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尸镇 第470节

金鱼眼一边给我们介绍这座城市的伟大,反正大概意思就是海民的祖先在这座小岛上繁衍生息,如果没有舜帝的敕令,厌华国上下永不踏上陆地一步。

严格算起来,这座海之都其实也算是一座千年古城了,最起码因为厌华之人的存在,这座城市根本就没有经历过天灾人祸,保存的相对也完好。

甚至其中还有可以号称活化石的厌华之人,他们对三皇五帝时期的事情,传承的比那些考古学家还要多。

说句不客气的,考古学家们知道的都未必比厌华之人多。

我一边心中暗叹,一边准备跟着金鱼眼进城。不成想忽然间金光一闪,我侧头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全身都是金色的人影。

那人影全身金色,神色冷漠。最主要的是他手里还拎着一柄极其熟悉的武器,妖刀镇鬼。

我立刻后退了一步,说:“郑克秀!”

听到我叫他的名字,郑克秀陡然转过头来,双眼如电,冷冷的盯着我。我不愿意被他气势所压制,毫不犹豫的反瞪过去,嘴里还冷笑着说:“郑克秀,这柄刀可不是你该拿的。”

第489章:吞海贝

也不知道郑克秀是不会说话,还是不屑跟我们说话。只是冷冷的看了我一眼就转过头去,一句话不说。

在他身边也簇拥着几个迎宾的厌华之人,想来也是被当成客人迎过来的。

我转头问金鱼眼,说:“我能在这里揍他吗?”

金鱼眼微笑着说:“不能。在海之都禁止私下争斗,否则会被逐出海之都的。”

我狠狠的瞪了郑克秀一眼,说:“你不给我也可以,这柄刀的主人会亲自去找你要的。到时候你若是被打的满地找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郑克秀双眼精光闪烁,背上的妖刀镇鬼则鬼文乱窜,不停的分散,组合,再分散,再组合。可能是郑克秀有点恼了,一拳砸在妖刀镇鬼上面,那些不断分散组合的鬼文瞬间就隐没在刀身上,再也不敢出现。

他冷冷的看了我一眼,在厌华之人的簇拥下大踏步的就朝里面走去。

张杀畜冷笑道:“不死不活的家伙,也想在我们面前进城?”

他也是一个争强好斗的主儿,不愿意郑克秀走位我们前面,于是一闪身,竟然抢上一步,直接朝城内走去。

郑克秀倒是毫不在意,见张杀畜抢先,他则静静的站在城门口,等着我们两个和迎宾使者们都进城以后,才开始挪动脚步。

只不过这时候进城,城门口的海民们稀稀落落的,显得特别没气势。

我知道张杀畜其实是故意激怒郑克秀的,好引诱郑克秀对他动手,然后被海之都的厌华之人逐出城市。

谁成想郑克秀的涵养却很好,张杀畜抢他位置,他也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

我和张杀畜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有点无奈。这家伙简直就像是一个机器人,话不多,但是想要做什么事,目的性特别明确。对于其他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我和张杀畜见郑克秀在我们后面进城,于是就微微叹了口气。但是我随即振作起来,要知道妖刀镇鬼的真正主人就在这,你还敢拎着这东西四处招摇,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等何中华找上门的时候,希望你可被吓哭了。

近了城门之后,只觉得眼前一片朦胧,到处都是雨水飞溅形成的雨幕,到处都是来来往往穿梭不断的人群。

这些交易的人群里面大部分都是长着金鱼眼的厌华之人,还有一小部分是来自世界各地的驱魔人和鬼商人。

刚开始的时候我见到驱魔人还有点大惊小怪,但是那些驱魔人却给我翻了个白眼,骂了一声少见多怪。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还真的当了一回土包子。

只不过那些驱魔人面生的很,虽然长着一副亚洲人面孔,可脸上饱经风霜,应该是在海上讨生活的驱魔好汉。

金鱼眼见我俩长大了嘴巴,似乎不敢相信的样子,就微笑着解释说:“每次开海日来临,都会有很多厌华之人带着东西在城内交易。”

