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王爷 第470节

两个人返身走开,站到远处,仍然向这边张望着。小凌子走回床边,往食盒里拾掇着杯碟,眼角向外扫了一眼,然后伸手一扳食盒,发出轻微的喀嗒声,食盒底部竟然还有浅浅的一层,里边放着笔墨纸砚。

朱让槿目光一闪,诧异地道:“你……带这些东西干什么?”

小聆子满脸皱纹的脸仍然带着笑,一双浑浊的老眼却变得比刀锋还要凌厉:“二王子,这是王爷让我带来的。”

朱让槿怔道:“父王?这是……什么意思?”

小聆子轻轻地道:“陆大人禀告王爷,仵作验尸,发现梦璃小姐已身怀有孕。王爷据此认定您和梦璃小姐有了不可告人的私情,所以……”

朱让槿的身子猛地一震,立刻意识到了什么,他的眼神又惊又怒,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小聆子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在王爷眼中,蜀王府的声誉才是人人必须维护的,要不惜一切维护的,就是王爷自己,也是可以为此牺牲掉的。”

他轻叹道:“老奴追随王爷二十年,早就明白王爷这份心意,二王子是王爷的亲生儿子,难道还看不明白?”

朱让槿脸上带着又痛又怒的冷笑,惨然道:“是么?如果换了是大哥牢中之囚,父王也会如此决断么?”

他闭上眼睛,两行绝望的眼泪潸潸而下:“虎毒尚且不食子……父王要……要我怎样?”

小聆子怜惜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王爷和靖清郡王商议了此事,两位王爷都认为,这案子已不必再查下去,否则必是一件王室丑闻,令蜀王府和靖清王府从此沦为天下人的笑柄。”

他叹息一声,悠然道:“所以,这件案子的‘真相’就要着落在二王子身上了。梦璃姑娘没有身孕,也不是被人扼死的。她素有心疾,此事靖清王府的太医可以作证。今日二小姐过府赴宴,因为和二王子起了口角,导致痼疾突发,气绝身亡。

二王子不知就里,惊慌之下这才弃尸花丛。入狱之后,二王子深悔不该因口角之争气死了族妹,令靖清郡王痛失爱女,致使王爷病情加重,又自觉有口难辩,遂……于狱中写下绝笔,自缢身亡。”

朱让槿听得呆住了,半晌才一下子跳下地来,仰天大笑!他一双拳头握得骨节咔咔直响,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事情,仰着脸大笑不止。

小聆子默默地望着他一言不发,两个狱卒听见狂笑,生怕出了事情,急忙赶回来扑到栅栏边向里边叫道:“二王子、二王子,您没事吧?”

朱让槿狂笑不止,二人连唤数声,朱让槿忽地厉喝一声:“住口!不要叫我二王子,我算什么王子?”

两个狱卒吓了一跳,里边的人虽是囚犯,可那身份也不是他们得罪得起的,两人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应声了。

朱让槿双手一分披散的乱发,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他拖着脚镣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对着小聆子直挺挺地跪了下去,一字一顿地道:“朱让槿,不是一件可有可无随便牺牲的东西。我会瞪大双眼看着这件案子查下去,总有一天要被人堂堂正正地从牢里接出去!”

小聆子坦然受了他这一拜,目中露出嘉勉之色,微微地点了点头。门外两个牢子面面相觑,听着二王子说话,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朱让槿俯首拜了三拜,大声道:“师傅,一切就拜托你了,请回禀父王,朱让槿不会死、不能死!我会耐心地等着重见天日的时刻。我,绝不会死!”

声音在牢房中回荡,传出好远好远……

“我不会死的,我绝不会死!”同样的誓言就在此时,也在李大义的心中回荡。

月光惨淡,前边还有一座山峰,黑沉沉的矗立在夜色中。翻过这座山,就能见到她了。

“我答应过她,一定要活着回来见她的!”李大义心中想着,已经热泪盈眶。

两天两夜,他不敢停留,只顾跋山涉水地往回赶。他不是怕有人搜山,群山连绵,无穷无尽,就是发动巴蜀所有百姓搜山,他找个草坷隐藏起来,也未必就能被发现。

但是他了解自己的伤势,他杀过太多人,其中不乏高手,所以自己也受过很多伤,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山野间,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

刺穿肩胛的一剑伤了他的筋脉,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不过以他的体魄,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至少不会送命,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

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可是那比药丸还要小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深入肺腑,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让他从容就医,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

