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第171节

其中一个瘦弱矮小丑陋长得类似于猴子的牧民似乎腿受了伤,一瘸一拐的出来道:“我们多是大唐子民,是给吐蕃人抓去牧奴,趁着吐蕃人不备,夺马跑出来的。本来有五十几人,给杀的就剩下我们了。”他哭丧着脸,这一次的出逃计划是他安排的,但他想不到吐蕃游骑兵嚣张至此,为了追杀他们,有胆子深入洮州府邸。若不是杀出裴旻这样能够以一当百的豪勇之士,他们十有八九就给游骑兵杀的全军覆没。

裴旻也知吐蕃、突厥等异族部落,人口短缺,他们经常以俘虏充当牧奴,给他们圈养牲口,吃住都在畜生栏里,过着非人的生活。

他们并非是完全针对大唐,但毫无疑问大唐人口众多。牧奴中大半都是大唐百姓,这点毋庸置疑。

看着一众牧奴,他们头发又脏又乱,散发着霉烂与酸腐的难闻臭气,叹道:“你们收刮一下,这些吐蕃兵士身上有什么可用的钱物,都回家过活去吧。”

其他人一哄而散,大手大脚的收刮着尸体。

那个如猴子一般的跛腿牧奴却一动不动的看着裴旻,作揖道:“在下蒲州猗氏封常清,见过这位英雄,敢问英雄高姓大名,今日大恩大德,封常清不敢忘却,有朝一日,我封常清封候拜将之时,定当百倍偿还恩情。”

他的面貌实在寒颤人,细瘦、斜眼、矮小、手长、脚短,加上一身的恶臭,实在让人讨不得喜。但是他口气极大,区区一个逃跑出来的马奴,却坚定自己将来一定能够封侯拜将。

裴旻没有任何轻视,目光灼灼的看着面前的“猴子”,知道他这是自信,不是狂妄!

封常清,又一个大唐名将!

在他的记忆里,封常清因为外祖父因犯罪被流放到安西充军,而孤苦无依的他跟着外祖父在西域成长,在外祖父的指导下,封常清学识广博精深,深通用兵之道。但是因为他瘸腿长的又丑,不得他人赏识,年过三十后,仍然默默无闻。

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封常清百折不饶,毫不气垒的意志,得到了高仙芝的器重,从而成为高仙芝的左膀右臂,与高仙芝一起成为大唐在西域的双壁。

高仙芝此人堪称名将,但他性格有着极大的缺陷,而封常清有才学,办事果断且治军极严正好弥补高仙芝的不足,两人在西域并力,打出了大唐的威势。后来封常清得罪了高仙芝,两人形同陌路。

后世有人分析,若封常清、高仙芝不闹矛盾,与阿拉伯帝国的怛罗斯之战大唐未必会败。

当然这都是事后诸葛亮,做不得数,但毫无疑问,封常清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将才之一。

想着自己,现在是乔峰的身份,裴旻心中忍不住吐槽一二,只能笑道:“你一刚刚从吐蕃逃出来的马奴,口气不小!”

封常清却道:“这是自信!”

裴旻赞道:“大丈夫有着自信,也不是坏事。我听说信任的洮州刺史、神武军统制裴旻急缺人才,你或许可以去试试。你若真有真才实学,我相信在他麾下,定有你用武之地。”

第八章 双喜临门 智将勇将

裴旻并没有告知封常清自己的真实姓名,乔峰这个身份他留着有大用,这个时候泄露于他而言,弊大于利。

至于封常清,裴旻相信以封常清的志向抱负,有机会出仕,不管成与不成一定不会错过。

历史上的他,便是因为锲而不舍的缠着高仙芝,逼得高仙芝无奈,给了他一个职位,方才崛起。

现如今高仙芝还不知身在何处,封常清没有明确的投效目标,有机会放在面前,他岂会不加以把握?

裴旻告辞离去了!

封常清看着裴旻远去的身影,眼中闪现着一丝期盼:他确实心动了。

封常清自小在西域长大,因为长相奇丑,一直受到排斥。

面对世人的以貌取人,封常清又是无奈又是痛恨:这长相由父母所赐,他父母早亡,更不能怪责父母,只能在一次次的碰壁中磨练自己的意志才学。

此次大唐在关中、陇右、凉州三地募兵,封常清觉得是一次难得的机会,特地从西域赶往凉州应募。只是再此吃瘪,大唐募兵招收的是兵才,首要条件是身强体壮,在战场上能够挥刀杀敌。

封常清的厉害在他的脑子,天生的体格缺陷,注定了他的下场,毫不犹豫的给凉州负责招募的官员刷了下来。

封常清也不气馁,他就是蛮牛性格的人物,百折不屈,凉州不行就来陇右。

当然陇右也是不行的,封常清最初的想法是再去关中。但是在前往关中的时候,听说了陇右洮州的情况。

封常清看出了破解洮州困局的关键:河西九曲地。

封常清略一琢磨,果断放弃了前往关中的决定,而是亲自去河西九曲看看地貌,打算为朝廷写一封详细的报告,破洮州困局,从而得到器重。

为了了解详细情况,封常清甚至混进了吐蕃的牧奴中去,为吐蕃放了大半年的牧。

直到消息打探的差不多了,封常清暗自拉拢了一批牧奴,瞧准机会夺马抢刀杀了出来。

只是他们想不到吐蕃游骑兵嚣张至此,竟然毫无顾忌的杀进洮州。

若不是遇上救星,他们少不得要折损半数。

“封哥!”一个牧奴将自己搜刮的通宝分了一半递给封常清道:“拿着,有了这些钱,回家后可以好好娶个媳妇,过日子了。”

大唐的开元通宝是这个世界最流行的货币,即便在吐蕃,也属于主流钱币。

封常清拒绝了牧奴的好意,让他自己收着,看了一眼共患难的牧奴道:“兄弟们,我们在吐蕃贼子的奴役下,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你们都忘了嘛!”

“贼人杀我们父母,虐我们乡亲,毁我们田园。如此血海深仇,若是无动于衷,算什么男人!眼下有两条路走,一条跟着我去投军。我封常清保证,有我封常清一口吃,绝不让你们饿着!”

“另外一条路,拿着这些钱,找个地方安逸的生活,也不失为良策!”

封常清面貌不雅,却有极强的人格魅力,只要深入与之接触,便会为他才华而倾倒。

所有逃出来的牧奴对他极为信服,听他愿意带着他们谋求发展,几乎所有人都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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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旻离开了封常清与大军汇合,洗去易容的他领着一身光鲜的神策军,雄赳赳气昂昂的驶往洮州。

比起败坏的府兵,神策军上下虽皆是新兵蛋子,可身为正规军的他们,都是年轻气盛的壮年,精气神都要远胜前者。

尤其是裴旻手段通天,神策军上下新一色最新最好的装备,五千匹战马皆是一色漆黑,配上帅气的锁子甲,一路上吸引了不少围观者。

见惯了痞里痞气的府兵,神策军的风貌,让周边百姓交口称赞。

“小……裴刺史!”

裴旻突然听到有人唤他,循声望去,却是一个壮实的猛汉。

猛汉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一副猛张飞的形态,正是幽州李翼德。

“李兄弟!”裴旻让兵马止步,策马迎了上去。

李翼德看着走来的裴旻,听他叫自己“兄弟”,原本有些纠结的表情瞬间展开了笑颜。

他们相别两年,可彼此身份却是天差地别。原先的“小哥儿”已经成了手握军政大权的地方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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