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3小山村 第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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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昨天的,今天12点前会再更新四千字。昨天我小姨突然出事了,没时间码字。

  

第192章 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真是不可思议。

  林恒看了看手上的这颗人参,觉得有点不真实。

  这种上了年龄的人参根须已经半纤维化,非常有韧性,用手折都折不断。

  林恒略微尝试了一下,还真是这样。

  这更加说明了他的判断没错,这就是百年的野山参啊。

  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东西的价格肯定是远不及后世的,一个是有钱人少,一个是资源丰富。

  不像后世,野山参资源近乎枯竭。

  还有就是,12年拿人参能卖到三百万是上了拍卖会。正常一颗的价钱也就几十万,不会超过一百万。

  而这个年代,这百年野山参的能卖到一万块钱左右。

  如果有渠道,找到了有钱的买家,那大概能卖个两万多,三万块钱是极限。

  林恒看了看这东西自言自语的道:“当然,最好的还是存起来,等资源稀缺了再去卖,那价钱才高。”

  一万块钱当然不少,这个年代的一万块钱抵得上二零年的一百万。

  随即他又莞尔一笑:“等过几年了也就不需要卖了。”

  要是过些年他还要靠卖人参赚钱的话,那不如死了算了。

  这东西乃是超级补药,存起来对自己也好。

  再看了看,他就拿出手帕将它暂时包了起来,等回家再考虑如何是卖还是留。

  这东西他不打算告诉高大爷和小姨父了。

  价值太高了,他没必要去考验人性。

  而且说是雄霸找的,他们估计也很难相信。

  综合想来还是暂时抱起来放在大衣内部的口袋上就行了。

  好在这人参的根须足够结实,弯几圈也不会断。

  秀兰给的两块手帕刚刚可以包住。

  人参包好了,林恒将这里的痕迹给恢复了。

  土填埋起来,然后拿叶子覆盖,雪啥的就没必要了。

  最后他在附近的树上做了一个x型的标记,方便以后再来。

  因为这地方既然有百年人参,那人参果实或多或少应该有出过种子,应该还会有一些其他年份的人参。

  “嗷呜~”

  看林恒弄完,雄霸冲他叫了一声,主动把脑袋伸了过去。

  它通过林恒的表情就能理解这是一个很了不得的东西,它估计会受到夸奖。

  林恒抱起他的狗头亲了口,笑著道:“好狗,一会儿给你打一只金鸡吃一吃,以后都尽量不让你吃素,还要给你找好多漂亮的小母狗。”

  “汪汪~~”

  雄霸似乎能听懂一般摇起了尾巴,欢快的不行。

  “走吧,咱们离开这里。”

  林恒笑著说了一句,带著雄霸离开。

  走了没一步他就感觉脚腕更疼了,拉下袜子一看,发现竟然已经肿了。

  “靠,真的疼啊。”

  林恒无语,揉了揉,总算是勉强可以走路了。

  他想给雄霸打一个金鸡吃,但是找了半小时都没啥收获。

  一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他到了约定好的地方等待其他两人。

  而李佰全和高大爷两人早就已经在这里等待了,看著林恒跛著脚走过来,连忙走过去扶住他询问道:“林恒你咋了?”

  林恒笑著摇了摇头:“没啥事,就是摔了一跤,脚有点疼。”

  高大爷看了看林恒的脚摇头道:“太不小心了,还好不是啥大事。”

  “我去给你找一点草药。”

  李佰全说了一句,转身去石皮上找了一个红色的小草过来。将这种草揉碎给林恒按著脚肿的位置揉了揉。

  林恒没感觉到有多少效果,但是揉的时候差点要了他的命,疼的死去活来。

  不过揉完了之后林恒的确感受到脚踝部位发热,走路稍微好了一点。

  处理完了后,高大爷看著两人道:“那就走吧。”

  他们在这里也没打到猎物,对这地方不抱什么希望,想要赶快去新的地方找一找。

  林恒也没说自己挖人参的事情,跟著他们一起走。有些东西可以说,有些东西是不能说的,该藏什么不该藏什么林恒很明白。

  走过了这座山,往回去的路上三人也在搜寻猎物。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林恒听到了小姨父那边打了一枪。

