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群侠:古往今来一大厨 第20节

  至于死在了龙潭虎穴,那自然是没有后续。

  胡铁花给楚留香找厉朝峰当帮手,楚留香却是不愿意。

  “花疯子,此事凶险异常,又何必多一个人冒险呢?”

  胡铁花得意:“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这家伙的能耐。”

  胡铁花带厉朝峰去沙漠,自然不是要厉朝峰帮忙打架。

  在胡铁花心中的厉朝峰武功并不高,所以他开始对楚留香提问。

  “刚才我跳进院子之后,就直接开口让你进来,而当时的院子里,已经摆好了桌子,上好了冷盘素菜,小二们已经在搬酒。”

  “老臭虫,你猜猜这是因为什么?”

  楚留香微微一愣,看了一眼对他笑而不语的厉朝峰,摇扇猜测起来。

  “也许是他早就知道我们来了。”

  胡铁花摇头:“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不提前摆好酒菜,非得等我进了院子才开始摆。”

  见楚留香不明白,胡铁花也不打哑谜,看向厉朝峰,表情得意的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来了?”

  厉朝峰看著胡铁花,脸色愈发嫌弃,但还是开始给楚留香解惑。

  “这家伙身上臭不可闻,三年都没有洗澡,所以我三年前做出的一道菜还有残留味道留在他身上。”

  “而我确认是他,是你们靠近酒楼一里的时候,一里之外,我可分不清他是浑身恶臭的乞丐,还是三年不洗澡的胡铁花。”

  说到这里,厉朝峰面色微微铁青,语气不悦的说道。

  “至于这桌饭菜,是闻到这家伙朝我的方位直直冲过来后,才开始著手准备的。”

  “喂!你就不能说好听点吗!”

  胡铁花心生不满,他为了美酒而来,结果到了附近,就闻到了似乎是厉朝峰制作的调料味,随后为了确认是不是厉朝峰,还冲进了后院。

  厉朝峰倒好,直到自己朝他来了,他才决定给自己做饭吃。

  而看他态度,如果自己没找到这里,他是绝对不会现身会见故友的。

  这小子,还是这么不聪明!

  听到这个解释,楚留香握紧折扇,眼中发亮,心中连连点头。

  看老臭虫面露喜色,胡铁花也不管厉朝峰是不是想见自己,脸上洋洋得意起来。

  狗鼻子,还是一个能说话的狗,自然是找人的最好帮手。

  而厉朝峰之所以同意胡铁花的建议,也是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顶级高手之间的争斗。

  他已经学了三年的《五绝神功》,却对自己的实力到底多强不太清楚,更没有高手之间的战斗经验。

  所以他很想知道,楚留香这种江湖高手,比起现在的自己而言,高出了多少。

  如果可以,他也想看看,在实力上几乎碾压楚留香的石观音,到底有多强。

  这对他以后的战斗有很大的好处。

  而最大的好处是,这次进入大漠,他只是一个带路工具人,虽然有些危险,但有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在身边,他的安全有足够的保障。

  利大于弊,厉朝峰没有反对的理由。

  没有师门,只有一把五虫刀的厉朝峰,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提升实力,倒不是他想不到如何拜入一个师门,或者给自己找一个师父。

  但就像他永远不会从胡铁花手上学到他的师门武功一样。

  学了别人的武功,你就欠了别人的人情。

  人情是需要还的。

  而有些人的人情,你永远还不清,也还不起。

  

第26章 朋友之义

  无边无际的大漠边缘,一辆巨大的黑色马车正朝著边境小镇前进著。

  马车前是一个全聋全哑全瞎的麻石脸车夫,还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大汉。

  聋哑瞎的麻石脸车夫自然是石陀。

  而大汉则唤作小潘,今年已经四十三岁,但他依旧叫做小潘。

  马车里,姬冰雁和胡铁花大眼瞪小眼,姬冰雁不想进沙漠,而他在听到胡铁花带著楚留香来找他的时候,他立刻就知道,这两个人要他进沙漠。

  理由很简单,无话不谈的他们,早就分道扬镳了。

  但他们的分道扬镳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却不是有了仇怨,老死不相往来。

  姬冰雁是一个做事很有计划的人,而楚留香是一个好奇心害死猫的家伙,两人的性格完全是水火不容。

  所以胡铁花知道姬冰雁在哪,也知道怎么找到楚留香。

  但楚留香不知道姬冰雁在哪,姬冰雁有事也从来不找楚留香和胡铁花。

  胡铁花虽然没有楚留香的好奇心,但他太喜欢多管闲事。

  不想掺合楚留香的麻烦事的姬冰雁直接选择了装瘸,警告了楚留香两人沙漠到底有多危险,同时告诉了他们进入沙漠之前该准备些什么,而他可以帮他们准备。

  姬冰雁和楚留香之间没有多少人情,他们只是朋友罢了。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然而胡铁花抓走了他家里的两个美妾,姬冰雁也知道他装瘸这件事已经被识破了。

