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作者:马伯庸 简介:这里有一些胡思乱想。在这里你可以听到上亿个神经元在大脑皮质回沟里呼哧呼哧跑步的声音,也可以闻到将历史、悬疑、灵异、科幻、宗教之类的话题扔进搅拌器里哐当哐当混合成鸡尾酒的古怪气味。这里是迷宫,是异教徒的告解室,是小径分岔的花园,但你绝不会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总序 且以小说慰生活   先说小说。小说不是模仿着生活的世界。它自己就是生活,就是世界。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帕慕克新近在哈佛大学著名的诺顿讲座授课,他说“小说是第二生活”。让读者觉着“遇到并乐此不疲的虚构世界比现实世界还真实”,有一种“幻真的体验”。这话有道理但不新鲜,《红楼梦》太虚幻境那副有名的对联就是这个意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曹雪芹说我这个《红楼梦》就是虚构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混淆,是我自个儿笔下造就的,因此“贾雨村(假语存)”而“甄士隐(真事隐)”——换言之,小说就是一个“假语”的世界,假语为虚,世界为构,所以我们常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   不过我尤其喜欢“第二生活”这个讲法。凭什么猫有九命,人却生死一线?上帝于是公平,说人命既脆弱,那就靠体验多活几回吧。体验就是要造环境,你到江南看“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是一种体验,到漠北看“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又是一种体验;你“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是一种体验,“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又是一种体验。   体验环境不止靠物理的空间转移,更妙的法门就是小说虚构的纸上世界。你未必虚荣,但你的一个人格就成了包法利夫人,觉得有一股挡都挡不住的欲望驱使你追逐生活的激情;你很正派,但一个人格就跑出去处处留情,充当起拜伦的唐璜或者金庸的韦小宝;你着实不满意这个嘈杂庸俗的第一生活现场,小说为你打开一扇任意门,你一分钟后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那里尽够你享受孤独和怪意。这么说来,造这第二生活的作家确是人才,他们是建筑师也是骗子,画一堆字符,让你有了另一种体验,另一种生命。我曾说过,小说最大的功能就是胡说八道但煞有介事,好小说家们其实精准地画着现实生活的延长线,而那些延长线我们几何课上都学过,是虚线,却昭示着一个合乎可能的世界。所以,上帝多有使者,这就是一类。   再说短篇。短篇是吝啬鬼,也是薄命才子。吝啬鬼是自己省不肯多给别人;薄命才子是一看就知道有才,不过很快就玩完了。   我却不小觑短篇小说,或者说比较短的中篇小说,这其中好货加精的多了去了。我有个印象,过去这十来年读中国当代纯文学的小说作品,中短篇的成就远高于长篇。这应该不是我一个人的说法。并且有趣的是,因为传统文坛是纸质文化,秩序是这样的——先在文学刊物发短篇,然后发中篇,然后发长篇,然后出书。结果,我见到很多不错的中短篇作者的长篇做得实在惨不忍睹或者平平无奇。我不免想,也许做得一手好短篇和做得一个好长篇,是不能兼得的两种能力。   现在倒好,网络写作和发表无门槛、无成本、无计出身,赖此“三无”,不免“三有”:意淫者有、小白者有、注水冗文者有——我的意思是, 第一,网络小说无论种马文,还是耽文,都是YY(意淫)的乐园; 第二,众多YY小说集体沦落到小白的写作和智力状态,没有难度,谈不上啥技且以巧,遑论原创力和深度; 第三,越写越长越写越长,长长长长长长长,不见黄河天际流。300万字有,500万字有,800万字有,1000万字有,这都是“一部”小说哦,列位看官。记得一次开会,评论家王干忍不住就此比来比去,说这是“惊人的产量”,“400多万字,肯定盖过巴金毕生的小说创作。我知道传统文学有几个特别能写的,像苏童,到现在写的还不到400万字。 贾平凹可能多一点,估计总数也就八九百万字了”。当然,这跟特定时期写手们拿字换米有关,跟文化工业背景下的文字生产以及受众每天像等着看肥皂剧般等你更一万字的习惯有关。不过,还有没有写得贼好的中短篇作者打算找地儿新开吉铺?尤其是有没有从网络“三无”环境中蹦出来的天地灵顽?!   于是,我们哗啦啦树一大旗,上书:短腔调。若有左右门脸,分别写: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文斗亦如武斗,长强短险。长篇写得好,自然是强,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长篇写得好,完全是一个自我战胜的过程,心思必有沉潜,结构务必坚实,体力也要跟得上。短篇写得好,自然是险,孙子说:“是故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如彍弩,节如发机。”是说短不但会有气势,也要讲究气势中的节奏。   故此美国短篇小说大腕雷蒙德·卡佛会在引用V. S. 普里切特定义短篇小说的话——宛如“路过时眼角所瞥到的”——时,特别要我们注意这个“瞥”字,“短篇小说作者的任务,就是要尽其所能投入这一瞥中,充分调动他的智力以及能够发挥的文学技巧(他的才华),调动他对事物的分寸感以及何为妥帖的感觉:那里的事物本质如何以及他对这些事物的看法——不同于任何其他人所见”。这些都是短篇小说的“其势险”,即,使用力量的方法。至于短篇的节奏,中国人还自有一套传承,大家联想一下沈从文的《边城》、汪曾祺的《陈小手》、阿城的《棋王》这样的作品,定会了悟某种短的“腔调”。   在一个网络小说越来越长,而人间的思想越来越微博化、碎片化的时代,“短腔调”所倡导的有品质的、完整的、短篇幅的、好看的小说,我认为是很合时宜的。提炼精彩的作者文字,不浪费读者您的宝贵时间,又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积累了像样的创造力、想象力、讽刺力。我想说,我们保证这个开放的书系人性而性感,这是对现实生活最好的慰安。   夏烈   于桂苑书房   2012年9月21日   序言 地铁与胡思乱想   马克吐温《哈克贝利历险记》序言中写到:“如果有人胆敢在本书中寻找什么结构、道德寓意诸如此类,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枪毙。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内心无比强大的写作态度,它可以吓退了所有正襟危坐的评论家,只留下想找些乐子的读者。”   写作这种事,对我来说纯属偶然。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有趣;而现在的目的,同样还是为了有趣,至于文章本身所引申出来的效应与感怀,说实在的,只是附带的副产品罢了。   我是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虽然幻想这东西是非生产性的,它既不能很好地紧跟当前形势,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也不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毫无现实意义,可我还是喜欢。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放松,头脑中的广播体操。闭上眼睛,任凭上亿个神经元在大脑皮质的回沟里呼哧呼哧地跑着,是件挺惬意的事儿。有时候就算皮质上没回沟,他们都能给你趟出一条来——现代科学表明,大脑回沟越多,人越聪明;人越聪明,就越容易作傻事。   曾经有人问过,你总能想出稀奇古怪的主意,都是怎么琢磨出来的。我的回答是:这些东西不是琢磨出来的,它们是些傲娇的野猫,当你试图靠近的时候,这些家伙会藏在灌木丛里不现身;你去作别的事情,它们反倒慢慢溜出来蹭你的裤管。   所以胡思乱想的时间,不是在书桌或电脑前,而是在等候地铁、堵车或者坐在马桶上便秘时。当一个人陷入空虚无聊的时候,就是幻想的最好时机。   在这些最适合幻想的场所里,地铁又是最有趣的。堵车时,与你在一起的只有一个司机;马桶上更是只得你一个人——我想谁也不会喜欢这时候还有人在围观——地铁却不同。你和形形色色的人近距离地接触着,如同一个小小的社会,信息量蕴含很高,随时可能有惊喜发现。   我坐地铁的时候,经常人多拥挤不堪,不光没有座位,连伸开手臂拿手机或PSP的空间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唯一能动的,只有脑子。我会仔细观察周围的人,幻想他们身上隐藏的故事和他们离开地铁以后的人生。   比如右边那位衣着朴素、身形瘦小的大叔。也许他离开地铁以后,找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换上紧身衣,把内裤套在头上,然后飞过整个城市,在大街小巷除暴安良。   再比如左边这位戴着棒球帽、穿着阿迪达斯运动套装的白皙少年。他是一个外星人,为了能够深入了解地球人的生活,特意化装成,他也许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正踏上返回母星的旅程,可因为棒球队那个美丽的女经理殷切的眼神,他还是毅然决然地留在了地球。   而我们坐的这部地铁,谁又能保证它下一站抵达的是普通地铁站而不是这个城市底下巨大的军事要塞呢。在要塞里有一门利用灵魂作炮弹的大炮,炮口对准月球。每一个不幸的地铁乘客都要被送进炮口,把灵魂贡献出来去轰击月球上的兔子恶魔。   甚至这部地铁本身,或许并不是地铁,而是一条龙。它偶尔坠落到了地面,被捡到的科学家改造成了一节地铁,每天都在暗无天日的隧道里穿行,把乘客们从城市的一端运往另外一端,没有一天休息。只有在晚上十一点地铁停运之后,这条龙才能停下疲惫的身躯,从隧道的洞口爬出去,昂起头来看一眼暌违已久的天空。   我就这么坐在地铁里,在城市的腹心穿行,眼睛看着乘客,脑子里琢磨着他们的种种不靠谱故事,一直到达我旅途的终点——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呵。   本书的这些小故事,差不多都是在地铁里孕育出来的。我甚至都还记得它们诞生的过程——那些习以为常的场景与乘客细节化成无数精子涌入我的大脑,让大脑负责胡思乱想的区域皮层猝然受精,迸发出一连串强烈的生物电,带来无比愉悦。这股生物电驱赶着我加快脚步,回到家里,用电脑屏幕和键盘把这个顽皮的家伙一个字一个字地接生出来。当愉悦感消失整个人疲惫地躺倒在床上时,一篇完整的文章已经躺在屏幕上。   这种感觉,就像很多人制造一个真正孩子一样,过程往往才是最享受的,生出来的孩子只是意外。   末日焚书   【一】   我用尽全身力气,猛然挥出消防斧。这一次斧子准确地切入小松树的凿口,把它拦腰砍断。它的上半截直挺挺地倒在雪地里。我放下斧子,迅速搓了搓双手,然后掏出一卷尼龙绳拴住树干,拽住绳子一端,一步一滑地往回拖去。尽管已经做足了防护,但极度的严寒仍让我感觉自己什么都没穿。寒风好似一个狰狞的刽子手,先用低温绑住我的四肢,然后一片一片地切削下我的血肉。   五分钟后,我终于把松树拖到图书馆的正门。只是短短几十米的路程,我的三层口罩和护目镜上已经挂满了白霜,脸和指头微微呈现青灰色。再多待上几分钟,倒下的恐怕就不是松树,而是我了。不,也许不会倒下,我会直接僵立在无边的雪地里,冻成一根人柱。   我咬紧牙关,抬起几乎冻僵的胳膊敲了敲门。正门旁的通道“吱呀”一声打开,三四个把自己裹成粽子的人伸出胳膊,七手八脚地把松树和我拽进去,然后迅速关上门。这短短一瞬间的开关,就有大片雪花和着寒风呼啸着从缝隙钻了进去,发出古怪的呜呜声。   图书馆里一点也不暖和,只比外头高那么三四度,但至少没有风。大堂前头的地板上正熊熊地燃烧着一堆火。这个火堆不算很大,里面扔着劈碎了的桌椅和衣柜,还散发着燃烧油漆和三合板胶的刺鼻味道。十几个人围坐在火堆周围,裹着各种样式的衣服,个个神情忧郁。我把消防斧扔给徐聪和邵雪城,让他们把松树劈开,然后冲到火堆前,脱掉手套,恨不得把双手直接架在火上烤。周围的人挪了挪屁股,给我腾出点空间来。我带回了至少能维持四个小时的燃料,有权享受一下温暖。   有人给我递过来一杯水,这是用雪化的,水很温,里面漂浮着各种可疑的PM2.5悬浮物,但我没计较,一饮而尽。这时候徐茄走过来问道:“老马,外面还有多少松树?”我告诉他,这是附近的最后一棵,再想要砍,只能去隔壁的科委大院,那里还有几株景观植物。徐茄听完忧心忡忡:“那起码有六七百米远吧?”   我把靴子脱下来,翘起脚凑近火焰,僵硬的脚趾头在火焰舔舐下,传来一阵酥麻:“对,这种天气里,任何人都撑不了那么远,更别说往回运燃料了。我跟你说,咱们这次真完蛋啦!”   “这是成心要把我们冻死呀。”祝佳音从毛毯里探出头来,嘟嘟囔囔地嚷了一句。我瞪了他一眼,他悻悻缩回去,继续摆弄手里的收音机。那收音机几天前开始就收不到任何信号,只有各种噪音。只有祝佳音认为这些噪音肯定隐藏着特别的规律,每天神经兮兮地抓着旋钮倾听,我们谁都懒得去说,随他去折腾。顺便提一句,祝佳音还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可以一字不差唱全《忐忑》的人。   徐聪和邵雪城已经完成了那棵松树的肢解工作,抱过来几十条长短不一的柴火。徐茄挑了半天,拿起一块短柴扔进火堆里,火堆发出噼啪的声音,稍微旺盛了点,还散发出一股松针的清香。他环顾四周,看到所有人都可怜巴巴地盯着他,叹了口气,又扔进去一条长的。   我们这一批人之所以会被困在图书馆里,纯属意外。简单来说,在正月十五那天,寒流突如其来,等市民们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倒春寒时,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暴风雪已将整个城市彻底封锁,无论是机场还是高速路,都彻底瘫痪。在这一个只要一点小雨或小雪就会导致全城交通堵塞的城市,可以想象暴风雪会造成多大的麻烦。每一辆汽车都朝着出城方向缓缓移动,许多人就这样冻死在三环、四环或者立交桥上,临死前还保持着一边按喇叭一边把头探出窗外大骂的姿势;还有的人试图下车遮住车牌,就这么手持光盘活活冻僵,特别悲壮;更多人选择了徒步离开,他们的结局甚至无法想象。   我们几个朋友来到这座图书馆,是为了做一个课题而搜集资料。结果拖延症爆发,我们在空无一人的阅览室玩了三局“天黑请闭眼”和五局“三国杀”,完全把查资料的事抛到脑后。等到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图书馆已被大雪包围了,整个建筑里只剩下十三个人,包括十个读者、两个工作人员,还有一个拿撒勒人耶……哦!说错了,是一个中国犹太人,叫李超。他非常多疑,总认为别人会出卖他。只要别人靠近他,他就尖叫着喊道:“你们当中有人出卖了我!”   这座图书馆是一座苏式建筑,非常厚实,钢筋水泥里流淌着俄罗斯民族的耐寒特性。在它的庇护下,我们总算暂时免于严寒的侵袭,成为这个城市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不过随着温度的进一步下降,图书馆也开始冷得让人无法忍受。我们曾经试图离开,寻找另外一个落脚点,但被暴风雪挡了回来。极度的寒冷,让任何户外活动都变得致命。我们不得不退回图书馆,就地取材,把桌椅柜箱等木质材料充做燃料,拆散点燃。   这场严寒侵袭是怎么来的,波及范围有多大,没人知道。电视和网络在这种酷寒天气里已经彻底报废,只有收音机多撑了一阵。根据祝佳音从噪音里解读出的消息,整个中国北部都已经被白雪吞没,政府宣布迁都位于亚热带的某城。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偶然,这一切是有联系的。”祝佳音在毛毯里蠕动着絮叨,活像一头《星球大战》里的贾巴。他这种奇怪的话特别多,今天说自己前世是机长,明天说自己曾经去过印度,没人当真。   “操!净扯些没用的,赶紧想个办法保持供暖吧!”邵雪城不耐烦地嚷道。祝佳音猛地跳起来:“还有你!你这名字起得有问题!你出生的时候肯定有什么征兆!你爹在国家什么部门待过!他一定参加了什么计划吧?”邵雪城勃然大怒,举手要打祝佳音,被其他人赶紧拦住了。   这时候,郑大姐慢悠悠地开口道:“年轻人,你们急什么,这里头能烧的东西,可多着呢!”她提着一袋薯片,笑眯眯地看向老王。我们的视线都跟着移动到老王身上。老王立刻变得特别紧张,他从地上抄起一条柴火,使了一招华山派的“苍松迎客”,颤颤巍巍地喝道:“你们休想打书的主意!莫怪我掌中宝剑无情!”   老王和郑大姐都是这个图书馆的资深员工,暴风雪来临的时候他们在值班,结果也被困住了。郑大姐对生存的反应速度,连我们这些年轻人都自愧不如。她在暴风雪爆发的第一时间,就飞快地吃光了自己的盒饭,然后用一枚硬币,把自动售卖机的零食和饮料都取了出来。我们如果想吃,必须得向她买。她甚至旁敲侧击地搞到了所有人的体重,我偶然看到她写在一张纸上的脂肪计算公式,才明白她的深意——顺便说一句,我的顺位排名还挺高的……   而老王则是另外一类人。他把馆中的书视若珍宝,坚决不许任何没借书证的人碰一下,谁胆敢违反,他就会好好教训一下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他嘴里喊出来的武功招式变化多端,但实际上只有一招:扫帚迎头乱打。老王到底有多老,谁也不知道。根据郑大姐的说法,老王是图书馆管理员界的一条资深好汉,为马克思修补过地板,亚历山大图书馆被焚的时候他在哪不知道,但孔子去找老子请教那天,老王肯定是休病假了。   这样一个老家伙,不让我们碰书也是可以理解的。在燃料充足的情况下,我们乐得尊老,保护人类智慧的结晶。但现在大家都面临生存危机,究竟如何选择,并不是很难的事。   “老王,我们明白你的心情,但是人命关天啊。你看,我们这里还有女生呢,她们体质太弱,肯定撑不过严寒。”我劝慰道,指着几个缩在角落的女孩子,试图激发起他的同情心。   “你们可以用体温帮她们啊,何必烧书!”老王的反击也很犀利,直接击中了个别人的要害。在那一瞬间,几道暗恋、炽热的眼神交错,大家都迟疑了一下。   “重点不在这儿!总之您得让开,尽快打开书库!燃料已经不够了。”我尽量平心静气地说。老王一晃脑袋:“除非你从小郑的尸体上跨过去。”   郑大姐跳起来大叫:“老王头你别把我扯上,我都不是正式编制,逢年过节发东西没我的份儿,这会儿想让我拼命,没门!”老王没了援军,只得抓起柴火,倒退了几步,眼神坚毅,一脸的不妥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你们不能烧!知识就是力量!”   “法国就是培根。”大家一起习惯性地跟了一句。然后我毫不客气地说:“现在对我们来说,知识就是热量。