铅弹带有毒性,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现在流出的都是酱黑色的血水,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脚下迟滞如重千钧,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工夫就能越过去,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要爬过去,绯舞在那儿等着他,盼着他回来,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与他的女人,和他未出生的孩子,隔山隔世,相见无期。

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急促地喘息半晌,忽地抓过一把野草,疯狂地塞到嘴里,嚼着、咽着……

他并不是因为饥饿,两日不能进食,他还能够忍受,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

他像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拄着手中的木棍,一步步向前挪去……

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远远地缀了他许久,这个人类身上散发的死亡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那么将是谁咬死谁。李大义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这头灰狼拖着尾巴灰溜溜地逃了。

放弃贪念,有时也是一种获得。

……

柳绯舞还没有睡,昏暗的油灯下,她坐在炕头,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布料不大,小小的一块儿,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

看着完工的小衣赏,柳绯舞欣喜地举起来左看右看,尽管两只袖子一长一短,衣襟也有点儿怪异,可这毕竟是从未学过女红的柳大小姐头一件成品,欢喜的她对手指上处处针伤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

刚出生的小孩儿能有多大?这件衣服会合身吗?不管了,如果做大了,那就等他长大些再穿,小孩子长得很快的。

柳绯舞宝贝似的叠起衣服,小手伸到背后轻轻捶着腰。

这里是山坳里一处村庄,或者勉强说它可以称之为村庄,因为这里只有三幢房子,两户人家,都是山中的猎户,从这儿出去,到山外的乡村,要走十几里山路。她现在住的这幢房子,原来的猎户进山打猎时被鬣狗包围,没有来得及爬上树去,结果被活活吃掉了,老婆带着孩子在山里无法生存便搬了出去。

这里几乎与世隔绝,两家猎户也都是纯朴的山里人,待人忠厚热情,李大义找到这个地方,就暂时把她安置下来,给了邓姓猎户家一些散碎银子,请他们代为照顾。

以前和李大义一路逃命,心中又是怨憎、又是悲苦,现在放弃了过去,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男人,心中牵挂着一个人、喜欢着一个人,憧憬着两个人的未来。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浪漫的幻想不在了,她竟也喜欢上了这种踏实的感觉。

“唉!他走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一点消息?他……”一丝阴影掠上心头,马上被她抛开,连连地安慰着自己:“不会的,他为人机警,武艺又高,如果没有机会的话,为了我,他也不会蛮干的,他一定会回来。”

门忽然被挠了两下,柳绯舞吓了一跳,急忙站起来问道:“谁?”

门外没有回答,柳绯舞紧张地抓过一个棍子,凭她三脚猫的功夫,如果闯进歹人来可未必对付得了。可这儿哪有坏人,那两家猎户简直是她一辈子见过的最憨厚老实的乡下人,只因为收了他们一点银子,每天都把最好的饭菜盛给她吃,还怕亏待了她,两家的婶子为人也好得很,会不会是他们家里的猎狗?

柳绯舞又打消了念头,这是在山坡上筑的石木小房子,得挑块比较平坦的地方筑基才成,三家的房子彼此间都隔着几十丈,两家的猎户晚上都是把狗拴起来的。

就在这时,门又响了,声音虽然轻微,可是柳绯舞却听得清清楚楚,她忍不住叫了起来:“谁?是谁?你不说话我要喊了!”

门外静了一会儿,传出微弱的声音,那声音虽幽弱不可闻,听在柳绯舞耳中却像是晴天霹雳:“子豪?子豪!是你!”

柳绯舞“哐啷”一声丢了棍子,扑过去打开了房门。

一声凄厉的惨叫,柳绯舞心胆俱裂,如果不是刚刚听清了他的声音,柳绯舞一定认不出眼前这个人是谁,脸色灰败、惨无人形,他就是那个英俊、神气的二少主,就是我的子豪?

柳绯舞的泪下来了,她慌慌张张地将李大义拖进房来,又匆忙倒了杯水,可是李大义只喝了两口就呛喷了出来,乌黑的血沿着嘴角往外流,柳绯舞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别……哭了。”一口污血喷出,李大义的气色忽然好了许多,说话也有力了。他紧握住柳绯舞的手,说道:“我……以前赶过许多路,忙着去造反、去杀人。只有这一趟,我赶得那么急,只……只为了见我的妻。”

李大义颤巍巍地抬起头,抚着柳绯舞的脸颊和嘴唇,眼泪也流了下来:“我想给你好日子过,想让你锦衣玉食,想让……你像从前那样美丽、快乐,可是……我带给你的只有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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