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群侠:古往今来一大厨 第16节

  三步一丈,轨迹犹如游蛇在水,只是在林间三转两转,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他们身前,再次死去了一个认识的人。

  他们为了这次行动,一共出动了六十四人,一个坛主,一个副坛主,两个刽子手,剩下六十个是普通会众。

  而现在,他们前前后后已经死了近二十个人,两个刽子手更是死的不明不白。

  铁鞭断了,另外一个刽子手的长刀也被削去了刀尖。

  这么大的损失,别说花如雨这个坛主了,就是舵主堂主,也得给青龙会老大一个交代。

  “鱼肠”,势在必得。

  “追!”

  花如雨再也不想著什么减少损失了,他现在只想一件事,杀了这个小厨神,然后把“鱼肠”送到青龙会老大手里。

  只有这样,他才能将功赎罪。

  乌龟阵解开了,随后开枝散叶。

  此时躲在树上的厉朝峰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因为他比起一个武功卓越的大侠,更像一只凶猛的野兽。

  他的嗅觉很灵敏,他的听觉很灵敏,他的视觉也很灵敏。

  不要和一只野兽在山林里躲迷藏,因为它总会先发现你。

  而比起野兽,厉朝峰还有属于人的智慧。

  看著即将从树下穿过的一个青龙会众,厉朝峰微微一笑,五虫刀握紧,身形犹如一条毒蛇,疾驰而出。

  头顶出现风声,纵使是三流水平的江湖人,也会感觉到,随著他一个抬头,就感觉头顶一凉,彻底失去意识。

  周围的呼和声再次出现,而厉朝峰只是对著冲过来的花如雨露出一丝微笑,身形一转,隐没山林。

  出现,消失,消失,出现。

  厉朝峰出现了几次,就死了几个人,而不管他身边有几个人,一旦他想要消失,他就能很快消失。

  邢轩距离他最近的一次,只有一棵树,厉朝峰手中的短刀更是已经插进了别人的脖子。

  可邢轩一剑刺出,那本该在他左手的短刀却是忽然出现在右手,只是三两下碰撞,便切断了他引以为傲的宝剑。

  看到人群汇聚,对方也不恋战,蛇行一般径直上了树梢,等邢轩架起轻功追上去时,就看到了眼前密密麻麻的绿色林盖。

  人影是半点也看不见。

  而花如雨,只是站在一块巨石上,拄著长刀,目光在所有会众身上扫视著。

  还剩三十个。

  会众的脸上已经出现了畏惧,所有人有意无意的避开了那浓密的荆棘丛,因为有人因为太靠近荆棘,结果被忽然出现的短刀刺穿了头颅。

  而有些人则记起了厉朝峰进入山林之前的警告。

  出林为人,入林为畜。

  他们想出去。

  小厨神只是个厨子,他只杀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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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成名的一天

  “啊!”

  又是一声惨叫,所有人木然的看向那个方向,还是熟悉的绿色人影,还是那七拐八弯的神奇身法,可再也没有想去追了。

  追不上,还追他做什么。

  人啊,一旦可以被别人杀死,就很容易死了。

  邢轩去追了,山林里全是树木,只是追到半路,一个晃眼间,就失去了对方的身影。

  绿色,到处都是绿色,而厉朝峰身上也是一堆深深浅浅的绿色。

  迷彩之所以能成为山地之王,就是在于它能欺骗人的视觉,让人无意间忽视掉穿迷彩的人。

  没有人会在山林之中无意识的注意一棵树,但他们会无意识的注意到一个人。

  这是一个妖怪。

  邢轩心头颤动,他此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因为他知道,他杀不死这个少年。

  看到连邢轩都停下了搜索的脚步,花如雨也能闭上了双眼,随后对著森林里的厉朝峰喊道。

  “你赢了,你的刀,不你的命,我花如雨放弃了。”

  随著花如雨的喊声,山林里,厉朝峰的声音也接踵而至。

  “那就太好了,毕竟青龙会这种庞然大物,我还是很害怕的。”

  “是吗?那还真是我们的荣幸。”