再说了,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图书馆了嘛,咱们政府不是已经迁都了吗?他们肯定带了不少书去。”   “废话!这种假设你信吗?”面对老王的质疑,我没法理直气壮地回答。老王见我气势稍弱,挺起胸膛,长长叹息道:“现在外头信息断绝,说不定现在全世界都已经毁灭了,就剩咱们这一处。你把书都烧了,咱们人类几千年的文化,可就失传了、绝种了,到时候咱们怎么跟后代交代?可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毁了一个物种啊。”   “跟他一个西城区的奸贼有什么好说的!直接打晕了完事!”忽然一个人厉声喊道。说这话的是田骁,他在电视台当编导,但骨子里是个狂热的宣武门复国主义者。自从两年前首都宣布取消宣武区编制,将之合并入西城区以后,他一直备感耻辱,在各个场合表达自己的不满,同时对西城区出身的人有刻骨的仇恨。老王赶紧说他是海淀的,田骁压根不听:“海淀也是西方的!”他捋着袖子走上来,一把将老王拽开,却不防被老王一扫帚打中脑袋,登时就火了,两个人推搡起来。   我其实也有点犹豫,都说尊老敬贤,可在这生死关头,谁还在乎几本破书啊。老王活了这么久,就算是殉书而死,他也值了。我们可还是八九点钟的太阳,还没活够呢。这时候,一个女生从角落里站了起来,细声细气地说:“大家别吵了,在这个紧要关头,我们应该同舟共济才对。”   “同舟?”祝佳音立刻精神起来,“这你可问对人了,我知道方舟在哪,它根本不在西藏!那是好莱坞的大阴谋!”   “通州?”田骁听到这个名字,脸色稍微缓和了点,通州在东边。   我示意他们两个赶紧闭嘴,让那个女生继续说下去。她叫刘月,是个要读博的女硕士,但目前看起来还很正常。刘月扶扶眼镜:“我建议,我们实行民主,成立一个书籍审查委员会。烧书的时候,只要获得十三个人中的简单多数——也就是至少七个人——的同意,书就可以被烧掉。”   这个建议听起来合情合理,大家纷纷表示赞同。可老王还是有些不甘心。邵雪城和徐聪两个人站到他两边,一人架着一边胳膊。我阴恻恻地说:“老王你可想清楚了,如果把我们逼急了,到时候组织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你连投票的机会都没有。”   老王思考了一下,说你们得答应我两个条件,要不然就先把我杀了得了。我问他是什么条件,老王说:“你们拿书,得走正规的借书流程,从我这借走再烧。我打开书库让你们随便烧,和你们从我这借书走再烧,性质不一样。”   他这个要求引起一阵哄笑。看他一脸正气,原来也懂得变通之道。我问他第二个条件是什么,老王的脸色变得特别严肃:“永远,永远不要打开地下二层最深处的那个书库。”   这图书馆里的藏书至少有二十多万本,足够烧很久了,于是我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条件。   做通了老王的工作以后,我们开始了大迁移。目前我们火堆的位置太靠近前厅,温度会越来越冷,把书从库里搬出来也很费事,我们索性把火堆挪到再往里一点的地方,就在书库的门口。大概是解决了燃料这个大问题,大家的动作都很麻利,很快就把所有的御寒衣物和火堆挪了过去。祝佳音走在最后,还在摆弄他那架收音机,跟着杂音自言自语。   老王站在书库门口,煞有其事地接过我的借书卡,然后问:“你们要借什么书?”   我一愣。这个问题问得有水平,之前我光想着拿书,却没想过该拿什么书。按说什么书根本不重要,只要纸张够多够厚就行,可现在有了书籍审查委员会,就必须充分考虑,选择那些大家都认为可以烧的书,这就要慎重了。   “还是让我用塔罗牌算算看吧。”另外一个女孩子小影说完,也不管别人同意不同意,就把手里的一把牌摊在地上,又飞快地把小手缩回袖管,一脸肃穆。这里唯一的一个基督徒李超看了看她手里的牌,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小声嘀咕道:“哼,封建迷信。”   小影闭目凝神,很快从牌阵里抽出一张,亮出来,是一张正位的魔术师。   “好,烧刘谦!”徐聪大叫。   “白痴!刘谦才出过几本书?根本不够烧。”小影一脸不屑,“这张牌牍面的意思是思辨,显然是要烧个哲学家。”   “我推荐福柯,从来没看懂过。”徐聪又大叫道。   “黑格尔!”   “太薄了!还是萨特吧!”   “别傻逼了,萨特的书也不厚!索性把商务印书馆那套‘世界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都烧了吧,我记得橘红色封面那一系的都是哲学类!”   “面对这么多大师,你竟然一点都不手软?你这个人类的罪人!”   “呸!老子都快冻死了,谁还管那么多!”   “那你怎么不从南怀瑾的开始烧起啊?光惦记着烧西方的,愚昧!”   “总比崇洋媚外强!我是中国人,当然要把中华文明留到最后。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你个小汉奸,只要老子在这儿,除了于丹,东方哲学的书你一本都别想烧!”   “打倒学阀!”   “哎?书库里没这本书啊。”   “我这是口号!”   屋子里吵成了一片,我可从来没想到,这些家伙平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跟一群山贼似的,心中居然也都偷偷藏着一片学术王国。这时候邵雪城凑到我身旁:“老马,这么下去不行。妈的,这帮小知识分子唧唧歪歪的,兔崽子们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不能让他们拿主意。”我点点头,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如果让他们自己挑选,势必会因为理念不同而争吵。而今之计,只有把选择权交给上帝或者概率论。   我示意他们安静,然后开口道:“我看我们不要自己找书了,随机抽,抽到哪本,大家再投票决定烧不烧。”我提醒他们,这是件关乎大家生死存亡的大事,要理性地去烧,不要掺杂太多个人情感。此时室内的温度又下降了一点,火堆也开始萎缩。大家都认识到,不能因为这种可笑的事被活活冻死,纷纷闭上了嘴。我看到旁边有一架小车,上面摆满了刚刚归还但还没放回书库的书,杂乱无章,于是从中随手抽了一本亮给大家看。   “余秋雨的书,烧不烧?”   “烧了吧!”“烧!”“应该易燃吧?”大家七嘴八舌地说。   这次意见倒是相当统一,只有一个反对者。这个反对者是个瘦瘦弱弱的年轻人,脖子非常细,脑袋却很大,比脑袋还大的是他的名字,叫龙傲天。龙傲天是我们的学弟,比超级女声还娘炮。他怯怯地举起手来:“一定要烧掉吗?我很喜欢余大师的,参加新概念作文的时候,都是模仿他的呢。”   徐茄安慰他道:“现在闹出这么大的灾,大师一定会痛心疾首,他一痛心疾首,就一定会写出精彩的《文化苦旅》来,不差这一本。再说了……”他手腕一翻,亮出封皮,“这本名字也不大吉利,早点烧了也好。”我们凑过去一看,《霜冷长河》,都点头说快烧了吧。   我找老王办完借书手续后就把这本书投入火堆,很快书页卷曲,被烧成灰。祝佳音说:“烧得好啊!带什么冷啊霜啊雪啊城啊的,一听就不好,这些带不吉利字眼的玩意,都该烧!”邵雪城狠狠瞪了他一眼,从小车上又拿起一整套书。   “《盗墓笔记》,这个烧不烧?”   “八我还没看呢。”我说。   “那前七卷呢?先扔火里?”   “留着吧,八出来得太晚,我前头都忘得差不多了,有时间重新看一遍。”我把那一套放回去,去找其他书。这时徐茄走到我的身旁,轻声说道:“其实我可以教你一个选择的诀窍。”   “哦?”   “凡是腰封上宣称全球销量仅次于《圣经》的,都可以搬出来烧掉,不会错的。”   我脑子里灵光一现,这个建议真是太好了。我连忙跳上台子——因为桌子已经全部被烧光了——对所有人说:“我有个主意,咱们先把成功学那个分类的书都烧了吧,它们足够厚,而且数量足够多,有异议吗?”   这次提议迅速获得了委员会的一致通过,就连老王都投了赞成票。于是我们挑出了所有的成功学,从卡耐基到《写给加西亚的信》,统统扔到火里。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成功学的书烧起来格外旺,把每一个人的心里都烤得暖洋洋的。   “如果一直这样就好了。”我欣慰地看着每个人的笑颜,心里盘算着接下来是烧生活保健类的还是烧星座占卜。烧前者可能会惹恼郑大姐,她是各种养生之道的拥趸,试过生吞泥鳅,也喝过绿豆;烧后者可能会让小影为难。两类书从厚度和纸张上来说,燃烧质量不分轩轾,很难抉择。   我还在犹豫,忽然看到祝佳音蜷缩在角落里,没有跟大家一起烤火,自顾自地摆弄着收音机。他忽然俯身把耳朵贴在喇叭旁,几秒以后,他的眼睛陡然瞪大,整个人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像只触电的蟾蜍。   【二】   “你又听见什么了?”我问祝佳音,语气里带着点讽刺。他这几天已经从那些杂音里“分析”出了外星人入侵、地底人复仇、希腊为赖账发动核战争、新浪微博去掉“评论”功能等十几个可能导致气温骤降的原因,一个比一个不靠谱儿。   祝佳音这次倒没有长篇大论地分析,他紧张地把收音机递给我:“你自己听!”我把耳朵贴过去。这是一台短波收音机,理论上应该能收到大洋彼岸的声音,但最近几天来,它一个台都收不到,我们推测也许美国和欧洲也已经毁灭了。可是,现在我从收音机里居然听到了一个可识别的人声,这让我又惊又喜。   这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发音很僵硬,字与字之间没有连读,更没有抑扬顿挫和感情色彩,应该是电脑合成的。他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人类正在面临一场会持续很久的灾难,国家已经着手研究对策,请同志们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我心里一松,无论如何,国家并没有忘记我们。可是祝佳音却哭丧着脸,一脸惶惑。我问他怎么了,祝佳音告诉我,作为国家灾害预警系统的一部分,政府在各大城市的人防工事都设置了广播站。一旦出现毁灭性战争或灾害,这些广播站就会自动启动,开始全波段播放事先录制好的信息。   我登时如醍醐灌顶,暗自靠了一声。也就是说,根本不会有什么人来解救我们了。下一批进入图书馆的人,很可能是几百年以后的考古学家了。   我赶紧把音量关小。这种消息让大家知道了可不得了。我对祝佳音说:“这件事,不许跟任何人说。”后来我想了想,又改口道:“算了,随便你说吧。”反正没人信他。祝佳音点点头,低下头继续执著地调着波段。   我坐回到火堆旁,火堆旁的大家正在欢乐地把各种成功学的书籍撕成一页一页丢进火里,很有点高考结束焚烧试卷和教科书的意境,没人注意到我们两个刚才的交谈,只有李超狐疑地瞥了我一眼,比划了个有威胁的十字。徐聪拿着一本书走过来:“正找你呢,乔布斯传算成功学吗?”   “算吧。”我迟疑了一下。   “不算,这算什么成功学!这是大毒草。”田骁一口否定。刘月一听不乐意了:“都世界末日了,还搞什么!我认为这就是成功学,乔布斯的成功,是不可否认的。”田骁脖子一梗:“我是安卓用户。”   话说到了这份上,就不是道理之辩,而是立场之争了。我及时叫停了讨论,直接付诸表决。结果六票对六票。刘月数了数人头,大为惊讶:“我记得这里用iPhone的人应该有七个,谁投了反对票?”小影慢慢把手举起来,刘月问她为什么,她撇了撇嘴,眼神里浮现出浓浓的恨意,却没说明原因。   赞成和反对各占了一半,我们把目光集中在唯一一个没举手的李超身上。他正津津有味地翻阅着《乔布斯传》。   “李超,投票了。”我催促他。他的这一票,将有很深远的历史意义。如果乔布斯传以成功学的名义被烧,那么几乎全部的历史名人传记——除了凡·高——都可以不经审查而充做燃料,那将会是很大一笔资源。   李超又翻了几页,看我们实在催得紧了,只得举手道:“愿乔布斯的肉体安于平静,愿他的灵魂进入主的殿堂。主内弟兄的著作,应该留存……”   “别傻逼了,乔布斯是佛教徒。”邵雪城插嘴。李超脸色一变,赶紧改口:“异端!应该烧毁!”   七比六,于是就这么定了。我们搬出了十来本《乔布斯传》,这是本畅销书,存量不小。小影还在这摞书顶上加了几本iOS软件开发的教材。按照她的说法,这些教材早早灭绝的好,以免让新世纪的人类知道旧社会还有iTunes这种惨无人道的东西。我们大概猜到她投反对票的原因了。   以此为开端,我们陆陆续续又拿出了《巴菲特传》、《本·拉登传》、《李嘉诚传》、《杨澜访谈录》之类的书籍,身上披着毛毯和窗帘,一边齐声高喊着“以成功学的名义”,一边把这些书投入火中。一个个成功人士陆续化为飞灰,如果有历史学家在场的话,我们会告诉他,这次焚书还是要怪基督徒。   成功学真不愧是最畅销的书籍类别之一,这一类书足足维持了两天的温暖,我们都很感激作者们的不懈努力。   第二批燃料是与之类似的职场管理类书籍,尤其是《没有任何借口》这一本,先被撕得粉碎然后再焚烧,成为燃烧最为充分的一本书。对于《杜拉拉升职记》的分类,有人认为属于职场教材,有人认为属于职场小说,徐茄说,无论是小说类还是职场成功学,反正都会是头几批被烧的,早烧晚烧差别不大。   可是在选择第三批图书的时候,书籍审查委员会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按照我的想法,下一批要烧的是生活保健类的书。这些书大多是铜版纸装帧,耐烧。这个意见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可是郑大姐却不干了,她觉得这是针对她的侮辱:“你们年轻人不爱惜自己身体,到老了可是会后悔的。现在咱们被困在这儿,更得注意健康不是?这些保健法都是纯天然的,古人留下的,师法自然,返璞归真,最适合现在的境况了。万一烧没了,你们再想保健,可就没指导了哟,要对自然和自然疗法存有敬畏之心!”   “咱们这回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注意什么健康啊,您这话说得太偏颇……”龙傲天不服气地反驳。郑大姐跳起来指着他的额头:“看你年纪轻轻,怎么说话呢?刚才大姐我看你瘦,可怜你,多分了你一块巧克力,怎么这会儿就忘恩负义啦?”龙傲天特委屈:“我没有,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能因为我吃了您的巧克力,就不管对错了。”郑大姐一听大怒,连珠炮似的骂过去,把小男孩骂得脑袋低垂,一声不敢吭。   郑大姐自己骂得不过瘾,又把老王拽进来:“老王你是过来人,神农尝百草、华佗设计五禽戏的时候,你也在场吧?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老王唯唯诺诺,不置可否,眼光却瞟着窗外。   我一看要打起来,赶紧说:“咱们表决吧,看大家的意思。”大概是刚才郑大姐的表现太过分,这次除了她自己,其他人都赞同烧生活保健。这是民主决议,于是我们不顾郑大姐的大叫大嚷,派遣了邵雪城、龙傲天、田骁和徐聪,外加我,一共五条壮汉,组成了搬运队,进入书库去搬运相关类别的书刊。老王站在书库前,按照规定准备借书卡,其他人则围着火堆,不断添加燃料,确保它不会熄灭。   这个图书馆的结构很简单,一进门是前台,然后是阅览室,两侧是办公室,阅览室的尽头就是书库,由一条长柜台分隔。长柜台已经被我们拆散烧了,所以书库可以长驱直入。书库很大,无数的书架有次序地排列着,好似一片深邃的森林。即使是如此的低温环境,我仍能闻到淡淡的书香。我忽然回想起第一次进入图书馆时的朝圣心情,那时候可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走进书库,像从鸡笼子里拎鸡一样挑选书籍,把它们一一烧成灰。   书库已经被搬空了一小部分,我们走进去以后,确认了保健类书籍的摆放区域,然后分头行动。每人每次运走十五本书,堆放到书库门口。等老王把借书卡一一填妥,这些注定不会归还的书就可以化为火焰获得新生了。   我沿着书架一路浏览过去,几乎不需要仔细挑选,只要看到类似“健康密码”、“人体使用”、“你不知道的”、“水知道答案”、“秘法”、“智慧”之类的关键词,尽管拿下来就是,不会错。很快我就凑够了十五本,把它们摞在一起,往外抱去。这时我无意中看到邵雪城站在两个书架之间,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动不动。我问他在干吗。他指了指书库的右侧角落,那里有一个铁门,看起来很厚实,上头还挂着一把电子锁。   “那里就是老王说的地下书库,绝对不允许进入的地方。”邵雪城微微一笑,“我有个强迫症,越是禁止的东西,就越要碰一下不可,尤其是还加了锁,这简直就是挑衅。”   “算了吧,老王会跟你拼命的。”我耸耸肩。邵雪城问:“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我摇摇头,在这种鬼地方,所有的好奇心都已经被寒冷消磨殆尽,我可没心情去打听八卦。邵雪城咧开嘴,用手做成手枪的样子,对着那门开了一枪,还作势吹了吹枪口的硝烟。   这家伙自称是个退伍军人,举止都带着一股肃杀之气,但他到底什么来历,谁也不知道。大家都有点怕他,尽量保持着距离。他也不介意,只偶尔跟祝佳音和我说几句话,很少理睬别人,就像是一头草原上的孤狼。   我正想劝他一句,旁边忽然传来一阵争吵声。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是徐聪和田骁顶上牛了,脚下散落了一堆的书,龙傲天在旁边急得团团转。   我问他们是怎么回事,龙傲天告诉我,起因是徐聪拿了一本《发现黄帝内经》,嘀咕了一句中医的书都该烧,田骁却说:“烧柯云路的书我没意见,但你说中医的书都该烧这话我不爱听。”两个人一句顶着一句,就在书库里吵了起来,车轱辘话说个没完。我一看不好,这话题网上说了多少年都没个结果,如今被困在图书馆里,居然还在演加时赛。我赶紧过去打圆场,没说两句,徐聪和田骁更来劲了,开始互相对骂。我听得心烦,一把拽开他们两个,大喝一句:“地球人都快死完了,你们还吵个屁!专心干活!”   “道不同,不相为谋!”徐聪瞪大了眼睛,把手里的书摔在地上。田骁也气势汹汹地表示我爱卤煮我更爱真理。听他们俩这意思,即使吵到宇宙毁灭,也要分出个是非曲直。我心里后悔不迭,我怎么就忘了,一扯到生活保健,一定会陷入中医存废的争执。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去烧命理占卜类的呢。   恰巧邵雪城走了过来,徐聪和田骁便拽着他要他表态,没料到邵雪城二话不说,一人给了一拳,直接将两人打倒在地,两人眼眶登时淤黑一片。他俩还想说些什么,又被邵雪城一脚踢到嘴上,嘴唇全麻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老马,你这样是不行的。这种吵架没有结果,直接拉黑就对了。”邵雪城摇摇头,对我的软弱反应很是失望。我说这太暴力了,有悖民主精神。邵雪城却用手势在脖子上一横,未置一词,俯身抓起十几本书离开了书库。   书库外的人都在等着我们搬书出来,一看我们面色都不善,还有人脸上带着伤,都颇为惊讶。我一拍巴掌:“生活保健类的先不烧了,留着,咱们表决一下,先烧命理占卜类。”   “好!这一类书我早就想烧了,那些星座什么的,都是骗人的!人的命运怎么会被几百万光年外的星星所决定!”徐聪激动地嚷道。   