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从杀猪佬开始 第74节

  吴长伟和项云端讨论了一下关于训练工作犬的事情之后,又要拉着项云端了解一下保卫科的日常工作,本来项云端没什么兴趣,有这个闲时间,还不如回去多杀两头猪呢。

  不过,当吴长伟神秘兮兮的说要带他去靶场转一转的时候,项云端就来了兴趣。

  说起打枪,虽然项云端之前从古汉锦那个特务基地弄到枪之后,也练习过一番,不过他的枪法并不好。

  之前在黑市的时候,算是靠冲锋枪近距离的突突,真要说远距离的枪法,实际上很差劲的。

  现在有个这个机会,他倒是想要跟着保卫科的人学习一下,技多不压身嘛。

  很快,两个人就来到了靶场。

  说是靶场,实际上是一片比较大的区域,靶场只是一部分而已,另外还有一个区域是保卫科的人员日常训练的地方。

  “老弟以前打过枪没有?”吴长伟问道。

  “打过,你也知道,我在乡下的时候,偶尔进山打猎嘛,不过,打猎用的都是那种土枪,和你这正儿八经的肯定比不了。”项云端说道。

  “哈哈,那今天就让你过过瘾!”

  吴长伟说着,拉着项云端来到了枪械库,然后登记领枪。

  当然,是吴长伟自己领,项云端肯定是没有资格的,他又不是保卫科的人。

  不过吴长伟领到枪之后,就带着项云端到了靶场,然后将枪递给项云端,示意他来几枪。

  当下对于枪支的管理并不严格,像吴长伟带人来练枪的这个行为,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哪怕是有人知道了,也不会多说什么的。

  “砰!”

  项云端先是从吴长伟手中接过一把长枪,然后拉动枪栓,对着五十米外的靶子就是一枪。

  这一枪,毫无意外的脱靶了。

  这种枪项云端是第一次接触,再加上他的枪法又不行,所以脱靶了也很正常。

  项云端现在连个“射击”的技能都没有,由此可见,他的枪法根本都不算入门。

  “这是五三式步枪,我们仿毛子的莫辛纳甘步枪制造出来的,精度还是很不错的,不过你这是第一次使用,打不准很正常。”

  吴长伟在一边解释道:“其实现在最好用的是五六半,不过那个玩意队伍上都还没有换装完毕,我们这种地方,想要等到换上五六半,还不知道得多久呢。”

  项云端对枪没什么研究,不过,这玩意对于男人来说,天生就有一股吸引力,如果有机会的,相信没有多少人会拒绝的。

  又打了几枪,只有一枪上靶,其它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不行,太远了,根本打不中!”项云端摇了摇头说道。

  “换手枪吧,离近一点试试,你这水平已经不错了,毕竟第一次接触!”吴长伟说道。

  接下来,项云端又从善如流的换成了手枪,根据吴长伟的说法,他使用的手枪是五四式,也是仿制的毛子货,好像是什么T33还是T34来着。

  这个项云端不关心,他拿起手枪,换成了十米靶,本想着这么近的距离,应该没多大困难,但没想到几枪下来,他突然感觉十米的距离好远。

  这可真不是他隐藏实力,虽然他有隐藏实力的想法,不想让吴长伟看出来他以前练习过枪法,但打了几枪下来之后,项云端才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实力,谈何隐藏呢?

  之前在黑市的时候,他使用狙击枪狙杀那些打手的时候,还感觉自己天赋很不错,但现在才知道,那根本就是错觉。

  狙击枪毕竟带瞄准镜的,精度当然要高很多,再加上枪被他强化过了,还有精度加成,所以才能够打的有模有样。

  现在没了那些因素加成,他的真实水平立刻就显露出来了。

  “哈哈,别着急,以后多来练练就可以了,毕竟你是第一次接触嘛!”

  吴长伟见项云端半天都不上靶,只能在一旁安慰道。

  一下午的时间,项云端都是在靶场里度过的。

  这玩意真的上瘾,越打越想打。

  一下午练习下来,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至少对枪的感觉已经渐渐培养出来了,没有了那种生疏感。

  他这表现却让吴长伟啧啧称奇。

  倒不是因为枪法进展神速,而是因为他打了一下午的枪,身体竟然没有什么不适感,这可是很不容易的。

  枪都是有后坐力的,虽然手枪的后坐力比较小,但连续射击时间长了,对手腕和胳膊都是有一定损伤的。

  但项云端好像根本感受不到一样,一下午练习下来,手臂一点儿异常都没有。

  这可让吴长伟惊讶的不行。

  ……

  迎面对上的那一刻,项云端心中突然一颤。

  虽然乔茉荷什么话都没有说,甚至脸上的表情都看不出什么异常,但那眼神,让项云端非常心疼。

  乔茉荷的眼神幽怨中带着一丝死气,给人一种哀大莫于心死的感觉。

  项云端没有来得及说话,他也没有想到乔茉荷会在下班的时候来厂子门口堵他,只是对视了一眼,话也不说,转头就走。

  正是下班的时间,周围的厂子又多,人群浩浩荡荡的,两人之间的小插曲倒是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项云端推着自行车,跟在乔茉荷身后,慢慢的往城里走去。

  恍惚间,两人又来到了前门劝业场,那个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项云端眼看着乔茉荷的身影消失在劝业场,他赶紧找了个地方将自行车停好,然后也跟了进去。

  一楼没人,他想也不想,径直上了三楼,果然在舞厅里看见了乔茉荷的身影。

  不知道乔茉荷是不是今天没有上班,反正她身上此时正穿着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件旗袍,画着同样的妆,给项云端一种宛若初见的感觉。

  “茉荷,你……”

  项云端进入舞池,此时正好碰到一曲开始,舞厅的灯光瞬间就昏暗了下来,他本想说些什么,却被乔茉荷直接打断了。

  “别说话,像那天一样,让我再做做梦,好吗?”

