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八年 第462节

按照大明律的规定,如果挖人家的祖坟,应该是流三千里并服劳役二十年,如果连棺椁都打开,那就会被处以绞刑。

但是由于事发于深夜之中,盗墓贼没有留下太多的线索,这就导致案子迁延月余不能告破,李进嗣凭着在当地丰厚的人脉屡次去衙门催逼,但也是毫无结果。

最后李进嗣决定自己亲自查案。

在悬赏了一百两银子的巨款后不久,就有一名当地的村夫上门密告,说是他同村的一名无赖韩四有重大嫌疑,其平日里便时常盗挖墓穴,是一名惯犯,最近这段时间里韩四花钱更是大手大脚,好像是发了大财,这种来路可疑的财货应该与李母坟茔被盗案有关。

李进嗣接报后立刻去衙门告知,随后绍兴府捕快出动将韩四捉拿归案,并在其家中搜出了藏匿的若干金银器物,经李进嗣辨认后认定,这些就是其母棺椁中的陪葬品,于是,悬了一个多月的这总案子终于告破。

案子破了之后李进嗣没有食言,他当着众人的面,把一百两银子双手奉给那名重大线索的提供者,并一再对其施礼表示感谢,此举也引发了围观者们热烈的喝彩声。

案子既然已破,那剩下的就是依律定刑了,但就在这个问题上没想到又起了波折。

绍兴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冯劲夫因为曾在当地士绅举办的一次宴饮上与李进嗣交恶,这次终于逮住了报复的机会。

于是冯劲夫在判案当日便以韩四虽盗墓开棺、实是因其家贫无依、需要银钱奉养其母所致,若判其死罪,恐会致其母晚年无奉,故最终判其流三千里,并服劳役二十年。

在判案时旁听的李进嗣当即便与冯劲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熟知大明律的他对于冯劲夫枉纵韩四的行为异常愤怒,但最终却是无果而终,冯劲夫坚持原判后拂袖而去,韩四也被暂时拘押在了提刑按察使司的牢狱之中,等过几日便要流至陕北一地。

李进嗣不甘心就这么放过韩四这个人渣,随后他利用在绍兴当地的人脉,通过各种关系向冯劲夫施压,力图改变原判,转而将韩四判为死罪。

但冯劲夫也是铁了心要给李进嗣难看,在面对知府、通判、推官等同僚们的各种劝说下依旧是坚称自己是依律行事,任何人都无权对结果进行更改。

在连续两日苦劝无果后,李进嗣终于对劝说冯劲夫死了心,一门心思想着给母亲报仇的李进嗣昼夜难眠,眼看着韩四就要被差役押解上路,极度悲愤的李进嗣决定亲自动手报仇。

就在韩四第二天准备上路的当晚,李进嗣花费重金买通关系后携利刃秘密进入狱中,在牢头和狱卒假装醉酒的状况下打开牢门,将熟睡中的韩四刺死并砍下了首级。

第二天一大早,李进嗣提着韩四的人头,在路人们惊愕疑惑的目光注视下,神态平静地来到绍兴府衙门自首,绍兴知府、通判等主官得信后,怀着惋惜、同情、赞叹等复杂的心情将李进嗣收入监中。

此事传开后在绍兴当地引发了巨大轰动,当地士绅纷纷联名上书绍兴府给李进嗣求情,请求绍兴府和提刑按察使司对李进嗣从轻判处,绝不能判处死罪。

但恼羞成怒的冯劲夫顶住了各方巨大的压力,仍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进嗣死罪。

在三司会审此案的时候,大理寺卿凌义渠、都察院右都御史李宪、刑部左侍郎刘显才表明态度,认为李进嗣虽是为母报仇,且韩四其罪当诛,但李进嗣无权公然剥夺他人性命。

三人认为,如果人人都有正当理由杀人而无罪,那朝廷的法度将会受到严重危害,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也将受到严重威胁,所以冯劲夫对此案的审理和判决结果是非常正确的,也是代表了朝廷维护社会秩序的原则和尊严,此一点极为重要。

而以阳武侯薛濂、宣城伯卫时春为首的勋贵们却认为,韩四作恶在先、李进嗣身为人子而弑杀盗墓开棺的仇人,此为彰显孝道的大义举动,不但不应该被判死罪,反而应当高调宣扬、大力表彰,以此来有效的震慑恶人,弘扬大明以孝治国的理念。

在看过案情具体详情以及三司会审中各人的发言笔录后,朱由检陷入了沉思之中。

此案之所以在当地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按察使冯劲夫的断案不公,如果逮获韩四后严格按照律法判处韩四死罪,李进嗣的过激举动就不会发生,绍兴当地的舆情也不会如此汹涌。

朱由检并不清楚冯劲夫为何如此断案,但就案件引发的结果来看,这个冯劲夫明显是不称职的。手中握有重权却处事不公,最容易对社会造成伤害,这种人不能再留在重要职位上。

李进嗣在此案中表现出来的血性其实是让朱由检非常欣赏的,没想到一个举人出身的文人,在遭受奇耻大辱和判决不公后,居然会选择了最激烈的手段予以回击,从孝道的角度讲,李进嗣的行为情有可原。

一个缺少了热血的民族是极其危险的,虽然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但这种精神是不能打压的。

而韩四这种社会渣滓本就该在案发后被判死罪,最后虽然是死于其仇人之手,但也算是罪有应得的报应。

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深思熟虑之后,朱由检提起朱笔在卷宗上写下了批语:李进嗣诛杀原本该死之人,其行为属正当防卫,故判无罪,当即释放回家,着其守孝期满后入国子监进修。

