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1198节

“你这是见老婆子如此爽快的答应了你的请求,以为我会挟恩求报不成?呵呵,你未免太小瞧我了,老婆子虽然坐镇达赛城,受弗格斯家族供养,却也不会受制于人,你需知道,我之所以这么做,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的保留住上古种族血统。”

我眉头一蹙,不解道:“血统更迭,这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进程,您为何非要执着于此?”

“所谓血统更迭,指的是优胜劣汰,上古妖精与上古精灵两族血脉之强,即便是在我年轻时候,也有所耳闻,只是那个时候,只闻传说,却不见真身,好在天可怜我,在老婆子万岁之时,竟然见到了上古种族的后裔,而且一见就是数人,岂能不叫我激动?”

“大祭司大人”我打断她的遐想与畅谈,同时发表了我的疑惑:“有件事我不能理解。”

“什么事?”

“这话说出来会很失礼,但我仍旧要说,没错,我是上古妖精后裔,我的家人中也有不少上古种族后裔,但这与您有什么关系?您为什么要激动?”

大祭司不怒反笑:“有些未来,我能看的见,却无法公之于众,因为它涉及太深,牵连又太大,非人力所能改变,唯有借助你们这些上古种族的威能,或许才能扭转乾坤,更改命运。”

又是一个得靠我自己解开的哑谜,真叫我头疼。

叹了口气,我又问大祭司道:“直到目前为止,您知道的上古种族后裔,有多少?”

“大概几百吧”大祭司道:“但其中的九成,都还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为什么不直接找出他们,然后再告诉他们?”

“没用的”大祭司道:“这些上古种族血统,都不纯洁,只有像你,向她,这样的纯血统上古种族后裔,才能爆发出真正的血脉力量。”

“这些都是那本上古文献上说的吗?”

“不错”大祭司道:“但也有一小部分,是我年轻时道听途说的,但你要知道,我那个时代的人,说谎的很少。”

她说的并非不无道理,妖精统治时期中后期,正是国力强悍,傲视大陆的时候,十级以上冒险家遍地走。

在强悍实力的加持下,人们不需要谎言,也不需要阴谋诡计,如果互相不顺眼,又或者贪图天材地宝,只要通过妖精皇帝的许可,就可以当面锣,对面鼓的开干。

胜者为王败者寇。

没有谎言,没有黑幕,也没有政治妥协,更没有尔虞我诈,只凭实力说话,只论拳头强弱。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心思往往十分豁达,就算传递流言,也不过太离谱,太夸张。

第二千二百八十一章 私事

饶是大祭司道出了实话,可我依旧拒绝了将少女带走的主意。

首先,这事儿得征求少女同意,其次,这事儿还得征求我的同意才行。

当我问少女,是否愿意跟我走时,少女的目光很明显瞥向大祭司的方向,她的第一反应不是自我思考,而是询问别人的意思。

这种女人,就算被我领回家中,也只会是傀儡,根本没有自己的思想,甚至连生性最为自卑的丽姿都不如。

人家丽姿在我第一次送她食物的时候,还警惕的好像一只受了惊的猫咪。

大祭司望了少女一眼,有点无奈道:“想要让她有自主思想,这事儿若是在我身边执行,恐怕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还会很辛苦,毕竟这孩子从我抱她回来那天起,就一直伴我左右,至今,少说也有两百年了。”

“两百岁......”

我吃惊不少,眼前这女人,明明只是少女模样,不但面容俏丽,而且身材姣好,皮肤更是吹弹可破,仅比凤凰差上一截,这样的丽质少女,竟会是个两百多岁的老太太?

大祭司呵呵一笑,道:“看来你对上古妖精与上古精灵的了解还是太少,也罢,既然你希望她有自主意识以后,再自行选择,我便依了你,不过到了那时,若她选择的是你,可就不要再反悔了。”

“这是自然”我道:“我只是不喜欢强人所难,若是情投意合,我自然巴不得带走,反正不过是多一个老婆,养得起。”