  乔茉荷将葱白的手指按在项云端嘴唇上,不让他说话,然后在项云端一脸惊讶的表情中,那手指一路下滑,来到腰间,抓起项云端的手掌,牵引着,顺着丝滑的旗袍,探了下去。

  迷醉的音乐,熏暖的气氛,此时此刻,项云端还能够说什么呢?

  放纵吧!

  乔茉荷家。

  被翻红浪,雨打芭蕉,又是一夜鱼龙舞。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啊呀呀呀~”

  一大清早,房子里传来项云端咿咿呀呀的戏腔。

  这段唱词,是京剧《挑滑车》中的,项云端没有唱戏的爱好,之所以会记住这一段,还是因为穿越前看《大宅门》,里面白景琦老是唱。

  唱完这两句,后面的他也唱不下去了,所以又腔调一变,学起了《潜伏》里的站长,唱起了“先到咸阳为王上,后到咸阳扶保在朝纲呐!”

  唱戏,是因为其它方式不足以表现此刻自己的心情。

  “项云端,你是不是很得意?”

  乔茉荷从厨房进来,手里端着早餐,听见项云端翻来覆去的唱那几句词,俏眼一瞪,表情娇嗔道。

  得意,当然得意!

  项云端笑呵呵的,赶紧从乔茉荷手中接过早饭,然后又扶着乔茉荷在身边坐下,这才说道:“能够得到姐姐这般好人儿倾心,弟弟我自然得意!”

  “哼,你个小没良心的,是不是昨天人家不去找你,你就将人家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乔茉荷娇哼道。

  “怎么会呢,我这不是不知道姐姐的心意么!”项云端说道。

  “现在知道啦?”乔茉荷抬起头,一双媚眼很是认真的盯着项云端问道。

  “知道了!姐姐既然有意,那弟弟自然不会不识好歹的。”

  项云端伸手摸着乔茉荷的脸,同样一脸认真的说道:“茉荷,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听见项云端这话,乔茉荷这才“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又恢复了那种娇媚的状态,说道:“小冤家,你放心吧,姐姐不会缠着你的,只要你以后能偶尔过来看看人家,人家就已经很满足了!”

  “哦?就只是看看,没有别的?”项云端手指一挑,抬起乔茉荷雪白的下巴。

  “哼,有没有别的,还不是都听你的吗?姐姐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的,又能怎么样呢?”乔茉荷道。

  “不对吧,昨天晚上,弟弟可没看出来姐姐你哪儿手无缚鸡之力了,你很能‘缚鸡’的嘛!”项云端挑了挑眉头说道。

  “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乔茉荷被项云端一调笑,脸刷的一下就染上了红晕。

  项云端一下子都看呆了。

  乔茉荷真是人间极品,该羞涩的时候能羞涩,该正经的时候能正经,偶尔清纯,偶尔荡漾,简直千变万化,太吸引人了。

  “对了,好姐姐,我要送你个礼物!”

  项云端说着,伸手进入口袋,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来,递在乔茉荷眼前。

  “什么东西啊?”乔茉荷问道。

  “姐姐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项云端说道。

  听见这话,乔茉荷脸上顿时流露出一抹好奇。

  女人嘛,别管什么年纪,对礼物这种东西,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特别是心爱的人送的,那就更期待了。

  “呀!”

  只见乔茉荷拿起小盒子,然后轻轻打开,看到里面东西的第一眼,小嘴中就发出一声惊呼。

  “好漂亮啊!”

第90章 娄晓娥进院

  盒子里是一条珍珠项链。

  乔茉荷眼光闪闪的将项链拿出来,这才一窥全貌。

  这条项链的链子细细的一条,但却非常精致,完全由一个个直径不过三毫米的圆圈勾连而成,银光熠熠,正是通体全部由纯银打造。

  最引人注目的是项链底部的一个吊坠,外圈底座同样是纯银打造,里面却镶嵌着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

  这枚珍珠不仅大,而且颜色也特别漂亮,并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白中透蓝,看上去就像氤氲着一团水汪汪的湖水一般,非常迷人。

  乔茉荷一下子就被这枚珍珠给吸引了目光,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是送给我的?”乔茉荷看着项云端,眼中透露着一股说不出的神色。

  “当然,这段时间一直没有来见你,就是在等这条项链啊,没想到项链才刚刚做好,姐姐你就出现在我面前,看来我们两个真的是心有灵犀啊!”项云端面不改色的说道。

  谎话不谎话的,有时候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氛围,有了那个氛围之后,说什么就都不重要了。

  其实,从乡下回来之后,项云端就找上次给崔明亮孩子打造金锁银镯的那个老周,想要将他特意挑选出来的大珍珠做成一条项链吊坠。

  这位周师傅的手艺实在没得说,做出来之后,果然非常漂亮。

  本来项云端早就该和乔茉荷见面了,但那天不是遇到陶小也了嘛。

  和陶小也一番交谈,项云端确实动心了。

  别看陶小也是个记者,大学生出身,但这姑娘身上一点儿项云端讨厌的文青病都没有,说话的时候给人一种非常纯朴踏实的感觉,但又表现的非常的积极向上,整个人的气质都给人一种青春昂扬的感觉。

  和文丽那种小资文青完全是不一样的。

  甚至项云端感觉,这样都姑娘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哪怕穿越前,见识过不少的所谓精英女性,都完全无法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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