小影立刻应和:“那是当然了,真正指引命运的,唯有经过千年考验的大阿尔克纳!”   “喂,塔罗也是扯淡好么!埃及佬的东西也能信吗?他们连自己的灭亡都算不出来!能窥探命数玄妙的,只有周易啊。”   “周易也没算出周朝的灭亡吧?”   “没文化,周文王早算出周朝有八百年气运,准得不得了。”   “你看,只能算出八百年,太粗糙。如果他用塔罗推演,正位战车、逆位的塔和正位恋人,三张牌就能精确到烽火戏诸侯。”   看着小影和徐聪吵成一团,刘月耸耸肩,无奈地对徐茄说:“天蝎座和射手座吵架,就是这样了。”徐茄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嗯,估计两个都是A型血,容易迷信,还特别顽固。”   我的本意是搁置争议,把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开来,谁知道这次书籍审查委员会的分歧更严重。这十三个人里,有信塔罗的,有信周易的,有信血型的,有信星座的,还有什么都信的,真正什么算命都不信的,反倒只有基督徒李超一个。   以小影和徐聪为引子,所有人都狂热地吵起来,因成功学建立起来的默契荡然无存。信血型的说信周易的是迷信;信周易的骂信星座的数典忘祖;信星座的说玩塔罗的是恶魔崇拜;玩塔罗的反说信血型的是统计学魔术。吵来吵去,没有一本书可以得到半数以上的烧毁支持。   我一看火堆都快熄灭了,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站出来说:“要不咱们这么办吧,做个实验,哪个算命算得准,就不烧哪一类。”大家争吵了一番,都没有更好的建议,只好答应,都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这个简单,咱们做个科学实验。几个算命系统各从书库里找出一本去年出版的代表作,看它们对今年有什么预测。现在的处境大家都知道,哪家说的准,就留下来。   小影为难道:“这可不太公平。塔罗不是算命,而是告诉你一种人生态度,展示命运的多重可能,最终还是要靠自己。”刘月也说:“每个人星座都不同,还要考虑上升星座啦、与太阳的角度啦,这么笼统的预测,违背了星相学的初衷。”   “血型不是算命,是人类性格的科学分类。”徐茄面不改色地说。而徐聪则干脆闭起眼睛:“天机岂可泄露,要折阳寿的。”   说一千道一万,谁都不愿意接受检验。我一看他们都缩了,反而觉得有些棘手。这时候邵雪城踱着步子过来,轻松地说:“要不我给你们个建议?”   大家都好奇地望着他。   “我把你们一个个都撵到外头去,然后你们可以用喜欢的算命方式给自己卜一卦,算出能逃过一劫的,就是不准,活该冻死;算出自己在劫难逃的,才是神机妙算。”   他说完以后,随手抄起一本黄历,翻了翻:“嘿嘿,今日宜出行,你们谁第一个?”大部分人顿觉遍体生寒,立刻安静下去,没人再反对烧书。   在邵雪城的威胁下,命理占卜类的书被全部搬运到火堆旁,每一套算命系统的书,由支持者亲自烧毁。就连我也分到了一本《乐嘉性格色彩》,眼看着各色人性化为飞灰。郑大姐拿起一本《龙穴砂水全书》,有点犹豫,说风水总不算是迷信吧,很多洋人也信的。邵雪城冷冷道:“烧!要不我就亲自给你挑选一个吉穴。”郑大姐把书一摔,突然发飙了,她冲着我大吼道:“刚才说要烧保健书,我说不让,你们偏要烧;现在又要烧风水,凭什么全要听你们的!你们凭什么指手画脚,作威作福!你们都是上帝吗?就算是上帝,也不一定什么都知道吧?”   她说完这一大通,一屁股坐在一个大家乐福购物袋上。这袋子里装满了自动售货机和她自带的零食,与她日夜不分。谁想吃,就得拿东西跟她换。至今她已经换了好几部手机、好几台笔记本和几枚戒指了,还收了一部诺基亚用来撬桃罐头。   “我告诉你们,从现在开始,小卖部没有了!你们别想从我这儿换到一点儿吃的!”郑大姐气势汹汹地挥着手臂,活像宣布对伊朗禁运的奥巴马。   所有人都看着我,我赶紧说郑大姐你别生气,咱们有话好商量,可是她根本不理睬,把脸扭去一边。这时候邵雪城拍了拍我的肩膀:“老马,我跟你说件事。”   “啊?”   “你太软弱了,根本没资格当领导人,你就是一个到处去劝架调停的和事佬、裱糊匠。眼下这个情况,不需要你,需要的是我。”   “这个团队需要合作和信任,而不是恐惧。”我冷静地回答。   “只要有恐惧了,剩下的实现起来很简单。”邵雪城按在我肩上的手忽然用力,我顿觉一股巨力压下来,哎呀一声惨叫,生生被他按倒在地。邵雪城转过头去,面向大家:“老马同志因为健康原因,不能继续领导大家了,他推荐了我。我想问问大家,还需要不需要我拒绝三次?”   大家看看躺倒在地的我,纷纷摇头。   “很好,非常时期,一切程序从简。你们放心,我会给大家带来安全,只要你们绝对服从。”邵雪城围着火堆踱了几步,把徐聪叫起来,耳语几句,徐聪连忙跑去书库。老王正要拦住他说手续还没办呢,就被邵雪城抓住了胳膊:“老王同志,我马上要宣布第一条命令,那就是你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扰我们从书库取书。那些繁文缛节在这个时期是不明智的。”   “那怎么成,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老王想反抗,但是邵雪城只用一只手就制住了他:“新换届,新气象,希望多理解。”   很快徐聪从书库里跑出来,手里拿着几本书。邵雪城接过书,走到郑大姐面前:“郑大姐,这几本书送给你。”郑大姐有些糊涂,接过书一看,原来是一本《胡雪岩传》、一本《沈万三传奇》和一本《拿破仑时代的威尼斯》。她不明白什么意思。邵雪城道:“建议你晚上有空,好好读一下,很有教育意义。它们讲的是,无论一个商人多么牛逼哄哄,只要他缺少武力支持,早晚会傻逼。”   说完这句,邵雪城伸出手把郑大姐抓了起来,丢到地板上去,然后拎起那个购物袋,大声道:“我的第二条命令,郑大姐的全部食物充公,大家每天按配额分配。”郑大姐愣了愣,突然就地一滚,我以为她要现出原形变成一头狮子或者白象,结果她只是号啕大哭。邵雪城飞起一脚,正中她腰眼,郑大姐吓得立刻不敢哭了,抹着眼泪揉着腰坐回到火堆旁。   邵雪城微微一笑,环顾四周:“接下来,我要宣布第三条命令。”   大家都屏住呼吸,等着听他的第三把火。   “现在温度与日俱降,这里很快就没法待人了。所以我宣布,火堆将被转移到这里的地下二层书库,我们现在就走。”   【三】   听到邵雪城要求进入地下二层书库,老王异常惊恐,坚决反对:“我跟你们说过了,地下二层的书库是禁区,绝对不可以进入!”   他越是反对,大家对地下二层书库越有兴趣,尤其是祝佳音,他第一次把注意力从收音机转移到外部世界,满怀期待地盯着老王。在这种阴谋论者眼里,带着秘密的老王比黑长直的妞儿还要性感。我敢打赌,现在祝佳音的脑子里,至少已经转过三到四种理论。就算他说什么常委在底下开会,我都丝毫不奇怪。   刘月问郑大姐知道不知道地下二层是什么,郑大姐蜷缩在自己的斗篷里,还没从被“镇压”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刘月问了好几遍,她才惊慌地摇了摇头,表示完全不知道:“我只是个普通图书管理员,平时只在一层待着,什么都不知道。”   她的言外之意,大家都听得懂。邵雪城皱着眉头,走到老王跟前。我们都以为他会直接把老王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可是他只是拿起几本书,慢条斯理地扔进火堆,眼睛盯着老王道:“我其实也不想强人所难,如果你能告诉我们下面是什么,我们也可以不进去。”老王想了半天,才开口说道:“这座图书馆的通风系统已经不运转了,地下二层的书库是个封闭空间,把火堆挪下去是自寻死路,咱们都会窒息而死。”   邵雪城有些失望:“我问你下面有什么,不是问你为什么不能下去!”老王激动地摆动双手:“地下书库还能有什么,放的当然是书啊,都是些善本孤本,必须妥善保存。我怕你们把那些东西也给烧了。”   “如果只是书,你不会这么紧张。”邵雪城说到这里,缓缓转过脸来,对我们所有人道:“大家不想去看看么?那里也许存放着食物,也许更温暖、更舒适,说不定还有能向外界联络的无线电台。我们既可以求援,也可以去救别人。如果真的有上帝存在,这个地下书库必然是神的启示。”   他一口气把马斯洛金字塔的几个层次全都概括了,大家的士气被鼓动起来,纷纷请战。   我对图书馆地下二层存放食物或者无线电台这种事抱有疑问,但不想在这时候打搅别人的兴致——说实话,我自己也挺好奇的。现在我们这个小团队已经陷入困局,如果没什么新的变化,早晚坐以待毙,不如去看个究竟。就算里头是个大炸弹把我们都炸死了,也不会比现在的局面更糟糕了,哪怕它是通往地狱的火湖,至少还比较暖和不是?   我们每一个人——除了老王——都被发了一粒M&M巧克力豆,稍微补充了一下热量。然后老王留下看守火堆,郑大姐看守老王,龙傲天看守郑大姐,其他人跟在邵雪城后面,朝着书库走去。   此时正是黑夜,图书馆里没有灯,我们就地取材,制作了一些火把。火把的制作是一件很有技术的活。一般的书开本太小,又是胶装,不容易卷起来,手感远不如杂志。而杂志的挑选,也不是随意为之。《男人帮》和《米娜》就厚度而言很合适,可这类时尚杂志几乎每一页都有UV亮油,铜版纸型也多在九十克以上,不太好烧。我们经过比较,最后还是选择了一些有良心的老牌杂志:《读者》、《青年文摘》和《知音》。这些杂志开本与页数的比例适中,恰好可以卷成一个纸筒,握在手里非常舒适。单就一本来看,有点薄,但因为历史悠久,它们累计了大量期数,而且每年还有合订本,可以有效地弥补这个缺陷。   我们高高擎起火把,跟随在邵雪城身后,这些杂志就像从前一样,居高临下,为我们照亮了前进的道路。我还特意撕下每一期杂志登笑话的那一页,作为它们曾经存在的证明。我们一路来到了书库的尽头,那个神秘的铁门依然紧闭,电子锁上的小红灯警惕地闪耀着,犹如一只穴居野兽的独眼。   “这个铁门后面,就是通往地下二层书库的路,我们终于要把它打开了。”邵雪城瘦削的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神色,在十几支火把的映照下,好似一个古希腊英雄。“此时此刻,你们想到什么没有?”他问。   “潘多拉。”我老老实实回答。   “浦岛太郎。”“蓝胡子。”大家七嘴八舌地说,邵雪城怒吼道:“你们他妈的能不能想点吉利的?”大家想了一圈,好像无论哪里的民间故事,手欠者还真没有什么好结局,于是都沉默下来。邵雪城一指田骁:“你,去把它打开。”   田骁最喜欢做这种事情,一马当先走到铁门前,却愣在了那里。这铁门很奇怪,没有门把手,甚至没有任何凸起,想拽都没地方拽。   “难道是用推的?”田骁把手掌贴到门上,用力推了一下,纹丝不动。他用脚踢了踢,还是没反应,只好把注意力放到电子锁上。   那个电子锁是贴在门上的一个方形区域,比别处的颜色略深一些,这个区域里除了红色的指示灯,没有按键,没有开关。田骁研究了半天,不得其法,只得告诉邵雪城说没辙。邵雪城亲自上阵,狠狠踹了两脚,力道奇大,可铁门还是岿然不动。   “还得把老王弄来,他肯定知道怎么开。”   邵雪城派了徐聪和王大鹏去找。王大鹏是邵雪城带来的人,沉默寡言,几乎没听他说过话,也没什么存在感。邵雪城要是不提,我都几乎忘了有这么个人。   他们两个离开以后,剩下的人围着铁门坐了下来,以减少热量的消耗。邵雪城指示说,在这个门前搞一个小火堆,我问他打算烧哪一类的书。邵雪城说你们之前烧书烧得太文学青年了,不足取。他搞了一个新的分类方法:“最近几年就没几本好书,我看也别分类了,就参照出版日期,先烧近的,再烧远的,肯定错不了。”   我对这个武断的分类法有些不满,可是也无法出言阻止。于是大家举着火把走到各处书架前,摘下一本本书籍,好像波河庄园里的古罗马农民们一样,按照年份从果树上摘下鲜美多汁的果实,然后献祭给火神伏尔甘。   按照邵雪城提出的新方法,我们在短时间内搜集到了一大批崭新的图书,都是近两年的出版物,什么类型的都有,封面无一例外都花里胡哨、张扬无比。它们都很容易燃烧,但都有一个特别讨厌的东西——腰封。腰封不光影响美感和触感,而且烧起来特别呛。我们必须像择菜一样把所有书的腰封扯下来,然后再投入火堆。   别做完这些工作,我累得不行,胃里空空如也、火烧火燎,于是随便找了个地方躺下,把火炬插在书架上,掏出几页纸来细细阅读。这些纸都是刚才一路烧杂志的时候我有意撕下来的,是每一期刊登笑话的那一页。杂志全烧光了都不可惜,但这几页还值得留下来偶尔看看,也许会暂时忘掉饥饿。这时候,旁边有一个人接近了我,我转头一看,发现是刘月。刘月身上披着一片厚厚的窗帘,有点像是浴袍。她眼神灼灼地望着我,悄声开口道:“老马,要货么?”我一愣,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刘月冲我妩媚一笑,双手攀到窗帘浴袍之间,缓缓解开。我以为会有什么香艳的事情发生,结果我看到,在窗帘的里侧居然挂着十来本书,全是烹饪美食类的,中西日韩东南亚风的都有,全彩大图。   “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我惊讶地问道。现在食物储备见底,大家只能得到极其有限的补充,为了防止军心动摇,邵雪城已经下令把所有关于美食与烹饪的书都搬出来烧毁了。   “是我私藏的,怎么样,要不要来一本?”刘月眨了眨眼睛,充满了诱惑。   “对不起,我不要。”我把欲火强行压抑下去。在眼下这个时期,烹饪书与毒品无异,它或许会缓解你一时的饥渴,但很快你就必须承受更大的痛苦,这是饮鸩止渴。我的自制力很差,没有信心在拿到美食书后能戒掉。   “怕什么,大家不都在看吗?如果我们注定要死在这里,只要轻轻一眼,就可以获得暂时的幸福。在死前上一次天堂难道是很贪婪的事吗?”刘月抿起嘴来,袖手一指,我看到隔着一个书架,徐茄拿着一本《美食地图》,他把鼻子顶在彩图上,疯狂地喘息着,浑身颤抖。突然,他放下书,瘫在地上揉了揉肚子,又艰难地爬起来,翻开下一页,重复刚才的举动。   在黑暗中,这样的喘息声此起彼伏,至少有三到四个人已经从刘月这里拿到了货,说明这个小小的地下交易市场运转得很顺利。看来邵雪城下令销毁美食书是对的,它会像瘟疫一样把这个团队的精神彻底摧毁。   “那么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我问道。我实在想不出我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刘月把嘴凑到我的耳边:“我希望得到的,是你的支持。”   “支持?”   “是的,我们不喜欢邵雪城,可以说是讨厌极了。如果老马你能支持我的话,那么我们就有足够的人手来搞掉他……”   “算了,我没兴趣。再说了,我也打不过。”我拒绝了她,我对邵雪城取代自己一点都不反感,甚至松了一口气。领导一个团队的责任太沉重了,而我的性格太软弱了,确实不适合。   “两本?其中一本还是赵珩的《老饕漫笔》。”刘月开出了更高的价格,可我还是不为所动。刘月一咬牙:“如果加上我呢?”我苦笑道:“就算我有那心,也没那力气。”刘月把窗帘重新裹在身上。   “你们两个干什么呢?”一声断喝从远处传来,原来是田骁。刘月一看见他,转身就跑,可她哪跑得过一个壮年男子,几步就被他扯掉了窗帘,那十几本书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田骁一看全是美食类的,脸色登时沉了下来,他一脚踏在书上,把刘月从地上揪起来:“你这是犯罪!”   刘月不甘心地抬起下巴:“你又没吃的给我,我自己画饼充饥,怎么就算犯罪了?”   田骁没理她,把她一路拽到铁门前,我也赶紧跟了过去。邵雪城盘腿坐在铁门的正对面,双眼紧紧盯着小门。田骁把刘月的事情说了一遍,邵雪城眉头一皱:“我不是说过吗?别碰那些东西,它们会摧垮你的意志。”   刘月哈哈笑了起来:“反正大家都活不久,意志垮不垮的,又有什么关系。”邵雪城不动声色:“等到地下书库打开,我们就会有活路。”刘月嗤笑一声:“我劝你别打开,不打开,大家还有点希望,如果打开以后什么都没有,到时候你就完蛋了。”   这句话相当犀利。邵雪城现在的权威,是建筑在带领大家打开地下二层书库获得大量食物或者温暖的承诺之上的,如果这个承诺失灵,他的合法性也就不存在了。暴力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但解决不了资源短缺。美食书籍毒品的流通,就是一个典型的征兆,什么时候食物短缺到了民不畏死的地步,权威也就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邵雪城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他没做任何表示,让田骁把刘月放开,然后召集了所有人,开展了清查工作。结果发现除了刘月、徐茄以外,还有小影和李超“沾染了毒品”。小影吸的毒是高木直子的《一个人的美食之旅》,而李超吸的是《圣经中的食物》——这本我看过,主要讲的是圣经中被神视为洁净的食物,与其说是介绍美食,倒不如说是从食物角度说神恩——看来这是刘月为虔诚的基督徒专门准备的。   所有的美食书籍都被收缴上来,让火堆燃烧得更加旺盛。小影哭闹着扑向火堆,叫嚷着“让我再看一眼!只看一眼!和果子还差一页没吸到”。当她发现无力阻止书籍变成灰烬时,开始猛烈吸气,仿佛美食书被烧掉后可以变成美食烟雾。她被呛得连连咳嗽,涕泪交加,好几个人才能按住。   邵雪城双手抱臂,深沉而忧郁地望着跳动的火焰,像是站在虎门思考清帝国命运的林则徐。他叫其他人都离开,只把我留下。邵雪城把身体靠在书架上,有些疲惫地说道:“你和祝佳音关于末日广播的对话,我都知道了。”   “哦。”我一点都不惊奇,祝佳音肯定会跟别人说。邵雪城道:“肯定不会有救援了,对吗?”   “对……咱们说不定是地球上最后一批幸存的人类。”   “那咱们这么折腾,你说有什么意义吗?”   “这要问你了。”我直视着他,“你这么执著于打开地下二层,到底是什么意图?是想给大家一个活下去的希望吗?”   “不是,如果是那样,跟吸毒岂不是没有区别?我跟你说,我是真想把它打开,一看究竟。”   “可这有什么意义呢?你和我都知道,这是图书馆的地下二层,不是家乐福,也不是大商厦,里面放的只会是书,不可能是食物或者无线电什么的。”   邵雪城咧开嘴笑了:“老马,如果我说出真相,你会相信吗?”   “不妨说来听听。”   “我一接近那道门,就感觉那里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   邵雪城伸出手掌,若有所思。我还没回话,徐聪匆匆跑了回来,说郑大姐和龙傲天都被放翻在地,老王不见了。我们都是一惊,邵雪城问到底怎么回事。徐聪说老王刚才突然发难,拿武器打晕了郑大姐和龙傲天,然后跑没影了。   “用的什么武器?”   “《大英百科全书》,自然哲学卷。”   “这么残忍?”我和邵雪城都知道那玩意儿有多厚,倒吸一口凉气,“人都没事吧?”   “都只是晕倒而已,性命无碍。我和王大鹏安顿好他们以后,大鹏留在了火堆旁,我一个人先过来报信。至于老王跑哪里去了,就不知道了。”   我们都陷入沉思。老王在这座图书馆里干了不知多少年,他如果想躲起来,我们是不可能找到的。可是,在这种大冷天,他一个老人家远离火堆,又能坚持多久呢?   我没想到,答案在两秒钟之内就知道了。一个黑影从徐聪身后一跃而起,手持一把长柄武器,口中高叫:“小李飞刀!”朝着邵雪城劈斩而来。邵雪城反应很快,闪身避过,下意识地举手去挡了一下,手上登时被划出了一道血红的伤口。   借着火光,我勉强看清楚袭击者正是老王。他手里的武器是一根从书架上拆下来的铁框,上头还冻着一长条锋利的冰条。此时的他,一改原来的老朽之态,双目精光毕露。   “我就知道你不简单。”邵雪城扶住铁门,从容说道。老王一抖手里的冰枪:“我让你们不要焚书,你们不听;我让你们不要试图打开这道铁门,你们也不听。如今大错几乎铸成,你们只好给我死!”   “为什么不能烧?铁门后到底有什么?”邵雪城问。   老王没有回答,大吼一声,挺枪就刺。邵雪城双手飞快地从火堆里抓出两本燃烧到一半的书,架住老王的冰枪。两个人战了数个回合,老王的枪法固然神锐无匹,邵雪城的“书法”却也妙至毫巅,双手持书舞动,丝毫不落下风。   那两本书乃是《南渡北归》第一、二卷,厚重坚实,老王的冰枪刺过来,一枪刺不穿,反被书上的火焰烤融了几分。而且这书排版甚乱,注释字小,被邵雪城面朝对手掀开并逐页翻动,页字交错,一时间竟令老王有些目眩,手里慢了几分。   趁着这个机会,邵雪城把书往前一甩,同时身子疾退。等老王躲开书砸,他转瞬间就跳到两排书架之间,与老王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老王根本不理睬我们,盯着邵雪城又冲了过去,才走几步,就见黑暗中飞来一本小书。老王轻轻一挑,那书就飞上天去。不料又是三本飞来,后面源源不断,好似一台以书本为弹药的机关枪在猛烈射击,挑不胜挑。   我从地上捡起一本,就着火光一看,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那两排书架上摆的,都是《一口气看完×××》、《十分钟明白×××》等历史普及类读物系列,书小而轻,且数量众多。邵雪城随手抓起,扔出个天女散花毫无难度。老王被他这么乱扔搞得手忙脚乱,好似一个挑滑车的高宠。   老王久攻不进,有些烦躁,这时飞书又至,老王习惯性地一挑,枪头却被书带偏了,整个人踉跄了一下,险些跌倒。这次飞来的,却是刘墉作品系列。刘墉的书絮絮叨叨,每一本所说内容相差无几,重量也仿佛。老王习惯了小书重量,邵雪城突然换了刘墉的书扔过来,他一下子没调整过来。更关键的是,刘墉所书的数量,不比那几个系列少。邵雪城把它们掺杂在一起扔过来,忽而《一口气读完大唐史》,忽而《爱要一生的惊艳》,到了后来,又多了几本《今生不可不去的一百个地方》之类的旅游书籍。这类书小而硬朗,少字多图,在半空迷乱人眼,老王应接不暇。   等到老王好不容易欺近身来,邵雪城右足一顿,踩着星云大师的《迷悟之间》跳到半空。这一系列出了十数本,从勇气、般若、豁达、欢喜到应变、结缘、宽心、舍得,整整一套人生哲学摞在书架一旁,开本甚大,书面如佛法般宽厚平和,最易起跳落脚。邵雪城借着佛法之力高高跃起,先踢出一本《舍得》,整个人朝另外一排书架跳去。   老王急忙去追,他看到书架上恍惚放着《三体》系列,便用枪将其拨到地面,算准高度,一脚踏上去。不料他脚尖刚一踏上,就觉有异,低头一看,发现垫在脚下的,不只是《三体》一、二、三部,还多了一本《三体X》。老王落脚时用的力气,本来算得好好的,与三本的厚度相合,现多了一部X,力道登时有变,身子一个踉跄跌落下去。这四本书都冠以三体之名,光线昏暗,老王一时不察,结果中了邵雪城的圈套,露出一个大破绽,不由得大声骂了一句:“这多事的宝树,续写个什么……”   话还未说完,邵雪城右手一抖,亮出了沃尔什的《与神对话》三卷本,挟风恃雷狠狠砸了过来。这书外壳坚硬,纸性颇重,又是三本联装,一下子砸到老王头部,若雷霆神怒,登时把他砸倒在地,冰枪扔在一旁。邵雪城料理了老王,这才轻轻落地,拍了拍手,长出一口气笑道:“若不是老子干过书评家,这次还真未必能赢。”   “你还干过那个?”我看他匪气那么重,有点不信。邵雪城撕了一块白布,把受伤的手掌裹起来,然后回答:“嗯,干了三个多月吧,后来她也挺烦的,我就跟她分手了。”   “喂……”我正要问该怎么处理老王,忽然从身后传来“嘀嘀”的声音。我们齐齐转身去看,发现铁门电子锁的方形区域,沾了一片邵雪城手掌上割出来的鲜血,然后指示灯由红转绿,突然咔啦一声,铁门居然自己打开了一条缝隙。   我们面面相觑,都把视线投向邵雪城。邵雪城面露疑惑,慢慢走过去,轻轻一推,铁门朝里侧开启,露出一条漆黑的通道,没有灯光,但似乎有一段下行的台阶。在台阶的旁边,还竖立着一块石碑,光面大理石,做得颇为考究,上面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红色大字:   逸夫楼。   【四】   逸夫楼是一栋楼,是由著名的爱国者邵逸夫先生捐赠修成的大楼。   问题是,逸夫楼不只有一座。事实上,你永远说不清楚,到底全国有多少座逸夫楼。总之在你的一生里,无论在哪个城市居住,至少会碰到一到两座。它和解放大道、人民广场、维多利亚社区、普罗旺斯婚纱摄影一样,已经成为中国每一座城市的标配,无处不在。   所以,当刻着“逸夫楼”三个字的石碑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所有人的第一反应不是惊骇,而是温馨。在那一瞬间,有的人想起了自己的小学时代;有的人想起了自己的中学时代;有的人想起了自己的大学时代;还有的人,想起了自己暗恋、初恋、失恋、移情别恋等诸多阶段的欷歔往事,大家都浮现出追忆的怀旧神情。   “这个图书馆……也是逸夫楼?”我最先恢复清醒,开口问道,然后意识到,这问题问得有点蠢:老王被打晕在那里,无法回答;郑大姐还在火堆那边养伤。这时候,我身后一个人窸窸窣窣地从一堆书底下钻出来:“我知道,我知道。”我一看他手里拿着个收音机,就知道是祝佳音。祝佳音吸了吸鼻涕:“这座图书馆是仿苏式建筑,已经有40多年历史,不过在15年前翻修过一次,是邵逸夫捐赠修建的,后来也以逸夫楼来命名。”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祝佳音一昂下巴:“你以为首都的建筑是随便建的吗?西直门桥为什么那么复杂?13号线为什么要在北苑那么偏僻的地方设站?南城为什么这么多年都发展不起来?中轴线上为什么不准建高于太和殿的建筑?我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有联系的!首都的一砖一瓦一树一胡同,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哪儿来那么多废话!先进去再说!我们宣武人,可没西城人那么懦弱!”田骁一马当先,就要往里闯,却被邵雪城一把拽住:“小心点,这里面虚实未知,要留神。”   邵雪城这话说的,颇有些熟门熟路的感觉。他意识到我们的疑惑眼神,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就是知道。”刚才是他的血沾在门上,电子锁才自动开启的。这没法不让人产生联想,这栋逸夫楼,和邵雪城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   难道我们逃难到这个地方,并不是个巧合?   我看了一下四周,刘月、小影、徐茄、李超四个人吸食精神鸦片,神志不清。王大鹏、龙傲天和郑大姐在外头火堆旁,老王晕倒在地。目前还能活动的人,只有邵雪城、我、田骁、徐聪,外加一个神经兮兮的祝佳音,十停已经去了六停一五三八四,心中不免有些黯然。   “把他们扔在这里,会不会冻死啊?”徐聪有些不忍。邵雪城道:“给他们多烧些书,一时半会儿应该影响不大。”我们挑了些文学类的册子,尤其是一大批现代诗集。这类书留白多,油墨少,烧起来味道轻,而且不会有什么人心疼。我们把火堆弄得旺旺的,又把那几个人摆好取暖的姿势,这才来到入门处。   邵雪城在前,田骁、徐聪和祝佳音鱼贯而入,我则负责压阵。我们一行人过了那块石碑之后,前方是一条狭窄的向下甬道,空气微微带有腐朽的味道,显然许久未曾通风了。借助《知音》火炬提供的光亮,我看到两侧砖壁上还贴着几张褪色的电影海报,无一例外都是邵氏出品,主角无一例外都是年轻时英姿飒爽的刘家强。   令我们喜出望外的是,越往下走,温度居然越高。我们已经在寒冷中度过了数日,饱受低温之苦的身体对温度变化异常敏感。现在的温度变化,至少证明地下二层书库是一个比上头温暖的地方,即使它里面什么都没有,也值了。   通道不长,但非常曲折,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转弯。我甚至产生了错觉,我们会不会就这样一直走到地球中心。祝佳音在我前头一路絮叨,我问他在说什么,他说他在根据坡度与步伐计算深度。根据他的计算,我们现在已经深入地下大约20米左右了,早已经超过普通地下二层的高度,即使是文艺地下二层,也到不了这么深。   “你觉得下面会是什么?”第一次,我认真地请教祝佳音。   祝佳音稍微放慢了脚步,与前方三个人拉开了一点距离:“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老马,自从灾害发生以后,我一直在思考,就算你们觉得我可笑,我也一直在思考,现在我已经有点明白了,拼图还没拼完,但轮廓已经有了。你这一次愿意听我说吗?”   我保持着沉默,跟随着他的步调朝下走去。一本《知音》已经快烧光了,我又换了一本《人之初》,不过这本上头沾着不少黄黄的痕迹,不太好烧。   “你想想看,港台在大陆做慈善事业的人很多,比如李嘉诚、霍英东、郭台铭,他们捐给大陆的钱不比邵逸夫少,可为什么只有逸夫楼随处可见?不,不是随处可见,简直就是无处不在。为什么只有邵逸夫有这样的影响力?是他喜好名望,还是别有深意?在每一座城市都建起至少一座以捐赠者名字命名的大楼,这在我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国家为什么允许他这么做?”   我还没来得及思索答案,祝佳音迅速接着说:“大家一直在说,国家在下很大一盘棋,都说得舌头生了茧。可是所有人都搞错了重点。重点不在于国家如何下这盘棋,而在于国家在下的到底是什么棋?围棋,军棋,还是象棋?”   “呃……”我倒真没从这个角度去考虑过,“你说是下什么棋?”   “原本我也不太清楚,但当我看到逸夫楼三个字的时候,所有的点和线都连上了,我一下子就醒悟了。国家在下的这一盘棋,是跳棋!”   “跳棋?”   “你仔细回想跳棋的规则,它与其他棋类完全不一样。其他棋的目的,是为了吃光对方的子,必要时还要牺牲自己的子。但跳棋不一样。跳棋不在于吃子,它的目的是要把己方所有的子都顺利地移动到指定位置去,一个都不能少。比起其他棋类的无情,你不觉得跳棋才符合人类最宝贵的精神吗?”   “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国家下的这盘……呃……跳棋,是为了让所有人都顺利度过灾难?”   “没错。”   “可这跟逸夫楼有什么关系?”   “其实答案一直摆在那里,只不过你们都不去看。”祝佳音忽然高举起火把,照亮了墙壁上悬挂的一张照片。这是一栋和图书馆类似的五层小楼,正门写着斗大的三个字:逸夫楼。   “看这张照片,注意看楼身上标记的铭牌。”   我随着祝佳音的指点,看到在照片上的小楼一二层之间,挂着一个铜铭牌。我想起来了,每一栋逸夫楼,都会带着一个铭牌,上面会写明是邵逸夫先生捐赠。祝佳音让我再仔细看,我才发现,原来铭牌上的中文下方还有一行英文。   “绝大多数中国人在看这个铭牌的时候,只会看中文,把英文忽略掉,答案摆在眼前而不自知。”祝佳音带着讽刺说道。我一脸惭愧地瞪大眼睛,努力去看,终于从照片上辨认出来,那是邵逸夫的英文名:   Run Run Shaw。   邵……邵跑跑?我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这个细节我从前可真没注意过。   祝佳音道:“Run是跑,而且重复了两次,这是一个明确无误的警示。这就好像是紧急逃生通道的标示一样,给大家暗示,一旦发生危险,就往这里跑。要不为什么每一座城市里都有逸夫楼呢?”   “也就是说逸夫楼是一个紧急避难所?”我屏息宁气。   “这可不是一般的避难所。”祝佳音冷笑,“Run Run Shaw只是一个表层的符号,它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暗示。逸夫楼三个字,你想到什么没有?”   “……不就是捐赠者的名字嘛!”   “把这三个字看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念一遍。”   “逸夫楼逸夫楼逸夫楼逸夫楼E-Flow……”   “停!对,就是这个。香港人喜欢将英文单词本土化,比如Showhand叫做梭哈,Strawberry叫做士多啤梨,Plum叫做布冧。同样道理,逸夫楼要表达的意思就是E-Flow——注意,因为这是内地,所以采用的是普通话发音。”   “E-Flow?这又是什么鬼东西?”   “我原来就一直在想这东西是什么,当门开启的一瞬间,我终于知道了!”   他的声音忽然提高,在甬道里发出很大回响。前头三个人纷纷回头,问我们到底在干啥,我说在听祝佳音分析局势,他们三个都笑了笑,没再追问。   我被这似是而非的阴谋论推理搞得头晕目眩,祝佳音却兴奋得很:“Run Run,是要躲避灾难,所以E是指extinction,是足以令人类灭绝的大灾难啊!”   我的脚步一下子停住了:“那E-Flow呢?”   “顾名思义,E-Flow当然就是指应对大灾变而设置的相关流程。比如末日广播,就是E-Flow的一部分;末日种子库,也是其中一部分;而逸夫楼,则是E-FLow最关键的核心它要保护的,是人类的种子。邵逸夫先生为了国家,为了民族,用心良苦啊……”   “你是说,在这个地下会有一个末日基地?”   祝佳音点点头:“在进门之前,我只有三成把握,但现在我有八成。”说着,他手里的收音机忽然发出一阵高频杂音,像是人的尖叫,随即又消失了。祝佳音面色大变,急忙调试几下,抬头道:“不会有错,在我们的脚下,一个功率强劲的电台刚刚启动……”   “如果真是末日基地的话,那么咱们十三个人真的是有救了。”我喜道。   祝佳音却摇摇头:“你不明白,如果单纯只是保存人类的末日基地,国家不会绕这么个大圈子。别忘了,刚才只有邵雪城能开启这道门,我们都不行,这是为什么?还有,每一个末日基地,都会有一名值班员。这个基地的值班员毫无疑问是老王。按照道理,老王应该在灾难发生时,尽快带领我们进去,可他却千方百计阻拦,不惜牺牲自己,这又是为什么?”祝佳音眯起眼睛,望着前方似乎走不到尽头的甬道,轻轻道:“地下二层一定还隐藏着什么别的用意,我暂时还猜不透。”   “祝佳音。”   “啊?”   “你《达·芬奇密码》看太多了。”   我们又继续前行了十多分钟,前面的三个人终于停下了脚步,我和祝佳音赶过去,发现是一条死胡同,胡同的尽头挂着一幅油画,油画上是一位老人,慈祥而悲悯。我们面面相觑,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看,猜错了不是?”我悄悄对祝佳音说。祝佳音却信心十足地指着画像道:“错不了,这就是邵逸夫先生,前一阵我还在电视里看到过他老人家。”   “可末日基地在哪里呢?”我问。可祝佳音也答不上来。   邵雪城紧皱着眉头,把手上缠的带子解开,伤口贴在画像上轻轻摩挲。当画像全部被染红以后,整个画框忽然翻转,露出一个小巧的电脑屏幕。电脑屏幕上显示出一排数字:20013/100000。前面一个数字还在缓慢地跳动增长,但速度非常缓慢。   这时候,从天花板上传来一个声音:   “逸夫楼第874号,启动。”   随着几声轻微的齿轮转动声,我们前方的墙壁猝然分开,里面的日光灯也同时开启。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个宽敞明亮而一尘不染的纯白大房间,它的正面是一个超大液晶屏,还有一个类似操作台一样的东西,但上面只有两个按钮。在房间的后面,是一个规模很大的仓库,库门上写着标准的阿拉伯数字编号,看起来存量颇丰。   祝佳音兴奋地嚷道:“你看!你看!我猜对了!是末日基地没错!”他高兴得要发狂。大家没时间祝贺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冲进去,可是却纷纷惨叫着反弹回来,原来在那舒适的屋子和我们之间,还隔着一道玻璃墙。   “你们距进入逸夫楼第874号,还差79987个知识点。”天花板上的声音冷冰冰地提示。   “什么知识点啊?”徐聪莫名其妙地大喊道,试图再一次冲击,可还是失败了。这玻璃墙的硬度,似乎不输给钢铁。没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幸福却无法触及更痛苦的事情了,我们用尽了各种办法,邵雪城甚至咬破手指把鲜血涂在墙上,那玻璃墙却始终无动于衷。气急败坏的田骁狠狠地踢了玻璃墙一脚,反而疼得哇哇直叫。走投无路的我们,只好寄希望于祝佳音。这个原本被人当做神经病的家伙,现在却成了救世主。   祝佳音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问我们:“你们觉不觉得,这个数字的跳动,和某种频率很像?”   田骁急道:“别卖关子了!”   祝佳音道:“这像是,书本在火焰里燃烧的速度。”我们面面相觑,祝佳音解释说,每本书从投入火堆里到彻底变成灰烬都需要一定时间,我们临走之前扔进火堆一大批现代诗集,根据这些书的开本与材质,以及火堆的旺盛程度推算,彻底焚毁的时间与刚才那个数字跳动的速度接近。   “我有个想法,我的天呐……如果得到证实,那说明这个末日基地的设计者真是太疯狂了……”祝佳音喃喃自语,“你们快回去书库,给我取五本旅游类的书,要‘一生必去×××’为开头的那种,再拿三本高等数学,一本《全本金瓶梅》,一本《荆棘鸟》,还有一本《尤利西斯》,快去!”   现在谁也不敢怠慢他,田骁和徐聪急忙跑回去,一会儿工夫就抱着一摞书下来。祝佳音拿起一个杂志火炬,先烧掉一本《一生必去的全球一百个美景》,屏幕上的数字增加了几个;然后他又烧掉了一本《线性代数》,屏幕上的数字猛然减少了,而且减少了一百多个。我们都不敢插嘴,盯着他一会儿烧高数,一会儿烧旅游指南,忙得不亦乐乎。   祝佳音忙了一阵,把剩下的书放下,站起身来,对我和邵雪城道:“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不知好坏的消息。”   “先听好的。”邵雪城不动声色。   “我已经搞清楚进入末日基地的方法。设计者给这个基地安装了一套知识评估准入系统。”   “这是什么鬼东西?”   “简单来说,设计者不希望末日基地变成一个菜市场,只有那些对人类文明存续有价值的人,才有资格进入避难。而判断这些人价值的方法,就是看他们对人类知识体系有多么深刻的了解。”   “怎么了解?谁他妈的是全才啊?”田骁怒气冲天。   “你不一定要了解全部知识,但你必须要知道哪些东西对文明存续最重要,哪些不太重要,哪些完全不重要,有一个重要性的排名。”祝佳音用手指了指上头,“这个逸夫楼是建在图书馆之下的,馆藏的所有书籍,就是一个个小砝码。我们的焚书举动,都被书中的芯片传递到这里的计数器来。每烧掉一本对延续人类文明不重要的书,就会增加相应分数;每烧掉一本对人类文明至关重要的书,则会减少相应分数。如果我们想进入末日基地,就必须证明给电脑看,我们能够准确判断出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直到凑够十万知识点。”   “我们现在已经完成20%了?”邵雪城望着数字,若有所思。   “感谢成功学和励志类,但我们烧掉的那几本字典,却扣了不少分数。在这个体系下,烧错书的惩罚,可比烧对书的收益要大得多。”   “问题是,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徐聪问。   