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尸人 第380节

之后就在谢四哥的带领下,我们去了几个景色不错的小岛,这些小岛如果在水位高的时候都有被淹没的可能,可是在现在这个季节里,小岛上的景色还是很漂亮的!

谁知就在我们被眼前的美景所震撼的时候,我却突然隐隐约约感觉小岛的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丁一看我愣在那里不动,就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心想不会这么倒霉吧?好不容易有时间出来玩玩,竟然还能遇到死人?于是我就抬手指了指小岛的北边说,“那边有个死人,是个女的。”说完我就朝那个方向走去,因为离的太远,我暂时还感觉不到尸体上的残魂。

谢四哥他一听说岛上有尸体,也是吓了一跳,可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跟着我们一起过去想看个究竟。

当我跟着感觉走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就见到一个军绿色的帐篷支在一片碎石滩上,谢四哥一见帐篷就怀疑是不是游客在这里出事了。

可我却告诉他说,“帐篷里的死人不是游客……而是海风号上失踪的保姆。”

“她的尸体漂到这里了?”谢四哥吃惊地说道。

我心想这怎么可能?就看这又是帐篷又是炉灶的,这不摆明已经在这小岛上生活过一段时间了嘛,这个保姆在上岛之前可是个大活人,又哪来的尸体漂上岛啊!

黎叔这时走到我身边说,“是李冬香?”

我点点头说,“就是她,难怪所有人都找不到她,原来她躲在这里呢!”

黎叔听了就转身对谢四哥说,“小谢,报警吧!就说我们在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此时我的脑海里一直都萦绕着李冬香生前的记忆,其实这个女人的命运极为的坎坷,一生都是在为了别人活着。年轻的时候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老了又为了自己的儿子。

李冬香原名李舒兰,其实她在很多年前就和汪少的父亲认识。那个时候汪少的老爸是城里的知青,正好插队去了她们村里。

那个年月的生活艰苦,特别是城里来的知青,从小没有干过什么农活,所以刚开始下乡的时候一个个都是苦不堪言。李舒兰他爹当时是村支书,家里的条件还不错,所以就经常带一些好吃的来看这些城里来的知识青年。

没想到就这样一来二去,李舒兰就和汪少的老爹好了上,刚开始李舒兰那个当支书的爹是不同意的,别看这老头当了一辈子的农民,可是对政治风向的判断还是很准的。

他就曾经告诉过自己的女儿李舒兰,这样的男人你留不住,他现在被困在小小的村落里,看你什么地方都美,可是他早晚是要回城的,到时候你就肯定会成为那个被他抛弃的“下堂妻”!

倔强的李舒兰早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哪里会听老爹的话,于是他们硬是扛着家里的反对,办了婚礼。可是因为没有村里的介绍信,他们暂时没有扯证,这也是李舒兰一生最后悔的一件事。

二人结婚不到一年,城里的知青就开始陆续反城,很快汪少老爹的名字也在反城的名单当中。当时这个男人承诺李舒兰,自己先回去,然后立刻想办法把她也办到城里去生活。

单纯的李舒兰相信了他的话,放他离开了。

可是她哪里想到,这个男人从此一去不回,而且最惨的是,当时的李舒兰已经怀了两个月的身孕。

后来她为了找到自己的男人,曾经挺着大肚子几次去城里打听。可是问了许多的单位,人家都说没有这个人。到这时李舒兰才知道,自己对于这个男人的了解只限于一个名字而已。

李舒兰的老爹知道后就劝她打掉孩子再嫁人,可是李舒兰却始终坚持孩子的爸爸早晚会回来,她必须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之后李舒兰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竟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于是她从此以后就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天天都等着孩子的爸爸会回来接走他们娘俩。

这一等就是10年,她儿子小诚也已经上小学了。这天李舒兰带着儿子去新华书店里买文具时,突然看到一本杂志上的男人很眼熟,当她翻开这本杂志时,却发现上面的男人正是自己等了10年的丈夫……

李舒兰认字不多,她决定掏钱买下这本杂志,然后回家后让自己已经上学的儿子读给自己听。

通过这本杂志她了解到,儿子的爸爸现在已经是一位知名的青年企业家了,杂志里有一篇关于他的专访,上面还附了一张他和妻子的合影。

到此时此事,李舒兰才真正的清醒了,她知道自己这10年都是在做一个白日梦,一个永远都不会成真的梦。

而如今她的梦醒了,她知道儿子的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接他们娘俩了,她必须想办法将儿子养大成人,让他读书,也成为一个知识青年。

