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国 第2节

夏亚雷鸣把老家伙葬了。

就葬在他们那栋简陋得四面漏风的房子后,在山坡后找了一个凹地,挖了个坑,填了点土和石头。可是在立碑的时候,夏亚雷鸣遇到了一个麻烦——荒唐的是,这么多年,他甚至不知道老家伙的名字。

八岁以前,他喊他“老爹”,八岁以后,他喊他“老家伙”,至于镇子上的人对老家伙的称呼则是“老醉鬼”和“老混蛋”之类。

在坟前坐了一个晚上,夏亚雷鸣叹了口气,劈了一块木头,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刻了一行字:

“老家伙葬于此地,愿他的灵魂安息。”

他跑到了镇子上,将家里最值钱的东西——那把破斧头卖了,换了三个铜板,又用这三个铜板换了一瓶酒。

三个铜板一瓶的酒,无疑是这么多年来,夏亚雷鸣买过的最“高档”的酒了。

但是他把这瓶酒倒在了老家伙的坟头,眼睁睁地看着酒流进了泥土立,他自己却一口没喝。

到了天亮的时候,浑身冻僵的夏亚雷鸣才终于站了起来,他立在坟前,看着那块木牌,眼神里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好吧,老家伙,你走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

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喂饱肚子。

虽然他算得上是一个职业猎人。不,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可以算的上是附近方圆几百里内最优秀的猎人。

十三岁的时候,他一个人上山劈柴,就用手里的破斧头砍死了一条饥饿的嗜血狂狼——这种狼是生活在野火原上的一种低等魔兽,在攻击状态下的时候,它的皮毛甚至可以变得比乌龟壳还坚硬,它的牙齿可以将猎人的长矛咬断,而且动作敏捷。

可那次,夏亚雷鸣只用了一斧头就砍掉了狼头。

轻轻的一斧头。

其实当时,只有十三岁的夏亚雷鸣已经吓得快尿裤子了,当那条狼扑向自己的时候,他几乎已经失去了意识,只是本能的按照平日里练了千百次的姿势,将手里的斧头劈了出去。

然后……他感觉到一腔热烘烘的血溅在了自己的脸上,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的地上是一个龇牙咧嘴的狼头,从脖子的位置断裂掉了,狼身就在自己身体的后面。

面对这个场面,他足足用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神来,然后就是兴奋。

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了?!

可将狼尸背回去之后,当他兴冲冲的将这件事情告诉老家伙的时候,老家伙还很不高兴。他不高兴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你练了那么久,如果连一只小屁狼都杀不死,你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而第二句话才是老家伙发火的真正原因:

“你这个蠢货,你知道不知道,把狼头劈下来,狼的皮毛就不值钱了!!本来这身狼皮可以换两个银币,够我们喝三个月的酒的!现在最多只能买不到十分之一的价钱!!”

老家伙说得没错。

那次,夏亚雷鸣把那条狼背到镇子上的时候,曾经有不少人很有兴趣的来问价,可一看到破损的狼皮,就无人问津了。

结果那条狼皮一直到最后都没有能卖掉,夏亚雷鸣干脆给自己做了一条皮袄,而狼肉,他和老家伙吃了好几天。

呃……不能再想狼肉了。

虽然那嗜血狂狼的肉很难吃,还有一股子酸臭的味道,不过对于现在饿了一天一夜,还冻得全身僵硬的夏亚雷鸣来说,还是一种难以抵抗的折磨。

但是,夏亚雷鸣还是决定不上山打猎。

他不想当猎人。

年轻人总是有很多幻想的,他想出去闯一闯。

至少……在他看来,到镇子上找一个帮工的工作,也总比窝在山上,像老家伙这样窝囊一辈子要强得多。

到镇子里去,找一份工作,哪怕是在车行里当一个打杂。说不定,凭借我这身力气,能被那个佣兵团看上,当一个低级的扈从呢。

尽管肚子饿得咕咕叫,手脚冰凉,夏亚雷鸣还是豪情满怀的想着。

没有了用惯的随身武器斧头,夏亚雷鸣把炉膛里的那把黑黢黢的火叉子找了出来,插在了腰带上,穿着那件已经破了好几个窟窿的狼皮袍,穿着鞋底已经快磨穿的草鞋,带着心中的希望,走下了山。

这就是夏亚雷鸣走向外面世界的第一步!

按照那些吟游诗人说的那些传奇故事里的说法,应该叫做“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

然而我们的主角走下山的时候,非但没有什么狗屁“车轮”,就连他的鞋子都磨穿了,同时,他还饿得头昏眼花。

第3章 野火镇上无好人(上)

如果说要在全大陆寻找到一个最混乱的地方,那么就非野火镇莫属了。

野火镇的本名并不叫野火镇。事实上,它有好几个非正式的名字——这主要是因为野火真的归属问题的混乱造成的。

小镇位于野火原的南部,却是一个三不管的地界,若是说到归属问题,那就真的算是“城头变幻大王旗”。

北方的奥丁帝国,南边的拜占庭帝国,甚至一些大型的盗贼团,都曾经成为过这里的主人。

野火镇的地理位置不算太好,但是却偏偏是夹缝之中那最微妙的一点。野火原上没有别的物产,多的是森林山谷盆地,这里土地贫瘠,气候也是最怪异。

每年,从北方来的冷空气,会使得野火原有长达三个月的寒冷冬天。而冬季之后,南边的海风暖气北上,却又会吹得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南北的冷热天气在这里交错,却形成了充足的降雨,夏天的时候,土地泥泞。

结果,野火原上,冬天是又冷又干,夏天就又热又湿。

北方的奥丁人,习惯了冰天雪地的寒冷气候,对于这里的夏季的湿热不适应。南边的拜占庭帝国人,又受不得冬季的干冷。

加上这里实在没什么关系到民生国计的物产,也算是一个鸡肋地带。

野火原上别的物产没有,多的是凶悍的野兽和星罗棋布的大小部落土著,这些大小部落,也是亦正亦邪,有生意的时候,竖个旗帜就当佣兵团,没生意的时候,脸上蒙块布就跑去抢劫。

还有周围的矮人部落,肮脏胆小却又多如蚂蚁的地精群族,满是沼泽的森林……

这种地方,除非是两大帝国准备开战的时候,才会把这里当作交战的缓冲区,否则,放在平时,谁也懒得多看一眼。

两大帝国似乎已经形成了默契,如果拜占庭人占了这里,奥丁人一定打过来,如果奥丁人占据这里,拜占庭也必定出兵驱逐。但双方实在都没有经历在这种鬼地方长期驻扎军队,所以只要对方没有占领这个地区,那么就听之任之了,干脆就把这里变成了三不管的地界。

至于这里唯一的城镇,野火镇,则成为了大陆上各种复杂人群的流窜地点。罪犯,通缉犯,小偷,窃贼,奸商,冒险团队等等等等诸多复杂群体的乐园。

无政府的乐园,这个评价对于野火镇来说,才是最贴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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