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闲云 第271节

他说着,从背后抽出一根短矛递给他,“看看矛头,有何不同?”

炎角看了一会,便惊讶道:“很坚硬,也很锋利,你真的找到那种铁矿石了?你是怎么办到的?”

“这个说来话就长了……”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来到了首领炎阳的家。

如今炎角已经成亲,搬出这个家,和他媳妇在外面住去了。

聚餐结束,云不留便被炎角拉回他的家,他的媳妇和孩子这个时候已经睡下,之前在聚餐的时候已经认识了下。

炎角将他拉到他藏宝的房间,然后将他从一些遗迹中得来的古籍翻出来,递给云不留,道:“这些古籍我都看过了,记载的是一些炼制丹药炼制器具的方法和心得体会,就是有些残缺……”

古籍的材质不是纸张,也不是棉帛,有点像兽皮,但材质要比普通兽皮薄上很多,柔软却又坚韧,易于保存。

云不留疑惑起来,道:“这种古籍,不应该交给大巫,让他们进行总结吗?就算很多残缺,总能总结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吧!”

炎角笑道:“大巫他们可不会缺少这些东西,只是大家总结来总结去,总结出的东西,也就是一些平时治伤用的膏药。基本上很少能总结出用于提升力量或气血的东西,还不如金骨兽肉来的有效。”

云不留闻言,点了点头,然后就着油灯……油灯是动物的油脂当燃料制作而成,普通人家用不起。

所以说,在这原始时代,也是存在着特权阶层的。

炎角就享受了这个特权阶层的福利。

不过相应的,他们所承受的责任,也会更多一些,毕竟这个时候的人们,心地还没有那么坏,一个个都还很纯朴。

看着看着,云不留仿佛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一片新大陆。

第229章 小毛球到底有多强?

安然的出现,让他对修行,对这个世界,都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只是她这一生,都交给了剑道,对其他东西涉猎并不多。

比如炼丹炼器,这些东西在他们安氏家族,有专人去做。

身为剑侍,她只需要专注于自己的剑道修行就可以了。

说白了,她其实就是一个高级打手而已。

也因此,云不留并没有从她那里学会什么炼丹或炼器的东西。

而这些东西,现在就摆在他的面前,只不过有些过于残缺,很显然是因为人为的破坏,所以想要将其还原,难度很大。

但不管如何,这些古籍,还是给后人提供了一个思路,剩下的无非就是尝试着做各种各样的实验罢了。

中华上下五千年,医学的发展,也是从神农尝百草开始,经历一代又一代的医者钻研发展起来的。

天炎部落的那些巫们,已经从中研究出了不少疗伤的膏药,这说明还是有一定成果的,虽说这种成果不太显著。

而相比炼丹这一块,云不留显然对炼器这块更有兴趣,因为他现在的体质比较特殊,根本不需要依靠什么丹药来辅助,炼丹对他的吸引力自然不会有多大。但是炼器中所提到的符文,却是让云不留不由联想到了那些金纹兽骨。

兽骨上的金纹是怎么来的,在云不留看来,一直是一个非常神秘的问题。他也问过炎角他们,他们体内祭炼出来的金骨,也同样拥有着这样的符纹,而每个人身上的符纹,也不太相同。

巫们也同样有研究过这些符纹,有些人还模拟着这些符纹,将其刻画到一些物件上,只是并没有有什么特殊效果。

但云不留还是觉得,回头可以仔细研究一下那些金纹兽骨,这上面肯定隐藏着他们不知道的奥秘。甚至,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研究一下那些部落勇士们体内的那些金骨。

不得不说,炼器这一块的知识,被破坏得更加严重,确实很难从那些古籍中看出什么来,只知道与符纹有关系。

否则的话,这些部落原始人不会连开矿炼矿都不知道,半点金属器具的影子都看不到。毕竟炼器肯定会伴随着金属器具应用的。

从这些古籍的破坏程度来看,当初那个战胜的势力,将这个世界搜刮破坏得相当彻底,完全就没有半点给这个文明重新崛起的可能。

连人都被杀光了,小孩都不放过,又谈何文明复苏崛起?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敢放心地将那些土著人豢养在这片天地而不加以任何束缚,任他们自行繁衍,甚至几千上万年都不理会一下,压根就不担心这片天地的人类能够翻出他们的手掌心。

这也让云不留联想到,那些人在离开这个世界,并在这个世界留下传送通道,会不会在那些传送通道上做一些保护措施?

要是一点防御措施都没有,那发生地震之类的,或者是被人为破坏掉,就像他们现在准备去干的这件事一样,那怎么办?

越想,云不留越发觉得,他们肯定会有防御。

至于说这边一动,那就就会发现,云不留觉得应该不可能,否则这片天地应该已经有人来了。

因为不仅是安氏家族的人来过这里,就是安然和安安出现在这片天地的时候,那个传送通道就爆炸了。

如果传送通道一被破坏,那些人就能知道,那这个时候,肯定会派人过来查看一下情况吧!

如果是这样,那他们肯定会动用神识,强大的神识肆无忌惮地扫过身体,云不留肯定能够感觉得到,就像当初安氏族人前来时一样。

所以可以肯定,传送法阵被破坏,那边是感觉不到的。

……

一夜无言。

次日一早,云不留便将大风留在天炎部落,让火角代为照顾,然后带着小毛球跟随炎阳等人,坐上特快专鸡离开天炎部落。

坐上火鸟牌特快专鸡,云不留才知道,原来在它的背上,那些火焰根本烧不到他们,它对火焰的掌控,妙到毫巅。

他们身上的防火服,其实就是防止一下意外而已。

同时云不留也才发现,小毛球身上的长毛,居然不怕火。

不过仔细想想就能明白,这事其实也不需要太奇怪,毕竟小毛球就是一只雷兽,它身上的毛能够在雷电的洗礼之下,依然柔顺,就知道与普通的兽毛极不相同。

从某种程度而言,雷与火,其实没多大区别。甚至可以说,雷电所产生的温度,要比火焰的温度可怕的多。

当然,小毛球的身体能够发出多强的电流,云不留也不清楚。

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它尽全力过。而且,以它这种见事就逃的从心本性,想要见识到它的全力,估计也是没可能的。

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有云不留在,它都不会靠近这只火鸟。

火鸟的速度很快,三千里之距,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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