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风流 第41节

  至于谁做副使、谁做旅帅和队正,那最终还得由皇帝斟酌了参选者的家世背景来确定。打个比方,他总不至于把长孙无忌的儿子淘汰掉,或是只让尉迟宝云去做一个小小的九品队正。

  皇帝的这点心思,其他人谁又不是心如明镜呢?选来选去,除了正使这个职位需要公平参选来决定,其他的官职终究是由家世和名望起决定性作用。

  秦叔宝抚着长须呵呵的笑道:“程老怪,你慌什么。我虽然没去现场观战,但我知道,参选的人当中最出众的就是你家三郎,外加长孙涣、尉迟宝云二人。这三人如果不当选为副使,那就真是奇怪了。”

  “说得也是啊……”程知节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长孙涣,贞观第一臣的儿子,尉迟宝云和程怀弼,鼎鼎大名的将门虎子,个人武艺和本事也是不俗。按照潜规则来分析,皇帝的确有可能如此任命。

  “不过……也难说啊!”程知节犹豫了一下,狐疑的看着秦叔宝,说道,“秦二哥,你说皇帝会不会因为几年前的那件事情……”

  “应该不会。”秦叔宝淡然微笑,“皇帝的心胸不至于此。任何时候,他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这么多年过去了,相信他也应该将那件本就跟我们不相干的往事,遗忘了。”

  “但愿如此……”

第32章 大唐皇宫

  一夜之间麻雀变凤凰,秦慕白由小小的亲王府七品校尉,觐升为皇帝身边当差的五品百骑正使,秦家的一家子人自然都是高兴异常。

  午时,秦通和秦斌哥俩特意回家给三弟祝贺,秦家摆了一场家宴,一家人加上程家父子把酒言欢颇为欢娱。

  最高兴的自然是刘氏和秦霜儿。她们娘俩一直就把秦慕白当作是生活的核心,现在他有出息了,二人颇有扬眉吐气有了依靠的感觉。

  傍晚,喧腾了一天的秦家才安静下来。秦慕白照例到后院练习枪法箭术,并没有因为一朝得势而得意忘形。

  秦叔宝从旁观摩指点,练足了两个时辰,已是月明星稀甘露降临,秦叔宝才叫他停下来。

  “三郎,明天你就要到皇宫当差了,一会儿抽个空,先去吴王那里说一声。”秦叔宝说道,“虽说皇帝的旨意大于天,用不着征求吴王的同意了,但礼多人不怪,你去交待一声总是好事。来去明白,方为大丈夫处世之道。”

  “孩儿明白,稍后更衣马上就去。”秦慕白拱手道。

  “还有。在皇帝身边当差,谨记两个原则。”秦叔宝竖起两根指头,正色说道,“其一,多听,少言;其二,多做,少说。”

  “是。”秦慕白拱了拱手,“言多必失的道理,孩儿自然明白。在皇帝身边做事,自然风光无限觐升的机会也会更多,但是伴君如伴虎,小心方才使得万年船。”

  秦叔宝眼角绽闪出一抹精光,抚髯点头:“很好……看来你的见识,已然超越与你同龄的一些人,倒是为父多虑了。”

  秦慕白心中略紧,拱了拱手没有回话,心中暗道:知子莫若父,我这次回来发生了这么多翻天覆地的变化,父亲一直看在眼里却从来没有质疑过……他虽是个武夫,但心思也挺细密的啊!

  练完了武,秦慕白更了衣去了一趟吴王府。王府大门口当差的正是宇文洪泰,见到秦慕白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原来,秦慕白被赐封百骑使的消息,早已是不胫而走传到吴王府了。

  秦慕白和宇文洪泰等众兄弟述聊了片刻,便进府求见吴王。李恪今天既没有欣赏歌舞也没有早早躲进房间与娇妾欢娱,而是正坐在大堂上,仿佛刻意等秦慕白似的。

  “慕白,我就知道你会来。”看到秦慕白走来,李恪展颜一笑站起身,上前来对他咧嘴一笑,“不出所料,你果然有能耐!皇帝亲勋卫队的最高长官百骑使……那可是陛下身边的红人。恭喜你了,慕白!”

  “谢殿下!”秦慕白拱手拜道,“在下能有今天,全托殿下的提携与鸿福,因此是特意前来谢恩的。”

  “谢恩就不必了,你我兄弟,还用得着这么客套吗?”李恪呵呵的笑,伸手拍到秦慕白的背上,“走!”

  “去哪里?”

  “来了不就知道了!”李恪笑得神秘,一挥袍袖大步朝外走去,秦慕白只好跟上。

  月光之下,二人走到吴王府后院的马厩附近。

  “来人,将那匹汗血宝马牵来!”李恪下令,一名马夫领了诺,从马厩里牵出一匹浑身火炭一般的雄伟骏马。

  秦慕白的眼球第一时间就被吸引了。来到大唐许久,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高大健硕的宝马!

