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情欲往事 作者:雪屏 一段浓缩在古旧书店的“废都”往事! 一种风月无边、活色生香的疼痛记忆! 一部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语言完美融合的典范作品! 实力派作家雪屏讲述一个旧书店和一个爱书人的幽幽情事。一个“油纸伞”的古旧书铺,书香和霉味并存;它撑起了执着而脆弱的梦想,流落了汹涌而暧昧的欲望,存盘了真实而荒谬的记忆! 心香千瓣的风月下,掩不住温暖暧昧的情欲;沁人氤氲的咖啡里,道不尽苦涩伤感的浪漫;艳若桃花的笑声中,盛不住哀怨情仇的两行清泪。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一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1(1) “告诉你,我可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汉奸抖了抖身上的那件皮尔·卡丹,又抻了抻前襟,仿佛他要穿的不是皮尔·卡丹,而是别的品牌西装就有伤风化似的。 我从烟盒里拈出一支烟,嗅一嗅,点上:“我压根儿就没说你是个随便的人,因为你随便起来就他妈的不是人——少在我跟前装孙子,我习惯怎么着就怎么着!” “习惯是一种惰性,所以,朋友,要改。你知道,生活细节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生活品位,抽什么烟,喝什么酒,穿什么西装,戴什么眼镜,万万马虎不得呀。” 我本想说,“别理我,烦着呢”,可是见汉奸两手插在裤兜里,慷慨激昂的样子很像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不禁又笑了起来。 那家伙注重外包装,总是一身的名牌。我呢——上身是一件旧T恤,下边是一条老军裤,还趿拉着一双轮胎底懒汉鞋。长年累月都是这么一副造型,十几年如一日。假若我就这个架势出现在汉奸他们公司里,而且走道还特摇滚,他们那位号称是中国通的日本老板见了,会是他妈的什么德行?一定特有趣。 我说:“生活品位这类词儿用在我身上太奢侈了,我不过是个做小买卖的而已。” “老大,你做的不是一般的买卖,你是卖书的。书是什么,书是精神食粮,是意识形态的产物……” 不错,我确实是卖书的,我还给我的书店起了个名字叫“油纸伞书坊”。我只卖老书,只卖鲁迅、张爱玲、吴组缃、沙汀他们的书,店堂布置也仿造的是上海亭子间格局,老式书柜、老式桌椅板凳,还有老式的衣架,上面挂着旧礼帽、文明棍和老年间的油纸伞……生意清淡,大部分时间里,店堂中只有我和我的影子,孤独和寂寞几乎成了我的特权。可是我喜欢,喜欢静静地捧着1937年商务版的《晚清小说史》发愣。汉奸常来,算是我的一个老主顾了,因为他给日本人打工,所以我管他叫汉奸,他竟也不反感,比他妈的汪精卫还汪精卫。 我说:“得,别费唾沫了,就算我打扮得像李师师一样的花团锦簇,恐怕也招不来公子哥儿——因为这里不是风月场,只有发霉的故纸堆。” “此话差矣,”汉奸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虽然你没什么钱赚,稍微穷了一点儿,与我们的生活水准多少有些距离,但是不能没有时尚追求呀……” “我顺便问一句,那个大日本皇军给你年薪多少?” 汉奸踮着个脚说:“也就三万来块吧。” “才三万,”我故意撂下脸,特高仓健地说,“还不够我一个月喝咖啡的呢!” “吹吧你。” 我喝咖啡真的不少破费,这确实不是吹,从蓝山咖啡到哥伦比亚咖啡我柜橱里一应俱全,夜深人静时,自己研磨,自己煮,然后自己喝,感觉特好,特有革命的浪漫主义色彩。那种甘醇的坚果味从嗓子眼流过,犹如处女般的细雨淋在身上,舒坦。 也有时候,甜妞在一旁陪着,但她从不喝,嫌苦。 差不多每个周末,甜妞都来,而且风雨无阻。甜妞口口声声说打死她也不会嫁给我,我也说你想嫁我还不想娶呢,可是这丝毫不妨碍我们在一起,在一起亲亲嘴偷偷情什么的。 除了亲亲嘴偷偷情而外,余下的时间里就是吵架。我喜欢跟她吵架,她吵架时的声音特悦耳,绝对的格莱美水平。至于为什么吵,我也说不清——男女间,许多事情原本就是说不清的,或者也不想说清,就像官僚们的灰色收入。 甜妞对我出走三年一直耿耿于怀。 那三年,我就穿梭于北京和广州之间,干些个跟偷鸡摸狗类似的营生:雇上一伙子三流歌星,进棚,翻唱港台歌,然后灌录成盒带,卖,赚了不少不明不白的钱。 我是把现金满满当当地装在两只密码箱里拎回来的。临走,那些生意上的伙伴百般劝阻,说正是买卖兴隆的好时候,就这么激流勇退未免太可惜了。我说:老子看你们见钱眼开的丑恶嘴脸看腻了,只想解甲归田养老去! 那天,我正巧是从机场打的回家在楼梯口碰见甜妞。有点儿突然,我的喉结在脖子上翻了几个跟头,怔怔的没有说出话来——她一定是天天来,看我回没回。进屋,甜妞脱下驼色涤纶外套,坐下,托着腮瞪着我。我知道,她是在等待着我的解释。 但是,我不想解释,我羞于跟人家说我是商人,哪怕只是说我曾经是商人。说实话,我从骨子里讨厌商人,就像讨厌小布什一样。 在甜妞的辞典里,褒义词匮乏得要命,说话就带着一股子火药味,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别等她张嘴,先用吻堵住她的枪眼。一般说,甜妞可能会挣扎一下,不过只是一下,身体便绵软得似乎融化了,融化成清风,融化成云烟……重头戏当然是在床上完成的了。 结果,折腾得一地鸡毛。 “拔腿就走,连招呼都不舍得打一个,你是不是有红粉知己陪着呀?”甜妞的下巴压着我的肩,笑着问。 我说:“没有谁陪,我是单枪匹马出发的……” “有就有呗,”甜妞突然起身离去,一边穿衣,一边冷冷地说,“关我屁事!” 每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都常会使我想起一句拄棍的老头儿常说的一句俗语——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油纸伞书坊”开业是在我回来之后的第二个月。地点是在一条僻静的小街上,两侧都是树,都是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正值初夏时节,风一吹,树叶痉挛。 我的书架上摆着的大多是三十年代开明版、商务版和北新版的书,对那些书我一直情有独钟,抚摸着那已经泛黄的纸页,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始终认为鲁迅时代的作家是最具创造力的作家,没有谁以模仿魔幻现实主义及意识流什么的来招摇撞骗。我把鲁迅的书和鲁迅敌人的书故意放在一起,比如陈西滢、王平陵;而鲁迅的朋友们的书,像韦素园、许寿裳、李何、林萧红,则放在另一处。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好玩。 这样的书店,生意萧条是意料之中的。来的顾客多是藏书的、教书的和大学读书的,偶尔三陪小姐在“爱的奉献”之余,也来逛逛,问问有没有余秋雨或刘墉的书。平时,我一开门就把老唱片撂在老式留声机上,于是,整个房间都下起了“毛毛雨”。我一边读书,一边跟顾客谈书,谈得兴起,还会起身给对方沏一杯英国红茶,再谈,很惬意。 甜妞问我:赚钱吗?我说:不赚,有时还赔一点儿。甜妞又问:那开店做什么?我说:喜欢。甜妞就骂:贱骨头!我说:嗨,全社会都疲软,又不仅仅是我一个店,对面的那家丝绸店不是也挂出了招牌:一次——性处理。 我管我养的小猫叫“麦当娜”,是它把我舔醒的。我睁开眼,见甜妞正俯视着我。她只在周末才在我这里过夜,我几次劝说让她从“独身女子的卧室”里搬出来,跟我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她却沉着脸说:呸,美得你!对她,我总是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讲理的时候远比讲理的时候多,于是,我就说:真拿你没办法。她翻翻白眼说:不但你拿我没办法,就是我自己也拿自己没办法。 也许是受徐志摩的影响,在桃色事件中,我总是会起些浪漫念头,而甜妞则不,她更实际些。见过甜妞的男人不知有多少,能够牢牢记住她的,怕是只有我一个,因为她太普通了,普通得跟其他的纺织女工没什么两样——但是她曾经让我感动过,感动我的其实就是她的一句话: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就来喜欢吧……我永远记着她的这句话。那天,从她卧室里出来,我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了。那是我与女性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尽管我热衷于跟甜妞一起去实践弗洛伊德理论,可是,我爱她吗?我能跟她厮守一辈子吗?我没把握。 “对我很失望是不是?”她说,“一个纺织女工没名没利没特长,我们能给丈夫的只有贞操,这几乎是我们拥有的全部,可惜……现在的我连这个也没有了。你假装不在乎,其实,你在乎,你比谁都在乎,这一点,在你从我身上爬起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 我有点儿尴尬,涨红着脸点燃一支烟。甜妞伸手把烟抢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又递给我。“我后悔,后悔那天为什么把所有的都告诉了你,”她说,“男人通常是在女人的哄骗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因为他们脆弱,不敢面对现实,只有骗他一骗,他才舒服。” 随她说去吧,沉默是金。 甜妞突然不说了,欠身说道:“时辰已到,该祭一祭你的五脏庙了。” 我一把将她揽进怀抱里,像荒原中一只饿狼。甜妞扑哧一笑说:“坏小子,肾上腺素又升高了吧?” 我喜欢早上做爱。甜妞总是很矜持,紧紧闭着眼睛任我疯狂。我贪婪地爱抚着她雪白而滚圆的乳房,还有两个软软的褐色的乳晕。幸好女性躯体的美好是一样的,迷人也是一样的,纺织女工与公司职员及大学讲师没有什么区别。 ……“重体力劳动”结束以后,饿了,甜妞去厨房准备早餐,我负责整理内务,被里尚有余温。今天有个研究生罗素替我看店,我不必太赶时间。假如我需要到北京琉璃厂或上海文庙去进货,研究生也过来帮忙。工夫不大,番茄挂面汤的味道就袅袅地在房间里弥漫开来,香。 我咽着口水模仿着雪村的腔调冲厨房喊:“翠花,上酸菜!” 对了,忘了说,我叫万喜良,不过不是给秦始皇修长城的那个,我也没有一个名叫孟姜女的妻。我的身高170,我的年龄29,我的血型是AB,我的偶像是加菲猫,我的理想是开一间自己的书店,我可以尽情地品味汉文章独有的音韵和意境——就像我现在开的这样的店。 这天,柳彬已经等我很久了,他坐在书店一角,颠着罗圈腿漫不经心地翻着一册1935年文生版的《南行记》,乱蓬蓬的连鬓胡子在光合的作用下,五彩缤纷,绝对可以去做被俘的萨达姆的形象代言人。这家伙热衷于探险漂流什么的,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相互寒暄一番,我发现,他握手的架势显然是在模仿基辛格,派头见大。 柳彬说他刚从雅鲁藏布江下游漂回来,特险,把他累得够戗。我知道,他原来只是运输公司的铲车司机,后来下岗,后来老婆离婚,再后来他就留起胡子、背起行囊当起探险家了。 我笑道:“你累?活该,谁让你总想自绝于人民来着!” 柳彬也笑,掏出精致的古巴雪茄让我抽,说是赞助商赞助的。聊了没几句,总是被柳彬的电话打断,他接电话时还不忘瞄几眼店里帮忙的罗素。我告诉他:少打人家的鬼主意,人家可是个良家妇女。他问:有伴没?我说:好像还没有。他咂咂嘴儿说:让一个妙龄女孩儿耍单,就跟让漂亮寡妇守节一样的暴殄天物。大概罗素也猜出我们是在议论她,便故意把留声机放到最大音量。我和柳彬都吐吐舌头,不说了。 柳彬这次回来是为做一档电视节目的,然后就走。不知媒体又给了他什么承诺。难怪这家伙一脑门子的亚洲雄风,听说,现在他的赞助费已达数百万计,而且身边美女如云,走到哪里都有人找他签名。为此他私下里还特意苦练过花体字,龙飞凤舞,俨然一个马拉多纳或成龙似的公众人物。 柳彬辞去,我发现艾芜的那本《南行记》没了,又给他顺手牵羊了。罗素撇撇嘴儿说:脏兮兮的,恶心死了。我告诉她:甭看这德行,找他签名的都是美丽而洁净的女孩儿,他总借签名的机会写上与对方约会的要求,及时间地点,居然从未扑空过。罗素半信半疑:真的?我说:当然是真的。愈如此,他愈得把漂流进行到底了。 “也算时势造英雄了。”我最后说。 罗素不语了,凡不悦或懊恼时她就做瑜珈。她的面相与林徽因酷似,借一个风流才子的话说,她是明清木版书里插图的线条,但纸张与彩色是21世纪初年的,很淑女。 与罗素相对,总嫌她太静,女孩子还是鲜活泼辣些才好。闲聊时,她却说她偏好谢冰莹,笔下净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最为过瘾,倒是令我惊愕不已;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惊愕的远远还不止这些。 以后了,门楣上悬挂着的铃铛响起,进来一个中年人,说是让我看看他的书,结果,我看到的是新月书店三十年代出的初版本,包括《梦家诗集》,品相好得令人生疑。我竭力压抑着喜悦之情,故作冷漠地收下,只花了仨瓜俩枣的价钱。他说还有,明天再来。这样的买卖每天都会有这么一两起。 临走,我问他书的来路,他说是他父亲的,接着他说了一个名字,那是一位大名鼎鼎的藏书家,收藏新文学作品的权威,老头儿身后竟如此凄凉,我不禁怅怅然。 不知为什么,我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许佩祈——唉,一声叹息。 许佩祈原来是评剧院的一个小生演员,因为倒嗓,不能唱了,只好管灯光布景之类的杂役,偶尔也跑跑龙套。但是他平生最大的嗜好,其实不是戏,而是书,特别是五四以后的普罗作家的书。他是像萨马兰奇一样的好老头儿。跟我,几乎算是忘年交,有稀罕物件,自然首先会想到他。 许佩祈的家在一条有名的街上,一片殖民时代的洋楼中,半个世纪前,斜阳蝉声里,杨度曾在这里走过,张自忠曾在这里走过,唐绍仪和顾维钧也曾走过,漫步其间,不知不觉就走进历史里。知道我要来,老头儿早已等在门口,依然是中山装,中山装胸前依然佩戴着毛主席像章…… “您猜,我给您带什么来了。”才进屋,我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老头猜半天,也没猜中,终于猜得不耐烦了,猛一拍桌子,大喝一声,“真真是难煞老夫也,快快如实道来!” 我从包里捧出蒋光慈早年在亚东书局出的《少年漂泊者》、《鸭绿江上》和鲁彦的《童年的悲哀》,遮挡着,一点一点摊开展示给老头儿看。老头儿果然双眼一亮,一把抢去,啪嗒拉开台灯,在灯下翻过来掉过去地端详,嘴里喃喃地说着:“不错,就差这几本了。” 见他如醉如痴的样子,我也备感欣慰,眯眯笑着,两条腿悠然地颠蹬着,像是戏迷在欣赏名角做戏。为犒赏我,老头儿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我知道老头儿的性子,有点儿怪,见谁喝一杯可乐或抽一支“三五”,就说人家和平演变了。所以,有白开水喝,便已不错,属于破格提拔了。 然后,老头儿就追问,书是从哪里淘换来的,又问花了多少钱,我一五一十告知于他,老头儿仍是不依不饶,直问得我答不上来为止。“真不敢相信,得来的竟这么容易。”老头儿是想笑的,可是笑不出来,眼圈倒湿润了,嗓音嘶哑地说,“我为这几本书,花过多少心思,费过多少口舌,跑过多少腿儿……” 我问:“难道您不高兴?”老头儿独身一人,一箪食,一瓢饮,屋内摆设至今仍保持着“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的遗风。许是受了老头儿的感染,我心境也不免纯简而端然许多。 “如愿以偿,当然高兴,高兴极了。”老头儿说着,声音已是颤颤巍巍,“只是来得太突然了,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跟白日做梦一样。” “您辛辛苦苦收集,收集这些左翼作家的书长达三十年,就差这么几本了,”我说,“而今总算功德圆满,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终于齐了,终于收集齐了,你小子说得在理……”老头儿摩挲着他的藏书,表情比神甫祈祷时还庄严神圣。房间里,贴墙环立了十余个书架,书架是特制的,宽大,高至屋顶,若取上端的书,须登梯才够得着。架中的书除了初版本而外,还有影印本和手抄本,都是心血。 老头儿小心翼翼地将书插进书架,仍迷醉般地抚着书脊,仿佛抚着葳蕤花叶。老头儿很君子地回赠我一本萧红的文生版《商市街》和一叠民国初年的藏书票。萧红和藏书票都是我喜欢的,我觉得挺划算。 我以为我这次是给老头儿帮了忙的,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把我搞糊涂了,糊涂得不知自己办的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有一个男人说是你的老同学,找你,他叫赵楚。”罗素的电话竟打到许佩祈那里。 赵楚是我十年未谋面的同窗好友,一起没少淘气,登时诸多儿时的温馨涌于心头。我一边匆匆往回赶,一边嘱咐罗素:“叫他等着我,马上就到。” 见到赵楚,真有点儿动感情——十年不见,黑了,瘦了,沧桑了。拥抱一下是一定的,然后促膝而坐,我连珠炮似的只顾嘘寒问暖,毕竟久了,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大概罗素还没见我这么兴奋过,饶有趣味地在旁看着热闹。 赵楚倒显稳重多了,浅浅地笑。趁我沏茶倒水的时候,他才开口说话,“已经混成老板了,看来,你经济状况不错。”我忙说,“托您的福,还成,还成。”跟着,他从公文包里掏出许多的表格,摊在我面前—— 这是什么?我正诧异间,赵楚已把钢笔备好,用牙咬下笔帽,硬塞进我手里,说道:“有俩钱,别乱花,多想想身后事是正经。这是保险单,我建议你,买一份人寿保险,将来老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之后,又滔滔不绝地讲起上保险的种种好处,抑扬顿挫,激昂非常。 “还是老朋友替我想得周到。”我草草签了表格,推一边去,也好继续畅叙友情。我最关心的是那些老同学这个如何、那个怎样,连罗素几次在桌下踩我的脚,都没去理睬。 赵楚把表格上下审阅一个够,又指点我改动几处,才精心收起,如释重负般地吁出一口气:“你把款子准备好,改天我来取。”说罢,竟坐也不坐,拍拍我的肩膀,要走。 “老九不能走啊,我弄些酒菜,咱们聊个痛快多好。”我挽留再三,赵楚还是走了,这让我很失望。 “你不知道,小时候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光屁股的交情。”我仍然意犹未尽,无限感慨地对罗素说。罗素却使劲儿撇撇嘴儿,一脸的不屑,“万喜良,傻吧你!” 咦,什么意思?今天阴转多云,罗素也显得反常。这时候,我养的那只鹦鹉突然仿着孔乙己的腔调说了一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店堂里的仨俩顾客都笑了。这是我精心调教的,绍兴口音极纯。可惜,就会这么一句。 罗素掀开记事簿,跟我交代我不在时谁取走什么书,谁又托我找什么书,还有工商局要我们订阅什么报,虽琐琐碎碎,但她都打理得清清明明。幸亏有她相助。 在我粘补残书的时候,宣纸、胶带及糨糊摊一桌子,罗素照例是该出手时不出手,兀自托着腮凝望一处,若有所思的样子,很是冷艳,像胡兰成说张爱玲的那样:她完全是理性的,理性到如同数学,而她的艳亦像数学的无限。因为是周末,甜妞来电话说要过来吃饭,电话虽是老式摇把的外壳,机芯却是新的,可还是嘎嘎的响,须大声才听得到,罗素这才竖起食指在嘴边,示意我小声点儿。 “其实,她并不适合你。”冷不丁,罗素丢出这么一句,我知道指的是甜妞,待闻其详,她又不语了,仍是托着腮的架势,宛若临水照花人,不过,仿佛隔着厚厚的雾。 我们——我说的是我和甜妞,此时此刻,刚吃饱,面对面坐着,听米卢在电视里兜售他的“快乐足球”。指望我跟她两人并坐一起看看书或手牵手逛逛街,简直是不可能的事。除了做爱,更多的是家长里短,充满着世俗的平和,才是她的所爱。 我以为太过庸常。 这些年,若即若离挂牵着,两人的情感发展史总掀不到新的篇章,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知道,她是个表里不一的女孩儿,老是嘴上说的一套,心里想的是另一套,用“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来形容似最为恰当。我认为是一种恶习,纵容不得。有时她生气,明知哄哄就好,也偏不。 碗筷收拾停当,赶紧上床,这已成为例行公事。忙着去淋浴,浴后我就这么赤条条地在屋里荡来荡去,甜妞笑我是暴露狂,我亦笑,笑她有窥阴癖。她洗澡总是很慢,用时竟有阿杜个唱音乐会那么久,让人生急。 “哎呀,我忘了把红烧鱼撂冰箱里了。”正在有伤风化的时候,她突然想到。 “别去管它!”我不想这么快就下欲望号街车,问题是——还没到站呢。 “不行,会馊掉的。”她硬是推开我,匆匆去了厨房。 床一下子宽敞了。我汗津津的躯体骤然间冰冰凉,好似兜头一盆冷水,把那种叫欲火的东西浇灭了,连灰烬都已不见,高涨起的激情,也一直跌落到太古洪荒里。 甜妞回来,脸上是那种如释重负的表情,见我静静地瞅着她,颊上红一红,忙忙地去遮盖阴部,上床来赶紧钻进毛巾被里,连头也蒙上。 “继续吧,死死地盯着人家做什么?”因为口鼻掩在毛巾被里,声音也就瓮瓮的,像早期电影译制片的画外音。 “先歇歇。”我已经冷却下来,心也似乎变得苍老许多,好像长了胡子。 “你这个大色狼,装什么装,你不要拉倒,不要以为我会来求你。”她用毛巾被劈头盖脸地把我俩包裹起来,腻在一处,她的身子很烫,烫得巫山云雨,然而,我的精神彻底惺忪迷离了,虽吻着她,阴茎却睡着了。 甜妞入梦了,我却失眠,到阳台去,俯视着下面一条条同样失眠的街道。 我去看母亲,却没有进屋,只把给母亲买的礼物放在家门口,按一下门铃,就走了。一年中于某一人总有一个特殊的日子,那就是生日,而我则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特殊的日子应该是属于母亲的,那一天,痛楚、愉悦和幸福都是她的——今天就是我的生日。 母亲是毛泽东时代的女性。“怀你的时候,我们钢厂正在搞大会战,加班加点,生你的前两个钟头,我还在广播站广播挑战书呢!”母亲说这些的时候,自豪得很。 在大学里,我最陌生的怕就是教室了,总是躲在宿舍读郁达夫,是郁达夫引我走进三十年代的疏淡轻烟之中,竟寻不到回来的路。母亲来宿舍,见我痴迷于书,只说“读书好,读书越多越好,”把带来的奶粉、辣酱什么的撂在桌上,便回。 毕业后,搬出来住,每次回去,母亲都烧火做饭、汲水洗衣忙个不停,忙碌间,仍有着那个年代才有的飒爽英姿,只是鬓发斑白了。我于心不忍,劝她歇一下,她连说不累。想她自父亲地震遇难之后,辛苦抚养我们哥俩,越发不愿再让她操劳。拦又拦不住,心里就酸楚得不行,几天都平静不下来。 于是,我尝试着把母亲从厨房拉出来,一家三口,在附近的小川菜馆去吃饭,少受些累。母亲竟变得挑剔起来,嫌这个菜寡淡,嫌那个汤太咸,其实,我知道,她是嫌贵——她勤俭惯了。最后一回,她干脆去也不去了,我和弟弟怎么劝都没用,她就那么执拗地坐在床上,光阴在她的两颊徘徊。 所以,我生日的这天要母亲安静,不打扰她,懒懒地睡一觉也好,散漫地晒一晒太阳也好,或跟其他老太太一道去扭秧歌、打麻将也都好…… “妈,见到我给您熬的黄花鱼和清炒虾了吧,尝尝吧。”下楼,我像个顽皮小子一样一边踩着马路牙子走一边跟母亲通了一个电话,“这是我的手艺,照着菜谱操作的。” “儿子,你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吗?”母亲问我。 “嗨,小小年纪过什么生日,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哪,再说吧。”我故作洒然地说,这时候,恰好有公交车过来,我便跳上去,又与母亲说三道四一阵,才挂掉电话。 其实,我跟母亲说的话,都是昨晚甜妞说与我的,听时很有一些逆耳,心里就系上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原以为她会建议我举办一个生日派对什么的,看她这样冷漠,不免小有失落。 “我就不过生日的,老了,到五十岁以后再过也不迟。”甜妞心思的不细腻,由此可见一斑。说罢,她掉过头去,又睡。她睡觉时喜欢蜷缩着身子,像个婴儿。 书店窗外的梧桐叶都绿透了,绿得书店窗内也是一片诡奇谲变,朝气浓得化不开,我连取书都是脚步轻快的。听到门铃响,头也不抬就是一声“欢迎光临”,这是我从麦当劳快餐店学来的,声音甜而腻。来客倒笑了,却原来是汉奸,仍旧是那么衣冠楚楚的,特人模狗样的。 “得了什么稀罕宝贝,这么喜兴?”我见他手里拎着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很珍惜的样子。 “给女朋友买的芭比娃娃,”汉奸说,“她就喜爱这些孩子气十足的玩意儿。” “好好珍惜她吧,别丢了。”汉奸的女朋友我是见过的,公务员,生就一张玛丽莲·梦露一样俊气的脸,汉奸把她领来的时候,她就小鸟依人地站在一边。不过,小鸟是长着翅膀的。 “我会珍惜的,”因是说到心爱的人,汉奸一脸的春色,“昨天,我们老板池田先生请客,我还是拉她一起去的呢。” 汉奸来,多是为他的老板跑腿儿。他的老板阅读范围很窄,似乎仅限于抗战年间的沦陷区文学,比如张爱玲、穆时英、予且,沈从文是不看的,叶圣陶也是不看的,显见是一个天性挑剔的动物。 “这回,有什么书可以推荐给我?”汉奸趾高气昂地说,“尽管把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吧。” “去拿一本《结婚十年》吧,苏青的。”我指点最靠里边的一架书,让他自己去取,“有人拿周作人跟苏青做比较,说周作人写得平实而清淡,苏青写得则是平实而热闹。” 汉奸站着读,只掀几页就说好,他连连跷着大拇哥,很业内的样子,其实,除了畿米和朱德庸的漫画,他看过的书少而又少,没少看的倒是三级片,光着腚做俯卧撑的那种。我说:“只有你的那个大日本皇军说好才算数,你说好——那是扯淡!” “谁说的?”汉奸以为我侮辱了他,竟脸红脖子粗,“我看好的,池田先生也必会说好,昨天喝酒的时候,他还一个劲儿搂着我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啊呸,你以为你是谁!”我简直笑得不行,差一点儿吓跑一个刚进来的顾客,那是个学生,瞪着小兔子一样惊惶的眼睛,看着我们。 汉奸被我笑得有点儿狼狈,赶紧解释说:“这话是他喝醉时说的,玩笑而已。” 店门被推开,罗素来了,而且手里也拎着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我和汉奸停止了说笑,像三毛学生意似的认真地一买一卖起来,汉奸走了之后,我才发现罗素今天竟穿一身职业套装,颜色深深的那种,反而倒把她映衬得灿若桃花,热力四射,尽管脸上依然是冬天。 “老板,来一下,”正想跟罗素说点儿什么,有顾客招呼,我只好过去,那人神经兮兮地问:有黄色小说吗,《肉蒲团》、《痴婆子传》那样的?我说:过一阵子,我给你写一本。对方笑了,有几分腼腆。 店堂清净下来以后,我把这个说给罗素听,我猜,那一定是个民工,罗素却说:“我看是大学教授——无疑!” “大学教授怎么会变态成这个样子?”我一边把才从废品站收来的旧书摊开来分类,一边继续刚才的话题。书是残的多,因潮湿而走形,须先放进微波炉里消毒,然后用熨斗熨,再然后像裱画一样的装裱粘补,很是麻烦,好在我有耐心。 “是民工,他解决下半身欲望的途径更为直接,要么去找职业卖淫妇,要么去勾搭半老的风流寡妇,”罗素说,一副慢悠悠的,若是再叼个烟斗,就跟大侦探福尔摩斯差不多了,“而大学教授则不然,对前者是不屑,对后者是不敢,只好溜达到小说的性描写中去意淫喽。” “小罗,这好像是俞平伯的书!”我捧起一本撕了封面的书,书钉已经锈蚀,纸张也就散落得没了秩序。 “没错,”凌乱中,罗素把零碎纸张一页一页拣起,说道,“是俞平伯的《杂拌儿》,开明1928年初版。” 对修理残书一道,我有信心,只要不缺胳膊少腿儿,全须全尾,经我一番梳洗打扮,保管可以“一倾倾人城,再倾倾人国”,绝对能嫁个好人家,瞧好吧您呢。 小心地翻阅着这些散页,绵绵的情致恍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涟漪,静雅地漾漾。我就兴奋得不行,抚开纸张上皱褶的时候,手都抖。 修一本书,比印一本书要难得多,每一页道林纸都得洇湿,用干毛巾抚平,再阴干,急是急不得的。罗素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看着我做这些,烦并快乐着。 “我们学校中文系有个教授,去南方开学术研讨会,潇洒时,有脱衣舞女拉他的生意,他就把她带到宾馆里。”我干活儿,罗素就在一边给我讲他们学校的趣事,“结果呢,他并不进行实质性接触,而是问这问那,还给脱衣舞女大讲贞操之必要,最后脱衣舞女终于忍无可忍,反从自己兜里掏出几百块丢到教授脸上,就要走,他拦着……” “接下来呢?”我对这个故事有了兴趣,撂下手里的活计,听她说。 “接下来他还是把她睡了。付款时,硬是赖掉五十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仿佛贴身丫鬟笑话千金小姐赤着脚,忘了穿绣花鞋似的,“这位教授简直丢掉了知识分子赖以自豪的一切。” “我靠,甚至包括尊严的底线。”我历来鄙视这种又要游戏,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家伙,不管他是教授还是的哥,一概红牌罚下才是。 “天晚了,不陪你白话了。”罗素突然起身,把她拎来的那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推给我,我问是什么,她只是眨眨眼,说了句自己看,便一阵风似的飘然而去。她的眼,好似一部无字天书。 还是好奇心盛,净了手,赶紧就去将袋子打开,竟是一盒生日蛋糕,还有生日卡以及生日卡上祝福的话。一股奶油的香气袅袅地弥漫开,连笼中的鹦鹉都直咽唾沫,先就掰一块喂它,免得它闹。 离开店,我差一点儿找不着北。 这天,电话铃响时,我正在冲澡,铃声很急很有脾气。怕耽误事,就裸着身子跌跌撞撞地跑出来接,却原来是柳彬,嘿嘿笑着说他在山西段黄河岸边搭起的帐篷里。 “这里的黄河水急浪高,风声雨声,壮观极了。”我冷,顺手扯过一条被单裹在身上,听他说,“没电,我点一盏马灯,喝酒,吃驴肉干,还有当地的一家媒体记者陪我。” “男的女的?” “我从不接受男记者的采访,女的么,正好红袖添香。”电话里的噪音虽然挺大,还是能听出他的风光无限。 “你又把人家睡了吧?” “天生尤物,风情万种,我可是从来舍不得糟蹋东西的,不睡,可惜了。”说罢,又放肆地笑起来。 撂下电话,我就接二连三地打起喷嚏来,赶紧擦擦湿淋淋的头,钻进被窝蜷缩着身子,暖和暖和。柳彬这个混蛋,只顾自己抒情痛快,差点儿断了卿卿性命! 煮了一大杯咖啡,拈开台灯,趴在床上看书,我没有端坐看书的良好习惯,写字也这样,甜妞说我酷似癞蛤蟆。我床头堆着的净是《西谛书话》、《晦庵书话》和《榆下说书》之类的书,因吝惜书,从不在书上折角,要紧处便夹一片枫叶,当书签用,书签夹多了,书就显得特厚特臃肿。我一直幻想着写一本《贩书偶记》那样的书,将经过见过的书人书事记下来,其实也为记下人世间的眷恋和缱绻。 看书的时候,我总不停地抽烟,烟盒一撕两半,让烟卷随意摊开来,抽时伸手一够就能够着。 我的本能告诉我,只有书才能伴我一生,才能让我真正快乐。记得在大学里,我曾宣称自己毕生追求的只有两种东西,就是性与艺术,同学们无不以为我前卫而疯狂,几年过来,我才知道,性并不代表女人,艺术也不都藏在象牙塔里,爬上去便可获取,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弄不好会走火入魔的。而书呢,仿佛是一群牛仔裤和超短裙之中的一袭蝉翼纱的素白旗袍,清幽典雅,历久弥香,到拄拐杖的年纪,仍能记得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 “喏,那位——”罗素带我跟主人见面,是一个嫁到巴黎没几年又回来的舞蹈演员,虽然看上去她那精加工过的脸神采飞扬,但掩盖不住五官周围恣意挥洒的真草隶篆。 罗素特意穿上一件白色纱裙,素素净净的,只有一个草书的汉字“竹”绣在前襟,红得醒目。而我依然是一贯的装束。来之前,罗素问过:你仅有这么一身衣服吗?我说:还有好几身呢。于是,她陪我回家去换,拉开衣柜一看,那几身也都是白T恤、绿军裤,就说道:算了,就穿这身吧,也挺酷的。 这里的氛围显然不大适合我,罗素让我坐在靠角落的一张空桌旁,塞给我一杯波希米亚餐酒,就忙着四处应酬去了,灵巧飘忽得好像一条鱼。 灯光暗淡,暗淡地辉映着一张张用酒染过的红褐色的脸。远处有一对对舞者游弋。女主人几次过来招呼我,“这里的女孩子挺多的,可以跟她们去聊聊。” 我说:“静静坐着就很好。”这时候,装饰得很戏剧的大厅里,开始缠缠绵绵地荡漾起性欲的涟漪,旁边那桌已有人在接吻,动的是嘴,身子则久久地保持着静止状态。我直担心,跳舞跳累的人,稍不留神会拿他们当石头雕像,靠一靠。 坐久了,想活动活动,不意竟在楼梯拐角撞到一对站着搞行为艺术的男女,他们倒无所谓,狼狈的是我,跑得落花流水,他们继续他们的高难动作。过来过去的人,一律视而不见,倒显得我少见多怪了。借用穆时英的话说:这样的晚上,是没有理性的日子,是法官也想犯罪的日子,是上帝进地狱的日子。 有点儿腻了,后悔非要跟罗素来。音乐转换成华尔兹的时候,一位戴眼镜的小姐邀过我,年轻轻的,脸蛋子竟粗得像牛皮烫金封面,实在让我打不起精神来,也就作罢。 罗素回来时已是醉醺醺的了,脸上的硬件软件都仿佛让酒精泡过。我问她去哪儿了,用这么久。她想妩媚地笑一笑,可惜五官不听话,“你甭管,再给我拿两杯酒来。”她说。 我乖乖把酒拿来,她端起一杯一扬脖咕咚就下肚了,咂咂嘴说:“他们说我是白雪公主,你说是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的回答,跟着又去端酒又要喝,我拦下了,发现她的颊上有泪痕,显见是刚刚哭过的。我问她要不要跳跳舞,散散心,罗素就使劲儿摇摇头,暗暗欷歔,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那般无助。我抚一抚她的肩,我能做的只能是这个,只能抚一抚她的肩——这是经典电影里的经典画面。 她长长的睫毛湿了,像雨滴洇在荒草上,“为什么总是这样,总是找不到一方天地来安置我漂浮的心?” 话说得有点儿辛酸。此时客厅的灯盏更暗了,恹恹的像一张泼墨的宣纸,一笔一画全是颓废。她的感慨不过是情场失意的浅斟低唱吧,我想,说深说浅都是错,只好调侃一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私情。” “呸,你!”听我这么一说,罗素不禁笑了,是破涕为笑的那种。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就是了。”我又说。 “问题是老这样迎来送往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声,满脸的故事。 “你是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吧?”我刺她,她居然没听见似的,只是嘟嘟囔囔地讲着,如耳语,大意是说有一天她突然迷上了一个三十岁的男生,因为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蜂蜜的味道,好上大半年,才发现他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而且财迷。迟疑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心离开他,让他回到他的老婆孩子身边去了。 “哦,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愕然。 她翻翻眼皮,说道:“未婚的男人大多是低能的男人,别人不要,我凭什么要?我又不是接收大员!” “看来,你对第三者插足有特殊的爱好。”我冷嘲热讽了一句。 她想反驳我,正好有成双成对告辞的人从身边过,她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我们也走,我不想再见到他。” 坐在出租车上,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信口说去你家,然后就把头枕在我肩上,阖上了眼睛。街上的霓虹灯光一闪一闪地映在她脸上,文静得看不出七情六欲来,可是她的手却蛇一样的伸进我的衣内,用指甲轻轻划着我的胸口…… 进到我屋里,罗素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裙衫,白晃晃的一条,跟着又蛮横地来解我的裤腰带,嘴里还不住地用英语吵吵,我不懂英语,我却知道那是一句很粗的话。 我说:你是醉了,改日吧。罗素推我倒在床上,呼呼喘着说:“我就要今天开始我的新生活。”成语“气势汹汹”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此时此刻样子的。 她的身体是骨感的,但又匀称得凹凸有致,最让我惊奇的是,她的阴毛竟是修剪过的,蓊郁的一缕,特艺术。这么疯狂的罗素,我还是从没见过的,和她相拥时,我脑海里出现过莎朗·斯通演过的某些角色和某些情景。 做爱不要男人覆盖,而是她在上面驰骋,也是我不曾体验的,我只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那本书中读到过:她疯狂地摇摆起伏着她的腰肢,而他则以自己全部意志和贡献精神,英勇地保持着硬挺,不拔出来,直到她轻声呼喊着达到高潮…… 从始至终,我都是木偶,而她是牵线人。事后,罗素说跟男人同床睡不着,匆匆穿好衣,嫣然说了一句“谢谢你的精液”就走了。我送她,她出得门来马上又是一副淑女形象,所谓静若处子,便是她这样了。望着她的背影,我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像梦。 回屋,见桌上镜架里的甜妞在冲我笑,似在笑我的荒唐,只是那笑里有几分憔悴。 一早,王鹤生给我发来电子邮件,说他在澳洲生活很太平,妻子爱他疼他宠他如顽童一般。我立马回了他一封,骂他只管去过清风明月的悠闲日子,倒把我丢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这么久,真该将他批倒斗臭,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王鹤生就是那个引我走上经商之路的人,我所在的出音乐盒带的那家文化公司也是他的,我是让他抓壮丁抓来的,如此上了贼船。 我不太清楚王鹤生是怎样勾搭上公司企划部的那个女孩的,反正他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女孩儿决计从一而终,非他不嫁,每次见他都让他把耳朵贴在她的腹部,“你能听见小宝宝在动吗?”显然王鹤生被吓到了,只好夹着尾巴逃跑了,求我替他临时打点公司。 我虽然不是在水泊梁山长大,不过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劲头还是有的,于是乎,就飞广州走马上任去了。开始他是通过电话遥控,后来邂逅了一位大他八岁的阿姐,他说跟牛奶面包布丁一样的可爱,一拍即合,难舍难分,也就乐不思蜀了,只说,“公司我不要了,你随便处理好了,”便牵着阿姐的手尽情地游山玩水,一直到澳洲才停下来。 本以为十天半月就可以交差了事,竟变得遥遥无期,被套牢了。只好跟一群歌星进录音棚摸爬滚打,伤春悲秋是顾不上了,夜深时宿在棚里倒成了常有的事。偶尔一觉醒来,朦胧着与身边写歌词的女孩儿云雨一番,掉头又睡……从棚里出来,还要跑工厂跑音像店。 累得我除了骂娘别无选择,毕竟是受人之托,装装江湖还是必要的,只好硬撑着。每月,我都把纯利润汇给王鹤生,王鹤生再三推辞,不住对着话筒唠叨:“这不是抽我的耳光吗!”我仍我行我素,我妈说,做人要仁义一点儿。 渐渐,这一行不太好干了,翻唱歌曲赶不上原创歌曲那么吃香了,盒带也没光盘那么时兴,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话里对王鹤生说:“哥们儿,我累了。” “歇歇吧,”王鹤生声音哽咽着说,“至于公司,卖掉也好,丢掉也好,随便你——别忘了多带些钱回家。”我也有点儿感动,心里说:你小子也有泫然欲泣的时候,还算性情。 做了“离休老干部”,我们俩隔三差五通过电邮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他现在的生活素朴多了,反倒有了悠然见南山的自在,娶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实在舒服,情趣多多;还拖着老腔说年轻人做爱随时随地都想要,交通灯还没有转绿的一刹那也不闲着,人老了总想等到教皇就职大典之类的大日子才要一下,他说我是前者,他则是后者。我要是告诉他,电视上报道,某歌星和某公司签约了,某歌星是我们熟悉的,某公司也是常打交道的,他就赶紧打断我:恍若隔世,八年了,别提它了! 王鹤生在澳洲养了两条奶牛,他说挤出的奶鲜美极了,我特想去尝尝,甜妞就说:你这人太喜欢异想天开,天马行空时多,脚踏实地时少。 这种话,罗素是不会说的。 不管怎样,有了一夜情,再见罗素多少有点儿不大自然,罗素却不,很泰然自若,而且谈笑风声,整理书架时,拿起汪静之的诗集《蕙的风》还说:“一次,暨南大学的学生问汪诗人,《蕙的风》的书名有什么含义,汪诗人说蕙是他以前追求过的爱人,这部诗集就是为她写的,写好了,出版了,送了给她,谁知她正眼瞧也不瞧,她嫌他穷,后来嫁给一个官僚去了。”讲完,她笑,我也笑。 开门营业,第一个上门的客人居然会是赵楚,依然夹着他的公文包,一脸的百年孤独。老同学了,少不了让座、沏茶、点烟,让他享受贵宾级待遇。他却说:“紧着正事办,先把保险费交了吧。”他总是这样,未免太认真了些,不过也好,世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嘛。 “这是收据,拿好。”谢天谢地,人寿保险的事总算告一段落了,可以聊聊了吧。赵楚却又从包里取出厚厚一沓表格让我填,有财产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形形色色,简直叫我目瞪口呆。赵楚说,“人生在世,最不可缺少的是忧患意识。”我不免有点儿犹豫,苦着脸问,“我有那么不保险吗?”赵楚就又给我讲张三或李四同学上了什么保险,结果得益多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得我头昏眼花,只见他嘴动,却听不见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正左右为难之际,罗素冲过来,一把将那些表格抢过去揉成一团,丢进纸篓,气不忿地对赵楚说:“适可而止吧,先生!”赵楚竟然无动于衷,显见这种场面经多了,才做得到我自岿然不动。 “你真是个榆木疙瘩,”赵楚走了以后,罗素说,“你以为他是为保险你后半生高枕无忧么,其实他是为自己能拿提成,中饱私囊。贪心的见过,却没见过这么贪心的。” “不会吧,终究是旧时同窗,骗也不该骗到我的头上。”我对罗素的话还是半信半疑。 庭院沙龙我是去过的,通常是在周末的下午,在别墅区的一个私家草坪上,几只凉椅,几把伞盖,再加上几个士大夫式的人物,聚一处读书赏画,闲论古今。我和罗素到的时候,人家已经开始了。 这次的主题,是讨论戴望舒的诗。读诗的是一个清丽女子,身后有扬琴、二胡伴奏,使《雨巷》更有意境。 我坐在一株海棠树荫下,听得入神,随着女子古淡清醇的朗诵,径直走进民国里去。扫兴的是,因来得匆忙了些,汗流浃背,口干得很,就起身到竹几那咕咚咕咚灌了两大杯果汁,还渴。我觉得挺对不住戴望舒先生的。 读完诗,那女子摇一柄玳瑁折扇,一边乘凉去了。一中年男人说:“雨巷诗人的爱情诗最见功夫,那股子哀伤能渗入到骨髓里边去。” 不少人点头,“就是,就是。” 罗素悄悄捅我,让我也说两句,我摇摇头,懒得废那个话。戴望舒不是我喜欢的诗人,我喜欢的是何其芳,最好是枕在心爱人的腿上,念那句:日光在蓖麻树上的大叶上,七里蜂巢栖在土地祠里…… “戴望舒写了一辈子爱情诗,可是自己的爱情却毫无诗意。”又是那个中年人说。 于是,大伙儿就说起戴望舒曾追求施蛰存的妹妹,不成;又去追求穆时英的妹妹穆丽娟,才有了结果,结为了夫妻,可吵架拌嘴不断。1940年“重庆方面”刺杀了穆时英,穆丽娟从香港去上海奔丧,临走,两人还吵过。穆丽娟果然到了上海就移情别恋了,跟戴望舒提出了离婚。 我津津有味地听着,捏一支烟,不时在鼻下闻闻,不敢抽,怕讨嫌。罗素突然插嘴道:“听说,戴望舒因为跟穆丽娟离婚还服毒自杀过呢。”我说:“戴望舒因为跟穆丽娟求婚也服毒自杀过。”大伙儿轰然笑起来。 ……告辞出来,已是黄昏时分,我们溜达着,人家都是驾着私家车呼啸而去,还不忘跟我们招招手。“你看,沙龙里的这些人像什么?”罗素问我。 “像前朝的遗民,只是他们不该坐汽车,应坐十八抬大轿才对。”说罢,我脑子里无端地记起了董桥随笔的一个标题,“喜欢弄点儿文化的人”——他们就是。 路上随手买了些啤酒、罐头和风味小菜,一起到了我的家。风流韵事大抵都是这样,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和第三次。明明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心里还暗暗有所期待,用钥匙打开防盗门时,两人都暧昧地笑了,像两个贼。 “伯格曼的《沉默》就在DVD机子里,要看的话,按一下遥控就行。”晚饭吃得心不在焉,对胃口有点儿弄虚作假之嫌。我在厨房煮咖啡时,告诉罗素,“是黑白电影,情节慢得要命,叫李逵看,非把他急得拿板斧将电视劈了不可。” “老听人家说,没看过——正好。”罗素斜靠在沙发上,一双高跟鞋早已脱掉,光着个嫩嫩的脚丫。 把咖啡端到茶几上,挨着她,我也坐下来,电影刚好演到一对姐妹到了小镇的一家旅馆里,姐姐和妹妹住在隔着一道门的两个房间,谁都不说话,近似于此时此刻的我和她。 罗素叫我把灯关了。电影里的姐姐在床上病着,电影里的妹妹在做爱,和一个男侍者。这部电影名字叫《沉默》,里边果然没有多少对白。罗素的手开始在我的身上摸索着。“你就不能老实一会儿。”我故作矜持地说她。 “我喜欢一边看电影一边调情。”罗素咬着我的耳朵,幽幽地说,她已经扯下我裤子的拉链,“你知道什么是调情吗,调情是一味甜点;你知道什么是甜点吗,甜点就是情调。”我感觉得到,在她的百般蹂躏下,我已经蠢蠢欲动了。 “没有对白的电影太乏味了,”我说,我不停地说,我说话是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我不想让罗素的阴谋得逞,“我喜欢那些经典台词,比如《洛丽塔》里面的大段画外音,我都会背。” 罗素也是故意调皮,手和嘴精诚合作,我的那话本来就是没骨气的玩意儿,哪里禁得住这么折磨,很快我便魂飞魄散。她不时地瞟一瞟我,窃窃笑着,很有成就感似的,“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她说。 “你这个小魔女,竟敢如此张狂,”我抱她在怀里,剥她画皮,她笑着挣扎着娇滴滴着,“今日老夫给你点儿颜色瞧瞧!”我咬牙切齿地说。 “不玩了,不玩了,”罗素拼命摆脱掉我的魔爪,跑到卫生间里,探出头来逗弄说,“谁让你意志薄弱,经不住我的糖衣炮弹来着。” “损吧你,好色一代女!”我气急了,一口接一口地呷着咖啡。 “你冷静一下好不好,我还有问题向你请教呢。”罗素说。 “看你把我整得多狼狈。”我重新穿戴整齐,尽可能正人君子一点儿。 “为什么男人才接触时挺好的,没多久,就变了?”罗素又坐回到沙发上,表情变得特纯真特琼瑶,“你会发现他们自大,他们自恋,他们自私,他们懒惰,他们贪婪,他们心眼小,他们嫉妒心强……才接触时的那个男人呢,仿佛人间蒸发了,再也找不见了。” “不是他们变了,变的是你,”我像个思想家似的跟她说,“才接触,你以为他是神,期望值过高;接触久了,发现他不过就是个人,一个照样打饱嗝放响屁的普通人,你不免大为失望。其实,男人身上的所有的毛病,女人无一例外的都有——你琢磨去吧。” “呃,似乎有几分道理。”罗素像个宠物猫似的爬过来,轻轻吻了我一下,“你真好。” “这阵子说好,怕是很快我就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位。”本想幽她一默,谁知说出来竟是酸溜溜的。 “别这么说人家,其实,每次我都是挺投入的。”听那意思,是我冤枉了她。 “最多能投入多久?” “总有……三四个月吧。”不会是真的吧,淘汰率这么高!我的后脊梁一阵阵发凉。 突然接到许佩祈的一封明信片,写着:闲暇时可来一叙。行书下钤着一枚“一介书生”的闲章。我慌忙打个车,奔老头儿家,不知出了什么事。据我所知,他是从来不随便给谁添麻烦的,老头儿仁义着呢。 老头儿院里有一棵苦楝树,苦楝树上有蝉,蝉唱着只有两个音阶的歌,吵得很。敲开老头儿的门,吓我一大跳——几日不见,老头儿竟瘦得像六零年度荒一样,眼袋都耷拉了,更显老。我拉着他的手,一个劲儿问他是不是生病了? 老头儿说:“我这里的书,你随便拿,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我是来救火的,不是来打劫的,怎可以这么做? “老爷子,有话,我们坐下来慢慢说好不好?”我说,用幼稚园阿姨的口吻。 老头儿挺拗,孩子似的梗着脖子说:“你不答应,我就不坐,就不坐。” “您不坐,我也不答应!”您拗,我比您还拗,干脆来个硬碰硬好了。 “要找的书都找到了,”果然,老头儿软了下来,喃喃地说,“再也用不着四处踅摸去了。” “难道不好吗?”我不解。 “可是,没有要找的东西,我还有什么事情干?没有事情干,我就只有埋头睡大觉了。”他像一个刚刚散场的戏园子里的扫地老倌,满是落寞,“你要拿走几本,我又可以遍世界地去翻去找去搜罗,毕竟活着还有个目标。” 仿佛一语道破玄机,我懂了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理解——唉,可怜的老头儿。 “我总不能这么闲着吧,”老头儿面善得很,眉目间就写着宅心仁厚,“整理出几出老戏本子,可是戏剧不景气,没处演;也想过倒腾股票什么的,又怕赔,早年郑振铎财迷转向,去买股票,结果亏得一塌糊涂,只好又躲进小楼成一统,读他的善本书去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一点儿不假。“秀才造反,不成,秀才发财,也难。听说,胡适之折腾了一辈子,晚年仅得一万来块钱的人寿保险金,也只有盼着胡太太打牌多赢点。您呐,认了吧。”我说。 “说得也是。”老头儿拉开书柜的玻璃门,摸着书的书脊,洪灵菲、阳翰笙、戴平万、胡也频一路指点下去,眼神变得慈和而疲倦,“我怕是真老了,不中用了,时不时就会为赋新词强说愁,你别笑话我呦。” 走出老头儿的院子,心中流连着一种复杂而又难以描述的情绪,我后悔,后悔不该把那几本书拿来,让老头儿断了念想,往后的日子里,他只好把寂寞装订成册来玩味了…… 知道甜妞在等着我,书店早早就关门了,走不远,才想起鹦鹉还没喂,喂完,锁门的时候,又想起留声机没关——我靠,我是怎么了,怎么这样慌张?不,甚至比慌张还慌张。也许太久没跟甜妞见面的缘故,上次见面还是两周前,她带来一块烤山芋,我们一起吃。 “晚饭我已经吃过了,你自便吧。”甜妞坐一边擦着眼镜片说,态度平静得要命。粗线条的她一旦学院派起来,让人浑身不自在。我知道,再近视,我和罗素的暧昧也逃不过她的眼睛。心神忐忑着,喷香的一盒扬州炒饭,到我嘴里,也就跟吞阿司匹林差不多了。 幸好我会献个媚什么的,给她削个苹果,给她冲杯咖啡,再给她从冰箱拿冰淇淋……傻子也看得出来,要没把柄攥在人家手里,这么殷勤才怪。 “我要跟你说个事,当然,这件事与你无关,可听可不听。”甜妞说。听到她如此淡然地说,就像听到张爱玲跟胡兰成说: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你说,你说。”我坐她对面,欠着个屁股低头听着,像是叫谁抓了个“现行”,而且证据确凿,就剩下坦白交代一条路可走了。 “我们单位在石家庄设了一个分厂,我报名了,到那边干一段时间,最多也就两三年。” “什么,你去石家庄?”太出乎意料之外了,“你去石家庄干什么?你去石家庄能干什么?” “反正,这里也没什么可以让我留恋的了。”甜妞说,这时候,她瞳孔里惯有的那种挑战性不见了,“我想换个新环境,更想换个新心境。” “你是不是逃避我……” 甜妞突然像一只掐架的斗鸡,昂着头,扑棱着翅膀,“笑话,天大的笑话!我为什么要逃避你,你有什么值得让我逃避的?去,撒泡尿照照,你未免太自恋了吧!” “事先,怎么也不和我商量商量?” “凭什么要和你商量,你是我的情人、我的丈夫,还是我的患难之交?你很清楚,我们什么都不是。” 我想说,“你毕竟是我的第一个女人,尽管不是唯一的一个,”但是,说不出口。 好沉闷,房间里似乎有点儿缺氧,我们深呼吸一阵子,甜妞才说道:“明天上午动身,从西车站出发,我知道你挺忙的也送不了我。” “多忙,我也去送你。”我了解甜妞,所以,我知道她的心思。 “随便你,反正谁也没有强迫谁。”甜妞说,“不过你要去的话,最好穿得帅一点,我不想让姐妹们笑话我。” 帅一点就帅一点,转天到商场时装柜遛一遭,让售货员把我从头到脚武装起来,武装到牙齿,没敢照镜子,就直接打车接甜妞去了。远远便看见甜妞提溜着两只旅行包在马路边候着。“怎么才来呀,”她还埋怨我,看看表,时间还早着呢。到西车站,找到纺织厂的集合点,那里,已经陆续来了些个人,也堆了些个行李,甜妞只顾得自己在前面走,不时地跟同事打着招呼,而让我跟在她屁股后边提行李,当年京剧名角孟小冬的跟班什么样,我就什么样。 也许好久没跑路了,腿脚就软了些,我还是尽可能地撑着,等到了地方,撂下东西,我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了。“你是不是有点儿愤怒?”甜妞悄悄问我。虽然我已经愤怒到极点,虽然我一直标榜自己是愤怒的青年,可是,我还是虚伪了,虚伪地摇摇头,表示否定。 “装绅士是我的拿手好戏。”我也悄悄地说。 “如果再让你去给我买一些零食来,你会不会更愤怒?”甜妞笑着说,但是那笑是笑给人家看的,“早晚,我让你的绅士装不下去。” 想到往后跟她见面的日子越来越少,我倒巴不得能为她多做点儿什么,赶紧跑到站台的小卖部去,买了一堆瓜果梨桃之类,抱回来,乖乖交给甜妞,问她够不够。 “够了,足够了。”甜妞接过去,招呼周围的同事,给这个,给那个,一会儿工夫,就送个精光。 这么一来,许多女孩儿的视线都被吸引了过来,唧唧喳喳,似乎议论着什么,有的干脆把甜妞叫过去,问她身边的那位是谁,甜妞顺嘴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女孩儿们就是一阵笑声。我猜,甜妞准是说我是她马弁、随从或狗腿子什么的。绝对错不了。 到点了,女孩儿们排成一队,点名,宣布注意事项。送行的人只能站在一侧列席,我也站在那,傻啦吧叽地看着,看着甜妞,而甜妞却始终凝视着天桥那头,看也不看我。 我觉得我特卓别林,就差一顶礼帽和一根拐杖了。 列车早已停在那里,甜妞她们排队上去,许多女孩儿挤到车厢的窗口,跟家人告别,一片叮嘱声伴奏着一阵抽泣声,弄得挺伤感。我等着甜妞也探出头来跟我说点儿什么,可是她迟迟没露面。我心里特别空洞,只有血液在流通。 随着一声长笛,车身移动了,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突然,甜妞从窗口伸出手来,我紧跑两步,攥住她,我觉得她的手特凉,凉得像一块冰。这时候,我发现,她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你西服里面的衬衫领没抻好……”她说,后面的话被列车巨大的轰鸣声掩盖了,没听清。 列车开走了,送行的人也走了,站台上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站台就显得异常的辽阔。太阳把我的身影投射在水泥地上,小小的一截。站台是贾樟柯喜欢的外景地,不是我喜欢的,我不喜欢分别,我更担心她一去不复返…… 我一把揪下吊在脖子上的领带,扔掉,走出车站。领带随风飘出去老远老远。 久不写信,拿笔都皱巴,笔帽咬得伤痕累累了,也没写出几个字。罗素进店来见我一本正经地对着十六开的信纸抒情,笑我老土,说现在谁还写信呀。 “都用手机发短信了。”她把她手机上的一条短信给我看:女人八岁,你要编故事哄她睡;女人十八岁,你要编故事骗她和你睡;女人二十八岁,不用故事就和你睡;女人三十八岁,她会编故事骗你和她睡;女人四十八岁,你要编故事不和她睡。“好玩吧?”她问我。 “好玩,还含有一种另类的智慧。”我笑了一阵,又坐到桌边继续写信。 “给谁写信呢,这么用功?” “嗨,都是柳彬惹的祸。”我说。我不知该不该把实情告诉她。其实,也就屁大一点的事,只是因为出在柳彬的身上,才显复杂——柳彬好面子。不过就是他把一个女记者睡了,到日子人家没来癸水,疑是有孕了,他要买验孕纸,试试,验证一下是不是真的中靶打了个十环。本来这出戏里没我的什么事,可是他偏叫我买验孕纸给他寄去,这就是我的不幸了。 柳彬在来信里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一定为他保密,若是让媒体知道了,铺天盖地的花边新闻非把他活埋了不可。他还用特快专递把我的那本《南行记》寄了回来,说是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小子,真他妈的会装孙子! 我恶狠狠地在信纸上写了一句:往后,管好你的毛瑟枪!就丢了笔。 跟罗素打个招呼,我就去药房了,柳彬需要的东西,大概只有那里卖。可是,到了门口,我还是有点儿犹豫,有点儿抹不开面子,壮壮胆儿,就进去了。里面多是女的,男的只有一个,在看报纸。我过去,像特务对暗号似的压低声音问,“劳驾,有验孕纸吗?”那男的显然也是懂幽默的,也对着我的耳朵用同样低沉的声音回答,“有,要现钱。”出了药房,赶紧跑到邮局,把验孕纸和我的信用特快专递寄走了。我不禁长出一口气,暗想,要是姓柳的真验出了什么,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其实,柳彬大块吃肉、大碗饮酒的豪爽一直是我喜欢的。赌酒,醉得一塌糊涂,还是不服输,好几次,都是我把他拖回家的。他最做不来的是钓鱼,一手垂竿,一手看书,我以为是享受,他不行,用不了一泡尿的工夫,他就丢掉鱼竿,到河沟捉泥鳅去了。这么率真的一个人,“教我如何不想他!” 回书店,正赶上一拨管市容的查卫生,说是累了,坐下来歇歇,几个中年汉子缠着罗素春秋战国东周西汉地扯闲篇。看见我,罗素就一个劲儿使眼色,让我解围,我立马过去又嘘寒又问暖和气可亲,查卫生的说,“你们这里干净,到底是有文化的地方。”我说,“这年头,泛文化主义流行,遍地是文化,稍不小心就会被文化绊个跟头。你看,吃一顿是食文化,喝一杯是酒文化,操一回是性文化,”我没说完,罗素又插一嘴,“连拾破烂的老爷子从事的也是垃圾文化。”在场的没不笑的,赞不绝口地说,“有文化,有文化。” 我再次见到程帆,竟是在报纸上,罗素看了看,说他比去年瘦多了。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 “这本书你们收吗?”一本1928年开明版的《桃园》,这个小伙子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卷成一卷,揣在裤兜里。翻来一看,竟是初版本,竟是钱君匋绘制的封面,而且竟还有废名的亲笔签名! 我登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看过书,再看他:小伙子二十出头,白白净净,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挺文静。 这本书一定是要收的。虽然我是个卖书的,可是我收书的兴趣似乎更大,尤其是心仪已久难得一见的好书。我对罗素曾说过,卖出去的书,对我而言,就像嫁女儿,舍不得也不能让她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收书就不一样了,收书像娶媳妇,自然是心花怒放。 “你这本书是家藏的吗?”我问,“你还有可以出让的书吗?”我又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对我的问题,小伙子一概拒绝回答,倒让我想起香港电影最常见的一句台词:你可以保持沉默,不过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以后,小伙子隔三差五就拿几本书来,什么叶圣陶1922年出的《隔膜》啦,什么朱湘1934年出的《石门集》啦,都是上佳的版本,多半还钤有藏书名家的印章。 很少见这么洒脱的小伙子,似乎根本不屑于讨价,随你给,给了钱也不数,往兜里一掖,完事。 这样一来,我倒对他多了些关注,交易时总是尽可能地跟他聊上两句,熟识了,他也说说家常,却只字不提那些书的来历。罗素猜他是大宅门里出来的公子哥之流。我看不大像。 “哪天,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书。”一天,他突然说。太好了,善本书即使得不到,开开眼也是好的,聊胜于无嘛。 这时候,我已经知道小伙子的名字叫程帆。 隔几天,约好时间地点,程帆说等我。我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心情竟像一首老歌谣唱的那样:月亮光光,打开城门洗衣裳,衣裳洗得白净净,明天好去看姑娘。 转天,到了地方,发现竟是图书馆。程帆带我穿过一道长廊,又拐了几个弯,打开一扇大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呛鼻子,进去,但见落了厚厚尘土的大屋子里堆满了书,显见是很久无人光顾了。程帆说,他也不常来,拿给我的书都是在靠门口的地方随手取的。我一本一本地翻看,俱是民国年间出的书中珍品。这似乎是私人收藏,每册都钤了章的。程帆说,都是过世的藏书家捐献的。 往里走,套间里的藏书的待遇也一样的糟糕,像大家闺秀落魄成了陪房大丫头。我问程帆为什么不把这些书摆在书架上,程帆说,馆里的经费紧张,买不起这么多书架。我又问程帆把书这么随便乱丢,不怕霉烂了吗,程帆说,古籍室的条件不错,那些珍贵的宋版明版都是放在书架上面的,室内还有空气除湿器。我说这些书也很珍贵的,程帆说,不过才几十年的历史,不值钱。我想说这都是藏书家们的身家性命啊,怕是说也白说,还是不说罢。 程帆指着书堆说,这些书你可以随便挑,拿走,总比扔在这里糟蹋了要好。我问他为什么对我如此慷慨,他说他的女朋友管他要一款诺基亚新手机,要你帮忙。就这么一点要求?我问。他说,是,就这么一点儿要求。我说让我回去考虑一下行吗,他说行。我没耽搁,逃也似的离开了程帆。 “兄弟,听我一句劝,收手吧,别再这么做了。”临走,我对程帆说。程帆笑一笑,至今我也无法理解他笑的确切含义。 “往后程帆再来书店,我就跟他说,他是不受欢迎的人。”回来,我把在图书馆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罗素,罗素当下就暴跳起来。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咖啡,默默不语,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太大了,我需要平静平静。“你的脸色难看死了,快去长椅上躺一躺。”罗素惊讶地说道。 罗素这么一咋呼,惊动了那些常来常往的老主顾,都围过来,问要不要打110叫救护车。我苦笑一下摆摆手,用不着——只是那些藏书家太可怜了,我心里说。 奇怪的是,自图书馆那次分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程帆。只要铃铛一响,有人进来,我就赶紧看看是不是他,我急着把他拿来的那几本书还给他,放在我手里,烫得慌。 “也许他是良心发现了,”罗素宽慰我说,“武侠小说里怎么说来着,对了,金盆洗手。” ……报纸上的图片新闻说,一个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在两年间盗取馆藏图书达两百册之多,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收审。但是,只字没提他所盗取的书都是藏书家捐献的。 周末,在书店里搞一个小型书友会,是我的主意。上周,海报就贴出去了,虽然海报很快被专治阳痿早泄的小广告覆盖了,但还是来了不少的人,不过,中老年居多。 我只好停止营业。给来宾准备坐椅板凳就够我忙的,不知谁还带来了俩记者,俩记者也没长眼眉,这么忙还要问这问那,幸好罗素在,对付他们绰绰有余。来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我的主顾,熟悉,我得负责给他们相互引荐,跟说媒拉纤差不多,难怪罗素管我叫“阮妈妈”。阮妈妈就是《花为媒》里赵丽蓉演的那个。 都是同道中人,自然有共同语言,各自拿各自的藏书或展示或出让或交换,显得还挺繁荣。我为我能够给他们提供这样一个场所而自鸣得意,可惜,得意得太早了,这不,那头的两位口角起来,我赶紧得过去解劝,口角是因为两位褒贬对方的书引起的—— 一个拿着一本《情书一束》的书友跟一个拿着一本《爱力圈外》的吵吵:“张资平的书有什么收藏价值,你还拿来做宝贝,不过是些三角恋爱的俗套子故事,况且他的小说大都还是雇用枪手来写的,他充其量就列个提纲或润色一下而已。你的那本《爱力圈外》,据说就是一个叫金石声的代笔写的。当年,黎烈文腰斩张资平,一点儿不冤他。” 拿着一本《爱力圈外》的这位也嘲讽拿着一本《情书一束》的那位说:“我的书没价值,那么你的呢?也就是一本末流作家写的一本末流小说罢了。章衣萍出了这本书,到处吹,一会儿说要译成俄文,一会儿又说要译为英文,甚至跑到小报上去登消息,说这本书要禁了,吸引读者去买,还张口闭口就说——我的朋友胡适之,呸!” 很多人饶有兴趣地听着看着,很少有人拦着劝着,我就有点儿生气,“别吵了,讲点儿斯文好不好?” “是他先进行人身攻击的。”一个说。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另一个也说。 我只想让我的书友会顺利地进行,而且保持着热烈而友好的气氛,于是,我把他们隔离开来,站到了两个人的中间,指着满屋子的书架说:“说实话,上面的任何一本书,都比你们的这两本有价值。” 这下子,把他们两个人都得罪了,反倒携起手来一齐来指责我,“小小年纪,没渡过几条河,也没爬过几座山,狂什么狂!” “你看,两条老枪怎么都瞄准我了,这不是倒霉催的吗?”我这么一说,都笑了,他们俩也笑了。 好了,风调雨顺了,又是一片艳阳天。 显然,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影响我高昂的情绪,我穿梭于这些年龄比我大得多的同道中间,欣赏着他们的藏品,遇到较为稀少的版本,我就随手记下来,留待以后写进万喜良版《贩书偶记》里。 而且,我还用沉樱著的1929年北新版的《某少女》,换来一本徐志摩译的《曼殊斐尔小说集》,也是北新版的,司徒乔的封面。这是向往已久的书,我竟有了一种金屋藏娇的感觉。 “看不出,你还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啊。”罗素不知怎么甩掉了那两个记者,转悠到我跟前,丢了一个媚眼,“也许,是我过去小看你了。” “给我点阳光我就灿烂。噢,对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我贴着她的耳朵,极诡秘地说,“之后,你再奖励我也不迟。” “等着吧,我的奖励能把你爽死。”罗素的眼珠骨碌骨碌乱转,不知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我得严加小心才是。 罗素驾着她的雅马哈在前,飘扬起来的发梢不时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坐后边。我一直很奇怪,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丫头,怎么非骑这么一个大家伙,特不和谐。好在她的速度不是很快,凉爽的晚风习习吹来,还挺舒服。 在一座立交桥口,还有十来辆摩托车等着她,都是年轻人,而且都是年轻的女人。出发之前,她们脱帽默哀一分钟,为几天前因车祸而亡的一个死党,那也是一个女孩子,才二十二岁,她驾驶的摩托车因刹车失灵栽进了河里。默哀结束,引擎轰轰响起来,十几辆摩托车的轰鸣声简直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在戴头盔的时候,我想说话,“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们今晚的飙车行动就是特为悼念她,这也是她最喜欢的悼念方式。”罗素说着,一挥手,“出发!” 摩托车突然启动的巨大惯力,令我猝不及防,脑袋一下子撞在罗素的后背上,生疼。我赶紧抱住她的腰,就像抱住一棵救命的稻草,死不撒手。我气急败坏地冲她喊道:“姓罗的,你不要命了!” “懂得什么叫做过把瘾就死吗?这就是。”罗素不但没减速,反而越来越快,一座座楼和一棵棵树都影子似的一闪而过。 进入到刚铺了半截的高速路上,十几辆摩托车展开了激烈的追逐,不断的有车超过去,也不断的有车被超过,就像流弹飞来飞去,还夹杂着嗖嗖的尖啸声。我不由得缩起脖子闭上眼,就像鸵鸟意识到危险来临时通常做的那样,特狼狈。 “你有什么感觉?”罗素向我大喊,不过在这种速度之下,喊声仍然像娓娓道来的叮咛。此时此刻,除了恐惧,我几乎没有其他的任何感觉了,我恐惧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你有没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像鸟一样的?”细心地体会一下,还真的有一种翱翔在辽阔天空的感觉,仿佛自己长了一双翅膀,自由自在地穿行于云层之间。 摩托车似乎慢了下来,这时候,我才敢睁开眼,见摩托车都停在一座石板桥上,石板桥有一侧的栏杆被破坏了,就这么敞开着,罗素她们跳下车,等着后面的人跟上来。 所有人都到齐了,她们摘掉头盔,站在被破坏了的栏杆旁边,冲着缓缓流淌的河水,拼命地呼唤着她们伙伴的名字,她们呼唤的就是那个死去的女孩儿。“我们都来看你了!”她们颤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能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她们用最凶狠的话骂着,不知是骂死者还是骂苍天,然后就痛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罗素这么哭,这么撕心裂肺地哭。我想,罗素她们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一定很要好,常一起去肯德基或蹦迪什么的,让欢快的笑声飘荡在天际,特青春。 “节哀吧,她知道你们来看她,肯定很欣慰。”我把纸巾递给她们,擦擦泪,稳定稳定情绪。 大概是哭痛快了吧,她们抽了一会儿烟,当然也没忘给死者点上一支。然后,就骑上摩托车“返航”了,回来的道上车速慢了许多,很悠闲的样子。临别的时候,她们每个人都吻了吻我的脸,是为感谢我的纸巾和那一番劝慰她们的话。她们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都挺平静,平静地说一些家常,平静地分手,平静地消失在都市的茫茫夜色之中。 我和罗素则去了普希金咖啡馆,坐了一会儿,我终于感到又可以正常的呼吸了。“是不是很刺激?”罗素问道。 “简直太刺激了,刺激得我终身难忘,”我朝对面的普希金铜雕胸像做了一个鬼脸,“你可以作证是吧?” “每当我痛苦、烦恼和寂寞的时候,我一般只选择两种排遣方式——”罗素抿了一口杯中的爱尔兰咖啡,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 “一个是做瑜珈,另一个是飙车,我猜得没错吧?”我说。罗素的眉毛往上挑了挑,似乎是在说:你很聪明。也许是太疲惫了,她像刚刚走完两万五千里长征似的,软软地瘫在我的怀里,柔若无骨。我抚摩着她的长发,就像抚摩我的小猫“麦当娜”,也是那么乖,那么柔顺,不过,我知道,“麦当娜”发起脾气来还是蛮凶的,罗素也一样。 “能这么静静地躺在一个男人怀里,躺上一辈子,”罗素稍微移动了一下身子,以便使自己躺得更舒服一点,“几乎是我的一个理想。” “很难实现吗——我是说你的那个理想?”我俯下身贴一贴她的脸,问道。她点点头,“很难,很难很难。”过了一会儿,她又微笑着说了一句,“不过,短暂地躺一躺也挺好。” 几乎听完了整整一张柴可夫斯基的唱片,我们才走出咖啡馆。罗素发动了摩托车,让我坐好,突然转身拍了拍我的嘴巴,叹息一声说:“要是你能驾驶着摩托车带着我到处跑的话,就好了。” 我在店里接待的这个女孩儿,其实早已见过的,她常来,只是没交谈过罢了。她总是穿着哈韩式的衣服,头发则像在调色板上蘸过似的,看上去精灵古怪的。 我们背靠书架面对面站着,显然她的视力有问题,又忘了戴隐形眼镜,说话时非得凑到我的跟前才行。她说她是戏剧学院的,“我的论文是写田汉的,我想,你会给我提供一些帮助的。” “你说的田汉,是不是就是人称田老大的那个?”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万象书屋出的《田汉戏曲集》,递给她。 “不错,就是他。”她说她曾在网上寻求过帮助,结果得到的都是些旁不相干的资料,比如说田汉总是习惯歪戴着一顶法兰西小帽,比如说田汉跟易漱瑜、黄大琳、安娥、林维中的感情瓜葛,再比如说他最喜欢王尔德的一句话:人们常以误解而结婚,以了解而离婚……却很少有人谈他的戏剧,而她需要的恰恰就是他的戏剧。 女孩儿用信任的目光看着我,让我很开心,“你确信我能帮助你吗?”似乎受了鼓舞,我愈加想展示自己的绅士风度了。 “你会的。”女孩儿说。我拿钥匙打开一只我不常打开的书柜,从中找出田汉的两本书,“我想,这是你需要的,不过,只能借给你。”女孩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把书接过去,这是市面上已罕见的版本,“简直太珍贵了,更为珍贵的是你对我的这份信任。”看她激动的样子,仿佛随时都会扑上来给我一通狂吻似的。 突然,才从外面回来的罗素咳嗽一声,同时按亮了店里的枝形吊灯,那是我特意从跳蚤市场淘换来的,“你们不嫌屋里太暗了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翻译过来就是一种冷笑。 本来我想说:“离天黑还早着呢,”可是看看罗素的脸色,我就只好识趣一点。女孩儿走了以后,罗素一把攥住我的小弟弟,动作稳准狠。“我要晚一点儿来,它是不是就要红杏出墙了?”我赶紧解释,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她才饶过我。 我倒吸一口冷气,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庆幸我的男性特征还依然健在,而且安然无恙。罗素把手放到我的肩上,推了推,嗲声嗲气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又说,“晚上我请你吃药膳好不好,多要些滋阴壮阳的东西,算是我跟你赔礼道歉啦。” 仿佛有一颗滚烫的水珠,蜿蜒地顺着我的前胸一点点往下滴落,我知道,那是罗素的舌尖。她身体散发出的罂粟花一般的香味,使我全部的神经因极度兴奋而紧绷起来,所谓的陶醉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罗素好像是一个魔术师,她能让我在空中漂浮,起码我感觉是。突然,她的唇包容了我,那种强烈的感受,令我忍不住地呻吟起来。呻吟是语言以外的另一种表达。她在吮吸我的间隙,腾出嘴来说:“今天晚上是属于我的,我要一次爱个够。” 瞬间,我变成了一个充气娃娃,膨胀,不断地膨胀,而且罗素还在继续给我注气,似乎非要我膨胀得不能再膨胀了为止。 然后,她就像驭手一样,扬鞭催马,向欲望的尽头奔腾而去。床栏杆配合着她的起落,吱扭作响,犹如空旷的草原激荡着的回声——这样的比喻有点儿老套,可是我实在找不出更为形象的了。 这时候,她的表情最为神秘,合着眼,嘴唇抖颤着,仿佛是在背诵什么古奥的咒语。“你知道汉语中的哪个动词最铿锵有力吗?”她一边动一边问,眼睛却仍旧不睁开。 “我知道,”我纵身翻倒她,俯在她的身上,这下子,我终于占了上风,“那个动词就是表现我现在所做的这个。”当她接纳我的时候,我发觉她的那里——就是我们常以玫瑰花来象征的那个部位,竟是那么的温润,仿佛花瓣上浸着晶莹的露水。如果刚才她是在摩擦的话,那么现在该轮到我来撞击了,“哎呀,你弄疼我了,”她抑制不住地叫道,我略微一迟疑,她又说,“哦,越疼越刺激。” “给我——”随着一声嘶哑的呼喊,我们同时崩溃了。于是,就这么重叠着喘着粗气,这项运动的确消耗能量太大了。做爱更像男女间的一场生死搏斗,尤其是抵达高潮的一刹那,呼啸着,缠绕着,扭曲变形着,相互把各自的青春献给对方,而且毫无保留。拿一条毛巾,擦去我们身上的汗之后,又躺了下去,以便尽快恢复体力,也许过一会儿还有第二次或第三次也说不定。 跟大多数男人一样,这时候总要抽上一支烟,他们说是神仙烟。罗素说她也抽。我们仰面朝天地躺着,抽着烟,放松了刚刚过于紧张的肌肉。吐出的烟雾袅袅地在房间里游走,不时地变换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形状。 “能享受片刻的宁静只有在这时候——我是说做爱之后。”她把一条腿搭在我的身上,而她的头还枕着我的一只胳膊。我们就这么袒露着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活像两个初生的婴儿。做爱真的能让人变得纯粹。 “在床上,你特别男子汉。”罗素甜甜地说,甜得像情人节的巧克力。 “说实话,你会爱上我吗?” “我已经爱上你了,傻瓜。”她欠身吻了吻我的额头,她挂着的项链同时也吻了我的锁骨。 “那么,也就是说,你不会很快地离开我了吧?”我跟罗素在一起,总被一种危机感笼罩着,这种感觉越快乐时越强烈。我觉得她太像一只野鸽子了,随时都会扑腾着翅膀飞走了,再也捉不住她了。她说过,她跟每个男人相爱都不会超过三四个月的。 “想什么了你,别在这时候说这些扫兴的话好不好。”罗素啪地拍了我一巴掌,一脸的娇嗔,而且是特迷人的那种。 “有了你,我就什么都不想了。”我再一次覆盖了她,她一边笑骂我流氓一边配合着我。很快,激情又熊熊燃起,像冲天的火焰,把我们的眼睛我们的脸孔和我们周身的皮肤都映得通红,此时,我们是通过皮肤来交谈的,皮肤在爱的时候也是会说话的。 罗素还是头一回在我这里留宿。冲了凉,穿了一件我的睡衣,很像梦游仙境的爱丽丝,挺有童话色彩。“你总色迷迷地盯着做什么,我饿了。”她撒着娇。我赶紧把克力架、果冻和酸奶什么的一股脑儿地给了她,摊了一桌子,她狼吞虎咽地吃着,还不忘让我张开嘴往里面丢一片薯条或一块饼干,然后问我好吃不好吃,我要说不好吃,她就装出生气的样子,撅起嘴巴来…… 又看一会儿电视,我们才相拥睡去。她的手一直放在我的两腿之间,搞性骚扰。 半夜,我被噩梦惊醒过一回,腾地坐起来,睡眼惺忪的罗素问我怎么了,我就把做的梦讲给她听,她安慰我说:“提勒提勒耳朵,胡噜胡噜毛,我们的万喜良吓不着。”就像钱钟书的女儿常哄钱钟书那样似的,杨绛的书中就有这样的情节。 早晨,我们步行到书店去,只当是散步。一路上,罗素都是闷闷不乐,还有意识地跟我保持着一臂距离。我就纳闷,我就想问究竟谁得罪她了,她只顾低头走路,碰见地上有个石子或有个易拉罐就一脚踢开,踢得很远很远。“你知道你夜里讲梦话都说些什么吗?”她质问我。我懵懵懂懂地摇摇头:“不知道。”“你一直在喊甜妞的名字!”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二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2(1) 甜妞走后,仿佛石沉大海,再没了消息。三番两次给她打电话,总是关机或不在服务区,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不踏实,忐忑。我以为忐忑是汉文字中最为象形的两个字。如果谁要问我找她有什么事,我还真说不上来,没事,确实没事,我就是想打个电话,就这么简单,简单得像数学课上老师让我们做的加减乘除计算题。 我也想到去甜妞家问问情况,可是,又怕甜妞不乐意。甜妞烦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也烦她,她的父母却不烦她的妹妹,因为她的妹妹是他们亲生的,而她则是她的母亲改嫁时带过来的。 碰见一个跟甜妞有几分相像的女孩儿,无论是在街上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总是让我的情绪有所波动,许多沉睡的记忆就会醒来。罗素肯定不知道这些,我也肯定不会让罗素知道这些。我完了,我觉得我越来越像他妈的的唐璜了。 “喂,构思什么故事呢?”罗素看我走神,就用胳膊肘捅捅我。她的脸色已经由阴转晴,明朗得像人间四月天,根本看不出刚才她还拿石子或易拉罐出气呢。我不得不承认,她有很好的心理调节功能,而且,好像她刚刚还补过妆。“快去吧,那边有位中学教师要跟你谈谈邵洵美。” “好的,就来就来。”我离开我的那把晚清红木八仙椅,起身迎了过去,透着那么一股子生意人的热情和一见如故,心里却骂道:谈什么邵洵美,谈你个头! 中学教师说他很喜欢邵洵美的诗,喜欢他的彻底唯美。他说他的,给他个耳朵就是了,反正我对那个姓邵的没兴趣,倒是对他的那个美国太太充满了好奇:她跟邵洵美在上海生活了一段时间,回国后写了一本《我的中国丈夫》,居然挺畅销,以后再嫁了一个英国人,又写了一本《我的英国丈夫》,也挺畅销。我想,如果她要嫁给本·拉登,写一本《我的阿富汗丈夫》,一定会更畅销。 陪中学教师足足聊了两个钟头,他才买了两本书,似乎有点儿不划算,赔了,但并不妨碍我笑容满面地送他出门,笑容满面地与他道别,这也是职业道德之一种。罗素一脸坏笑地递给我一杯水,“渴了吧,喝水,说了这么多的话。”我指指刚出门的那位说,“该喝水的是他,不是我。” “假如你是卖壮阳药的,保管用不着废这么多的话了。”罗素悄声说道。 我见店里的顾客挺多,想说的一句放肆的话就咽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周末,逛书店的人比平时踊跃,时时有人进来,也时时有人出去。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鹦鹉突然嚷嚷了这么一句,大伙都愣了,一个雅贼吓得丢下掖进袖管里的书,拔腿就跑。我看罗素开心的样子,知道是她背着我教给鹦鹉的,罗素说,“小家伙真聪明,我只驯了它一个礼拜,就会了。”罗素真没白费工夫,如今鹦鹉只要看见有人往怀里袖管里或裤兜里夹带书,就会说话。以后我们干脆管鹦鹉叫保安算了。 那天上午,汉奸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老板也就是叫池田的那个要来书店转转。来就来吧,又不是天皇陛下驾临,用不着铺红地毯夹道欢迎。腻味他,就把手机关掉了。我不否认,有时候我挺讨厌汉奸的,觉得他是在复制周佛海们的一段历史,结局必是悲剧。 池田倒是有涵养得多,很低调地笑着,是挂在嘴角若隐若现的那种。他已经不年轻了。汉奸介绍说,我是他的哥们儿,要什么书尽管说。我注意到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跟在后面。池田背着手绕着书店转一遭,频频点头,用纯熟的汉语说,“很好,很有个性。”汉奸就冲我眨眨眼,似乎比我还得意。我却觉得池田身上的古龙水的味道太浓,闻多了,会跟古龙笔下的楚留香一样,鼻子不通气。 我发现池田对我书店里的小摆设甚至比对我书店里的书更有兴致:包括民国年间的贝雕屏风,民国年间的檀木茶几和民国年间的烤瓷台灯……即使要看看书,也不亲自动手去取,而是让汉奸给他拿,拿来的书他都要用嘴吹吹,唯恐上面粘有Sars病毒,特他妈的病态。 “听说您对现代中国小说颇有研究?”池田客气地问道。 “哪里,应该说我对现代中国小说的封面颇有研究。”我比池田更客气地回答。 我对日本人素无好感。我奶奶活着的时候,经常给我讲抗日的故事。那时候,她是个堡垒户,八路军伤兵总在她那养伤。所以,池田叫汉奸来问我,有没有出让书店的意思,听说他要把这家书店囫囵个地搬到他的书房里,我就愤怒了,愤怒到极点,不是在愤怒中爆发,就是在愤怒中死亡,反正是一回事。我对汉奸说,让他玩蛋去。汉奸说,别这样,买卖不成仁义在。汉奸的女朋友“小鸟依人”也说,正好敲他一笔,他有钱。我失控似的说,我不缺钱。 汉奸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拍拍我的肩,赔着笑脸跟池田解释去了,解释了半天,池田才大度地摆摆手,很是无所谓的样子。 池田说他大学读的是文学,现在仍疯狂地看小说,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后遗症。汉奸和他的“小鸟依人”就拼命地点头。我坐在我常坐的那把八仙椅上,默默无语地看着他们,尽管我知道他的话是说给我听的。可是,当我发现他正要去翻巴金的《火》三部曲时,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那是抗日的。” 池田仿佛烫着了似的,手一哆嗦,啪地把书掉在地上。他慌忙弯腰去拣,还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还习惯地用嘴吹吹书上可能沾染上的尘土。这时候,我看见他的脸色苍白。 我偷偷笑了,幸灾乐祸地。只是看到汉奸略显尴尬的表情,多少有那么一点儿过意不去,最后还是给池田推荐了几本有意思的书,比如施蛰存的《上元灯》,总算是给了汉奸一点儿面子。 池田终于逃也似的走掉了,还算识相,我早就烦他了。当然汉奸和“小鸟依人”也跟屁虫似的跟着他。清静的时候,我问罗素对池田的印象如何,罗素说,“我没想到他会穿唐装,而且很得体,再配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和一个生肖坠特适合他。”这个女人好怪,她的着眼点常常是男人意想不到的,她太关注细节了,反而忽视了故事本身。 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去整理顾客翻乱了的书,此时此刻的心境,也许是负气,也许是惆怅,也许……什么都不是。罗素追过来,三分天真七分狡黠地问,“是不是吃醋了,老实交代,是不是?”我说,“怎么会。”“你撒谎,你就是吃醋了!”罗素的眉毛往上挑的时候最妩媚,还有什么比妩媚对男人更具杀伤力的呢?我只好说,“是有一点儿吃醋,不过,只是一点儿而已。” “醋瓶子先撂一边,让我来武装你一下,绝对比池田帅,一出门,‘美眉’倾倒一大片。”罗素拉着我到电脑跟前,“上搜狐上去搜,保管你花钱不多,就能买到最酷最特别的东西。”我求她放过我,我现在的造型就挺好。罗素两眼一瞪,“你信不过我。”我说,“我信你,我太信你了,你就是把我卖了,我也愿意给你点票子。”罗素就笑了,“这还差不多。” 正说着,汉奸又回来了,一脸歉意地说池田不过是心血来潮,劝我不必当真。我调侃地说我是弥勒佛,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一切可笑之人。汉奸说,这我就放心了。我为汉奸的善良有些少许感动,可见善良无处不在。汉奸说他还要赶紧走,老板等着他一起吃饭。我一直把他送出门去,还祝他好胃口,他就给我一个飞吻,特肉麻。 是罗素的电话把我从梦境中拉了出来,“鸡都叫了,快起来耪地去。” “噢,是周扒皮呀,”我问,“你还好吧,能不能适应新的环境?” “没问题,就是天太蓝,云太白,羊奶子太膻了。”听得出,她的心情不错,除了快乐,别的一无所有。 我伸了个懒腰,然后拉开窗帘——呵呵,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罗素以志愿者的身份去内蒙古大草原了,大概要两个礼拜才回来,所以规定每天早晨都通上一个电话,报个平安什么的。 我不知有多久没有读桌上的书了,桌上的书就那么摊着,甜妞走了,罗素也走了,该是读书的好时候了吧,我却又读不下去了。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电视,去关心萨达姆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去关心基地组织和英国足总杯,总之都是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孤独,从来没有过的孤独。 想想书店里的所有琐事都要自己打理,就挠头,午饭时甚至找不到谁来替换一会儿,以便安稳地吃顿饭、喝口汤,只好打电话叫外卖,外卖难吃死了,吃多了,无异于慢性自杀。所幸的是还有母亲心疼我,星期天给我包饺子吃,那时候,幸福的感觉就由肠胃一直遍及全身。 这一段很奇怪,总有个把女学生跑来给我讲段子,而且都是特辛酸特白毛女,目的只有一个:借书。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学生都来自戏剧学院,我猜,准是那个“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捣的鬼,不禁怒从心头起,恶自胆边生,我决定以牙还牙。 我婉转地告诉“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的同学,说我又找到有关田汉的更有价值的资料,可惜一直见不着她,所以无法交给她。 果然“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很快现身了,说是来还书,仍是原来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把书接过来,锁进书柜里,然后提醒她,我这里是书店,不是公共图书馆。“穿哈韩式衣服的女孩儿”知道自己中计了,沮丧极了,看她一脸的熊市,我开心死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大笑不已,罗素走了之后,我还没这么开心过——咱们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 冷静下来,我也觉得自己太无聊,无聊得就差到梧桐树底下观赏蚂蚁打架了。我是靠E-mail来打发时光的,传递些荤段子解闷,让空虚的心有个着落。我不该这样的,我想,是不是该看看心理医生去了? 突然有一天,罗素把电话打到了店里,说让我马上去美术馆,有人想见我。 我没问谁想见我,我也没想问,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提前关了店面,打个车,离美术馆还老远我就看见了罗素,她竟梳着两个长长的发辫,加之穿着一条及膝的A型裙,显得特清纯,有那么一点儿山口百惠的味道。我刚刚拉开车门,她就饿虎扑食般地冲将过来…… 美术馆正在举办俄罗斯画展,三个展厅蜿蜒地挂着百十来幅19世纪的油画。十几个人看,一个人讲,看的是美术学院的,讲的是来自俄罗斯的一位著名汉学家。我对俄罗斯的画知之甚少,只听说列宾和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罗素更惨,连我也不如,干脆就是两眼一抹黑。我们尾随在参观人群的后面,罗素问我想不想她,我说想,她嫌我缺乏诚意,非让我再说一遍,我就再说了一遍。 看的和讲的全部的热情似乎都集中在油彩上,没人注意到我们,罗素说,这是谈情说爱绝佳的好地方,她就给我讲她在内蒙古的生活趣事,讲得眉飞色舞,我觉得这时候的她美丽而耀眼。也许是声音大了点,参观的人用食指竖在唇边,示意她噤声,她就吐吐舌头,稍微收敛了一点儿,可工夫不大,又忍不住地跟我咬起耳朵来。 我们渐渐地跟参观的人群拉开了距离,牵着手,漫不经心地看着画中的世事无常沧桑变化,罗素时不时挑衅似的用小指抠我的手心,麻酥酥的痒,这种痒已经完全取代了先前的那种孤独和无聊的感觉。我也使劲儿地攥着她的手,让她吃点儿苦头,她呲牙裂嘴地做痛苦状又不敢叫唤,我就特得意。幸好人们都在聚精会神地鉴赏艺术,没有谁看得见我们的小动作。 不知怎么就转到最后一个展厅,这里最夺人眼球的是一座很大的石雕,只有一对接吻的青年,在一束强光的映射下,投下一地的爱情影子。显然是受了感染,我们也不禁吻了起来,用的是石雕一样的姿态,很优雅,也很俄罗斯。 吻着吻着,我就记不得身在何处了,逐渐疯狂起来,我抱起她,让她的两只脚离开了地面。这时候漂浮在脑海里似乎只有几个晃晃悠悠支离破碎的单词:晕眩,迷乱,炽热,飞翔,交融,触摸,停摆的钟,融化的雪……我们真的陶醉了,是忘乎所以的那种。 罗素的两条腿葛藤一样的缠在我的腰间,而两臂则攀着我的脖梗子,她切切地说,我想要你。我觉得她呼出的气息像一股浓浓的蒸气,烫得慌。我已经有点儿神智不清了似的,一时没有听懂她的话,于是,她又说了一句,我要你要我。 “你是说在这儿?”我简直被她近乎惊世骇俗的念头惊呆了,同时也有点儿兴奋。在这里做爱,在油画和雕塑中间,在硕大的耀眼的碘钨灯下,在离人群不足二十步的地方,我对自己说,恐怕这是我一辈子做得最好玩的事了。 一切都是仓促的,因为紧张,因为随时可能会被发现,会被“捉奸拿双”。罗素撩起裙裾的时候,居然还淘气地问我,是不是很刺激,我说,也很有碍观瞻。她一边协助我一边说,管他呢,只要我们快乐就好了。 姿势有些难度,不免笨手笨脚,我们跟一对泰迪熊差不多。罗素说,我想尖叫,我说,最好不要,罗素又说,我还想咬你,我只好说,你咬吧。她竟真的咬,我连连求饶让她住嘴,她就咯咯笑,是特风尘特煽情的那种笑。 “拜托,别笑了好不好?不然,人家就会不看画而来看我们了。”我用警告的口吻说道。 “看就看,我就是想让他们看。”她更激烈地动着,我发现,她的身体柔韧度真好,一定没少泡健身房。汗水像蚯蚓似的顺着额头往下爬,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似乎不是在做爱,而是在挥霍大把的青春和精力。 结束了。我们再一次拥吻,吻的时候我的心头隐隐掠过一道阴影——我爱着,却不拥有。 罗素很快地把自己收拾停当,松散的发辫也重新梳理过,然后挎着我的胳膊,尖细的鞋后跟敲着美术馆的拼花地板,清清秀秀地走开去。这时候,参观的人群还滞留在第二展厅呢,没人会知道这里刚刚曾发生过一起“拉链门事件”。 出得门来,罗素早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我问她笑什么,她说笑我们刚才那样子好下流。