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3小山村 第252节

  这是典型的厕所,不管是林麝还是麂子,在林子里是有固定拉粑粑的习性的,一般都离自己的窝不远。

  林恒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就分辨出来了:“这是林麝的粪便!”

  看分辨认猎物也是猎人的一大本领,林恒属于刚刚学会。

  之所以能这么肯定,是因为家里有两只林麝。

  林麝虽然体型比麂子小,但是它的粪便颗粒是比麂子的粪便大的,类似于四季豆的种子。

  而麂子的粪便是圆形,和黄豆类似。

  放缓了脚步,林恒带著雄霸四处找了找。

  有了猎物的踪影,山里的风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林间穿梭了一段距离,他们就来到了灌木林,这地方除了低矮的灌木,就是各种草,以及一些绿色的苔藓。

  林恒没有贸然行动,找了一个便于隐藏的位置,慢慢的四处观察寻找。

  打猎最忌讳的就是冒失,只要你不动,不暴露,机会就大大的有。

  找了半小时,林恒在一片绿色的灌木丛中看到了一道与众不同的白色。

  “找到了!”

  林恒心中不由得激动起来,这是林麝胸前的白毛。

  又等了等,在林麝移动的时候他看到了对方后翻的犬齿。

  公林麝!!

  林恒心中一动,这意味著有麝香,打到就是至少一千块钱。

  但他又一想,觉得也许可以在这附近下阎王吊,万一弄到活的岂不是更赚?

  仔细思考过后,林恒摇头心道:“不对,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打了再说。”

  鬼知道后面会发生啥,还是先打了再说吧。

  现在还没惊动,他这个距离有三百多米,靠近一些应该有机会。

  将弓包放下,拿出复合弓抽出一支箭,林恒找了一个合适的方位慢慢靠近。

  没几分钟就到了两百米的距离,林恒停留了一会儿发现林麝似乎没有发现自己。

  一咬牙继续前进,十多分钟后,他竟然不可思议的来到了距离它七十多米的距离。

  这么大的猎物,还只有七十多米,林恒真不敢相信。

  搭上弓箭,瞄准了三秒他便一箭飞射出去。

  咻的一声响,五十磅拉力的弓射出去的箭矢速度能达到七八十米每秒的速度,也就是这么远的距离说一秒的时间就到达了。

  几乎在它听到声音的同时就穿透了其身躯,无可匹敌的猎箭径直穿透了这只林麝的身躯。

  “汪汪!!”

  它本能的反应转身就跑,雄霸撒腿就追。

  林恒则慢悠悠的往前走,这林麝跑不了多远的,这一箭穿过肚子它必死。

  三分钟后他就听到了雄霸的呼唤,等他赶到的时候,林麝就已经倒地不动了。

  显然是已经彻底死亡。

  林恒提起来看了看,不由得道:“有点轻啊!”

  他估计这只林麝就十三四斤的样子,就是不知道麝香多不多了。

  想来已经繁育过了,麝香估计也不会太多。

  但不管咋样,一千块钱肯定能卖到。一想到这,林恒的嘴就不由得咧开了。

  “太白山附近的资源就是丰富啊。”林恒感慨道,才来第一天就有这样的收获了。

  将血当了喂给雄霸,林恒提著林麝往回走,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两点多了,等回去就差不多天黑了。

  他现在和小姨父高大爷等人距离的都有点远了,准备回去汇合。

  走了没多远,他就听到对面对面一座山上传来了枪响。

  等汇合的时候他看到了小姨父手上拿了一只麻灰色的大兔子。

  李佰全刚想说自己收获不错,就看到了林恒提著的林麝,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林恒,你打到了林麝啊!!”

  他惊了,林恒这运气也太好了吧,他打了这么多年的猎,还没打到过林麝呢。

  林恒今年一年就弄到了三只,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恒哈哈一笑:“我在林子里乱窜,偶然发现的,这里面有雄霸的功劳。”

  他走的方向都是跟著雄霸走的,没想到它还真发力了。

  要不是雄霸,他未必会往那个方向走,很可能就会因此错失这头林麝了。

  “看来我也要养条狗了。”李佰全看了看雄霸,这狗真是又威风又有用。

  遇到高大爷的时候,他手里提著两只松鸡,看到林恒提著的林麝眼睛一亮,笑著说:“你真厉害啊,才来太白山脚下第一天就打到了林麝。”

  “全靠雄霸了,它找到的。”林恒笑著说。

  高大爷摇头道:“别谦虚,这东西警惕的很,没有点技术和耐心可打不到。”

  “哈哈,那确实是有点技术的。”林恒也不含糊,笑著承认了。

  高大爷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著说说:“麝香我们不分,回去让我们吃点林麝肉应该没问题吧。”

  林恒笑著点头:“那当然,全都吃了也没问题,我给做。”