  没一会儿李佰全就提著一只金鸡回来了,满脸的笑容:“差点没发现,还好这东西叫了一声。”

  “厉害。”林恒竖起大拇指。

  他虽然脚痛,但也在林子里找了许久,但并没有什么发现。

  给雄霸的金鸡承诺估计今天是完不成了,只能回去给它割一些腊肉吃一吃了。

  高大爷回来的时候带了两只松鸡,不用想都是弓箭射死的。

  高大爷看著林恒笑著道:“看来今天霉运都去林恒头上了,啥都没弄到还摔了一跤。”

  “是啊,太倒霉了。”李佰全也点头附和。

  林恒露出了一个适时的苦笑,在没找到人参之前他也觉得倒霉,现在只觉得是自己的运气都用在了人参上。

  一路回到庇护所,三人都再没有其他收获。

  “林恒,你再给炖一只鸡吃吧。”高大爷提著手中的松鸡笑著说。

  “好。”

  林恒笑著点头。

  先烧了水做了米饭,炒了一个豆腐乳腊肉吃了饭。

  跑了一天,中午也就只吃了一点乾粮,三人饿得都吃了三大碗。

  林恒给雄霸单独弄了一些腊肉,它也吃的津津有味。

  “米面都不多了,估计最多再够吃五天的。”

  吃饭的时候,林恒看著两人说道。

  高大爷点点头:“那咱们找到了羚牛的踪迹就回家吧,我也玩够了,好久没有这么畅快了。”

  李佰全也点头:“是该回去了,林岳在三岔沟估计也等的著急了。”

  十几天没有洗澡,不管是谁都有点受不了。

  如果是在家不运动还好,他们在这是每天都跑十几公里,内衣是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汗湿,早就臭气熏天了。

  谢和袜子更是这样,鞋子里面都是黑的,袜子每天都洗,第二天晚上就又是黑色的了。

  打猎有多辛苦可见一斑,一般人真未必能坚持下来。

  吃完了饭,林恒把高大爷的松鸡给处理了,鸡杂留著明天吃,鸡则和金针菇板栗炖在了一起。

  众人躺在床上休息,谈天说地。

  等到九点钟,喝一碗炖好了的鸡汤,整个人都满足了。

  鸡肉蘑菇和板栗的香味全都融入了汤中,一口下去唇齿留香,四肢百骸都是暖暖的。

  带著这样的暖意休息很是暖和。

  等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众人发现天空竟然再次飘雪了,小小的雪花不断飘落。

  “竟然又下雪了。”李佰全有些不可思议的说。

  “是啊,这雪希望别下太大。”

  林恒有些无奈,这时候下雪可不是好消息。

  他们的物资不多了,如果大雪封山,那将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

  打开洞口的遮挡,冷风进来更是要命。

  尿了一泡尿,三人都快步的进屋,打开锅舀鸡汤喝了。

  “舒服!”

  一碗鸡汤下去高大爷露出幸福的表情,太爽了。

  大冬天的早上能有这么一锅鸡汤真是一件美事。

  “吃肉,吃了好做饭。”

  林恒笑著将鸡肉分了,这鸡肉已经完全软烂,都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了,

  做了一个酸菜面疙瘩,也就是拌汤,众人出发去寻找羚牛。

  林恒的脚今天好了很多,只要不往左崴就不太疼,一旦往左崴就钻心的疼,瞬间站不起来那种。

  离开的时候他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最后离开,将百年人参拿出来看了看,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后松了口气。

  想了想,他还是带在了身上,这东西太贵重了,万一丢了那他得郁闷半辈子。

  虽然说这深山野林几乎没有其他人,但万一遇到了呢?

  所以他不但是人参随身携带,麝香也同样是这样,用塑胶袋包起来放在大衣的口袋里。

  “咱们得走快,追踪羚牛可能需要走很远,林恒你可以吗?”

  高大爷看到林恒跟上来了,关心问道。

  林恒点头:“没啥问题。”

  高大爷点头:“那就加快速度了,路上啥都不要管。”

  三个大男人全力赶路速度还是很快的,十点钟不到就达到了那天发现羚牛粪便的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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