亏你笑得出,我说,累得我腰酸腿疼,像是给地主收了一天的麦子,你看——我的T恤衫上已是一片汗渍。 路上,回想刚才的一幕,我还是觉得讶然,不,我没有羞愧的意思,只是讶然而已,我讶然于自己何以变得如此的放肆和张狂。罗素则絮絮叨叨地讲她的事,全然早把一切都忘到脑后去了。她说她们的车正好停在美术馆门口,所以才约我在这里见面,给我一个惊喜。还问我她的装扮像不像一个为人师表的女先生,我说,像,不过也只是这会儿。 罗素忙着筹备他们学校的暑期戏剧节,抽不开身,我又得自己照顾店面了。这天傍晚,我正埋头啃着一个汉堡,她的电话就来了。 “你过来一趟好吗,有急事找你。”罗素的声音确实是焦灼的,我就有些担忧,紧着想问个究竟,她又不肯讲,只是说,“过来就是了,到文学院三楼来找我,”便挂了电话,我只好把吃了一半的汉堡丢一边,匆匆赶过去。 “来得正好,”找到罗素,她二话没说,就把我推到她的一干子同学跟前,“你们看他合适不合适?” 不知是谁还给我扣上一顶破毡帽。 罗素和她的同学把我围在当间,前后左右地端详,仿佛我是一头珍稀动物,类似熊猫金丝猴和长臂猿什么的,有人说,“穿上行头,可能效果会好些。现在看,对不起,跟角色还有一定的距离。” 两三个才二十岁就留起山羊胡子的家伙,甚至过来捏捏我的眼皮拽拽我的下巴,说眼袋再深一点儿下巴再长一点儿就好了。我完全被他们弄得手足无措了,一个劲儿用眼神向罗素发出求救信号。 “那好,你跟我去化妆间一趟。”罗素对我说。 “耍什么花枪你,”我把罗素拉到一个僻静地方,愤愤地问说,“这简直是拿我当猴耍!”她不耐烦地跺跺脚,“哎呀,来不及解释了,你就服从命令听指挥好了。”终于拗不过她,还是傻啦吧叽地让她推进化妆间里,来到一个涂着蓝眼影的女孩子跟前,坐下。 那女孩儿倒是手脚麻利,拿我脸上当施工现场了,一通忙活儿,不大功夫,将我往镜子跟前一推,说道:“这下子满意了吧?” 我靠,我能满意吗!对镜一照,面前赫然站着一个半大老头儿,吓我一跳,只见镜里那个人,神色萎缩,最令人注目的是粗而乱的眉毛和肿眼皮;嘴唇松弛地垂下来,和眼下凹进去的黑圈,都表示着极端的肉欲放纵;较胖,面上的肌肉宽弛得不肯动,但是总能卑贱地谄笑着…… 罗素竟连连叫好,看我气咻咻地到处找洗脸盆,就拦着,一个劲儿满欣赏地说:“挺好,挺好的。”我质问她,“给我丑化成这副模样,让我怎么上街呀?” 她这才说,“我们《雷雨》剧组少一个演员,想叫你帮帮忙,扮一个角色,”她说得那么轻巧,而且一脸的无辜和诚挚,“如此而已。” 让我来演戏,绝对是冤假错案,我最怕出头露面了。小时候,老师让我在讲台上朗诵一篇《雷锋日记》,差点儿尿裤。罗素把剧本硬塞给我,还直劝说,“只是一个小角色,才几句台词,特好演也特适合你。” 我问她打算让我演谁,她说演鲁贵,我的鼻子差点儿气歪了,有没有搞错,居然叫我演那个奴才气十足的老家伙。大幕拉开,就见他用一块抹布擦着东西,脚下是他刚刷好的黄皮鞋,时而,他用自己的衣襟揩脸上的油汗,还对女儿说:四凤,你听着,我再跟你说一遍,回头见了你妈,别忘了把新衣服都拿来给她瞧瞧,让她想想,还是你爸爸混事有眼力,还是她有眼力。你还别忘了告诉你妈,你在这儿周公馆吃得好,喝得好,就是白天伺候太太少爷……啊呸,想起这号人就他妈的恶心! 无论我怎么表示莫大的反感,罗素都似乎置若罔闻,还是张罗着带我认识四凤、繁漪、周朴园什么的,特尴尬。我的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终于忍不住推开众人,冲下楼去,一边走,一边脱下T恤擦去脸上的油彩。 “万喜良,你给我站住,”罗素追出来,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太没礼貌了!” “礼貌只能报答懂得尊重人的人,”我说道,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叫我来,居然跟我没个商量,也不征求人家的意见,就擅自做主,这就是你的礼貌吗?” “有意见,就不能私下里说?你这样拨头就走,让我多没面子!”看她理直气壮的样子,倒把所有的不是都派到了我的头上,我就愈发恼火。 “好了,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告一段落。”我光着膀子把T恤搭在肩上晃着走出文学院大楼,罗素仍在后面跟着。这是我们相识以来,我第一次发脾气,其实,我本来就是个有脾气的人,而且脾气一点儿也不比泰森小,只是很少发就是了。 “你要走,就别想再见我。”听她这么说,我就停了下来,是咯噔一下子,跟汽车踩急刹一样的站住,但是还是背对着她。她扑上来,伏在我的背上,用脸颊摩挲着我的脊梁。我返身一把抱住她,她立刻变得乖巧起来,“我不勉强你好不好?” 周一的上午,书店的生意一般都清淡,我就关掉留声机,静静地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比如临摹个曹辛之的封面画或刻个闲章什么的,任夏日的阳光从身上悄悄溜达过去。 这时候,我就觉得我们的生活比蜜甜,特欢快。也许,这才是我真正喜欢的生存方式。 所以,突然间接到一封莫名其妙的电邮,打破我的宁静,我就扫兴得很,甚至会迁怒于发电邮的人。 其实,邮件特简单,只有一句话:我想你。署名是“跟普京同岁”,我几乎翻遍了记忆的犄角旮旯,也找不到有关这个人的档案,显然是恶作剧。我就没去理他,继续做事,但是已没了刚才的那种愉悦。 跟着,同样的邮件又来了,还是那句话,还是那个署名,看来,如果不回复他,他会接着重复发第三次、第四次。我只好放下手里的事,坐到电脑旁,敲出几句尖酸刻薄的句子,都是周星驰的电影中的对白。 忽然,我醒悟了,我知道这个人是谁了。我问他:你在哪儿?他回答:在家里。我说:不会吧?他回答:是真的。这个人只能是柳彬,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人,因为只有他跟普京是同岁的。我有一种预感,预感柳彬一定是出事了,而且是出了大事。我的预感一向是准的,从未错过。 我说我要去看你,把你现在的住处告诉我。 等了很久很久,柳彬慢腾腾的一直没有回音,慢得令人烦躁不安。他说他要丢一个硬币看看,如果是正面就让你来,如果是反面呢,对不起,你就接着照顾买卖吧。我骂了一句神经病,只好听从判决,老半天,他才敲过来一行字:来吧,欢迎你。 我去隔壁的眼镜店,请老板娘临时代我照看一下店面,好在罗素很快便会过来的。我借一辆自行车就匆匆赶去见柳彬,一路上,我用手机跟柳彬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走哪条街,我便走哪条街,曲里拐弯,跑了不少的冤枉路。大概也是好久没有骑车了,生疏得很,途中还跌了一跤,把膝盖磕破了。 到达目的地,我才发现,柳彬竟还住在一片沧桑的棚户区里,尽是些低矮的平房,很可能这是这座城市唯一的一片平房了,不久就会拆掉的。 柳彬竟会住在这里? 柳彬确实住在这里! 平房是一排排地错落着,有的高,有的矮,由狭窄的胡同衔接。空气里弥漫着葱花和酱油的味道,有一种世俗的日常的温馨。远远的听见一阵阵吆喝声,婉转得有如山歌,近前来才听得清:磨剪子嘞戗菜刀…… 推着车子,拐了许多弯,找到一座潮湿得长满绿色苔藓的小矮屋,柳彬说就是这里,却又不出来迎,我就生疑。小矮屋倾斜着,瓦片也几乎脱落得精光,随时都会坍塌似的,屋顶还零落地生出一丛丛的枯草;窗小,又背阴,阳光就总是缺席,愈发显得寂寥。以前,柳彬住在运输厂宿舍楼的时候,我是去过的,单元房,离婚之后给了老婆孩子。我怯怯地敲敲门,真的听见柳彬在里边喊,“进来,敲什么敲!” 屋里太过晦暗,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这个环境,片刻之后,才能看清楚东西:墙角结了蜘蛛网的地方,有一张小单人床,柳彬躺在那里,一条腿高高吊着,满是厚厚的石膏。看着他孤单而又凄凉地笑着,我的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子酸楚。他让我坐,屋里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我只好坐床边,他将床头的笔记本电脑挪了挪,让出地方给我。问他伤在哪里,他说是腿骨骨折,问他是怎么搞的,他便不再做声,只是苦笑,一脸雾蒙蒙。 他是被暗算的。一天晚上,一个蒙面大汉闯进他的帐篷,用麻袋罩住他的脑袋,劈头盖脸就是一通乱棒,然后趁风高月黑夜,跑得无影无踪了。虽然他不确定对他下手的是谁,但必是他睡的某一个女人的丈夫无疑。“这是报应,怨不得人的。”他说。 我劝他去医院住,这里的条件太糟糕了。他连连摇头说不行,那会吸引媒体的注意力,一旦曝光,后果不堪设想。我突然觉得他特悲哀,甚至比悲哀还悲哀。他活着,却以一种虚幻的方式。 “你怎么会住这么一个地方?”我实在不忍用任何一个词汇来形容他的这个栖身之处。他说,“我一直住在这么一个地方,只是不说,不跟任何人说。”为什么?“因为虚荣。”说完,他的眼睛转来转去,似乎要找一个可以停放视线的地方,歇歇。 我不禁蹙紧眉头,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你的那些赞助费呢,不是有上百万吗?” “赞助费是商人的,商人只肯在漂流探险上花钱,因为那样媒体会追踪采访,才有广告效应。”他说,“至于日常花度,动一分钱都要发票,我又没其他的收入,所以就只得勒紧自己的裤腰带。” “还没吃饭吧,喝一杯怎么样?”我问他,他说平素都是隔壁的男孩帮忙,说着,他使劲儿捶捶墙,隔壁果然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应声跑过来,我让他辛苦一趟弄点儿酒菜来,另外再买一份肯德基,是给他的。 “当初搞探险,不过就为回首往事,不因悔恨而虚度年华,也不因羞愧而碌碌无为,结果弄得骑虎难下,折腾大发了。”柳彬一杯啤酒下肚,眼圈有点儿发红,话就多了,“往后的日子,我变得越来越不像我了,叫人家拥着,走不走都由不得自己了。” 我问他后悔吗?他说后悔,后悔死了,每天晚上睡觉,都能梦见自己开着原来开的那辆铲车,旁边有老婆有孩子……他又痛饮一杯,用袄袖擦擦下巴,沉默了。电风扇哗啦啦地响着,像三月的小雨,淅淅沥沥。 为缓和气氛,我开玩笑似的提起我寄给他的验孕纸,问他结果如何,他说,脱靶了,根本没中目标,纯粹是虚惊一场。说起风流韵事来,他精神多了,眼睛如萤火虫一般的闪闪烁烁的。 很自然,我们会谈到柳彬以后的打算,他说他疲倦了,疲倦了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的冒险生涯,他想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过一过安稳的日子,如果可能他愿意跟老婆复婚,尽情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他的孩子已经九岁了。 “你真的不再出去招摇了?”我问。 “真的,绝对真的。”他说。 “我还是他妈的不太信你。” “不信拉倒。”他赌气说。 “回来就好,我们哥儿们又可以天天见面了。”我高兴地说。 “是啊,喝酒,钓鱼,看球,聊天,过神仙过的日月。”从表情上看,对未来他是很向往的样子。 我也憧憬那样的日月。他突然招呼隔壁的男孩过来,让他去把理发店一个叫“白面书生”的找来,说是要剃头刮脸,把拉茬的胡子去掉。理发店就在胡同口,而且显然跟柳彬很熟,说来就来了。 “怎么样?”拾掇完,焕然一新的他,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仰脸问我。 “年轻多了,简直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我说。去掉胡子,柳彬确实春天了一些,差不多是青翠欲滴,流浪汉的形象一扫而光。他垫着枕头靠着床栏微笑的造型,仿佛保尔·柯察金,真的挺像。 “老弟是拿我找乐。”他竟不好意思起来,一脸的忸怩和与他极不相衬的羞涩,“不过,让我不出去的话,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一个很小的条件。” “把你的条件说说看。”看他一本假正经的样子,我直觉得有点儿喜剧,有点儿莫里哀。他犹豫了半天,才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我想去你的书店打工,你当老板,我只当你的一个雇员,到时候给我一碗粥喝别饿死我就行。” “瞧你说的,别说是只要一碗粥,就是要一碗肉都能满足你。”我还以为是多么苛刻的条件呢,原来就是这个,对我来说简直不是条件的条件。 “有你这句话垫底,我就踏实多了。”柳彬如释重负一般,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尽管放心吧,养好伤,你就赶紧来。”我拍拍他的肩膀,极爽快地说,“到时候你搬我那去住,闲下来,我们还可以下下棋。” 柳彬狠狠地骂了一句娘,又叹息一声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起码也得熬过去三个月,我才能获得自由。整整三个月,哥儿们,够我熬的,都是他妈鸡巴惹的祸。”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些微的歉意。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告辞。”临出门的时候,我对他说。他吃力地欠起身跟我摆摆手,还很阳光地笑了一笑,“好的,就这么说定了。” 在回去的路上,来时的那种仓促和慌乱没有了,倒是因为柳彬和我达成了协议,多了些欣慰和安心。我把车骑得飞快,甚至有轻车熟路的感觉。走半截,还特意拐个弯,去一趟许佩祈的家,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不知他是不是还那么的寂寞。 到门口,老头儿家竟是铁将军把门,上着锁,窗帘也拉着,密不透风的那样子,显见是有些时日没人住了。以后的几天里,我又去过两次,仍是锁着门,还给他打过电话,没回音,我不禁有点儿担心他了…… “万喜良,我求你一件事。”因为戏剧节,罗素忙了好一阵子,来书店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们交流就少。这天,天还早,她突然打来了电话。 “说吧。”我从梦里还没走出来呢,说话也就跟梦呓一样,含含糊糊的。 “我和我的同学要在你那借宿,最多一个星期。” “只要跟你借宿的不是个男生,就行。”我一半打趣一半认真地说道。 “倒霉德行。”罗素娇嗔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我就赶紧起床,洗漱,忙不迭地收拾凌乱的房间,等一切都停当,刚好敲门声响起,我猜,是罗素她们到了。 只见罗素搀扶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岁的女孩儿站在门口,女孩儿脸色苍白,像刚刚下过雪。 “进来吧。”把她们让进屋,罗素告诉我,女孩儿才做过流产手术,怕家里知道,只好骗家里说去武汉实习,到我这里养几天。其实我知道,罗素的好几个同学都已经“去武汉实习”过了。 让女孩儿躺下,盖上被,还冲一杯红糖水给她喝。罗素说我满有经验,问我伺候过几个流产的女孩儿了,我笑着说,是书中看来的。 趁她们大骂“男人没有好东西”的当口,我溜到厨房去准备早餐。“麦当娜”因为有客人来,也显得特兴奋,在我跟前跳来跳去,给它开了一听罐头,它才文静下来。罗素她们许是起得太早了,吃点儿东西就困了,我让她们休息,就自己去书店了。 “桌上有叫外卖的电话号,冰箱里也有鲜奶,我就不回来为你们做午饭了。”临走,我又嘱咐了她们一句。 “知道了,真啰嗦。”罗素推我出了门,又去睡了。出来一看,天是阴的,树和树叶都泼墨了一般,深深地绿着。我走在街上,想着我的那本永远也开不了头的《贩书偶记》,直摇头。不过,我的辞典里,与人为善和助人为乐之类的成语还是在显著位置的,况且还是那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况且还是罗素的同学…… 虽是阴天,书店还是来了不少的顾客,够我应付的,尽管如此,我仍是忙里偷闲,给家里打了电话,问罗素吃饭没有,罗素说,吃过了,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还特别把电话要过去,谢了谢我。 书店打烊以后,我拎着一把雨伞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些鱼和排骨,因为我很少来这里,怕受骗,就学着那些家庭主妇的样子,跟卖主讨价还价,结果当真省下些钱来,又称了几斤鲜橙,好回去给她们榨汁喝。最后又到一家餐馆,把鱼肉交给他们,哪个清蒸,哪个红烧,一一交代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回家,等他们加工完给送来。我发现我居家过日子挺在行的,只是平时不愿干就是了。 饭前,我悄悄问罗素,要不要把女孩儿的男朋友找来,一起共进晚餐,罗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那种不负责的家伙理都不要理。在饭桌上,我和罗素找各种轻松话题来活跃气氛,女孩就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够朋友。我说,朋友有多种,好朋友像内裤就算你大起大落也永远包容你,特好的朋友像避孕套时刻为你的安全着想,最好的朋友就像伟哥,当你抬不起头的时候他给你力量。说完,她们都笑了。 晚上,下雨了,把阳台都潲湿了。女孩儿还是睡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了床垫,和罗素躺上面,一起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女孩儿却若有所思,脸色比天还阴。我对罗素说,看来不把惹祸的小子给她找来,她的脸就不会放晴。罗素挑挑眼皮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我说,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仗义的人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罗素就笑,说道,算了,我知道你后边要说什么了,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的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的手足我穿他衣服——老掉牙的段子了,贫不贫! 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闹,不如你这里清静——我喜欢清静。”我安慰他说。 “你喜欢清静,我却不喜欢,太清静了就离倒闭不远了。”酒保又灌下大半杯黑啤,说道。 “没那么悲观吧,老大。”我对他说。那边一桌向我招手,让我过去,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大姐大,都打扮得特漂亮,漂亮得一看就知道是美容师做的手脚。其中一个说,“一起来聊聊。”另一个说,“我得请你喝一杯。”我就在她们对面坐下来。 言来语去,我知道了她们一个是护士一个是银行职员,经过短短的拘谨之后,熟了,很快就天南地北起来。不过,奇怪的是,她们都只对我谈,相互间倒没什么话,而且似乎还很陌生,我禁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句。 “说起来简直是个笑话。”银行职员告诉我。 原来她们是从网上认识的,暧昧了好几个月,都以为对方是异性,所以越谈越起劲儿,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谈的话题也私密起来,以至难解难分。这时候,两人都认为时机成熟了,可以露出各自的庐山真面目了,看对方跟自己的想象有多大的距离,于是就满腔热情而来,接上头以后,两人都傻眼了,竟是同性! 笑一阵,我又给她们讲了几个比她们更尴尬的网友故事,她们也笑,就释然了。随之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两人相互揭发对方说的那些肉麻话,特酸的那种,有好多是从三毛和亦舒那抄来的。现在再提起来,她们都害臊得不行,恨不得钻桌子底下去。 幸亏我没有网上聊天的瘾,我暗自庆幸。她们俩已经有了醉意,非要唱歌,酒保翻出一张邓丽君的碟片,让她们唱。我对邓丽君没兴趣,就想逃之夭夭,两个大姐大不放我走,说是要男女声小合唱,刚好这时候我来了电话。 声音是陌生的,可是特别和气,我们客套了半天,我才问,“您是哪位?”对方赶紧报了姓名,我突然想起他就是“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他说他们有个活动,邀请我参加,罗素也去。 “你是说现在吗?”我嫌晚。他说就是现在,现在正是午夜摇滚的黄金时间,还说让我准备一下就在门口等,他们来车接。我本想拒绝的,可是不好意思,只好答应下来。我走出酒吧,尽情地吸了一口都市夜晚的空气,空气里有一股腐烂玫瑰的味道。 午夜摇滚是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幽暗而又宽敞,四处布满了蜘蛛网,显然是个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人挺多,柱廊上挂着几只探照灯,来回摆动,炽热的强光下是一张张年轻的脸,我想,这是一群麦田上的守望者。 “你怎么才来!”罗素和“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把我引到一个稍微空旷的地方,身后满是油桶和集装箱。这时候,景布上用幻灯打出切·格瓦拉的头像,切·格瓦拉的背后是广袤的南美丛林,罗素说这是她用电脑合成的。 没有开场白,重金属乐器骤然轰响,猝不及防,差点儿震破了耳膜。几百个观众随之欢呼起来,跟着扭动,口哨声也此起彼伏,仓库立刻成了一个巨大的蜂巢。 舞台是用木箱搭建的,乐手在上面跳的时候就格外小心,生怕踩漏了。“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是个贝司手,好像弹得还不错。他们唱的大多是披头士的歌,也有“文革”当中的比如《东风吹,战鼓擂》之类的,气氛十分火暴,下面的人虔诚而狂热,像是在举行盛大的弥撒。这是极具感染力的氛围,我自然也不会例外,也随着节奏跳跃着,偶尔还参加伴唱。 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什么叫做喧嚣与骚动,人们相互碰撞着,谁踩了谁也不去理会,台下的人甚至比台上的人唱得更投入更声嘶力竭。有的人还哭了,哭得泪水涟涟,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去知道。 歌手累了,企图借跟观众交流的时候歇口气,台下就喊:“去你妈的,废什么话,快唱!” 于是,都喊“快唱,快唱”,罗素也跟着喊。 歌手就又唱起来。 “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挤过来,给我们送矿泉水来,还是冰镇的,我们咕咚咕咚灌下去多半瓶,罗素把空瓶子使劲儿朝前面扔去,引起一阵叫骂。 罗素问我热不热,我说热,跟钻进了火炉子里边一样,罗素说,把衣服脱了吧,我就脱了,回头一看,罗素上身也脱得只剩下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乳罩了。 “小心咱们家的好东西让人家瞧去。”我说。 “丢不了,我也上保险了。”我四下看看,确实没人注意这边,都全神贯注地盯着台上。我前排的两个女孩儿更彻底,脱得只留一条三角裤了。 “你要有兴致,也可以上去吼两嗓子,我跟乐队的都熟。”罗素一边跳着,一边对我说。我看见她的乳房小白兔一般的上下颠簸,喷薄欲出,直替她担心。她见我的眼神不大对劲儿,就拧了我耳朵一下。 天太他妈的热,我只能像离了海水的游鱼一样,张大嘴巴,贪婪地呼吸着,空气是浑浊的,身体也是浑浊的,汗水腻在皮肤上,仿佛笼罩了一层浓雾。 我牵着罗素的手,出来换气。出来换气的人还挺多,不过,换气的方式有点儿特别,都是嘴对着嘴,不用说,那都是一对对的恋人。这个浮华的夏天,似乎每个人都在恋爱,都在接吻,都在明目张胆地干着奸夫淫妇的勾当,正像百名歌手唱的那样:让世界充满爱。爱吧。随便爱。 我和罗素溜达着要找一家大排档,或是一个小摊子,吃点儿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叫,叫得极有节奏感,好像是四二拍,是进行曲的速度。 已经夜半三更了,一无所获是意料之中的。还是“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找到我们,说午夜摇滚散场了,要我们跟乐队一起宵夜。女孩儿以罗素男朋友的身份把我介绍给大家,就在刚才唱歌的台上,我跟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喝酒,吃烧鸡。 鼓手不知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看,这家伙黑灯瞎火的还戴着一副墨镜,一顶牛仔草帽,打扮得像个西部流氓。他突然过来,一惊一乍地说,“你是万喜良吧,中学七班负责板报的那个?”我眯着眼打量他半天,认出是中学的一个同学,名叫徐克。不错,就是他。 上学时徐克以打架斗殴驰名于校内外,最大的特点就是打起架来不要命。我呢,是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一路,属于蔫儿坏。他说他一直在找我,找我参加每个月举办的同学会。我说没问题。来,干一杯。 和徐克少不得搂着肩膀来一通忆苦思甜,一吐肺腑之言。我又拿他的墨镜和草帽开玩笑,他说有一只眼睛小时候打架打瞎了,所以戴眼镜,至于那顶草帽,则是遮羞用的,因为他过早地谢顶了。他的话,引起一阵哄笑。库房灭掉灯光照明,显得爽快多了,甚至有点儿阴凉,使我连连打喷嚏。 徐克掉转枪口审问我,跟罗素是怎么勾搭成奸的,我就一五一十地如实交代了,争取个好态度。大家都对罗素起哄,罗素居然红了脸,拿易拉罐丢他们。还跟我揭徐克的疮疤,说他总喜欢用乱七八糟的材料做衣服,要那种奇装异服的效果。徐克去捂她的嘴,不让她说,她躲到我的身后,继续讲,一次,徐克搭上一个小妞,带回家,脱衣的时候那小妞一见他的内裤,妈呀,立刻吓跑了。原来他的内裤是用泰国香米的包装袋做的,内裤前面赫然写着净重三十斤。 徐克让大伙笑得抬不起头来,他开始反攻了,刚说一句,罗素就拖着我的手跑开了。 我们爬到集装箱的顶上,铺上两张破报纸,仰面朝天地躺下来,伸伸僵硬的腿。罗素说她真想这么睡去,太倦了。其实,我也想,可是怕一觉醒来受风着凉,弄个嘴歪眼斜就惨了。所以,我们不能睡,我们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你猜,他们现在干什么呢——我是说徐克他们。”罗素侧过脸来问我。她不是用手而是用手腕托着下巴,葡萄珠似的眼睛滴溜溜转着,活像一个可爱的小巫女。她问的问题我答不上,就摇摇头,我对他们的生活习性就像对鲸鱼的生活习性一样的不了解。 “哎呀,要你猜你就猜嘛!”她说。既然非猜不可,那么好吧,我猜他们在洗澡,在打牌,或者在策划反恐行动…… “笨死了,我告诉你,现在他们在睡觉!”罗素戳了我脑门一下。 “不会吧,刚才他们不是还欢实着了吗,这么闪电?”我不太信。 “谁像你,睡个觉还要数羊,还要吃舒乐安定,”罗素用鼻子哼了一声,“你要天天都参加午夜摇滚,保管你躺下就着,一觉睡到大天亮!” “当真可以那样,倒是一种幸福了。”似乎从十九岁或更早,失眠就一直困扰着我。 罗素偎过来,把手搭在我的腰间,说道:“你知道吗,你跟我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你变了,”“是吗?”我问。“那时侯,你像个小老头儿,天天钻在故纸堆里,你现在年轻多了,也朝气蓬勃多了,改变你的是我,你承认吗?”罗素的手像鸟,围着我的身体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这,一会儿落在那,特痒特像“麦当娜”舔我的脚心。 罗素说的这个是我想过的。如果让我自己评价过去的自己,我觉得我更像罗亭,就是屠格涅夫笔下的那个罗亭;说到现在的变化,确实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现象,我不知是该高兴呢还是悲哀。若是罗素从没出现过,若是我依然和甜妞在一起,我会是什么样子?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绝不会大热天的跑到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参加什么午夜摇滚,以至于累得骨头节生疼。一边瞎想,一边从裤兜里掏出烟来,烟已经压瘪了,我点上一支,冉冉上升的烟雾不时地变换出各式的几何图案。 罗素抢去我的烟,掐灭,远远丢掉,然后像个母猩猩似的抱紧我,吻了起来。每每到这时候,我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任凭自己沉沦下去,沉沦到温柔乡的花团锦簇之中,找不着北了。每每到这时候,我们仿佛生活在另一个行星上,照耀我的是另一个太阳。 那个愤怒的英国青年约翰·韦恩,在他不怎么愤怒的时候曾经这样形容过一个姑娘:她大概是一位耐心的老艺术家用一整块象牙精细而又充满慈爱的雕刻出来的。罗素就是这样的一个姑娘,特别是在她赤裸着的时候。我们相互用嘴满足了双方,在激情的甬道上徘徊了许久许久。 罗素坐起来,像婴儿哭泣般地呻吟了一声,甩了甩头发,说道:“真他妈的过瘾!” 我俩踮着脚尖溜出仓库,乐队的人浑然不知,他们都已睡了,横七竖八地躺在台上,天井上还亮着一盏舞台灯,闪烁着蓝幽幽的光,投射在他们的身上,看上去他们特像童话剧里面的小动物。罗素想跟他们搞一点儿恶作剧,拧拧耳朵捏捏鼻子什么的,让我拦住了,径直来到大街上。 大街是睡着了的,道边树也在打盹。我坐着罗素的摩托车,头盔也不戴,在柏油路上横冲直撞地呼啸而过,把树下纳凉的人们惊醒了,骂我们是土匪,罗素就说,我们就是从威虎山下来的土匪。 到家,给车熄了火,我们抢着往楼上跑,进屋,又拼命抢卫生间,最后还是一起冲了澡,好歹擦干身子,睡衣也不穿,就这么君子般坦荡荡地爬上床,很快地睡去了。 醒来时,罗素还香甜地睡着,我给她盖上了一条毛巾被,拉开窗,换换空气,然后,端着一杯咖啡打开电脑,看邮件,我发现,两天的时间里,王鹤生竟给我发了七八封信,内容只有一个——他要离婚了。 原来,他的妻子不久前病了,是乳腺癌,只好去医院做手术,术后,美丽的乳房没了,变成了不美丽的疮疤,他的妻子自然很气馁,甚至很自卑,因此,性情大变,喜怒无常。他只得躲出屋去,清静清静,妻子又疑他移情别恋,见他与女人往来,就醋性大发,摔盆打碗,闹得不亦乐乎,把他折磨得都想去投河自尽了。 上个月,为散散心,他跑到新西兰去玩两天,结果发现他的妻子竟跟踪他。“这日子没法过了。”他说。“什么也不是的东西,什么也不是地一股脑儿没了,在什么也不是的东西和什么也不是的东西之间,有着什么也不是的关系。这句话你觉得耳熟吧?不错,这是谷川俊太郎的一首诗。我老婆就是这样,她偏要以为什么也不是的乳房一定跟什么也不是的爱情和婚姻有必然的联系。”他又说。 这时候,罗素也醒了,我看着她打哈欠、伸懒腰,然后走进卫生间。风景画从画框里跑走了。我给王鹤生回了一封信,无非是一些安慰的话。罗素洗漱完毕出来,就趴在我的背上看我写信。我问她早餐吃什么,她说随便好了。 在我进厨房准备早餐的时候,王鹤生又来信了,我就让罗素先吃,自己赶紧去看他都说了些什么。 他说,他们已经办妥了离婚的一切手续,他把房子留给了前妻,自己搬到另外一个牧场去。对这样的最终结果,我无话可说,也无权去说,我只是有点儿替他难过,更替他的那位阿姐难过。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通信了,自此,他是音讯全无,仿佛石沉大海。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是不是一样没烦恼…… “万喜良,你再不来我就把所有的食物全部吃掉。” 罗素叫我,我便匆匆地与他告别。不管怎样,王鹤生的爱情悲剧还是给我的好心情投下了一道阴影,我尽管使劲儿地咀嚼着罗素硬塞进我嘴里的煎蛋和薯条,但顺着食道咽下去的时候,觉得不是味,有一种变质的感觉。 “你不开心?”罗素问。 “没有。” “你们刚才通信时说些什么,对不起,我知道我不该问,可是……” 我把王鹤生的事情全盘跟她说了,我实在不是一个可以藏得住秘密的人,如果将我比做容器的话,我一定是容量最小的那种。 没料到,罗素听完我的话,竟哈哈大笑起来,而且特忘形,“两人过得不愉快而分手,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这有什么可惊有什么可怕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没准后面还有更好的人选等着他们呢!” 不能不承认,这也是一种说法,而且是不无道理的说法。我甩甩手,像是要把所有的忧愁和烦恼都甩开似的,说道:“走,书店该开门了。” 一天早上,赵楚又来了,今天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热情而又开朗,只是畅叙友情,只口不提他的狗屁保险了。当我们目光相对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流露出近似于讨好的神色,使我很快就原谅了他过去所做的一切,对他渐渐冷却的亲情重新又高涨起来。 “你记得孙茂吗,还有许玉珍,他们现在都在总医院,一个在外科,一个管总务……”他显然比我更了解我们的那些老同学的情况。“马玲呢,她怎么样?”我问。马玲跟我是同桌。他告诉我说:“死了,死了好几年了,难产。”我们禁不住又感慨一番人生的无常。 遗憾的是,我们的谈话总不时地被顾客打断。罗素没来,这两天顾客又出奇的多,比平日多几倍,只因为多事的记者在报纸上发了一篇文章,推荐这个特色书店。其实,许多顾客并不是真的要买什么书,只是瞧瞧热闹而已。 “你跟哪个同学还有联系?”赵楚问。 “嗨,我一天到晚瞎忙活儿,联系少。”我就告诉他有谁跟谁我见过面,谁跟谁打过电话,都算上,也就那么五六位。 “他们是不是混得挺好挺洒脱,又有房子又有车,整个一傻不错?” 我说:“差不多吧,其中刘海最牛B,当厂长了,开个大奔满世界转悠——威风!” “我靠,他那德行还能当厂长?”赵楚一脸的委屈,好像全人类都欠他的钱似的,“这年头,没处说理去,想当年他的数理化卷子都是抄我的。” “对不起,稍等。”这时候,有人买书。 “你有他们的电话吗,给我一个,好久不见了,怪想的。”我一回到赵楚身边,他就说,特诚恳的样子。 “你自己抄吧,我忙完再来招呼你。”我从抽屉里拿出电话簿,掀到有那几个同学电话号码的一页,递给他,赶紧又照顾生意去了。每卖出一本书,我都要赠给读者一张精美的藏书票,还加盖“油纸伞书坊”的纪念章,真够累的。 在受累的过程当中,我也时时不忘用眼神关照赵楚一下,只见他埋头于电话簿里,有点儿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意思。我突然惊奇地发现,不,不止惊奇,简直是万分惊奇,他竟然有了白发,就在脑瓜顶那,一撮撮的白发犹如根根银针,触目惊心地闪闪发光。难道,我们这个年岁的人,已经开始从成熟走向衰老了吗? 隔了一天,从早到晚我的电话铃就没间断过,像超市里抢购什么似的排着队的来,而且态度都那么蛮横,骂骂咧咧算是客气的。他们质问我,谁说他们急着要买保险来着?“我没说呀,我是无辜的。”我跟他们解释,他们也不听,偏一口咬定是我让人家打的电话——那个姓赵的小子是这么说的。 赵楚算是把我害苦了,他肯定是在哪儿找了个不花钱的电话,将我电话簿里边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打了一遍,包括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一个不能少”,而且还公然跟人家说是他妈的我指使他打的! 骂我骂得最凶的有两个,一个是写电视剧本的,头天在电脑跟前敲了一宿的字,早晨刚躺下就被电话吵醒了;另一个就是在总医院的那个外科医生,因为转天有手术,所以夜里早早睡下,结果让赵楚的广告电话闹得一夜无眠,手术时差一点儿出差错…… 一脑门子的官司和一肚子的怒火,找不到发泄的地方,我只好给赵楚打电话,谁知他接过电话来就说了句“对不起,我正在工作,过一会儿我再打给你”,就挂了机。我几乎骂起街来,但是运运气还是忍住了。 傍晚时分,赵楚真的把电话打了过来,没容我开口,他先说:“我觉得你的那些亲戚朋友都对保险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国计民生的大事业视为儿戏,以后你要多做做他们的工作,提高提高。”我问道:“提高你个头,谁叫你随便给他们打骚扰电话的?”他似乎还挺理直气壮,“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别忘了,我就是卖保险的!” 我真的拿他没有办法了。我历来喜欢跟虚荣的人打交道,虚荣是什么,虚荣就是好面子,好面子是什么,就是要脸,赵楚这种人实在是我不喜欢的,因为他不虚荣。我现在的想法只有一个,把从我那里抄走的电话号码还给我,免得他继续扰民。 我说:“我们约个地方见见面,就是今天,就是现在,你看在哪里比较好?” 他答应跟我见面,但是见面的地点迟迟定不下来,让他选择一处地方,他不选,那么,好,由我来选,说了六七个地方,他又都不同意,经过反复协商,最后终于决定在起士林餐厅门口碰头。费的劲儿,绝对不亚于世贸谈判。 “说好,不见不散。”我叮嘱他。 不消十分钟,我就到了约会地点,眼巴巴地等着他。我两手插在裤兜里,在方圆二十来米的范围之内遛来遛去,东瞅瞅,西望望,特警惕,生怕让他漏了网。等了大概有一个多钟头吧,他也没来。周围的行人还以为我是蹲堵的便衣呢,都躲着我走。 我知道我是让赵楚涮了。我点了一支烟,慢慢吸着,悄然地走开了。我在心里一再嘱咐自己,要把他的名字在我的记忆中永远地抹去,不留一丝一毫的痕迹。 徐克如约发出了邀请,说是要在一家叫”舢板”的海鲜馆聚会。我去的时候,就叮嘱自己,一定不跟他们提赵楚的名字,谈话中间别人说起他来,我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呷着酒,根本不答腔,好像对他们纷纷议论的那个人一无所知。 从他们言来语去当中,我知道在坐的各位,无一幸免地都饱受过赵楚的精神折磨,他们说他是骗子。原来,赵楚是搞药品传销的,后来又推销化妆品,折腾保险则是这两年的事。无论他做什么,总是打亲戚朋友的主意,看来,我只是他千千万万个受害者中的一个,我心里反倒平衡了。 这样的同学会跟我事先估计的一样,都是由一两位所谓事业有成的同学做东道,热心张罗,而徐克其实只不过是个传令兵而已,现在他就坐在我的对面,蔫溜溜地喝酒吃菜。 这次的东道正是已经当了厂长的刘海,很有一种踌躇满志的架势,况且席间他的初恋情人也在,他更是豪情万丈。像个领袖人物似的指点江山,差不多把所有的老同学都褒贬一个够,就他一个是当代英雄。我虽然反感他,但是看在这顿饭是他埋单的面子上,就尽可能地保持沉默,给他一个耳朵就是了。 “喂,万喜良,听说你开了一家书店。”刘海突然转过身来,面对着我问了一句。 我赶紧说:“开了一家小书店,卖旧书。” “开书店有什么出息,还不如开一家服装店呢,到时候我从厂子里随便给你点儿业务,就够你吃上一年半载的。”他的嗓门很大,属于男高音的那种。 我说:“对,你说得没错,开服装店绝对比开书店有钱赚,可是——”话到半截,我不想再说了。 “可是什么,你说,你说呀?”刘海非要追问不可。 在他的逼迫之下,我不能不说了:“可是,我不喜欢。我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来。” 刘海好像迎面挨了一巴掌似的,一下子蹦起来。“挣钱你不喜欢,你还喜欢什么?”他的那个初恋情人也跟着说,“就是嘛。”我记得,从初二开始刘海就给她递纸条,她都退了回来,还让刘海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最终嫁给了一位老师。现在似乎跟刘海相处得不错,刚才他们俩还喝交杯酒来着。 “与其说我喜欢开书店,倒不如说是我喜欢书店的那种情调。”怕惹刘海恼怒,所以,我的脸上尽量不带任何表情,语气也平和得不能再平和了。 徐克和别的几个同学都过来碰杯,似乎是想缓解一下紧张的空气。刘海推开他们,不无嘲讽地对我说,“你知道你有多大了吗?你已经不是十八九岁的毛头小伙子了,还一味地讲浪漫讲情调讲那些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幼稚!” 我不动声色地说:“有的人一辈子都渴望生活在浪漫里,不幸得很,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啊呸,”刘海显然是暴跳如雷了,脸色铁青,他弯着食指使劲儿敲着桌角说,“你要是我的员工,我早把你开除了,我不需要不脚踏实地的人!” “对不起,这种可能微乎其微,我永远都不会去给你做员工。”我故意这么说,其实我对他的反感越来越强烈,强烈得几乎难以抑制了。 周围的同学都忐忑不安,唯恐事态扩大,有人甚至把我们拉开,拉开相当一段距离。刘海大概是在面前这些人当中颐指气使惯了,此时此刻,他紧皱着眉头,嘴里除了说“幼稚,太幼稚了”,再也没别的话了,看来,真把他气坏了。 我对这样的同学聚会彻底没了兴趣,就像有的书,只需翻那么两三页,就知道里边的货色了,该把它丢在书架上或者干脆扔到垃圾箱里去,不必再看。于是,我对刘海说:“中国有个成语你知道吧,人各有志。算了,这么吵下去那才真叫幼稚呢。” 我真想马上离开这里,离开这些人,到一个空气流通的地方安静一会儿。 可是,我不能走,伤害这么多老同学的感情,是我不情愿的。我只好拿出一种姿态,和蔼地端起酒杯跟刘海碰一下,干掉,刘海说了句“不吵就不吵吧”,然后也悻悻地把他的酒喝了。 徐克他们这才如释重负般地松了一口气。 又是一派其乐融融景象了,起码表面上是这样。许多往事重新被提起,每个细节,每个对话,大家都是那么津津乐道。期间,好多人都看见刘海和刘海的初恋情人两手在桌下做小动作,调着情,又都装作看不见。刘海的脸上重新放出光彩来。福楼拜有句格言怎么说来着:荣誉败坏名声,头衔使人失去尊严,职位让人头脑发昏。福楼拜还说应该把这句话写在墙上。要我说,应该把这句话贴在刘海的脑门上。 坐我旁边的几位女生原来都是婀娜多姿的,常在联欢会上跳小天鹅什么的,现在个个已经是虎背熊腰,她们说,“都是孩子拖累的。”我就只好说,“时光流逝,岁月无情。”她们就回击我说,“你也不年轻了,一脑门子的抬头纹。” “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就得拄棍了。”徐克打趣说。 罗素的电话救了我,使我能够赶紧摆脱掉这个毫无意趣的聚会,没等罗素开口,我先就抢着说:“又出事了?好,我马上回去,马上!”而且是一副“谁动了我的奶酪”的表情。 我听见罗素还在啰嗦,我干脆挂断电话,一脸的焦灼,对大家说:“抱歉,抱歉得很,店里出了点儿事,我要去处理。”走出餐厅的时候,我故意说,“早知道开个书店这么麻烦,还不如去开服装店呢,嘁!” 乌拉圭的那位药铺老板的儿子贝内德蒂有一首诗是这样的:鸟儿确实飞走了,但不是稻草人吓跑的,而是因为暴风雨来了——恰恰是贝内德蒂给了我启发,得以金蝉脱壳。 坐到出租车上,我才像一条从沙丁鱼罐头里爬出来的沙丁鱼,松快多了。我又给罗素拨通了电话,问她有何贵干,罗素说她们学生会组织西北十日游,让我跟她一起去。“你另找个人帮你照看一下店面不行吗,正好给心灵放个假。”她说。 “什么时候去?”我问,我的心情出奇的好起来,一片花红柳绿。罗素说:“下周二,第一站是西安。”我问她是不是特想去,她说当然想去了,“那好,我陪你去,费用也由我出,算是我请客。”我说。 我一天中只有写我的《贩书偶记》时,才是最愉快的,尽管距离完成它,还十分遥远,但是我可以享受这个过程。也许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这跟我们吃饭的道理是一样的,虽然目的是为填饱肚子,最有味道的呢,则是咀嚼。 写累了,我就骑着自行车出去遛一圈。自行车是我新买的,我把它当做我的健身器,起着舒筋活血的功效,还能增加肺活量。 我通常是沿着河边骑,在七月凉爽的夜晚里,吹着口哨,惬意得如同散步一般。不过,今天我却径直骑到了郊外,以前甚至骑到过比郊外更远的地方,那里有大片的荒草地,你一定不知道躺在荒草地上有多么的舒服,躺在青草上远比躺在地毯上肆意得多,还可以把草叶衔在嘴角上,品味着草的清香——这里是最适宜安放我的乌托邦的所在。 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看着那些恬静的星星,许许多多的胡思乱想就会从脑子里蹦出来。那些胡思乱想包括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 就在这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天空突然下起雨来。开始只是一滴两滴,不一会儿,就瓢泼一般,跟撒了疯似的。我赶紧扶起扔在一边的自行车,稀里哗啦地推上大道,一通抱头鼠窜。 荒郊野地,四周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找不着,只有拼命地骑着车跑路,车子的链条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特费劲儿。我身上早已湿透了,往下滴水,我气急败坏地叫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果然,雨越下越大,越下越疯狂,而且还伴随着隆隆的雷声。我想,我真他妈的是乌鸦嘴。 星月无光,昏黄的路灯也让密集的雨帘遮掩得严严实实,能见度等于零。我不知怎么的就掉进道边的垄沟里,倒没觉得疼,可是浑身都是泥。幸好自行车没坏,只是车把歪了,修理一下就OK了。这一回,再不敢撒欢了,像盲人一样,仔仔细细地探路,战战兢兢地迈步。 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多钟头以后的事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我刚把车子停在楼门口,雨就跟着停了。 我几乎连一分钟都没耽误,扒光衣服,就水淋淋地钻进被窝里,瑟瑟发抖。床单和枕巾也被浸湿了一大片,冰凉。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情况有点儿不妙,浑身疼得连翻身都困难,骨头节仿佛绑上了钢筋,几乎不能够打弯,而且冷,不是一般的冷,是光着屁股站在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之中的那种冷,上牙打着下牙咯咯作响,我想,我一定是感冒发烧了。喏,大概是这么回事。 我只好给罗素打了个电话,说我病了,让她去书店里支应一下,然后又叫社区医院来一趟,那个医生我认识,是个慈祥的老太太,我总称呼她叫南丁·格尔。 我口干,像个在沙漠里渴得要命的的傻瓜,嘴唇都已干裂了,还是“南丁·格尔”来了以后,给了我一瓶矿泉水。