祝佳音拿起地上残留的几本书,侃侃而谈:“我刚才拿几本书做了实验。烧高等数学的惩罚很严重,可见理工科类对人类文明存续至关重要,这个判断很符合常识,所以这类书是绝对不能烧的。可是,接下来才是最难的部分。根据我做的实验,烧掉《一生要去的全球一百个美景》,每本加了5分,不太高,说明设计者厌恶这类书,认为它们毫无价值;然后我烧了《荆棘鸟》,得了7分,烧了《尤利西斯》,得了10分,说明设计者对澳大利亚文学和意识流心存畏惧,但毫无敬意;可当我烧掉《全本金瓶梅》后,却被扣了15分,设计者应该是很喜欢读它……”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田骁听得有些不耐烦。   “你还没明白吗?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搞清楚这个该死的设计者的读书品味、习惯、性格和个人偏好,要比他的基友更了解他!然后在20万本书里挑选出他最不喜欢的书烧掉,否则只有死路一条!”祝佳音大吼起来。   【五】   对于书籍的评判,要一分为二来看待。   自然科学类的书籍,判断起来相对简单,他们遵循的是同一套严谨的逻辑,可以被一个普适的客观规则所评判。《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与元素周期表,无论是谁来打分,都不会差很多。   但对于非自然科学类的东西,难度就大得多了。因为它们往往缺乏客观标准,大多来自于主观感觉。每个人的品位、见识以及意识形态都不一样,从而导致这些东西的评判标准千变万化,彼之肉,我之毒。在一千个人眼里,哈姆雷特的性格有一千种;薛宝琴咏古十首的谜底有一万多个;韩寒的团队有一百多人;连豆腐脑的作料都有十几样。   偏偏这些书籍的存量,占到了整个图书馆藏书的70%以上。所以,我们现在不得不舍弃自己的喜好与立场,捏着鼻子,像探索暗恋对象一样,去探查这个素未谋面的设计者的口味。   规则很简单:他喜欢的书,烧了会减分;不喜欢的书,烧了会加分。   在听完祝佳音的话以后,邵雪城果断决定,所有人先撤到上面去,把其他人都集合在一起。他的这个判断很清醒,现在只有五个傻老爷们儿,做什么判断都不可避免地带着偏颇。楼上的八个人有男有女有市井大妈也有虔诚教徒,能够确保涵盖面足够丰富,对设计者性格的把握也更为精准。   我们走上去,把其他人都召集到一起,讲述了下面的情景。那些半死不活的家伙听到楼下有温暖的房间和充足的食物,无不士气大振,就连郑大姐和李超这两个极端无神论者和极端有神论者,都激动地互相握住了手。唯一没发表看法的是老王,他醒过来以后,被五花大绑起来捆在角落里,转动着眼珠,不知在想些什么。   大家兴奋了一阵,龙傲天忽然插了一句:“那咱们怎么烧啊?”   “那还用问,当然是扣分的扔出去,加分的烧光光!”田骁挥舞着拳头,兴奋地嚷道。徐茄却拦住了他:“你冷静一下,烧书容易,万一烧错了就麻烦了。咱们当务之急是建立起方法论,用最小的代价建立起设计者的性格模型。这一步工作完成,剩下的就只是纯粹的体力活了。”   田骁一向看徐茄不顺眼,冷笑道:“什么方法论!我看你根本是故弄玄虚。这有什么难的。他不是讨厌旅游书么,我们就一把火全烧了;他讨厌C++,我们就一把火把程序教材都烧了,不结了吗?”   徐茄推推眼镜:“分类是一个办法,但不能说完全没风险。同一类书里,设计者的兴趣可能也有极大差异。比如哲学类里,我就喜欢维特根斯坦,但特别讨厌黑格尔。”   这时候徐聪把头探了过来连声附和:“对,对,纳兰容若的词写得婉约动人,但我对纳兰性德就没太多好感。”   “你别扯淡了!那俩根本是同一个人!”徐茄说。   田骁显得十分烦躁:“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如果能记住我们刚才具体烧了哪些书就好了……”邵雪城说到这里,眼神突然一闪,走到老王跟前,“在一开始,你强迫我们烧书前做好登记,其实就是出于这个目的吧?”   他一句话提醒了我们所有人。在一开始烧书的时候,老王提出的条件就是,每一本被烧掉的书,都要走完借书流程登记后才能扔进火堆。我们原来以为这是迂腐,现在联想到怪异的末日基地开启方式,才发现,老王的举动大有深意。   “你为什么要登记烧书?为什么阻止我们进入基地?为什么只有我的血才能开门?”   邵雪城连续问了三个问题,老王却只面露冷笑,根本不开口。邵雪城叫王大鹏去外头把登记卡拿回来。根据登记卡里烧书的分类,也许能够大致推算出作者的兴趣分布。结果王大鹏把登记卡取回来后大家一看,发现只有为数不多的记录,而且都是在我当政期间记下来的,邵雪城夺权以后,改变了书籍的选择方式,废除了登记流程,就再无记录可循了。   邵雪城坦率地承认了错误,并号召大家集思广益。每一个人都绞尽脑汁,冥思苦想。我忽然想到一个好点子,拍了拍手:“你们玩过十八猜么?”   “玩过!玩过!伸手摸姐面边丝,乌云飞了半天边……”徐聪高高兴兴唱了起来。邵雪城毫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滚!你他妈那是十八摸!”   “十八猜是一个猜人的游戏。你心中想一个人,我们来问你问题,你用是或者否来回答。在十八个问题之内,提问者必须猜中被问者心中所想之人。”   我简单地做了一下解释。在这个环境下,设计者就是被问者,他的是和否,将用书籍被烧毁后的分数增减来表达。只要书籍选择得当,我们应该能猜出他的兴趣所在。   祝佳音这时提醒道:“这里有一个风险。从刚才的实验里我们看到,每一本书的分值都是不同的。很有可能烧错一本书,扣的分数比之前得到的所有分数都多。你看刚才,我烧了《全本金瓶梅》,扣的分数足足有15分,要烧掉好几本旅游书才能补回来。如果捉摸不到设计者的恶趣味,恐怕一次失误,就会毁掉我们之前的一切努力。”   “你能挖掘出这个设计者有多变态吗?”邵雪城问。   “能!”   祝佳音跑进书库里,挑了半天,气喘吁吁地抱来一堆书。我们安排了龙傲天和小影到地库入口,一来是把数字的变化随时通报上面,二来他们两个体质太弱,下面相对暖和一点。   祝佳音把这些书依次烧了,然后让小影和龙傲天从地下把分数的增减变化传上来,如下:   金瓶梅词话 +4   绘图真本金瓶梅 -20   全本金瓶梅 -15   金瓶梅今译洁本 +5   大家聚拢过来,研究这一连串数字有什么意味。   祝佳音分析道:“作者在色情方面的取向,与常人区别不大,对全本金瓶梅的嗜好程度在洁本之上,对插图版的兴趣在文字版之上。”   这时我插嘴道:“我想再补充一句。这个分数的变化,也暴露了设计者在古典文学方面的无知。”   “什么?这分数不是很正常吗?”祝佳音很惊讶。   “不,你们都被书名迷惑了。《金瓶梅词话》是金瓶梅最早流传的版本,里面有大量诗词歌赋韵文,也有大量自然主义描写,保留了最原始的风貌;而《绘图真本金瓶梅》则是清朝人进行删节以后推出的新版本,才是真正的第一洁本。设计者显然是望文生义,看到‘词话’,以为只是诗集,看到‘绘图真本’,就以为是春宫插图,所以把分数设置颠倒了——也就是说,设计者在古典文化方面很无知。”   我说完以后,发现所有人都望着我,末了徐聪翘起拇指,说了一句:“老马,你真内行。”   拿金瓶梅系列做了试验以后,所有人都备受鼓舞。经过商定,我们决定先从性取向、政治取向、经济取向和文艺取向几个方面进行测试。判断一个人的阅读口味,有这几个维度应该足够了。   为了力求准确,我们还找了几本人格测试的书,什么九型十四型都有,参考完以后顺手烧了,分数居然还略涨了几分。   人的性取向非常关键,它几乎是一切人性的根本来源。可惜的是,这图书馆太正规,没有任何严格意义上的色情读物。我建议找李银河的《他们的世界》和王小波的《东宫西宫》。刘月更干脆,说拿几部耽美漫画一测便知。我们正在争论,邵雪城走过来,毫不客气地把我们要烧的东西都扔开,转身取来一摞时尚杂志。他先烧了吴彦祖做封面的《CQ》,分数增加;又烧了曾黎当封面的男人装,分数减少;最后他把刘月手里的几本耽美腐书丢进火里,分数大涨了二十多个点。   我们又进一步测试了他的详细偏好。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赞美杂志事业,虽然色情读物在我国是被禁止的,但是我们在各类杂志里找到了几乎所有能想象到的东西。这个设计者在大腿与美臀夹攻之下无处遁形,乖乖地露出了本来面目。很快我们就知道了,他有轻微M倾向,是个丝袜控、制服控,尤好泳装,可能还是个处男。最后一点我们是通过焚烧《电车男》导致大扣分而猜测的。   “正常男性。”邵雪城拍拍手里的灰,得出了结论。祝佳音却说:“我看不见得……”说完他把林妙可奥运写真集烧了,没过多久,下面传来龙傲天惊慌的叫喊:“你们烧什么了,这里狂跌了30多分!”   我们面面相觑,往好的方面想,至少有一小类图书,我们可以不用烧了。   紧接着获得成果的是政治测试,这要归功于田骁和徐茄。邵雪城安排他们分别负责搜集敌对阵营的著作。要知道,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他们以惊人的效率完成了著作搜集。   首先是《论美国的民主》被投入火中,下面立刻传来消息:“分数上升了10点。”田骁拍案大喜:“我就知道,设计者一定是我们这边的!”徐茄冷笑着扔进去一本《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分数猛然跃升了25点。   “自由派他不喜欢,斯大林他也不喜欢,难道他是个托派?”田骁疑窦丛生。徐茄也颇为不解,目前被焚毁的著作里,很多观点是针锋相对、彼此抵牾的,比如哈耶克与凯恩斯,他们的著作获得了相同的加分,说明这些书设计者都不喜欢。   “丫是个无政府主义者!”这是田骁和徐茄共同得出来的结论。可是邵雪城摇摇头,转头问徐聪:“你喜欢哈耶克吗?赞成托洛茨基吗?何新的观点,你都拥护吗?”徐聪茫然地摇头:“这都谁啊?没听过。”邵雪城一指徐聪:“看到了吗?这才是正确答案,设计者和他一样,根本就没看过这些玩意,一看书名就困。”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这意味着,将有一大批著作,不分左右东西,可以不加分辨地投入火中。   真正遇到麻烦的地方,是文艺取向。科幻、悬疑、军事、盗墓几个大类的书,烧毁之后分数都减少,这符合一个正常男性的趣味。我们得出这个结论以后,放心地把言情小清新都痛快地烧掉,赚取加分。结果发现,《情人》和《奇鸟行状录》扣掉了很多分数,但在《素年锦时》上却得到了加分。   这严重不符合我们逐渐成形的男性品味模型,让所有人都很紧张。如果这个模型被验证是错误的,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推倒重来,时间会变得非常紧迫。刘月盯着那些书本的灰烬若有所思,她忽然开口问道:“杜拉斯和村上春树的其他书烧了没有?”我告诉她,不光烧了,而且分数是正的。刘月露出感慨的表情:“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设计者根本不喜欢这两个作者,他只看过这两部作品。”   “那他还对那两部作品评价那么高?”徐茄反问。   刘月叹了口气道:“你们还不明白吗?这位设计者曾经有过一个混豆瓣的小清新女朋友。为了讨好她,他阅读了许多她喜欢的书,这些书都成了他美好的回忆,包括《情人》、包括《奇鸟行状录》——说不定他的女朋友还喜欢林少华讨厌施小炜——但在他开始看《素年锦时》的时候,她提出了分手,于是唯有这一本化为了惨痛记忆,让他痛苦万分。这种失落的心情,直接体现到了分数的增减上。”   我们心目中逐渐浮现出一个孤独的身影,他拿着照片彻夜哭泣,对着电脑里的QQ彻夜哭泣,一边做着末日基地的规划一边哭泣。直到有一天,他不哭了,擦干了眼泪,恶狠狠地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狂吼:“我要让所有人都不好过!”   “妈的!”邵雪城狠狠骂了一句,原来这才是这一切麻烦的渊薮。别的末日基地,也许已经在开派对或者集体看着电影,我们却还在这天寒地冻的图书馆里,一本一本地谈论着书。万一真的都冻死了,几百年后的考古队员会怎么看我们?一群冻死不忘看书的文青?那误会可就太大了。   好在这种日子不必过很久。我们做了一大堆谨慎的实验,终于锁定了几大类他绝对不会喜欢的图书。开启基地大门的知识点只有10万,而图书馆的藏书有20万,而且分值不同,容错空间很大。   一本本书被投入火中,数字在逐渐上升,间有下降,但总体却是在不断攀升。就在我们筋疲力尽,整个图书馆都快被烟雾充满的时候,计数器终于抵达了99999。   书库里几乎已经不能待人,邵雪城带着所有人——包括被五花大绑的老王——用布片蘸着融化的雪水捂住口鼻,鱼贯下到地下二层基地大门前。他的手里拿了一本《裸妆圣经》,根据我们的人格测写,设计者对这种充斥着五官特写的女性美容教材绝对不会有兴趣的,它作为最后的焚书,最为保险。   “那我烧了?”邵雪城问大家。大家都屏住呼吸——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太呛了——盯着他手里的书。没有人把视线移开,马上就会有温暖和食物了,我们都不想错过这历史性的一刻。邵雪城把手里的书点燃,火苗先是轻轻舔舐着边角,书边角倏然翘了起来,他熟练地把书倒转,火苗冲上,很快整本册子就熊熊燃烧起来。   计数器发出清脆的蜂鸣声,可我们所有人的面色都为之大变。只见数字从99999一下子跳到了99899,足足跌落了100点。也就是说,设计者对这本书评价非常高,对我们烧掉它特别不满。   “这是为什么?难道他还是个隐藏极深的伪娘、异装癖?”田骁愤怒地大叫道。邵雪城在这一瞬间,也有些不知所措。徐聪抓住刘月、小影和郑大姐:“你们是女人,你们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三位女性一起惊慌地摇头,这种诡异的事情完全超出了她们的想象。祝佳音连忙打开我们写在纸上的人格分析,嘟嘟囔囔地重新开始分析,然后抬起头沮丧地说:“不对!我们已经百分之百排除了他是伪娘和异装癖的可能,他不可能这么喜欢《裸妆圣经》。这件事从逻辑上无法解释,它太古怪了。”   大家乱成一团,仿佛是一条即将靠岸却在逐渐沉没的大船上的老鼠。一向最有办法的邵雪城也束手无策,基地进不去,图书馆回不得,我们将在这里无比讽刺地被活活困死。   就在这时,一道念头闪过我的脑海。我抓住祝佳音的胳膊:“你快看看设计者的人格测写,有没有提及他对色情文字以及图片的嗜好程度?”祝佳音点点头:“有啊,他对色情的敏感程度,因为长期受到性压抑,所以比正常人要高一些。”我又问道:“这么说他应该有撸管的习惯?”   “那简直是一定的。”   “而频繁撸管会导致视力模糊,对不对?”   “没错!不过我是从书里看来才知道的。”祝佳音又加了一句解释。   我心中狂跳,这个谜团终于解开了。我找到邵雪城,大声对他喊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为什么设计者作为正常男性,却对《裸妆圣经》评价如此之高了。”   “怎么回事?”邵雪城眉头一振。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件事。这个图书馆里有20万藏书,设计者再宅也不可能全部看过。从我们刚才的政治测试可以知道,他对书籍的打分,很少是因为自己真正看过,绝大部分是通过书名或者内容简介来判断的。”   大家都被我的解说吸引,仿佛我是最后一片浮木。   “设计者因为长期撸管,视力不会太好。他是一个普通人,他也会犯错,也会看错。”我讲到这里,深吸一口气,“我们面临的问题,说白了其实很简单,他把《裸妆圣经》看成了《裸女圣经》。他虽然没仔细看里面的内容,却对这个标题很有兴趣,就给了一个很高的评价。”   “而因为这个该死的错误,我们全都被夹在这里,上下不能。”邵雪城的脸阴森得可怕。如果有可能,我猜他会把设计者揪出来活活打死。   上头烟雾滚滚,已经无法返回,《裸妆圣经》是我们带下来的最后一本书。我们不可能再找来值101分的书籍来焚烧了。   一句话,我们死定了。   【六】   我们十三个人困守在地下二层书库,一筹莫展。   图书馆的通风设备早已停止运转,我们又根本不敢开门开窗。持续数日的焚书行为,让整个图书馆充满了烟雾。浓烟滚滚,难以视物,几乎没法待人。我们又烧错了最后一本书,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只是烟雾而已嘛,又不是大火!派一个人掩着鼻子冲上去随便抓两本下来,不就得了?你们不敢去,我去!叫你们见识一下宣武人的骨气!”   田骁不以为然地挥动着手臂,世界末日非但没把他变成一个博爱主义者,反而更助长了他区族主义的气焰。邵雪城却摇了摇头:“没用的,上面的通道已经封闭了。”   “怎么回事?”我皱眉问道。   邵雪城说,进入甬道的时候他是最后一个进来的。为了防止烟雾侵入通道,他把门给带上了,结果没想到这个门是自锁型的,一关闭便“咔哒”一下自动锁住了,而且这一侧没有任何按钮或门把手,是光板一面。换句话说,只要这个门关闭,从里面休想打开。   “你的血也没用?”我问。邵雪城苦笑着举起手掌,上面有一道新的伤痕,血迹犹在,显然是已经试过了。既然连他的血都没用,那看来是真没辙了。   现在距离成功只有101分,可这一步却把我们全都给难住了。图书馆里还有大把的书可以烧,就在我们头顶,但我们却回不去了。那些藏书就跟北京的车牌一样,原来资源丰富触手可及,大家都不珍惜;当大门关闭之后,所有人才意识到它的宝贵,可这时一切都太晚了。   “你们有没有碰巧随身带了什么书?”我问大家,其他人面面相觑,都纷纷摇头。这几天大家在图书馆已经待得腻烦透了,即使是最喜欢书的人,如今眼里的书也只分成“可燃”和“不可燃”两类,半点阅读的兴趣都提不起来,更别说偷偷藏一本随身携带了。   “李超,你不是基督徒吗?肯定从图书馆里偷偷顺了本圣经吧?”我点中一人。   李超一脸殉教圣徒的神情:“没有,我怕你们给烧了,把所有的圣经都藏去一处柜子底下,临走的时候忘带了……”   我又把视线投向王大鹏:“大鹏,我记得你算是个居士吧?就没偷偷揣两本佛经?”   “对不起,我是修禅的,我们禅宗不立文字……”王大鹏嗫嚅道。   “你们这些信徒该动摇的时候虔诚得不得了,现在该虔诚的时候,咋一个个全都动摇了呢!”邵雪城气得大骂。   十几个人纷纷摸摸口袋,希冀无意中带着一本两本,结果一无所获,毕竟带书不像是夹私货,有意无意总能夹带一二。   我们面临的窘境,不光是必须找出一本书来烧,而且这本书分值还必须达到101分以上才行。这才是个大难题。我们对设计者的性格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他的性格比较扭曲,对喜欢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情感;而对于厌恶的东西,厌憎却表达得没那么极端。所以当初在烧书的时候,烧到他讨厌的书,加分不多;烧到他喜欢的书,减分却很厉害。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手里有一本他厌恶之极的书,才有机会脱困。这个概率,近乎于零。   邵雪城和我对视一眼,一起走到五花大绑的老王身边。老王早就醒了,一直沉默地看着我们慌作一团,浑浊的目光却没什么焦点。祝佳音告诉我们,虽然每一个末日基地都是全自动的,但都会配备一个专门的值班员,用于监控其平时的运转,以及在紧急关头疏导、引导、教会幸存者使用末日基地。