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第213节

但是罗月儿的做法,可是真的要将带领上万大军的重任交给他了。天见可怜,他最多也才带过几百人规模的军队呀!

“我要去帮信王赵榛,”罗月儿答道,然后他调转马头:“王之义,你跟我来——!”

“罗月儿小姐,我是没什么。可你这样没问题吗?”王之义一愣,信王赵榛是叮嘱过他要看着罗月儿的,不过比起这个来,他的确也更担心自己所追随的主公的安危。罗月儿看了他一眼,用力点了点头。

信王赵榛举剑一格,一股风压从大中神龙枪与杨华的大刀相接处爆发开来,吹得地面的青草都向后一扬。

显然,在知道对方是谁的杨华看来,信王赵榛是一个对他们的威胁要远大于那些官兵地乌合之众的人。他甚至宁愿放弃一战的胜利,也要将这个年轻的亲王杀死。

不过信王赵榛的表现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位明教高层起义者的预期。对方的武功之高世所罕见,也可以说自己都没见过。杨华凭借自己强大的武技,凭借自己高超的技艺水平和意志力却一次又一次地无功而返。

此时的信王赵榛也同样陷入了困难之中,因为他的周围除了有强大的力敌杨华之外,还有周围一群金人的勇士与杨华的侍卫。

此时的他一样一丝反击的机会也找不到,有时候信王赵榛甚至都快要杀死对方了,但是又被周围的金人和侍卫破坏了。现在的他,被周围无数的敌人弄得手忙脚乱,完全靠经验和身体的本能在战斗而已。

而此时,眼看着周围助攻信王赵榛的属下和金人勇士们越来越少,杨华也已是满头大汗,面对信王赵榛的步步紧逼,他逐渐失去了思考的余地。一开始他还能抽空去看一眼战场上的状况,可随着体力一点点流逝,现在他每一次避开信王赵榛的大枪都必须接近全力。

俩人武器相交的次数也频繁了起来,而杨华是用三分巧劲七分力气,而信王赵榛则是用七分巧劲三分力气。这就像是一个恶性循环,杨华越是与信王赵榛武器相交,就越感到力不从心。可越力不从心,他就越难避开信王赵榛的大中神龙枪。

此时的杨华几乎是咬着牙根在坚持,这种坚持几乎让他身心疲惫了。他一次次从酸涩的骨头根子里压榨出最后一点潜力来,一次次被手下与金人勇士从死亡中解救出来,而死里逃生。

面对信王赵榛,简直就是面对一座高山。与信王赵榛的战斗,产生的那种从心灵深处涌出的疲惫,好像是下一刻就要永远闭眼不睁开的疲惫感觉,让他几乎更想要彻底放弃追杀信王赵榛选择撤退。

信王赵榛骤然加速了,他还从来没有如此费事过,凭借非人的毅力,他开始透支气力动作快如闪电了。

大中神龙枪闪电华舞,几枪扫刺死周围的匪军侍卫和金人勇士之后。信王赵榛猛的一枪如长虹贯月一般刺出了绝杀一枪。杨华凭本能反手向背后一格,锵然一击架住信王赵榛手中的大中神龙枪。

但信王赵榛一击不中已飘然折返,他像是一道鬼魅一般瞬间抽刺,绕开杨华的大刀,从左侧一枪刺向这位明教圣者的左胸。

但杨华勉励的向后一躺,马上躲开了信王赵榛的枪锋,没有一丝一毫的破绽。同时,信王赵榛想向下刺杀他的时候,却被周围杀上来的金人勇士们和匪军们再次纠缠住了。

“真难缠。”再次无功而返的信王赵榛咬了咬牙,将气愤撒在了周围匪军和金人勇士们的身上。血光飞舞,惨叫连连,一具具尸体纷纷倒地。

不过这一次,有空观察周围,发现了周围地情况的杨华面色一变,他忽然看到信王赵榛已经将周围的几乎所有的金人勇士和自己的侍卫都杀光了。他们一死,自己还有什么凭借?

瞬间,信王赵榛连刺两枪,一分为二,一左一右对杨华构成了夹击。杨华都感觉到自己眼花了,这是什么武技?猛然的一刀抵抗,但他也马上看到另一枪刺向了自己的咽喉。

还没等杨华想到什么,他的身体就本能的翻滚下马,然后远远地横滚着了出去。虽然远远的滚开,但是杨华的心中立刻感到了不妙。

机不可失,信王赵榛虽然这次再次无功而返,但是已经将对方逼迫下战马,而且他身边围攻的金人勇士和匪军不多了,在他的周围全都是成片的尸体。

信王赵榛瞬间刺死七八名周围的金人勇士和匪军们,立刻冲向杨华,杨华这一刻刚好从地上站了起来,但这个空隙已够他反击了。

此时的杨华大步迎上去冷漠地抡起大刀‘砰!’与信王赵榛武器相交,一声猛烈的撞击,火星四溅。

“宋朝。”杨华冷漠地看着自己的招数几乎已经不成章法,他眼中充满了火焰,冷若冰霜得脸色几乎要凝固,喊道:“已经太腐朽了。”

但信王赵榛却在这一刻露出一个微笑来,他左手松开大中神龙枪,举起来在杨华的大刀上一挡再一压。

瞬间,信王赵榛抽开大中神龙枪,瞬间一次刺。这次,还在用刀挡驾在外的杨华伸出左手去挡,但长枪一瞬间就刺穿了他的手掌,然后再从另一头穿出,插进它的前胸。

“宋朝虽然腐朽了……”信王赵榛笑着说道:“但因为有我,他必将成为一代超过汉唐盛世的超级王朝啊!”