量过体温,说是39度4,“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烧得太厉害会成白痴的。”南丁·格尔说。我似乎精神有点儿恍惚,不知什么时候输上的液,只觉得一条冷血的蛇顺着我的胳膊往上爬,我猜那是输入血管里的液体在流动。所有的这些告一段落,罗素也赶来了。 罗素看看输液架,又看看我,我一定是一脸的病容,特狼狈,她说:“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她的意思好像我是刻意打扮成如此狼狈,是在整容外科鼓捣出来的。 我其实已经是梦游状态了。迷迷糊糊的我好似碰见了老头儿,一个叼着烟斗的法兰西老头儿,他对我说:你是孤独的,你恨人,你亦被人恨;你爱人,你不被人爱,你的周围是一片空虚的。我问他:你是罗曼·罗兰吗?他说他是。是罗素把法国老头儿吓跑的,我强迫自己睁开眼睛,说道:“亲爱的,给我煮一杯咖啡好吗?” “这时候还喝什么咖啡,喝一杯牛奶不行吗?”罗素说,似乎还皱了皱眉头。 “不,我就喝咖啡,特浓特苦特烫的那种。”我执拗地说。我执拗的时候其实不多。 罗素扶我起来,喝了一杯她给我煮的咖啡。能把咖啡煮得跟藿香正气水一个味,也是一种特异功能。她还不住地问我味道如何,我只得拿着电视广告的腔调说,“味道好极了,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听我这么说,她居然没笑,按说,她是会笑的。我看她忧心忡忡的样子,以为她在为我的身体担忧,正想安慰她几句,她却说:“如果明天你的身体仍没恢复好,去不了西安怎么办?”她最担忧的竟是这个,让我有点儿失望。 时候不早了,我催促她快点儿去书店,免得叫老主顾们骂街。临走,她说她打烊以后马上就过来。不一会儿,“南丁·格尔”又来给我换液,摸一摸我的额头,说还是没退烧,又为我加盖一床被子。我觉得我很困,却又睡不着,恍若梦中。 等我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窗外已是一片柠檬色。罗素给我买来了我平时最喜欢的川菜,像回锅肉、水煮鱼什么的,可是我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我昏眩。我疲倦。我的眼皮仿佛挂着个沙袋一样的沉重。罗素愤愤地说:“一个病人,不吃东西怎么能有抵抗力!” “我吃不下,真的吃不下。” “你不吃饭,身体就会越来越弱,人一弱,抗病能力就会越来越差,那样你就退不了烧,退不了烧明天就去不了西安,到时候谁陪我呀?”只要一谈起西北十日游,罗素就特亢奋,像一个哲学教授讲悖论一样的滔滔不绝,你如果不打断她,她可能会讲上一节课。 “对不起,你只好去找一个人陪你。”我只好插嘴,中断她的话题,我似乎从她明媚的脸蛋上发现了许多的阴影,是的,是从未发现过的阴影。“实话说,我也不想病成这样。” “是啊,谁愿意有病呢……”罗素淡淡地说,表情也是淡淡的。房间的空气里流通着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流通的究竟是什么,不知道,但难以捉摸是真的。让我服过药之后,罗素就坐到我的床前,还是很关切地问,“无论如何,东西总是要吃的,你难道真的什么都不想吃吗?” 我说:“我想喝挂面汤,有鸡蛋有番茄有胡椒粉的那种。” 罗素为难了,“哎呀,我做不来怎么办,”突然又灵机一动似的拍着巴掌说,“对了,我可以让下面的餐厅给做,你等着,我这就去。” “那就算了。”我劝住了她,其实我需要的不是挂面汤,而是挂面汤一样的亲情,就像甜妞曾经的那样。最后,我勉强喝了一杯奶,而罗素也草草地吃了几口,显然没有吃好,可能也没有吃饱。 剩下的就是无所事事了。我对罗素说:“明天要出门,你现在准备去吧,我知道女孩子是很麻烦的,出一趟门如同搬一次家。” “你一个人可以吗,还需要我做一点儿什么?”我说不用,我是笑着说的,我尽可能地显示出男人的刚强和洒脱。坦率地说,此时此刻,是我最为凄凉的时候。听着罗素渐渐远去的脚步声,我骤然变得异常的虚弱,连死的力气都没了。 我用狄更生的诗来慰藉自己:倘若爱在眼前,等待片刻也太长;倘若爱在尽头,等待终生也是短暂。 我有点儿想甜妞了…… 可是,我无法联络她,她的手机永远不在服务区。发个短信试试吧,我记不得我写了些什么,也不管她是否接得到,一遍又一遍地发出去,直到按手机按累了,才悄然睡去。 有一人站在我的跟前,我敢肯定,尽管我还没醒也没睁开双眼,但感觉告诉我,确实是这样。她俯视着我,背景是阳光下的跟多米诺骨牌一样排列的一座挨一座的楼房,我想爬起来,身体还是酸懒和疲乏,我只能茫然地打量着对方,因为背光,视线里的一切全是模糊的,那眉,那眼,甚至那股子从皮肤上散发出来的味道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终于认出她是谁了。 “甜妞,你来了,你真的来了!”我惊喜得要命,以至于连声音都显得有点儿夸张,但我很快意识到这么失态会让甜妞笑话的,就赶紧矜持起来,拿出一副央视新闻主持人的表情,其实我知道这样特假特恶心。 “你得了什么病,很厉害是不是,”甜妞抽噎着问道,“我们去医院吧?”见她对我的病如此的焦虑,我一下子就觉得精神上松快多了,知道她还关心着我,宛若一剂天然的良药,而且特效。 我故作轻松说,“小毛病,躺两天就好了。”甜妞迟疑了一下,跟着故态复萌,上来一把撩开被子,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说道,“你不会是故意制造骗局,以博得我的同情吧?” “你看我有那么阴险毒辣吗,你要瞎说,小心我以诽谤罪告你!”我申辩说。 甜妞跑到卫生间涮了一条热毛巾,丢给我,“擦擦脸,看你,一脸的晦气。”我想问她是怎么来的,她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巴,声色俱厉地说,“废话少说,我只是路过,进来喝口水,没兴趣陪你聊天解闷。” “你收到我的短信了吧?”我问道。 “我可没收到什么短信,”甜妞把毛巾放回去,回来,坐在我旁边,定定地看着我,伸手像是要拉拉我的手,突然又触电似的缩了回去,伸出的手捏成拳头打在我的肩膀上,“骗子,好大胆子,竟敢装病欺诈!” 这时候,“南丁·格尔”来了,试表,输液,见我的被子撩开了,就说我,“快盖好,你的体温还是挺高的。”又扭头对甜妞说,“你是他的女朋友吧,你可要好好照顾他,马虎不得,发高烧并不是小毛病。”我看见甜妞的脸腾地一下子红了,十分尴尬地点点头,赶紧过来给我盖被,掖严实,趁“南丁·格尔”没注意,偷偷掐了我一把。 “南丁·格尔”一走,甜妞一肚子委屈地说:“我是跟着单位拉设备的卡车回来的,一道上,刮着风,连口水都喝不上,结果呢,还挨了这位老太太的一顿批评。”我攥了攥她的手,有点儿感动。她这样的女孩子,在只有被伤害而没能力伤害别人的时候,唯有靠尖刻的语言去伤人,她伤人的目的,只不过是因为要保护自己。 “甜妞,你恨我吗?” 甜妞没搭理我,她大概是懒得搭理我,一脸的“无所谓”,无所谓恨,也无所谓爱。 “我知道你恨我,而且恨之入骨,”因为感冒,说起话来就跟朴树唱歌一样,囊声囊气的,“不过,根据物极必反的法则,恨到极致也便是爱到极致。” “臭美吧你,你发烧烧糊涂了?”甜妞杏眉倒立起来。 “这是辩证法——我信这个,我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我说道。 甜妞说:“胡说八道,唯物辩证法都让你这样的政治骗子给糟蹋了。” 我早已习惯了甜妞的唇枪舌剑了,她对人就这样,尤其是对男人,因为男人伤害过她,她第一次付出情感,对方是她的同学,一个特卑鄙的小人,他在玩弄了她之后,不但抛弃了她,而且竟然四处张扬,把她的隐私当做下酒菜,可想而知,这对一个纯真少女该是多么大的打击! 如果是几年后的今天,我会很豁达,我会理解她所遭遇所承受的一切,可当时我还那么“早晨八九点”,总以为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你给我的也该是第一次才对,否则就是签了个不平等的条约,丧权辱国。 人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动物,对事物的理解老是慢半拍,我知道我的想法伤了她的自尊,我怕现在才明白过来,有点儿晚。 甜妞还是那么勤快,转眼之间就把乱糟糟的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一边忙,一边跟我聊天。“你知道那天你去车站送我,我的同事怎么评价你吗?” 我当然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譬如癞蛤蟆之类,所以,我赶紧抢着说:“总无外乎说我是白马王子什么的,有什么呀——忒俗。” “自恋吧你,见过脸皮厚的,但没见过脸皮像你这么厚的。”她似笑非笑的时候,最有柔情似水的女孩子的样子,也只有这时候,我才真正从心眼里喜欢她,喜欢将她揽在自己的怀里,来一番怜香惜玉,可惜这样的时候不多。 过一会儿,我问她:“你打算什么时候回石家庄?”我特想跟她多待在一起,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斗嘴玩。 没想到,甜妞突然色变,一下子脸沉起来,冷冷地说:“我什么时候来或什么时候走,那是我的自由,用不着你来操心。” 我愣了,我愣了半天。 “你是不是烦我了,那好,我立马走人。”甜妞雷厉风行,抬腿就走。 我赶紧劝阻她,“要走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得给我做一碗挂面汤,我饿了。”我装出一个可怜虫的模样,对她说。 “癞皮狗,”甜妞扑哧一声笑了,“那你还要问我什么时候走干吗? “拜托,我是怕你很快就走,舍不得。”我说,“天地良心,你不该如此猜疑我。” “真的吗?”她的情绪缓和了,面容也舒展了,甚至还有一点儿妩媚,有一点儿动人心魄。 甜妞做挂面汤的手艺果然好生了得,确实香,令我胃口大开,与其说是满足了我的口腹之欲,毋宁说是满足了我精神上的需求更确切,汤汤水水的一大碗,让我吃得一干二净,而且大汗淋漓。看着我贪婪的吃相,甜妞似乎也挺开心。 我的病情大有好转,起码体温没那么高了。甜妞像个标准的家庭主妇一样,买菜做饭,里里外外一把手,可是你刚要夸她温良恭俭让的时候,她又会找茬跟你吵,餐巾纸乱扔啦药水滴在床上啦什么的,立马把你的一番溢美之辞给堵回去了。 夜里,她就睡在躺椅上,让她同我一起睡床,她不肯,其实我的床足够大,也许她是不愿跟我过于亲昵吧。她睡觉很轻,我起夜的时候,无论多么小心多么蹑手蹑脚,她准能知道,问我要做什么,我说要撒尿,她哼一声会说:“当心一点儿,不然你的那玩意儿就只能撒尿了。” 几天以后,我终于退烧了,“南丁·格尔”解除了我的戒严令,允许我四处走动了。甜妞同志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不让,她说她怕我迷路,给人家警察叔叔添麻烦。 “怎么没见你的那个研究生啊,你病得这么厉害也不来照顾你?”有时候,甜妞会问,看似是漫不经心,其实用心险恶。这个话题多少对我有点儿刺激性,比较敏感,用郁达夫先生惯用的一句话说,就是“觉得似乎有一行清泪,要涌出在眼睛里的样子。”我说,“她考察去了。”我特意把旅游说成考察,免得让甜妞抓到把柄大做文章。 “对,年轻人就该有追求有事业心有远大理想,不能一味地沉溺于男女私情之中。”听她的口气,她起码也有七老八十了,“毕竟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嘛。” 我赶紧以攻为守,问她石家庄的工作怎样,食堂伙食怎样,宿舍条件怎样,闭路电视的收视效果怎样,不然,还不知她要说出什么叫人难堪的话来呢。 甜妞也清楚我心里的小九九,彼此太了解了,大概也想放我一马,便没有再穷追猛打,又问起我其他的情况,比如书店,我告诉她勉强可以维持,她还问我卧病在床由谁来管生意,我说,我雇了一个人,是书店的老主顾,最迷恋沈从文,天天给我背诵:在雨后的中夏白日里,麻雀的吱喳虽然使人略略感到一点儿单调寂寞,但既没有沙子风吹扬,拿本书坐在槐树林下去看,还不至于枯燥…… “你那个宝贝鹦鹉呢?”她问。 “噢,它呀,精神愉快,身体健康,”我说,“满嘴的孔乙己语录,而且绍兴话说得十分地道。” 那天,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了很久,直到实在困得睁不开眼为止。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只见甜妞留下一张纸条,走了。纸条上说她只请了五天的假,而且我的身体也已恢复正常,所以先回去了。早餐早准备好了,就在桌上。没有了甜妞的房间,立时显得沉闷而空洞,我幽然地感到了一种失落,一种茫然不知所措,我担心她这么一走,会离我越来越远,直至走出我的视野…… 我以为许佩祈的神秘失踪,将会是一个永远的谜,无从破解,谁知,有一天他竟突然来了个电话。 “想不到是我吧?”他说。的确没想到,在我的印象里,老头儿是轻易不打电话的,只写明信片,蝇头小楷,并且还要钤上他的闲章。“我出去走了走,黄山、瘦西湖和黄浦江都去到了,山河壮丽,万千气象,棒极了,风景这边独好。”从老头儿的声调中,几乎找不到一丝一毫的郁闷和寂寞的影子,这倒很是出乎我的意料。 “老爷子,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您该把您的行踪告诉我,也省得我替古人担忧了。”我不无埋怨地说。我是个想象极丰富的人,对他的突然失踪,不知曾有过多少种猜测,只是没有一种是乐观的。我甚至臆想过一个郁郁寡欢的老头儿,独自漫步在河边,一时想不开……当然,我永远也不会把这个说给老头儿听,打死我也不说。 “对不起,别怪我,我因为有一个特殊的缘由。”听来老头儿像是道歉,其实话里话外没半点儿歉意,反而充满了狡黠得意的韵味,“真是很特殊,特殊到我这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回,你怎么可以不原谅我呢。” “我原谅您行了吧,我的老爷子。”对着老头儿那张苍老、布满皱纹、焦黄颜色的脸,想发脾气都难。 “能原谅就好。”老头儿笑呵呵地说,“怎么样,我们是不是该见上一见,我也好有机会向你展示一下崭新的精神风貌。”要我用来描写老头儿的词汇有很多,比如刻板、沉寂或辜鸿铭式的执拗,都挺恰当的,可是这样的人突然声称要跟你展示“崭新的精神风貌”,不把你的鼻子气歪了才怪。 “好啊,我倒很想见识一下,”我说。不可否认,老头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按说,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不该这么幼稚不该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而我有。“说吧,您约个时间,我们什么时候见?” “最好是现在,不知你有没有空闲。”接着他说了一个地方,那地方早年曾是某北洋大军阀的官邸,雕梁画栋,奇花异草,颇有名气;以后改为公园,奇花异草不见了,但雕梁画栋还在,只是糟蹋得斑驳不堪了。而今,除了去散步的老人,就只有些美院的学生在那里写生了。 “我会去的,而且很快就到。”我痛快地答应下来。我知道,昨天从西北回来的罗素能够替我看店,再说那个公园离我特近,骑自行车用不了五分钟就能到,只是不明白,老头儿为什么要把见面地点定在那儿,以往都是去他家的,他等着,一边抽烟,一边喝水。 我跟罗素打了个招呼,就赶去同老头儿见面了。罗素这一趟西北之行,黑了,瘦了,但是显得精神了,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明又亮,风情无限的样子。 看见我,许佩祈来了个热情的拥抱,而且还像西洋人那样拍打着我的肩背,我被他的举动弄得手足无措,这不太像他的一贯作风。“多日不见了,看看我有变化吗?”他松开我,笑眯眯地问道。 变化简直太大了!一身白色的西装和一双白色的皮鞋,头上还歪戴着一顶艺术家们喜欢戴的那种贝蕾帽,特别是嘴上叼着的大烟斗,十足的海归老华侨打扮。整个一鸟枪换炮,叫我都不敢认了。 “我一猜,你就会大吃一惊。”老头儿引我到一张石桌前坐下。公园特幽静,只有长一阵短一阵的蝉鸣和高一声低一声的画眉叫,对于那些消夏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使人感到镇静的去处。可是我却镇静不下来,如果老头儿是存心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不过,他的那件常年穿着的中山装到哪里去了? “还有更让你吃惊的消息要告诉你呢——我结婚了。”他说。这时候,我才刚注意到他的神情中确实有一种只有新郎官才会有的兴奋,这种兴奋使他年轻了许多,这种年轻跟一个到六十岁才结婚的人是很般配的。 “天哪,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您这样的男人!”我惊讶地站了起来,我敢说,这绝对是本年度十大新闻之首,其新闻价值也超过周璇遭“皇阿玛”性骚扰什么的。“给我说说,咱师母是哪儿的?”我问道。 “是报社的编辑。”老头儿快活地说,并示意我坐下来,“她在报社专门负责情感热线,是一个有激情有见识有情调的女人,我很欣赏她。”跟着,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人家还比我小上十几岁呢。”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这位师母啊?”我说,“我真奇怪,她怎么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把一个老书呆子改造成一个大摩登的。还是毛主席英明,早就说过要警惕赫鲁晓夫式的人物睡在我们身旁,你看,印证了吧!”老头儿畅怀地大笑起来,非拉着我立马去他家,说让他夫人备些酒菜,喝一盅,还说,“我常跟她谈起你,她也想认识你一下。” “现在去恐怕不合适吧,我连礼物都没准备呢。”我说。老头儿一个劲儿说没那么多穷讲究,我还是给罗素打了电话,让她在书店打烊以后买一对景泰蓝花瓶送来,正好一起坐坐。 许伯母确实不同凡响,特BoBo。一头剪得短短的头发,有那么一两绺染成金色覆在额前,挺俏皮;勉强还够得上的魔鬼身材着一套苹果牌牛仔,掐腰,衬托出成熟妇人凹凸的情致;白皙的肤色,不细看很难发现到明显的皱纹;脸庞则酷似长大了的容祖儿,尤其是那一对性感的唇。 让她跟线装书一样的许佩祈站在一起,总有一种搭错车的感觉。不过,见他们时不时眉目传情的样子,显然是蛮合得来的。“我最喜欢老许身上的那种内在的书卷气。”她说。 她又问了我许多问题,特别是情感方面的问题,我知道她为何这么关注这些问题,因为这是她的职业病。“你年龄也不小,该成个家了。”她认真地说。 我比她还要认真地说:“是,我也这么想来着。”我冲她笑笑,又冲老头儿笑笑,他们便也冲我笑笑,“耐心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吧。”我说道。 这时候,罗素来了,罗素是带着礼物来的。几乎是没有任何铺垫,眨眼之间,罗素就和许师母打得火热,话题紧紧围绕着穿戴呀化妆呀以及穿戴和化妆如何能使自身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什么的。我和老头儿只能听着,插不上话,甚至听都听不懂,还插什么话! 她们的谈话从客厅持续到厨房,又从厨房持续到饭桌上,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特无厘头。 因为两个女人仿佛根本意识不到在场的还有两个男人的存在,以至于两个男人也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了,直到女主人想起给两个男人布菜的时候,两个男人才恢复了意识。老头儿悄悄问我:“你对你师母的印象怎样?” “不错,不错。”我回答道。在这种场合,除了这样的回答,我没有别的回答,即使这样的回答有那么一点儿言不由衷,我也只能这样回答。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他的那些书,原来就一排排地摆在这间屋里的,满满当当一下子,现在呢?现在都杂乱地堆在过道和楼梯间里,一个挨一个紧摞着,简直不留一点儿缝隙,要取书怕是不可能了。 “其实,要我看,你们俩挺配的。”许师母说,“张爱玲不是说出名要早吗,结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我,四十好几才成家,想要个孩子都难了。”她又掉过头来问许佩祈,“老许你说是不是?” 老头儿连连说是,说男欢女爱毕竟是年轻人的专利嘛。许师母娇嗔道,“这话说得极不准确,那我们俩算什么?”我跟罗素就相互做着鬼脸,偷偷摸摸地笑,罗素还在桌子底下拿脚踩我,我也予以还击。 “你们俩有没有结婚的计划?”许师母问道。我和罗素都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反正我还没想过这个,估计罗素更没想过,只好搪塞道,“我们正在考虑,考虑成熟了再说。”不过,独身是独身者的通行证,结婚是结婚者的墓志铭。 “那好吧,你们考虑成熟了可要告诉我们。”许师母说得那么郑重,倒弄得我跟罗素像是恋爱中的宝贝似的,可是,看许师母给老头儿夹菜,还非得直接喂进嘴里的亲昵样子,我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恋爱中的宝贝呢,而且是一对老宝贝。 许师母在饭桌上还讲了不少故事,她曾从她采访过的男男女女那里听来不少的故事,故事的主题就是有没有缘分。林青霞和秦汉吧,世人都认为他们般配,但是有缘没分;李亚鹏和周迅呢,也有人认为他们是郎才女貌,却又是有分无缘;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倒是终成眷属,圆了大家的一个梦,结果呢,也没像人们所期待的那么和睦那么圆满……罗素听到这里,不禁吐了吐舌头说:“师母简直太博学了,真算得上是恋爱专家啦。” “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了?我是个记者,而且是个负责情感热线的记者。”许师母不无得意地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我很敬业,每天我都要接待无数个前来诉说自己不幸遭遇的倾诉者,我不但得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还要以最恰当的表达方式来解劝对方。” “这么说,您就是个知心大姐了,”罗素笑嘻嘻地说,“以后我不开心的时候,也找您,把心里头的种种垃圾都倒给您,我就轻松了。” “行啊,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尽可以跟我讲,毕竟我比你的阅历多,能给你一些好的建议。”对她所从事的行当,许师母显然不以为苦,而乐在其中。“实践证明,我的建议总是行之有效的,不信你试试。”她说。 “小万,她们说她们的,我们来喝酒。”老头儿大概见我只能像木乃伊那样的听人家说,而自己默默无语,有点儿犯傻,就主动跟我搭讪。“喝一个。”我把一杯酒一饮而尽。酒是好酒,是老头儿珍藏了三十多年的汾酒,味道特醇厚特有沧桑感,不上头。 “好酒!”我说。 “喂,你们二位可不能太放纵了,只许喝三杯,一个懂得节制的男人才是好男人。”许师母警告我们说。 “你是不是觉得许师母很有意思?”告别了许佩祈夫妇,走在大街上,罗素对我说。 “我也认为她有意思,但是又说不清她什么地方有意思,你呢?”我反问了罗素一句。 “我也说不清,”罗素耸耸肩膀,说道,“有意思就是有意思,管她什么地方有意思呢,反正我觉得你这么爱钻牛角尖,就特别没意思。” 其实,我也觉得特别没意思,老头儿跟我是忘年交,按说,他结婚我该高兴才对,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高兴不起来。过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谈的都是书,书能够给我们莫大的快乐,而今天,老头儿说了那么多的话,却只字没有提到书,这是不正常的…… 连续好几天,罗素一直都吵着要去郊外抱石。罗素就是喜欢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抱石是什么东东我都不知道,还多亏罗素给我启蒙,才懂得抱石就是攀岩。郊外有一座小有名气的山,山上也有古刹苍松,便能招许多人来揽胜,罗素说她有个师哥就在那里的抱石俱乐部,近水楼台,行个方便是没有问题的。 实在拗不过她,只好随她去。“会不会有危险?”在去的路上,我一再问她。她拍着胸脯说绝对没问题,攀登的时候有绳索有安全带还有专人保护,万无一失,她还信誓旦旦地说一切包在她身上,叫我尽管放心好了。 到了地方才知道满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昨天刚下过雨,岩石湿滑,俱乐部今天根本不开放,据罗素的师哥讲,抱石跟攀岩也不是一码事,抱石是没有任何保护性设施的,就是徒手登攀,最多手上擦点儿镁粉。听人家这么一说,我就打退堂鼓了,而罗素说既来之则安之,总不能白跑一趟吧! “走吧,傻孩子。”罗素撅着个嘴,牵着我的手一摇一摆地撒娇,对我来说,这是非常具有杀伤力的一招,除了跟着她走,就别无选择了。明明心里胆怯,却还要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模样,特他妈的孙子。 罗素对她的那位师哥的劝阻置若罔闻,非要爬最陡的那座山峰,说越是艰险越向前才够刺激。不管怎样,我是个男人,只有我走先,她在后面押着。虽然手上抹了不少的镁粉,还是挺滑,爬到三分之一处时,我的手腕子和脚脖子就酸疼酸疼的了。 越往上爬就越心慌,有一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冷汗便噼里啪啦地滴落下来,加上罗素在后边时不时地尖叫几声,我更是手忙脚乱。一场雨后,岩石上长满了青苔,一抓一出溜,须十分小心才是。 罗素的那位师哥还算义气,在山下指挥着我们行动,凡是危险地段,他都要提醒我拉罗素一把。这时候,罗素反倒显得比我镇定多了,虽也是汗流浃背,但是特兴奋,兴奋得像吃了摇头丸,两眼放光。 “为了新中国,前进!”罗素用老电影台词来激励我,她是那么的快活。也许是为了让她更加快活,我拼命地往上爬,距离山顶上的那座小亭子仅有十几米了,那座小亭子是明末的建筑,还立着一块石碑。 大概是太匆忙了,脚下一滑,一只攀岩鞋滚落到山下,我突然失去了重心,身体一下子就栽下去,幸亏下面不远处有两块巨大的岩石挡着,才不至于跌入深渊。糟糕的是,我被夹在两块岩石的夹缝中间,动弹不得,手上脸上和脊背上也都是擦伤,看我血流满面,罗素吓坏了,苍白着脸,一个劲儿招呼她的师哥快来救我。 最后还是她和她的师哥一起把我拖出来,可能是脱臼了吧,我站都站不起来了,活动一下,疼得要命。这会儿,我已经顾不得装孙子了,我也装不成孙子了,我只觉得疼痛,疼痛得天旋地转。 躺在山下的医院抢救室里,折腾一个够,又是照胸大片又是透视,结论是只是皮肉伤。罗素一直嘤嘤地哭,像一只被猎人捉住关在笼子里的小狐狸。 医生给我包扎伤口的时候,我仰面朝着天花板,凭空有一种迷惘的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躺在这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多年以前,一个穿着灯心绒或是帆布裙子、宽松的短上衣束在裙腰里、还常常罩着一件马甲的美国女人对海明威说:你们是迷惘的一代。那个女人就是格特鲁德·斯坦因。其实,我们也是迷惘的一代。也许所有的人都曾迷惘过,特别是在成长中的某个阶段。 知道我伤得不重,罗素放心了,埋怨我说,“你真笨,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听她这么说,我很难受,我体会到了什么是伤害,我也从伤害中得到了体会。罗素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我的情绪变化,还是没完没了地唠叨,还是她的师哥阻止了她,她的嘴巴才得以休息。 尽管没伤筋动骨,但经医生的一番乔装打扮,照照镜子,我缠满绷带的脸已经面目全非,跟他妈的战俘营里的残兵败将没什么两样。 “是不是很疼啊?”在回城的出租车上,罗素抱着我的脖子,幽幽地说,“我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不然我就不会逼你抱石去了。”说着,吻吻这,吻吻那,好在能吻的地方不是很多,除了两颊,其他地方几乎都裹着绷带纱布。我发现司机老是像看西洋景似的偷看我们。 到了家,我喝了满满一缸子水,抹抹嘴,就靠在沙发上发愣。罗素依偎着我,问我在想什么,我说在想我俩好了多久了,罗素说有三个多月,我就记起罗素曾说过的她对男人的感情投入总是以三四个月为限,心里就有点儿沉重,像压上了一块大石头。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罗素央求我说,“你只要躺一会儿,亲爱的,我在旁边给你读书,照看着你……”对罗素的温存体贴我不能不领情,我便照着她的话去做了,我不照她的话去做的时候其实很少,我似乎已经习惯照着她的话去做一切事情了。 我和她能否长久地好下去吗?我想着,我总是想这个,这想法于我来说简直成了一种负担,我又永远无法摆脱这种负担,我还得尽可能地不让罗素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也不知道罗素知道不知道我有这样的负担。我闭着眼就这么胡思乱想,我甚至都没听见罗素给我读的是什么书。 也许是实在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忒他妈的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嘿,老弟,别来无恙啊。”不知睡了多久,柳彬的电话把我从乱梦中惊醒。 “你的狗腿怎么样了?”我问。半月以前柳彬曾拄着双拐来过书店。罗素说他剃掉胡子挺像性格演员的,比如跟姜文就有几分相似。 “腿好多了,可以说是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我走路已不用拄拐了,”柳彬瓮声瓮气地说,“躺上几个月,下了地绝对还是一条好汉。” “你准备什么时候到我的书店来报到,我正缺一个店员呢。”我揉揉眼,醒醒盹,说道,“朝九晚五,保证出勤,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怎么样,不算过分吧?” “再说吧。”柳彬迟疑了一下,说道,“下星期找个地方唱歌去,我请客,还有几个记者朋友,我们尽情地卡拉一晚上。噢,别忘了,带上你的那位罗小姐。”似乎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他又找补了两句,“千万不能失约呀,要是失约我跟你急!” “柳彬邀我们下周去卡拉OK,我们去不去?”我撂下电话,告诉罗素。 “去呀,凭什么不去?”罗素爽快地说。我一猜,她就会这么回答。 我一直怀疑罗素有多动症,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玩玩闹闹的机会,我觉得,她是个典型的机会主义分子。 我从床上起来,伸个懒腰,感觉似有无数的毛刺扎在我躯体的每一个角落,不,不是疼,不是刻骨铭心的那种疼痛,而是难受,难受得浑身不自在。 我进卫生间的时候,罗素竟也跟着我一起进来,我把她推了出去,她却腻着我说,她要设宴款待我,是为了向我赔礼道歉。 “亲爱的,我不想出去吃饭。”我说。 “去吧,我知道有一家特别精致的小馆子,”她说,“你一定会喜欢的。” “你看我这么一副武装到牙齿的样子,怎么能出去招摇呀,丑死了。”我说道。 “那怕什么,谁会管你,”她说着,从衣橱里找出一顶白色网球帽,往我的脑袋上一扣,打量了一下说,“行了,这么一看,酷多了。”然后,挎起我的胳膊,“快走吧,一会儿没位子了。” 我还是犹豫不决,站在那踌躇,“我这样到大庭广众之中,感觉总是怪怪的。” “这样好了,”罗素拿起一团纱布,胡乱地在额头上缠了几遭,说道,“我跟你同甘共苦,休戚与共。” “算了吧你!”我把纱布抢过来,丢到一边,那是医院给我换药用的。 “嘻嘻,你好乖。”她知道她的目的达到了,就得意了,就笑了。 “你看,这里还好吧?” “还好。”我巡视了一下这个叫做“道拉基”的小馆,舒适而雅致,使人顿生好感。老板是个厚道的韩国人。罗素说,“这里的狗肉和泡菜最地道,我跟我的同学来过几次,印象极佳,所以才带你来。” “既然你这么熟悉,那就由你来点菜好了。” 罗素把老板招呼来,点了几道特色菜,然后对我说:“这里的菜可辣了,不过越辣吃起来越过瘾。” “随便你。”我的伤口隐隐作痛,没什么胃口。 旁边一桌是一群韩国留学生,有男有女七八位,很吵,吵得像一窝觅食的麻雀。我听不懂他们吵的是什么,估计跟酒有关吧,无非是吵吵谁喝得多谁喝得少,喝得多的人劝喝得少的人多喝,喝得少的人非要对喝得多的人说他们喝得并不少。 “吵死了,让他们老实一点儿行不行!”罗素皱着眉头说。 老板正在给我讲韩国的风俗,说他们是房小炕大,桌小碗大,袄小裤大,车小轮大……见罗素突然发起脾气来,就赶紧说道,“对不起,我劝劝他们。” 老板过去跟他们交涉了一下,挺管用,那一桌立马儿安静多了。我知道韩国是个敬老的国度,老板的年纪比他们大上一倍呢,他们自然会买他的账。 “这里的每一道菜你都要尝一尝,因为这是我特意给你叫的。”罗素说。其实,我在吃下第一口的时候,舌头就辣得不行了,味蕾几乎被破坏贻尽,可是,怕扫她的兴,我还是煞有介事地评论一番,这个菜咸淡正好那个菜酸甜适度什么的。我觉得我特委屈自己。 我这么一夸,她的热情愈发膨胀,眼睛里放出女孩儿兴奋时最经典的那种光芒,她非要喝几杯韩国酒,据说是乡下人家酿的。我因担心伤口,原本是不想喝酒的,可怎敌得过她的万丈豪情,只好斟一杯,小口抿着,点到而已。 “怎么样,这酒跟二锅头比哪个更爽?”罗素品了品,然后咂着嘴问我。 我说,“没法比,把这两种酒搁一块,就像拿一棵树跟一支筷子做比较,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那桌的韩国留学生不知什么时候又吵吵起来,而且更大声,把小馆的闲适氛围彻底毁了,他们简直拿这里当跳蚤市场了。罗素似乎终于忍不住了,起身走过去,我拦她,没拦住。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你们不是要比谁喝酒喝得多吗,好啊,我来给你们当裁判。”罗素拎着个酒瓶子,对韩国留学生当中闹得最欢的几个小子说,那架势特江湖。那桌上立马鸦雀无声了,都愣愣地看着她,傻了。不光他们犯傻,其实,我也傻了,我以为世界的末日要到了。 “你们不喝,那么我来,”她一扬脖,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然后挨个点着那几个小子的脑门说,“你,你,还有你,不是吵吵能喝吗,现在给我喝!” 我知道罗素的酒量,这么几口,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真的算不了什么。她比我能喝。 结果,一群韩国留学生一口没喝,都拍拍屁股吓跑了,还是老板追出去结的账。我禁不住笑了,罗素笑得更欢了,她说,“我要不把他们赶走,咱们就没法吃一顿安生饭。” 我说,“你知道你刚才的样子像谁吗?”她就追问像谁,我说,“像水泊梁山的扈三娘。” 她啐了我一口。 “你呀你,”我拍了拍她的脸蛋,压低声音说道,“你是我的野蛮女友。” “我知道,我总是给你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麻烦,跟电影里面的那个女孩儿一样,你别嫌我。”罗素拿额头抵着我的肩,用撒娇来表示歉意。我抚了抚她的长发,那长发有如绸缎一般的光滑,摸起来特享受。 我们像两个极其顽皮的孩子一样,趁老板转身不注意的时候,就鸡啄碎米似的你亲一下我、我亲一下你地闹着玩,老板一旦面对我们,我们马上又一本正经起来,装模作样地喝酒或吃菜,相互却还偷着挤眉弄眼,我们觉得这种小恋人似的游戏挺刺激挺有趣。 我们从“道拉基”小馆出来的时候,夜已经很深很沉,街上除了很多的霓虹灯,行人和车辆都很少很少。轻柔的和风吹拂在脸上令人感到清醒、爽快和动心。我们牵着手边走边唱,唱我们会唱的所有的歌,唱得高兴时,就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往天上抛,接住,再抛。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三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3(1) 这个漫长的带着酵母气味的夏天就要过去了,白露那天,我和罗素赶到“大梦一场”歌厅,柳彬跟他的那些记者朋友们早就等在门口,简单地寒暄了一下,就勾肩搭背地开进KTV包间里。因为是柳彬做东,所以敬酒啦让水果啦什么的都是他,显得最忙碌。 看来,柳彬已经完全康复了,不辞辛劳地跑来跑去,一点儿瘸的感觉都没有了。我记起他曾说过的一句话:下了地又是一条好汉。 那些记者各就各位,接过柳彬递过去的黑啤,七嘴八舌地问他可以报什么料给他们。说实话,我不喜欢干新闻的这帮人,这倒并不是因为他们跟我有什么过节,而是他们那种跟屁虫似的作风让我反感,有个词叫“势利眼”,好像就是专门给他们预备的。 “诸位,稍安勿躁,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柳彬一边张罗着,一边安慰大伙。 那些人总算消停了一点儿,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喝起啤酒来。罗素扯了扯我的衣襟,咬着我的耳朵说:“喂,你注意到没有,柳彬把胡子又留起来了。”我一看,还真是。这时候,我才发现柳彬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儿,至于怎么个不对劲儿,我一时也说不上来,反正是不大对劲儿就是了。 “诸位,”柳彬使劲儿拍拍巴掌,把所有的视线都吸引到自己的身上,然后,精神抖擞地说道:“现在,我向你们宣布一个重大新闻,听好——” “快说吧,别卖关子了。”有人催他。我突然意识到他要说什么了,一种受骗的感觉,一种经受至爱亲朋欺骗的感觉,自我心头油然而起。 “我决定两周之后,一个人徒步考察罗布泊。”柳彬慷慨激昂地说,“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提问,都是好哥们,我跟你们没什么可隐瞒的,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有记者问,“预计多长时间完成?” “一个来月吧。”他回答道,“我能带的饮用水非常有限,也只够维持一个月的。”柳彬说话的时候,表情特丰富,我觉得,他挺有表演才能的,去当个土匪恶霸什么的正合适,没准成个腕儿也说不定。 “此次考察的目的是什么?”有人问。他耸耸肩说,“无非是挑战极限,同时也为锻炼个人的意志和斗志。我喜欢挑战也喜欢接受挑战,这就是我的个性。” “请问,这次行动的冒险指数是多少?”记者问。柳彬用手画了个十字,两臂交叉在胸前说,“坦率地告诉你,冒险指数达百分之百。在别人看来,也许只有疯子才肯去做这么冒险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记者又问。 “在我看来,这次行动是每个热血男儿都该去做的,而我只是首当其冲,不过是做第一个尝尝梨子滋味的人而已。”柳彬一边说,一边还做了一个吃梨的动作。 “你不怕吗?” 柳彬仰天大笑一阵子,调侃地说:“在柳彬的词典里,有勇气有温柔有善解人意,就是没有害怕两个字。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害什么怕,丢不起那人!” “你一定要安全回来哟,我们给你接风。”一个电台女记者说,似乎有点儿难舍难分。那个电台女记者两只乳房好似两座小山头,用哥伦比亚作家贝赛拉的话来说,那样的乳房已经不属于人体解剖学研究的对象,而属于山岳形态学的范畴。 “我敢打赌,她绝对做过隆胸。”罗素压低声音,小声地对我说。 “看她那酸劲儿,准是跟柳彬有一腿。”我用揶揄的口吻说。只见柳彬极尽缠绵之能事,轻柔地拍了拍那个隆过胸的电台女记者的手,暧昧地贴着她的耳朵说着什么,那个隆过胸的电台女记者这才露出笑容,居然笑得那么羞涩——我差一点儿当场晕过去,操,太恶心了! “太过分了,别当众演偶像剧好不好。”有人起哄,把柳彬弄得很不好意思,唇边挂着微笑,对大家说,“侠骨柔情懂不懂,我就是一个典型。” 喝酒。 接下来,记者和柳彬说的就都是废话了。我记得一本回忆录上写过,乔冠华曾提议组织一个世界废话协会,简称“废协”。我跟前的这些人都够加入的资格。 “喜良,别愣着呀,我们聊我们的,你跟罗素唱歌去吧。”柳彬说着,把歌单丢给我。 “我没兴趣唱。”我说。 柳彬张张嘴,想说什么,可是看看我的脸色,又打住了。 “你生他的气了是不是?”罗素说,一会儿瞅瞅我,一会儿又瞧瞧柳彬,她的眼睛似乎比X光更有穿透力,什么都瞒不了她,整个一蓝精灵。 “跟他生气,他也配!”我愤愤地说。 “嘴硬吧你,瞎子也看得出来。”罗素用胳膊肘顶了顶我的腰眼,嘻嘻笑着说。 几个男记者已经开始可着嗓子“迪克牛仔”了。我跟罗素一直坐在沙发的一角窃窃私语,故意不去理睬柳彬和他的那些记者朋友。曲子换成《把根留住》的时候,大伙都招呼柳彬,这是他的代表曲目,走到哪唱到哪儿,说实话,唱得确实不错,不过,就这么一首歌,别的全不会。 “把根留住”之后,柳彬示意我跟他出去,到大厅拐角坐下来,他说:“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我也承认我违背了我的诺言,可是你站在我的角度替我想过没有,一个闯荡江湖惯了的人,突然把他关在一间书店里像关禁闭一样,他受得了吗?也许他会疯掉的!” “我不反对你有多种选择,我反对的是你这种突然袭击的方式,事先你为什么不给我透露个信息!”我说。我们太大声了,引起了吧台小姐和服务生的注意,一个个跷着脚尖往我们这里窥视。 “还不是怕你不高兴?所以,造成木已成舟的既定事实,让你无话可说。”他这样的一番话,倒真的让我无话可说了。我只能说:“你有你的道理,但塞万提斯说过的一句话似乎比你说的更有道理。”不等他再言语,我就回KTV包间去了。 我和罗素合唱了一首《浪漫的事》。罗素跑调跑得太厉害了,要是让赵咏华听见,非跟她打官司不可。可是,她不管这个,只要自己唱得尽兴就行。 一曲终了,居然还有人鼓掌表示赞赏,罗素越发的兴趣盎然,接着点歌,接着抒情,因为都是些老歌,好多人都会,就都随着一起唱。我发现柳彬一直在旁边转悠,似乎有话要跟我说,我装着看不见,只盯着MTV画面,跟着费翔王菲和张清芳一路高歌。 直到声带开始痉挛,实在无法把哆来咪区分开来为止。 演出到此结束,我们陆续走出歌厅,柳彬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一边,悄声问道:“你刚才提到的那个塞万提斯,他说的是什么?”我说你真想知道,他说真想,我告诉他塞万提斯的那句话是这样说的:当危险超过希望的时候,鲁莽并非勇敢,撤退也不算逃跑。 以往的北京国际书展都是我和许佩祈一起去,一老一小,早早上路,下了火车先奔“馄饨侯”,喂饱肚子才去国展中心,参观结束,再去全聚德对付一只烤鸭,吃饱喝足之后通常还要到琉璃厂转上一遭,翻翻旧书堆,拾个便宜拣个漏儿什么的,然后就打道回府了。这一天过得逍遥又自在,对我来说,这样的一天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或小日本袭击珍珠港的那一天更有意思。 可是,这一次,老头儿居然说他不能去,也许是他不想去,更大的可能是他的太太不让去,总之,他是不能去。好在有罗素愿意陪我去,虽然还是有一点儿失望,但是这种失望情绪毕竟打了些折扣。 “小伙子,我怕是去不成了,”老头儿笑着说,竟没有表示出丝毫的遗憾,“我很忙,根本分不出身来,你只好自己去了。”我把他的话复述给罗素听的时候,她却说,“老头儿跟过去不一样了,他已经是个有家庭的人了。”我实在想象不出,有家庭的人跟看书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难道脚上长鸡眼会妨碍戴帽子吗?“你要理解他。”罗素说。 是的,我当然要理解他,就因为他身边多了一个女人。但愿罗素不是这样的女人。在去北京的火车上,我眯缝着眼睛动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罗素问我是不是要睡觉,我说要睡,她咯咯笑着说,“你不是在睡觉,你只是在尽睡觉的义务——我每次失眠的时候,我们寝室的人就这么说我。” 我惊讶地问她,她也会失眠吗?她翻翻眼皮说当然会。我又问她通常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失眠?她说在失恋的时候。我不再说什么了,我不知再说什么才好。喇叭里在广播早新闻,掩盖了火车在行驶中发出的轰隆轰隆的响声。 按照我跟许佩祈的习惯做法,我也先带罗素去了“馄饨侯”,吃完早点出来,罗素不解地问:“我们起这么早跑到北京来,就是为吃这碗馄饨吗?” “虽然都是馄饨,但这里的馄饨更多些沧桑,味道可能跟别家的差不多,意趣却迥然不同。”我给她解释说。其实,我知道我说服不了她,有些事原本就不是用语言可以说清楚的,所谓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那种。那意趣,许佩祈懂,我懂,而罗素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今年的国际书展跟往年一样的热闹,进入大厅,我和罗素约定了会合地点,就分头活动了。她喜欢西方的惊悚悬疑小说和时尚类杂志,而我偏爱哈韩的文学书,特艺术特纯的那种文学书,这两类书的展台不在一层楼上。 我找到了韩国馆的展台,这里陈列的大都是韩国小说家和随笔家的选集,我也曾学过鲜语和日语,不过,没学会,但并不妨我对哈韩文学的偏爱。在韩国小说家当中,我最欣赏的是金东仁,读过他的小说的中译本。那个韩国出版商见我知道金东仁,显然喜出望外,就超热情地跟我攀谈起来,他说汉语有点儿口吃,好在能听懂。 我希望展览结束之后,能把展品中的金东仁和与金东仁同时代作家的作品转让给我,韩国出版商说没问题,即使这些展品举办方另有安排的话,他也会从国内给我寄的,然后,就通报姓名交换通讯地址什么的。 转一圈,在筑摩书房的展台,我又跟日本人订了一套《太宰治全集》,这也是我渴望已久的一套书。我觉得我不虚此行,我也很为许佩祈没来而惋惜,我甚至赌气地想:回去以后我要添油加醋跟老头儿吹嘘一番,好好气气他,谁让他不跟我来的! 我在楼梯口碰见几张熟悉的面孔,几张我常在我的书店里遇到的面孔,都是六十来岁的样子,胡子和头发都还很黑,反衬得脸色异乎寻常的苍白。我们停下来聊了几句,他们从事什么行当的都有,近两年迷上了藏书,大都以收藏抗战时期的陕甘宁和晋察冀边区文学作品为主。 越聊越投机,他们提议去吸烟室坐一坐,我们各自点上一支烟,他们说他藏书纯粹从兴趣出发,不像一些所谓的红学家和鲁迅研究家那样,就吃的是这碗饭。他们都说他们看不起那些人——那是一群寄生虫。 我说,“我也看不起那些人,我觉得您用寄生虫来形容他们挺恰当的。”其中一个谦逊地说,“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而已。”