因为她知道只有那样,自己的儿子才能真正的走出农村……

第581章 仇恨代替亲情

之前任谁劝都不肯改嫁的李舒兰,竟然很快就嫁给了村里的孙瘸子,她之所以会嫁给孙瘸子的原因也很简单,就因为他是个木匠,有手艺,家里的条件要相对普通农民要好一些,可以供自己的儿子上学。

为了忘记那些前尘往事,她还给自己改了名字叫李冬香,希望以此和自己的前半生来了个了断,以后自己只为儿子一个人活着……

转眼……时间又过了10年,李冬香的儿子成为全村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而孙瘸子也是在这一年因病去世了。虽然他也知道李冬香从来没有喜欢过自己,可他还是将自己所有的钱产都留给了他们娘俩,毕竟这个儿子是跟着自己姓孙,那这就是他们孙家的根儿了。

李冬香在孙瘸子死后,就卖了家里的房子和地,一个人来到城里打工,独自供养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她给饭店刷过盘子,给车行洗过车,还干过钟点工……

她最后发现还是给人干钟点工挣的钱多一些,于是她就在这一行长干下来。她儿子也挺争气,大学毕业后竟然还被学校保送到了美国留学。

为了能维持儿子在美国的一切开销,她一个人一天打四份工,特别的辛苦。最后她在自己其中一个雇主家当钟点工时,被家中的女主人了解到她的事情,于是就好心的留下她在家中长干!

这样一来时间稳定一些,而且工资也会相对高一些……可是万万没想到,当李冬香看到这家中男主人的照片时,却发现这人很眼熟,再仔细一看,竟然就是扔下他们母子不管的那个男人!

李冬香没想到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心里一阵的悲愤,自己辛苦养大他的儿子,可是他却和别的女人过着如此富足的生活,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世上还有她的存在……

她本想着既然遇到了,那就大不了把事情闹开,反正她现在什么都不怕了!于是她就坐了一桌子的饭菜,等着他们全家一起吃。

结果并没有出现她想象中的一幕,因为那个男人压根儿就没有认出她来……想想也是,二十年的分离,她已经从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变成了现在满脸皱纹的老妈子。

而这个男人的心里从头至尾又从来没有过她李冬香,又怎么会在20年后认出她这个昔日的“下堂妻”呢?李冬香从此就心怀着浓浓的恨意,留在他们家里当了保姆,这一干又是10年……

通过这10年的相处,李冬香终于明白,当年那个下乡的知识青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爱上自己的,他能和自己结合,无非是因为形势所迫,贪图一时的快活。

只可惜那个时候的自己没有听老爹的话,否则就不会这么辛苦的过了大半辈子……虽然她每天都是笑脸相迎,可是内心的恨却半分都没有减少,反到与日俱增……

最后当李冬香心中的恨达到顶点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如果不和谁说说这事儿的话,自己早晚都得疯,而这个人也只能是自己的儿子孙鹏城。

当我在李冬香的记忆中看到她那留学归来的儿子时,我也是相当震惊了,怎么会是他?看来这里面还有他的事啊!我说嘛,一个老太太怎么可能一个人干掉一船的人呢?

李冬香将自己这三十年经历的所有痛苦,全都一股脑的说给了儿子孙鹏城。早已经进了世界500强的孙鹏城在得知这一切后,竟然毫不犹豫的辞掉了国外的工作,回国应聘到了自己亲爹的公司里上班。

李冬香曾经阻止过儿子这么干,因为她心里知道,这个男人即使是知道了真相也不会认他们娘俩的,又何必自取其辱呢?

可是孙鹏城却告诉她,自己去那个男人的公司里上班并不是想要认回他这个亲爹,而是要想办法搞垮他的公司,让他一辈子都无法翻身!

以孙鹏城的能力,他很快就升到了公司的中层领导,他的亲爹对他还算不错,一直很赏识他,不管去什么地方都会带着他。可这样却反到让孙鹏城更加的恨他!为什么能对一个下属这么好,却不愿意去管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渐渐的,这种恨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之中……李冬香看着这一切,心里更是万分的悔恨,自己的儿子自己最了解。孙鹏城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的亲爹竟然是这么一个成功人士,他从小就为自己农民的出身而感到自卑。

不论他在外面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只要他一想到自己的出身,就感觉自己的身上有种永远都无法摆脱的土气。

李冬香知道儿子的恨比她来的更加猛烈,虽然她将儿子从小照顾的无微不至,一心要将他培养成材,可是她发现儿子越接触外面的世界,他的内心就越极度的自卑。

这些年内心的煎熬已经让她儿子成为了一个心里极度自私的人,虽然他表面上衣冠楚楚,可是心里却极度的阴暗。

李冬香更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人能真正走进的她儿子的心里,所以这些年他一直都是单着……看着自己给本就性格阴暗的儿子雪上加霜,她真的很后悔将这一切都告诉孙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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