说了许久长的一通话,大祭司明显面有疲色,想想她过万的高龄,我不敢大意,草草终止了谈话,速速退出府邸。

之后又匆匆去了趟皇宫,当面向兽人王请辞宰相一职,搞得兽人王和莱斯塔宰相一脸懵逼。

屡番询问之下,我找了个最恰当的借口,说要静心刷怪升级,不想被太多俗事困扰。

虽然兽人王颇为不悦,并屡屡出言,示意我收回请辞的想法,奈何我意已决,不跟他们玩儿了。

无奈,兽人王只得宣布,革去我宰相一职,至于加诸于我身的爵位,他老人家倒是没有剥夺,甚至连提都没提。

我明白了,这是为了日后好说话而留下的余地。

既然岳父他老人家不想我与达赛城彻底中断,而且他也宣布革了我宰相的职位,遂了我的心愿,那我也没必要再得寸进尺。

毕竟是一家人,权当是给卡嘉莉面子了。

谢恩之后,我拒绝了留下吃饭的邀请,匆匆回了新英勇公会,将金思琪、凯兰、达芙妮三女叫到身边,叮嘱她们将来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什么也不用管,直接登上魔法飞艇跑路,只要人没事儿,什么大型公会,什么装备强化机,什么巨贾商铺,都能再重新来过。

三女毫不犹豫,点头答应。

之后,我又去了趟多国饭馆,找到吃货妹子。

这妹子如今依旧善于吃,并且喜欢偷吃,不过她倒是也有原则,绝不偷吃顾客饭菜,却会在后厨各个角落里摆满零食,一旦得空,就往嘴里塞上一片,用几位大厨的话说,这丫头嘴就没闲着过。

在见到我后,吃货妹子差点哭出声来——气哭的。

她是个懒人,而且喜欢偷懒,喜欢偷懒的程度仅次于吃,可是多国餐馆,你知道的,请来的都是有本事的大厨,食材也是最精良的那种,而且从不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味道也是极好,这一系列的因,直接导致多国餐馆持续经营至今,非但没有冷清,反而越来越红火。

红火是好事儿,毕竟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可是对于吃货妹子而言,这却是坏事儿,她只想偷懒,只想休息,却迟迟找不到空闲,只要餐馆营业,就得忙,一直忙,偶尔偷闲,往往椅子还没做热乎,就又来活了。

长期偷不到懒,这种愤恨,很快堆积成灾,终于在见到我之后,彻底爆发了。

吃货妹子好像一头母豹子,直接扑了过来,对着我又啃又咬,很快,我的肩膀就被她咬出好几排牙印,其中几排甚至流出血来。

我知道她的性子,也知道她的怨气,既然这活儿是我给她找的,那她的怨气,自然也要由我来承担。

发泄了一通,吃货妹子总算解气了。

吆喝一声提前歇业,就领着我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不小,快赶上后厨了,里面堆满了账目与文件。

随便翻了页账本,我乐了:“呦,没想到啊,堂堂吃货妹子,竟然还学会做账目了?”

“达芙妮做的”吃货妹子往嘴里塞了片薯片,含糊道:“这我哪会啊!”

“你不会学啊,非得麻烦她,知不知道,她一天到晚老忙了。”

“我也忙,比她还忙!你有看见吗!”吃货妹子被我一句话说炸毛了,嘴里的碎薯片喷了我一脸。

抹掉碎薯片渣子,我不好意思道:“抱歉,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你每天脚打后脑勺,已经忙得快疯了,这我是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我那么说,其实也只是希望你能多学点东西,毕竟这是你的店。”

“这是新英勇公会的店,这是你的店,我只是个打工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嘿嘿,当然有关系啦,你可是这儿的名誉老板啊。”

“嗤,这可远不如咖啡馆舒服,那儿最起码还能偷懒打瞌睡,这儿呢!我连坐一会儿的时间都没有!”

“哼哼,你想回咖啡馆?”我突然冷笑两声。

“是啊,有问题吗!”吃货妹子挺起小胸脯,蛮横道。

“不后悔?”

听我这么说,吃货妹子迟疑了,她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想回巴兰城咖啡馆。”

“想得美”我冷笑两声:“我给你调我身边去,让你体验体验月光城咖啡馆的忙碌,你就会发现,这儿,其实才是天堂。”

吃货妹子小脸儿一紧,嘿嘿尬笑两声,凑近我,道:“我开玩笑呢,你别当真,这儿其实也挺好的,赚的比巴兰城咖啡馆都多。”

“这样才对嘛”我满意的拍了拍她的头。

陪吃货妹子吃了顿下午餐,我就离开了多国餐馆,乘坐魔法飞艇,直奔巴兰城。

第二千二百八十二章 大老板

巴兰城,依旧繁华热闹,人头攒动,车水马龙。

但我来此,并非观赏盛世风情,而是为了这里的产业着想。

我在巴兰城的产业一共有三处,咖啡馆、饰品店与地下格斗场。

咖啡馆依旧如常,每日客满为患,不但店内坐满了人,就连店外也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这些人都是巴兰城数得上号,叫的出名的勋贵,来此也不只是为了喝杯咖啡,更不是为了一瞻店员美色,而是想要蹭点大祭司大人的名望。

