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第1061节

也因为如此,南匈奴所在的郡以及紧邻的雁门、太原、上党三郡,就不可能派多少兵马支援其他郡县,尤其是雁门郡,虽然其守兵更多,但他们除了守备南匈奴之外,还得派人抵御可能攻来的鲜卑人。

“既然此时又有胡狗要来,某家愿助守城关,只要一声号令,凡我北地男儿,皆可带刀上阵,披甲血战!”寨城关门口,一道粗犷的声音响起。

说话者长着一张历经风霜的脸,脸上还密布着伤痕,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明亮,身上那股子浓重的军人气息,更是隔着很远也能让人感觉得到。

他的两臂修长,双手骨节宽大而有力,手背棉而不糙,古铜色的双臂上,青筋凸显犹如小蛇一样盘根错节,粗壮的指骨关节,虎口处老茧厚重,点点的疤痕显示出曾经战场厮杀、刀口舔血的生活。

当然了,作为战士在战场上受过伤很正常,而且,伤痕也是战士最宝贵的勋章。

此人手中还持握着一把环首大刀,刀长3尺有余,牛角做柄,背宽刃薄,寒光闪闪,显然是一把不错的兵器。

环首刀诞生于西汉时期,是由生铁经过反复折叠锻打后制作出来的直刃长刀,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杀伤力最强的近身冷兵器,也是人类历史上具有非凡意义的一种兵器。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环首刀将匈奴打败,并间接促成了当时的欧亚民族大迁徙。

同时也是东汉士兵的标准配备武器。

侧面来看,这人说不得以前便是军伍出身。

他的话语一出,很快得到响应。

边境之处,人荒马乱,人丁的来源也是五花八门,有当地的土著,有在此戍边的驻军后裔,有因为战乱跑来的流民,有朝廷流放来的犯官家眷,甚至还有从草原上跑过来的牧民……

因为自然环境恶劣,粮亩有限,所以此地的民众只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附近山中多有豺狼虎豹,所以此处男丁大都常年上山打猎,或者在附近河流的湍急河水中施网捕鱼。

加上地处北疆,时常有游牧部落侵扰,百姓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所有几百年下来养成了此地彪悍善战却又淳朴的民风。

正是因为此地民风彪悍,士兵不但英勇善战而且悍不畏死,所以每有战事,国家屡屡从此征兵,才造成了边境地区大把大把的男丁缺少的景象。

这里可以说家家户户都有人从军,甚至当兵都成了,这里成年男子的唯一出路。

话说回来,能够培养成彪悍的民风的地方,恐怕也只有在并州、幽州、凉州这么几个地方吧?

毕竟在这里,因为邻近边境,州内又有依附于汉朝的胡人居住,比起内地的那些州郡来说,安全系数不知道低到哪里去。

和外族因为冲突最终导致流血死亡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而且每年9月胡人都会为了准备过冬的粮草前来掠夺。

这种情况下,造就了当地的民风极其彪悍,人尽可兵。

九百四十五 迎战

“我了解那些胡狗的贪婪,如果让他们发起进攻,那不给予他们痛击,是不可能让那帮畜生善罢甘休的。”粗矿声音再度响起。

也许单纯论起武艺来说,以前也不过是当过什长的他,的确谈不上有多么多么的精湛,甚至可能远不如那些原本历史上耳闻能详的猛将、名将,但是在战场上厮杀自保他自持还是没有问题的。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抬起头来,看似浑浊不堪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恨意,与此同时一股让人颤栗杀气似乎正在积聚。

“某叫李奎文。”持刀那人说出心中积压已久的想法,“汉家百姓岂能让胡儿随意欺凌杀戮某,愿尽绵薄之力。”

语气坚定。

四周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中,原本热闹沸腾的场面,渐渐静了下来,一道道目光望着凶悍的身形走过去,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片刻后又走出一魁梧汉子,眼睛眯了眯道“既然如此,算我们一个,我等虽为马贼,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活的也是逍遥自在,今次匈奴扣边,同为汉人,亦当尽力。”

“是啊!都是边境北地人,没有那么娇贵,算我一个。”

“某也愿往!”

一时之间,群情激奋,在场的众人,基本上是或多或少的,与胡人有些仇恨的。

“诸君皆为大汉好儿郎。”

说话的是一个体型雄壮的青年,细髯鹰目,挎刀披甲,昂然四顾,端是一位燕地豪杰,虽然一双罗圈腿显得有些不和谐,却也告诉周围人这是一个惯于马上作战的勇士。

当然了,他显然是官府之人。

见了来人,方才还叫嚷杀胡人的李奎文,反倒哑然。

他也是一时听闻匈奴杂胡在塞外挑衅,心中多有愤懑,想起了昔日家人死在匈奴贼寇手上。

自己一个草民,越了不知道多少级,鼓噪于众人之前,自然是犯了军中忌讳,这种事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所谓的上位者,他们的掌控欲都是很强的,他们是绝对不能够容许,手下过强的事情,超出自己的控制的!

利刃,只有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才算助力!

要知道,按照汉代军制,两伍一什,五什一队,两队一屯,两屯一曲,不说别的,眼前这位,就已经比他这个曾经混过的小小什长大上足足三级了,而且更是朝廷命官。

再加上现在正在战时,真要恼怒起来,对方一刀砍了他这个聚众鼓噪扰乱军心的“普通百姓”也无妨的……外人还要夸一声治军严谨。

“在下姓方,添为曲长,阁下适才所言,不知是否还算数?”青年抱拳。

“这当自然,所谓擐甲执兵,固即死也……既然披甲执锐,立于边塞,那就应当不顾生死,为国效力!”李奎文拍了拍胸脯,慷慨激昂。

“擐甲执兵,固即死也”这句话,原本出自左传版的《春秋》。

说的是齐晋交兵,晋国元帅郤克受伤严重,就忍不住告诉了自己战车的驭者解张和车右郑秋缓,驭者解张借着跟郑秋缓对话的机会马上回复,大致意思是说

“我也受伤很重,车轮都被我的血染红了……可是,既然披上甲胄拿上武器,那就应该要为国家死战到底的,受伤了又如何呢?你一个元帅我一个驭者在战场上都是有自己职责的!所以,只好还没死,那就请元帅您继续战斗吧!”

所以后来,这句话就专门指军人的责任,说是军人既然来到战场就应当不顾生死,追求国家利益。

“哎,阁下大义,相信困难都是暂时的,我们众人,也不要因为这种小事就觉得天塌下来了。”姓方的曲长,摇了摇头。

“不过你们这些人到底不是正规军,强要出战,别的倒也罢了,可军械却不足以供应新募之军,如今城中便是只以长矛为主,不锻刀剑,除开军队所用,也不过是准备四百多只矛,盔甲更是只多有几十副。”

顿了顿,叹息一口气“所以除了那点物资,其他的,就只能靠你们自己准备。”

“哈哈哈,只需要给某一柄武器,就足以上阵杀敌。”李奎文哈哈一笑。

“如此,光禄寨,就拜托各位了。”

众人见他神色若定,顷刻间将任务一一指派完毕,像是有着恢复往日沉着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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