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大隋 第212节

要是换成从前的话,别谈你秦风想不想去,你这个白身根本就没有去的资格。

但皇帝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说服了在东都洛阳的重臣,大兴城内以太子为首的留守官员同样没啥意见,个别有意见的三两只小猫根本没人搭理,这就导致一件颇为荒唐的事竟然就这么决定了。

不过由秦风出使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

两国名臣就那么多,适合做使者的更是少之又少,大家都对对方很了解,可秦风这么一个无名小辈的杀出足够让南陈傻眼。

而且白身还有一个好处,南陈若是问什么秦风不知道的,那秦风完全可以凭一句才疏学浅蒙混过去,反正老子就是个白身,你能奈我何?

可秦风若是问出什么难倒南陈大臣的问题...那脸可就丢大发了。

秦风出了秦家庄大门,一队披坚执锐的百人骁骑早就等候多时了,领头的也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而是正儿八经的大隋杰出青年正六品武贲中郎将杨义臣。

另外还有一队衣衫华美的内侍宫女陪伴,领头的是从东都洛阳特意赶回来的掌案太监罗元。

另外皇帝赐下的门旗、龙虎旌、麾枪、豹尾之类的东西也打了出来,唯有节杖得秦风自己拿着。

杨义臣面貌憨厚,年纪不过二十上下,身高若是放在后世,少说也得一米九左右,肩宽膀阔,不需要动手,就凭这幅样貌,武艺绝对不会差。

严格来说,杨义臣不是汉人,而是汉化鲜卑人,本来姓尉迟,他父亲和杨坚的关系很好,在他叔父作乱的时候,他父亲把自己琐在了大牢之中,并上表杨坚请罪。

杨坚很高兴,在平定杨义臣叔父的叛乱之后,并没有牵连他们家,甚至还把杨义臣接到宫中抚养,赐姓为杨,当堂孙养着。

对于杨坚的品味,秦风实在是无力吐槽,要知道杨义臣可比除了杨勇之外,你杨坚所有的儿子都大,难道就因为你没孙子,所以就得认个孙子吗?

不过大隋朝堂上活跃的汉化鲜卑人还真不在少数,而且还有不少身居高位。诸如贺若氏、独孤氏、宇文氏、尉迟氏等等。当年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并强迫鲜卑人改姓,使得大部分鲜卑人都已经忘却了在草原上驰骋的雄风。

再加上如今草原已经是突厥人的天下,使得这些鲜卑人不得不留在大隋,并且和汉人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

“六品武贲中郎将杨义臣,拜见天使!请恕末将盔甲在身,不能全礼!”

杨义臣身披战甲,头戴鹰盔,腰间悬着一口长刀,就连抱拳施礼的模样都无比雄壮。

如果秦风是个白身的话,那杨义臣自然不用拜他,客气点叫一声秦先生,不客气的话,叫一声小兔崽子也没啥毛病。可如今不同,秦风手中那根名叫符节的东西可不是用来好看的。

这玩意的权利大得很,最简单的一件事就是,毫无理由地砍下他杨义臣的脑袋,还不用负责。

秦风伸手虚扶了一把,笑道:“杨将军快快请起,连累杨将军千里迢迢随我跑这一趟,子玉心中甚是不安。”

杨义臣很明显是个厚道人,闻言爽朗一笑,毫不在意道:“为了大隋,哪有什么连累不连累的,倒是末将久闻天使大名,今日得偿一见,平生幸甚!”

和会说话的人聊天就是舒服,秦风满意地点了点头,至少杨坚没在这件事上蒙混自己,而且连杨义臣都陪着他,这趟应该不是送死了吧?

“奴婢罗元,拜见天使。”

一旁的老宦官凑了过来,看样子至少得五十上下,满脸的褶子,两条修长的眉毛一抖一抖,嘴唇却红得可怕。一条脊梁弯的很彻底,走路的时候都见不着抬脚,如果不是胸腹间有些明显的起伏,杨义臣也见怪不怪的样子,那秦风定然会以为自己遇到了僵尸。

“罗太监无需多礼。”

对于这一位,秦风实在是不敢伸手去扶,否则若是少点什么零件,他秦风长一百张嘴都说不清了。

抬头望了望天气,秦风翻身上马,手中符节高高举起。

“出发!”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路向南

对于秦风来说,这趟公费旅游除了有些生命危险之外,其他还是不错的。

毕竟重生一年多的时间,他始终就在大兴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转悠,根本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不过在出发几日之后,秦风后悔了。

因为歌词里都是骗人的,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精彩。

除了仿佛宝石一般蔚蓝的苍穹残存着几分美感之外,天地间的景色根本没有太多的区别,刚刚抽出嫩芽的树木,郁郁葱葱的田地,如果说刚刚出城的秦风还对这些景色充满着新鲜感的话,如今的他早已对这千篇一律的景色充满了厌烦。

官道旁的村庄还是土坯茅草房构建成群,炊烟少得可怜,面黄肌瘦的贫穷百姓伛偻着身身躯,蜷缩在很远的地方看着秦风这出使的队伍,眼中甚至没有艳羡和希冀,唯有永恒的麻木。

离大兴城越远,这种情况就愈发严重,秦风的心情不好,与其说是景色不如他意,倒不如说这些连庄户都当不上的百姓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

百姓要的只是一口饱饭,真的有那么难吗?

一开始,秦风还会把干粮拿出来接济百姓,可随着时间的增长,他放弃了这种行为。

不是因为看得太多而变得麻木,而是他管得了一个、十个,管不了千个、万个,管得了他们今天,却管不了明天。

他想要的是治本,而不是治标,所以,推出一种高产的作物已经迫在眉睫了。

使者队伍自大兴城始,经弘农、襄城等郡,一路缓缓向东南而去。考虑到食宿的问题,县城以下的驿站根本供应不起他们人吃马嚼,所以每日走的路程并不是很长。

不过这段路程走下来,秦风倒也不是一无所获。

而最大的收获绝对不是百姓们过得有多困苦,这事他早就知道,只是这次看得更加直观而已。

他最大的收获是,战马之精贵,竟然远胜士卒。

或许是承接鲜卑王朝的缘故,大隋的骑兵很多,养马更是一种风尚。不过在从前的秦风看来,马这东西就和后世的车一样,代步工具而已,需要的时候拿出来骑骑,不需要的时候放在马厩里喂点草,最多再喂点精料便是。

可如今,他却发现不仅如此。

他亲眼目睹那一百骁骑卫,包括统率杨义臣在内,休息吃饭之前绝对不会去干别的事,而是伺候他们的战马。

刷毛,整理马鞍,查看马匹是否有什么伤处,然后用贴身携带的布槽装黑豆等精料喂马。

要知道那可是布帛做的马槽!

甚至很多人连自己里衣都是粗麻做的,但这个马槽,却没有一个人吝啬。

等马吃饱之后,事还不算完,还得给马喂水。这个水可不是把马牵到河边,让它自己喝就完了。

水不说烧开,但不能凉,要是冬天的话,更不允许有冰碴,必须要温和。

这么一整套下来,没耐心的人能被烦的不行。更重要的是,这不是偶尔的行为,而是每天的必备功课。

后来秦风打听过,既然大隋马多的话,为啥还这么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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