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魔法时代 第181节

“安提亚山脚前的三岔路口那里,就在路边儿的草丛里。”

“原来在那里,我们原本是想逛一逛自由女神庙的,不过后来看到天要下雨,才决定上河边游泳。”

“你们不担心对面的野蛮人?”

“我是魔法学徒啊,怎么会害怕那些蠢笨的野蛮人,再说,海伦娜的剑术也很厉害啊,即使他们能从河对面过来,我们也能打过他们的!”

将湿漉漉的魔法长袍拧干之后,挂在一根枯树枝上,希望在夜晚来临之前,这件长袍能够干爽一点儿,不然夜晚我只能穿件半干的长袍过夜。我们沿着白色的沙滩一直沿着奔马河向上游走,就算是彼此相视无语,但也感觉到很快乐。

直到最后一丝阳光被黑暗吞没,只有潺潺的水声在我的耳侧想起,还有最后一丝光亮,能够照映出河水的波光粼粼,远处的篷车边上燃起了一堆篝火,几个女孩子有说有笑的围坐在篝火前,一锅浓汤已经冒出白色的水汽,香味飘得很远。

我的那件魔法长袍孤零零的挂在一旁的木架上,看样子已经洗得非常干净,这时候就快要烘干了,这时候我才回想到自己眼下还只是穿着一条丢人现眼的四角短裤,站在夜风里居然丝毫没有感觉到寒冷,而赢黎也是紧紧穿着那件清凉的泳衣。

当我们返回篷车,贝姬儿已经准备好了两碗热汤端给我们,拉格蒂斯也是走上来帮赢黎披上一件长裙,赢黎匆忙的穿上长裙,一面叫苦嘟囔道:“这傍晚真是冷死了,呆在水里还不觉得,走在河岸上,被风一吹真是寒到骨子里去!”

“你刚刚怎么不提?”我们一路走来,也没见赢黎嚷冷。

赢黎看看我,理直气壮地说:“刚刚没感觉呀!”

她走到篝火旁坐下来,低头将热汤放在一边儿,然后说:“我们晚上回埃尔城吧!明天早上还有魔法符基础知识课,我可不想迟到!”

“说要来散心的是你,要走的也是你,知道啦,听你的!”贝姬蹲在赢黎的身前,将一双精致的小皮靴套在她脚上。

我觉得赢黎的这几个闺蜜真的很迁就她,而且好像她们几乎天天都在一起,从未分开过。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几个女孩儿好像也同样来自于帝都,但是我不明白,这几个女孩儿选择早埃尔城战争学院的初级战士学院念书,简直毫无道理可言。帝都有无数好一些的学校,要比战争学院好得多。

战争学院只不过是埃尔城最好的学校,它之所以有名气,是因为这所学校每年都在举行盛大的魔法觉醒仪式,赢黎来这我能够理解,因为当她这样的贵族子弟想成为魔法师的话,在某地的魔法仪式上没有成功觉醒魔法池,她们就会辗转到其他地方,再次参加魔法觉醒仪式,一直到成功觉醒魔法池为止。

赢黎来埃尔城有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而留在这里上学,也是这些魔法学院不成的规定,那就是各地的觉醒者,就一定需要在那里读完初级魔法学院的学业,赢黎有留在这儿的理由,但是她这些闺蜜并没有特殊的理由。尤其是海伦娜,她的剑术可以说是收到过名师指点的,莱恩特是教授西洋细剑的教官,耳习目染之下,我虽然剑术之一方面连学个皮毛都称不上,但是眼界还是有的,海伦娜这位战争学院新生中,被评为新一代校花儿的女孩子,事实上她也是一位很高明的剑士。

在这几次接触之中,我逐渐的发现,这个小团队真正的主导者,其实是赢黎。

她说出来的提议从没有被拒绝过,而且对于雪片一样的情书和纸条,这几个女孩儿全无半点的心思,这也让我有点想不通,那道我们学院里的那些高材生们,真的那么差么?

这辆篷车跑起来非常的平稳,没想到拉格蒂斯还是一位很棒的御者,我并没有学过这个,弗雷德大叔就是一位不错的御者,他甚至可以驾驭雷霆犀,但是我始终没有学过这么手艺,老库鲁认为我不应该学这个,所以当时我就放弃了。

在夜幕之中,巍峨的安提亚山就像是一块黑暗的天幕,我们的马车绕过了那所神庙所处的位置,一直向埃尔城驶去。

经过一段路的时候,从车窗外传来一股浓郁的花香味道,白天来的时候,那位健谈的车夫曾告诉过我,这里就是玫瑰园,整片院子里种植着大量的玫瑰。

赢黎和贝姬这时候正在下魔法飞行棋,我坐在赢黎这边儿观战,海伦娜则坐在贝姬的身边儿,看得出她们飞行棋的水平大概都差不多,凑在一起厮杀得非常激烈,不过贝姬刚刚想出来了一手妙棋,稳占了优势。不料赢黎却在最后关头耍赖,弄乱了棋盘,结束了这场持续很久的战争。

