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第117节

不论怎样,都不能大意。裴旻熟读薛仁贵兵法,记得薛仁贵兵法有言,用兵贵在于大胆精细,不错漏一个细节,不忽视一个地方。每一个细节都意味着鲜活的生命,将士将性命交予主帅,主帅有责任担起这个重任。两军作战,伤亡难免,因主帅失职而多阵亡一兵一卒,皆是主帅之罪。唯有爱惜每一兵卒的性命,兵卒方能放心将自己的命,交予主帅,从而三军效死,所向披靡。

“你,你……”裴旻点了李隆业麾下的两名护卫头领,道:“你们迂回过去,绕至对面与我们行前后夹击之势。等你们就位,我会让他们放下兵刃,走出来受降。你们在对面看着,谁有异动,直接射杀!”

“遵命!”两人领命左右迂回去了。

裴旻让所有人准备,若在左右两队迂回的时候,对面有任何冒头的依旧直接射杀!

冯源见对方已经派人迂回到了后面,形成两面夹射之局,不由面如死灰,对方心思之深沉细腻,他的伎俩算计,根本无所遁形。

“放下兵器,双手抱头,走出来!”裴旻见面对的射手,已经到位,高声呼喝。

见无人敢动,裴旻森然道:“我数三声,若不投降,左右齐射,不留活口……”

他这话音方落,以有人双手抱头的跑了出来。有一人带头,接二连三的一个个的都跟着抱头投降。

冯源见胜负已定,长叹一声,将兵器弃之于地,走了出来。他是主心骨,他这一降,其他人皆降了。

他们一共两百余人,经过箭羽的减员,只剩下八十余人了。

裴旻看着一群人已经没有了斗志生气,方才率众逼了上去。

“你们谁是头?”裴旻问了一句。

俘虏们没说话,可目光却看向了一人。

裴旻看着冯源,笑道:“你就是冯源,不简单啊,竟拉出了两百多人,这十多年没白混。”

想着自己十多年的苦功,让眼前这少年郎摧毁,恶狠狠的看着他。

“看吧看吧!”裴旻不讨厌这样的眼神,惬意的说道:“我就喜欢你这恨我,又奈何不得我的样子……”

这后世烂大街的名言,在这古代却有着莫大的杀伤力。

冯源大恨,双手放下。

裴旻直接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将他踢翻在地,冷声道:“谁允许你将手放下的?”

突然,一声厉啸。

一缕劲风冲天而降,裴旻抬头竟然一支凶猛的黑色大鹰。黑鹰由天空疾冲而下,直冲他面门而来,好似一颗导弹,瞬间已到近前。那锋利的鹰喙对着裴旻的眼珠子,凶猛啄下。

这俯冲的劲力,外加鹰喙的锋利,莫说是柔软的眼睛,就是骨头让它喙中也会裂成两段。

裴旻根本想不到天上竟会有来敌,此时根本无法用肉眼捕捉黑鹰的来势,但他的动作同样也是快如闪电,他身体向一边疾闪,他连拔剑的时间也没有,以剑鞘在面门上一挡!

鹰喙与剑鞘剧烈撞击,裴旻只觉得自己手腕一抖,虎口猛然大痛,手中的剑险些就握不住。

黑鹰一击不中,竟然振翅高飞,瞬间飞远了。

裴旻可吓出了一身冷汗,迄今为止,还未遇到如此惊险之事,更想不到是一只畜生带来的。

周边射手护卫也惊的说不出话来。

李隆业大骂怒喝:“都是死人吗,给孤王将那个畜生射下来。”

原来李隆业见裴旻定了大局,按耐不住,领着拉拉队上来看戏了,不想看见那惊险的一幕。

娇陈手捂着嘴巴,莫名发现自己泪水已经不知觉的滚落下来。

李隆业取过弓箭,朝天上射去。岂料那支黑色大鹰左翼一扫,竟将长箭扑落。其余人纷纷弯弓相射,但那黑鹰已经飞远,很多箭矢还未触及黑鹰劲力已衰,个别勉强射到黑鹰面前的,也给它闪避过去。

