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门佳媳 第99节

就见客栈里的人比他们出来时,又多出了好些,还多是与沈恒一样穿长衫的年轻男子,想来也是来参加县试的。

当中好几个人见了沈恒都是明显一怔,随即脸上便或多或少带出了几分轻蔑来。

季善略一思忖,也就猜到那几个人肯定是跟之前那个店小二一样,认出了沈恒就是三年前刚进考场便被抬了出来的那名学子,只当沈恒这次状态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才毫不掩饰轻视与嘲笑。

冷笑对方狗眼看人低之余,忙拿眼去看沈恒,怕他受不了。

却见沈恒一脸的平静,就当没看到那几个人,没察觉到他们看自己的目光一般,只低声与她说:“季姑娘,我们先上楼去吧。”

季善方暗自松了一口气,随沈恒一道上了楼,回了他们的房间。

房间里因为他们临走前便让小二点了炭盆,明显暖和了一些,随即小二又送了热水来,二人都洗了一把热水脸,喝了一杯热茶后,就觉得身上更舒坦了。

季善见沈恒拿了书出来要看,因笑道:“你要不睡一会儿,睡醒了起来再看书吧?”

沈恒笑道:“我不困,还是先看会儿书,困了再睡吧,倒是季姑娘要不睡一会儿?”

季善倒是想睡,却还有一堆事儿等着她呢,“我也不困,那你看你的书,我收拾我的啊。”

便把行李都打开,整理起来,忙完后又把该洗的都洗了一遍,再让店小二给取了干净的褥子和被子来在榻上铺好,天色也就暗了下来,稍后更是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来。

自然晚饭也没法儿出去吃了,季善遂在问过沈恒想吃什么后,让店小二给他们做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加两碗米饭送到房间里。

在客栈的第一夜,季善睡得还算安稳,除了一开始有些认床,之后困意上来,也就顾不得了。

倒是沈恒应当睡得不算太好,次日早上起来,眼睑下分明有一圈淡淡的青影。

季善也不说他也不劝他,都到这一天了,他除了自我调节,旁人可帮不上忙,不过她还是决定,今晚一定要给他熬一碗安神汤喝下。

一时吃过客栈给供应的稀饭加馒头咸菜的早饭,季善与沈恒打过招呼,便去昨儿经过的那个小菜场采买东西去了,——沈恒本来要陪她去的,架不住她再四劝阻,说菜场就在客栈旁边,能出什么事儿,让他只管安心看他的书,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

只得留在房间里,看起自己的书来。

而季善一路往返菜场也的确很顺利,不过只用时半个时辰不到,便带着她需要的一应东西:一大一小两个砂锅,半只鸡,五斤小米,一盒点心和其他一些零碎的小东西回来了。

沈恒悬着的心这才落回了原地,也终于能全神贯注的看书了。

季善则带着买来的点心找到了掌柜的,“承蒙您照顾,听说您有一对儿可爱的双胞胎孙子,真是好福气,这是给两个哥儿吃的,还请您千万不要嫌弃。”

掌柜的万没想到她这般客气,本就因为她漂亮而对她天生好感,谁知她还这么会做人,眼里的笑立时少了几分客气,多了几分真心,道:“沈娘子实在太客气了,您有这份心,我感激且来不及,怎么会嫌弃?您昨儿不是说要借用小店的厨房吗,只管用便是了,您一看就是个能干的,一时吃不惯小店的饭菜也是有的。”

季善等的就是掌柜的这句话,笑着再次向他道了谢,“倒不是我们吃不惯,而是我家相公下场在即,我想尽量让他吃好一点,那我便再次谢过您了。”

才回房拿了砂锅和鸡,往客栈的后厨去了。

于是季善与沈恒的午饭便不用再去外面吃,或是凑合吃客栈的饭菜了,而是变成了一锅香喷喷的鸡汤和鸡肉末小米粥,再加两道清淡爽口的小菜,自然吃得沈恒很是满足,下午看起书来,都觉得更有精神了。

接下来两日,季善照样午饭晚饭都是自己做,怕掌柜的觉得他们顿顿都不吃客栈的饭菜,时间长了心里难免不高兴,又找到掌柜的,主动把房钱又给涨回了一百二十文,心里这才觉得轻松了不少。

至于沈恒,因为吃得好,晚上有安神汤的作用,睡得也好,到二月十二一早起来,整个人瞧着不但没有紧张萎靡的迹象,反倒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更精神似的。

季善看在眼里,心里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方稍稍松了些。

只要沈恒一开始把精神与气势拿足了,便已经成功一半了,剩下的一半自然也不足为惧了!