要知道,这家咖啡馆,可是达赛城有史以来唯一一家,大祭司大人亲自参加剪彩仪式的商业铺子,仅此一项,便已说明这家店铺的重量之大,背景之强了。

至于兽人王、兽人王后亲至,又是宰相的产业等云云,皆没有大祭司这枚筹码重。

故而,即便我失去了宰相之位,也照旧影响不到咖啡馆的经营运行。

可是,饰品店就不行了。

它的存在,纯粹是依靠我身份的支撑,如今我身份不在了,地位没有了,总得给它找个足够坚挺的靠山吧。

大祭司大人这棵大树虽然足够坚挺,可毕竟天高皇帝远,地头蛇乱窜,时不常的给我找点麻烦,也够烦人的。

于是乎,我找出咖啡馆老板,伊莎,以及饰品店老板,安娜,围坐一张餐桌,商讨发展大计。

在等待酒菜上桌之前,我将大概想法说给两女,其主旨就是想把饰品店归类为咖啡馆的附属产业,如此一来,就算有人想打饰品店的主意,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身板,够不够撼动大祭司的地位。

两女听罢,甚至连反驳的意思都没有,直接通过了我的主意。

签好协约,每人手里都拿了一份,做好这一切,刚好饭菜也上来了,我们三人一起,大快朵颐起来。

席间,伊莎告诉我,她有点想家了。

我明白她的心情,于是透风给她,只要交代好工作任务,你想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甚至在月光城远程操控咖啡馆都可以。

这话让伊莎心动不已,但也只是心动。

毕竟,她是个尽心尽责的妹子,逢年过节的,乘坐魔法飞艇回趟家,见一见父母亲人,与弟弟妹妹玩耍一番倒也罢了,可若是让她在工作时间,时不时溜回月光城,与家人相见,这实在有违她的本心。

与伊莎相对的,安娜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她的父母一直在巴兰城生活,不过以前自己只是小店员,家里存款也不多,仅能维持温饱,而今,她摇身一变,成了巴兰城一家大中型饰品店的店长,收入水涨船高,就在前不久,她已全款买下了一栋小型别墅,并将全家搬了进去,先前的那个小房子,也摇身一变,成了库房,对如今的日子,她可谓是心满意足。

将两女各自送回家,我这才慢慢悠悠回了无畏公会驻巴兰城的别墅休息。

这别墅一看就很久没人进来,就连锁头上,都堆了薄薄一层灰。

打开锁,进了别墅,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腐木香味儿,味道不难闻,但重了也呛人。

打开门窗,放了好半天味儿,我这才又进了别墅,稍稍打扫了下,本寻思在床上睡觉,却发现几个房间的床上堆得灰,都快有半截拇指厚了,这让我失去了睡床的兴致。

心情躁郁的转了两圈,我轻叹一声,一头扎进沙发,沉沉睡去。

第二天,天色尚暗,我便从沙发上爬起,抻了个懒腰,活动了几下,突然想起昨天一整天似乎都没接到凤凰的通话,便疑惑的伸手入兜,摸来摸去。

这一抹可不要紧,惊出我一后背冷汗,微型通话水晶......没了!

呆滞片刻,我一屁股坐回沙发,用力揉捏太阳穴,开始回忆昨天的点点滴滴。

“回这里之前,送了伊莎和安娜回家,再往前,一起在酒店吃饭,结账的时候,是我掏的钱,不过钱和通话水晶不是一个兜......”

......

“我们是提前离开的战场,乘坐魔法飞艇回来的......提前离开战场,战场......泰勒,对了!”

我一拍脑门,尴尬道:“我特么竟然忘了,通话水晶被我交给了老爷子,让他老人家报平安用的。”

想清了通话水晶的所在,我总算松了口气。

这玩意儿不止贵,而且是杜威大师的专利,要是弄丢了,终归是件麻烦事儿。

稍稍吃了口早餐,又躺在沙发上小憩一个小时,这才起身,赶奔地下格斗场。

格斗场门口,站了十几个面色不善的彪形大汉,一个个都是至少五六级的水平。

在我露面之后,其中一人面色不善的盯着我,皮笑肉不笑道:“小子,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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