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第174节

帝欲立皇后,而贵人有宠者四人,莫知所建,议欲探筹,以神定选。尚书仆射南郡胡广与尚书

冯翊郭虔、史敞上疏谏曰:“窃见诏书,以立后事大,谦大自专,欲假之筹策,决疑灵神;篇籍所

记,祖宗典故,未尝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当贤;就值其人,犹非德选。夫歧嶷形于自然,-天

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帝从之。恭怀皇

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选入掖庭为贵人,常特被引御,从容辞曰:“夫阳以博施为德,陰以不专为

义。《螽斯》则百福所由兴也。愿陛下思云雨之均泽,小妾得免于罪。”帝由是贤之。

孝安皇帝下阳嘉元年(壬申,公元一三二年)

春,正月,乙巳,立贵人梁氏为皇后。

京师旱。

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进;顷之,拜执金吾。

冬,耿晔遣乌桓戎末魔等钞击鲜卑,大获而还。鲜卑复寇辽东属国,耿晔移屯辽东无虑城以拒

之。

尚书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久于其事,则民服教化。其有政治

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公卿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汉世良吏,于兹为

盛。今典城百里,转动无常,各怀一切,莫虑长久。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办为贤能;以治己

安民为劣弱,奉法循理为不治。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仇,税之如

豺虎。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见非不举,闻恶不察。观政于亭传,责成于期月;言善不称德,

论功不据实。虚诞者获誉,拘检者离毁;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竞共辟召,踊

跃升腾,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会赦行赂,复见洗涤,-紫同色,清浊不分。故使

坚猾枉滥,轻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动百数。乡官、部吏,职贱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

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送迎烦费,损政伤民。和气未洽,灾眚不消,咎皆在此

。臣愚以为守相、长吏惠和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从法禁,不

式王命,锢之终身,虽会赦令,不得齿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边郡,以惩其后。其乡部

亲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宽其负算,增其秩禄;吏职满岁,宰府州郡乃得辟举。如此,

威福之路塞,虚伪之端绝,送迎之役损,赋敛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宁其所矣。

”帝感其言,复申无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伪,详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终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

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

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胡广、郭虔、史敞上书驳之曰:“凡选

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强仁;终、

贾扬声,亦在弱冠。前世以来,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

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不谋卿士,若事下之后,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

同之则王言已行。臣愚以为可宣下百官,参其同异,然后览择胜否,详采厥衷。”帝不从。

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

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久之,广陵所举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诘之,对曰:“诏书

曰:‘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左雄诘之曰:“昔颜回闻

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罢却之。郡守坐免。

袁宏论曰:夫谋事作制,以经世训物,必使可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谓弹冠之会必将是年也

。以为可事之时在于强盛,故举其大限以为民衷。且颜渊、子奇,旷代一有,而欲以斯为格,岂不

偏乎!然雄公直津明,能审核真伪,决志行之。顷之,胡广出为济陰太守,与诸郡守十馀人皆坐谬

举免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馀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迄

于永嘉,察选清平,多得其人。

闰月,庚子,恭陵百丈庑灾。

上闻北海郎-津于陰阳之学。

孝安皇帝下阳嘉二年(癸酉,公元一三三年)

春,正月,诏公车征-,问以灾异-上章曰:“三公上应台阶,不同元首,政失其道,则寒陰反

节。今之在位,竞托高虚,纳累钟之奉,亡天下之忧。栖迟偃仰,寝疾自逸,被策文,得赐钱,即

复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以此消伏灾眚,兴致升平,其可得乎!今选牧、守,委任三府;长吏

不良,既咎州、郡,州、郡有失,岂得不归责举者!而陛下崇之弥优,自下慢事愈甚,所谓‘大网

疏,小网数’。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发愤忘食,恳恳不已者,诚念朝廷欲致兴平。

臣书不择言,死不敢恨!”因条便宜七事:“一,园陵火灾,宜念百姓之劳,罢缮修之役。二,立

春以后陰寒失节,宜采纳良臣,以助圣化。三,今年少阳之岁,春当旱,夏必有水,宜遵前典,惟

节惟约。四,去年八月,荧惑出入轩辕,宜简出宫女,恣其姻嫁。五,去年闰十月,有白气从西方

天苑趋参左足,入玉井,恐立秋以后,将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宣告诸郡,严为备御。六,今月十