按照祝佳音的推断,老王显然就是这个逸夫楼的值班员,可是他不知发了什么疯,居然罔顾职责,从一开始就阻挠我们进入基地。   “告诉我们进入的办法。”邵雪城抓住老王的手指,平静地说,“我们现在已经陷入绝境,我不介意用任何方法折磨你。”   老王保持着沉默,邵雪城用力一掰,嘎巴一声,老王的右手小拇指应声折断,老人发出一声惨叫。即使是最善良的人,也保持着沉默,用复杂的眼神看着邵雪城用刑。   “你还有九次机会。说,要如何进去?”   老王终于带着一丝讽刺开口:“烧书啊,你们不是一直这样做的吗?”邵雪城一时语塞,烧书的确是正确的做法,但这条路已经被我们自己堵死了。   “你对这里这么熟悉,一定还有别的办法!”邵雪城再度问,但这一次的气势弱了很多。祝佳音在旁边帮腔道:“对!如此重要的基地,不可能只有一种进入方式。”   老王冷哼一声,闭上眼睛,没有回答。我扮红脸,对老王和颜悦色道:“现在大家走投无路,横竖都是死。你如果不告诉我们进去基地的办法,也就算了,好歹把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的原因说出来,让我们死也死个明白,对不对?”   我试图诱导他开口,只要他开口说话,事情就会有转机。可惜老王没有中计,只是把头歪了歪。我看到他忽然嘴唇上翘,分明流露出一种欣慰。我心中一动,顺着他的目光朝里面看去。隔着透明的大门,我看到基地内部的那个大屏幕居然开启了,显示出一张中国地图,旁边还有许多奇怪的数字和图标在变动。   “这老家伙肯定又在耍阴谋诡计!”邵雪城按捺不住怒火,一把揪住老王大吼起来,眼神闪动出狠戾,“既然他不肯说,那么就成全他好了。我向你们保证,他会是我们中第一个开始死,最后一个死完的。”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我们中响起:“行了,你们够了,老王他真不知道如何进入。”我们左右望去,惊讶地发现,这个声音的来源居然是郑大姐。她自从被老王用大英百科全书打晕被我们救醒以后,就一直保持着沉默。   此时的她一改以往的市侩,神情严肃,甚至还带着淡淡的哀伤。我们全都沉默不语,用惊疑的眼神望着她,自动让开一条路。郑大姐慢慢走到老王身边,半蹲下身子,握住他的手:“老王,你赢了。”老王望着郑大姐,表情平静,把手抽出来放在胸口上。郑大姐道:“你是在做自己的工作,你儿子不会怪你的。”老王苦笑着摇摇头。   “郑大姐,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郑大姐起身道:“事情演变到这个地步,我也有责任,我会给你们一个交代的。”她抱臂站直,慢慢说道:“首先我要告诉你们,老王并不是这个末日基地的值班员,我才是。”   祝佳音唰地站起身来,脸色铁青:“怎……怎么可能!根据我的推算,老王符合值班员的一切特征。”   郑大姐笑了:“你这么擅长阴谋论,难道就没想过,作为末日基地的值班员,必须要经常出没在基地附近,而且还不能引人注目。要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给你一个提示,老王打人用的扫帚,原来是属于我的。”   “你……你是……”祝佳音嘴巴张得大大的,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邵雪城扳住他的肩膀,问他怎么了。祝佳音颤抖着声音道:“没想到,没想到,我以为这只是个都市传说,没想到这两件事,都是有关联的。我的修行还是不够,这么明显的联系都没看透。”邵雪城越听越糊涂。祝佳音猛然抓住他的胳膊:“你还不明白吗?所有逸夫楼末日基地的守护者,都是传说中的扫地大妈啊!所以她们才无处不在,却没人留意;所以她们才样样精通,却深藏不露!”   听到祝佳音这么说,大家看向郑大姐的眼神完全不一样了。她高傲地笑了笑:“我的同事们有时候也会一时技痒,给周围的人点拨几句,留下各种各样的传说——当然这是违反规定的,不值得鼓励。”   邵雪城却阴沉着脸:“你既然是值班员,为什么故意装神弄鬼?老王又是怎么回事?”   郑大姐目光微凛:“我的工作,和焚书系统一样,不光是要引导幸存者进入基地,而且也要全面考核幸存者的素质,以便让他们能适应灾后重建的复杂环境。”   “公务员考试也就罢了,你他妈的连幸存者也要考吗?”不知是谁嘟囔了一句。   郑大姐道:“焚书系统,考的是你们对知识点的掌握。而我要考核的,是你们作为一个团队,要如何整合秩序、优化决策效率、迅速处断的突发事件、控制内部矛盾等。如果以公务员考试来说的话,焚书系统是笔试,而我的是面试。”   难怪她要抢先一步掌握所有的食物,又表现得很吝啬,原来是在测试我们在资源分配上的灵活度。   “那我们是不合格喽?”我望着紧闭的基地大门,问道。   郑大姐犹豫了一下,却岔开了话题:“国家当初在建设这个末日基地的时候,曾经发生过分歧。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基地应该用于保护幸存者;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基地应该用于改善周边自然环境的状况,拯救更多人类。前者被称为小乘派,后者被称为大乘派。”   “听起来没什么区别嘛,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徐聪拍拍脑袋。   “区别可大了。”郑大姐冷笑,“基地的数量以及能量是有限的。它设计规划的能量,只能满足一个方向的要求:要么变成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末日基地;要么变成一个高功率的热源,让周围环境的温度提升,尽早结束严寒。选择第一种,幸存者会变成一窝幸福的鼹鼠,一辈子龟缩在温暖的地下,外界将是无边无际的冻土;选择第二种,幸存者将会失去一切,回归原始,但冰川期的时间会缩短。”   听到这里,每个人都在心里琢磨了一下,看看自己到底是哪一边的。郑大姐继续解释说,这两个派系,在设计阶段就争吵不休,妥协的结果,就是在每一个基地都安装了一个选择机制。一定时间内若没有幸存者进入,基地就会从幸存模式自动切换为热源模式。   我一指玻璃门后那开启的大屏幕:“那么现在这大屏幕上显示的是什么,已经切换到热源模式了?”   “对,全部转换程序很快就能完成。”   “可逆吗?”   “可逆。”郑大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们一眼。   看来老王就是大乘派的,而且还是无比狂热的那种。他拼命阻止我们,就是为了让基地不受干扰地切换到热源模式。难怪郑大姐说他不需要知道进入基地的方法,只要不让别人进去,就大功告成了。   祝佳音举手道:“可我有一个疑问。这个末日基地的规模,就算再强大,最多也只能改善一小块区域,跟大自然的威势对抗实在太过微弱,热源模式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郑大姐道:“众人拾柴火焰高,你不要忘了,全国有多少逸夫楼。建设地点的选择,都是经过缜密研究和计算的。如果全部基地都作为热源启动的话,那么将会对特定的大气节点起到干扰作用,从而影响到整个大气流动,改变小冰川期的状况。”   祝佳音还要再问,却被邵雪城给拦住了,他眯起眼睛道:“也就是说,无论你还是老王,都是国家安排在末日基地的值班员。”   “事实上,全国每一个基地,为了平衡争议,都会设置两个人:小乘派的值班员,以及老王这样的大乘派干扰者。老王的权限比我低,但他可以用各种方式干扰你们,我不能干涉,只能旁观,把它当做一次对你们的考验。幸存者能否进入基地,一要看他们自己的能力,二要看能不能排除干扰……你们真可惜,就差了那么一点。”郑大姐露出惋惜的神情。   “这个老东西想捣乱,还这么多理由!”   “For the greater good!”老王昂起头,发出微弱的呼声,随即被邵雪城一拳打回去。郑大姐不悦道:“只是观点不同,你不必如此粗暴。”邵雪城道:“他害我们这么多人吃了许多苦头,老子就算不杀他,也得把他打到他儿子也认不出他来!”   郑大姐幽幽叹道:“他儿子已经去世了。你知道么?这个基地的焚书系统,就是他儿子开发的。他们父子闹了矛盾,还未等化解,儿子就病死了。老王心存愧疚,才主动来这里当干扰者,希望离儿子近一些。你们焚书,其实就是在焚他的儿子。”   “好哇,这两父子都是给我们找麻烦的,两罪并罚!”邵雪城喝道,挥拳要去打。郑大姐要去阻止,却被他拦住:“你有这个时间仗义,不如赶快告诉我们,这个门该怎么打开?”   郑大姐冷静地回答:“我以逸夫楼扫地大妈的身份告诉你,通往楼上的门是不可能打开了。而这个基地的进入方式,只有焚书一种途径,没有别的办法。”   田骁恼怒地跳起来:“那我们就都是死路一条喽?”   邵雪城死死瞪着她:“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不一早提醒我们?我们进不去,你也一样会死啊。老王是大乘派,不怕死,你郑大姐是小乘派,难道也不怕?”   郑大姐轻蔑一笑:“你知道当末日基地的值班员,需要什么资质吗?高能物理学、精密机械学、电子工程学、气象学、概率论、心理学、组织行为学,要学的东西至少要跨越多个领域。我这么多学位一一读下来,连女博士都当了,还怕死么?”   她这么一说,邵雪城反而失去了动手的理由。   刘月和小影突然哇地哭了起来。死倒是不可怕关键是死在距离温暖世界一墙之隔的地方,这才是最让人崩溃的。其他人没有去宽慰她们,大家都不知所措。祝佳音低头调着收音机;王大鹏和徐聪瘫坐在地,双手抱头;李超闭目诵着圣经,可总是背错;龙傲天抓着他的衣角,也将错就错地背了下去;田骁拍了拍徐茄的肩:“都到这时候了,不跟你打啦。”徐茄斜眼道:“谁想跟你斗来着。其实,我姥姥家也是宣武的,我身上有一半宣武的血统……”田骁握着他的手,眼眶有些湿润。   在这一片愁云惨雾中,老王忽然抬起头来,再度开口:“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即使是切换到热源模式,你们也不会死。你们只是会回到荒野,回到过去,失去的只是现成的美味佳肴和温暖舒适的床铺,得到的却是整个新世界!在热源模式的干涉下,小冰川期很快就能过去。你们将会像在图书馆里焚书一样,需要自己寻找资源,自己采集果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整个中国都是你们的南泥湾。这无疑会很辛苦,但你们会活下去,你们的子孙也会活下去,就像我们的先祖那样,而不是龟缩在基地里苟且余生,然后尸体随着整个人类文明陷入冰冷的黑暗……”   “妈的,把我们害这么惨,还这么多废话!”邵雪城又是一拳打过去。老王这次却变得激动起来,带着嘴角一抹鲜血,顽强地昂起头:“你们愿意像地沟中的老鼠一样看不到一点未来吗?愿意在惶恐和绝望中度过毫无建树的余生吗?我舍弃了家庭,舍弃了理想,牺牲了儿子,潜伏在这里做一个干扰者,不是为了害你们,而是为了帮助我们所有人!”   在老王的呼喊声中,每个人都沉默下来,连啜泣声都消失了。这个,大概就是所谓“大乘派”的观点吧。说实话,我被老王说得都有点认同了。这时祝佳音喃喃道:“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我们既回不去,也进不去。甬道里没吃没喝,只有几张海报,只能等死罢了,谈什么理想……”   老王平静道:“其实我知道一个办法,可以让你们进入基地。但你们必须要答应我,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拯救整个中国,不把基地调回幸存模式。”   这次邵雪城没有动手打人,他盯着老王看了许久,忽然偏过头去,走到郑大姐身前,语气疲惫地问道:“真的存在这种办法吗?”她茫然地摇摇头,表示不知道。邵雪城想了想,又问道:“我想知道,要多少末日基地切换到热源模式,才会彻底改变中国的严寒气候?”   “几乎全部。”郑大姐回答。   “也就是说,即使我们决定切到热源模式,也不一定管用。如果别人选择藏起来,冰川不会缓解,我们一样会死。”   “是的。”   “有意思,老王,这就是一场豪赌啊,而且我们几乎没有筹码……”邵雪城嘴角微微上翘,把身体靠在玻璃墙上,双手插在兜里,“那么,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我?”   “什么?”郑大姐似乎更加茫然了。   “为什么只有邵家的子孙才能开启这个基地?难道我们邵氏一族,注定要在末日背负起拯救者的宿命?”邵雪城大声问道,踏前一步,眼神里闪着异样的光彩。   这次不光是郑大姐,就连老王都面露惊奇。邵雪城举起手来:“地下二层书库的门,甬道尽头的画像,只有用我的血才能开启。邵逸夫和我邵雪城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城户光政的故事,真的发生了?”   “那个……”郑大姐有些尴尬,“电子锁和画像,用任何人的血都能开启啊,那本来只是一个防止其他生物入内的检测器。你滴入血液,确认人类DNA,检测通过,流程标准,任何人都可以。”   邵雪城一下子僵住了,甬道里陷入可怕的沉默。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当初除了邵雪城以外,没人再拿自己的血去试过。我们看到逸夫楼时,想当然地把他们两个人联系到一起,后来一直唯他马首是瞻,或多或少都是因为在心里认为他是The Chosen One。不得不承认,即使是再坚定的无神论者,内心深处总潜藏着一丝宿命论的本能。只是苦了邵雪城,他可着实流了不少血呢……   听到这个消息,邵雪城却没有意料中的愤怒,反而露出释然解脱的神情。他把右手放下,长出一口气:“太好了,我还以为要被迫背负什么讨厌的宿命或者职责呢,原来老子不是你们的领袖,跟香港那个邵家也没关系,现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那你想干什么?”我问。   “之前我还以为自己是天选之人,必须要把你们这些家伙活着带走,现在我不必背这个包袱啦。”邵雪城环顾四周,“从现在开始,你们不要听我的命令,我也不支使你们,咱们自己只代表自己。”   说完这番话,邵雪城走到老王身前,伸出手把他的绳子解开。老王愕然望着他,以为这又是什么折磨的新招数。邵雪城对他说道:“我还是挺讨厌你的,你给我们带来了太多麻烦。不过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想猫在这种地下岩洞里。就算有24小时暖气热水和按摩女郎,我也没兴趣。太憋闷,我的心胸太宽广了,再高级的鸟笼也容不下,我宁可在雪地里赤身裸体去狩猎幸存的大龄女青年和藏獒。”   大家面面相觑,一下子都没适应这个意外的转折。我第二个站出来:“我赞同邵雪城的意见。就算别的基地选择了幸存模式,我们因此而死去,我也不后悔。至少中国曾经有这么十几个人,愿意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复兴,选择牺牲。这比苟且偷生更有意义。”   “宣武人从来都顾全大局!”田骁第三个站起来。   “即使为了一个义人,上帝也不毁灭索多玛城。我希望我能末成为上帝仍眷顾这片土地的理由。”李超郑重其事地划了一个十字。   “我也赞同。我以前看《怎么办》的时候,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当我回首往事时,我不希望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我只希望在临终时能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复兴而奋斗’。”徐聪第五个站起来。   “算我一个。顺便说一句,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句子,你真没文化。”徐茄说。   “那是简称!”   “别傻了,《怎么办》是车尔尼雪夫斯基写的!哦,对了,我也同意。”刘月说,然后挽住小影的胳膊。   小影小声说了一句:“命运之轮,正位。”没人明白她的意思,大概也不是反对。   龙傲天和王大鹏同时点了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现在没表态的只有祝佳音,他依然低头摸着收音机。大家望着他许久,祝佳音这才抬起头:“你们知道吗?这是一场非零和博弈,我们现在处于囚徒困境,全国末日基地里的幸存者都在这个困境里。选择幸存模式,只有自己可以得救,国家一定完蛋;选择热源模式,如果其他人不配合,国家不一定能得救,自己也铁定完蛋。想达到帕累托最优,必须所有人都在孤立没有交流的前提下,做出和我们一样的选择才行。这个概率你们说是多少?”   “不知道,我们也不想知道。”我对他说。祝佳音把收音机搁在地上,举起了右手:“囚徒困境想达到最完美的结果,总得有人迈出这一步,我不想成为纳什均衡里的悲剧。”   我们把手伸在一起,用力相握。在这么寒冷的地方,大家的手居然都是热乎乎的。看到我们所有人达成共识,老王欣慰地笑了,两行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下来。   “你们快看屏幕!”郑大姐忽然喊道。我们扑过去,隔着玻璃门看到,屋子里的大屏幕的右侧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圆柱体光柱,光柱从开始的冷色调向暖色调转化,一会儿工夫就从浅蓝变到橙黄。即使最无知的徐聪也看明白了,这表示整个基地的热源模式转换完成,开始作为一个逐渐升温的热源,向被冰雪覆盖的首都四周辐射热能。   这时候,屏幕右侧的那幅中国地图,在首都的位置,倏然亮起了一个孤零零的黄色小点。“这就是我们吧?”大家互相谈论着,把脸贴在玻璃上,视线一秒钟都不愿意挪开。这是我们这些幸存者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留下的印记,一时间每个人都无比自豪。   屏幕在继续读取着信息。突然,我看到在上海的位置似乎有什么东西闪过,再仔细一看,原来是另外一个小黄点亮了起来。这意味着,在大灾变发生以后,上海有人做出了和我们一样的选择。“总算不是只有咱们这么傻。”祝佳音喃喃道。   “快看!广州也是!”   “成都!成都也亮了!”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   “台北也亮了!”   电脑在继续读取着信息,在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我们看到,那一个小黄点似乎引燃了野火,很快,全国的疆域里,更多黄点纷纷涌现,几乎在一瞬间点亮了整个中国,中国地图变成了一只金黄色的公鸡,跃然屏幕之上。原来我们并不孤单,全国各地的幸存者在进入基地以后,全都做出了同一个选择:把基地变成热源。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它们将在严寒中为整个中国撑起温室,孕育着复兴。   我们隔着玻璃门欢呼起来,祝佳音反复擦拭着眼镜,嘴里不停嘟囔:“几千个囚徒的帕累托最优,这是神迹啊,神迹啊!反正我信了,我信了……”   “好得很,接下来的重建,就看我们的了!”田骁意气风发地喊道,似乎已迫不及待。   这时,我们听到身后传来一声钝钝的撞击声,急忙回头,只见老王软软趴在地上,墙壁上沾了一大摊鲜血。他刚才居然趁着大家没注意,用尽全力,朝着墙壁撞去。