也许是一盘棋让两个人厮杀得头昏脑涨,贝姬儿建议停下来,趁着星夜去玫瑰园里逛一圈儿,我觉得这样半夜三更的进入到那个树影婆娑的花园子里,并不是件明智的事儿。可是耐不住赢黎游兴大发,强拉着我跟着贝姬一块儿去。

拉格蒂斯需要看管篷车,这样的夜里,将这样的篷车独自丢下,并不是明智之举。担心拉格蒂斯在这样的深夜里一个人会害怕,所以海伦娜留下来陪拉格蒂斯。拉格蒂斯将马车停靠在玫瑰园的灌木墙的外,车身紧紧贴在修剪得非常整齐,且有一人多高的灌木墙边儿上。

走出马车才发现,整个玫瑰园的木栅栏上爬满了白色的蔷薇花,这些带刺的蔷薇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园子与外界完全的隔离开,这么晚了,园子主人一定不会欢迎我们从正门进入玫瑰园,所以我们三人才准备翻墙而入。

对女孩子们来说,这是一件新奇大胆而且充满冒险的行动,我像是一只猴子,站在车辕上伸手勾住车顶棚的防水沿儿,轻轻地收腹,双臂同时用力将身体向上牵引,当到达足够高度之后,翻身就蹲在篷车的钢制骨架上,并俯下身子,拽住赢黎的手,将她拽上篷车顶。

随后贝姬被我拉上来,她倒是没有任何害羞的表情,反而是很大方的看着我抿嘴对我笑着,丝毫没有半分忌讳。我可不敢贸然的闯进这座玫瑰园,因为这座玫瑰园在埃尔城非常的有名气,园子主人据说也是城中的一位贵族。

所有埃尔城的居民们都知道这样的一个故事,原本这个园子的主人是一家卖花为生的农户,他们在这儿开辟了很大一块儿荒地种植玫瑰以及其他种类的花卉,这里距离埃尔城中的墓园并不算远,据说墓园里有一些亡灵系的生物盘踞,每晚它们都会从墓地里跑出来,到处狩。那一家五口不听从别人的劝告,执意要看守这座玫瑰园,竟然在某一天夜里,全家都被那些亡灵生物杀掉了。所以玫瑰园有个不成的规定,那就是晚上的时候,是禁止游人随意出入的。

至于白天,条件就宽松得多了,凡是来玫瑰园欣赏玫瑰花的人,是允许采摘玫瑰花的,只要不随意丢弃,也不拿出去售卖,那么园子里的玫瑰可以随意采摘。但是到了傍晚之后,玫瑰园是要被封园的。

整个玫瑰园都有一堵非常高的花墙,寻常人很难翻越。

若非有这辆高棚篷车,恐怕我要翻过墙,也要费一些力气。我将狼牙匕首从包里掏出来,连鞘叼在嘴上,我觉得这个园子里透着一股说不出什么味道的诡异气息,所以准备小心谨慎一点,随着我的法术咒语慢慢地读出来,双手之间凝聚了一团红色火焰,然后片刻之后,悄无声息的注入狼牙匕首中,整个匕首附魔“火舌武器”,就像是整个匕首都在燃烧。

“你不是刚刚觉醒魔法池,怎么就会使用魔法技能?”赢黎蹲在一边儿好奇地问。

“这种通用魔法,需要消耗的魔法力并不高,这是我从图书馆学到的,不知道有没有作用,还是未知。”我只能这样解释说。

“通用魔法?”赢黎很有兴趣儿看着那把匕首,显然她对于通用魔法了解并不多。

我将一只绿松石鼓系在腰上,并向石鼓中注入一团精纯的土元素,这时候整个石鼓上蔓延出来的力量,将我全身都包裹在里面,浑身上下的皮肤全都一点点地变成石头。

“石化皮肤”

这个技能我用的次数非常少,这一次我担心玫瑰园里可能会遇见些突发事件,为了以防万一,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才搞得自己浑身上下,看起来像是块石头。

我站在车顶棚上,轻轻地助跑几步,直接跨越了整个爬满蔷薇的栅栏,翻过围墙未完待续。

49.谁家种的夜魅萝

暗夜像一双无形的大手,遮住了我们每个人的眼睛,在夜幕下的,我不知道这面高大的篱笆墙里面,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传言中夜晚里的玫瑰园意味着恐怖与不祥,与白昼下的鲜花满园相比,就像是白与黑的两个世界。

吟游诗人们来过埃尔城,留给他们的是姑娘们的热情和甜美的金苹果酒,在鲜花满园的玫瑰中流连与沉醉,他们用琴与歌声到处传唱着这里的美,却忘记述说这里的黑夜。

赢黎内心之中充满了对玫瑰园的向往,对于我来说,对于玫瑰园的认知也很有限,我一向认为玫瑰园里的恐怖故事是为了吓唬不听话的小孩子,我一直认为,只不过是夜里遍布了玫瑰花丛的园子,在冷风与暗夜的渲染下,胆小的人们自己的心魔作祟而已。

白色蔷薇在这篱笆墙上安静的绽放,尤不知那美丽之下,饱含着无数锋利的尖刺,整个木制篱笆墙都是一根根近三米高的木方拼成,木栅栏的外表面上布满了蔷薇,使人十分不易攀爬。偏偏在这样一个安静的晚上,我居然要翻越这道围墙,偷偷地进到园子里面去,只为了园中的那几株娇艳玫瑰,我想若是白天来,这事儿就简单多了,可以从大门处直接走进去!

