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大隋 第91节

“这里就是我们说的大秦,他们自己称呼为罗马,中间隔着的这个国家就是大食。”

“而这里,汉时叫做身毒,也有叫天竺的。阿英,你应该对这里有一些了解,这里就是佛门的发源地。”

这话不是秦风瞎说,大隋崇佛不是什么秘密,传说杨坚就是在般若寺出生的,小时候更是由一个尼姑抚养长大,所以隋皇室和佛教很亲近。

“大秦、大食、身毒再加上大隋,如今就是整个天下最大的四个国家,其余如高句丽、倭国、林邑不过是一些小国罢了。”

“而且天下还有很多无主之地,上面只有一些野人,比如这个大岛。”

教鞭指向澳洲的方向,秦风随意道:“论地域,这块大岛甚至比大隋还要大上一些,上面看似无比荒凉,渺无人烟,只有一些野人一般的土著,但却有丰富的资源。”

听到资源两个字,杨广两眼放光,急不可耐道:“子玉兄,上面可有什么资源是我大隋能用上的?”

“铁!”秦风一脸郑重道:“按我大隋每年铁矿的出产量,这座大岛上的铁,采个上千年都挖不完。”

“上千年?”

杨广和魏徵一脸的不可置信,两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地图,恨不得能立刻将这座大岛给拿下。

魏徵年纪小一些,但他清楚的知道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铁有多么重要。杨广就更不必说了,皇室子孙比寻常人家的孩子更加早熟,再加上这些日子管理匠作营的经验,让杨广非常清楚大隋对铁有多么渴望。

秦风得意地一笑,他觉得有必要给这两个家伙泼一盆冷水,便说道:“暂时不要想了,看看大隋和那座岛之间隔着多远,凭现在的船,不等到那座大岛就全部倾覆了。”

杨广闻言顿时有些丧气道:“子玉兄,你这不是折腾人吗?一座大矿山摆在面前,但看得见,摸不着,这...小弟心里难受啊。”

“那就说点能摸着的。”

教鞭重重一点,秦风道:“这里也是一座岛...”

话没说完,杨广顿时有些不满道:“知道,倭国嘛,还没大隋两个郡大,弹丸大的地方,就算有铁,能有多少?”

秦风摇头道:“这里确实有矿,但不是铁。”

“不是铁,难道是铜?”

杨广有些心动,铜就是钱,不管是什么时代,难道还会有人嫌钱多不成?

“不是铜。”

秦风恶作剧一般大反转道:“是金银!”

“这上面金子有多少,我不知道,但银子很多,多到上面的倭人能用银子盖房...”

日本有多少银子,秦风其实也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他夸大一些,重要的是成功勾起杨广对这块地方的兴趣。

“盖...盖房子?”

杨广和魏徵嘴巴大的能吞下一颗鸡蛋,魏徵就算了,他是个穷小子,纵然拜师秦风以后日子过得不错,但对钱依旧没什么概念。

但杨广不同啊,哪怕杨坚再不待见他,那也是正儿八经的皇子、晋王,从小养尊处优,什么场面没见识过,但用银子来盖房,别说见,连听都没听说过,石崇那个败家子都没这么奢侈吧?

皇宫也不过是在重要的地方镀一层金粉罢了,这弹丸之地这么有钱?

“还有这里。”秦风教鞭一移,重新点在一个地方道:“高句丽,连同室韦,大隋上下定当把这地方当成苦寒之地吧?”

室韦和契丹一样,都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最重要的是,他们占据的地盘不是别的,正是后世的东三省,那可是宝地啊!

魏徵和杨广齐齐点头,从秦汉以来,那地方一直都是不毛之地,天寒地冻不说,种啥啥也不活,也就草原上那群蛮子没地方去,才把那当宝,中原王朝从来没把那块地方放在眼中好吗。

“可如果我告诉你们,这里同样有数不清的铁矿,还有石炭呢?”

石炭就是煤,这年头基本没人用,穷苦人家冬天取暖用木柴,大户人家用木炭,石炭有什么用?

不过铁可不一样,不管哪朝哪代,铁都是硬通货,铜不够的时候拿铁铸钱都是常事,别更说军中打造兵器、铠甲,民间铁锅、农具,哪一样少得了铁?

杨广有些不信道:“子玉兄,此言当真?小弟也读过不少关于高句丽的书,可没说他们那有铁矿啊,反倒每年都要派使者来大隋进贡,请求互市。”

“他们懂个屁!”一说到这事,秦风就一肚子的火,大怒道:“看看刘老实,大隋的工匠尚且被如此对待,高句丽能有什么好工匠?没有好工匠,纵然一座金山摆在面前,你发现得了吗?你以为铁矿自己会在地上写个标签,我是铁矿,快来采我?”

得,跟秦风争辩从来没赢过,杨广乖乖闭上了嘴巴,继续听秦风讲解,可这思绪却不知不觉飘得有些远了。

第七十五章 震慑

厨房之中。

自从秦风教会春娘炒菜以后,他已经很少会来厨房了,不过今天不一样。既然曹鹏程代表刘方送来了不少‘赤金’,他觉得就有必要让曹鹏程看一下,他这秦家庄绝对不缺钱。

这不是装逼,更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在秦风看来,这是一个脸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娶了人家的女儿,至少得表明人家女儿不会跟着你吃苦不是?

作为河阴郡公府的文书,再加上年纪摆在那,秦风本应该亲自作陪,可由于晋王杨广在场,你让一个幕僚和晋王坐一桌肯定不妥当,曹鹏程自己也不敢这么放肆,所以只能由秦风的大弟子魏徵和管家秦华作陪,坐在秦风他们这一桌的下首。

“敢问魏公子,此乃何物?”

秦华是勉强上桌,身份不匹配,曹鹏程也只能看向小豆丁魏徵,发出自己的疑问。

魏徵倒是不卑不亢,一脸从容道:“回曹先生的话,此物名叫螃蟹,蟹黄鲜美,回味无穷,有益气,通经络的功效。”

别看如今的魏徵一脸从容,可他还记得当初秦风骗他们吃螃蟹的时候,什么滋阴补阳、健脾强肾等等乱七八糟的功能说得天花乱坠,可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小豆丁,这话他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曹鹏程闻言伸出筷子,夹了一点蟹黄小心翼翼地放入嘴中,只感觉此物鲜美,比之河鲜更甚一筹,那些功能暂且不说真假,就凭这个味道,真是人间极品啊。

“曹先生且尝尝这个,这是三文鱼,肉质同样无比鲜美,更难得的是,此鱼并非河鱼,而是海鱼。”

曹鹏程有些动容,大兴城离海可一点都不近,除非数百里加急,还得沿途用冰保存,否则海鱼送到大兴来早就发臭,变成咸鱼了。

更为重要的是,今日自己是临时登门,并没有提前通知,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绝对不是为他专门准备的,这一点其实很恐怖。

大兴城中那些世家恐怕也无法每天都吃到新鲜的海鱼吧?

“曹先生,尝尝这个,这是红烧牛肉,牛是正常死亡的牛,晋王殿下能够作证,无需担心。”

“再尝尝这个,这乱炖是恩师最喜欢的一道菜,别看它用的东西杂,但味道却颇为不错。”

“还有这个,这东西...恩师叫它火腿,听说是用整条猪后腿腌制而成...放心,此猪肉没有一点腥味,相反肥肉相间,味道颇为不错。”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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