  撒谎这种事情,纵使两边都心知肚明,但只要不说出来,那么还能继续当朋友。

  可谎言一旦被戳破了,那么想要继续当朋友,姬冰雁就只能来了。

  马车里空间很大,布置也很豪华,美酒佳肴应有尽有。

  厉朝峰此时也是身穿青色皮裘,散发披襟,嘴里嚼著果脯,耳中听著车里的两人吵闹。

  “小屁孩都知道讲义气,你这家伙连小屁孩都不如。”

  听到小屁孩三个字,姬冰雁也看向马车里身形最高的青年,他已经知道这个青年人虽然看著高大,却也只有十九岁。

  但十九岁,却已经算成人,而他们三人,此时也不过二十七八而已。

  可他没有束发,只是偶尔嫌头发太长的时候会扎一个马尾,甚至对胡铁花说他是小屁孩也是毫不在乎。

  这让姬冰雁很惊奇,因为小孩子总是希望别人对他的态度是一个大人,而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

  更不要说,胡铁花说的小屁孩,此刻已经位列《兵器谱》第十位,是妖刀龙牙之主,妖龙厉朝峰。

  《兵器谱》是百晓生排的,不列魔教,不列女子,对外宣传只是对江湖兵器的排名,却也是必须有实力才能在上面呆住。

  因为在《兵器谱》上被确定位置后,就可以被后来者挑战,挑战获胜,便能取而代之。

  妖龙上榜三年,的确没有听过他被谁挑战过,很多人都觉得他因为身上的妖刀死在江湖某个角落里。

  姬冰雁很好奇,胡疯子到底在哪个犄角旮旮里捡到了这只妖龙。

  但厉朝峰没有好奇,因为他认识姬冰雁,整个西北几乎没人不知道姬冰雁。

  一个在沙漠里发了大财,然后回兰州的大财主。

  这样一个大财主,自然能听到水云间的名字,也亲自去品尝过那里的绝妙美食。

  所以一掷千金的他要求见见大老板,然后买下水云间。

  厉朝峰自然只给了他两个字,不卖!

  好不容易教出来的厨子,厉朝峰还连卖身契这破玩意都死死捏在手里,买水云间的地皮可以,酒楼是绝对不会卖的。

  双方自然不欢而散,厉朝峰连面都没露就给他打发了。

  所以姬冰雁只知道水云间的老板姓厉,却不知道面前的妖龙厉朝峰就是水云间的老板。

  姬冰雁的眼光是很直接的好奇心,厉朝峰却是不在乎。

  现在厉朝峰既不想管闲事,也不喜欢约束,所以他经常披头散发,偶尔绑个马尾。

  当小屁孩不好吗?

  成年人有多累他可清楚的很。

  现在他刚刚熟悉《五绝神功》,对于正面战斗还没有多少自信,多管闲事这种事情,他可没有多少兴趣。

  见厉朝峰并不在意胡铁花的无礼,姬冰雁点点头,态度随意的问道。

  “既然是小屁孩,你们为什么还要带他去?”

  胡铁花听著这话,只是笑笑,却不解释。

  救人这件事是楚留香的事情,他找帮手只要楚留香认可就好,却不是要满天下宣扬厉朝峰的本事。

  姬冰雁目光转向楚留香,楚留香解释:“他能帮我找人,只要被他看到了,就能找到。”

  追踪寻人的本事吗?

  姬冰雁眉头皱了起来,看著厉朝峰的目光却是满脸无奈,想了一下,还是问道。

  “厉少侠进过沙漠吗?”

  厉朝峰面色平淡:“没有。”

  “那厉少侠认识黑珍珠?”

  厉朝峰挠了挠耳朵:“不认识。”

  听到两个答案,姬冰雁一脸苦相。

  追踪寻人不过三条路。

  要么是能对人兽痕迹进行判断。

  要么是对社会运转极为了解。

  要么你熟悉那个要找的人日常生活习惯。

  一个人说自己在沙漠找人,必然对沙漠很了解,可厉朝峰却表示自己没有进过沙漠,也不认识黑珍珠,那他凭什么找到人。

  楚留香和胡铁花这两个混蛋,真敢带了一个小屁孩去沙漠里找死啊。

  姬冰雁苦笑:“既然都没有,为什么觉得能在沙漠里找到人。”

  厉朝峰笑了笑:“因为沙漠里有风,有风,我就能找人。”

  姬冰雁眼神一亮,有些惊讶的看向楚留香和胡铁花,而他们却对于厉朝峰的说法毫不动容。

  看来是真的。

  靠风找人,看来是五感惊人了。

  这个本事如果是真的,那在沙漠里太有用了了。

  因为它不仅能用来找人,还可以用来找水。

  沙漠里什么东西最贵重,自然是水最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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