信王赵榛忍不住艰难地吐了一口气,这次交战还真费力气。此时,杨华立刻跪倒在地上大声咳嗽起来,他感到自己的肺像是火烧一样痛。

但是,杨华毕竟是明教中超越疾风剑客邓昆极多的第一高手,他忍着剧烈的疼痛用刀支在地面站了起来。

他抓紧时间举起大刀,再一次向信王赵榛冲了过去。但这一次它却忽然看到闪过一线青色光芒。

那并非幻觉,一条紫青色,发着幽幽的光线从信王赵榛的手中射出,另一头直刺向杨华。

因为速度太快,留在黑夜中的残像才人产生看到一条紫青色光线的错觉而已。杨华马上举起大刀,可依然晚了一些。长枪打在他的刀尖上,在一刹那之间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击飞了强弩之末没了力气地杨华地大刀,刺中了杨华的咽喉。

信王赵榛的绝杀一枪,刺中了杨华的咽喉,此时杨华半跪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看着对方,不知道那个明教隐藏的这个大高手,在这一刻低着头究竟在想什么。

信王赵榛想了想,忍不住咳嗽一声抽出大枪来。而此时杨华的尸体随着长枪的离开而轰然倒地。

此时,信王赵榛听到身后传来一片稀里哗啦的声音。他回过头,看到罗月儿和王之义一脸紧张地策马赶来。

“信王赵榛!”罗月儿看到一脸疲惫的信王赵榛,几乎都已经坐不稳了。摇摇晃晃的差点倒下。那一刻心中什么想法都丢出了脑海,她一下策马赶上去,冲了上去扶住了他。小心翼翼地问:“信王赵榛,你、你没事吗?”

信王赵榛正想答话,但心中一动。“罗月儿,我有一件事要你帮忙。”“什、什么事?”罗月儿听到这样的话,忍不住一慌,心中下意识地楸紧了。

“我想要你……哦……我想……不如你……先亲我一下?”“诶……啊……啊?”罗月儿眼角还挂着泪珠,但听到这个奇怪的要求还是忍不住一怔。

信王赵笑着答道:“开个玩笑,罗月儿,我是说麻烦你扶我一下——!”

“你、你受伤了么?信王赵榛你别乱动!你小心。”罗月儿心乱如麻大声说道。

信王赵榛微微一笑,忙解释道:“罗月儿,我真的没事。好了,我现在要站在最高处,看着大家战斗。给大家的战斗以最大的鼓舞。王之义,你马上让大家喊,杨华已经授首,投降不杀。”

刚才的战斗过于激烈,恐怕已经给自卫护民军造成了一定影响,他虽然信王赵榛也知道自己手下这支军队不过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杂牌,打顺风还行,可一旦遇到挫折就会很快崩溃。

因此他必须给这些人一个信心,他是他们胜利的源头,只要他还在,这些难民、逃兵、军队残余士兵以及盗匪们就会明白他们还有胜利的希望。

罗月儿神色复杂地看了信王赵榛一眼,看到后者点点头,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开。

策马到高坡之上,信王赵榛像标枪一样立在马背上。仿佛在外人看来,这位年轻的亲王又一次取得了一场胜利。

但只有王之义、罗月儿以及随后带兵靠近保护信王赵榛的马云瑞才看清信王赵榛额头上的冷汗,和一直微微颤抖的双手。信王赵榛看都不看周围的人眼表露出一副严肃冷淡的表情。

信王赵榛就像是一面旗帜,而在信王赵榛所在的高坡的下面,是成片的尸体。这些尸体有匪军侍卫,有匪军将领,还有金人将领与勇士,但都被信王赵榛屠杀一光。

看着下面士气高涨的自己地杂牌军们,他们一边厮杀一边高喊着“投降不杀!”大片的匪军纷纷投降,而信王赵榛忍住头上冷汗直冒。

战斗很快结束了,信王赵榛让士兵们打扫战场。他回过头,看到王之义骑着马靠了过来。

“后面的探马发现了很多追兵……”这时王之义压低声音说道。

“我明白,时间上差得并不多。”信王赵榛同样冷静地答道:“难民们走的比较远了,但是让他们的速度更快点。因为我们也没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

裹的马掌踏开尘土与青草,沿着河岸直接从卵石遍布的河滩上一掠而过,马蹄溅起水花,像是一根根白色的晶柱。一共二百多匹战马踩着水花飞驰而过,它们都是高大俊美的北方战马,强壮有力的胸肌和前蹄直接前进着。

马队从零零散散的青草河水之间撞开一条路来,然后缓缓慢下来,战马的步子越来越小,领头的年轻骑士忽然高高举起手,三千多匹马因为惯性向前走了两三步然后一齐停了下来。

一万多只马蹄驻在溪流中央,浅浅地而湍急的水流也只能环绕马脚而过,形成一道道白色的小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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