我把老王抱起来,他脑袋上血淋淋的伤口触目惊心,这人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我大声呼唤着他的名字,他的嘴唇却只是微微一动。邵雪城也凑了过来,面色大变。老王是我们进入基地唯一的指望,他若是死了,我们也就完蛋了。   “老王,你到底在做什么?你还没告诉我们如何进入基地呢!”   老王听到声音,勉强睁开眼睛,用尽力气笑了笑,断断续续地对邵雪城道:“我的死……就是你们进入基地的办法。我为了事业,亏欠我儿子太多太多,他妈妈也因此去世,他一直恨我入骨……这个焚书系统是……是他设计的。我的体内,也放有计分芯片……呼,所以现在只要我一死,肯定能得到许多加分,一定能超过十万分,门就可以开启了……记住你们的承诺……要活下去,开拓新的未来……”   说到这里,老王的脑袋缓缓垂下,气绝身亡。与此同时,计分器发出急促的电子蜂鸣声,所有人互相搀扶着,一起抬头向上看去。计分器上的数字在变化,从刚才的99899,骤然减到了99799。   什么?大家都以为看错了,揉揉眼睛,又看了一遍,还是99799,比刚才还少了100分。   “……”   “……”   “……”   “这……是怎么了?”邵雪城连声问,连续意外的转折,让他心浮气躁。   “如果我猜得不错……”我第一次失去了冷静,不得不拼命按住太阳穴,才能继续说话,“……如果我猜得不错。这个设计者,在内心深处仍深爱着他的父亲——他早就原谅老王了。但他太过内向,不擅表达,就把这份心意深深地藏在了芯片评分系统之中。他父亲一直到死,都没有觉察到深藏在自己体内的儿子的爱——真是感人的桥段。”   “然后呢?”   “没有什么然后了,这个腼腆的混蛋!”   湘西航班   【一】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在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有一次我去非洲的某一个小国出差,返回的时候发现航空公司临时取消了我订的那趟航班。我在国内有一个绝不能缺席的会议,只得厚起脸皮缠着航空公司的人,又是威胁又是哀求。大概受不了我的软磨硬泡,一个黑人办事员偷偷告诉我,有一架飞往中国的包机计划在今晚起飞,由当地华侨商会会长亲自督办,这种包机一般坐不满,如果能拿到那位会长的许可,说不定可以蹭个位子。   我得了指示,在这个不大的候机楼里转了几圈,还真让我找到了那位会长。他正和一名秘书站在机场门口,似乎在等待什么。我走过去把自己的情况说明,会长犹豫了一下,要去我的护照,转过身交给旁边的秘书。秘书接过护照以后翻开看了几眼,掏出钢笔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好一阵才把护照还给我,冲会长点了点头。   我想他们大概在查我的底吧,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我是计划外人员。会长写了张条子给我,说飞机将会在晚上八点起飞,让我不要太早去。然后他握了握我的手低声道:“这是包机,你低调点,少说话,多睡觉。”   我们正说着,从远处开来一辆大巴车。这辆大巴通体黑色,车窗都被帘子遮挡起来,就连驾驶座的挡风玻璃都是单向透视膜。   会长显得有些紧张,挥手让我尽快离开,然后和秘书走了过去。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看到那大巴停稳以后,车门滑开,却没人下车。会长也没上车,只是站在门口往里张望,嘴里还嘟囔些什么。   我在候机楼找了个咖啡厅消磨了两个小时,在差不多差五分钟到八点的时候赶到了登机口。那里一个人都没有,安静得像个山洞。如果不是信息屏的提示,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我隔着玻璃朝外望去,看到一架国航的747-200C停在登机桥边,里面灯火通明。我觉得很惊讶,因为这个型号的波音飞机产量很少,从来没听说过国航还买过。747-200C是客货混合型的,这一架的机身侧面还有一个货舱门,说明它平时是做货机用的。这种机型就算改客机,也不过是在货舱里安装了活动座椅的货机,坐着很不舒服,设施又老旧,唯一的好处是比较宽敞。   按道理说,包机回国不会选择这种飞机。但我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这种非洲小国,航空公司才不会让新型号来飞。据说在有些邻国,运七和727甚至都还能看得到,跟它们相比,200C已经算是新锐机型了。   我走过登机桥,在舱门处看到一个身材婀娜的中国空姐。她正站在舱门外侧的操作台前,一手拿着香水往身上喷,一手拿着内线电话说:“对,对,都赶上飞机了。”她说着话,忽然看到我站在旁边,“啊”地叫了一声,话筒一下子摔到了地上。   我心想这空姐真是不够稳重,假装没看见,把会长的纸条递给她。她扫了眼纸条,俯身从地上拿起电话,估计在跟机长汇报吧。她“嗯嗯”了几声,放下电话,冲我做了一个表示无奈的手势:“先生,因为您是临时增补的客人,因此只有一个位子可以选择。”   我表示无所谓,只要能按时回国就行。   “那您跟我来吧。”空姐说完就进了机舱,我听到她转身时低声嘀咕了一句:“这人什么毛病啊。”我虽然有点想投诉她,但又怕节外生枝,只好装没听见。   200C的机舱很狭小,空调开得很大,甚至有点冷。我走在过道,望着前头空姐扭动的屁股,心如止水。   这趟飞机人坐得挺满,但出奇的安静。乘客们都穿着同样的蓝色夹克和黑裤子,头上还扣着个黄色安全帽,一个个睡得东倒西歪。   空姐走到机尾,兰花指一挑:“先生您就坐这里吧。”我一看,这是倒数第一排,并列就两个座位。靠舷窗的已经有人了,是个大胖子,装束和其他人差不多,不过人醒着,正拿着把剪子修剪鼻毛。他听到声音,转过头来,我才注意到这是张大麻脸,脸上全是黑点,远远望去跟个落满了苍蝇的烧饼一样,大歪牙,蒜头鼻,还有两道黑粗的眉毛,总之……嗯,不太普通,也不太文艺。   大麻脸倒挺热情,我一坐下他就凑过来搭讪。我不好太怠慢了,便一边扣安全带一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还交换了名片。这人是湖南怀化的,名字叫刘挖挖,挺怪。据说是一个算命先生给他取的,说他命里土太厚,不挖就全埋进去了,所以他现在跑来非洲挖矿。   刘挖挖摸摸鼻子,一脸享受:“我跟你说,老马,挖矿可是个好营生。黑非洲这地方,一铲子下去,噗噜噜就往上冒石油,拿网兜儿提着往回走。”   我听他这话实在不靠谱儿,就假意嗯嗯着,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刘挖挖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忽然问道:“老马你是临时安排进来的吧?”我点点头,说是会长安排的。刘挖挖大眼中珠子骨碌一转,压低声音说:“那你这一路上,尽量多睡觉少说话,没大事儿。”   咦,他和会长的话几乎一样。我皱了皱眉头,觉得有些诡秘。我问他为什么,刘挖挖挠挠后脑勺,嘿嘿笑了几声,也不回答。   飞机忽然震了一下,开始缓缓移动,我注意到,起飞前的安全讲解没有了,喇叭里也没有任何提醒,只看到远处那个漂亮空姐一排一排地俯身检查着安全带。她挺认真,不是靠扫视,而是一个座位一个座位伸手去检查。   我觉得很诧异,其他空姐跑哪里去了?难道整个航班只有她一个人?这可不太正常,最起码的编组都是两人一班,何况这还是趟国际航班。不过我也懒得追究,随便怎么折腾吧,我只要能早点回国就好。   这么晚了,整个机场只有这一班飞机,所以它在跑道上没等多久,很快就起飞了。在脱离地面的一瞬间,整个机舱里的灯闪了一下,黑暗中我听到什么人呻吟了一下,随着照明重新亮起来,声音也消失了。   我临出发前知道要飞长途,所以多喝了点酒,现在睡意有点上来,就扳动座椅往后靠了靠,打算躺得再舒服点。谁料到刘挖挖眼疾手快,一把给我按住,如临大敌般地喝道:“老马,不行!”我问他为什么,刘挖挖还没答话,年轻空姐便凑过来说:“先生,这个航班飞行的全程都不能调整座椅,麻烦您配合一下。”   “为什么?”我问。   空姐和刘挖挖对视一眼,都面露难色,最后还是空姐开口道:“这架飞机比较老,公司为了飞行安全做了限制,希望您谅解。”刘挖挖也敲着边锣:“老马,你要是想躺下,我给你让个座,就别往后靠了,伤脊椎。”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来,我也只好照章办事。当空姐走开以后,我耸动鼻子,闻到她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很像是菖蒲与艾草混杂的气味。最奇怪的是,刘挖挖身上也有类似的味道。难道他们两个有什么亲密关系?这可真是美女与野兽的组合。   我一抬手腕,发现刚才被刘挖挖按住的地方沾了一片红褐色颗粒,不像泥土,也不像油漆。我拿手指去蹭,很容易就蹭掉了。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搬着红砖上的飞机。这时候,我觉得空调更冷了,不得不随手抓了一张毛毯盖在身上。   飞机很快爬升到了飞行高度,机身恢复平稳。我身旁的刘挖挖晃着脑袋打着瞌睡,鼾声如雷。我感觉小腹有些发胀,决定先上个厕所再睡觉。厕所就在我的座椅后头,方便得很。我走到门口一拉门,发现里面赫然站着人。   “哎,对不起,对不起,门没锁,我以为没……”说到一半我愣住了,厕所里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这三个人前后紧贴,都站得笔直,紧闭双目,肤色惨白,他们的额头居然还贴着几张电影里才能看到的黄符。   “喂,你这人怎么回事?不能随便开这个门!”年轻空姐忽然跑过来,一把将门推上,脸色吓得煞白。   “厕所里的是谁?怎么有三个人?”我有些惊慌,“他们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死了?”死这个字一出口,我一激灵,骤然想起来,那三个人裸露出的脖颈处有斑点——尸斑?   “我不知道,你也不许问!”年轻空姐有点起急。   这句话就很有耍无赖的味道了,我强行按捺下惊慌,连声质问。空姐反复就那一句话,被我追问到最后,她都快哭了,可就是不离开厕所门。   这时候刘挖挖被吵醒了,跑过来扳住我的肩膀,把我拽回座位上去:“哎,哎,老马,老马,去去火,去去火,这又不是成人电影,你跟空姐在厕所前较什么劲呐?”   我瞪着眼睛说:“老刘,厕所里那是尸体啊!而且不止一具!飞机上装了三具尸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刘挖挖一点也不惊讶,反而眯着眼睛,连声宽慰道:“老马你别紧张,这事啊,和你看到的不一样。”   “还能怎么不一样?”   刘挖挖语重心长地拍拍我肩膀:“我刚才说什么来着,老马?少说话,多睡觉。你一闭眼,一睁眼,就降落了,安安心心去过自己的人生,别管那么多,不挺好吗?”   “我现在身后的厕所里有三具尸体,尸体你懂吗?死人!你还让我睡觉,我怎么睡得着?怪不得你们不让我往后靠,兄弟背靠背是吧?我大学时候早听腻了!”我这人一紧张起来就话多,都有点语无伦次了。刘挖挖把我强行按在座位上:“死人嘛,很正常。文祥不是说过吗?人生自古谁无死。”   “是文天祥。”小空姐小声提醒。   刘挖挖眼睛一瞪:“我这儿讲道理呢!是挑错的时候吗?”   我耳朵听着他们胡说,身体拼命挣扎,嘴里不停嘟囔:“让我跟死人一趟飞机,这太不像话了,不像话!降落以后我要去投诉你们。”   刘挖挖面孔一板:“同志你这话我就不爱听,跟死人一趟飞机怎么了?你在座位上他们搁厕所,谁也不碍着谁。什么见到死人不吉利啊倒大霉什么的,都是封建迷信。我跟你说,封建迷信可不能讲,讲了可要遭雷劈。”   他话音刚落,外头突然喀嚓一声,在飞机左侧不远的地方闪过一道极其耀眼的闪电,整个机舱开始剧烈地颠簸起来。   “糟糕,钻进雷雨区了!”小空姐吓得花容失色,条件反射般地从嘴里溜出一连串话:“现在飞机有些颠簸,请大家收起小桌板,回到座位上坐好,不要在过道走动。洗手间暂停使用。”不过她腔调颤动,听了只会让人更害怕。   刘挖挖连忙坐到我边上,把安全带扣上:“老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等会儿再聊。”我看他脸上的麻子一耸一耸的,似乎相当紧张。这种情况之下,我也没法继续追究,只得闭上嘴,全身绷紧来应付剧烈的晃动。   整个机舱在左右剧烈摇摆着,灯全灭了,舷窗外头不断有闪电划过。这种状况持续了十几分钟,才慢慢恢复平稳。混乱中,我看到前头有影子站起身来,复又坐下,而且不止一个。借着闪电一瞬间的光芒,我能分辨出来位置是在前二十几排。   等到飞机再次恢复平静以后,我转过头去,想继续质问刘挖挖,却看到他整个人蜷缩在座位上,虚汗哗哗地从整个面部和脖子往外冒,手里攥着一把钢叉,嘴里嘟囔着奇怪的声音。   “老……老刘,你没事吧?”我凑过去好心问道。刘挖挖看了我一眼,垂着头嘴唇在发抖:“老马,你帮我看看,前头有几个站起来的?”   我抬头一看,前面又有三四个人站起来了,戳在那一动不动,背对着我们,好似木桩。   “他们是同一排的,还是不同排的?”   “两个是26排的,剩下三个分别是13、16和25。”我数了数。   “糟糕,糟糕……老马你再看看,有坐下的吗?”   “目前好像没有……哎?16排中间那位重新坐下去了,13排的也是。”   刘挖挖长叹一声,气喘吁吁地松开餐叉,扯住我的安全带:“老马,出大麻烦了,你得帮我。”   “什么状况?”我有点莫名其妙。   刘挖挖脸色有点变了,他一咬牙:“老马,我实话跟你说吧。这飞机上,除了两个驾驶员、那一个空姐和咱们俩,就没活人!”   我一听,脸色就变了:“什么叫除了我们几个都没活人?难道说,这一机舱里坐着的,都是尸体?”   刘挖挖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严肃地说:“我其实不是挖矿的。”   “废话,哪个挖矿的用网兜装石油!”我心想。   “我真正的身份,是个赶尸匠。”   “赶尸匠?”我听到这三个字,倒抽一口寒气。我以前看过纪录片,说湘西有种神秘仪式,叫赶尸。赶尸匠能用法术控制尸体走路,千里赶回家乡安葬——不过那只是个传说而已。   刘挖挖看我不信,急忙把衣领一解,我看到他胸口居然刺着个赶尸的logo,一个人在前面走,一个人在后头跟着。说实话,那logo跟厕所的人形标志区别不大。   “现在赶尸都讲究品牌。你看,我纹身的时候特地种了朱砂下去,所以这品牌是红的。”刘挖挖还有点美滋滋的。我这才想起来,他沾到我手上的红色颗粒,大概是残留的朱砂粉末——对了,他是怀化人,那不就是辰州砂的原产地么?   “赶尸不是走旱路吗?哪有坐飞机的?再说人家都是三四个赶一串,你怎么一赶就两百多个?”   “您懂的还真不少,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现在科技发展了,巫术也有进步。再说公司都讲究个绩效,谁会一步步走回家啊。我这才赶两百多个,我们公司有更厉害的,一次能赶三百具尸体!嗬,那次回国以后,我们都叫他斯巴达王。”   我看他唾沫横飞,越扯越远,赶紧把他扯回来:“说正事。”   刘挖挖一拍脑袋,说:“操!我又耽误正事了。”他往前瞟了一眼,“赶尸的时候,尸体的腿按说是不会打弯的,不过那是因为古代只能走旱路,所以用夹板给固定住了。现在我们赶尸,都借助交通工具,所以这腿都是固定成打弯的状态,方便坐着。”   “可我看到有人……呃,有尸体站起来……”   刘挖挖猛拍大腿:“我正说到这呢!赶尸讲究接地气,这飞机飞得高,不接地气。我本来是准备了黄色头盔,里头藏着镇尸符,又在安全带上搁了缚仙索。谁知道刚才一个雷震过来,震动的幅度大了点,生物电从离位打进来,从坤位传递出去,在坎位时的电阻位最高,那里恰好就是连接点,结果好多尸体的缚仙索松开来了,又失去地气压制,这才一会儿站一会儿坐的。”   “直接说后果吧。”我懒得听他这一大套乱七八糟的理论。   “这只是前兆,如果放着不管的话,等到两百多个都能自己站起来自己坐下……”刘挖挖往前扫了一眼,“那就是诈尸了。”   两百多具尸体在万米高空的747-200C机舱里诈尸?光是想象就让人头皮发麻了。我的脸色变得铁青起来。刘挖挖大概就是因为与其中一些尸体失去联系,所以才显出刚才那疲惫的神色。   “可是,你是专业赶尸的啊,我能做什么?”   “你上飞机之前,会长看没看过你护照?”   “看过啊。”   “你知道会长为什么看你的护照吗?”   “不是查证我身份么?”   “不是,那是在算你八字!你八字要没那么硬,会长打死也不会让你上这趟飞机的。”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护照上最多只能看到年月日,还差一柱俩字儿呢!怎么算?”   “近似算法嘛。所以你在这上头,是天意,是上帝派你来帮助我们的。”   “……你一个湘西赶尸的还信基督?”   “老大你能别较真吗?这不是还在基督教国家的空域吗?”刘挖挖有点抓狂。   这时候小空姐也跑过来,看到刘挖挖抓着我胳膊喋喋不休,又看到前头不断有尸体起立坐下,一张小脸雪白一片。她估计也是知情人,只是年纪小,没经历过这种事故。   “我一直有个疑问。”我转向年轻空姐,“有件事我得跟你确认一下。我刚才听到你在电话里说全都赶上飞机了?”   “对啊,所有的尸体都被刘总赶上飞机了。”空姐说。   “全部?”   “是啊。”   “那么窗外的是什么?”我指了指。他们看到一具尸体挂在飞机的机翼上随风摇摆,如同一个破烂的布娃娃。   【二】   此时飞机仍旧未能完全脱离雷电区,附近偶尔还是会闪过几道电光。就着这稍现即逝的光亮,我们仨隔着舷窗看到那尸体穿了一身厚厚的红色羽绒服,脖颈处的衣领挂在了飞机右侧的后缘襟翼上,所以整个身体就悬在机翼后下方,晃晃荡荡,好似个暴风雨里的晴天娃娃。   “你怎么把尸体赶到翅膀上去了?”我意味深长地问刘挖挖。他立刻从座位上蹦起来,情绪非常激动,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不可能!我上飞机前数过人头,绝不会弄丢!再说了,衣服也不对,我赶的尸体都穿蓝夹克黑裤子,标配!没有穿红羽绒服的!”   他唯恐我质疑他的专业,气哼哼地直起身来,望着整个机舱,开始一个一个重新点数,一边数还一边瞪着小空姐:“要是数字错了,那肯定就是你们空勤出了问题。”小空姐一脸不乐意,小声嘟囔:“不可能出错的,这种航班我们都是按人头收费,少数一个少收好几万呢,谁跟钱过不去呀。”   “你们还按人头收费?”我问。   “对,这种特种航班,点货的时候只点人头,所以无论是运整具尸体还是只运一个脑袋,都是一个价,不打折。”小空姐还怕我不明白,双手捧着自己下巴,向上抬了抬。我吓得往后一靠,小空姐松开手,咯咯笑了起来。   我为了避免尴尬,于是把脸贴到舷窗再往外看了一阵,忽然看到一个细节,连忙回头告诉刘挖挖别数了。刘挖挖问我为啥,我指了指那具尸体道:“你们再看看,那不是咱们中国人,是黑人。”刘挖挖和小空姐一起凑过去,脑袋砰地撞到一起。刘挖挖脑袋大,头壳硬,小空姐被他撞得疼了,眼泪汪汪,咬着嘴唇退到一旁去。   又一道雷光闪过,这下连刘挖挖也看明白了。这位黑人兄弟大概是“死不瞑嘴”,挂在襟翼上时嘴是张着的,被吹得冻起来了。一副大白牙显得特别明显,跟黝黑的肤色、红色羽绒服形成了鲜明的三色对比。   刘挖挖双肩垂下,长出一口气:“管他是白人红人还是黑人,只要不是我管的尸体,就不是咱的责任。”