我从他们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许佩祈的影子,他们有点儿相像,而且不仅仅是年龄。 他们说他是“油纸伞书坊”的常客,遗憾的是,那里的解放区文学实在少得可怜,京派海派的作品却很完备。我承认,情况确实如此。 只顾聊天了,我差一点儿把罗素忘掉,赶紧告别他们,跑出吸烟室。我们约定坐同一趟车回去,路上还可以继续聊。 “你跑哪里去了,到处找不见你?”罗素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脸的焦急,“你要是再不来,我就准备一个人上路了!”她跺着脚说道。看到她跺着脚的样子,一种怜惜的感觉就油然而生。 我搂了搂罗素的肩,“你有什么收获吗?”我问她。她说她得到了几张乔治·西默农的推理小说的英文电子版光盘,“都是可以开心解闷的玩意儿。” 我放弃了去琉璃厂和全聚德的计划,这两样罗素都不感冒,况且和那些老书友还有约定,约定结伴返程的。我和罗素一人拎着一个矿泉水瓶子,一边喝着,一边晃晃悠悠地往火车站方向走。“我饿了,我要吃肯德基。”中途,罗素突然说。她提要求的时候,两只圆眼珠就像两条张着嘴的小鱼在眼眶里游动,令人不忍拒绝。 快到火车站入口处,我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我接的时候,只能听见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却不说话,“谁,说话呀!”我嚷了几句,对方仿佛像是跟我比赛耐力似的,就是不吱声,沉默着,我只好把电话关了。 罗素问我是哪个来的电话,我说我也不知道,我模仿着苏联电影《列宁在十月》里面的台词说:“小姐们都昏过去了。” “一定是打错了。”罗素说。 “也许吧。”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隐隐的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不过,挺奇怪的。” “奇怪什么,打错个电话有什么奇怪的,接到个打错了的电话就犯嘀咕才叫奇怪呢。”罗素冲我做了个鬼脸,表示她的轻蔑。 最后,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按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打了过去,响了两声,对方接了,“您找哪位?”他低声问道,有气无力地。 我听出对方是谁了,我一下子就听出对方是谁了,“嘿,汉奸,你他妈的神经搭错线了,通了电话又不接,逗我玩呢!”我说。这家伙喜欢恶作剧,作案工具以电话为主,有一回,我收到一条短信——我的宣言:我决定打破老公终身制,实行小白脸股份制,引进丈夫竞争制,推广情人合作制,试行红杏出墙制……我还以为是哪个半老徐娘发的呢,查来查去,原来是他。 “我刚才是给你打过电话,可是想一想又没什么事,就挂了。”汉奸的喉咙像是被砂纸打磨过一样,特粗糙。 “我靠,你是吃饱了撑的,拿我来找乐子?”我习惯于用这样的口气跟汉奸说话了,大概汉奸也习惯于我用这样的口气跟他说话了。 挂断电话以后,我仍然有一点儿怀疑,当然是怀疑汉奸了,他不会是出了什么事了吧?我同罗素一走进站台,就见那几位老主顾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正在东张西望地找我们,脸上是极讲诚信的业务员那样的表情。 车厢里的乘客寥寥无几,我跟几个老主顾可以旁若无人地交谈,而这时候罗素则坐在对面座位上,一个人玩纸牌打通关,显然她对我们的话题不感兴趣。 “现在的鲁迅研究居然庸俗到了只关注脐下三寸的地步拐弯抹角地去考证鲁迅和许广平究竟哪年哪月哪一天开始发生的性关系,你觉得无聊不无聊?”其中一个愤愤不平地说,“奇怪的是,这样的文章不但有人写,而且有人发,更而且还煞有介事地当做学术问题来讨论。” “鲁迅先生有那么伟大的作品,鲁迅研究家顾不上去研究,偏削尖脑袋去打探些犄角旮旯的小道消息,敷衍成篇,然后公之于众,声称是‘最新发现’。”他们用胳膊肘支撑在车窗边的小桌上,望了一阵窗外的风景,“许多鲁迅研究家就是这样起家的,你说荒唐不荒唐?” “还有更为荒唐的呢,”我说,“这些家伙一旦成名,就可以享受鲁迅从未享受过的优惠待遇,鲁迅享受过专家津贴吗,没有吧,他们有;鲁迅享受过专用轿车吗,没有吧,他们有;鲁迅享受过公费旅游吗,没有吧,他们也有!” “整个一本末倒置,”他们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研究曹雪芹的人比曹雪芹风光,研究鲁迅和胡适的人也比鲁迅和胡适招摇得多,俨然一个大人物。” “听说,‘张迷’们都比张爱玲更讲究穿戴。” “其实,不过是一群拉大旗做虎皮的小丑而已。” “虽然是小丑,但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既得利益者。” “我宁愿做一个兴趣盎然的文学爱好者,从过往岁月的字里行间去亲近历史,也不想成为既得利益者,省得挨骂。”他们当中的一个说,窗外的阳光照在他的侧面上,他的皮肤像块海绵一样将阳光吸附进去。 “我跟你一样,我更想做一个旁观者,因为旁观者清。”我说。从谈话中我知道他们都是个读书很多的老头儿,并不仅仅局限于解放区文学,他们也跟其他的藏书人有所不同,别的藏书人重在收藏,真正坐下来读书的时候不多,而他们凡收藏过的书都读过,而且还写读书笔记。 “我喜欢鲁迅,所以最讨厌那些所谓的鲁迅研究家,打着鲁迅的旗号骗吃骗喝也就罢了,甚至还随意玷污鲁迅,这就太过分了。”他们中的一个愤懑的态度特愤青。 “鲁迅活着会如何呢,现在许多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诸位有何见教?”我问他们。 “一道上,你们就没完没了地纠缠鲁迅,累不累呀。”罗素大概是玩牌玩腻了,也坐到我们这边来,“我的导师就是研究鲁迅的,可是最怕人家跟他谈鲁迅,他说一听见谁要与他谈鲁迅,他就想拔枪;我逗他说一见他拔枪,我就谈鲁迅,没办法,他只好求饶,让我们放他一马。” 我们都笑了,而几个老主顾几乎是纵声大笑,他们说,还是钱钟书说得透彻,有了蛋,何必非得要去看一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是啊,有《呐喊》、《彷徨》和《且介亭杂文》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我说。 火车到站了,我跟几位老主顾相约在书店再见,就分手了。我们坐出租,他们则要赶一班公车回家。天阴了,起风了,他们几个的面影酷似一棵被风吹乱了缨须的玉米穗——一个西班牙作家戈伊蒂索洛曾用过这样的句子,我觉得正好适用于来形容现在的他们。 我们的屁股刚挨到出租汽车的后排座位,汽车呼地就启动了,而且开得非常之快,我想司机大概是担心一会儿会下雨的缘故。罗素说:“你发现没有,这几位先生跟许老头儿有好多相似的地方?” 我说他们跟他绝对不一样,许佩祈把藏书作为一种理想,虔诚地去追求;而他们只把藏书当做一种乐趣,轻松愉快地去玩味。罗素不以为然地说,“反正都是藏书呗,还能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吗?” “区别在于,把藏书作为理想的人,一旦实现了理想,他就会失去了奋斗目标,再找不到继续生存下去的理由了,像许佩祈就是;如果把藏书当做乐趣的话,他随时都可以转移兴趣,改行去弹琵琶去画国画甚至可以去写历史小说,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永远都没有绝望的感觉。”我说完,见司机一直用一种奇怪的眼神透过后视镜看着我,我也觉得说话时太一本正经了,正经得不太像我自己了,就赶紧点上一支烟掩饰一下,自己吸一口,也让罗素吸上一口。 晚饭后,罗素硬拉着我去参加一个沙龙,过去我们曾去过几次,就是上一回谈戴望舒的那个庭院沙龙。因为下午阴天,所以改在晚上的室内进行。这次的主题是“清华园·1932”,主要讨论浦江清的《清华园日记》和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 东道主是个房地产公司经理,总以儒商自居,喜欢附庸风雅什么的,罗素何以跟这样的人打得火热,让我费解。 每个人都戴着面具,像化装舞会似的,据说目的是为大家可以无所顾忌地畅所欲言。依我看,其实就是一种游戏心态作祟,本来与会者就都是些闲人,而且是些中产阶层的闲人。分给我的面具是一只狼,我立马儿成了一只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罗素选择了一个狐狸的面具,她说她喜欢狐狸,因为狐狸是美丽而妩媚的化身。她带着一种学究式的热情,穿梭于豺狼虎豹之间,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她一定觉得这里比动物园更好玩。 室内一片喧哗,所有人都像是在清华园里长大的似的,跟那些声名赫赫的人物亲昵得一塌糊涂,吴宓不叫吴宓,叫雨僧先生,朱自清也不叫朱自清,而叫佩弦师,给我的感觉,特言不由衷,就像乔治·奥威尔在他的那本令人毛骨悚然的小说《一九八四》中嘲讽的那样:说话的人说的不是真正的话,而是在无意识状态中发出来的闹声,像鸭子呱呱叫一样。 我找个角落坐下来,在所有的热闹场合,我都习惯找个角落坐着,而且是一脸乏味的神情,不,我不是觉得三十年代的清华园乏味,相反,我十分向往那里。过去的清华园旁听之风甚盛,许多没考上清华的学生趋之若鹜,授课老师也大多不以为忤,听之任之;据说,只有冰心是个例外,那时她也才三十出头,每次登上讲台,都像狮子似的吼一嗓子:凡不选本课的学生,统统出去。于是,选修生留下来,而旁听生都被赶出去。不过,晚年的冰心倒是个慈祥的老太太。乏味的其实是沙龙里这些夸夸其谈的人。 “当年清华报考时不必填写哪一个系,录取以后由自己挑,这很科学,起码比现在科学,你以为呢?”跟我邻桌的一个戴兔子面具的人,侧过身子来跟我攀谈,听声音像是人到中年的样子。 “对不起,对这个话题我没有发言权,因为当年还没我呢。”我说,如果他撩开我的面具,就会看到我紧皱的眉头和含着冷笑的嘴角,“当年我若能跟季羡林他们一起去旁听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那么我现而今起码也有九十岁了。” “难道浦江清和季羡林两位先生的日记,你也没读过吗?”对方似乎很惊讶,惊讶的程度不亚于听说一个记者不知道范长江或是听说一个诗人不知道里尔克似的。他摇摇头,我无法看到他的表情,一定是一脸的遗憾无疑。 “我确实没读过。”我点点头,还要继续说下去,被罗素阻截了,她狠狠地掐我一把,笑着对中年人说,“他是跟您开玩笑,两本日记他都读过,我们还常在一起探讨呢。”“噢,我想也是,一个没读过什么书的人怎么可能有资格加入到这个沙龙里来呢?”中年人又仔仔细细地看我一眼,似乎仍是半信半疑。罗素压低声音警告我:“你装什么白痴,不怕人家看不起你吗!”我瞟她一下说,“我应该看不起他们才对。”她说,“人家都是些商界精英。”我说,“既是商界精英就去商界混好了,还来冒充文化先锋干吗?”这时候,一个洪亮的声音打断了我们的争执,那个人说,“诸位,你们注意到没有,浦江清的书中有这样一个细节,说叶公超、朱佩弦几个人吃饭,喝法国酒,吃菊花火锅。我觉得此处很不合规矩,要喝法国酒,就该吃牡蛎;要吃菊花火锅呢,则应喝陈年花雕,对不对!”一屋子人齐声响应,我猜,说话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那位做房地产生意的东道主。 “你所说的精英,就是这类货色,简直是拿着肉麻当有趣。”我凑近罗素的耳边嘟嘟囔囔地说道。这间客厅里,挂满了名人字画,而且绝对是真迹,十之八九是从拍卖会拍来的,可是摆得欠讲究,仿佛把一堆宋版书垛成一座小山,自然也就显不出宋版书的珍贵了,整个一堆废纸。 “有风凉话回去说,好不好,现在你给我闭上你的嘴。”罗素生气了,又不愿让人看出来她在生气,嘴上恶狠狠地说着,脸上却挂着柔和的笑容,因为戴着面具,笑容只能感觉到,但看不到。她越是这样,我就越反感,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你怎变得这么没性格了?”我说。 “以后再告诉你。” 好吧,和为贵,忍为高。我起身走到墙边的一溜书架跟前,想看看书,都是些大部头的精装本,因为太新,从没人翻过,我也不好随便乱翻。 我在书架跟前逗留的时候,罗素又与那些人应酬了一阵,然后才漫不经心地走过来,悄声对我说,“我们到阳台上去透透气。”阳台很宽敞,空气很清爽,可以尽情地吐出体内的二氧化碳。我们摘下面具,终于从动物世界里走出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不喜欢这些人。”罗素说。她的脸颊挨得这么近,我都能闻到她的体香,是罂粟花的味道——所有美丽的女人都有这种味道。 “我厌恶他们俗不可耐的样子,你居然还要去取悦他们。”我一边抽烟一边说。她辩驳说她没有取悦谁,我坚持说她确实那么做了。接着,不知是谁主动,我们拥抱在一起,并且吻了起来,不过,时间不长,因为随时都会有人到阳台上来抽烟什么的。我们吻得十分冷静,似乎没有任何的欲望元素,跟手牵手差不多。 “你知道,我正在做毕业论文,我不能不考虑我的前途。假如我不能留校教书的话,我就得找一份工作。”罗素说,“要找工作,就难免得跟这里的这些人打交道。”很难想象,这么世故的话会出自无忧无虑的罗素之口,真的很难想象,我一直以为她只是生活在她的青春里。 “真没想到你心里藏着那么多的阴谋诡计。”我仿佛是自言自语似的说,面容也一定随着发生了不可言喻的变化,因为我看到了罗素惊异的目光。 “你一天到晚生活在故纸堆里,好像跟现实完全脱节了似的,”罗素白了我一眼,振振有辞地说,“我们的第一需要是生存,其次才是别的。” “生存也要有尊严,不能靠媚俗来活着——媚俗是可耻的。”我的声音竟如此的激奋,不禁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显然,罗素比我更吃惊,她凝视了我老半天,表情特酷,像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无情。 “媚俗是可耻的,孤独者更是可耻的!”她说,“依我看,那些旧书没能给你什么智慧,只是让你变得迂腐了。” “我一直就是这样的迂腐,只是你才发现就是了。”我用一种平静得近乎于很不自然的口吻说,其实我是不想跟她吵的,我觉得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比较好。 “是我瞎了眼!”罗素气鼓鼓地瞪着我,胸脯一起一伏,显然已经怒火三千丈了。 我火上浇油般地说了一句:“对不起,不幸被你言中了,你的视力确实有问题。”我坐到阳台上的躺椅上,双手交叉抱住膝盖,好像破罐子破摔似的又补充道:“不过,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谢谢你的建议,”罗素咬牙切齿地说,“我会考虑的。” 罗素气急败坏地抓起阳台茶几上的面具,掉头就走,我张开双臂拦住她的去路。她说,“我不会原谅你,不论怎么求我。”我平淡地说,“别误会,我没有求你的意思。”她说,“那你拦着我干吗?”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面具,说道,“你拿错了面具,你的狐狸脸在那儿呢。”我递给她,她狠狠地哼了一声,回到客厅去了。 从沙龙出来,已经夜深了,罗素匆匆地在前面走,我只好跟在后边,都保持着沉默。来到别墅区外面的公路上,罗素说她回学校,要准备一些论文资料,这时候,有出租车开过来,她招手示意。 我知道她正在气头上,拦也拦不住,就很绅士地搂了搂她的肩,说道,“别介意我刚才的话,回去早点儿休息,不要睡得太晚。” “你也是,拜拜。”罗素钻进车子,招招手就扬长而去。我愣愣地站在那,目送她远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俩变得越来越生疏了,而且都学会了装模作样,“见鬼,他妈的怎么会这样!”我骂了一句。 一夜都在做梦,断断续续地做那种一醒就被忘却的梦。还是“麦当娜”把我吵醒的,它喵喵叫着,近似于歇斯底里,同时还用尖锐的爪子拼命地挠床帮,轰也轰不走。“麦当娜”的坚韧不拔终于征服了我,我只好慢吞吞地坐起来。 “你真可恨。”我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谴责了“麦当娜”一句。“麦当娜”冲我眨巴眨巴眼睛,依然喵喵叫,脖颈周围的毛发都一根根地竖起来,好像跟我有什么话说。 哦,原来是有人来电话,因为睡觉前我把手机调到震动上,所以铃没响,“麦当娜”一定是见到手机自己在桌上跳舞,给吓坏了,赶紧叫醒我,直到我光着脚丫下了地,将电话拿起来,它才安静下来,摇摇尾巴走开了。 我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故意操着四川话问道,“你是哪一个?”我的话音未落,就听见柳彬震耳欲聋的吼声,“这么半天也他妈的不接电话,你小子钻耗子洞里去了!”震耳朵,我赶紧把电话离耳朵远一点儿。 “你这只夜猫子,怎么一大早就跑出来了?”我问。 “我在机场呢,一会儿飞乌鲁木齐,特意跟你告个别。”柳彬显得特亢奋,嗓门比帕瓦罗蒂还豁亮。 “早干吗去了,临上飞机了才想起来跟我告别,太他妈的不仗义了吧?”我嘴里不干不净地发泄着不满。柳彬连忙解释说,“前些日子一直瞎忙,做各种准备工作。再说,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回来的,我们又可以一起去喝啤酒了。”但愿如此,不过,一想到柳彬独自一人踏上荒凉的路,还是满难受的,像有一群蚂蚁在蚕食着我的心。 拉开窗帘,见窗外阳光明媚,是个飞行的好天气。我对他说,“哥儿们早点儿回来,兄弟等着你。”“最好是买好一打啤酒等着我,咱们来他个一醉方休。”他兴高采烈地说。“行,一言为定。”我说。柳彬还说他担心进入沙漠地带以后,手机没有信号,恐怕就联络不上了,不过,“我可以给你写信,你可不能挑我的语法毛病。”他打趣说。我笑着说:“不会的,接到你的信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问:“罗素在不在你那儿?”我说不在,她在学校。他说,“那么,你代我问候她。”我说好的。 “麦当娜”大概是饿了,一个劲儿围着我的腿绕来绕去,冲着我直叫唤。我把食指竖在唇边,小声说:“嘘,过一会儿就开饭,你再稍微忍耐一下。” “你跟谁说话呢,是不是又新泡上一个小妞,把罗素给甩了?”柳彬的耳朵跟克格勃一样尖。 “你以为我像你呢!”我说。 “不对,我刚才听你跟谁说话来着。” “好,我知道瞒不了你,跟我说话的是一个歌星,叫麦当娜,”我开玩笑说,“也许它的代表作你听过——《喵喵之歌》。” “操,别逗了。” “真的,”我嘿嘿笑着,“它就睡我旁边,跟我同居有些日子了。” “就你那身子骨还想睡麦当娜,麦当娜睡你差不多了……喂,不跟你说啦哥儿们,马上就要安检了。”他挂了电话,我朝“麦当娜”努努嘴说,“走,吃早餐去。” 没想到,罗素比我来得要早,店门就是她开的。她正跟常来常往的两位“半老徐爹”聊天,见我进来竟没有任何反应,仿佛进来的是一缕空气似的,熟视无睹,倒是两位“半老徐爹”亲热地跟我打了个招呼。我知道,她和顾客的这种热情洋溢是做出来给我看的,是因为昨晚的事情向我示威。好吧,还来劲儿了,那么就针尖对麦芒好了,只要不动干戈,或者无须大动干戈,我会奉陪到底的。 我到书店尽头的一个角落去修补旧书,用夹板矫正变形的书脊,用熨斗熨平折角的内页,虽默默地做,动作却极度夸张,肢体语言跟指挥一首交响诗的指挥一样,时而金戈铁马,时而小桥流水,我还时不时地偷偷瞟上罗素一眼,我猜,她对我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心里明镜似的,一定特恼火。 “你买的这本穆时英的《圣处女的感情》远不如刘呐鸥的那本《都市风景线》有价值,如果让我评定谁是新感觉派圣手的话,我宁愿选后者而不是前者——只有傻瓜才会拿前者当天才看。”她虽然表面上是跟顾客侃侃而谈,其实,我知道她是故意气我,因为我正是她所说的那个傻瓜。 在我的记忆中,罗素是很少跟顾客攀谈的,今天好像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不但谈起来没完,而且还谈得眉飞色舞,我平时喜欢的作家,她一律给予抨击,而我所讨厌的那些作家,她都褒奖有加。正像毛主席他老人家所说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她摆明了要跟我针锋相对。 看来,我们的敌对关系只好继续下去了,我想,我是能够继续下去的,只是能够继续到什么程度我说不准。我一边干活儿,一边哼着歌,尽可能地不去听她谈的是什么,也许是为向她表明我并不在乎她谈的是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唱的是谁的歌,但是音量和音质绝对可以跟臧天朔相媲美。 罗素则干脆把留声机的声音放到最大,企图以绝对优势压倒我,几个只看不买、拿书店当阅览室的顾客,可能实在受不了屋里的双重噪音了,相继逃之夭夭了。 这时候,两位跟罗素聊天的“半老徐爹”也觉出气氛有些异样,他们唯一的最简单最方便的办法就是赶紧走开,事实上他们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书店一下子空旷多了,只剩下我和她,还有鹦鹉。我停止了歌唱,我的声带累坏了,火辣辣地难受;而她也立刻把留声机关掉,她是耳鼓受不了啦。可能是从喧嚣中一下子走进寂静,有点儿猝不及防,所以我们俩的表情都很特别,特别难以适应。 我们俩下意识地对视了一下,扑哧都禁不住笑了,都觉得刚才的行为特幼稚,幼稚到幼稚园大班的水平。 “你准备闹到什么时候才算到头,”罗素笑了一下,仅仅一下就又立马儿板起面孔来,仿佛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当中,而且还紧紧地蹙着眉头,“你以为我们这么别扭着,有意思吗?”她问道。 “没意思,而且是很没意思。本来我们可以不这样,可以采取更为成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我坐到罗素的对面,把两条腿架在桌上。就像“清晨露宿在黏性很强的海滩石头上的衰弱的长脚螃蟹一样,四肢懒洋洋地摊着”。我曾把这句话记在笔记本上,这是英国另一位愤怒的青年金斯莱·艾米斯说的。 “看样子,你并不想跟我谈,不,请别打断我,”罗素厌恶地盯着我高高在上的双腿,然后把视线转移到窗外,“你不想跟我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就算了。” 我赶紧把双腿放下来,循规蹈矩地坐端正,还顺手抻了抻T恤的领子,似乎这样就可以显得庄重些。“我也觉得我们有谈一谈的必要。女士优先,你先来。” “你严肃一点儿行不行!”罗素十分严肃地说。 严肃就严肃,只不过调整一下面部肌肉而已。“你爱过我没有?”罗素突然问我。我一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尽管跟她在一起我有一种在阳光中行走的感觉,而且沉溺其中难以自拔,但是那似乎更像是一种幸福的刺激的幻觉,不像是爱。爱是脚踏实地的东西,很遗憾,我始终没有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只有跟甜妞在一起的时候才有。 “我知道你不爱我,你只是迷恋我而已,是面对所有美好的东西和新鲜的事物所不由自主产生的那种迷恋。”罗素说这些的时候,特冷静,几乎像一个历史学家陈述历史一样的冷静,“虽然我们都试图走进对方的心里,而且也都努力过,但是我们中间还是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隔离带。” “那是我们双方的个性使然,应该承认,导致我们产生距离的是性格,更准确地说,是性格的不同。”我说,“用不着去怀疑我们的感情,我们的感情还是纯洁的。” “昨天深夜,我还在想怎么能让我们的关系恢复正常化来着,”罗素有些委屈似的撇撇嘴说,“现在看,我可能有点儿犯傻。” “不,你现在这么想才叫犯傻呢,昨天深夜则是明智的。”我点上一支烟抽着,把对香烟过敏的鹦鹉呛得直咳嗽。 “我们暂时不谈这个了,我累了,我想一个人清静清静。” “好吧,随便你,这个话题如果惹你不开心,那么就持保留意见好了。”事实上,这个话题也确实难以继续下去,我能实话实说吗?我能坦率地告诉她,虽然她给了我不少的快乐和愉悦,不错,可是同时给我的烦恼和苦楚跟快乐和愉悦一样多。而且,我敢断定,她对我的感受也同样如此。哦,看在上帝的面上,我们还是维持现状吧,不要把我们中间的那层窗户纸捅破…… 此时此刻,我倒真希望来个顾客打破僵局,怎这么巧,偏偏就是一个没有。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扑克牌,讨好说:“你来给我算算命吧。”罗素平时最喜欢这个游戏,以前常纠缠着要给我算命来着,每次我都躲开,这次我采取主动,起码说明我的一个态度,米卢大叔不是说:态度说明一切。 “你不是对这个不感兴趣吗,装什么蒜!”罗素怏怏不快地说。“谁不知道你是有名的罗半仙呢,我有几个脑袋敢跟你装蒜?麻烦你给我算算,我的前途都掌握在你的手里了。”我说,嬉皮笑脸的。罗素显得很勉强似的把扑克接过去,洗洗牌,她洗牌的熟练的程度绝不亚于任何一个吉卜赛巫师。 “算什么你?”罗素问我,其口气特像一个职业的算命先生。“你只给我算一下爱情的走向就可以了,别的倒无所谓。”我像南极圈的爱斯基摩人那样冻得缩着脖子,做了个鬼脸。罗素面无表情地码好牌,手指非常灵巧,跟我上次在日本工业展览会上见到的那种电脑操纵的机械手一样,五秒钟就可以搞掂极为复杂的集成电路。 罗素让我掀了一张牌,然后翻出结果来,嘴角含着一丝冷笑说:“我现在告诉你一个十分不幸的消息,从牌上看,你的爱情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相反,可能要一波三折,最后的结局是孤独地度过自己漫长的一生。爱情生活对你来说,不妨可以借用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在别处。” “你算得不准确,”我摇了摇被香烟熏黄的食指,说道,“不是有你在我身边吗?” 罗素两肘撑在桌子上,拿冷冰冰的目光扫了我一下,“想得美,做梦去吧你!” “稍微淑女一点儿好不好,有人看着你呢。”我故意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谁看我,看我干吗?”罗素的眼睛前后左右地转悠一遭,没发现屋里还有第三者,就恍然大悟说,“好啊,你敢耍我!” “那不,萧红正看着你呢。”我佯作一本正经地说。我的书店墙壁上悬挂着一溜作家的照片,镶嵌在漂亮的檀木镜框里,其中不仅有萧红,还有废名、丰子恺、老舍和鲁彦什么的。 罗素竭力控制着面目表情,不致笑出声来,但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扑哧一下子乐了。 我过去,抱住她,她也把头靠在我的怀里,喃喃地说,“亲爱的,我们不吵了好吗?” 是的,我们不吵了,至少今天不吵了。我们吻在了一起。我仿佛感到我们中间有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缝隙,而且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我们中间的缝隙会越来越大。虽然现在我们吻得死去活来,好像还掺入了不少激情的成分,似乎牢不可破的样子,其最终还是要分离的,我有这个预感,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这么一想,我就更加疯狂地吻着她,让她几乎喘不上气来。 在我的手从她的这只乳房游移到那只乳房上的时候,罗素的两颊出现了像苹果一样,不,更准确地说,像国光苹果一样的红晕,同时还不停地扭动着身子。 “先生,你是在对一位女店员进行性骚扰。”她撒娇似的耳语着。我说,“小姐,因为那位女店员一直等待着这位先生的性骚扰,而这位先生又不想让人家说他不解风情。” ……那天夜里,我们几乎一直在做爱。我们像一个叫罗伯特·金凯的男人和他管她叫弗朗西丝卡的女人那样长时间不知疲倦地做爱,“一起躺着相互抚摸,悄悄耳语,直到日出之后很久”。不同的是,我们没有廊桥,没有慢步探戈舞,我也没有给罗素念里尔克的诗:我围着古老的塔楼,已绕行几千年。 直觉告诉我,这样的夜晚怕是过一次少一次了。罗素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她能带着我的思想和肉体到我从来没到过的地方去,甚至能到远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之前的地方去。 天亮了,罗素才睡去,睡得像个小天使似的沉稳。我撑起身子,俯视着她,阳光殷勤地跑来辉映着她的脸庞,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时变幻着颜色,仿佛是照明师在做手脚。 因为罗素回学校读书去了,我也终于有空读书了。我读的是滕固的短篇集《壁画》,写一个留日学生学了五年的画,从来没有画完过一幅,原因是他屡屡失恋,最后竟饮酒过量,导致吐血,他就用鲜血在壁上画了些粗乱的画,约略可以认出一个人,僵卧在地上,一个女子站在他的腹上跳舞……据说,这是一部唯美主义的代表作品。 我的那本《贩书偶记》又搁置很久了,自上次淋雨大病一场之后,就再也没动笔。我准备将《壁画》作为一章,收入到我的书中。说起来,这本书来得很戏剧化,那次在长沙黄泥街,我看中一本七十年代三联版的《根》,问价,要五十,我嫌贵,老板就拿出《壁画》来,说可以搭给我,所谓买一送一,我一看,居然是1924年泰东版,遂成交,美得我屁颠儿屁颠儿的。 我的书不是用电脑敲出来的,一坐到电脑跟前我的头脑总是一片空白,只有在一个十六开本的英式牛皮笔记本上我才可以写得非常流畅。那个笔记本也算是个老古董了,起码得有八十年以上的历史,纸页柔润而平滑,拿老派克钢笔来书写,有一种说不出的淋漓尽致的快感,像自渎。 沉浸于写作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一本书的名字——工作着是美丽的。如果再从冰箱里端出一盘鲜草莓出来,浇上少许的奶油,写几行,就用牙签扎一两颗丢进嘴里,然后再写几行,又丢进嘴里一两颗,惬意得很,真的觉得我的工作特美丽。 中间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是老同学打来的,问赵楚最近找过我没有,我说没有,对方好像不相信,一个劲儿刨根问底,我只好赌咒发誓,说向毛主席保证,我确实不曾见过赵楚,如果还不肯相信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向布什保证,向普京保证,甚至向阿拉法特保证,对方终于相信了似的笑了。我骂他一句神经病,挂了电话,又继续地写下去。 写完这一章,赶紧冲个澡,上床去睡,明天还要照顾店面,得早起。刚刚躺下,突然想起滕固的小说中曾记载有“秘术一百种”,其中说用四方的白纸一方,将天竹枝的根和自己剪下的头发包拢来藏在枕边,不致别人知道,夜间就会与所思人在梦中相会。我想试试是否灵验,可惜没有天竹枝,只好用文竹枝来替代一下,不知我会不会梦到罗素,或者甜妞……醒来,日光已浸到窗上,拍拍脑门回想,平时睡倒乱梦不断,今夜竟无人入梦,饱饱地睡了个好觉,可见秘术不但不灵验,反而起相反的作用。我是让滕固给骗了。 我发现,写书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其实,我倒没什么功利目的,只为愉悦自己,而且这种愉悦不仅仅局限于现在进行时,就是在以后的几天里,心神也如同飞跃的蛱蝶一样,活泼泼地扑打着翅膀,在书店里做生意也比平时更有兴致。 下午,来了一对不速之客。下午的阳光是懒怠的,容易麻醉人的神经,我却一点儿犯困的意思都没有,就教鹦鹉唱歌。这时候,进来了一对不速之客,是一对非洲青年,大概是留学生的模样,可能因为肤色的缘故,眸子就显得特别的黑白分明。当他们看见书架上的老书时,竟像小孩子看见了变形金刚那样的惊喜。经过攀谈,我才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来自赞比亚,是汉学家。而且让我惊奇的是他们居然能操一口的京片子,比我还纯,说起刘半农、胡适和梁实秋,如数家珍,看来,来中国够年头了。我们侃了一阵,侃得挺痛快,临走,他们还买了不少的书,我给他们打了折,让他们以后常来,他们说:放心哥儿们,一回生两回熟嘛,我们以后会常来照顾你的买卖的。那架势,特痞,特好玩。 几个在场的老主顾,等我送走一对老外,就围过来跟我逗嘴,也非要打折不可。我说你们的肤色不够第三世界,他们就叫嚣要和平共处,不要种族歧视。没辙,拗不过他们,我只好举手投降,结果每位都打了个七折。 要不是来了一个电话救了我的驾,还不知他们要纠缠我到什么时候。电话又是老同学打的,又问赵楚最近找过我没有,不过,不是昨晚来电话的那个,而是另外一个,只是电话内容跟昨晚那个一模一样。我猜,赵楚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或是遇到了什么不测也说不定,问对方,对方吞吞吐吐地不肯说明,含糊两句,就仓促地挂断了电话。见鬼,搞什么搞!搞得我费了半天脑筋,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书店打烊,我拎个军挎包走出来,军挎包是父亲留下来的,上面还有红丝线绣着的“为人民服务”的字样,这是我珍爱的一件东西,所以,我老是拎着它。 街上正是都市的高峰时间,公交车、私家车和出租车的奔流冲洗着道路。刘呐鸥是善于描写都市生活的写手,他说都市的空气里弥漫着酒精、汗汁和油脂的混合物,还说微风时时吹送来一阵阵不知从何处带来的烂熟的栗子的甜的芳香,使人沉醉在高度的兴奋中。我现在在街上嗅到的就是这样的味道。 行人都显出忙碌的样子,不小心,就会被匆忙的人从背后推一下,撞到前面另一个匆忙的人的身上。拐过一家茶馆,无意间竟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像是许久未见的汉奸,怕认错,我又紧走了几步,果然是他,只是过去一尘不染的白色西装,已不见以往的洁净和整齐了。 “汉奸,汉奸,你他妈的给我站住!”我冲着喊了一嗓子。他显然是听到了我的喊声,回头望一望,脚步不仅没停下,反而加快了速度,在人流中像黄花鱼似的穿梭着。 我追在汉奸屁股后面,他却仿佛有意要摆脱我似的,东藏西躲,就是不肯止步,我痴望着他的背影,觉得玄妙不可思议——平白无故,他躲我干什么,我又不是讨债的!经过一番“警察与小偷”般的追逐,眼见我就要抓住他的时候,他竟掉头横穿马路,蜿蜿蜒蜒地走向对面的街上去了。 “跑什么跑,你小子给我回来!”我攥紧了拳头,使劲儿地跺着脚骂着他。 我尾随着要跟他过马路,刚到路中央,一辆白色宝马气势汹汹地驶来,我慌忙后退几步让开了路,谁知那车嘎地踩了刹车,司机席一侧的玻璃窗摇下来,探出一个脑袋,劈头盖脸地朝我怒吼道,“你眼睛瞎了,乱闯什么?” 我懒得与他争执,只顾得盯着渐渐远去的汉奸,巴不得等车开走,我立马将汉奸抓捕归案,好好审问他凭什么不愿见我。可是,那车却不走,只听开车的那人说:“怎么会是你呢?”仔细一看,竟是我的老同学刘海,就是在服装厂当厂长的那位。 “对不起,刚才耽误你们时间了。”我表示歉意地说,估计这么久的工夫,汉奸早跑得无影无踪,再追恐怕也追不上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啊,上来吧,一起去吃个饭。”刘海歪了歪脑袋说。我想推辞,见后边已堵了一溜车,像一溜爬行的乌龟似的,而且还一个劲儿地冲我们按喇叭,只好赶紧坐进刘海的车子里,给人家让道。车子里居然还坐着另外一位,就是刘海的初恋情人。看来,关于这一对狗男女勾搭成奸的种种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白色富康开出繁华的街区,拐入到一条僻静的小道上,我一直斟酌着,该用什么遁词才能摆脱掉这一对狗男女,趁刘海换挡的时候,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哥儿们,我恐怕不能陪你们去吃饭了,我一会儿还有个约会。” 刘海翻来覆去地问跟我约会的那个人是男是女,还不住地冲他的初恋情人使眉弄眼,威胁我不说清楚就不放我走。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不能饱汉不知饿汉饥呀,敢情你又有老婆孩子又有红颜知己,我呢,总得趁着没到拄拐棍的年岁,娶个媳妇吧。”我故意装作极为艳羡他的样子。 这话,显然令刘海十分受用,他哈哈笑了起来:“既是这样,我也就不勉为其难了,不过,要讲好,你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我做伴郎。”我说:“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他说,“要不要我给你送回家?”我赶紧说,“不要,不要,约会地点就在附近。”他把车停在道边,让我下车,我招招手逃也似的别过,突然刘海又把我叫住,跑过来嘱咐我说:“以后见到同学们千万别提我跟她——”他朝他的初恋情人努了努下巴,“千万为我保密,我倒不是怕谁,只是讨嫌他们多嘴多舌。”我附在他的耳边像潜伏特务对暗号一样的诡秘地说:“你放心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其实,我心里在说:“撒泡尿照照你那模样,也配让我费口舌,呸!” 目送着刘海的汽车消失在暮色中,我才轻松地吐出一口气,仿佛刚从囚室里释放出来一样。这时候,天色早已冥晦下来,我索性步行回家,且行且看着街上风景,心里竟也泛起些诗意来。 这天许佩祈突然大驾光临。“哎呦我的老爷子,要什么书,打个电话来,我给您送过去就是了,还让您跑一趟。”我一边给许佩祈让座一边说。这几天,罗素仍旧没来,书店都是由我一个人支撑着。许佩祈的突然出现,令我又惊又喜,印象里这是他第二次的光顾了,第一次是在书店开业的那天。绝对稀客。 “我来看看你,顺便跟你商量个事。”老头儿接过我递上的茶,很在行地抿一口,吐出浮在水面上的茶梗,见我一味地盯着他看,就问,“你一个劲儿看什么,难道我是西洋故事里骑着笤帚飞行在空中捕捉小孩子的老妖怪吗?”我说,“您今天的装束更酷了。”老头儿苦笑着晃晃脑袋,似是无可奈何地说:“嗨,还不是你师母的主意,非要我穿这个出来。”老头儿一身织锦缎剪裁的唐装,上衣兜里的镀金怀表链尤其显眼,特适合扮演上海滩上的大佬,不知有没有剧组找过他。 我问候师母,老头儿说她采访去了。施蛰存的小说中,说女人的美丽有许多方面,“容颜姣好固然是一重要素,但风仪底温雅,肢体底停匀,甚至谈吐底不俗,至少是不惹厌”,而我们这位师母似乎符合以上的所有条件,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把一直想问而没有问的问题问了出来,“师母究竟是怎么跟您走到一起的?” “我们相识是人家介绍的,开头我是不同意的,半辈子独身早已惯了,中途突然一个陌生女人进入到生活当中来,恐怕受不了。可是介绍人坚持要我们见一见,推也推不掉,简直是赶着鸭子上架……”老头儿又喝了一口茶,跟着从裤兜掏出手绢来,优雅地擦一擦嘴角,一看便知,这是新添的毛病。 “您的意思不会是说师母追求的您吧?”我强忍住笑说,“公正地说,无论是形象上,还是谈吐上,我觉得您二位还是有相当的差距的,也就是说,您不如人家。” “说出来也许你不会相信,事实的确是这样。第一次见面,介绍人让我收拾打扮一下,我偏不,既不刮脸,也不更衣,就这么前去赴约,结果,女方一见面就表示满意,说我脱俗,显得很特别。”老头儿讲这些的时候,很有一点儿“得便宜卖乖”的意味,又好气又好笑。 “看来,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呀。”这句话,几乎脱口而出,硬是生生地让我咽了下去,免得惹老头儿生气。不能不承认,哪一个夏娃嫁给哪一个亚当或是哪一个亚当娶了哪一个夏娃,实在都是命运的捉弄,冥冥之中,似乎一切早已注定,是勉强不来的。 “以前,除了我的那些书,其余全不在话下。你还记得萧红在《呼兰河传》中是怎么说来着:‘一天一天的糊里糊涂地过去了,也就过着春夏秋冬,不过是脱下单衣去,穿起棉衣来。生了就任其自然的长去;长大就长大,长不大就算了。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是不是挺豁达?唉,现在没那么简单了,凡事总要想对自己也对别人负责,因为自己已不再是自己的了,还有老婆不是?”老头儿的侃侃而谈,可见确实对爱情颇有心得。 我开始相信爱情的魔力了,它甚至有返老还童之功效,许佩祈就是一个明证。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不仅仅是维系情感生活的一种方式,简直是一场革命,一种能摧毁巴士底狱的革命。 “小伙子,别再慎着了,我看你也到了娶妻生子的时候了。”老头儿拍了拍我的肩膀,特推心置腹地说,“女人真是妙不可言的尤物。哈哈,我看你的那个罗姑娘又漂亮又聪明,夫复何求,干脆娶了她吧,想必是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的话,倒勾起我的满腹心事,不知为什么会有一种惆怅涌上心头,我敷衍说:“我还年轻,不是说年轻时不懂爱情吗?” “下边还有呢,懂得爱情时又已不年轻了。老话说,三十而立,你可不要忘喽。”他说。 “您也别忘了,我离三十岁还差三百六十五天呢!”我耍赖似的说。老头儿也知道我是在耍赖,就点着我的鼻子朗声笑起来。 “好了,好了,人各有志。”老头儿站起来在屋里踱来踱去,偶而从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开看,颤颤的,竟有恍若隔世之感,然后慢吞吞地再把书插入架中,叹口气。 “老爷子不是说找我有事商量吗?”我将老头儿拉回到座位上,又给他的茶杯续了些水,坐下。 “哦,差一点儿把正经事忘个干净。”老头儿责罚性地敲一敲自己的脑壳,略微思忖了一刻,表情庄重得像是要宣布什么爆炸新闻似的,“我想,把我那里的书移到你这来,怎么样?反正搁在我那里已经没什么用处了,至于你呢,把它处理掉也好,自己收藏起来也好,随你便吧,我就管不着了。” “不,不,您不是跟我开玩笑吧?”我推拒着摆摆手,以为老头儿多喝两杯,信口讲的酒话。那些书,都是他三十几年来的心血,其中一部分可以说是稀世珍品。 “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他一本正经地反问我一句。 “那都是您的心肝宝贝,怎么舍得让人拿走,得了,别逗了。”我拨楞拨楞脑袋说道。 “何止是心肝宝贝,你知道吗,那简直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可是,”老头儿的喉结上下滚动着,“我现在已经另有所爱了。你小子别咧嘴,这是真的。我爱上别的了,而这些书却徒然地占着空间,统共三间屋,它就占去两间半,可以说,它妨碍了我的新生活,所以,我才想到要遗弃它!” “恕我直言,是不是师母让您这么做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道,“遗弃这些书不会是你的本意吧?” “当然是我的意思了,你师母是个明理的女人,断不会强迫我做什么的。说白了,就是我个人对藏书没兴致了。”老头儿摸出烟斗把玩着,一张扑克脸毫无表情,“这些书伴了我很多年,我也伺候了它们差不多半辈子,谁都不欠谁,两清,丢掉它们我没什么舍不得的。” 看来,老头儿是玩真的了。我盘算着先答应他,把他的十几架子的书大部分放店里,比较珍贵的则存在家中,锁好,等老头儿后悔的时候,再完好无损地还给他。现在跟他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老头儿走火入魔了,一门心思全在“白金的女体塑像”上。我估计,他绝对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早晚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没有书,您会活得舒服?打死我也不信!”我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老头儿说:“我又发现了一个美丽新世界。” “说来听听,您发现的是什么?”我的好奇心好像鱼儿见了鱼饵一样,被逗弄起来了。 老头儿捏起一小撮烟丝,按在烟斗里,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大口,“以后再说给你听吧,现在让我讲,一大把年纪了,我还真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干吗这么神秘兮兮的,说来听听吧。”我冲老头儿使劲儿地眨眨眼,意外地发觉老头儿的脸居然红了,很是羞涩的样子,那表情,活像一个毛头小伙子。 只有一个人的上午。 一壶咖啡,两片吐司,两只煎蛋,一只鲜橘子,我照着穆时英的小说人物的生活习惯,给自己准备了一份相同的早餐,一边品尝一边看央视的早间新闻。 跟差不多所有的蓝领一样,吃饱喝足之后,就走出家门,推起久已不骑了的自行车,链子生锈了,蹬起来嘎嘎响,就到附近的修车铺膏膏油,然后骗腿上车,上班去。这个夏天的最后一缕风迎面吹过来,凉爽得怡人。 时间尚早,我可以奢侈地用观光客似的速度,伴随着抒情曲的音频,满大街地转悠。 在一家Jazz酒吧门口,我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一脚踩着马路牙子。一个正在擦玻璃窗的门童之类的家伙吸引了我,那家伙特面熟,特像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冲他“嘿”了一声,等着他转过身来。 等我又“嘿”了一声的时候,他才转过身来,“操,你在这干吗呢?”我惊讶地问。他说他在酒吧当清洁工。“多咱出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又问道。他说他已经出来半个月了,谁都没告诉,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这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因盗卖馆藏图书而入狱的程帆。 一人一杯普洱茶,我们在酒吧坐了一刻钟。他说他刚进监狱时总是受欺负,有一天,他急了,扑上去咬了欺负他的人的耳朵,生生地咬下半拉来,血流如注,从此,再没人敢跟他挑衅了,其代价是受了两个月的禁闭惩罚。 酒吧的营业时间一般是从中午开始的,这个钟点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酒保在吧台后面听CD。他说把他送进监狱的是他的女朋友,因为她要买手链而他不同意,吵了起来,她就给他的单位写了匿名信,揭发检举了他,事情才败露,他被判刑一年并被开除公职。 “这个娘们忒不是玩意儿了!”我骂了一句。他说他服刑期满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接他的也是他的女朋友,两人抱头痛哭,算是和好了,他现在就跟她住在一起。 