  “那可要尝尝林麝肉啥滋味了,我还没吃过呢,据说也有很强的滋补效果。”李佰全也笑著说。

  三人都打到了猎物,也饿的不行,直接回到了营地。

  这时候才五点,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多。

  林恒先把林麝的香囊整个取了下来放在石头上晾晒。

  然后剥皮的活就交给高大爷了,他和小姨父李佰全和泥巴将炉子重新建造了一下,烟雾排到外面去。

  他们上山每个人都带的有一个小锅的,林恒割了一条林麝腿,将肉割下来炒。

  骨头再加上两根排骨炖汤,放入板栗、以及他小姨父现挖的山药。

  林麝的肉也几乎都是瘦肉,林恒切了一些猪的五花肉一起炒,香味挠一下就上来了。

  加入一些黄豆酱、以及从家里带来的酸萝卜片,一锅香味十足的炒林麝肉就出炉了。

  米饭先煮著,三人就著炒林麝肉先喝起了黄酒。

  高大爷吃了一口就点头道:“这林麝肉嫩啊,比牛肉还好吃。”

  李佰全也连连点头:“是的,难怪这东西越来越少了。”

  林恒大快朵颐的吃了两口才笑著拿起了黄酒和两人喝了一点。

  黄酒不多,三人喝的也都非常细心。

  林麝的肉感觉比鹿肉还细腻一些,颗粒感更细一些,切的薄片非常柔软,吃在嘴里有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嚼劲也足,但又不是那种嚼不烂的。

  “我这次进山要是能打一头野猪我就满足了。”李佰全喝了点酒感慨道。

  林恒笑著道:“这不难,野猪比林麝多太多了,好好找肯定能找到。”

  “是的,这地方估计不少。”高大爷也点头说。

  喝完酒,林恒去把排骨汤端了过来:“来,喝口排骨汤。”

  “嗯,太香了,这野山药也好吃。”

  高大爷喝了一口汤,满足的点了点头,觉得这次进山已经满足了。

  这炖了一个多小时的骨头汤骨肉已经完全分离,半小时前加入的山药都软烂了,筷子都夹不太起来。

  野山药就是这样的,比人工种植的更容易熟,特别容易就软烂了,一般最多煮十几二十分。

  而人工养殖的山药,有的煮了两小时都还是硬的。

  这汤的味道也比排骨汤还好一些,林麝骨头蕴含的营养成分比猪骨头也更多。

  林恒心想一定要把剩下的带回去给老婆孩子尝尝,再给父母大哥都尝尝味道。

  最终,排骨汤还剩了不少,不是不好喝,而是实在吃不完了。

  肉加上米饭就已经很饱了。

  吃完饭,林恒找了个绳子把麝香香囊绑起来吊在半空,等风乾后就用纸保存起来。

  林麝皮暂时就挂在了半空中,等风乾再说。

  第二天一早,众人起来的时候,都觉得身子暖烘烘的。

  李佰全笑著说:“这林麝肉果然有点不一样啊,身子都暖和了不少。”

  高大爷点头道:“这东西确实补,山药板栗也是大补之物,加在一起肯定浑身有劲。

  不过也不能吃多了,今天就吃我打的松鸡和猪肉吧,剩下的让林恒拿回去给家人尝尝鲜。”

  林恒昨天可不吝啬,几乎拿了四斤多的肉给众人吃。

  李佰全也点头:“那肯定,咱们还有猪内脏没吃完呢,这林麝肉就不吃了。”

  “林麝内脏也可以吃,等拿回去估计也坏了。”林恒笑著说。

  高大爷笑著道:“那早上在下个猪杂面吧,林恒做的很不错。”

第189章 羚牛,金钱豹,还是猪獾?

  吃完了早饭,三人就继续出发,在四周寻找新的猎物。

  去往的方向是更靠近太白山这边的,希望能有所收获。

  出发的时候大家都带了一些乾粮,中午就不回来了。

  太白山高大无比,林恒等人是不敢攀爬的,冬天上面全都是冰雪,危险重重。

  最主要的是爬上去可能都下午两三点了,回来的时候需要赶夜路。

  在没有任何现代防护设施的原始太白山赶夜路,无疑和送死没有任何区别。

  当然,还是有些古时候修的道路的,但危险性并没有下降,那些古道路可能更不安全。

  在山里找了三个多小时的林恒不由得发出了感慨:“看来今天的运气和昨天差了很多啊。”

  已经中午了,他连个松鼠都没看到,运气就仿佛用完了一样。

  不过也还好,有了昨天的林麝,他今天有心情看风景了。

  站在这里的山上,一眼看去是能看到层峦迭翠的景观的。

  冬天林间还有许多雪白,再加上云雾缭绕,绝对算是世外桃源的,难怪古时候总有人在这里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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