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霸的黑科技系统 第395节

  但不管了,老子要赢保罗,让他心服口服!

  保罗当然没那么容易服输,后面他发现队友不怎么顶用,终于自己开干了。

  李良和保罗两个人开始对飙,鲍尔默在场边看得相当激动,满脸通红。

  但要说对飙,李良还是技高一筹的。

  在最后时刻,李良叫暂停,布置了两个战术,一攻一防。

  自己这边他投进了一个三分,接着防守端成功造成小乔丹进攻犯规,让自己队掌握了主动权。

  最后,里弗斯吹响了对抗赛结束的哨音。

  李良队以61:58,3分的优势战胜了保罗队。

  对抗赛结束后,保罗上前和李良握手,道:“打得不错,但我不会服气的,我依旧认为我是对的。”

  李良耸耸肩,道:“无所谓,你拿钱多,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但到了场上,大伙只会听带着他们走向胜利的人,泡。“

第三百七十六章 彩虹屁

  

  李良的话可以说很不客气,好像针一样扎在保罗的心里。

  保罗进入联盟将要第九个年头了,虽然他的实力得到全联盟和球迷的认可,但他没有获得自己的认可。

  因为还没有获得过真正的胜利。

  对比历史上那些他想要追赶的伟大控卫们,伊赛亚-托马斯在第八年拿到了总冠军,获得了总决赛MVP。

  阿伦-艾佛森在第五年达到了生涯的巅峰,总决赛,常规赛MVP。

  魔术师约翰逊这种更不必谈,大器晚成的纳什双MVP在手,并且在上个赛季圆了冠军梦。

  贾森-基德两次率队进入总决赛,也在生涯末期拿到了总冠军。

  而保罗八个赛季的时间,打得轰轰烈烈,却两手空空,总冠军、分区冠军、MVP一个都没有。

  想到这里,保罗的心怎么会不痛?

  如果是别人这么和保罗说,保罗一定会非常非常生气。

  他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人,容不得其他人侵犯自己的尊严。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李良这话说完,保罗气归气,仔细想想好像觉得挺有道理的?

  这是为什么呢?

  保罗觉得很奇怪。

  而李良已经进了更衣室,洗澡换衣服去了。

  训练营第一天的对抗,李良占据了优势。

  李良的占优揭示了NBA一个残酷的事实,就是NBA赛场上,脑子好很重要,但脑子好大多数时候不如身体天赋好有用。

  身高就是最大的天赋,也是篮球作为一项团体运动,没有办法像足球那么普及的原因。

  身高这个门槛已经把很多人挡在了门外。

  李良在对抗赛中,多次在反击中直接张手三分命中,除了靠他的手感,就是靠身高优势。

  如果李良身高和保罗一样的话,他的打法是不可能这么霸道的。

  小个子有小个子的无奈,天然的劣势让他们不得不在其他方面做出弥补。

  李良就是要让保罗意识到这点,NBA一力降十会的事不要太多。

  同时李良也是要里弗斯认识到,把球队的希望都押在一个身高183的小个子控卫身上,无论他有多优秀,这个担子都太重了。

  托马斯已经是非常优秀的小个子控卫了,但在他身边,活塞配备了一批强兵悍将,才拿到总冠军。

  而且在战术体系上,托马斯并不是像保罗这样的绝对核心,只是第一选择而已。

  在之后几天的队内训练中,李良坚持他自己的战术风格和打法,对里弗斯设计的“空手跑位”战术没有太大兴趣。

  里弗斯作为“球员型”教练,最大的特点就是很少强迫队中球员,特别是球星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

  这和拉里-布朗、比尔-费奇这种高压管理型教练不同。

  面对李良和保罗之间在战术理解上的冲突,里弗斯选择冷处理。

  首先在战术训练的时候,撤销了大量无球跑位的训练。

  其次,私下里和李良多沟通,询问他到底想打什么样的战术。

  李良的说法是“和克里斯-保罗一样“。

  李良的意思很明确,我要和保罗分享球权。

  里弗斯这下是真的头大了,一个头两个大。

  其实里弗斯当初得知李良离开湖人,选择快船的时候,就感觉到这个球员不简单,真的不简单。

  篮球世界有自己的文化基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和球队共进退,和一个城市、一个球队血脉相融,生死与共。

  这是NBA或者说很多体育运动成功的基础。

  没有这个基础,就没有那么多死忠的球迷,没有那么多热爱体育的人愿意掏腰包。

  所以,当初詹姆斯做出决定离开骑士去热火时,才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

  和“忠诚”没有关系,“忠诚”只是表象,禁不起仔细推敲,因为球队就从来不忠于球员。

  关键在于,詹姆斯破坏了“规矩”,一种刻在体育文化中不成文的规矩。

  在NBA历史上破坏这种“规矩”的人其实很多,60年代的门罗,70年代的贾巴尔,包括后面巴克利。

  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是生涯早期还是生涯晚期,这些球星的改换门庭在当时都引起了很大争议,并且引发一波又一波的声讨。

  詹姆斯之所以争议最大,一是传媒发达,NBA影响力变大,二是他本身的实力和地位决定,如果换成一个普通球星,不会有人在意,三是他做决定的方式有些欠妥。

  而李良在这个夏天同样掀起了一场风暴。

  并且在风暴后,李良不仅没有被人骂,还获得了一片祝福?