纯粹是他妈的一场荒诞剧。 程帆给我讲述的时候,那么平静,像栖息在树枝上睡觉的鸟一样的平静。我发现,才一年的光景,他已经变得一塌糊涂,眼窝深了,胡子浓了,连脸颊上的线条也显得刚毅了许多,总之,给我的感觉,他成熟了,成熟得几乎超过了他的年龄。 “这里的差事适合你吗,如果干得没劲儿的话,就到我的书店里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向他发出这样的邀请,因为在一分钟之前,我还没有任何接纳他的思想准备。 “谢了,我再不会跟那些书打交道了,再也不会了。”程帆咬牙切齿似的说,显然他已经对书恨之入骨了。“你以为那些写满了字的破纸害得我还不够吗?” 我想劝他,害他的不是书,而是他对书的贪念,可是,一见到他阴郁的脸色,就不忍再说什么了。 “算了,刚才的话,算我没说好了。”我说,跟他碰碰杯,像喝二锅头似的,喝了一大口普洱茶。 茶凉了,但是香味似乎倒更浓烈了。“要不要开一瓶酒,我请客。”程帆说着站起来就往吧台那边走,我赶紧拦住他,说一会儿我要去书店,还得做生意。“对了,忘了问,你书店的生意还好吧?”他问道,我说还好,勉强可以维持。 程帆感慨地说,“你是个真正爱书的人,假如让你来做图书馆馆长就好了。”我笑着说,让我打理这么一个小书店就已经四脚朝天了,要是让我去管理那么大的图书馆非得找不到北不可。他突然说,“你知道吗,我大学时读的是图书馆学。”说完,特沧桑地叹息一声,历史得仿佛比游牧部落的酋长还悠久。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图书馆,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最为理想的归宿,可是,很快我就失望了。”他说,“我看到那些所谓的图书管理员,其实大半相当于文盲,他们根本不懂得书的真正价值,在他们的眼里,书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甚至连拿给孩子去当做文草稿本都不行,所以,他们可以随便抓几本书来垫床脚,或者当枕头枕着睡午觉……不久,我也就随波逐流了。” 程帆所讲述的一切,犹如山崖上跌落下来的石头,沿着陡峭的山坡滚,最后正好砸在我的心坎上,令我疼痛难忍。 酒吧的老板来了,中断了我们的谈话,那是个穿阿曼尼褛空长裙的年轻女人。我想,我是该走了,程帆试图挽留我,说道,“没事,你可以再坐一会儿,她是我姐姐。” “她是你姐姐?” “是的,本来她让我在这里当领班,我不干,我愿意做个清洁工,以此来惩罚自己。” 我没有因为老板是他的姐姐而再继续坐下去,还是告别了他,临走,我拍拍他的脑袋,他的头发很短,每一根都昂然地立着,像刺猬一样的扎手,我说,“程帆,我那里还有你的几本书呢,改天我拿来还给你吧。” “几本书,还是留在你那里的好。”他说,“据我所知,图书馆里的那个书库已经重新装修,改作收费的电子阅览室了。”我问那些书呢?他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从他的苦笑中,可以窥视到一种微妙的难以言表的伤感和无奈。 “那些书的去向,我也不大清楚,一种可能是转移在另外一个地方,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把它们丢进了垃圾箱。”丢进垃圾箱,不会吧,把藏书家们一生呕心沥血的收藏都丢进了垃圾箱?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话。“听说,那些书早已被腐蚀得不成样子了,轻轻拿起来,就会散开来……”他又说。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好像一阵强烈的电流通过全身,血液也涌动得出奇的快,仿佛瞬间就能从头流到脚,我猜,我的脸一定涨得通红。 “再见吧,我得走,时间来不及了。”我咕哝了一句,转身就出了酒吧。我知道,我想立马儿离开这里,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时间问题。 我骑车走出去很远,再回头,发现程帆还在酒吧门口目送着我,他的身子特单薄,好像风一吹就会把他吹上天似的。他旁边是他的姐姐,他姐姐搂着他,裙摆在风中舞动。 那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上次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打来的,她约我跟她一起共进晚餐,而且只限她和我两个人,地点定在一家叫“沼泽地”的印度餐馆。 我虽然答应得很干脆,还是觉得匪夷所思,猜不透她究竟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似乎为早一点儿解开这个谜底,我就像水手祈盼陆地一样地祈盼着书店打烊。“沼泽地”餐馆所在的那条小街上,左一家右一家地坐落着许多民族特色餐厅,越南风味、马来风味和俄罗斯风味应有尽有,最大的要数日本料理了,竟占有四层楼。来这里的主顾大多是白领阶层,也有外院的大学生,一边就餐,一边可以进行口语练习。很奇怪,这里离我的书店并不太远,我却从没来过。 走进餐馆,一个额上点着朱砂痣、身上穿着沙丽的印度姑娘迎了过来,我告诉她我约了人在这里见面,印度姑娘用最纯正的本地话问道,“你约的人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我说是跟你一样的年轻姑娘,印度姑娘嫣然一笑说,“你自己找找看。”我伸长脖子四处巡视一番,两只眼像职业间谍似的骨碌碌乱转——客人真是不少,尤其是女客人,也许是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吃咖喱味道的东西吧。 “嘿,在这儿呢!” 有人招呼我,我径直过去,坐在那人指定我坐的位子上。记忆中,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属于小巧玲珑的类型,脸色苍白,头发也跟秃尾巴鹌鹑似的;可是面前的这位亭亭玉立,两颊泛着紫罗兰的颜色,而且还有一头瀑布一般的漆黑的长发。我傻瓜似的注视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试图把印象中的那个丑小鸭和面前的这个白天鹅重合起来。 “这么盯着我干什么,难道不认识了吗?”她笑呵呵地问道,有点儿调皮的样子。 “想不到你会这么漂亮。”我由衷地感叹道。她朝我微笑着撇撇嘴,“我也想不到你的嘴这么甜。”我知道夸一个女孩儿漂亮,是很老套也是很行之有效的恭维手段,无论是女孩儿还是女人,保准百发百中,好使。可是,我声明,我绝对没有向她献殷勤的意思,只是实事求是而已,显然,她是误解我了。 她忽地恍然大悟似的“噢”了一声,脸一红,她脸红的样子更是妖娆,她说,“你初次见我,正是我‘去武汉实习’的时候,那时候特狼狈,因此才给你留下了十分恶劣的印象,是不是?”我没回答,应该说,确实是那么回事。 要了几道特色菜,我委婉地问她,找我有什么事,她赶紧说,“你别多想,我只是为那次‘去武汉实习’向你表示谢意,那次给你添了很多的麻烦。” “你已经谢过了,不是请我参加过午夜摇滚吗?” “那怎么能算数!”她腼腆地笑着说。这时候,露着肚脐的舞娘跳起了印度舞蹈,一边跳,一边从餐桌中间的甬道穿过,脚铃哗哗响,像溪水的潺潺流淌。我们享受了一阵视觉大餐,注意力才又回到我们刚刚进行了一半的话题上。 “你的男朋友呢,就是那个贝司手?”我记得她的男朋友弹贝司的时候,总是紧紧地闭着眼睛,一副特陶醉的样子,而且身子还合着节奏前仰后合,挺像斯琴格日勒。 “我们要结婚了,就在下个月。”说起结婚,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她两眼放光,放着那种带着无限憧憬的光。那光有着某种令人想入非非的魔力,能够拖着别人朝超现实主义的虚幻空间走去,以为那里就是幸福的终极目标。 “我祝贺你们,祝你们新婚快乐。”我说。本来我可以调侃一下,比如装着很嫉妒她男朋友的样子,换作别的美眉,我肯定会那么做,可是跟她不行,我们毕竟还不是那么熟悉,保持一臂距离是必要的,所以我就显得有点儿假正经。 “你们呢,我是说你跟罗素有什么打算吗?”她歪着个脑袋,挺嬉皮士地问道。 “我们,还那样,”我说,“不远也不近。”我隐隐觉得她的话里似乎有什么潜台词。我相信我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总是恍恍惚惚而又略显朦胧。假如一天早晨醒来,突然感到心烦意乱,结果出门以后不是让自行车撞个大跟头,就是一脚踩在西瓜皮来个嘴啃泥,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不止一次了。 “你们有多久没见了?”我以为她一定是在暗示我什么,脑际一旦浮现出这么一个念头,就浮想联翩,一发而不可收,沿着这个思路一直的琢磨下去。 “大概有半个多月吧,她忙,我也忙,所以就没有见面。”我跟她解释说。 “居然这么久,难道你不想她吗?”她严肃地说,看来她的确是在给我某种暗示,虽然对她所暗示的东西,在我的思维中还很抽象,没有一个形象化的概念。 “想是当然想她,只是——”我纳闷地问道,“怎么,有什么不对吗?你尽管告诉我。” “不,没什么。”她忽然显得特慌张的样子,因为受了她的感染,我也嘭嘭心跳起来,而且仿佛冬天的雪花静静地飘落在心房及心房附近,然后就融化开来,让我觉得一阵阵的冰凉。她又说,“请别在意,我只是随便说说的。” 绝对不是随便说说那么简单,我想。也许是为调节气氛吧,她让菜给我,特别是那些素菜,说因为伟大的甘地是素食主义者,所以这里的素菜又叫甘地菜;又说她和她的男朋友常来这里就餐,平均每周一次,“相爱的人就应当常相见才对。”她得意地说。她的眼睫毛特长,说话时眼睫毛就很个性地一眨一眨的,不知道她的眼睫毛是不是人工的。 “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我压抑着自己莫名的不安,而且也不愿与人分享这种不安,于是我就故意伪装成十分开朗的样子。 “上午,我在操场上还见过罗素,她一个人练习投篮。”她蹙着眉说,“表面上看她挺欢快的,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孤独者。” “出了什么不大愉快的事情了吗,罗素怎么一直都没跟我说过呢?”我紧张兮兮地问道。 她慌忙说,“她没事,我说的只是她的一种状态,心灵总是漂泊不定,感情也找不到落脚点似的。” “罗素天生就是个双重人格的女孩儿,我觉得。她一方面孤傲,对什么都持冷漠态度,一方面又疯狂,兴致上来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全身心地投入,特别是对新鲜事物……”我极力想对罗素做一个理智的评价,可是做不到,我的神情和腔调中都不可避免地流露出紧张、敏感而又忐忑不安的那种东西,掩饰是掩饰不住的。 “我希望你能够经常去看她,体贴她,照顾她。”她郑重地说。这下子,我终于听懂她的潜台词了,起码我认为是听懂了,破译过来,就是她在警告我——“我可能正在失去罗素,”或者是“我已经失去了罗素。”差不多是这样。 “罗素是我的好朋友,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真希望你们能成为一对,地久天长。”她说,“你要抓住她,紧紧地抓住她,不要让她再像无处抛锚的舢板一样了。”我发现,她是特诚挚的一个人。可惜,直到走出餐馆分手之后,我还是不知道她的名字,上次没顾得上问,这一次又忘了,我只好继续管她叫“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 我知道罗素住的女生宿舍,晚上是不让男生进入的,所以,我在学校门口就给罗素打了个电话,听说我来了,她好像有点儿意外,特别的吃惊。 长长的走廊上有很多的人影融入夜色之中,而且多是一对对喁喁私语的情侣,把此时此刻的校园衬托得平静而清澈。我匆匆走过,罗素说她在宿舍的门口等我。 出了长廊,藤萝架下有三五个人围成一圈,都是年轻人,扯着脖子在唱,好玩的是他们不是唱《同桌的你》,怀里抱的也不是吉他,他们唱的居然是京戏《空城计》,而且绝对马派,二胡拉得也是有板有眼,要不是惶惶的心境支配着我,我肯定会停下来欣赏一阵子的。 快到宿舍区的时候,我又被一个精力过剩的女生拦住了,说是问卷调查。那女生有一双率直的眼睛,使人无法拒绝她。她问我,“一个人乘火车去旅行,百无聊赖的时候,正好乘务员送来一些读物,其中包括,A是文学名著,B是消遣小说,C是时尚杂志,D是少女漫画,你选择哪一种?”我选择了A。她把她的答案告诉我说,“你对爱情的态度比较谨慎,不求浪漫,但求稳定。” 我苦笑着拍拍她的后脑勺,觉得特有讽刺意味。我有过稳定的爱情吗?短短的一年之内,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女孩儿,而且正在失去另一个,我他妈的简直成了失败者的代名词了。吉本芭娜娜在她的书中写到过一种翻车鱼,生长在水族馆里,总是缓缓地来回游动,没游几下就撞到墙壁上,就跟我一样,老碰壁。 “耷拉着脑袋想什么呢?”突然,罗素像幽灵似的从苹果树丛中跳出来,恶作剧地冲我大喝一声。她穿着一件睡美人睡裙,一脸的笑,不知怎的,看见她笑得如此的阳光,我浸透郁闷色素的心一下子变得透明了,有一种雨过天晴的感觉。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想你了呗。”我说。 “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我忘了呢。”罗素吻了吻我的嘴唇,“不过,我还是挺高兴的。” “去我那里吧。”拥抱她的时候,我的手沿着她身体柔韧的曲线轻轻抚摸着,隐藏在心里的欲望开始摇曳起来,像海底世界里的那些生物一样,伴随着潮汐的涨伏而肆意地摇曳着。 “太晚了。”罗素沉静地说。 “太晚了吗?”我松开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看腕上的表,我的手表是一只波斯猫造型,两只夜明的猫眼越在暗处眨得越亮,“刚刚十点钟,正是喝第一杯鸡尾酒的时候。” “明天要早起,所以,今晚要早睡——每个好孩子不是都这样吗?”罗素调皮地吐吐舌头说,“而且,因为没有车子,交通不便,我晚上也从未出去过。” “你的车呢?”我问道。 “我把它卖了!”说完,她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似乎是失口似的,慌忙解释说,“啊,我的一个朋友需要钱,我想帮助他,就把摩托车卖掉了。” “非得卖摩托车不可吗,你蛮可以从我这里挪用一些的。”我说,很像钻石王老五的口气,不过,我确实是真诚的。 “不,不,那不合适。你知道,我是不会那么做的。”依我的观察,罗素似乎没什么异常,这使我踏实了许多,那种怅然若失的情绪渐渐化解了,也许是我超级敏感了吧,“去武汉实习”的女孩本来只是要跟我一起吃一顿饭而已,并没有准备暗示我什么,只能证明我是个无药可救的幻想家…… “你这个任性的恐龙妹,”我刮刮她的鼻子,“来,让我好好地抱一抱。”罗素就投进我的怀抱,让我吻她的耳朵、脸颊和脖子,还让我抚摸她的翘翘的乳房。我们坦然地做着恋人之间常做的那些事,跟以往一样,静谧的感觉悄悄弥漫着,有点儿像悠然而徐缓的日剧氛围,譬如《东京爱情故事》什么的——这种感觉太棒了。 “下周我就有时间陪你了,乖。”罗素咬着我的耳朵说,她呼出的温暖气息也许传递出的信息比语言更具诱惑,诱惑是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东西。不仅如此,还有能令人诱惑致命的是她纤细的手指,她动着,特颓废的那种。 “饶了我吧,我是个意志薄弱者。”我有气无力地对罗素说。每次看到莎朗·斯通在镜头前面尽展风情的时候,我就总有这样的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有时,我太脆弱了。 “好吧,放你一马。”罗素稍稍用力地掐了我一下,才松开手。见我略微夸张地惨叫一声,弯下腰去,她貌似得意地笑了,像斯泰丽·琼森在《迷失东京》里的那种笑,因为这种稍嫌凄凉的笑,她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女演员奖 在电影里,斯泰丽·琼森扮演的是一位摄影师的妻子,摄影师常常忽略她。于是,她就怨妇似的徜徉在东京的街头,一脸的忧郁,只有拖着过气的电视明星老哈里斯在酒吧放纵的时候,才这样笑过,笑得暧昧而怡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况味。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罗素和琼森的表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就是因为这个,我几乎把《迷失东京》的光碟看乱了。 直到我告别罗素,出了校园,都再也没有提到她的摩托车,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的一个天大的疏忽,因为这个疏忽终于导致罗素离开了我。事实上,关于她的那辆摩托车的故事,远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 都市的夜晚,到处都是把婚戒摘下来藏在兜里的男人和手包中装着超薄保险套的女人,街上、酒吧、舞厅、派对里,总能听到这样的对话——一个说: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另一个说:是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一般说,差不多的一夜情几乎都是这么开始的。我晃晃悠悠地往家走,无心打个野食什么的,回到家,投了半个钟头的飞镖,才上床。 在书店里。 “闲来,读罗尔纲的《胡适琐记》颇有感触,胡适虽有几十架子书,但是不求藏书,更不谈版本,只为应用,而且他的书从不做编目,居然能清楚地知道哪一部书放在哪一架哪一格——这是我最为赞赏的聚书方式。书本来就是拿来读的,怎能为藏书而藏书呢?那是太老派的藏书家的做派,不可取。” 一个书店的老主顾因为读到了一本满意的书,兴趣盎然,所以跑来跟我来聊,分享快乐。他还特意带来了些纯正的法式棍子面包和鲜柠檬汁,让我品味。 老主顾说罗尔纲的这本书是三联书店出的。难怪,三联的书一般来说都是值得信赖的,跟中华书局的古籍和商务印书馆的工具书一样。当然,上海译文的翻译小说和河北教育的大部头文集也都不错,买这些书时尽可以大方一点,即使是把腰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抠出来,也值。 像眼前的这位这样来跟我交换读书心得的人很多,几乎隔两天就有一位,但是我一点儿都不烦,因为我也有同好,发现一本好书,仿佛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元素,巴不得让世人皆知。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心理状态,我却理解。 “我要赶紧去买这本书,好好读读,”我说,“经你这么一通大肆鼓吹,我真恨不得马上读到它。” “我一猜你就会喜欢,喏,”老主顾兴奋地从随身带来的公文夹里拿出一册来,“我自做主张给你代买了一本。” “谢谢,”我迫不及待地接过书来翻看着,“说来好笑,我们其实是一些生活在别人精神世界里面的人。” “所以,我觉得我们很幸福,尤其是在阅读传记和回忆录之类的时候,每读一卷,就好像我们又跟着主人公活过一回似的。”老主顾特哲学地说道。 “按照你的逻辑,生理年龄只有三十岁的我,心理年龄岂不要有三千岁了?”我说。 “不错,就是这样,”老主顾频频点头说,“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所在,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我说,“常常在夜深人静,我抚摸书的时候,总会突然觉得自己是在抚摸着岁月,这是不是很奇怪,岁月能抚摸得到吗?” “没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这种感觉我也常有,我猜,也许所有的读书人都这样想过吧。”老主顾十分慈祥地说,似乎唯恐我被什么怪念头所困扰,才这样劝慰我。 我们的谈话被电话铃声打断了,铃声特急促,像百米冲刺似的,一秒钟都耽搁不得。电话是弟弟打来的。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弟弟平时跟我面对面的时候都没什么话说,更何况打电话呢。我只听弟弟讲了两句话,脸色就变了。 “糟糕,我母亲在街上昏倒了,被送进了医院,我得马上过去,真对不起你。”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有点儿惊慌失措。老主顾安慰我几句,而且主动要求替我料理书店,我把锁头钥匙交给他,嘱咐两句,撒腿就跑了。 在出租车上,我不断地催促司机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司机说超速行驶交警会罚款的。在去医院的途中,我觉得我已经完全被恐惧打倒了,我怕我的母亲有个三长两短,我似乎突然才意识到母亲对我有多么的重要。 “哥,你才来!”弟弟已经在医院门口等着呢,看见我,拉着哭腔说,显得特无助。 “妈怎么样了?”我紧张地问道。 “医生说,妈只是血压高和血黏稠导致的昏眩,问题不大,可是妈一直不醒,我简直快被吓死了。”只有这时候,才能看出他的稚嫩,毕竟他比我小九岁。 走进母亲的病房,母亲面朝白色的墙壁躺着,因为背对着光线,看不清她的脸,却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两鬓的白发,蓬乱着。在我们像两棵向日葵一样噼啪作响的茁壮成长的同时,母亲也老了,渐渐地枯萎了。 “医生还说,妈要输液,要输一种叫血塞通的液体才行,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只等着你来拿主意。”弟弟说。 “那还犹豫什么,医生让输,赶紧输就是了。”我让弟弟快去把医生找来,马上采取治疗措施。 母亲就在这时候苏醒过来。 看到我在身边,显然出乎她的意料,她露出惊喜和开心的笑容,那种笑容恐怕只有母亲才会有,而这种笑容也是最让儿女备感酸楚的一种表情。 “妈。”我的眼泪禁不住地流了下来。有时候,无论用什么语言描述,都无法表达某种渗透进骨子里面的伤感情绪,简直难以抑制,我现在就是这样。我握住母亲的手,任自己咸咸的泪尽情地流淌。 “哦,哭什么哭,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没大毛病。”母亲替我擦着泪说。我不记得我有多久没哭过了,也许是十年,也许是十五年,总之,这种叫做眼泪的分泌物,对我来说,已经非常生疏了。 弟弟把护士带来,给母亲输上了液,说了一句“有事,请按床头的铃”就离开了,我和弟弟像两颗围绕着地球公转的卫星一样,分坐在母亲病床的两侧。这时候,我突如其来地产生了一种幻觉,仿佛我又回到了孩提时代,那还是穿开裆裤的时候…… “我记得老大不是个爱哭的孩子,倒是弟弟整天哭个没完,怎么哄都不行……”母亲笑着说。母亲输液的那只手,青筋要比另一只手明显,摸上去,好凉,还能感觉到液体以心跳的频率在血管里涌动着。 “妈,你闭上眼休息一会儿吧。”弟弟显然是让母亲说得不好意思了,脸红红地说道。 “刚才,吓着你们了吧?其实没事的。”母亲看看弟弟,又看看我,目光变得特别的柔和,很幸福的样子,只是脸色仍然是苍白的,缺乏血色素,尤其是两颊凹进去的部分,像低矮的丘陵一样显现出两道淡淡的阴影。 “妈,要不然我搬回家去住吧,也可以照顾你的。”我替母亲拢拢鬓边的头发,多少年来关于母亲的种种记忆都从脑海深处的数据库里翻腾出来,历历在目,特别的感人。 “还是由我来照顾妈好了,你尽管去办你的书店,我保证不会再让妈出状况了。”弟弟说,好像在与我争宠似的,我冲弟弟笑一笑,表示极度信任地点点头。 “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母亲的眼眶湿润了,哽咽着说道。她说的是那么的轻柔,仿佛轻柔得可以随着对流的空气而漂浮。 “你也是我们的好妈妈。”我想这么说,可是没有说出口。不是所有的心境都是可以用言辞来表达的,有些话,还是深埋在内心里为好,可以发芽、抽枝、开花、结果。 弟弟给母亲盖了盖被单,又把液体的流速放慢一点儿,说道:“你先睡一会儿吧,输完液我和哥就一起送你回家。” “好,听你们的话,妈就睡一会儿。”母亲缓缓地闭上眼,但是眼角仍然洋溢着喜悦之光,使得堆积着的皱纹舒展开来,只隐约地留下浅浅的痕迹,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不一会儿,母亲就发出非常舒畅的鼾声,她睡着了。弟弟出去给我买可乐了,病房里特别静,静得好似深不见底的潭水。我久久地凝望着母亲,想着她年轻时的样子。父亲生前是个好好先生,我们兄弟惹了祸,都是由母亲来教训,少不得一顿臭骂或者一顿拳脚,那时候,她显得非常强大,我们特怕她。父亲死后,母亲好像一下子变得软弱了,温柔了,对我们说话的语气也与过去截然不同了。印象里,在母亲的生活中曾经有一个男人出现过,是她的同事,弄得我和弟弟一度很紧张,那个男人长得有点儿凶,不知道为什么,不久,就消失了,从此再没见到过。多少年以后,我们才知道,母亲是因为我们而把他赶走的。在之后的日子里,母亲只是默默地抚育着我们…… 我觉得我们亏欠母亲许多许多。 在我上大学的前一天晚上,我无意中发现母亲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偷着哭,至今我也猜不出她为什么要哭,是因为我将离开家吗?还是因为她放弃的爱情?我没问过她。但是那天的情景我一直不曾忘记,时不时会在我的脑子里徘徊。 转天,母亲送我上火车,她几乎把家里全部的积蓄都悄悄地塞进我的行李里,我装作没发现,火车快要起程的时候,我将那些钱掖到弟弟的裤兜里,嘱咐弟弟一定转交给母亲,当时还不大懂事的弟弟答应了,特别乖。火车开出站台,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对面也是新考上大学的女生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第一次出远门?我没理她,跑进了厕所里痛哭失声——所有这些回忆都宛如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镌刻在我记忆的记事碑上。 无论如何,我都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就是母亲已经衰老了。也许是我一直都没有留心,所以才会有这种猝不及防的感觉。我想,我将来一定要把母亲接到我的身边,让她安度晚年…… 罗素告诉我,她在他们学校的老建筑里,发现了一个响尾蛇的窝,吓坏了,赶紧通知动物园,让他们把响尾蛇连窝端走。可能是很久不在一起的缘故,我们俩的心里都多少有点儿障碍,给对方讲笑话居然逗不笑对方,这似乎不大正常。 有顾客来,我们都抢着去招呼,表现出极大的劳动热情,一旦清静了,就面面相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没话找话说,“你的裤子挺帅的。”罗素今天跟我一样,也穿了一件前面有拉链的裤子,听我这么说,她就笑,脱下鞋子,用脚来踹我。 我借机攥住她的脚丫,说了句,“好一双金莲,起码四十码,”她就一边骂我讨厌,一边挣扎,一不小心跌倒在我的怀里。这么一闹,反而让我们重新熟悉起来,使我们意识到我们曾经是那么的亲密,亲密得一个身体融进到另一个身体里去。 “你想过我没有?”罗素似乎刚刚恢复了元气,又开始风情起来,“我是说做梦的时候。” “当然有过。”我逗她说,“我总梦见我正在祠堂或关帝庙秉烛读书,你花枝招展地出现了,又给我美酒喝,又替我打蒲扇,我一下子落入了你的迷魂阵里,就在与你颠龙倒凤的时候,你摇身一变,原来竟是一个狐狸精转世!” “我一猜狗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罗素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掐住我的嘴巴,威胁道,“竟敢寻姑奶奶的开心,好大的胆子。” “娘子,饶了小生吧,再不敢了。”我假装举手投降,甘拜下风,她刚一放手,我反守为攻,双手搂住她两肩,我的嘴在她的颈间流连忘返,轻轻地嘘着气。她嫣然一笑,踮起脚尖亲了亲我的额头,对我做了鬼脸说,“都怪你挑逗良家妇女……”我问她,“怎么了?”她咬着我的耳朵窃窃地说道,“我下面湿了。” “哈,我一直以为天下最没出息的就是我了,没承想原来这里还有一个不如我的。”我故意笑话她。她赶紧上来捂我的嘴,不让我讲下去,要不是顾客突然进来,也许我们会闹得更加不可收拾。顾客是个老熟人,他需要一本凌叔华1928年新月版的《花之寺》,我记得书架上有,叫他自己去找,他刚转过身去,我就朝罗素吐吐舌头。 罗素装作生气了似的,扭着脸,不理我,看样子,是让我哄,我立马儿跟她作揖鞠躬,而且还要背对着顾客,怕被人发觉。罗素愈发的高傲得像个公主一样,昂着脖子,对我视而不见。 央求了半天,她才垂下眼帘,仿佛很不屑地瞟我一下,用慈禧太后那种居高临下的口吻问道:“你知错了吗?” “小的知错了。”我极尽低三下四之能事,不过,得把音量放到最低限度,一则是怕顾客听见,二则是怕那只鹦鹉听见,小家伙伶俐着呢,又十分好奇,逮什么学什么,要让它听见,万一在大庭广众之下学舌说出去,我的糗就出大了。 “既是如此,我就给你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我肚子饿了,想吃东西。”罗素摇头摆尾地说。我赶紧点头哈腰,“您吩咐,您尽管吩咐。”她掰着手指头说,“我要吃蔬菜色拉,里边有西红柿、洋葱、黄瓜和橄榄的那种。”说着,罗素舔一舔嘴唇,露出一副贪婪的样子,像个馋猫。 小菜一碟。我让她稍等片刻,我去买。我知道附近有一家西餐馆的色拉特棒,色味俱佳,而且绝对正宗,厨师是个巴黎来的大婶,她的嘴唇抹得像法国葡萄酒一样红。另外,那里的薄荷茶也很出名。 我愿意为罗素做一切事情,因为我迷恋她。原来我以为迷恋就是爱,其实不是,很久以后我才懂得这个道理,迷恋是迷恋,跟爱不是同一类型的东西。 我把买来的色拉和茶摆在罗素的面前,又毕恭毕敬地问道:“小姐,还需要点儿什么?” 罗素欠身回了我一个西洋礼节,装腔作势地说:“哦,先生,这些已经足够了。” “听您这么说,我非常高兴,坦率地说,我十分愿意为您效劳。”我拿腔捏调地说,竭力模仿着《安娜·卡列尼娜》里面的绅士。我有一张这样的影碟,特喜欢,是美国佬拍的。 她吃到一半,突然抬起头来,皱个眉头对我说:“你别像老鹰一样的窥视着我好不好,我都让你看得吃不下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赶紧闪到一边去。 罗素终于把整整一盘色拉干净彻底全部消灭掉,然后优雅地擦擦嘴角,欢愉地问道:“这些天,我没来,有什么要向我汇报的?” “形势一派大好。”我把她的长发缠绕在我的手指上,“气候上,秋高气爽,凉风习习;生意上,蒸蒸日上,欣欣向荣……” 她打断我的玩笑话说:“你呢,我是问你怎么样?” 我稍微愣了一下,仿佛蓦地被噩梦惊醒,机械地摇摇头,“不好,很不好。” “说来听听,一点儿不隐瞒地告诉我。” 她的关切,触动了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个地方,我望着她看,沉默了许久,仿佛她是一朵百合或是其他的什么花,其实她也跟花差不多。我说:“我母亲病了,我认为她是为我们兄弟俩操劳过度才病的。” “她病得很厉害吗?”罗素目不转睛地盯着问。 我坐在书桌上面对着罗素说:“问题不是她的病严重到什么程度,而是我由此发现,多年来我对母亲关心得太不够了,所以,我心里就特难受。” “你想得太多了,你总是恨不得把全世界的罪过都揽到你一个人的身上。”她怜惜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深深地叹息一声,脸上像我们通常读格林童话里小红帽的故事时所流露出的那种表情,沉重而又无可奈何。 我把那天我在母亲病床前所想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她。我体会到了倾诉的快感。在倾诉的过程中,太阳像藏猫游戏似的躲了起来,黄昏便乘虚而入,屋子里已经彻底晦暗下来,而我浑然不觉,仍然一个劲儿地说呀说。 罗素真是个合格的聆听者。她不动声色,更不打断你的讲述,当你感到苦痛的时候,她会像个十足的小妇人一样,把你的头揽进她的怀里,让你的脸颊在她的胸乳间摩娑着,那是最能给予男人安宁的空间,你能听到她的心脏像马脖子下面挂着红穗头的小铃铛叮当作响,你也会听到她如歌如泣地说道,“唉,我可怜的孩子。” 我把我想说的话说完以后,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在我的体内萌动,特轻松,仿佛大力水手刚刚吃过菠菜罐头似的,血液里注入了许多新鲜的活力。 “我们做爱吧。”她说。 就在书店里。我们没有开灯,但是外面的霓虹灯闪闪烁烁,从梧桐叶的缝隙间透进来,在地板上拼就成一幅动态的抽象画。罗素撩起裙子,骑在我的腿上,而我坐在椅子上。像两个在荡秋千的单纯孩子,我们默默地做着,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空气里漂浮着柠檬香草的味道,那是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特容易使人陶醉其中。 美丽的黑女人艾丽斯·沃克说,人的一生中,能跟自己相配的灵魂只有一个。我们永远在寻找那个灵魂,朝它的方向移动,但往往永远找不到。可是,在跟罗素做爱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很配,我们的身体是对方的最佳寓所。 一阵抽搐,我感觉到她的高潮来了。我们依然没有分开,还是贪婪地吻着对方,吻着耳朵、眼睛、鼻子、嘴巴及生命开始的地方,直到精疲力竭为止。罗素闭着眼睛,梦呓般地说:“我们要是能够永远这样就好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起码当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四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4(1) 最近,我们没在一起过夜,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过夜了。晚上,她回她的宿舍,我回我的家,转天早晨,我们像公司办公室里的同事一样,从不同的方向,走进同一间屋子,道一声早安,冲对方笑一笑。 罗素一身懒懒散散的装束,短款牛仔服,背带裤,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的那身行套。我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时尚自居的她,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添置新衣裳了。她的早餐也节俭得只喝一杯牛奶了,当然,没忘顺便给我也带来一杯,里面有鲜草莓的那种。 我调侃她一句,“你好像懂得了一点儿勤俭持家的道理了?”没想到她的脸刷地一下子红了,好像一个偷着抽大麻的女孩儿让人家逮个正着似的,搓着双手挺不自然地回答说,“因为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美德嘛,我当然要身体力行了。” 吃早餐的时候,也是我最健谈的时候,可是罗素的一个古怪神态破坏了我的情绪,她用手撩一撩覆在额前的一缕头发,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敲竹杠的来了,你要小心了。”我背对着门口,随着一串清脆的门铃铛响,我转过身去,看见赵楚踉踉跄跄地走进来,差一点儿碰翻我的盆栽棕榈。 还没等我开口讲话,赵楚抢先说,“我声明,我不是来推销化妆品,也不是来推销人寿保险的。”我注意到他居然像个街头杂耍艺人似的穿着一条花纹睡裤招摇过市。 我把他让到书店的最里面,那是我平时修补旧书的地方。他咬着嘴唇抽泣地说,“我差不多找遍了所有的老同学,没有任何的目的,就是想跟他们说说心里话,可是他们都不理我,千方百计躲开我……”我突然记起不久前打给我的那些关于赵楚的神秘电话。几个月不见,他的颧骨高耸,而且鬓边竟有了白发! “冷静一点儿。”我劝他道。 “你不会也不理我吧?”赵楚目光咄咄逼人地注视着我,像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我确实曾发誓不再理他来着,可是看他蜷缩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双手掩面啜泣,肩膀不住地颤动,我的心软了。我俯身靠近他,两手撑在膝盖上,说道,“我不会不理你的,不过,你要先告诉我你遭遇了什么?” 赵楚一边用手背揉着通红的眼睛,一边接过我递给他的纸巾,“我一直控制着自己不哭出来,可是,我实在控制不住了,”他说,“我知道,我这样挺失态的。”他屁股下面的红木靠背椅伴随着他辛酸的哭声也吱吱作响。不能承受之轻。 罗素显然有些焦虑,她不住地走来走去,时不时把视线投过来,神色异常紧张。难怪她,一个号啕大哭的男人肯定是会令人紧张的,其实,不仅她紧张,我也是。 赵楚哭了大约十几分钟才消停下来。他语无伦次地讲述人们如何冷淡他,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唯恐避之不及。他比比画画的,身子也随之摇晃着,好像一株随时都会被寒风吹倒的小树。他讲得毫无逻辑性,支离破碎,仿佛意识流。只听他反复地说,”他们这么对我,我能够忍受,我真的能够忍受,我早已习惯了,所以我能够忍受。” “那么,你不能忍受的是什么?”我问他。我极力想从他凌乱的叙述中,找寻出一条清晰的线索来,我甚至企图从他的眼神和细微的表情变化里捕捉一点儿更为有价值的信息,但是,不可能。 “我不是故意要去骗谁,我只是夸大了一些事实而已。”赵楚总算说了一句明白话,可是接下来却沉默起来。眯缝个眼睛,一脸的苍茫凄清,仿佛在苦苦地思索着自己一生的厄运。我觉得他特像我在骨科医院里见到的那些从头到脚缠满绷带的病人,四肢也打着石膏,僵硬得只有一对眼球还能动。 我开始为他担心了,给他冲了一杯上好的龙井,递给他,他不但不肯伸手接一下,反而把双手插进了衣兜里,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我把耳朵凑近他的嘴巴,才听他说,“你的杯里落进了一颗哈雷彗星。”我以为是听错了,就凑得更近一些,他确实是这么说的——你的杯里落进了一颗哈雷彗星。 “哥儿们,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我搂了搂赵楚的肩膀,问道。他赶紧用双手紧紧地掩住了自己的耳朵,咕咕哝哝地说,“请不要用拉丁语跟我讲话,我讨厌拉丁语。”我松开手,听着他一边胡说八道一边急促地喘息着,茫然不知所措,就像私家侦探失去了所跟踪的目标一样,干着急,没办法。 过了好一会儿,赵楚像是才缓过劲儿来,脸上也多了些血色,他端正地直起身子,极郑重地说:“我想赚钱来养家糊口,这有错吗?无非是赚钱的方式不同罢了,你们靠的是一双手,而我靠的是一张嘴。”他说话的语气和神态与刚才简直判若两人,我觉得这小子有点儿成心装神做鬼糊弄人。 “他显然是神经搭错线了。”赵楚走了之后,罗素长出一口气说,“你只要看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了,那种呈病态灰黄色的皮肤像涂了一层蜡。” 我立马给我的老同学们打电话,询问赵楚的情况。他们告诉我:赵楚跟他们小孩儿姥姥推销某种商品,说得天花乱坠,结果小孩儿姥姥买了以后,一试用,跟他当初的吹嘘满不是一回事,就同自己的女儿讲了,两口子便打了起来,他媳妇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怎么谁都敢骗呀,一怒之下,就跟他离婚了。 “即便是离婚了,他也不至于如此落魄啊。”我说。老同学告诉我:赵楚是个喜欢钻牛角尖的人,他觉得他骗来的钱也都是给老婆花的,为什么他老婆还会抛弃他呢?他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让心情开朗一点,可是大家都叫他骗怕了,谁还敢跟他接近! “他一定特孤独。”我万分感慨地说。老同学回答道:活该,那是他自找的!从老同学的讲述中,我听不到丝毫的同情和惋惜,好像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罪有应得的。 不久,赵楚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那是个门窗上都竖立着铁栅栏的地方。在那里,每天早晨起来,他都会有一种行将就木的感觉。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手托着下巴发愣,一边用食指揉着太阳穴,一边冷眼观察着周围病友的一举一动,拿一个局外人的眼光兴致索然地来看待这个世界。当他稍微清醒的时候,他仍旧追着医护人员推销他的枕头和被单什么的…… 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 罗素特意穿一条饰有花边的白裙子,是为去北京工体参加姜育恒个唱音乐会的。一夏天,她的肤色晒得跟地中海的渔民差不多,配一条白裙子就显得很出众。 我要早一些打烊,以便赶去北京的火车,所以在我送走最后的一个顾客的时候,罗素也赶紧去整理书架,把散落在房间各个角落的书按顺序重新码好,她动作起来轻盈灵巧,特像芭蕾舞剧《天鹅湖》里的四个小天鹅中的一个。 一个电话使她中断了她的舞蹈,手机就挂在她的脖梗上,她只接听了不到两秒钟,便给挂断了。 “给我喝一杯可乐的时间,我去一下就回来。”她对我说罢,就跑了出去。对这个神秘的电话,我是一头雾水,我不知道谁会偏偏这时候来电话,看看表,离火车的发车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趴在窗台上向外张望,直到目前为止我所担心的还只是音乐会的时间问题,没想别的,从我伫立的那个角度,我能看见罗素在对面街的拐角跟一个人说话。 我持观望态度注视着他们,并且还点燃了一支香烟,吐着烟圈。那是个疲惫而又脸色忧郁的小子,他比比画画地跟罗素说着什么,而罗素只是两手抱着胳膊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大约十分钟左右吧,他们才匆匆分手,那小子十分潇洒地抱住罗素拍拍她的后背,罗素也主动将脸蛋凑过去让他亲了亲,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很明显,这不是第一次了,不过是复习早已烂熟于心的功课而已。我不禁有点儿吃醋,心底酸溜溜的。 看到罗素回来了,我赶紧离开了窗户,我不愿意让罗素知道我是一个窥视者,那样未免太小气了。其实有时候我确实是挺小气的,只是嘴上不肯承认罢了。我把需要带的东西一股脑儿地装进一个大个儿的双肩背里:彩带、夜光棒、罐装啤酒、罐装八宝粥,还有罗素最爱吃的西式甜点。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出发!” 还好,我们刚刚上了车,起程的汽笛声就响了。车厢很清静。我以为罗素会告诉我,刚才来的那小子是谁,找她做什么,可是,没有,她偏偏在这时候做起知识分子来,一脸的含蓄,仿佛是在尽情地品味沉默的乐趣。这么一来,越来越像是一场智力游戏,看看究竟谁能把沉默进行到底。 假如迟迟不把谜底告诉我,只是她延长悬念的艺术,那倒好了,事实上,不是,在我翻来覆去地猜测那小子的真实身份的时候,她似乎早已把他忘了。好几次,我都想直截了当地去问她,那样,我心里就踏实了,可是虚荣心不允许我这么做,那会有损于我的风度的——一点儿不绅士! 我一边谴责自己假模假式,一边又不断劝慰自己:也许那小子只是罗素的一个普通同学、普通朋友、普通网友,总之,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一切的烦恼都是因为我的神经过敏。这样想,我会好受一些,但内心里还是不免有一丝挥之不去的惆怅。 “我们来吃东西吧。”罗素突然说。 “好,我来拿。” 我把东西拿给她,然后就站在心理学家的立场上审视她一番,没发现她有异常的表现,几乎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应该笑时她也笑,应该吧嗒嘴时她也吧嗒嘴,而且不大的工夫,她就把甜点像变戏法一样地装进肠胃里,又不失其布尔乔亚风范。 “你好像有什么心事?”我没想到罗素会突然问我这么一句,就拼命地摇头,加以否认,生怕被她戳穿了什么似的。“那你干吗总是忧心忡忡的?”她又问。 “也许是因为周一的关系吧。我这人有个怪毛病,逢奇数的日子我便悲伤,逢偶数的日子我便喜悦,到星期天则悲喜交加。”我信口胡说八道,根据我的经验,凡遭遇尴尬,最有效的化解方式就是调侃、自嘲、顾左右而言他。 “是吗,还挺有规律的。”罗素歪着个脑袋,非常调皮地微笑着,“你一贯如此吗?“ “是的,我一贯如此。”我也配合着她的动作和表情,歪着个脑袋回答说。 “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的情绪转化跟女人的例假有着某种相似的规律性。”罗素故意压低声音说。 “好啊,你耍我!”直到这时候我才发觉我落入罗素的语言陷阱,可是,迟了,已经无可挽回了。 “是你自己挖坑埋自己,怎么能怪我呢?”怕我打她,她像个猴子般跳起来,尖叫一声就要往另外一节车厢跑,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她赶紧高举双手,表示投降,于是,我押着我的俘虏回到我们的座位上。 这么一闹,倒把我刚才郁结在心底的忧虑闹得烟消云散了,仿佛刮过了一阵风。我又回到我以往的角色当中。米兰·昆德拉说:世界是一个没有下场门的舞台…… 车厢里三三两两的乘客,大多也都是为了再听一遍姜育恒的“再回首”,他们大口地喝着啤酒,高声地谈论着那些用音符堆砌起形象来的歌星的名字,比如朴树、孙念慈、艾敬什么的,显然他们才是真正的追星族,而我不是,每次北京开音乐会,罗素都要拉着我一起去,被我一概拒绝了,只有这一次是个例外。 “年纪不大,就已经有怀旧情结了。”罗素说我。不管她怎么说,我就是对她所喜欢的黎明、谢霆锋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总觉得他们的歌远不如船工号子或拉网小调听起来顺耳;而姜育恒则不同,那种感伤的旋律,像最优美的东西悄然潜入你的心房,使你不禁怀想起童年往事,想起妈妈牵着你的手去糖果店时的情景。 “怀旧有什么不好!”我说。 “你仿佛始终生活在20世纪里,永远走不出来。”