冯劲夫于此案处断不公,免职调任光禄寺办差,其空缺职位由吏部选官任用。

搁下朱笔之后,朱由检起身舒缓了一下身子,端起玉碗啜饮几口清茶后再次回到御座,随手拿起了另一份同样引发争议的卷宗。

第569章 五年之仇 太子有事

第二件案子是许运娃杀人案,事发地为原湖广所辖的黄州,而且此案与刚才的李进嗣为母报仇案有相似之处,也是一起为亲人复仇而杀人的案子。

事情的起因源自于五年前的一起邻里土地纠纷引发的命案,而现在这起案子的主犯许水儿就是当时死者尚未成年的长子。

五年前,黄州府广济县许家铺村村民许运娃因为宅基被侵之事去邻居胡全家中质问,当时年仅十四岁的许水儿也跟着去了胡家。

胡家是许家铺村比较富裕的住家,家中有数十亩良田以及十亩桑田,家主胡全也因此成为里长,平日间与县衙里的书办衙役关系也走的很近,加上胡全有三个儿子,在许家铺村也属于家大业大的大户人家,平时也是村民们仰视的存在。

而与他相邻的许运娃只是个普通村民,人也属于老实巴交,一棍子打不出半个屁来的木讷性子,家中五口人耕种着十几亩田地,除了上缴租赋外,剩余的粮食加上些杂粮倒也勉强能够糊口。

随着家中丁口越来越兴旺,年满十五岁的次子即将面临盖房娶妻的大事,于是胡全便将与许运娃相邻方向的院墙拆掉,往许家那面扩出去了数尺远,然后备好各种砖瓦木石,请了工匠准备再起几间房子。

但是胡家擅自侧移的地盘已经越过了胡许两家宅子的中线,侵占了不少属于许家的宅基,原本惧于胡家势力,想忍气吞声装作看不见的许运娃经不住自家婆娘从早到晚的絮叨和埋怨,于是他鼓起勇气,带上还未成人的长子许水儿去了胡家,想要就此事讨个说法。

为人强势的胡全看到平时蔫儿吧唧的许运娃居然敢来自己家中生事,心感不耐的情形下便大声呵斥了许运娃几句,声称他家扩出去的那块地方属于公地,是经过县衙门同意后才开始动工的,根本没有侵占许家的宅基,许运娃上门生事纯属无理取闹之举,要是再不退出胡家,他就要动手赶人了。

本就老实的许运娃见到对方搬出了县衙的旗号,本来还打算理论一番的他顿时怂了。

在胡全的呵斥以及胡家三个儿子一副撸胳膊挽袖子的架势下,许运娃拱手作揖连称不敢,之后就打算带着儿子回家,然后任由婆娘絮叨,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没想到年纪虽小,脾气却执拗的许水儿却不想就这样算了。

娘亲的唠叨他都记在了心里,他已经认定,这件事就是胡家仗势欺人,欺侮他们家人单力薄,于是许水儿便站了出来,把他从娘亲那里听到的话讲了出来,大意就是胡家强占许家宅基,必须赔偿一两银子、三石粮食才成。

要说许家要的这点财物并不过分,对家境富裕的胡家来说不算什么大事,但一贯强横的胡全那里把许家这种小门小户放在眼中,一听许家小儿尽然张口索要钱粮,胡全顿时破口大骂,而胡家次子更是冲上前去一脚把许水儿踹倒在地,随即开始对他拳打脚踢。

看到儿子被人打到在地后不断的翻滚哀嚎,许运娃顿时如疯了一般扑上去与胡家次子扭打在一起,胡全与另外两个儿子也随即加入战团。

打斗之中,胡家次子吃许运娃一头撞破鼻子,鲜血顿时糊了一脸,从小没吃过亏的他急怒之下跑到一边操起了刨地的锄头,然后返回来一锄头砸在了许运娃的后脑上,许运娃一下子被砸翻在地,随后大股的鲜血从后脑流出,身子抽搐了几下后便寂然无声。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胡全的次子手握沾着血的锄头直愣愣地站着,嘴巴微张,眼神中满是惊恐之色,许水儿从地上坐起后呆了片刻,随后手脚并用爬到父亲身边,一边用力摇晃着那句逐渐冰冷的尸身,一边嚎啕大哭起来。

打死人这事是瞒不住的,胡全就算再是强横,也不过是个村里的富户而已,这种事可是他兜不住的,事情很快便上报到了县衙门里,广济知县立刻安排捕头衙役来到了许家铺村。

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胡全知道,这回自己要不放点血出去,次子很快就会被收入监中,之后就是等着被绞或斩。

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咬着牙拿出一百两银子交给带队来的捕头之后,对方给他出了个主意:因为现场除了年小的许水儿并无他人,胡家可以说是双方扭打中不知道是谁将许运娃推倒在地,后脑正好磕在一块石头上,导致其最终流血而死。

如果是这样定罪的话,胡家父子只须交出一人顶罪,也就判个过失伤人,最多流三百里,徒三年就可以回家了。

随后肇事双方被带到了县衙,在知县的亲自询问下,胡全遂将那套说辞拿了出来,捕头也提供了一块沾了猪血的石头作为凭证,同样拿了好处的仵作也上禀现场就是如此。

尽管许水儿当堂痛哭流涕,拼命嘶喊着爹爹是被胡家人打死的,但因为那柄锄头早就被隐匿起来,而且有县衙派去的人证,并无证据证明他的话就是真的,于是知县便采用了胡全的口供,以过失伤人致死罪判处胡家长子流三百里,徒三年,胡家出十两烧埋银给许家作为补偿,这件案子就这样结了。

此事之后,许水儿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在埋葬了父亲之后,许水儿帮着娘亲打理着家里的田地,抚育着弟弟妹妹,并且在两年后娶妻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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