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第381节

娇陈已经哄着小七小八睡着了,见裴旻回来,比划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上来给他宽衣解带。

夫妻多年,娇陈对于裴旻极为了解,第一时间察觉了裴旻的心态:“裴郎今天似乎很是高兴!”

“什么都瞒不过你!”裴旻搂着娇陈的小蛮腰道:“不是一般的高兴,三喜临门。不过最高兴的,还是结识了一位少年俊杰,一个真正的俊杰,古往今来,鲜有可比的好人物。”

娇陈自知自己丈夫的心性,在他的记忆中除了王忠嗣,还没有人得他如此夸赞,不免笑道:“那就恭喜裴郎了,又收得一位英杰入麾下。”

裴旻怔了怔,看了娇陈一眼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想到了我未曾想到的事情,太白才智绝伦,他有出仕之心,却未必适合出仕,我倒是有信心将他培养成才。可如此一来,或许我的纵容,会让大唐诗坛少了一位旷古烁今的人物。我要不要收他?”

在同一时间!

焉支山!

焉支山是祁连山的一条支脉,坐落在河西走廊峰腰地带的甘凉交界处,自古就有“甘凉咽喉”之称,因山中生长一种花草,其汁液酷似胭脂而得名。

六百多年前,大汉的天才战神霍去病便于此处大胜匈奴,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至此焉支山一直为华夏所有,是为华夏必不可分的存在。

不过因为大唐已经将疆域扩张到了西域,焉支山的地理优势早已不存在,此山也不复昔年重要,日渐荒芜,成为鸟兽的乐园,人迹罕至。

这些天焉支山的一处山谷却藏匿了好些人,打破了鸟兽的平静。

穆勒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根上,背靠着大树,大口的啃着小的们送来的烤兔肉,索然无味的吃着,带着几分难受的道:“真他娘怀念在西域的日子,狗娘养的楼凡。祈祷老天不要落在豹爷手上……哼哼哼……”这诅咒的话说了千百遍,他自感无味,说不下去。

“女人,他娘的,谁给豹爷抓个女人来,豹爷举荐他为三首领。”穆勒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秃鹰这伙马贼在西域凶名远扬,共有三个首领,老大自是最为残暴的秃鹰张文无疑,张文嫌弃自己的名字不够威风,自取了秃鹰为号,从此西域只有恶名昭彰的秃鹰,而无张文此人。

老二正是这位自称豹爷的穆勒,西域石国人,能够生裂虎豹,喜欢将人吊在树上虐杀,就如豹子一样,又因生性好色,无女不欢,劫掠圈养了二十余女奴,供给自己淫乐给人称为花豹。

至于老三是一位铁勒人,擅于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不过都是过去事了。

因为各种原因,狼王楼凡的马贼团袭击了秃鹰的巢穴。

老三阵亡,秃鹰不得不带着残余的四百余人东躲西藏,谋求着最终的出路。

穆勒自顾逃命,圈养的女奴一个未带,如今藏身在焉支山中,以是多月不知肉味,只能靠自己的左右手解决需求。

一个无女不欢的色中恶鬼,回归到最原始的宣泄方式,如何忍受的了。

若不是一个个马贼都一副不堪入目的长相,他甚至动了找男人开荤的念头。

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凑了上来,道:“豹爷莫及,再忍耐片刻。小的就是凉州人,因犯了罪,才给罚去西域的。小的老家在不远的番禾县,县中有一李姓富户,他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还有一个大食国的小妾胡姬。两人一个纯如白莲,一个风骚入骨,皆是上等货色。待大首领回来,我们怕是要北投突厥去了。何不顺手劫掠了番禾县,钱财有了,女人也有了。”

穆勒闻言大喜,不住的吞着唾沫,拍着他的肩膀赞道:“好好好,到时候你来领路。豹爷,绝不亏待你。”

就在穆勒幻想着那一熟一嫩的女人,打算用手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一种久别重逢的声音就已钻进入他的耳朵,那声音一掠而过,锐利嘹亮,宛如利刃割过天空。

是强弩!

大唐的强弩!

在西域横行的时候,他们曾经嚣张的跟西域都护府的兵马交过手,那特有的强弓劲弩让他们认识到马贼跟正规军的差别。

穆勒汗毛直竖,血淋淋的记忆随着这声音一下子被翻了出来,他还来不及呼喊,一根弩箭射穿了他的脑袋。

这位奸辱了数以百计妇女的恶徒,直接殒命当场,半点声响都没有,带着他的美梦,下了地狱。

惊呼声,慌乱声,此起彼伏!

如狼似虎的唐军冲进了山谷,展开了屠杀。

对于他们这些罪恶累累的暴徒,唐军除了砍下他们的脑袋,计算首级邀功,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的意思。

第三十六章 诗仙请教

天明时分,裴旻收到了凉州传来作战顺利的消息。

秃鹰一伙马贼在西域为非作歹,无恶不作。

大唐早有收拾他们的心思,只是西域情况不同中原,那边的地形地貌比荆襄的百里荒更加可怕。

荆襄百里荒只要朝堂卯足了劲,调用十几二十万大军一样搞定。但是在西域,这法子是决计行不通的,马贼往大荒漠里一钻,即便是四五十万大军也奈何不得,万一迷了道路,差了方向,大军还有让荒漠吃掉的危险。

是以对于西域的马贼,安西四镇的兵将很多时候,亦是有心无力,但剿灭之心,却显而易见。

裴旻从秃鹰的嘴里审问出马贼藏匿的地点之后,第一时间安排人通知了凉州的薛讷。

薛讷也毫不迟疑的展开了行动,一举将秃鹰这伙马贼的残余力量歼灭,无一落网。

这一起床,裴旻便得好消息,心情自是愉悦,往演武场练剑。

看着空荡荡的演武场,裴旻有着小小的不习惯,在往常这个时间点,王忠嗣差不多已经在这里练习武艺了。他是小孩,甚无心事,早睡早起,比裴旻由要认真,多年如一日的执着,从不放松懈怠。

只是小鹰大了终有出去展翅飞翔的一天,王忠嗣也有十一二岁了。有着关中老秦人的高大魁梧,跟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般壮硕。

在裴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诸多少年将军如霍去病、岳云之辈都是在军营里滚爬长大的。唯有如此,才能训练磨练他们的铁血意志。

裴旻对于王忠嗣的培育从不懈怠,见时机已到直接将他丢给了莫离驿的封常清跟孙周,成为边军的一名小卒,体验真正的军旅生涯。

王忠嗣这一走,演武场立刻冷清了许多。

每天早上听不到那奔跑突刺声音,裴旻多多少少也有些不习惯。

“也不知忠嗣那小子,在莫离驿如何了。月余不见,到有几分想念!”

裴旻心中思量着,拔出了秦皇剑率性而武。

他自继承了剑圣裴旻的天赋以来,心中从未有过套路这东西,表面上他会许多剑法,然他自己心中,就一套大杂烩剑技。

不受招法的限制,不受套路的约束,随心所欲的使出不同的剑法,将天下剑法的特长都归于剑中。

此刻他随意挥舞,或快或慢,或攻或守,但每一招每一剑莫不是奥妙的剑术,杂七杂八的拼凑起来,非但没有任何乱像,反而给他一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感觉。

李白喜诗好酒爱剑,诗第一酒第二剑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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