罗素这么说我,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这么说我了,“在你的眼里,20世纪什么都是好的,包括音乐、舞蹈、美术,甚至做爱方式,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巴不得你现在呼吸的空气也仍然是20世纪的。” “20世纪确实发生了许多伟大的事件,也确实诞生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我敢说,在以后的日子里,恐怕再也不会有鲁迅有胡适有曹禺了。”我十分肯定地说。 “都是那些卷了边泛了黄的书本把你害了。” “正是那些书,让我如鱼得水地徘徊在20世纪的街头巷尾,每一回,都像一次愉快的旅行。” 我们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各式各样的讨论,可惜,总是不能达到矛盾的统一,其结果也往往是不欢而散。 “算了,我不想跟你争了,我烦。”这是罗素一贯的结束语,干脆,果断,像从手掌上拔出一根刺一样。 “北京快到了。”我为表示和解,吻了吻她的额头,她撅着嘴巴怕痒似的缩缩脖子,一个劲儿躲我,最后我还是达到了目的。我催她准备下车,她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拿束带把长长的头发扎起来,不然,在音乐会上又蹦又跳的头发会碍事的。 一天,罗素给我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她说,她见到汉奸了。我按照她提供的地址,找到一幢模仿着农舍式样布置的建筑,那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宠物商店,常在报纸屁股上做广告,专卖猫啊狗啊,甚至还有蜥蜴和甲虫,而且负责宠物阉割和交配等一切事宜——他们门口的招牌上是这么写的。 想象着汉奸支着两只胳膊肘趴在柜台上,周围是一群畜生,我就不由得头晕目眩。我不想突然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令他尴尬,于是,我写了一张纸条,约他下班以后到玫瑰谷咖啡馆见面,拜托一个从超市里出来的小姑娘转给他,小姑娘的怀里抱着一颗卷心菜。 我在咖啡馆找了个靠窗的位子,等着,同时漫不经心地翻看着一本叫《身着狮皮》的小说,作者是写《英国病人》的那个加拿大人翁达杰。后来,我看见汉奸晃晃悠悠地朝这边走来,可是,到了门口却没进来,耷拉着脑袋转来转去,像一个患了幽闭恐惧症的人,一脸的不确定性。隔着纱窗,我能看见他的一举一动。 终于下了决心似的,他推门走进来,我冲他招招手,他就默默地坐到我的对面。他像个梦游者一样,面目表情拖沓而模糊,如同一张没有显影的照片。坐下来之后,他似乎竭力地躲避着我的视线,屋子里的东西什么他都看,就是不看我。 我猜,在汉奸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而且所发生的也一定对他的影响很大,大到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因此,我尽量什么都没问,也什么都没做,只有在围着米老鼠图案围裙的女招待送来两杯咖啡的时候,我把他的那一杯递给他,他刚抿了一口,眼泪就顺着脸颊慢慢地滴落下来,砸在大理石的桌面上,粉碎成无数个颗粒状的水珠。 我起身坐到汉奸的身边,紧紧地搂住他的肩膀,此时此刻,这似乎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他用手遮挡着自己的眼泪,也许是怕我和不时走来走去的女招待看见了嘲笑他。我觉得他抽泣得越来越厉害,渐渐地发展成为了呜咽,这样的呜咽很像我随旅行社去过的科尔沁草原上的那些失群羊羔的哀鸣。 最终,女招待还是发现了我们这桌的异常,伸长脖子朝这边张望。我赶紧在嘴边竖起食指,示意她不必在意,尽管忙你的去。 “简直太丑陋了,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汉奸狠狠地用袄袖擦去脸上的泪,对我说。我握住他的手使劲儿攥了攥,我能感觉到他的手比冬天的月亮还凉。“这件事,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实在没脸告诉你。”他一定是压抑得太久了,眼睛放射着一种火山爆发一般的光芒,看上去,烫得慌。 “我们是朋友,你忘了?”我说,“我们应该是无话不谈的。” “我一直以为我的日本老板是个正人君子,你看他平时是多么的温文尔雅呀。”汉奸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信任他,拿他当朋友,心甘情愿地给他做一切事情,包括很多根本就不该是一个公司职员来做的事情。可是他……” “他对你做了什么?” 我的话仿佛是一颗滚烫的子弹,一下子击中了他的要害,他痛苦地抱住脑袋,揪着自己的头发,然后,奔进卫生间里,把头放在水龙头下面,拿凉水冲半天,他回来的时候,头上还滴答着水。 看来,汉奸很需要一点儿有酒精成分的东西,我也需要,为愤怒而干杯。女招待端来的啤酒是冰镇的,这是稳定情绪的一件最好的道具。喝了几口,我发现汉奸已经平静了许多,平静得像广场的草坪上跳来跳去的和平鸽。 “日本鬼子把我的女朋友给睡了。”汉奸死盯着酒杯说道,“就在我们一起喝过酒唱过歌畅叙过友情之后,就他妈的在日本鬼子拥抱着她说‘我们俩要世世代代地友好下去’之后……”汉奸一直是轻声细语的,接着音量越来越小,渐渐的什么都听不到了。 “这个混蛋!”我禁不住拍案而起。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一句现在听来特伟大的话:在富有而又讲究的混蛋家里没有地方吐痰,只能吐在他的脸上。假如那个日本鬼子就在我面前,我一定会那么做的。 “他居然把我的女朋友给睡了!”汉奸捏紧的拳头砸在桌子上,两只杯子跳了跳,杯子里的酒也溅了出来。 “你掌握了什么证据没有?”我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膝盖上,问道,“比如人证或物证。我是指那些实实在在的能证明确有其事的东西,你明白吗?” “还要什么狗屁证据,我就是最好的证据。”汉奸突然失控似的喊了一嗓子,惊得一屋子的客人都站起来,还以为我们是两个酗酒的醉鬼呢,靠我们最近的那桌甚至换了座位。汉奸很难为情地低下头,小声说,“我把他们捉奸在床。就在日本鬼子的办公室的沙发上,当时已经下班了。” 我的眉毛竖了竖,想了想,还是什么都不说的好,只是用问询的眼睛看着他:后来呢?“我显然被我看到的场景所震惊了,因为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我几乎是傻掉了,等我清醒过来,我简直觉得无地自容,万分羞愧地跑出来,连电梯都没坐,一口气从六楼跑到一楼,又从一楼跑到大街上,直到我跑得精疲力竭为止。然后,我找了个偏僻角落,拼命地呕吐起来。” “你们这些长年坐办公室的人就是窝囊,”我急扯白脸地说,“怎么能就这样跑开呢?太便宜他了。你应该上去就是一阵拳脚,打他个满地找牙,让他尝尝偷嘴吃的苦头,然后,再拉着自己的女朋友扬长而去。你倒好,竟然把女朋友继续丢在那个龌龊的地方,而且是跟那个混蛋在一起!” “别提啦。” “怎么了?” “我的女朋友跟我说,她是自觉自愿跟日本鬼子睡的,如果他要肯离婚的话,她会嫁给他的。”汉奸说起这些的时候,身子一直是哆嗦的,可是脸上的表情却相当冷漠,好像他叙述的是别人的悲惨故事。 “那个死丫头竟会这么无耻,我靠,早先我居然没有看出来,走眼了。”经汉奸这么一说,印象里的那个芭比娃娃一样惹人怜爱的女孩子形象,顿时消失了。我愤怒,仿佛受骗的不是汉奸,而是我。一个你一直以为是个纯情少女的人,突然被告知她原来不过是一个谁都可以上的公共厕所,你不可能不产生那种受骗的感觉。 “而且,他们睡了也不止一次了,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要不是我的女朋友坦白地告诉我,我还蒙在鼓里呢。想起这件事,我就觉得我是天下最大的傻瓜。”都到这种地步了,汉奸仍然一口一个“我的女朋友”,真是蠢到家了。 “哥儿们,你用不着自责,一切都怪不得你。”我尽可能地劝慰他。 汉奸说:“当然怪我,我压根儿就不该把我的女朋友介绍给那个混蛋,我不是引狼入室是什么!” “可是,你想过没有,苍蝇能叮没缝的蛋吗?”我说。 他没话说了,我也没话说了,我们都不由自主地端起啤酒来,一边喝,一边似乎在脑子里搜索着恰当的词汇,然后又在“严禁吸烟”的告示牌下点燃了烟,吸上一大口。 “你就这么离开公司,再不回去了?”我这么说,不是打算让他还回到那里去,我只是觉得宠物商店不适合他,他是听着戴尔·卡耐基的废话长大的。 “那座公司大楼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噩梦,我从断奶以来还从未受到如此惨重的打击呢,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尽快忘掉过去的一切!”汉奸说。 “你打算在宠物商店一直干下去吗?”我问道。 “是的,我会一直干下去的,因为动物是不骗人的。前几天,我的女朋友来劝我回去,日本鬼子说可以给我加薪,我让她转告日本鬼子我不但不会回到他的公司,我也不会到任何一家什么狗屁公司去,我早已讨厌办公室里的那种介乎茶叶铺和文具店之间的味道了。她还要跟我废话,我对她说——玩蛋去吧!”汉奸说。 “说得好,让他们统统玩蛋去!”我不禁为汉奸的杀伐决断而拍案叫好,要是再给那个死丫头的屁股上来一脚,让她跌个四脚朝天就他妈的更带劲儿了。 汉奸摆摆手,“好了,过去的事不提了,我决定换个活法重新开始。”我发现,他确实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弱不禁风的小白脸了,肤色深了些,手也粗了些,而且手背和手腕还有一道道的伤痕,有的刚刚才结痂,我知道,那是宠物商店里的猫啊狗啊抓的。 从咖啡馆出来,汉奸又带我去了男士酒吧,这里的桌椅板凳都是用原木锯成的,特粗糙的那种,而且也不上漆。据说,这是本地钻石王老五经常光顾的地方,当然,已婚人士受了老婆的气来散散心也没人拦着,大家喝酒、投飞镖、讲荤段子、骂中国足球,随便。只是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谢绝女士入内。汉奸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了,如鱼得水似的,敞着怀,端着酒杯,跟这个打招呼,与那个说笑话,看上去,越来越像个汉子了。 “这个地方蛮有趣的,从没听人说起过,你是怎么打听到的?”我问道。汉奸冲我眨眨眼,“够意思的吧,我很喜欢这个地方,这个地方让我变得粗犷而又豁达。哦,你要唱歌,那边还有一架钢琴,刚刚才叫调音师调过音……” 在尖叫俱乐部,我把跟汉奸见面的经过一一告诉了罗素,我以为罗素会用她想得出来的不堪入耳的诅咒大骂日本鬼子和甘愿跟日本鬼子睡觉的那个死丫头,没想到罗素竟轻描淡写地说:“每个女人都是一所学校,汉奸既然在这所学校里已经完成了他的学业,他自然该转到别的学校继续选修其他的课程,这没什么特别的。” “你的说法倒很新鲜。”我说。 “也很准确。” 尖叫俱乐部是由一间间的封闭小房子组成的,走进去,也许窗口会突然伸出一支步枪来啪啪地向你射击,也许墙角会突然跳出一个吸血鬼女王朝你伸出血淋淋的魔爪。总之,每间小房子里面都有狰狞、恐怖和阴森森的东西,令你抱头尖叫,直到嗓子喊破了为止。据说,这样可以减压,放松神经,释放郁闷。因为是新开业,来看热闹的人很多,我跟罗素也是。 罗素被吓得够戗,一张脸看起来就像撒了一层奶油的布丁,一直死死地抓着我的胳膊,指甲几乎深深地陷入皮肉里。我只好也跟着她尖叫起来,她是因为吓的,我则是因为疼的。 “我的苦胆恐怕都已吓破了。”她抚着胸口说,可是,又不肯离去,坚持一间屋一间屋地走下去。这时候又出现了一个形象怪异的外星人,张牙舞爪地向我们扑来,我们一阵疯跑,罗素把她的头紧紧地扎进我的怀里,我说,“别看了吧?”她却对我绽开兴奋的、充满热情的笑靥,“不。” “那么,继续我们的探险吧。”虽然我是一脸的大无畏,实际上,心里也挺怕的,尤其是面对着那些骷髅似的怪物,一个劲儿想撒尿。难怪门口挂着的注意事项上赫然写着:有心脏病史者严禁入内,他们也是害怕一不留神出人命。 “恐怖是不是也能刺激性欲呀?”罗素说罢,蓦地抱住我的脖子,就是一通狂吻,“我甚至想就在这里跟你做爱。”但我却不行,我的欲望什么的早叫面前的妖魔鬼怪吓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只能笨拙地拥着她,特像舞场上的一个蹩脚的舞伴。 “希望你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并不是要来真的。”我尽量回避着她频频送来的“秋天的菠菜”,心想:疯丫头,如果把她关在盖世太保的集中营里,她会不会还这么充满激情? “你扫兴,”罗素的脸骤然间像写错了被揉成一团随手丢掉的废稿纸,老半天,五官才陆续排列出欲哭无泪的序列,她一边推搡着我,一边跺着脚,用英语骂着我,“Dirty old man!” “你说什么?”我只顾得抵挡她的拳头,却没听清她说的话。 “我说你是个肮脏的老头儿。你看看你,未老先衰,一身的迂腐,没朝气,更不知激情为何物!”她像个孤立无援的小女生一样,最多也就是刚刚初中毕业的样子,看来异常的可怜,“这是你特令我失望的地方。”她说。 “好了,消消气吧。”我赶紧去哄她,在她肋间呵痒,让她在我的怀里滚来滚去,可是,当我把手伸进她的裙子里的时候,她却突然推开我,紧张地将裙摆弄好,好像挺害羞似的。 “傻瓜,每个房间里都有摄像头,我们的一举一动别人全能看得到。”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果然,而且还不止一个。想象着一群小猢狲透过监视器看我的西洋景,一边偷偷笑,一边说下流话,我简直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明知这里有监视器,你还要我跟你那个,故意的吧?”我掐着腰质问她,满腔的愤怒。 “我就是要考验考验你,看你有多大的勇气,也看你爱我到什么程度,测试一下而已。”她说着竟咯咯笑起来,伸出手,挽住我的胳膊,“看你刚才那副熊相,我遗憾地通知阁下,你测试不及格。” 我无话可说。爱情有时候真像英国另一位“愤怒的青年”约翰·布莱恩说的那样:爱情犹如星期天碰上了下雨那样乏味,但又像薪水那样必不可少。 “你那里给我腾出地方没有,我请来的搬家公司就要从我这出发了。”许佩祈在电话里对我说,听起来有那么一点儿迫不及待的意思,他老婆急着要装修房子,设计图纸都画出来了。 我像骑马似的骑在椅子上,下巴顶在椅背上。我告诉他我早已各就各位,为迎接他的那些书的到来我还停业半天。我在书店一侧特设了一排展览柜,以展示他的书为主,都是非卖品,只供顾客参观。我让他放心,我会把他的书当一级文物来保护的。 “我说过一切随你处置,就是随你处置,如果给你添了什么麻烦的话,我会十分不安的。”许佩祈说话的口气像个念宣判书的老法官一样的不苟言笑,其实我知道他是个送礼物上门的圣诞老人,热心着呢。 “守着您的那些宝贝书,真无法想象,我兴奋之余还能不能睡得着觉。”我打趣道,“所以,我建议,您最好给我再预备一些治疗失眠的东西,一起送过来。” 老头儿嘿嘿地笑了,“你师母说,房子装修完了以后,她要办一个大型派对,请一些朋友来尽欢,当然也包括你。那一天,我给你预备下足够灌饱你肚皮的烈性酒和可以灌满你肺叶的尼古丁,这样,你总该满意了吧?” “这倒是一件新鲜事,我还从没参加过您的派对呢。”听说有派对,站在旁边的罗素立即贴近话筒上,支楞起耳朵来,我故意问老头儿:“呃,你的派对邀请名单上有没有罗素小姐?她可是一个有名的派对迷。不过,一般来说,她还算是个比较乖的孩子,不会给您闯祸的,这一点儿我可以跟您打保票。” 没等我听清老头儿的答话,罗素就把话筒抢了过去,问道:“许老师,您的派对是什么主题呀?” 老头儿吞吞吐吐地说,“你师母让我保密,嘱咐我不要跟任何人透露消息。女人总是喜欢搞一些神秘的小把戏,请你原谅。”罗素尴尬了,掠了掠眼前的头发,磕磕巴巴地说,“不,您别误会,我只是想知道我穿什么衣裳跟派对更和谐一些,还有设计发型的问题。不过,没什么,有些悬念也挺不错的。” 罗素碰了个不大不小的软钉子,让我很开心,看着她在海滨浴场晒得黢黑的皮肤很漂亮地紧绷在脸上,我不禁掩着嘴笑起来,她就恼羞成怒地踢我,特不淑女。 老头儿大概感觉到了罗素的失望情绪,赶紧说:“好像这次派对跟海上航行有点儿关系。姑娘,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些了,不然,你师母会生我的气的。” 这时候,搬家公司把老头儿的书运到了,三辆车装了十五个书橱。我只好撂下电话,指挥工人将书橱一一卸下来,搬到指定地点。虽然进门时遇到一点小小的麻烦,好在搬运工都是有经验的好手,不到一个钟头就完活了。我隔着玻璃看着老头儿的那些书,里面没有一本最好的书,因为里面的书无一不是最好的。我用老头儿给我的钥匙打开书橱的时候,有一种又轻飘又快乐的感觉。 而罗素的注意力却显然没在这些书上,她说:“我还没想好我在派对时穿什么,可是我已知道你该穿什么了——海魂衫。”她的声音那么嘹亮,以致吓我一跳。 “你给老头儿打个电话,告诉他一声,书橱安全着陆了。”我对罗素说。 “你说我穿一件敞领运动衫、一双耐克鞋,再配一条水磨牛仔好不好?”罗素对我的话却置若罔闻,一味沉浸在她对派对的幻想之中,并为这个幻想而兴奋着,显然,这个幻想给她的想象力提供了一个发泄的途径,“这样一来,我就像一个航行归来的水手了。” “那个派对还是未来时呢,你着什么急呀。”我对她说。 “我喜欢许师母的这种做法,做什么都爱给人家留下个悬念,让人家有所期待。”她的神态特像电视广告中声称迷恋某种洗发水的三流女明星。 “很好,你就期待你的吧,还是我自己来打这个电话得了。”我说。 到许佩祈开派对的那天,罗素果然照她预想的装束粉墨登场了,尤其是歪戴着的那顶画着一只铁锚的游艇帽获得了满堂彩,都夸赞她的这身行头很有创意。 要说有创意,依我看,许老头儿家客厅的布置才叫有创意呢。整体上完全是按照远洋客轮的驾驶舱设计的,临窗的地方,装饰着罗盘和操纵杆之类的东西,墙上挂着好大的一幅海图,以及标志灯、旗语旗什么的,镜台上安放着许老头儿和许师母的合影,合影上写着“船长与大副”的字样,天知道,他们是怎么琢磨出来的! “为此,我不得不三番五次地到停在港口的船上去采访,还照了不少的照片。”许师母端来凉薄荷酒,让大家凉快一下。“布置这样的客厅,装潢公司是无能为力的,我只好去找造船厂的朋友帮忙,我告诉他们,你们不要考虑这是装修房子,就照驾驶舱的图纸设计好了,结果就弄成现在这个样子,哎呀,差一点儿没把我累死,也不知效果如何。”从许师母谦逊的语气中,谁都能听出得意来。老头儿站在阴暗的角落里,用欣赏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女人,没事偷着乐。 “很棒,是不是?”罗素简直对许师母佩服得五体投地,她喋喋不休地给我讲她所见过的所有有品位的房屋设计,例如一个忙得没时间旅行的律师,把他的卧室设计成火车卧铺车厢的格局;还有一个电影迷则把客厅搞得跟电影院差不多,投影幕布占了整整一面墙,谁去做客,他就请谁看三十年代的老电影,剧中人物都操着上海腔的国语……“如果许师母要是再放些背景音乐,像大海的涛声,像海鸥的啼叫,一定更妙。”罗素说。 派对中最抢眼的是一个大胡子,跟马克思很相像。许师母介绍说,他是个著名摄影师,搞过几次个展。他的女朋友逮谁跟谁说,在他们同居的两年间,他已经给她照过730多幅照片了,其中有好几幅还是写真照。摄影师总是特忧郁的样子,看上去,好像不小心把一个可怜姑娘的肚子搞大了,很懊丧。 来宾中有好事者建议摄影师给大家拍个合影,亮亮手艺,摄影师百般推脱,说没带机器;有人拿出傻瓜相机让他使,他使劲儿摇着头,说丢不起那人。我不耐烦地看着他们,心想,一个摄影师必须留起大胡子才够水准吗?他有点儿谢顶,要是能把胡子挪到头顶上就匀称了。我若跟他一样,我准会尝试着这么做。 我离开人群,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来,无聊地喝着一杯柠檬水。罗素过来,说要引荐一个作家给我认识,是一个谁都不知道名字的作家,而且还有一副了无生气的外表,上眼皮总耷拉着,永远像打盹。 “请问哪里可以买到你的书?”我十分礼貌地问道。作家告诉我,他的作品属于后现代风格,“不是没人看,而是看不懂,所以出版社把书印好之后,我自己就都买了下来。”作家轻蔑地笑一笑,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那些看不懂他的书的人,“改天,我把我的书签上名字,送你一本。”他说。幸好罗素没跟他说我是开书店的,我想。 最后到场的是一位形象设计师,我以为她起码得收拾得闭月羞花,结果,一身的饥寒交迫,尤其是她的发型,怎么看怎么像雪利酒瓶上插了一根鸡毛,就这副倒霉模样,能揽得着生意吗?我表示怀疑。可是,她的到来还是受到了宾客们的热烈欢迎,特别是那些对自己的脸蛋不那么自信的女宾客们。 “她要真懂得形象设计,就该先给自己设计设计,免得影响市容。”罗素悄悄对我说。我也有同感。听说,那位设计师在国外还拿过不少的证书,她把它们挂在她的工作间,让大家看。我猜,她平时准是用动物来练手,所以,设计出来的形象总是跟人的造型有点儿差距,她挽着的那个男伴儿,就叫她鼓捣得像个鼹鼠,而且是红毛鼹鼠。 在这种场合内,我总是茫然而不知所措,常常像一个异己分子,要是显得不够友好和无精打采,似乎又怕拂逆了主人的一片诚意,就觉得挺别扭,只好用清凉的薄荷酒来维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许师母挨个给大家引荐,所有人似乎都在微笑致意,都在握手寒暄,都竭力地使五官搭配出一副温文尔雅的形象来,而且,每一位到场者完全像已经彩排过多次的戏中的剧中人,对交际场上的台词烂熟于心,说起来抑扬顿挫。当然,他们也忘不了夸耀一下别出心裁的房间装饰,有人还摸着作为摆设的橡皮鳄鱼夸张地说:“哦,好可爱呦!” 谁坐哪个座位是抓阄决定的,跟在客轮上的规矩一样,座位有头等舱、二等舱和经济舱之分。看大家认真的样子,我有一种在摄影棚里看演员故作姿态表演的感觉。许师母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本次航行的船长,由她来掌舵,她要给予来宾的就是一种纯粹的新奇和刺激,至少派对结束之后,能够让大家津津乐道地议论上十天半个月的,若能吸引别人来模仿自己,那就更理想了,追求的就是这么一种效果。 “我们的欲望号街车起程了。”许师母高举起盛满龙舌兰酒的杯子,庄严地宣告。于是,所有人也都举起了酒杯。 佐酒的是些鲜贝之类,而且都是奇形怪状叫不出名字的那种,碟盘下边铺了一层葱绿的海草,还点缀着樱桃和冰块,视觉效果特好。许师母像导游一样耐心地给大家介绍过各种鲜贝的名称和产地之后,一双双已经养精蓄锐许久的筷子开始向碟盘发起了猛烈的进攻,风卷残云一般。 一个回合下来,饕餮之徒们咂巴着嘴,从喉管里发出仿佛汩汩流水似的声音。有人对许师母说:“一个派头十足的船长应该牵着一条纯种的西洋猎犬什么的才够劲儿,你怎么不养个宠物啊?” “你们觉得我还会有剩余的精力去宠爱什么小动物吗?”鬓角汗津津的许师母悠闲地说。她虽然没什么时间去细致地体会悠闲,但她对悠闲却有着比那些真正悠闲的人更为深刻的认知态度,她把悠闲当做一种风度,一种派头,一种时尚。“光老许一个就够我爱的了,他是我们家最大的宠物。” “哇,好肉麻!”有人起哄。 许师母一笑置之,她似乎根本不在乎别人的反应,因为她知道,正像“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菲兹杰拉德所说的那样:“如今有许多的聪明人的精神都崩溃了,”所以,不必理他们,只管我行我素就是了。倒是许佩祈显得尴尬不已,远远地躲在一边,带着一身的不自在枯坐着,跟我一样。 索然无味久了,就会烦躁不安,我像个猫头鹰似的东瞅瞅西望望,无聊之极。这时候,许佩祈过来牵牵我的衣袖,说了一句“跟我来,”便率先溜出房间。我回头看一看罗素,她正跟那些新结识的宾客打得火热,早把我忘到脑后去了。她善于给予别人热情,同时也善于接受别人给予她的热情,逢场作戏是她的特长之一。 我随着老头儿走进一个狭窄的楼梯间,关紧门,老头儿说,“这是我平时偷着吸烟的地方。我知道,你在那个乱哄哄的环境里一定憋闷坏了。在这,你可以享受到所有的外交豁免权。”我打量了一下这个临时隐蔽所,“谢天谢地,幸亏你家里还有这么一方自由的天地。” 我说着,如释重负般地脱掉紧绷在身上的西服和勒在脖子上的领带,就连一双崭新的皮鞋也扒了下来,丢一边。一屁股坐到旧八仙椅上,两只脚搭着桌沿,让身心得到彻底的放松。老头儿不知把香烟藏在什么地方,变戏法般地拿出来,“来一支,过过瘾。”他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兴奋。 我接过香烟,先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像一只贪婪的大猫。我已经忍半天了,因为许师母说她举办的是绿色派对,禁止吸烟,我也只好极力地克制着烟瘾。“您知道,越是无聊的时候,我就越想抽烟。” 我点燃香烟之后说道。老头儿懒散地伸了伸腰,“是呀,你师母做的这些事情的确有点儿无聊,但是,我喜欢。其实,她无论做什么,我都喜欢。”我摊了摊手问,“为什么?”老头儿兴致勃勃地说,“你难道没觉出她在做她喜欢的事情的时候充满了朝气和创造力吗?不仅如此,那时候,她简直就是青春的化身,而这种东西恰恰是我所缺少的,她有,她能给我。” 我刚想插一句嘴,老头儿接着说,“也许你会问我,这些年来书本给了我什么,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书本给我的东西跟你师母给我的东西恰恰相反,书本使我变得沧桑了,沧桑得像一块远古的化石一样。” 老头儿的话让我愕然,我赶紧低下头来,免得叫他看出我惊讶的表情,“老爷子,您知道您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吗?” “我知道,因为是她带给了我一片新大陆,深深地吸引了我。”老头儿的话突然被许师母的招呼声打断了,他立马掐灭了抽着半截的烟走了出去,过一会儿才回来,道歉似的对我解释说,“她让我出去应酬一下,我说我正陪着万喜良说私房话呢,她就准了我的假,不过,她让我们半小时以后一定要回去,参加集体活动。” 我换了一下跷起的腿,说道:“我对集体活动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您刚才说的——许师母带给您的那片新大陆究竟是什么。”我发现这时候老头儿的脸上现出为难的神情,仿佛一位医生面对一个棘手的手术,无从下手。 楼梯间有一扇百叶窗,老头儿欠身打开一条缝隙,以便可以让屋子里的烟雾疏散出去,然后迟疑地说:“你是不是坚持要我回答这个问题,我能不能不回答。” “不,您最好能满足我的好奇心。假如我得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我会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下去的。”我说。 老头儿似乎为掩饰什么,故作轻薄地吹了一声口哨,说道:“其实,告诉你答案也无妨,大家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您太啰嗦了。” “你师母让我认识了一个感官世界,就是所谓的性行为。也许对别人这算不了什么,可是,对于打了半辈子光棍的我来说,意义就截然不同了。我突然发现男女间的缠绵竟是如此之美好,自然十分震惊,并很快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 我冲他点了点头说,“男女间的缠绵本来就是美好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异议。” “问题是——我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 “通常我们所说的温柔乡,指的就是这个,沉溺其中也不是什么错误啊。”我差一点儿让老头儿犹抱琵琶的态度逗乐了。长期以来,他在我面前一直是一个严肃的长官,而我则是一个恭敬的士兵,现在,似乎士兵突然得到了提升,我觉得他羞涩的样子挺滑稽的。 老头儿说:“我们几乎随时随地都有需要对方的欲求,不分早上或晚上,也不分床上还是床下,有时候,你师母甚至会特意跟单位请假回来做那种事。为此,我们把社交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只盼着两人相处。我觉得特变态,可是,你师母却说,我们启蒙的时间太晚了,所以,我们要补课,要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不怕你笑话,我们真的不像我们这个年龄该做的……”老头儿的叙述不是线性的,而是围着一个圈子绕啊绕。 “您是不是觉得您该做的就是拄着个拐棍,天天到公园去遛鸟、舞剑、打太极,或者围成一个圈吼几句京戏?”我问他。 “那倒不是。”老头儿摇摇头说,“最令我担忧的是,除了肉体的短兵相接之外,我几乎对什么都没兴趣了,以至于连那些我视之为生命一般重要的老书也嫌累赘了,甚至后悔自己当初花那么多的心血去寻访去收藏。那些老书都是冷冰冰的,都是没有生命、没有温度的,不像女人那么温暖,那么柔软,那么知冷知热——呸,你瞧,我怎么能说这种为老不尊的话呢!”他嘴角含着一丝自嘲的微笑,拍了拍自己的嘴巴。 我虽然也跟着他笑了笑,但是却把目光移到一边去,以免同他对视。听了他的话,我觉得胃部有点儿痉挛,肢体有点儿麻木。我自问:将来,我会不会像老头儿那样,对收藏书的感情也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呢?结论是——不会的。我可以爱书,也可以爱女人,这两者之间并不对立,我相信我没有老头儿那么偏执……我沉湎在这些思绪之中,以致老头儿后边说了什么,我压根儿没听见,老头儿不得不拍拍我的肩膀,问我在想什么。 我说:“没什么。”跟一位前辈交谈的时候走神,实在是一件不大礼貌的事情,我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我只是在回味您刚才说过的话。”天呐,我真佩服我的随机应变能力,起码不比那些禀赋优越的家伙们差。 “我说,你们两位男士的自由活动时间该结束了,快来,大家在等着呢。”这时候,许师母招呼我们,她说话喜欢把字咬得特清楚,好像是将拼音字母拆开来,一个个送进你的耳朵里。 我们只好回到了派对中间,下面的节目是每个人在航海日志上留言,免得临结束的时候,诸位喝得昏天黑地,醉得连笔都拿不住了,所以把这个节目提前了。许师母的那个航海日志是真正的航海家用来记录行程的本子,挺厚,牛皮封面上有一个烫金的锚。有人这样写道:这是一次浪漫的海上之旅,谢谢船长的热情款待。还有人留言:被忽视的海浪拍打,覆盖一切回忆的疾飞的细沙。这话看着有点儿眼熟,不知从哪位诗人那里剽来的。轮到我了,许师母把笔和本交到我的手里,我写了一句:我想驾驶属于我的那艘船,哪怕只是一只小舢板。而罗素则写得是:你们需要一个领港员吗?许师母连声说要,还一个劲儿搂着她做亲热状,引起一阵调侃一阵笑。 又一轮的鸡尾酒过后,宾客们的感觉器官开始变得迟钝了,罗素将我拉到一边,含混不清地抱怨道:“你刚才跟老头儿躲到哪里去了?你不来保护我,让他们灌了我好多酒。” 我赶紧殷勤地剥了一瓣橘子,塞进她的嘴里,等她咀嚼完,又塞了一瓣,然后,我贴着她的耳朵说:“我们说几句悄悄话。” 罗素翻翻上眼皮,仿佛我说的不是汉语而是西班牙语似的,听不懂:“什么悄悄话?” “枕边悄悄话。”我挽住她的胳膊,笑着,用极讲究抑扬顿挫的腔调告诉她。 “好恶心,”罗素捏了捏鼻子,仿佛闻到了什么异味似的,不屑地说道,“一对年龄一大把的男人居然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谈什么狗屁悄悄话,嘁!” “我以为很有必要。”我说。我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她平时刀子一般锋利的嘴巴越来越不听使唤了,这好像一场龟兔赛跑的游戏,兔子的路就要跑完了,而乌龟想赶上它,得等明天醒酒以后了。现在,趁火打劫,气气她,她连回手之力都没有。 “我懒得跟你斗嘴,这会儿我的头有点儿晕,我想找个地方躺一躺。”罗素醉醺醺地说。 许师母却让罗素冲个澡,稍微清醒一下,说后面还有许多余兴节目呢。罗素去冲澡的时候,我听了一段萨克斯曲子,演奏者是一位律师,曲子很忧郁,大伙儿都叫好,我也觉得吹得不错,许师母更是奖励了律师一勺新鲜的鱼子酱和一杯雪利酒。许佩祈默默地坐在餐桌边角,用欣赏的目光凝望着自己的妻子。见罗素迟迟不露面,我便去找她,发现她睡在了客房的大床上。 睡着的罗素也不安静,时而耸耸眉毛,时而动动嘴唇,显然是在做梦。估计派对已经进入了尾声,很快就要结束了,我想把罗素叫起来,回家去睡,这时候,许师母走进屋,阻止了我:“你们今天晚上就睡在这里吧,房间足够宽敞的。” 尽管已经很疲惫了,特别是精神上,我还是陪着许佩祈夫妇送走了他们的客人,一直把他们送到他们的私家车上,看着他们远去,跟他们挥手致意,同时还要做出一副恋恋不舍的表情。我不得不佩服许师母,折腾一天了,她的面部表情仍然那么丰富而活跃,我可不行,我觉得我面部肌肉都快麻木了。 料理完收尾工程之后,已是凌晨时分,我懒洋洋地回到客房,吻了吻睡梦中的罗素,就四脚朝天地躺在沙发上。我听见隔壁主人的卧室里在行动,该死的喘息声、呻吟声以及席梦思床弹簧嘎嘎的响声,排山倒海一般地灌进我的耳朵里,扰得我难以入睡,翻过来掉过去地折腾了老半天。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我更不知道我是怎么醒来的,醒来的时候,阳光正明媚,窗外,紧贴着墙壁攀升的紫藤上爬满了喇叭花。我惊奇地发现罗素并不是睡在她的床上,而是跟我一起挤在长沙发上,枕着我的肩膀,像个婴儿似的蜷缩着两条腿——这是罗素睡觉时最喜欢保持的姿势。 阳光下,罗素脖子和脖子以下较为丰满的区域的皮肤仿佛是透明的,我甚至能看到她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突然,罗素醒了,她缓缓地睁开眼,冲我嫣然一笑,说了句“早安”,也许因为光照太强的缘故,她只好用胳膊遮住了眼睛。 一会儿的工夫,我们就紧紧地拥抱起来,满怀激情地亲吻着对方,她的口腔里散发着一股子嫩草的清香,还有富有弹性的小舌头,都很让人留恋。在相互抚摸的时候,我发现她脊背上的皮肤犹如玲珑剔透的绸缎一般的光滑和柔润。 也许是吻得太投入了,很快我们都像经过了长途跋涉似的浑身瘫软,眼前也冒出了金星,直到双方实在喘不上气来为止。 这时候,许师母敲门进来,通知我们去吃早餐,“今天的餐桌上有很棒的沙丁鱼。”她说。 我和罗素都尽可能地保持着泰然自若的神情,竭力掩饰着自己的狼狈,好像秋毫无犯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我的脸红了,因为我觉得两腮烫得慌,而罗素更过分,半截乳房居然还露在外边,显见已经是欲盖弥彰了。好在许师母完全是视而不见,等我们穿戴得很体面地出现在餐厅时,许师母欢快地对老头儿说:“还愣着干什么,快给孩子们拿餐具呀。” 一次偶然的机会听罗素说起她们学校周末要举办一场歌咏比赛,有她的独唱,她准备唱一首王菲的歌。虽然她并没有邀请我,但演出那天我还是去了,去给她当拉拉队。那天她穿了一件不知属于什么风格的衣裙,手腕上和脚腕上还戴着随时都会变幻颜色的手镯和脚镯,显得特另类,也特个性。 在小礼堂门口看见我突然出现,她的眸子里闪出一种异样的光泽,既不是出乎意外的喜悦,也不是冷漠,瞳仁里略微流露出黯淡的忧郁。“你怎么来了?”她迟疑了一下问道。 “我来做你的亲友团,你不欢迎?”我说。 “欢迎,当然欢迎。”她说,她说的声音很低,听来倒更像是一声叹息。她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接着说,“我排在第七个出场,还要等上一会儿。” 我们避开来来往往的人们,走到一株上个世纪教堂神甫种下的山毛榉下面。 我问道:“你紧张不紧张?” “我走南闯北的什么阵势没见过?站在台上唱一首歌根本不在话下。”她似乎很快地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变得开朗起来。为了这场演出,她特意把染成棕色的长发挽成了发髻,露出雪白的脖颈,给人的感觉是成熟了许多。“不过,对我能不能唱好拿个奖什么的,没太大的把握。”她说。 “你嗓子挺不错,一定会唱得很出色的。”我轻轻摸了摸她没有化妆的脸,我喜欢她素面朝天的样子。 “我也这么盼着来着,实际上我给自己制订的目标是——只要别跑调就行了。”她说。 这时候,罗素的同学招呼罗素去化妆,罗素对我说:“你先去礼堂里找个座位坐,我到后台准备一下。” “祝你好运。”我吻了她脸颊一下,目送着她跑进了后台,才走进熙熙攘攘的礼堂里。礼堂里的座位已经坐了许多观众,有的座位上虽然没人,但却放着一个笔记本或是一个可乐瓶子,表示已被占领。我只好在离舞台稍远一点儿的地方坐下来。 对女孩子来说,这显然是一个盛装的节日,她们尽可能地把自己打扮得时髦一些,因为年轻,她们的领口都开得很靠下,有意露出光滑柔软的肌肤,引起男生一阵阵惊艳似的呼声。她们简直就像一群一脚踏空从天上掉到地上的天使,唧唧嘎嘎地谈笑着,直到歌咏比赛的评委入席之后才安静下来。灯光也暗了,舞台的大幕徐徐拉开,报幕员出来开始报节目。 我耐心地等待着第七个出场的罗素。 可是节目进行得很慢,每一首歌都要由评委评点一番,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才公布参赛歌手累计得分是多少多少,一切都那么老套,而且还那么一本正经。我只好忍耐着。 罗素终于出场了,唱的是王菲的《招魂曲》,加上音乐伴奏,加上舞蹈动作,特像一场模仿秀。 她的演唱获得一片掌声,特别是女生。也许王菲的歌总是忧郁的元素多了些,比较适合她们的胃口吧,最容易打动她们。而男生大多是一动也不动地看着,只礼节性地拍拍巴掌。 突然,一个小伙子跳上台去给罗素献上一大束鲜花,还是那种叫玫瑰的玩意儿,之后还吻了她,台下有人发出善意的嘘声。我觉得那小子有点儿眼熟,哦,我想起来了,他就是在书店门口拥吻罗素的那个。我看出罗素的神情有几分尴尬,不住地往台下瞧,显然是在寻找我。 我赶紧站起身来,向她使劲儿招手,不知她看到了没有。 坐下来,想起刚才的那一幕,仿佛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上,胸口发闷。我知道,这是人吃醋的时候最常见的症状之一。 比赛结果,罗素在十名歌手中荣获第三,评委给她颁发了证书和有机玻璃制作的奖杯,奖杯是一弯月亮的造型。台下的观众都鼓掌表示祝贺,我鼓得最卖力最持久,我是用鼓掌的方式来减轻因嫉妒而增加的心理负担。 罗素卸了妆以后,到礼堂里来找我,我们相跟着走到校园尽头的草坪上,一边散步,一边倾听着灌木丛的叶片在晚风的吹拂下发出的婆娑声和草虫唧唧的叫声。“我唱得还好吧?”罗素问我,“就是中间有点儿忘词,吐字不那么清晰。” “你很会唱,如果临场发挥得再好一点儿的话,绝对能得一等奖。”我嘴里说着,眼睛却四处搜索,像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侦察兵,我想,那个给她献花的小子一定就隐藏在附近的某个什么地方。 “整场比赛你都看了,从头到尾?”罗素问着,把她热烘烘的小手递过来,让我攥着。 “是啊。”我知道罗素要问的是什么,却故意装傻充楞说,“不过,离得太远,看不清楚,好在音响效果挺好,不影响听歌。” “你今天晚上还有什么安排吗?”罗素问。今天晚上我特想跟她在一起,可是,回答她的却是,“我要去一个朋友家,商量一件事,看来没办法陪你了。” “没事,你忙你的,我不怪你。”罗素笑着撒开我的手。我告别她,走了没几步,又站住了,我很想把那个献花的小子跟她的关系弄弄清楚,看来,在某些时候保持沉默是非常困难的事。罗素跑过来,问我还有什么话要说,我赶紧说,“夜里早点儿睡,别熬得太晚,经常熬夜会老得快。” “我知道。”罗素的脸上露出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被她迷住的那种极富个性的妩媚的笑容,“你快走吧,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的了?” “古得拜您呐。”我故作潇洒地挥挥手。 “打住,求你别太做作了好不好,我受不了这个。现在,限你一分钟就在我面前消失。”罗素笑道。 我转身走开,跨过一座小石桥,回头再看,罗素已经不见了。 我的笑脸就像在哈哈镜面前一样肃然拉长了。罗素不但没有丝毫挽留我的意思,反倒迫不及待地赶我走,这让我很是郁闷:她一定是急着去见那个献花的小子,我猜。 我预感,仿佛有一股巨大的离心力,将她从我身边拖走,离我越来越远。我绝望地想,恐怕只有魔法或某种神奇的力量才能使她回心转意。也许,这一回,她真的会离我而去了。 可是,第二天的早上,罗素又跟精灵一样笑吟吟地出现在我面前,发髻不见了,仍然是长发披肩。 她邀请我跟她一起去买桃子吃,不过不是在超市里,而是到市郊的果园里。果园里有桃树、李树、苹果树和海棠树,简直是一座长满水果的迷宫,并且还可以自己爬树上去摘。“我的同学们都去。”她说。我也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匆忙找个人替我看店,然后就上路了。 罗素显得特兴奋,仿佛是准备远足旅行的孩子,在长途汽车上眉飞色舞地说个不停,说果园里的水果都是从不喷洒农药的绿色水果,说从树上摘下来的果子可以在果园里的一口深水井里冲洗,吃起来像冰镇过一般。她说了半天,见我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推推我问道:“我说话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我点点头说。“昨天晚上你休息得好不好?”过一会儿,我冷不丁地问了她一句。 “挺好的。”罗素眨眨眼回答道。这时候,我们已经到了我们想要到的地方,果然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果园,果园大得像是用无数棵果树组成的城堡,泛着露珠一般清新的果香。罗素的那些同学早就来了,都把手吊在她们的男朋友的胳膊上,犹如一条条被渔人钓上钩的鱼那样子。显然她们在入口处正等着我们。 客套一番是少不了的,然后相跟着进入了果园,在每个拐弯处我们总能看到一块块木牌,上面写着:苹果园、梨园、桃园……现在,正是摘桃子的季节,果园把势给我们一些剪枝剪和柳条筐,让我们自由行动。我和罗素两人一组,她背着筐,我拿一把绑在长竹竿上剪枝剪,看见成熟的桃子,就可以剪下来放在筐里,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情趣,所以就兴致勃然。 “你看那里有一棵老桃树,”我和她走到一棵异常高大而又异常沧桑的桃树下面,罗素摸着斑驳的树皮说,“这棵树起码得有八十岁了,跟周围的树比起来,它就像个老爷爷。” 这棵老树上的苹果确实比其他的树上的要大,要红,有些苹果上还有汉字和类似在三星堆发现的铜器上出现过的古怪图案,我知道,那都是果农玩的小把戏,为的是让苹果卖个好价钱。“现在的农民简直太聪明了。”罗素感慨地说。 在罗素的指挥下,我像剪枝一样地把那些看起来很可爱的苹果摘下来,拣进筐里。罗素快活得跟一个来到迪斯尼乐园的高二女生差不多,跳着脚说:“去摘这个,这个最好看。”我嘟哝了一句:“最好看的,未必就是最好吃的。”罗素仿佛根本没听见我在说什么,仍然不住地支使我,很快,我的额头就沁出了汗珠子。 “我们换一棵树吧,这里没有好的了,好的都让我们摘下来了。”我对罗素说。罗素却仰着脖子指了指更高的树杈说:“谁说没有好的了,你看那。”我无奈地挠挠头:“太高了,我够不着,除非让徐明来给你摘。” “我有办法。”罗素狡黠地眨眨眼。 “你总不会叫我爬到树上去摘吧?”我怀有七分狐疑、三分警惕地瞟了她一下。 “哎呀,你的智商太高了,什么都瞒不过你。”她拍着巴掌说。 我皱着眉头打量了一下这棵比我腰还粗的桃树,要爬上去显然是个不小的工程,我小心地问了一句:“非爬不可吗?” “非爬不可,考验你是不是一个真正男子汉的时刻到了。”罗素故意用威胁的口吻说道。我知道,这时候思想是一种奢侈品,别犹豫了,就按她说的去做好了。我尽量抑制着抑制不住的恐惧感,煞有其事地往手心吐了口唾沫,然后开始爬树,好不容易爬到一个树杈上,刚想歇口气,罗素却又在树下催促我,说无限风光在险峰,我只好屏住呼吸继续登攀,我不敢往下边看,我晕高,可是在罗素面前还要充英雄好汉,拿出一副泰山压顶不弯腰的劲头,骑在树杈上,悠闲地晃荡着两条腿,摘下一个特别大的苹果,没给罗素,而是自己用衣襟擦了擦上面的白霜,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接下来,我摘一个,就丢给罗素,她接住,再整整齐齐地码在筐子里,不大一会儿,筐子就装不下了,罗素冲我喊道:“喂,你下来吧,我们可以收工了。” 她说得倒轻巧,我的两条腿已经像墙头草一样的软,根本就不能动了。更可怕的是,一阵阵的眩晕如同一列火车在隧道里吼叫着向我袭来,我想我要在休克过去以前,赶紧爬下树,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我眼睛一闭,双手抱住树干,跟打滑梯似的出溜下来,直到两脚触地,我才慢慢睁开眼,发现自己安全着陆,终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满载而归喽。”罗素看着一筐子红彤彤的桃子,很有成就感。我突然觉得两条腿的内侧火辣辣地疼痛,是那种被熨斗烫过一般地疼痛。趁罗素不注意,我轻轻撩开裤腿儿,惊讶地发现,那里让树干给磨破了,伤口已经渗出豆大的血珠,而且还有一件令我十分难堪的事,我的裤门掉了两粒纽扣,露出了内裤,狼狈之极。 我赶紧把掖在裤子里边的衬衫抻出来,遮掩一下,然后和罗素一人拎着筐子的一头,向果农居住的简易茅屋走去。不管我怎么硬撑着,走道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一瘸一拐,很像远古时期的类人猿刚学着直立行走似的,拖拖拉拉的。 果农给我们过秤、算账,用精致的包装袋把苹果装起来。罗素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兴致勃勃地去检阅别人的劳动果实,经过一番比较,她得出结论:我们不是摘得最多的,但绝对是摘得最大最好最上镜的。我们的收成让她的同学们艳羡不已,她就有几分得意,并且丝毫也不掩饰这种得意,“我就喜欢看她们嫉妒的眼神。她们这么看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你比她们优秀。”她悄悄对我说。 “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喝上一杯白兰地,用冰淇淋佐酒。”我向罗素发出邀请,其实,我的真实目的是要跟她炫耀我最近在拍卖行购得的一幅套色版画,出自三十年代上海滩的艺术沙龙,是一幅半裸的贵妇人肖像,很有古典铜版画风。 罗素看了看腕上的表,“好吧,我正想找个地方凉爽一下呢。”到我家,她脱去外套,随便往床上一丢,只穿个乳罩在屋里走来走去,“我不要白兰地,我想喝一杯冰镇的茴香酒,记得你好像有那么一瓶,是金黄颜色的。” 我斟了一杯给她,她就端着一边晃悠一边抿着,眼睛骨碌碌地转动,好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是啊,她已经很久没来了,更别说在这里过夜了,我觉得我们越来越不像一对情人了。 罗素从我的碟片堆里翻腾一阵,找出一张“后街男孩”的唱片,放在唱机上。