  花如雨很不想相信这句话,但他却不能不信。

  因为这是只要他们不走,就能杀光他们所有人的人说出来的话。

  邢轩听到花如雨认输,没有反驳,厉朝峰的身法很流利,力量也不错,纵使回到城中,只要不被堵在铁屋里,他依旧能够从容离开。

  他们前呼后拥,只是在官道上堵住了他的马而已。

  大侠未名时,亦有犬吠日。

  输给一个高手,青龙会的惩罚虽然有,但不是必死无疑。

  随著花如雨认输,所有人都汇聚到花如雨身边,而厉朝峰的身影也远远的出现在山坡上,对著他们点头微笑。

  他看起来并不洒脱,一身青绿蓝混合的棉衣,头发上也是花花绿绿的,根本不像样子。

  花如雨握紧了拳头,他想指挥邢轩和自己一齐冲上去,但他知道,冲上去了,也不过是看到一抹背影罢了。

  而一个会众暗中抬起了胳膊,花如雨却是微微摇头。

  这么远的距离,纵使是暗器,也不可能射中对方。

  厉朝峰的感知比他们灵敏的多,这是他刚刚察觉到事情,否则他也不会认输。

  在山林里抓一只油的滑手的野兽,只是痴人说梦。

  随著花如雨一个拱手,远远对厉朝峰抱歉著。

  “今日多有得罪,日后青龙会自有赔礼送上,只望小厨神对今日之事多多包涵。”

  看花如雨的确放弃了,厉朝峰也是扬声提醒。

  “赔礼我倒不需要,但们依旧在林子里,我很不喜欢,因为代表我还要当一个畜生。”

  听到这声畜生,会众们也是紧张起来,花如雨听厉朝峰居然把自己也形容成了一个畜生,微微一愣。

  这次战斗不是人杀畜生,而是畜生之间的厮杀吗?

  这个小厨神有点意思。

  哑然失笑,花如雨不再纠缠,只是一个挥手,便带著所有人都出了林子。

  这,才是真正的认输。

  “赔我一匹马,然后你们离开吧,我这边还得等一会儿,毕竟刚刚杀了这么多畜生,我也是很累的。”

  厉朝峰疲惫的声音从山林里响起,花如雨看了一眼周围宠宠欲动的会众,却是连连摇头。

  他看的出来,厉朝峰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这是一个完全不喜欢杀人的人,但你真逼上去了,他就会把自己当成畜生。

  死了一半会众,花如雨也知道自己必然会受到惩罚,但输了就是输了,他算计了所有可能,也不觉得自己有赢的可能。

  这是一个妖怪。

  而那把刀,也不是“鱼肠”,而是毒蛇的毒液,猛虎的尖牙。

  想要虎口拔牙,蛇口取毒,你必须先打赢猛虎,拿住蛇身。

  花如雨毫不留念的带著所有人离开,厉朝峰也看了眼满地的尸体,忽然面露苦色。

  装逼太过了,连尸体都没让他们一起带走。

  看著满地尸体,作为一个现代人,不管是个人道德还是公共卫生,他都只能掩埋起来。

  随后一个时辰,他给每一个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挖了一个坟冢,接著一一安葬。

  日暮西山,厉朝峰走出山林,看到了一匹几无杂色的白马,白马上是他的包袱。

  花如雨留了一匹最好的马给厉朝峰,可厉朝峰不喜欢白色,他喜欢黑色。

  因为黑色耐脏。

  

  京城,金钱帮。

  一个身材高大、瞳若猛虎的男人听著下属禀告的江湖传闻,点了点头,起身朝著一处暗室前进。

  几个机关门被他一一打开,他很快走进了一个暗道,七拐八拐,他再次见到了阳光,也来到一个到处写满武林密辛的书房。

  书房里,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在低头写著什么。

  大汉看到书生,径直开口。

  “百晓生,你对木兰山之战怎么看?”

  书生就是百晓生,江湖上流传的《兵器谱》就他写的。

  百晓生抬起头,他也听说了厉朝峰在木兰山上的战绩,此时也正在思考给他取一个有趣的称号。

  听到大汉招呼,那百晓生也是抬起头来,灵光一闪,便笑著问道。

  “哦,上官帮主看上了那头妖龙?”

  上官金虹听到这个称号后,眼生杀气,满脸凶相的看向百晓生。

  “妖龙?你居然给他取了这么大的名号,不怕他找你麻烦。”

  而百晓生却没有回答,只是笑笑。

  他敢编排江湖排名自然有自己的底气,这个底气就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是的,这个世界的《兵器谱》之所以能在江湖上扬名,是上官金虹在保驾护航。

  否则谁会承认一个江湖散人对各大高手的排名,哪怕对外宣称只对兵器进行排行,百晓生也不配。

  天机老人的天机棒和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可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他们上榜完全是因为自身的战绩。

  天机老人鬼神莫测,小李飞刀百发百中,因为这两个人上榜了,《兵器谱》才为人熟知。

  纯粹蹭流量。

  但天机老人行踪不定,李寻欢常年游戏人间,就算被蹭了流量,他们也不怎么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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