这群厌华之人特别的富有,什么黄金珊瑚,吞海贝,当真是应有尽有,这些都是厌华之人们从海底中九死一生弄来的宝贝,然后传给了自己三代。

除了水中特产之外,甚至还有历年历代从螺旋风暴里过来的其他人带来的东西。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几百年前甚至上千年前的人类,所携带的东西自然也都是很有研究意义的古物。

关键是这些古物还都是用吞海贝保存的,吞海贝这种东西特别神奇,里面不知道有什么防腐物质,一旦在里面放进东西,不管多少年都不会腐烂。

似乎时光的流逝在吞海贝之中早就失去了效果。

完好无损的,上千年前的古物,若是能拿回去绝对是价值连城。所以这场交易吸引了无数驱魔人和鬼商人。尤其是那些跟着驱魔人在后面混饭吃的鬼商人,简直就像是进了乐园一样,什么都想交易过来。

我对其他东西不感兴趣,倒是很想要一个吞海贝。这玩意儿简直就是最好的保鲜物品,任何东西放进去后,就像是时光永驻一样永远不会变质,不会腐烂。

我问金鱼眼,说:“这里的东西都是随便交易的吗?”

金鱼眼微微点头:“只要你交易的对象不反对,你可以换走这里的所有东西。”

按照金鱼眼的说法,进了城,他的迎宾礼仪其实就算是结束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海之都最尊贵的客人。只要我们不在城内杀人,打架,遵纪守法,基本上就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现在客人们尚未到齐,现在也是自由时间,若想交易的话可以随意交易。

这里跟黑暗邮轮可不一样,黑暗邮轮是只认美金和黄金,也可以的小范围的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易。但是海之都的交易可不认什么美金,而是支持最原始的以物易物。

毕竟你就算是给他几百亿美金,他也没处花是不是?

我听到金鱼眼说我们可以在这随便交易,顿时就乐了,说:“海之都的交易会百年难遇,既然来了,可得好好的找一些好东西。”

金鱼眼要去城市里面记录客人的身份,所以只给我们留下了几个可以使唤的厌华之人后就转身离开。这些厌华之人的身份地位比金鱼眼可要低很多,见到我们的时候战战兢兢,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我随意问了他们几句,发现这些人对厌华国的情况是-一窍不通,属于那种不识字,没头脑的莽汉。于是就放弃了从他身上打探消息的想法。

当下我和张杀畜也不管他们,自顾自的跑去想要交换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我可是早就看准了一个很漂亮的吞海贝,这东西在灯光下反射着淡淡的霞光,看起来特别的漂亮。别看只有巴掌大小,可其中海气汹涌,波及范围很广。一旦带回去进行改造,以吞海贝为中心,足以打造一个保险柜大小的空地。

在这个保险柜大小的地方之中,任何东西都不会腐坏,甚至人死之后放进去,永远也栩栩如生。

那个厌华之人是一个老头子模样,他凸着一双金鱼眼,眼睛不停的在驱魔人身上转来转去,看到我和张杀畜走过来,这个老头子立刻就满脸堆笑,给我俩打招呼。

他面前放着一块鲨鱼皮做成的垫子,垫子上有两枚吞海贝,和一个骨头制作成的哨子。吞海贝一红一黄,红色的霞光隐隐,黄色的则金光闪烁,都是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贝壳了。

倒是那一枚哨子看起来普通的很,虽说有了点年代感,可最多也就是个鬼哨,驱魔人从来不缺这玩意儿。

我特别喜欢这两枚吞海贝,就蹲在老头面前说:“我想要这两枚吞海贝。”

那老头瞪着一双金鱼眼,语气兴奋:“尊贵的客人,您真是好眼光。这两枚吞海贝都是来自深海的贝类,活了足足有上千年才形成。我也不要别的,只想要一截雷击木,最好是带有雷纹,您知道的,海之都虽然有雷电,但是半载沉水,半载上浮,淡水连喝都不够,如何培养木材?”

雷击木这东西我还真不缺,因为东非大裂谷的千人斩剑鞘就是雷击木做成的,当初被我拿来砸郑克秀后断成了两截,其中一半丢了,另一半却还放在包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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