“你怎么从来就不知道整理整理?”她说。我笑一笑,她说得不错,我经常去小店里淘碟,拿回来就随手丢在唱机下面的杂物架上,很少听,更谈不上整理了。 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一把将罗素拉到身边,让她坐在我的膝盖上,她很乖地顺从了我,还调皮地掂着屁股说:“你好瘦,都是骨头,坐上去硌得慌。” 我把她横着撂倒在我的腿上,大拇指在她的手心里抠来抠去地逗着玩,“我是瘦,我不可能跟你一样,你简直就是一个肉感炸弹。”我说。“好啊,你胆敢取笑我。”她欠起身子来胳肢我,以示惩罚。 我是最怕痒的,一边躲闪着一边连连求饶:“我知错了,我改,我一定改!” “要我放过你可以,不过要有一个条件。”罗素一脸的得理不饶人的神情。“什么条件?”我问。“你给我洗一个桃子吃,就是我们刚摘的那种——刚才你已经尝过滋味了,而我还没有。”她说。我只好起身照她的吩咐去做,还掏去核,将桃子切成橘子瓣形状,在塑料碟上码成一个扇面,端给她。碟子是淡蓝色的,好像北方大平原秋天天空的颜色。 “脆,而且甜里带酸的桃子,是我最喜欢的。”罗素做出一副陶醉的表情,我觉得有点儿夸张成分。 我在一旁看着她,她问:“你干吗用这种嘲讽和鄙视的眼光盯着我?”我牵起她的手,拿餐巾纸给她擦了擦上面的果汁,说道:“你误读了我的眼光,难道你看不出,我的眼光其实是对你的渴望?小傻瓜!” 罗素跟我接吻的时候,我闻到一股香甜的水果味道。虽然我们中间的隔膜越来越大,但只要她吻我一下,我还是觉得她是我的一眼清澈的青春之泉。不过,格雷厄姆·格林说过的一句话悄然掠过我的脑际:我们年轻的时候,头脑是非常复杂的,相反,年纪越大才变得越单纯。这个爱旅游的英国老头儿常有惊人妙语。不错,现在我与罗素的关系就越来越不那么单纯了。 吻着吻着,罗素突然踩了个急刹车,停了下来,指了指窗户。靠左手的窗户是开着的,因此,一丝丝的微风从那里蜿蜒地吹进来。她有一点儿神经质地说:“对面高层上不会有人用高倍望远镜窥视我们吧?”我被她逗笑了,捏了捏她的鼻子尖说:“别太自恋了,你以为你是谁,玛莉莲·梦露?”虽然我这么讥讽她,其实,以往在我敞开窗户裸睡的时候,也这么想过来着。 “我可比玛莉莲·梦露年轻多了,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也得七老八十了。”她说。我没再理她,再次用热吻堵住她说话太多的嘴,而且将手伸到她的背后摸索着,轻轻解开她的黑色乳罩,让她喷薄欲出的一对乳房彻底得到了解放。她表面上看是属于那种小巧玲珑的女孩儿,却有着一级棒的丰满胸部。 “呀!”她惊讶地叫了一声,似乎本能地拿手掩住了前胸,好像略微有些羞涩的样子。我不免觉得好笑,在她愿意的时候,或者说假若她愿意的话,她完全可以一丝不挂地在这间屋子里随便做这做那,就像过去她经常做的那样。 好在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当我将唇贴在她的乳房上的时候,她松弛了下来,像米歇尔·布托尔在那本叫做《变》的书里写得那样:激动的表情掠过她的面孔,就像风吹乱一束菖兰花。 红灯变成了绿灯以后,那么,接下来的行程就畅通无阻了。我们的手都像长了眼睛似的,轻车熟路地一站一站游走下去,沿着人体的弧线,勾画出使人产生幻觉的轮廓。罗素本来僵硬的身子也软了下来,她赶时间似的解除了我身上的武装,然后又撕掉自己的遮羞布,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置身于古树参天的伊甸园或置身于巴洛克古建筑的圆柱与厅堂之间的亚当和夏娃。 我们躺下,躺在了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有尼禄皇帝雕像的铜床上,翻滚着,我庆幸我的床足够大足够结实。 我们搂抱得非常之紧,几乎使尽了毕生的力气,差不多快要将对方镶嵌进自己的躯体里,我知道,这是我们的预热阶段,可是,罗素还叫我搂抱得紧些,再紧些。偶尔我们激情的目光会相遇片刻,更多的时候,我们的眼睛是紧闭着的,仿佛是被火山爆发或洪水泛滥的骇人场面吓坏了,我们只有依靠触觉来感受对方的存在,与此同时,我们的欲望和体温也在不断升高。 等到我们的体温达到沸点的时候,我们开始做爱,在我进入她的一刹那,我分明听到她的一声抽泣,虽然我们每次做爱她都会抽泣,只是没有这样的凄凉,而且持续很长时间。她就这样一边抽泣,一边亲我咬我摸我,快感一波又一波地荡漾开来,像丝绸一样闪着光泽的大河很快地将我们所淹没。 然后,她覆盖了我,几近于疯狂似的蠕动着,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已经是泪流满面了,神情落寞。 假如我足够聪明的话,也许我会从罗素的眼泪中意识到什么,然而我却没有。直到她突然停止动作,摇着头痛苦地喊道,“不,发泄性欲也拯救不了我,”我刚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 我承认,我被她吓得够戗,就像遭遇了殉教者受火刑场面一样,傻掉了。罗素一骨碌爬起来,仓促地把扔了一地的衣裳捡起,穿上,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的时候,我发现她刚刚洗过脸,因为鬓角还是湿的,“对不起,我实在进行不下去了。”她说。 我只好用裤衩、背心把赤裸的自己包装起来,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处于非言语所能表达的模糊状态之中,仿佛有个东西,正在蚕食我刚才已经达到沸点的热情,使我逐渐地冷却下来,冷到冰点。她显得格外的局促不安,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而我能做的只是等着,等着她给我一个解释。 “我不能再和你上床了,我已经做不到了。”她说,她反复地这么说,似乎在她的语言记忆数据库里只存储了这么一句话。我把凌乱的床单整理了一下,让她在床沿边上坐下来,她一头扑在我的怀里,哇地痛哭起来。我说些简短而轻松的话来宽慰她,装出“理解万岁”的样子——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样?我对她的这种疏远无能为力,我便抚摸着她的顺溜的头发不停地说这说那,仿佛稍一沉默,她就会消失,从此远离我的视野。 “不是我不想跟你亲热,只是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儿了,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罗素诚恳地说,至少我认为她说得是很诚恳的,还有,她的眼泪也能证明她的诚恳。 我点上一支摩尔烟,平时就放在抽屉里,我抽了一口,递给罗素,让她镇定一下。 她说:“我的个性使我失去了许多东西,此刻又要失去你,一想到这个,我就特难受。”她将香烟叼在嘴角,隔一会儿吸一口,而双手却拄在膝上,好像随时准备站起身来不辞而别似的。 仿佛舍不得她,我默默地在她跟前坐下,就坐在地板上,将自己的额头搁在她温热的腿上。 “我知道你要问我什么,我知道。”她用手轻轻捏一捏我的耳朵或抚一抚我剃得很短很扎手的头发,叹了一口气。 “你误会了,我根本没想问你什么,我只想靠着你安静一会儿,享受那份对你的眷恋。”我这么说,是因为我确实这么想来着,我预感,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和原先不同了,她变了,我也变了,还有房间里的气氛更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在适当的时候,我肯定会给你一个解释的,那是必要的,即使仅仅为了我们曾经的美好时光,我也得那样做。”罗素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圈又红了起来,她突然间变得脆弱了,可怜得像是个在沙漠、丛林或峰峦间迷了路的孩子,不但失去了方向,甚至连来路也找不到了。 “我想让你看一样东西,你一定会喜欢。”我说。 我带她欣赏我的那幅版画。明明知道她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悲剧故事,你又无法回避,最好的办法就是延缓她的叙述,使那种撕心裂肺的伤感晚一点儿到来。 夕阳给这幅版画涂上了一层蓝色调,显得有点儿阴郁。罗素说:“构图太简单了,只有半扇屏风和一个女人的背影。” “我也觉得这幅画单调了些,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买它吗?”其实,我问得多余,她怎么会知道?她怎么能知道?恐怕我要不告诉她,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是啊,你为什么要买它?”她的眼睛满是疑问,死死地逼视着我,像两束极富穿透力的激光。我压低声音告诉她:“你没注意到吧,她裸露的后背跟你的特别相似。” 约在地铁车站见面,是罗素的主意,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了。站台上很清静,只有几盏碘钨灯照着两排塑料靠椅,头顶有一座电子钟,还有两三个等车的乘客。 我们坐在大理石阶上拉着手沉浸于难得的安谧之中,相互对视着,会意地微笑着。不时会有一辆列车驶过,列车上隐约传来扩音器预告站名的声音。我沉默着,我在等待,等待着罗素向我宣布最后通牒什么的,同时我也嘱咐自己要保持风度——无论她怎么决定。 “我不得不告诉你,我又爱上了一个人。”显然,让她说出这样一番话很令她为难,我看得出她的表情是支离破碎的。“哦。”我说。虽然我早就有思想准备,但现在听她坦诚相告,还是感到十分震惊,我尽可能装作无动于衷似的东瞧瞧西望望,可实际上我很难将目光集中在一个物体或一张面孔上。 “我们是在草原做志愿者的时候认识的,他比我小一岁。”她说。我点点头:“我知道。”也许从现在起,我开始了没有罗素的孤独寂寞之旅,这种孤独寂寞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了,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那是一种微妙的情感变化,我对她说我知道,其实我知道的这种变化的极小的一部分,而对其他的一切却一无所知。 “你知道?你怎么知道他?”她的眼睛、神态、言语以及气息都是用愕然组成的,仿佛一个戴面具的舞者突然被台下的人把面具摘了下去,刹那间所感到的紧张、惶恐和无所适从。 “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我的神经线在抽搐,特别是操纵着情感的那根神经不断地膨胀,我想,膨胀的东西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嫉妒情绪吧。 “天哪,你还见过他!”罗素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疲惫而苍白,那是因为她自以为一直埋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竟然被揭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不但见过他,而且还见过两次”,我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说道,“一次是在我们要去北京听姜育恒演唱会的那天,他来书店找你;另一次是在你参加学校歌咏比赛的时候,他上台给你献花,还热情地吻了你一下。” “你好狡猾,这么久你都没有问过我。”罗素尴尬地用双手捧住自己的脸,我从侧面能看到她的脸和耳根,简直比古罗马斗士身上的紫红斗篷还要红。 “除此之外,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我说。 “跟你比起来,他呀,他只是一个孩子,单纯得要命。”她用一种掩饰不住的喜悦来谈他,“不过,我喜欢这种单纯。” 一辆列车来了,上去几个人,又下来几个人。如果要是在高峰时间,地铁站就不会这么寂寥了,人来人往,拥挤不堪,年轻女人会抱怨人家捏了她们,而年迈女人又会抱怨人家不捏她们——幸好此时此刻不是高峰时间。 “他现在哪里高就?”我问了一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关心这个,可是伟人告诫我们“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总不能连情敌的最基本情况都没掌握,就稀里糊涂地败下阵来吧。 “大学毕业以后,他没去找工作,而是自己闷头研究,准备开发一种办公软件。哦,他学的就是计算机程序。”看得出,她对那小子的未来前途很有信心,其实也就是对她的爱情很有信心。她仿佛是在告诉我:我们的明天充满阳光。 “他的那种研究一定很费钱吧,而他本人又身无分文是不是?”我问道,连我自己都感觉得到我问话中的讽刺意味了。 罗素开始怀疑我是个神仙或是巫师什么的,简直能掐会算、料事如神了,我猜,她一定后悔她以前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因为我发现她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了我半天,仿佛面对一个陌生人似的,“哇,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呀!” “因此,你才会把自己最心爱的摩托车卖掉,拿钱去资助他,对不对?”我差一点儿说出更为尖酸刻薄的话来,幸亏我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一个有理性的人从不该凭性情,而是凭清醒的理智行事。为了证明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我抱歉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补充了一句,“对不起,我说这话没有任何恶意。” “你不知道,他简直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他需要别人的帮助和照顾。如果哪天中午我不打个电话提醒他吃饭,他就甘愿饿着肚子。”可以感觉得到,她对他有一种真正的心疼,一种我难以理解的心疼,“事实上,我不仅卖了我的摩托车,我还卖了许多别的东西,为的是让他把他的研究进行下去。” “经你这么一番形容,好像他是个弱者似的。”我尽可能平心静气地说。“你说得对,他就是一个弱者!”罗素回答得非常干脆,“不过,越是这样的弱者,就越对女人有杀伤力,他们常常能激发女人潜在的柔情和善良。”男人和女人的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男人用理性的长矛触及不到的东西,女人却能用情感的羽毛触及得到。 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从我们身边走过,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们刚下地铁,显然是才参加完家庭舞会回来。 罗素目送着她们远去,用一种不加掩饰的羡慕口吻说:“多可爱的年纪,跟我五年前一样的无忧无虑。” “听你的口气,好像你已经年过半百了似的,而且还是一脸的沧桑。”我不无讥讽地说,“其实,你比她们也大不了多少,区别就在于她们是幼稚园小班的,而你则是幼稚园大班的。” “起码我已经尝到了痛苦和失落的滋味,而且是不止一次,所以,我特别怀念过往的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罗素低下头,细声说道,“我当然是咎由自取了,可是你呢,你本来是无辜的,都怪我对不住你……” 我耸了耸肩膀,以豁达得不能再豁达的声调说:“你不必自责,其实我挺敬佩你的,你满可以不把这一切告诉我的,像其他人那样,脚踩着两只船。”罗素冲我翻翻眼皮,意思是说她原来也这么想来着,“可是你没有,你却开诚布公地向我提出来,如此坦率,我觉得我应该感谢你。”罗素赶紧上来用手堵住我的嘴,不让我再说下去,两行泪如同两滴铃兰花瓣上的露珠似的滚落下来。 我替她擦去泪,把她揽在我的怀里。她就在我的怀里哭泣着,站台上有几个等车的人一个劲儿往我们这边看,像看西洋镜。 “仔细想想,你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迷了心窍。”她呜咽着说。我宽慰她说:“感情是勉强不来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别想那么多,我一点儿怪罪你的意思都没有,真的。” “我们离开这里吧。”她说着径直走出地铁站。 我莫名其妙地跟着她,不知她要去哪里,到了一个僻静地方,这是在一座新建的高层建筑和一座上世纪的路易十四风格的老房子之间,她嗫嚅道:“求你,好好亲亲我,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罗素就风一般地扑来,力量之大简直跟一头凶猛的犀牛差不多,我不禁踉跄了一步。她以从未有过的方式吻着我,涂了指甲油的指甲深深地刺进了我的肉里,仿佛是为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便使我能够在某个噩梦中醒来的早晨或在黄昏时从窗口往外眺望的时候记起她。当然,她的嘴唇还是那么柔软,还是有一种淡淡的香味,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草莓,或是桑葚、薰衣草。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了,可是,我仍然无法投入。 ……临别之前,我们在街上溜达了很久很久,好在那条几乎贯穿了整座城市的街道足够长,仿佛永远没有尽头。我们依然牵着手,悠闲而亲昵地散着步,所有的人恐怕都会以为我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人,甚至连我也有了一种重温旧梦的感觉。这时候,罗素突然说:“以后我不会再去书店了,你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不妨再雇一个勤快人,来帮帮你。” 当我接到这封来自遥远地方的来信时,先是有些茫然,看到信封下面的落款是西北某城市的一家晚报以后,我猜到它一定跟柳彬有关。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恐惧仿佛缓缓流淌的溪流一样潜入心底。 我小心翼翼地用裁纸刀裁开信封,从里边滑出两页皱皱巴巴的稿纸,上面写满了像螃蟹爬似的字,除了柳彬,别人恐怕很难能写出这么难看这么个性化的汉文字来。 信的第一句是:兄弟,我想你了。我一下子就被他感动了,尽管在他惹上风流麻烦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他的生殖器没收,等他再婚以后再还给他,但其实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他的位置,而且是很重要的位置,他过去是、将来也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夜深了,茫茫大漠只有我一个人,除了天上的星星,连个灯都没有,哪怕是一盏煤油灯也能让我看看书、看看杂志、消遣一下子。兄弟,你要是在这里就好了,我们可以喝酒划拳,现在只好摸着黑给你写这封信,权当是跟你聊天了。” 柳彬肯定是在黑暗中依靠对汉字的直觉写出了这封信,字迹歪歪扭扭,还有许多字是重叠在一起的,读起来非常吃力,像是考古学家读甲骨文一样。 “我不知道此时是我进入大漠的第几天了,一开始我还在笔记本上记来着,后来嫌麻烦就不记了。兄弟,我的干粮不多了,我特馋水晶肘子,我已经有两晚上梦见它了……” 这家伙是个食肉动物,离开荤腥就活不了,这下子算是把他给治了,我幸灾乐祸地想。 接着他继续写道:“告诉你一个十分不幸的消息,我迷路了,而且水也快没了,就剩下一瓶矿泉水了,我舍不得喝,我觉得渴极了。你赶紧给我预备下一打最好的啤酒,等我回去的时候,我要喝个够,喝它个一醉方休。兄弟,你不会不舍得吧?” 他的最后一句是:我已经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还有就是我的地址。另外一张纸是他的记者朋友写的:“幸亏柳彬生前留下了地址,我们才得以把他的这封信寄给你。”我简直像遭到了晴天霹雳,思绪紊乱,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信纸上写着的“生前”那两个字,仿佛那是黑夜里四处乱飞的萤火虫,特别的刺眼。 “柳彬是本周五在罗布泊遇难的,直接原因是遇到了一场特大风暴,迷了路,在我们与他失去联络的第九天,才寻找到他的尸体……”后边还写了些节哀顺便之类的安慰话。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面前似乎竖着一道顶天立地的黑色屏风。 柳彬死了! 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恶作剧啊,正在我万分悲痛的时候,有人笑着走过来,拍一拍我的脑袋说:别当真,我们是在逗你玩,柳彬活得好着呢。可惜,希望也只能是希望,毕竟不是现实,现实的情况是——信上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从此再也见不到柳彬了。 我把信纸重新装进了信封里,这个简单的动作耗费了我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我的手总是在颤抖,颤抖得像马头琴上的琴弦一样,无法控制。我觉得胸口一阵阵发闷,仿佛是一个刚从海边度假回来的旅行者将他们在沙滩上拣来的奇形怪状的鹅卵石放在我的胸腔,死沉死沉地压着心脏,我想站起来喘上一口大气,却一头栽下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些日子,我一直昏睡,昏睡了好几天。 偶而醒来,也懒得下床,伸个懒腰就又睡了过去。睡眠对我来说,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南非人库切所形容的那样:睡眠已经不再是一种疲劳治疗浴,也不再是一种体力复原剂了,它只是一种对现实的遗忘,一种逃避,一种临时死亡。 几次做梦,都梦见一群虎视耽耽的野兽包围着我,要把我一口吞掉。我知道,我是因为承受了失去最钟爱的情人和最亲近的朋友的打击,才会做这样的乱梦的。 也许是心情过于压抑的缘故,我觉得我的房间里总像梅雨季节的天际,被层层乌云笼罩着,显得特阴森特可怕。夜里,我也不开灯,街上的光投射到屋里,给家具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如果这样颓废下去,我就完蛋了。我想下地走走,活动活动。我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可就在我刚刚站稳的一瞬间,浑身瘫软,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仿佛我可以被风一直吹到遥远的苍穹。我在卫生间的落地镜前照了照,里边的人蓬头垢面,简直惨不忍睹。我不得不劝自己:哥们儿,不要再自寻烦恼了,不要让绝望的情绪破坏你的理智了,既然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你就要敢于面对,上帝会赐给你希望和慰藉的。 我到阳台上,极目远眺,街的两端景物尽收眼底,一阵阵的和风拂动着我的前额,痒痒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与世隔绝很久了。凝望着西下的夕阳,我嘱咐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才对,如果此时此刻让我把整个世界的分量掂一掂的话,我觉得我的分量比世界还重。 终于有一天,我走出我的房间,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目标,我只想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随便走走,散散心。像每一个企求摆脱困境的人通常所做的那样,于是,我踏上了南去的列车。 我到了泰山,到了曲阜,最后到了上海。 在独自一人逛外滩的时候,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明媚,我想起我曾对罗素说过的一句话:“你和早霞在我的心中是一样美丽。”当时,虽然罗素口口声声地说肉麻,可是白净而娇嫩的脸蛋上还是泛起桃花一样的红晕……我觉得我简直不可救药了,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我和罗素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我一边骂自己病态,一边竭尽所能地要把罗素忘却,忘得越干净越好,这是我必须要做到的一件事。 我跟一个流浪汉一样,两手揣在裤兜里,哼着印度的《拉兹之歌》,漫步在南京路上。更多的时间,我都是泡在大大小小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那几天,我几乎光顾了上海所有的酒吧和咖啡馆,喝了许多可口的或不可口的咖啡,听了许多好听或不好听的歌,认识了许多有趣或没有趣的本帮人,直到感觉很累了,便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在歌声、奏乐声和纵酒狂欢声的交织下,我真的成功地把罗素和柳彬忘掉了,包括对他们的所有记忆。 埃及作家马哈福兹说:情感的烈火是无法用水来浇灭的,只有用同样的烈火,或者用比火更炽热的感情才能使它熄灭。我以事实证明,他的论调是荒谬的,情感的烈火也可以用咖啡和鸡尾酒来熄灭。当我回到我的书店里,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顾客发现我刚刚历经了一场感情危机——营业时,我就跟所有的书店老板一样,殷勤地招呼顾客,有说有笑地给他们推荐聂绀弩、师陀和路翎,这些都是刚上架的书;打烊以后,我就默默地把翻乱了的书重新码齐,一边计划着明天打电话进货的事,一边将破损得太厉害的书修补好……生活渐渐趋于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甚至都开始考虑继续写我的那本《贩书偶记》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迷上了拉二胡,跟人家学了一阵子竟也能勉强拉一两首惆怅的曲子。另外,我又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学图书馆专业的大三学生,他说他喜欢旅游,他给我打工,是为了攒钱寒假去西藏考察。我很信赖他,因为他也是个爱书的人。每周有两天的时间,我是不去店里的,而是到老年俱乐部去学拉二胡,跟着一群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做伴,现在我已经能够拉那首十分伤感的《江河水》了。 我很少再与朋友往来,但也没有什么孤独感,绝对没有,心里反而还有一种类似愉悦的感觉,说实话,我不知怎么来形容这种感觉,也许这就是恬淡和平庸吧? 我没想到甜妞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们都显得有些拘谨不安,相对注视着,不知说什么才好。这样僵持了很久,甜妞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我也随之笑了起来,难堪的局面才算被打破。甜妞丰满了,也白了,总之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难道我们已经生疏到这种地步了吗?”甜妞问,虽然她的脸上挂着微笑,但是声音里饱含着凄凉。“因为你是稀客呗。”我尽可能用调侃的语气说,以使我们感到轻松一点。 应甜妞的要求,我为她调了一杯鸡尾酒,我敢说,这是我调得最仔细最认真味道也是最棒的一杯鸡尾酒。 她说她已经调回来工作了,在纺织工学院教书。我耳朵听着她说,眼睛却像观察一个陌生女孩儿一样观察她的容貌、风姿以及她的身上所有看上去舒服的地方。 “你过得怎么样?”说完她自己的事,她问我。我随便敷衍了几句。她就阴沉着脸色说我要是不欢迎她的话,她马上就走,我赶紧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她将我搂在她的怀里,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我是一只落寞的小猫,“你生活得很不开心是不是?” “怎么会呢。”我冲她笑了笑,可是眼眶却湿润了。 甜妞依偎着我,把我的手贴在她的脸上,“在外地的时候,每天晚上临睡觉我都会想起你,你呢,想没想到过我?”我又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我熟悉的香味。 我就像一个海上的漂泊者,风帆被撕破了,甲板被撞裂了,可是拐过一道海湾,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开阔的港口,终于可以靠岸了。我真想扑到她的怀里哭一场,把一直压抑在心里的痛苦倾诉出来。幸好我没有那么做,尽管那样也许能让我更舒畅一些。 我只是将她的拇指放在我的嘴里吸吮着说:“我经常会想到你,特别是心情郁闷的时候。”我没有撒谎,确实是这样。 “是吗?我知道你是哄我,但我还是挺高兴的。”她说。我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了许多与以往不同,至于不同在什么地方,我无法说清楚,可是这些不同却如同细菌一样一点点地蚕食着我的心。 “你好像变了。”我说。 “好了,我们先不说这个了。”甜妞离开了我的怀抱,主动给我也调了一杯鸡尾酒,跟我碰了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她擦了擦嘴角,隔着茶几,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庄严地向我宣告:“我要结婚了。” 甜妞是笑着说的,眼睛里却含着忧伤的水色,过了一会儿,泪珠终于突破眼眶,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我不相信眼泪。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她以前经常开这种玩笑,“你是在骗我吧?”我有点儿懵,瞬间,整个思维系统出现了短路现象。 “不是骗你,是真的。”甜妞抬手让我看了看她的无名指,上面带着一枚崭新的结婚戒指,镶碎钻的那种。我还看出,她的脸淡淡地抹了一层胭脂,嘴唇上也搽了口红,以前,她是从来不化妆的。 “什么时候订婚的?”我不由得往后挪挪屁股,缩在沙发的一角,仿佛是要躲避扑面而来的凛冽寒风。 “十天以前。”甜妞又笑一笑,不过,笑纹仅仅在眉目之间停留了一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感到自己正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就在刚才和她亲近的时候,我的潜意识里还隐约觉着我们是可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这就像一个结痂的疔疮,当你以为快要痊愈时,它竟突然出现了危险的并发症。 “他是谁?” “我的一个同事,跟我同岁。” 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这个现实,我的脑子如同发动机似的飞快地旋转着——十天以前,自己在干什么呢?可惜,我记不起来了,只好故作绅士状地说:“看来,我应该祝贺你了!” “其实,他已经追我很久了……”甜妞提起他,居然带着某种自豪感。她不知道,这种自豪感一下子就将我抛出伊甸园之外了。在短短的时间里,这是我遭遇的第二次类似的打击了。 “你从未跟我提起过他。” “他一直对我抱有好感,可是,我始终不能接受,我总期待着我所期待的东西……结果,迟迟没有希望。”她半是伤感半是解嘲地说,“你知道我希望的是什么。” 我觉得我的五官越来越僵硬,笑也笑不出,哭也哭不得,就像一块埋在地下三千年的化石。 “你知道,他为什么这样愿意娶我吗?”甜妞的眼睛里闪出一丝很不经意的嘲讽,“我没有告诉他我过去的一切,所以,他才拿我当个圣女一般地供奉着,厂里也有人挑唆他,他不听,谁说我不好,他就跟谁玩命,这样一来,谁都不敢多嘴了。” 我差一点儿脱口而出——当初你为什么不把你过去的一切都瞒着我呢,那样,我也会娶你!我终于没有说,我知道,错在我,而不在于她。看来,我跟她的故事已经结束了,而现在,正是给这个故事画上一个句号的时候。 “现在想起来,我那时侯真傻。”她似乎感到很遗憾,而且毫无掩饰地把这种遗憾都表现在脸上,“我为我的遗憾付出了代价,我太不了解男人了,有时候,骗骗男人,恰恰是对他们的一种尊重。” 我简直不能再听下去了,我受不了这份刺激。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烈酒,让辛辣的气味麻醉一下神经。 “你是不是开始恨我了?”她问。 我有一种冲动,真想抱住她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我也知道这种想法挺没出息的。我低头看看她露出的半截胸脯,那是非常性感的一片雪白,那不是属于我的,我清楚地知道,那已经属于别人了。 “我不恨你,我只恨我自己。”我说。 “我们依然是朋友,对不对?”甜妞见我没有什么异样,似乎心里放松了许多,宛如已经在码头上找到泊位的小船,恬然地荡漾着。 “我们当然是朋友,而且是特别特别好的朋友。”我一脸亲善地说道,但是心里仿佛一下子把跟她的距离拉开了,拉开了足有孙悟空一个跟头的距离——十万八千里。 “太好了,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我毕竟了解你的为人。”她愉快地说,愉快使她显得光彩照人,这时候,我仿佛突然发现她是那么美,真是造物主的杰作! “你不会是挖苦我吧?在我的记忆中,你还从来没有夸过我呢。”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我觉得特疲惫,只想歇一歇,就像个陷入困境中的斗士,希望在短暂的休战中拖延时间。“这一次,我确实是在夸你。”她认真地说。“我很荣幸,因为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调侃了一句。 “那个叫罗素的女孩儿呢?”犹豫了一下,甜妞问道,显然这是她一直想问而没有问的问题。“她走了。”我用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话来答复她,希望她不要刨根问底。还好,甜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看手表,“哎呀”了一声,急匆匆地对我说,“我要回去了,他在家里等着我呢,出来久了,他该为我担心了。”看他的言谈举止,俨然一副已为人妻的架势。 “好的。”我做了个送别的手势,陪她走出门,我们都保持着沉默,好像唯恐我们所说的每句话都会拿来做呈堂证供似的。 沿着螺旋式的楼梯往下走的时候,我们的脚步特别响亮,甚至会有咚咚的回声。她在前,我在后,在沉默中迈着步子,居然竟能步调一致。我知道,我们中间的这种沉默,这种可怕的沉默像一道天然屏障,把我们彻底地隔开了。 临上的士之前,她握了握我的手,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语调说:“你该找一个好女孩儿,结婚,生子。” “谢谢你,我会安排好自己生活的。”我靠,整个一个小学辅导老师的语气,我拒绝接受这个。 送走她,我回到房间里,突然觉得房间里空荡荡的,显得我形单影只。房间两侧柜橱之类的家具都没上过漆,是为了突出天然木纹,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把它们涂上颜色,而且是各色各样的颜色,这样一来,就会使房间的基调热烈些。我还准备在东西墙角摆设一只牦牛头的标本,以及一些石膏雕像什么的,把整个房间弄得满满腾腾的,也许让它们来陪伴我,我就不会那么孤独了,免得让人家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在刚才甜妞坐过的地方坐下来,招呼一声:“麦当娜,你给我出来!”“麦当娜”就跑到我跟前,一下子窜到我的腿上,两爪搭着我的肩,用毛茸茸的脸蹭我。 “你孤独吗?”我问“麦当娜”,“麦当娜”摇着它的尾巴,从喉头发出一声声呼噜,不知它回答的是还是否,我照着它的屁股拍了一巴掌,“真笨,连一句人话都不会说。” 一度,我把自己忙碌得团团转,只要闲下来,我就不知所措。早晨起来,我要去蜡像馆捏蜡像,要去学魔术表演,晚上,我甚至逼着自己跟一个在外语学院教书的日本老太太钻研茶道。 遇到失眠的时候,我就从床上爬起来,给我的书包书皮,在所有的扉页写上“万喜良,这是属于他的书”——这是我从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里学来的,然后再钤上我的藏书章,还像孙犁老先生一样记下购买这本书的经过什么的…… 我做这些的时候,总是很有兴致,所以睡神显然对此不以为然,我一忙碌这些,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了,直到天亮才会回来。 奇怪的是,我却读不下去书,只要一翻开书就晕,眼前就会有一群黑色的小蝌蚪游来游去。 是我的母亲救了我。有一天,她说她来陪我住几天,一起说说话,我表示欢迎,这是当然的了。 母亲天天给我做可口的饭菜,尤其是她烘制的蛋糕,特好,西方人怕是圣诞节都吃不到。常常是我们一边吃东西,母亲一边给我讲我小时候的滑稽故事,弄得我哭笑不得。 我怕累着她,也就跟母亲抢着做饭做家务,星期天的时候,我还给母亲露了一手,做一只果木烤鸭。我觉得味道挺正宗的,只是稍微有点过火,母亲尝了尝,一个劲儿摇头。我就让“麦当娜”来鉴赏一下,说句公道话,没想到它却只是闻了闻,掉头便走,一口都不肯吃,显然是吃母亲做的饭吃馋了。 一到早晨,我还想再睡个懒觉的时候,母亲就硬是把我从床上拽起来,陪她一起去散步,用她的话说就是:吸些新鲜空气,吐出二氧化碳。没办法,只好按圣旨照办了。散步回来,她又催促我按时去书店,而且如同对待一个贪玩的孩子一样每天都要亲自送我,这让我觉得非常难堪。我知道母亲是个特别执拗的人,我既然拗不过她,只好乖乖就范,别无选择。 “妈,我记得以前,我无数次地要您过来跟我一起住,您都不愿意,怎么这一回变主意了?”我问她。 母亲只是笑一笑,没说话。 一旦有悠闲的时间,大多是在看完“新闻联播”之后,母亲就会说:“我发现你已经很久没有读过书了,以前可不是这样……”我就只得硬着头皮坐到书桌前——我不愿惹母亲不高兴。我随便拿起一本书,摊开,煞有介事地读起来。母亲还不断地给我煮咖啡、洗水果,送到我跟前,仿佛我在进行着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工作。 看来,即便只是做做样子,我也得这么坚持下去。我读书的时候,母亲就躲到另一个房间里听半导体,走路也尽可能地踮着脚尖,生怕惊动我。本来,一切都是做个样子叫母亲看的,可是,那天在读杨振声的《玉君》时,我不但读了进去,居然还读出了眼泪。我突然有了冲动,把这本书的故事写进了我的《贩书偶记》! 就这样,我的心又渐渐地被书、被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所吸引,疯狂读书的习惯也恢复了。以后的日子里,我用不着母亲来督促,书仿佛是磁石,使我再也离不开它了。 “孩子,看到你又跟从前一样了,妈妈真高兴。”一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对我说。 我似乎从母亲温和的语调中听出一些什么来,于是就凝视着她,等待她下面要说的话,果然,她又说:“怪不得有人说,只有书才能救你,救你脱离颓唐的陷阱。” “妈妈,您能不能告诉我,是谁跟您说——只有书才能救我的?” 我纳闷地问道。 母亲摇摇头,态度很坚决地拒绝了我,然后说:“我不会告诉你的,人家跟我说要保密的。”我几乎用近似撒娇的口吻央求她,破个例,那么向我透漏风声也行啊。我很好奇,我实在想不出跟母亲说那些话的究竟是谁。 “我明天就回去了,你大了,用不着老娘天天在你跟前絮叨了。”我和母亲一块刷碗的时候,母亲突然说。我拼命挽留,以至于像谈判一样,一天一天拖延着母亲的行期,仿佛能让母亲多待一天就是我在外交上的一次胜利似的。 最后,我趁母亲出去买菜的间暇,找来搬家公司的人,又把房间重新布置了一遍,尽可能地让母亲感到舒适和方便,等母亲从菜市场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大功告成了。母亲实在无话可说了,只好住了下来。过去很久以后,偶而提起这些,母亲就说:“你是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得逞的。” 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我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安然。每当我读书读得太久了,母亲又会心疼我,把我拖到电影院看一场《指环王》什么的,放松一下。如果看完之后,问她观感,她会说看不懂;若问她看不懂为什么要看,她说:“傻孩子,我是为了让你看的,你瞧,这些看电影的人不都是你这么个年纪?所以,我猜你也会喜欢。” 我只能说我喜欢,我还能说什么呢! 每个星期天的晚上,母亲就让我把那个新店员叫到家里,给他做手扒羊肉。那个新店员来自内蒙的一个叫伊金霍洛旗的地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他那凹下的眉间和充满天真的眼睛里。没多久,他就跟我一样地妈妈长妈妈短起来,甚至比我叫得还亲,让我嫉妒不已。 凭空又多了一个儿子,母亲高兴得不行,非要喝酒祝贺不可,我开了一瓶用藏红花泡制的甜酒,母亲居然一口气喝了四杯。很快,眼睛里就放出醉意的光彩,她一手搂着我,一手搂着她的新儿子,说了不少煽情的话,还说要是我弟弟也在这里就好了。 也就是那天,我终于知道了跟母亲说“只有书才能救他”的那个人原来是罗素。“当时,你萎靡不振的样子很是让她担心,她差不多是流着眼泪央求我来你这儿,劝你振作起来。”母亲有点儿惋惜地说,“挺好挺关心你的一个姑娘,可惜你没留住她。” 甜妞结婚的前一天,给我打个电话,真诚地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你要能来,我会开心死的。”她说。我答应可以考虑,如果时间允许,我会去的。最后,我还是食言了,只是拜托礼品公司给她送去了一束鲜花和一艘木雕的大船,并留言说祝她和她的丈夫一帆风顺。 我知道,这样一来,甜妞也许会产生误解,以为我还在怨恨她。其实,她错了,我有什么理由怨恨她呢?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不习惯在那种过于嘈杂的场合抛头露面,假如有那么一天,我要结婚的话,我会带着新娘到一个安谧的桃花源般的幽静所在,远离熙熙攘攘的人群,尽情地享受二人世界…… 不管怎样,我都真诚地祝福她能得到幸福——她要是不相信我,就是不了解我。 我开始过一种有规律的生活,在母亲的监督下,几点入睡,几点必须起床,还要在阳台做操、举哑铃什么的。现在,除了写那本《贩书偶记》之外,最当紧的工作就是整理我的藏书,把许佩祈捐给我的书和我自己原有的书按照中国文学史的排列顺序码在玻璃书柜里,那都是非卖品。逢上温暖宜人的好天气,我就打开书柜,通通风,我叮嘱自己一定要珍惜它们,因为它们将是我一生的伴侣。 我在为这些书填写检索卡的时候,把所有的书又都重新抚摸了一遍,它们唤起我一种少有的柔情。 书架是新设计的,是依照书店的室内高度跟木器行订做的,还配了带轱辘的梯子,方便登高用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清新的像落叶松似的香味,闻上去,能够使人保持羔羊一般的宁静。我喜欢这种味道,所以,我坚决反对给书架涂漆。而且,书架上的天然木纹甚至木头上的节疤,也都看上去很美。 这天,我在整理书的时候,稍不小心,把书架高处的书碰倒了,那些书像瓢泼大雨一样的砸在我的身上和头上,我只好用胳膊来遮挡;很快,那些书就把我埋没了,我像积雪下面的樱草一样挣扎着,挣扎着爬出书堆…… 后记 我现在正在重读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似乎也最能契合我的精神状态,那铅色的密布乌云的天空,那古老的昏暗的哥特建筑,那笨重的未上漆的橡木桌椅,那荒瘠,那苍凉……不,我并不认为《呼啸山庄》所流淌着的苍白而孤独的氛围具有永恒的生命力,我只是觉得它能映衬我此时此刻的心境,仅此而已。 对一个缠绵病榻达十年之久的人来说,岁月已萎缩成了一些概念和符号,我没有了生活,生活在别处;我的生活只是回忆,回忆在某种意义上说才是我真正的生活——幸好,我还有那么多可以回忆的回忆,就像我经常在地图上行走一样。 这本书就是我回忆的一部分,虽然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但是,这本书记录了我青春的感伤和情爱的迷惘,从文字的一鳞半爪中隐约透露出我那极不安分的灵魂。 这部小说是我在天津的一所医院的小病房里写的,从春天写到夏天,其间我的感觉特像一朵“穿裤子的云”,漂浮于过往时日的天空上,俯视着原来的我。医院是一个能与尘世的喧嚣完全隔绝的地方,也是一个厌世者的理想的天堂。写作给我带来的最大快乐,是能够使我遗忘,遗忘残酷的现实。我感谢发明写作的人。 在我不很漫长但也不算短暂的有生之年中,最忠实的朋友就是书,即使是在我不断漂泊和行走的日子里,也如是,是书陪伴着我几乎走遍了南中国和北中国,十年的病室生涯中,书与我更是须臾不曾分离。可惜,在一次次的迁徙过程中,我丢掉了近万册藏书。小说中的“我”,其实正是生活中的“我”的真实写照。 不知道读者对这本书会怎么看,但是我肯定它能唤起读者尘封的记忆,它是一本关于爱、关于书、关于成长的书,对读者来说,它只是一个断片,对我来说,它则是一种永恒。 我很高兴我能在这个蝉声悠扬的夏天完成这部小说,我似乎突然发现,小说真是一个好东西,小说给了我种种的可能,给了我种种的想象,也给了我类似醉生梦死的快感。我开始留恋这个夏天了。 最后,我想套用弗雷德里克·凡·伊登所写的《小约翰》开头的一句话结束这个后记:我要给你讲讲一个爱书人和一个爱书人的情感故事。它听上去像个童话,但是它确有其事。如果对这一点有所怀疑,你就用不着再往下读了,因为它不是写给你看的…… 雪屏 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