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丢的。
“小妹妹,晚上这么危险,赶紧回家吧。”
一名刚下夜班的女白领停住脚步,她从兜里取出一张百元大钞放进女孩面前碗中。
又默默的将那俩个啤酒瓶盖取出,放了俩枚真硬币在里面。
“谢谢姐姐!我习惯了,没事,等会就会有人来接我。”
鞠了一躬,女孩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她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行,早点回家,哦,可怜的孩子。”
嘀咕了几句,女白领重新戴上耳机踩着高跟鞋离开此地。
女孩的耳朵动了动,她又冲着离去的女白领背影鞠了一躬。
对方所做的一切,包括替换那俩枚酒瓶盖,她都听的一清二楚。
“所以说,好人还是很多的么。”
呢喃了一句,她紧了紧身上的粗布斗篷外套。
今天,自己的行乞任务算是完成,应该能吃顿热饭。
“为啥都给你钱,不给我?”
蹲在旁边的血妖有些纳闷。
自己在这儿都蹲了老会,那些人都把钱给了这个小鬼。
“因为大哥哥你没有我惨,我眼睛被我养父养母灌铅,已经没有视力了。”
女孩转过头面向血妖,她揭开蒙住眼睛的那块布,那是一双无神的眼睛。
“原来是这样啊。”
血妖恍然大悟,它伸出手指把自己的俩个眼珠扣了下来。
十分钟…
二十分钟…
三十分钟…
没用啊,为啥那些人看到我都被吓跑了。
重新将眼珠放进眼眶,血妖心中满是纳闷,那些人见到自己就跟见到鬼一样,甚至还有个人鞋子都跑掉了。
“那我当大哥哥你第一顾客。”
女孩弯腰在面前的碗中摸索着,很快,她手上出现俩枚硬币。
“大哥哥,我只能给你俩枚硬币,没了这张大钞,我的养父养母会不给我饭吃,还会拿鸡毛掸子抽我。”
她将二枚硬币举向血妖的位置。
“谢谢你啊。”
“诶,小丫头,你给了我俩枚硬币,我也送你个东西,嗯,比如让你恢复视力?”
血妖乐呵呵的摸着手中硬币,他冲着女孩说道。
“让我恢复视力?”
“你是医生么?大哥哥?我没钱,做不起手术。”
“差不多吧。”
“没事,你不是给过我了么?”
“有点疼,忍住。”
血妖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一团银色闪光的血液从嘴中飞出,飘向女孩的眸子。
女孩揉了揉眼睛,伴随着火辣辣的酸疼感,她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
“我…看见了?”
“是漂亮大姐姐!是天使!。”
她愣愣的望着满头红发的血妖。
“随便你怎么喊,反正我没性别。”
“小丫头你怎么不哭?一般获得视力不得往死里哭么?”
“哭不出来。”
“哦。”
“我还能再为你做一件事,比如,要我把你的养父母打飞么?”
“我以前,可是个侠盗,收了你的钱,就要办事。”
第90章 血妖篇:形态转变
“咚咚咚。”
深夜,一阵敲门声将老板娘惊醒,擦了擦额头直冒的冷汗,她又做噩梦了。
顺手抽出枕头下的砍刀,拔掉刀鞘,老板娘缓缓向着大门方向走去。
自己所处的街区范围,已经可以算的上是平民窟了,这里,远比想象中的要混乱。
“咚咚咚。”
“老板娘在不?我是今天搁你这吃霸王餐的那个。”
老板娘紧握砍刀,她透过自制猫眼向外望去,那名拥有着罕见红发的娘娘腔正笑眯眯站在门外,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姑娘。
老板娘将刀扔在门后,拿出钥匙打开铁链上的锁。
“有事?”
理了理有些凌乱的秀发,老板娘探头望着血妖。
“嗯。”
“老板娘能帮我照顾这小家伙一晚上么?我想去处理个事情。”
拍了拍小女孩的脑袋,血妖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得平静。
“这是寄宿费。”
他从胸前兜里掏出一个带血的男士钱包,将里面所有的钱强硬的塞在老板娘手中。
“你去抢劫了?”
老板娘清秀的脸上满是惊愕。
“没有。”
“只不过是,教训了俩个不长眼的家伙。”
听见这句话。
小女孩身体不禁一抖,她想到这位大姐姐一脚将自己养父养母的车子踹飞几十米远,地上都摩擦出火花的场景。
就像是超人一样!力大无穷。
“行。”
一把将小姑娘拉进手中,老板娘关上店门,下一刻,房门又打开,一把砍刀插在血妖脚附近。
“留着防身,感觉你能用的上。”
“感谢好心的老板娘。”
提起刀柄,血妖的身形发生变化,身体变得更高,修长的红色长发收缩变成短发,如果说之前的血妖是个娘炮,那现在已经算是个正常男人。
也许是因为本体比较特殊的原因,血妖突破妖王境界时候领悟俩个天赋。
“第一个,是吸收敌人的血液,掌握记忆。”
“第二个,就是可以幻化形态,血妖一共有三个形态,它称之为红妖、血妖、蓝妖。”
“红妖状态下,力量大幅度增强,蓝妖,则是速度。”
而血妖,就是平常的形态,不男不女。”
扭了扭脖颈,红妖脸上的笑容逐渐扭曲。
吸收那一对养父母的血液,得到的事实远比想象中的要令人寒心。
“向这样故意弄残废博取众人怜悯的孩子,还有许多个。”
它们是一个以孩子谋取利益的灰色产业组织,从各个渠道获取“资源”、儿童福利院,诱拐,诈骗等等。
被拐来的孩子要么被打断手脚,要么被摘取眼角膜卖给黑心市场。
甚至有些长的漂亮的,更是遭到非人般的虐待。
连身为妖怪的自己都看不下去,这些人,为何要对自己同胞做这种事?
是这玩意么?
打量着手中染血的钱包,红妖厌恶的将其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中。
“蟑螂出现在阳光下,那只能说明黑暗已经挤满了。”
他想起1000年前,自己的搭档说过的话语。
现在想起来,感觉好有哲理。
1000年前,它们盗贼组合可谓是一大禁忌,自己是侠盗,喜欢偷,而自己的搭档,彻头彻尾是个土匪山贼,喜欢当着别人的面抢。
上一秒它是你的,下一秒,它就是我的了,拿来吧你!
这就是自己那贼搭档的金玉良言。
“也不知道贼搭档过得如何。”
红妖叹了口气。
“不过。”
“向他这种脚踩各路天骄,剑指苍天断苍穹的男人。”
“现在应该混的是风云水起,早就成为一方巨擎,端着红酒杯,坐在高高的王座上蔑视众生。”
哪像自己,吃了霸王餐还要刷碗还债。
想到这。
红妖又又叹了口气,提着砍刀,它的身影如同猎豹般快速向着一处怡乐会所奔去。
透过记忆,这些衣冠禽兽的大总部就在这会所中。
外表光鲜亮丽的地方,藏匿的污垢,远比想象中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