待沈恒穿好一层层的衣裳后,季善便看起他再次检查考篮来,“笔墨砚台镇纸都是带的双份儿吧?姜丝糖一定要多带些,这几日一直在断断续续的下小雨,天又这么暗沉,指不定就要下雪,千万不能冻坏了。晚上睡觉尤其要注意,万不能让被褥被淋湿浸湿了……头一日就吃鸡蛋糕,第二日第三日就把馒头锅盔放在炭火上烤热了吃,这些鸡蛋都是煮熟了的,也是在炭盆里埋一会儿就能吃了,只千万记得拿时不要烧伤了手。”

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通,最后才拉过沈恒的手,套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金镯子和金戒指,“这些东西既能带进考场,那你可要收好了,万一有个什么事儿,指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

巡考的考官差役们舞弊肯定是不敢的,但譬如弄湿了被褥,请求帮忙换一条,或是在旁的事情上行个方便,想来看在真金白银的份儿上,还是愿意的,毕竟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尤其沈恒还有上一次一进考场就晕倒的“前科”,就算如今他大不一样了,照样要防着万一,有真金白银,好歹能托人带信儿出来给她,以免她在外面什么都不知道,什么忙都帮不上。

沈恒不想季善连这个都想到了,又见那金镯子正是之前路舅母给她那只,忙要推辞,“这些还是季姑娘自个儿收着吧,我用不上的,你只管放心。”

季善却是正色道:“用不上当然最好,可万一呢?我之前本来想另买一只金镯子的,可动辄就要十几两,找不到这么合适的,只好先将就这一只了。这两只金戒指倒是不贵,不过一只也值一二两银子了,还是多少能派点儿用场的,你不要多想,只管先戴好了,现在不未雨绸缪,等大雨真来了,再来手忙脚乱的找伞不成?”

沈恒已感激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沉默半晌,惟有闷声应道:“我听季姑娘的便是。”

季善这才笑起来,“那换鞋吧,换好了去下面吃完早饭,好早些出发。”

沈恒点点头,走到门口低头要换鞋,却见自己的鞋里不知何时已垫上了一双大红的新鞋垫,虽遮住了一半,还是足够他看到猜到鞋垫上绣的花样正是“马到功成”了。

心里霎时又是一阵激流涌过,“季姑娘,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季善摆手笑道:“这鞋垫可不是我纳的,我还没那手艺,是娘亲自做的。总归你只要记住,我们这些亲人都在背后支持着你,无论结果是好是坏,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所以你真的不用害怕紧张,这场考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够了。”

说完便率先出了房门。

余下沈恒本来就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见季善已经出去了,正好也不用说了,忙提着考篮,抬脚跟上了她,反正该记住的他早已铭刻于心了。

很快两人便到了一楼的大堂。

就见住在客栈的几乎所有学子都已人手一个考篮,坐在了大堂里,人人脸上也都有明显的紧张之色,连带旁的客人和店小二们的说话声都比往常压得要低。

饶是如此,瞧得沈恒与季善出现,大堂里还是明显静了一下。

无他,实在沈恒太“出名”了些,季善也生得太好了些,便本来有些学子不认得二人的,这两日也足够他们听说沈恒曾经的“事迹”和他有个极其漂亮、极其贤惠的媳妇儿了。

偏二人一般都待在房间里不出门,纵偶尔出门,也都是很快便回去了,压根儿见不到他们的面儿,自然弄得所有人都是更好奇。

沈恒与季善自然都知道大堂为何会他们一出现就安静,却懒得计较,也计较不过来,只是面色如常的到了一张空桌子前放好东西,便自顾盛了粥捡了馒头,吃起早饭来。

大堂内众人见二人神色如常,倒是不好再盯着他们看,再一想人家是好是歹,本来也与他们无关,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县试,且把县试考完了,再来八卦这些有的没的吧。

于是也都继续吃起自己的早饭,低声说起自己的话儿来,很快便让场面恢复了方才的情形。

季善余光觑了一圈,才真正有心情吃早饭了。

快速吃完早饭,季善与沈恒便出了客栈,直奔贡院而去。

本来沈恒那日提到贡院,见季善没什么兴趣,想着天儿又冷又潮,今儿便不欲让她去给自己送考的。

季善却想着万一人人都有送考的,就沈恒没有,他心里得是什么滋味儿,自己此番若没跟来县城也就罢了,可来都来了,再不去送考,算怎么一回事儿?遂坚持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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