四日乙卯,白虹贯日,宜令中外官司,并须立秋然后考事。七,汉兴以来三百三十九岁,于诗三期

,宜大蠲法令,有所变更。王者随天,譬犹自春徂夏,改青服绛也。自文帝省刑,适三百年,而轻

微之禁,渐已殷积。王者之法,譬犹江、河,当使易避而难犯也。”

二月,-复上书荐黄琼、李固,以为宜加擢用。又言:“自冬涉春,讫无嘉泽,数有西风,反

逆时节,朝廷劳心,广为祷祈,荐祭山川,暴龙移市。臣闻皇天感物,不为伪动;灾变应人,要在

责己。若令雨可请降,水可攘止,则岁无隔并,太平可待。然而灾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书奏

,特拜郎中;辞病不就。

三月,使匈奴中郎将赵稠遣从事将南匈奴兵出塞击鲜卑,破之。

初,帝之立也,侞母宋娥与其谋,帝封娥为山阳君,又封执金吾梁商子冀为襄邑侯。尚书令左

雄上封事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圣等,遂致地震之异。

永建二年封陰谋之功,又有日食之变。数术之士,咸归咎于封爵。今青州饥虚,盗贼未息,诚不宜

追寻小恩,亏失大典。”诏不听。雄复谏曰:“臣闻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恶谗谀,然而历世之患,莫

不以忠正得罪,谗谀蒙幸者,盖听忠难,从谀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恶,贵宠,人情之所甚欲

,是以时俗为忠者少而习谀者多。故令人主数闻其美,稀知其过,迷而不悟,以至于危亡。臣伏见

诏书,顾念阿母旧德宿恩,欲特加显赏。案尚书故事,无侞母爵邑之制,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

君,圣造生谗贼废立之祸,生为天下所咀嚼,死为海内所欢快。桀、纣贵为天子,而庸仆羞与为比

者,以其无义也;夷、齐贱为匹夫,而王侯争与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蹈俭约,以身率下

,群僚蒸庶,莫不向风。而与王圣并同爵号,惧违本躁,失其常愿。臣愚以为凡人之心,理不相远

,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惩王圣倾覆之祸,民萌之命危于累卵,常惧时世复有此类,怵惕之

念未离于心,恐惧之言未绝乎口。乞如前议,岁以千万给奉阿母,内足以尽恩爱之欢,外可不为吏

民所怪。梁冀之封,事非机急,宜过灾顾之运,然后平议可否。”于是冀父商让还冀封;书十馀上

,帝乃从之。

夏,四月,己亥,京师地震。五月,庚子,诏群公、卿士各直言厥咎,仍各举敦朴士一人。左

雄复上疏曰:“先帝封野王君,汉阳地震,今封山阳君而京城复震,专政在陰,其灾尤大。臣前后

瞽言,封爵至重,王者可私人以财,不可以官,宜还阿母之封以塞灾异。今冀已高让,山阳君亦宜

崇其本节。”雄言切至,娥亦畏惧辞让。而帝恋恋不能已,卒封之。是时,大司农刘据以职事被谴

,召诣尚书,传呼促步,又加以捶扑。雄上言:“九卿位亚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节,动有

痒序之仪。孝明皇帝始有扑罚,皆非古典。”帝纳之,是后九卿无复捶扑者。

戊午,司空王龚免。六月,辛未,以太常鲁国孔扶为司空。

丁丑,洛阳宣德亭地坼,长八十五丈;帝引公卿所举敦朴之士,使之对策,及特问以当世之敝

,为政所宜。李固对曰:“前孝安皇帝变乱旧典,封爵阿母,因造妖孽,改乱嫡嗣,至令圣躬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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