我要最先翻进去,就是为了看看里面有什么情况,如果见事不好,我这样敏捷的身手,也更加容易脱身。使用“石化皮肤”的本意,其实是担心蔷薇花墙上的硬刺刺得我浑身是伤,但是当我蛮横地翻进围墙里面,双脚陷进一片菜洼地里,感觉将是跳进白菜地里,只不过那些整整齐齐生长在垄沟上的植物,并不是白菜,而是一棵棵张着大嘴,露出无数利齿的夜魅萝。这是一种形如菠萝状的植物,在老库鲁的羊皮纸卷上曾经提到过,这种白昼下潜伏吸取土壤里的养分,只有在夜晚才会显露出狰狞,我没想过,玫瑰园的篱笆墙内,竟然种植这么大一片的夜魅萝,俨然就是玫瑰园第二道防护墙。

此时,我已经止不住落势,就在我落地的一瞬,腿边那株如同热带雨林中恐怖的食人花一般的夜魅萝,便张开大口狠狠地咬在我的小腿上。借着一丝微弱的光线,那株夜魅萝看上去就像是巨大的蟒首,只不过徒有凶恶的外表,它那巨口中的尖刺的硬度跟木刺的硬度差不多,倒是非常的锋利,但也无法咬穿我腿上的那层“石化皮肤”,那些木刺纷纷折断崩裂,此时我已经被这一幕吓出一身冷汗。

毫不犹豫,抬脚将那株夜魅萝踢飞,那颗圆滚滚长满牙齿的夜魅萝滚出很远。我拔出狼牙匕首,对着那些摇曳着枝叶,不停发出“咔咔”咀嚼声的夜魅萝一顿乱砍,这些植物并不像食人树妖那样,可以拖着自己的根茎在地上乱跑,夜魅萝的根须生长在泥土里,无法移动,它们只能攻击周围直径半米內的目标,而且攻击速度并不快,也没有毒素。

这种食人植物是地狱世界植物体系中最低级的存在,它们唯一的特点就是能够大量的繁殖,并且能在各种严苛的环境中存活下来。

赢黎站在车顶上,并没有按照我们事先约好的,等我发出安全信号再跳进来。而是轻呼一声:“我跳下来了!”

声音刚落,我就看到篱笆墙外一道黑影像我这边跳下来,我哪里敢让她跳进长满夜魅萝的地里,连忙轻呼一声:“小心脚下!”身体向前扑过去,在她惊呼声中,将她娇小的身躯揽在怀里,并且低声说:“我的大小姐,不是说好等我喊你,你再跳下来的吗?”

她被篱笆墙内的这些可怕植物吓得小脸儿发白,却强忍心中恐惧,从我怀里下来。倔强地俯身仔细观瞧这些夜魅萝,声音有些发颤地问我:“这些是什么花儿,有点像雨林中的食蝇草,这些植物都是些变异的食蝇草吗?”

我叹了一口,没想到这里的园主竟然培养了这么多的夜魅萝,不知道这位园主人究竟想要干什么,私自培育这些地狱世界的生物,在格林帝国是会被送上火刑架的,我宁愿不知道这个玫瑰园中的秘密。

我开始有些担心,不知道这个园子里还潜伏着其他什么危险,扭头看看回去的路,好在在外面接应我们的拉格蒂斯和贝姬都有足够的耐心,她们显得很冷静,还在等我的消息。

我对赢黎解释说:“这是来至于地狱一族最低等植物夜魅萝,只有诅咒之地的土壤才能够让它们生长。”

赢黎显然也知道那个世界的可怕,听完我说的话,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惊呼:“诅咒之地?当初在史洛伊特省境内战死的大恶魔的墓地?听说它的魔血污染了一块儿土地,那儿的所有植物都发生了变异,是那里的土壤才能让这种植物活下来?它们都是地狱世界的植物?”

“恩!这里和传言中的一样,玫瑰园的夜晚是恐怖和不祥的代言,我们还是先离开这儿吧!”我一边和赢黎说话,一边蹲下身子,将虎眼石鼓与月光石鼓统统放在地上,然后单膝跪在地上,对赢黎说:“你踩着我的膝盖,我在用力往上托,然后你喊上面的拉格蒂斯用力拉你,我们最好原路返回!在这儿,多呆一刻钟,就多一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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