  詹姆斯看到这个结果,估计泪流满面,为什么只针对我?

  和詹姆斯很大一个不同是,李良没有任何理由要离开湖人,相反换成其他任何一个人都会留在湖人。

  新秀赛MVP,二轮秀传奇,接班科比,而且他是一个湖人球员!

  当初听到这个消息,里弗斯觉得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现在,过去三个月的时间,里弗斯仔细回味一下,就能感受到这个家伙心智是多么的独特,并且强韧。

  他来到快船只有一个目的,不为钱,不为所谓的地位,更不要名声。

  他要的是实力,要的是机会。

  其实在湖人他一样会有机会,科比跟腱断裂,李良会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

  可快船的机会的确要更好一些,如果是这样,布鲁斯-李当真是个非常特别,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可怕的年轻人。

  那怎么办呢?

  这小子是新科FMVP,总冠军拥有者,洛杉矶小王子,球队老板偶像,来自太平洋彼岸饱受东方文化熏陶,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28尺杀手“。

  里弗斯这个教练,目前来看战术水平没体现多少,彩虹屁还是蛮厉害的。

  已经开始给李良戴高帽取绰号了,叫什么“28尺杀手”。

  一是因为李良身穿28号球衣,二是因为李良在比赛中常在28英尺的距离直接出手。

  NBA的三分线是23.78英尺,28英尺,就是距离三分线三步以上的距离。

  这个距离,李良命中的三分球数量绝对是联盟第一。

  所以里弗斯就给李良取了一个“28尺杀手”的绰号来夸赞他。

  里弗斯这个样子,李良当然不好说什么,伸手不打笑脸人,除非这人是布朗。

  所以,五天的队内战术训练,虽然李良表示不满意里弗斯为自己设计的战术,并且和保罗争执不断。

  不过他没有扩大这种争执,只将其停留在场上,场下互相之间的关系反而很融洽。

  李良当初在湖人的时候就是这样,场上是个刺头,场下个性却非常好非常讨人喜欢。

  没两天,他就和小乔丹、格里芬打成一片,一起到圣地亚哥的海湾去玩游艇。

  还找机会和炮哥一起去打保龄球,他的保龄球技术让炮哥惊为天人。

  李良的那双手啊,控制力度和精度真的相当厉害,这是他自带的天赋。

  保罗自诩为保龄球的高手,没想到竟然不是李良的对手。

  这点保罗真是自愧不如了。

  五天的集训时间很快就过去,说实话,里弗斯还是没有弄明白,快船在进攻端到底应该使用什么体系,以及最适合李良的战术是什么。

  他已经忍不住想要去请教迈克-布朗了。

  而李良对此并不在意,他的心思还放在系统任务当中。

  经过五天时间的训练和学习,以及精心的准备,李良决定在集训结束前,一定要把马克-普莱斯的任务给完成掉。

第三百七十七章 学保罗

  

  在快船的五天战术训练,李良对队友的比赛风格有了大致的了解。

  相比而言,他和1990年的骑士队打的时间快超过和快船队友一起了。

  但20个助攻,真的好难。

  每一节至少要送出5次有效助攻,传球要恰到好处,并且队友还能把球给扔进去。

  骑士和掘金可是不一样的,骑士队虽然在东部常年鱼腩,但1990年的骑士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球队。

  他们在赛季初期因伤缺陷了多赫蒂、南斯两员大将,在这种情况下,最后仍然打进了季后赛。

  而他们的主教练不是别人,正是以球风、打法比较死板而著称的兰尼-威尔肯斯。

  作为联盟屈指可数的几名千胜教头,兰尼-威尔肯斯的名声却不是太显赫。

  从成就上来说,他虽然拿到了1000场常规赛胜利,但在总冠军数量上,只有1979年在超音速的那一座。

  和菲尔-杰克逊、帕特莱利等戒指带满手的教练相比,一个实在有些少。

  而且1979年的超音速,本来就是NBA总冠军中最默默无闻的之一。

  之前李良在系统中学习传球的时候,就跟着这只超音速一起训练过。

  千胜教头中还有一些终身都没有冠军,比如乔治-卡尔、阿德尔曼、杰里-斯隆、唐-尼尔森。

  虽然他们没有冠军,可名气却比威尔肯斯大,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非常鲜明的特点。

  阿德尔曼的普林斯顿,斯隆在爵士的UCLA体系,尼尔森疯狂科学家,乔治-卡尔在超音速的变形虫等等,都给球迷留下过深刻印象。

  而威尔肯斯,只有当你去查他曾经担任过哪个球队教练的时候,才会想“哦,原来当时的教练是他。”

  比如2001年和费城76人半决赛大战,最后卡特绝杀失败,惜败给艾弗森的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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