这黑鹰明显是做过类似闪避箭矢的特训。

看着冯源一脸讥讽,裴旻心中一动,没等冯源起身,一脚踩在了他的胸口,用力碾磨。

冯源忍着痛楚,一声不吭。

黑鹰再次俯冲而下。

发现黑鹰又来,射手们纷纷再度弯弓,可这一次它的速度更快,连提前预判瞄准的时间也没有,箭射不出手……

黑鹰的目标还是裴旻,眼看黑鹰已到近处,一片惊呼声中。

秦皇剑泛起了一道赤练白芒……无言不信说呜呜呜!感觉我不说都不投月票,一说就投了,三更,不短小,求月票支持!谢书友不可直言、硫酸无毒的五百赏!

第五章 剑气如虹 突闻惊变

裴旻的剑若流星一般耀眼,高指苍穹。这烈日当空,透亮的剑暗红的芒在空中光彩夺目,血从剑锋上滑落,而迅捷无比的黑鹰却已经斩成了两截。

原本的惊呼声消散了,众人如看鬼魅一般的看着裴旻。

黑影的来势骇人,但裴旻的那一剑更是可怕到极致!

眼力不好的人,甚至都看不清楚裴旻是如何出剑,什么时候出剑的。但越是眼力出众,看到的那一幕越是惊人。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擅射箭,眼力绝佳,多数人都看清了那一剑。

黑鹰的来势极快,他们连射箭都来不及,而裴旻却在黑鹰离他还有不到一两的时候,从容拔剑,挥剑上撩。他的剑自下而上,如光似电,从黑鹰的尾部切入,将黑鹰斩成了两段。他不是用剑正面迎击黑鹰,枕戈待旦的将黑鹰斩杀,而是后发先至追上了黑鹰俯冲的速度,将黑鹰斩成两段。

速度精准自信胆气缺一不可!

“好!静远兄的神剑,无愧天下无双!”李隆业为裴旻捏了一把冷汗,此时抚掌大笑,他并没有看清裴旻是如何斩杀黑鹰的。只是瞧着,裴旻长剑出鞘,光芒一闪,黑鹰就如雹子一样,分左右落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小洞。正所谓不明觉厉,越是看不懂越是厉害。至少李隆业是这么觉得的……

娇陈见裴旻潇洒从容的收剑回鞘,眼中闪着点点异彩,关于裴旻厉害的早已传遍长安,但他极少在众人面前施展武艺,真正见他剑术的人并不多。今日见他人剑一体那股从容自信,也不由心生念想:若我未来夫君也有这般风姿,那该多好?

她尚且如此,何况周边花痴少女,一个个露着迷妹的眼神,只恨不得要投怀送抱了。

至于地上的冯源看着已经斩成两段的黑鹰尸体,整个人都呆傻住了,泪珠滚滚而下。吐蕃人崇尚雄鹰,他们对于雄鹰的向往超越一切,甚至人死之后,选择天葬的方式,以血肉殉喂雄鹰。正是因为对鹰的崇拜,吐蕃人了解鹰也擅于驯养鹰,他们将鹰视为兄弟同伴,将它们看的跟自己的性命一样重要。

但是高高在上的雄鹰却让眼前这魔鬼一剑劈成了两截,望向裴旻的眼神充满了恐惧:突然他脑中闪过一丝念头,黑儿不应该在长安,怎会来此地?余光一瞄,果真见黑鹰右腿上绑着一个小竹筒。小竹筒是绿色的,落在草地上与野草同色,是以尚无人察觉。他哭喊着扑向了那黑鹰的尸体,悄悄的将小竹筒结下,藏入怀中。

娇陈突道:“这鹰是送信的,信给他收起来了。”原来娇陈身在青楼,阅人无数,极擅察言观色,也是凭着这一天赋,她才能避过多次危难。冯源神色细微的变化,让她察觉出来了,以她所在的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冯源的小动作。

裴旻自不疑娇陈说谎,给王小白使了一个眼色。

王小白将冯源按倒在了地上,搜出了小竹筒,将小竹筒双手递给了裴旻。

裴旻伸手接过,取出了竹筒里面的小布条,看着鬼画符似地诡异文字,有些傻眼,望向四周道:“你们谁懂吐蕃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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