  李恪走上前,呵呵直笑的抚着骏马的脖颈,说道:“怎么样,慕白?这是我王府里最值钱的一样宝贝了。皇帝陛下征战天下,曾骑乘六匹宝马,号称‘六骏’。其中一匹,名曰‘什伐赤’,是一匹浑身如同火焰的红色宝马。”

  “难道这就是什伐赤?”秦慕白惊问道。皇帝骑的马,也能赏赐给吴王么?

  “当然不是。”李恪微笑,“陛下极爱马,也是相马的大行家,还曾为六骏写过诗。‘骏骨饮长泾,奔流洒络缨。细纹连喷聚,乱荇绕蹄萦。水光鞍上侧,马影溜中横。翻似天池里,腾波龙种生’。陛下骑的龙驹,怎么可能轮落到这里。实际上,什伐赤在陛下登基后几年,就老死了。这匹马,正是什伐赤与一匹血统正宗的汗血宝马杂交后所生的后代。”

  “怪不得如此雄伟!”秦慕白惊叹道。相马,他曾听秦叔宝略说过一二。耳如撇竹,眼如鸟目,颈长体健的马,多半就是好马。而眼前这匹马,比一般的马都要高大健壮不少,后臀部位还有一些细条的花纹——这正是血统纯正的西域野马的标志!

  在大唐这样的时代,马匹,就如同现代社会的车辆。这样一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其价值几乎就相当于是一辆限量版的布加迪威龙!

  而且,就算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对于将领来说,马匹的意义犹为巨大。三国时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背叛丁原,就是最好的证明之一。

  “宝马赠英雄,它圈养在我这死气沉沉的王府里实在是太可惜了。”李恪拍着马颈转过头来微然一笑,“它是你的了,慕白。”

  “什么?”秦慕白略吃了一惊,“殿下,这么贵重的礼物,在下可不敢生受!”

  “怎么,嫌弃?”李恪笑道,“这次回京,其他人都避得离我远远的,你也要与我撇净干系,连我赠送的礼物也不肯要?”

  “不……在下不是这个意思。”秦慕白拧了拧眉头,说道,“只是,这匹马既然是皇帝陛下赐给你的,我又怎么好去骑乘?这岂非就是僭越了?”

  “这不是皇帝主动赏的。”李恪笑了一笑,随意的说道,“两年前,我奉命平息了一次雍州某县因粮荒引起的民乱,陛下要赏赐我,给封邑钱粮。我怕我的封邑超过了其他的诸王引人嫉妒,因此推辞了,主动找陛下索要了这匹马抵了赏赐。时隔两年恐怕连皇帝也不记得这样的小事了,因此,我要将它送给谁都没关系。”

  “殿下睿智。”秦慕白拱手拜了拜,心道:树大往往招风,低调行事不失为上上之举。有功索赏,也不会让皇帝对李恪的用心有别的猜疑。李恪,的确是在苦心孤诣的韬光养晦。

  “现在我一个闲散的皇子,这样的好马拿来全无用处,只能让它老死在自家后院的马厩里,且不可惜?”李恪微笑道,“今天的比武我都听说了。当时,长孙涣仗着马快,险些把功劳从你手中抢走,这岂不气人?以后你就是百骑使了,你的座骑怎么能比属下长孙涣的还要差呢?收下吧,别推辞了。”

  “那就……多谢吴王殿下了。”秦慕白只得收下。

  “此马极通人性,名为‘火云’。”李恪摸了摸马颈上流苏一般的火色棕毛,将马缰扔给秦慕白,“从今天起,你就是它的主人了。上马,骑给我看!”

  秦慕白接过缰绳拿起马鞭,一翻身骑上马。那马急躁的前后挪着步子,鼻子里打着响鼻,还不停的用头颈去蹭李恪,看似颇为不安和不舍。

  “呵呵,这马我养了两年,和我感情倒是挺深。慕白你看,它知道我把它送给了你,有点舍不得离开,要流泪呢!”李恪抱着马头轻抚着它的面颊,低语道,“去吧,火云,宝马配英雄,他才是你最好的主人!”

  火云悍然扬起头,猛的发力人力而起长长的嘶鸣。

  秦慕白始料不及被吓了一跳,幸得反应够快没有被掀下马来。

  “殿下,此马与你感情如此深厚,在下真是不忍夺人所爱了!”秦慕白就要跳下马来。

  “不。它是你的。”李恪猛一挥手,坚决的说道,“正因为它通人性有情意,所以才是一匹真正的好马。你若惦着我们的情谊,就善待此马,和它并肩书写属于你们的传奇去吧!”

  说罢,李恪突然一挥手,一巴掌拍在了火云的马臀上。

  火云长嘶一声,撒蹄就跑。

  快如流星,猛如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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