“去吧,想建立公会就着手去干,需要钱了和我说。”

金思琪蓦然睁大双眼:“真,真的?”

“那还有假?”我笑着反问道。

“太,太好了!”金思琪喜极而泣:“谢谢你,小毅。”

“都是一家人,谢什么谢”我笑呵呵道:“不过有言在先,可不许再弄得一脸憔悴了啊,人家有的人建立公会是为了赚钱,有的人建立公会是为了图名,你建立公会却险些要了小命,要让我发现你再被公会拖累,以后就禁止你再经营公会了,知道吗?”

金思琪兴奋地点点头,随即蹬蹬蹬跑上楼,很快又蹬蹬蹬跑下来,中间还崴了脚脖子,滚了十几阶楼梯,她倒是没摔疼,爬起来跟没事儿人似的,我却心疼的要命。

一沓件,被递到了我的面前,是金思琪整理出来的公会规划及其他事项。

翻开第一页,赫然看到一个颇为熟悉的名字:新无畏公会。

好么,新英勇公会垮了,就换成新无畏公会,你倒是挺会起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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