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群侠:古往今来一大厨 第49节

  “你只是讨厌他,所以杀了他?”

  厉朝峰歪头:“不行吗?”

  无花摇头,呼气,叹气,最终哑然失笑。

  “那你可真虚伪。”

  一个满嘴不想杀人,却能因为讨厌一个人就杀了他,这种人当然虚伪。

  厉朝峰点头:“多谢夸奖,现在可以跟我走了吧?”

  厉朝峰和无花聊这么久的天可不是没事干,只是单纯的希望无花出去之后会老实一点,最少别忽然发疯卖了自己。

  虽然姬冰雁一定不信,但谁知道有没有脑洞大开的人忽然信了。

  可厉朝峰如此哄著无花,得到的却是他的摇头拒绝。

  厉朝峰眼里露出疑惑,他不觉得无花会继续呆在这里,龟兹王死了,他只要把人皮面具一撕,转身就能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总不会到了现在,无花还想在厉朝峰面前维持自己吴菊轩的身份吧?

  他的人皮面具可没有石观音的精致。

  然而很快厉朝峰就知道了答案,因为无花已经语气平淡的说道。

  “我持刀的手臂断了。”

  厉朝峰:“”

  无花微笑:“石观音是我的母亲。”

  厉朝峰已经出手,如同对那假“龟兹王妃”一般,他要拉下无花的下巴。

  然而无花只是断了一只手,他的左手还没有断,剧烈掌风在厉朝峰耳边响起,厉朝峰只能选择往后翻滚,躲开了对方最后的突袭。

  也许是并没那么想死,无花没有用力咬破毒丸,反而用牙齿一点点的磨著。

  看著离他已经有些距离的厉朝峰,无花有些疑惑的问道。

  “你似乎很了解我?”

  吴菊轩是石观音的儿子这件事没人知道,但厉朝峰知道。

  而无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正常人应该是惊讶,应该是好奇,而不是直接怀疑自己会自杀。

  没有儿子会因为带人寻找自己的母亲而选择自杀,亲生儿子总不能是死士。

  但厉朝峰判断出来了因为无花那可以挥舞迎风一刀斩的右手被他砍了。

  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废人。

  无花很自私,但也很骄傲。

  他心中拥有著独属于自己的雄心壮志,也可以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他为了保密,可以杀死亲弟弟南宫灵。

  但他前脚在楚留香面前玩假死脱身,转身就把楚留香拉进了夺取龟兹国宝藏的计划里。

  连已经退隐江湖的中原一点红也被他利用了。

  他从来没有放弃的想法,他的目的一直都是称霸江湖,亦或是万人之上。

  无花可以接受失败,但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废人。

  不仅是一个废人,还是一个要靠出卖亲生母亲踪迹才能活下来的废人。

  他再也无法说服自己会是一个屡败屡战的雄主,现在的他只能成为一只苟延残喘的野狗。

  无花想著这些,牙齿开始用力。

  厉朝峰没有杀死无花的想法,无花对他而言还有用。

  “你难道不想告诉石观音,我到底是怎么打败你的吗?”

  无花抬眼,他嘴里已经开始发苦,但嘴角还是露出微笑。

  “如果说你能找到我的母亲,那么她差不多知道我死在了谁的手上,而不管你的妖刀龙牙有多神奇,她都会替我报仇的。”

  厉朝峰沉默了,不是他想不出劝无花活下去的话,而是他已经看到无花嘴角开始流出了黑色血液。

  他的鼻子已经告诉了他,这些血液里混著见血封喉的剧毒。

  无花感觉了死亡的降临,但也许是他的内力强大,也许是他嘴里的毒丸并没有彻底破裂,他没有立刻死亡,而是开始了走马灯。

  前二十五年的人生过往尽复眼前,七岁拜入杀父仇人门下,随后是十七年隐忍,他也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在隐忍。

  可现在想来,他哪里是在隐忍,师兄的照顾,师弟的崇拜,师伯师叔们的传艺,以及,师父的倾心教导。

  那一个令他展颜一笑的瞬间,不是他一点点的在无人的深夜里一次次驱赶出脑海的。

  他并不是在隐忍,而是在自绝。

  他的人生,在他七岁时就已经被自己杀死了,行尸走肉的他,无视了仇恨和权力之外的一切美好。

  “一切虚妄念,皆因贪嗔痴。”

  往事如烟,纵使全身痛如刀绞,无花的身体却逐渐挺拔,单手持佛,端坐在室,口宣佛号。

  此时他戴著人皮面具,面容丑陋至极,穿的也不是僧袍,却依然法相庄严,犹如一尊佛前阿罗汉。

  凝视著厉朝峰年轻的面容,脑中闪过厉朝峰杀死龟兹王时的眼神,不是畅快,不是高兴,而是麻木。

  一种全力催眠自我后形成的麻木。

  就好像,这次杀人真是他第一次杀人一般。

  口中含血,无花早已语不成句,但依旧点拨起来。

  “咕噜厉主,你也个痴”

  

第64章 心安处

  无花的气息消散,他最后的话终归没有说完。

  是啊,遗言这种东西哪有能完整说完的,无花吃的还是见血封喉的剧毒。

  痴人、痴汉、痴情

  厉朝峰对于无花死前还想评价自己的行为感到惊讶,伸手探了探对方的咽喉,随即叹了一口气。

  喜欢假死的无花终于真死了,还死的挺壮烈。

  痛苦的抓紧头皮,厉朝峰满脸挣扎,在空无一人的密室里爆出了一句粗口。

  “淦,老子真要变狗鼻子了吗?”

  胡铁花身上的追踪丸的确有用,但厉朝峰追踪这玩意纯靠鼻子闻,但凡风大点,把味道吹散点,他就得分析成分了。

  简称狗鼻子。

  当然,也可以好听点,叫做万里追踪术。

  想到自己要和猎犬齐名,厉朝峰看著身前无花庄严肃穆的尸体,最终无语凝噎。

  算了,无花死了,龟兹王的死因就再也没人能脑补出来了,他也不用想著和人辩论了。

  事情结束,厉朝峰打量了一圈,也不改变任何布置,只是烛火照耀下,他的脸色有些沉重。

  忽然之间,厉朝峰闭上双眼,脸色又一次变得煞白。

  但只是深呼一口气,他的脸上便很快挤出了笑容。

  他没有受伤,他没有中毒,但他就是心悸,总有一种莫名情绪总让他心神不宁。

  很快他就睁开双眼,紧紧盯著地上的龟兹王尸体,白皙的脸上全是嬉笑。

  “抱歉啊,让你死不瞑目了。”

  “我的确有点讨厌你,但并没有那么讨厌你,毕竟,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见过比讨厌一百倍的人,那些人我都没杀,自然也不该杀你。

  “可惜我有朋友,朋友又有朋友,大家都是朋友,总得帮一下。”

  “你啊就是倒霉的认识我认识晚了……。”

  龟兹王算不上一个坏人,他只是在做一个国王该做的事情。

  但就像厉朝峰所言,他是来杀人的!

  在厉朝峰心里,人和畜生从来都不是同一物种,人命很重要。

  但有些时候,就算两边都是人,也是需要选择阵营的!

  人心是一座天平,能够保持平衡,只是因为砝码还不够多。

  当天平上的砝码足够多时,没有人不会作出选择。

  厉朝峰,只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厉朝峰以为自己杀了人才心悸,但越解释感觉越不对,他没有说服自己。

  杀人很恶心,但还不足以让厉朝峰觉得感觉痛苦,因为他早就杀过人。

  虽然他一直叫那群人畜生,但他们的确是人类。

  他心中连自己都看不透的情绪,到底是什么?

  忽然,他脸色黯淡了。

  原来,让他真正痛苦的是…自己在和周围的人产生了情感,所以他心中的天平才会倾斜。

  “独在异乡为异客,但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十年了,十年,十年生死都能两茫茫了哈哈哈。”

  厉朝峰笑了,很无奈,…很悲伤。

  低头看向龟兹王,厉朝峰心中忽然爆发无名之火,咬牙切齿。

  “这就是所谓的…此心安处是吾乡吗!淦淦淦淦!”

  明白了问题所在,厉朝峰长吁了一口气,脸上也终于恢复了血色,笑容逐渐回归,语气轻蔑的说道。

  “这种破地方,旅旅游看看风土人情还行,定居,我疯了吗?”

  点点头,厉朝峰不再停留,打出指风,再次灭了烛火,朝著地道入口走去。

  顺著来路七拐八拐后,很快走到入口不远处。

  忽然,厉朝峰脸色变了,因为他听到地道入口响起了战斗的声音。

  那是姬冰雁的判官笔和利器撞击的声音。

  敌人只有一个人,但姬冰雁却根本不是对手。

  判官笔多为点穴用,用判官笔战斗的人多走灵巧路线,姬冰雁的招式根本没有多少格挡招架用的。

  更不要说用判官笔挡什么利器了。

  来的人是强敌,很强很强,强到姬冰雁连招式都不能用全。

  可现在的龟兹城里,哪来的这种高手,连楚留香都没办法逼著姬冰雁这么用判官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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