我眉头一皱,说:“什么人也不行啊!这哥们儿起码得有百八十斤,就这么挂在飞机上,会干扰平衡,影响飞行。”   刘挖挖把视线从舷窗转回来,两个肥厚的手掌一拍:“老马,别浪费时间了,这几千米的高空,咱们不可能爬出飞机去摘掉他吧?还是先管中国人,再去管黑鬼。”   “注意你的用词,是黑人兄弟。”我严肃地纠正他。刘挖挖改口道:“好好,咱们各退一步,黑鬼兄弟。先让他晃荡一会儿,咱们先安抚安抚前头的两百多位阶级弟兄吧。”   他说的也有道理,比起外面那位挂在机翼上的黑人兄弟,确实是舱内两百多行将诈尸的死人更麻烦。我深吸一口气,问道:“怎么弄?”   刘挖挖撅着屁股从座椅底下拖出一个陶瓷罐,是一大罐朱砂。他用手里的钢叉搅拌了一下,抬头冲小空姐打了个手势。小空姐从兜里掏出一瓶香水,一脸不舍,跟拿防狼喷剂对付流氓似的,冲我喷洒了几下。我耸动鼻子,发现正是登机时在他们俩身上闻到的气味。   “这叫雨后花园,法语叫Jardin Humide,兼有辟邪、镇阴的功效。赶尸的时候,都得在身上抹点这个。”刘挖挖解释说,“要不然你身上生气太强烈,在尸体旁边待久了,它们就会躁动不安。”   “这香水可贵了,法国原装货。如果不是国家出钱,都买不起。”小空姐得意地说。   “合着你们不是用祖传秘方啊?”   “不能故步自封,要合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我们试了十几个国家的几百种香水,发现这种香水辟邪效果最好。”   “人家没问你们要专利费?”   “我还掺了点艾草和菖蒲精,所以算半国产货。”   刘挖挖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指头伸进朱砂罐,搅拌了一下,然后让我把上衣扣解开。我问他干吗,他指指自己胸口:“给你画个保命的玩意儿。”我看了眼小空姐,小空姐撇撇嘴,一脸不屑地把脸别过去,欣赏旁边一排几个尸体的模样——这让我自尊心多少有些受损。   刘挖挖一边絮絮叨叨念咒语,一边用指头蘸着往我胸口写。他画了几笔,说国徽太复杂来不及画了,给你弄个阴阳鱼吧,也有镇护的功效。我低头一看,看到胸口有一个像儿童涂鸦一样的圆圈,中间歪歪扭扭多了一道暗红线段。他站开几步歪头端详一番,湘啧了一声,伸出指头又修改了几笔,再退回去看,还是觉得不好,再西航想改,我胸口已经乱七八糟红污一片了。刘挖挖一脸歉意:“今班没发挥好,阴阳鱼画得不太像,给你改一个大众车标吧。”   “喂!别扯淡了!”   刘挖挖一脸严肃:“这可不是乱讲的。大众车标是上V下W,加到一起就是威武二字,古代公堂上衙役们喊的,一镇奸恶之徒,二镇阴祟之鬼,可不是信手胡画的。”   他好不容易给我画完了,又在罐子里抓了一把朱砂,交到我手里:“这架飞机是三级客舱配置,头等舱是每排5座,公务舱每排6座,经济舱每排7座,左右两条走道。待会儿你在右边,我在左边,一人一道慢慢往前走。你看到有哪具尸体站起来了,就走到他座位前,用右手弄些朱砂点住它的人中,左手去按它的腰眼。它就会重新坐下去了。你再检查一下头盔里的符和安全带上的缚仙索。”   “那它要是不坐下去呢?”   “那说明它已经站硬了,你就从后头踹膝盖窝——看过一些城管执法吧?”   刘挖挖做了一个狠踹的姿势,连表情都学得很狰狞。我心中暗叹,想我堂堂一个商人,居然沦落到学城管的地步,还他妈对死人野蛮执法,真是不像话。刘挖挖看我听明白了,比了个大拇指:“注意我的手势,竖立大拇指是一切OK,食指是有情况,无名指是需要帮忙,小拇指是紧急救援。”   “那中指呢?”   “意思是操你大爷,什么场合会用到,你自己会领悟的。”   交代完以后,刘挖挖一指小空姐:“你,去把空调再调低点,然后在厕所门口看住,别让里面那仨窜出来;再顺便准备两杯冰水,调点朱砂浆备用。”   我偷偷问他:“怎么她不跟我们一起行动?”   “女人的体质偏阴,不能跟尸体待得太久。”刘挖挖大声道,然后把脑袋凑过来低声对我说,“那小姑娘笨手笨脚的,胆子还小,让她在厕所门口看着吧,万一咱俩困在前头,她还能照应一下。再说那厕所里的三具尸体,镇压的法器不够了,就暂时锁在里头,也得有人看着才行。”   小空姐不知道听到说话没有,白了刘挖挖一眼,去后舱调空调去了。这姑娘除了一惊一乍以外,其实胆色还真是了不得。仔细想想,能让她一个人来管这种包机,肯定不是普通角色。   我们俩一手一把朱砂,站到过道门口。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前头自动起立的尸体比刚才多了几具,而且还有两具主动坐下的,说明形势正在恶化。   我们对视一眼,刘挖挖说:“咱们准备动手吧!”我嗯了一声,正要迈腿前进,他忽然伸出手,“啪”地拍了我脖颈一下。我一愣,问他干吗,刘挖挖说这是赶尸匠赶尸前的仪式,叫惊魂掌。赶尸之前,赶尸匠都会拍后脖颈一巴掌,活人脖子软,死人脖子硬,很多人如果没死透,这么一拍就能喘过气来。我听完以后没客气,也狠狠给了他一掌。   仪式搞完,刘挖挖一口浓痰吐到飞机地毯上,晃晃手腕,向前踏了一步,整个人立刻变得渊渟岳峙,连身材都高大了几分。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踏前一步,发现小腿肚子居然有点抖,这才意识到其实我怕得要命。   “老马,你害怕了?”刘挖挖斜过眼来问。   “嗯……原来以为不怕,不过事到临头,呵呵。”我实话实说。刘挖挖爽朗一笑道:“其实死人没什么好怕的,那不过是一堆不再进行能量交换的碳水化合物而已。什么僵尸啊尸魃呀粽子呀,都是没根据的封建迷信,我们赶尸的从来不信。”   我望着前头此起彼伏的尸林,觉得胃有些微微抽搐,勉强笑了笑:“听你这么说,应该没什么风险吧?”   “没风险,一点都没有。他们已经被我定住了,折腾不出大动静,你不用担心。”   “那要是他们没定住呢?”   “那他们会袭击最近的活人,而且一咬即死,很痛快,你就更不用担心了。”刘挖挖看我脸色急遽苍白,哈哈大笑道:“我开玩笑的。”我问:“说清楚点,哪部分是开玩笑?是袭击活人,还是一咬即死?”刘挖挖答:“是‘很痛快,你更不用担心’那部分。”   “……你这是算安慰我吗!”   “别废话了!想活命,就赶紧上!”刘挖挖迈步冲了过去。我一咬牙,心想老子连八宝山都进去过,还怕你们这些小鬼?一股热血涌上来,我朝前猛然冲去,很快便发现自己置身于无数的尸体之间。这些尸体像是睡着了一样,在座位上保持着僵硬的姿态,表情灰暗而无生气,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格外诡异。   按照事先的分布,我负责右侧过道,包括过道左侧的E座和右侧的F、G座;刘挖挖在左侧过道,负责A、B、C、D四个座位——毕竟他是专家。我一眼扫过去,看到距离我最近的第16排F座有一具站立起来的尸体。   它从后头看跟活人区别不大,可那个背影却特别死气沉沉,站得笔直。我慢慢走过去,站在17排过道边缘,试图伸手去摸它的肩膀。就在我的手指即将触到它时,它突然脖子扭动,把半张僵硬的脸转了过来。   我这一下惊得非同小可,拼命冲刘挖挖挥舞小拇指,挥舞了半天才发现,在这种光线之下,别说他,连我自己都看不太清,这套手势根本就是唬人的。我索性大喊起来,刘挖挖的声音从那边传来:“老马,别怕,那是尸体常见的肌肉收缩,不是诈尸。”   我提心吊胆地瞪了半天,发现那尸体除了转头以外也没别的动作,这才又壮起胆子,回忆着刘挖挖教我的手法,先用朱砂点其人中,再按腰眼。说来也怪,这么一按,这尸体立刻就坐回去了,跟触发了什么弹簧似的。我暗自松了口气,把它的头盔正了正,安全带系好,就差问一句先生您喝什么了。   赶尸和做爱差不多,一回生两回熟,一开始战战兢兢觉得是多大的事儿,干得多了,也就不觉得紧张了。还是不断有尸体从座位上站起来。我越干越熟练,哪有尸体站起来,我就挺着画有大众标志的胸膛跑过去把它按回座位。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我来回奔走,一共按下去十八具尸体,其中有两具是已经僵硬的,需要用脚去踹。   说实在的,这种行为让我回忆起从前的一个以地鼠为主题的游戏……   我很快发现一个诀窍:只要把尸体身前的小桌板放下去,挡在胸前,它就肯定站不起来了。掌握了这个诀窍以后,我的工作量大减,被我按过的僵尸,绝对不会死灰复燃。就这么折腾了约摸半个小时,我负责的区域几乎没有尸体再站起身来了。我剧烈地喘着粗气,心想这他娘的根本就是体力活吧。   我抬头朝左边看去,发现刘挖挖没了,心中一惊,再回头一看,发现他早跑到尾舱那儿歇着去了。我有点不高兴,我算是义务劳动,他一个正主儿反而偷懒,这成什么话!我转头回到尾舱,质问他怎么回事。刘挖挖说他那一片结束得早,所以先回来喝点东西。我抬头望了一眼,确实左侧区域也没有尸体站起身了,整个机舱恢复了刚登机时的平静。小空姐递给我一瓶冰过的矿泉水,我一口气喝了半瓶,然后把领口扯开,他的朱砂里不知掺了什么东西,弄得我胸前很痒。   “这就算是结束了吧?”我问。   刘挖挖笑眯眯地拿起他的矿泉水瓶,跟我碰了一下:“对,辛苦老马你了。”我长出一口气,瘫坐在座位上,觉得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   “这些尸体,到底是什么来历?”我刚才打地鼠的时候注意到,大部分尸体,都是20岁到40岁的壮年男子,没有女人和儿童。刘挖挖道:“我猜这都是咱们在那个小国的一支施工队。”   “你猜?”   “对。我们这个职业,只接受命令,从不问缘由。公司让我们赶多少尸,从哪里赶到哪里,我们就照做,至于为什么,从来不问,问了也没人告诉我们。不过理由嘛,猜也猜得到,谁家里人要是客死国外,都想先看看遗容再火化,肯定比骨灰要有人情味。现在跨国运尸体的手续又麻烦,所以公司就派赶尸匠把尸体赶上飞机再运回去。外国人哪知道公司还有这么一手,也不知道赶尸的尸体算不算死人,正好被我们赶尸的钻了法律上的空子。”   “你们业务还挺繁忙。”   “嗯,涉外特别机构嘛。我们业务范围可广了,什么捉鬼堪舆,尤其是涉及国外的,都归我们管。就拿上回来说吧,北京有位高官也不知怎么惹了只厉鬼,缠在他身上,说十二个时辰之后的午夜三更,准时出来取他性命。那鬼谁也收不住,潭柘寺的老和尚——就是电视上主持过‘今日说法’的那位——做了多少法术都没用,最后把我们找去了。”   “哟,你们法力比人家还高深?”   “法术是人家牛逼,可是我们有办法啊。当时我们一听情况,就给那位高官买了张机票,一竿子飞到纽约。等到那鬼掐着午夜三更跑出来,恰好是人家美国时间正午十二点,这个不懂时差的倒霉鬼就直接被阳光化成了飞灰。”   说到这里,刘挖挖摆出一副高人面孔,望着前方淡淡道:“所以说,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以前无解的难题,现在都能解决。我们就是干这个的。”   刘挖挖指了指胸口的标志,一脸肃穆。   小空姐斜靠着厕所门,插嘴道:“刘总,那是你的职业,别把我算进去好伐?我是临时被调来做乘务的,跟你们这种大尸人不一样。”   “你一个人敢做两百多尸体的乘务,很不简单啊。”我由衷地钦佩。   “这一点都不难啊。不投诉、不吵闹,不要任何东西,也不刁难人,这种模范乘客去哪找啊?只要你胆子稍微大点,真的没什么困难。”小空姐鼻子都快翘上天了。   “万一诈尸了呢?你怎么办?”我有意逗她。   “有刘总呢。”   “你们刘总万一解决不了呢?”   “不怕,我戴着个金佛,白云观开的光,可吉利了!”小空姐特自豪地从脖子上拿出一条金佛项链,秀给我们看。我和刘挖挖大笑起来,搞得小姑娘莫名其妙。笑过以后,我忽然感觉到强烈的倦意,整个人松弛地靠在座椅上,想睡一会儿。我头一歪,忽然又瞥到了机翼上挂着的那黑人兄弟。   老问题再度浮现:他是怎么跑到那里去的?   我听一位机长说,以前曾经有过类似的案例。有人偷偷爬到飞机的起落架上,藏身在起落架舱中,试图蒙混过关,结果被冻死在里面。可是,无论这位黑人兄弟藏到哪的舱门里,也不可能被挂到后缘襟翼上。   从他悬挂的姿势来看,明显是从机翼上方滑落的。而悬挂的位置,是右翼的里侧襟翼。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唯一的可能是,这位黑人兄弟在起飞的时候,攀到了飞机的顶部,因为那上面没什么固定的地方,结果在飞行时不慎被气流吹落,从机身掉到机翼,然后被襟翼钩住,吊死或冻死在那里了。   如果想偷渡的话,藏进货舱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选择。可他却选择了爬到飞机顶上,这明显不像偷渡,反而更接近窥视。那个非洲小国靠近热带,地面温度三十多度,这个黑人兄弟却穿着羽绒服,明摆着是事先做了随飞机升空的准备。   他想窥视什么,不言而喻……   想到这里,我脸色变得凝重,觉得自己被卷入什么国际事件中来了。我赶紧对刘挖挖把自己的推测说了,刘挖挖听完以后也收敛起笑容,低头沉思起来。   没过多久,他突然猛拍大腿,全脸的麻子都开始抖动抽搐,像收不到信号的电视屏一样。我问他怎么了,刘挖挖却抓住我的手:“你刚才,一共按下去几具尸体?”   “十八具啊。”   “哪排的你还记得吗?”   小空姐及时地递过一张座位布局图,我拿红笔做了标记。刘挖挖拿着图越看表情越紧张,他也拿起笔在上面点了几个黑点:“你看看,这是我发现尸体站立的位置,和你的有什么不同?”   我在公司天天看表格与报表,所以一眼就看出其中古怪之处:刘挖挖在左侧一共处理了八具尸体,而且分布很均匀,前中后都有;而我处理的尸体一共十八具,却集中在12到16排靠右舷窗的F、G区域里,其他地方只有零星几起。   而这个区域的机身外侧,正对着的恰好是后缘襟翼与悬挂其上的黑人兄弟……   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妙,刘挖挖沉声道:“自古以来,赶尸最忌讳的事,是撞尸。行走在路上的尸体,假如撞见新死之人,就会产生煞气冲撞,发生尸变。所以我们赶尸的时候,坟地、葬礼和医院这三个地方,都是要早早绕开的。”   “你是说……那位死在外头的黑人兄弟,对机舱里的这些尸体产生了煞气冲撞,所以越靠近右侧机翼的机舱座位,起尸变的尸体越密集?”   “对,我开始以为那些尸体站起来,只是因为法器松脱,现在看来……都是这黑鬼闹的。”刘挖挖恨恨瞥了眼外头,咬牙切齿。   “咳……是黑人兄弟。”   “兄弟个屁,他现在早死了,可不就是个黑鬼么!”刘挖挖怒道,“而且他妈还是个厉鬼!”   顺着他的手指,我看到那鲜红色的羽绒服,心中一寒。刘挖挖道:“北方属水,色为黑;南方属火,色为赤。这黑人穿着红棉袄死在这里,正是个水火不容之势,只怕比平时的厉鬼还要凶险数倍……”   他的手颤抖着,几乎拿不住矿泉水瓶,他费了半天力气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跟它煞气冲撞,只怕这些尸身当中,会撞出一个尸王。”   “那我们怎么办?”   “快……你把你护照给我,告诉我你出生的时辰,我给你算算,看凭你的八字,能否扛过这劫。”   我手忙脚乱地开始翻护照,这时小空姐发出一声凄厉的惊叫:“有东西……有东西走过来了!”   在我们眼前的右侧通道上,一个人影正缓缓朝着后舱走过来。在它的两侧,小桌板发出噼里啪啦的碎裂声。它所到之处,尸体纷纷起立,仿佛看到部级领导的副处们。   我和刘挖挖同时比出了中指。   【三】   那人影走路的姿势很奇怪,既不同于普通尸体一跳一跳,也和僵尸的步履蹒跚不一样,更接近于跌跌撞撞。随着它的逐渐靠近,周围的尸体都兴奋起来,噼里啪啦地起身站立,就差行纳粹礼了。它似乎一门心思要来后舱,对尸体视若无睹,径直奔我们而来。   “难道它就是尸王?”我问。刘挖挖点点头,又摇摇头,全神贯注地演算我的八字,只是那手抖得不是一般厉害。飞机不同于别的地方,真被什么东西盯上了,没地方跑,没地方藏。我无奈地看着那黑影逐渐靠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紧急关头,刘挖挖猛地把笔扔开,拿起纸大声冲我喊道:“老马!”   “算出来了?”我又惊又喜。   “借我计算器使使……”   我一口血差点喷出来,刘挖挖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说命理八字只是公共课,不是赶尸必修,所以他一直学得很糊涂。   眼看那尸王距离后舱只有二十多米,我们走投无路。我绝望西航地闭上眼睛,痛骂着刘挖挖的不靠谱儿,痛骂着那会长把我安排到这航班上,甚至痛骂那黑人办事员。这时在我身后传来一阵铿锵的金属碰撞声,我觉得有些不对劲,环顾四周,发现小空姐不见了,问刘挖挖,他也很茫然。我们俩都是一个冷战,难道这尸王已经学会了隔空抓人的本领,把小空姐抓去当点心了?   就在这时,一声怒吼冲入我的耳朵:“小娘我跟你们拼了!”   我们同时回头,骇异地发现,小空姐推着一辆餐车从后舱工作间冲出来。那狭长的餐车顶上还堆着许多锡纸包饭盒,饭盒在冰冷的空调里冒着蒸蒸热气,犹如一辆蒸汽机车,车头还绑着一把小马扎,四支不锈钢脚如牛角般横立。   真亏她在这么短时间内准备出这么多武器……   我和刘挖挖缩着身子闪过,小空姐推着餐车往前舱冲去,所向无敌,边跑边把炽热的锡饭盒朝尸王扔过去,恶狠狠地嚷道:“先生你要牛肉还是要鱼肉啊!你要面条还是要米饭啊!来杯咖啡怎么样!把手机和电子设备都关了啊混蛋!”她英姿勃勃,就像一尊脖悬白云观开光金佛的王尔古雷女战神。   无数的餐盒与热饮杯子飞舞出去,那尸王猝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两只手惊慌地挥舞起来。小空姐还不罢休,抄起电水壶又砸过去,拖着哭腔儿:“我还没谈过恋爱呢!我还没跟姜维告白呢!”   “别扔了!我答应你!我就是姜维!”尸王气急败坏地喊道。   小空姐的狂暴攻势戛然停止,连我和刘挖挖都愣在了那里。我问刘挖挖:“姜维是谁啊?”刘挖挖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小空姐,回答说:“副机长。”   我这才看清。这个叫姜维的年轻人大概也就二十七八岁,高鼻梁,深眼窝,长得挺帅,可惜被小空姐一通乱砸,整个人狼狈无比,雪白的机长服上沾满了各式菜肴,还有几处水渍和污痕。他哆哆嗦嗦走到小空姐跟前,苦笑道:“我在你眼里,就那么像尸体啊……”   小空姐傻站在原地,张着嘴嗫嚅了几下,终于哇的一声哭出来,转身跑进工作间不出来了。也难怪,换了谁,这么作出人生第一次告白,都得崩溃。姜维看了我俩一眼,也紧跟着跑了进去。   刘挖挖擦擦额头上的汗,掐指一算,嘟囔道:“我就说嘛……就算是厉鬼撞煞,也不该这么快就养出尸王,怎么也得两个……不,三个时辰。”我已经对刘挖挖的计算能力放弃了希望,没接这话茬儿,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他既然不是尸王,那走过来时,怎么周围尸体都那么高兴?”刘挖挖说:“他身上生气太盛,又没喷香水,胸口也没品牌,肯定会扰动尸体均衡。我若是不给你做一番处理,你刚才过去也是那番景象。”   我再往前看去,发现姜维过来以后,尸体都重新坐下了,恢复了刚才的森冷安静。刘挖挖得意道:“你看是吧?”我冷哼一声,比出中指,真是三个赶尸匠,顶一个事后诸葛亮。   姜维从工作间走出来,看他的神色,似乎是把小空姐哄好了。刘挖挖问他怎么离开驾驶舱了。姜维整整衣领,冷冷扫了我一眼,回答道:“飞机姿态有点不正常,机长让我来后舱查看一下。”   我苦笑着指了指窗外。姜维趴过去看了一眼那黑人的尸体,脸色微变:“不能让他这么挂下去,他会破坏机身的平衡姿态,一遭遇侧风咱们就全完蛋了,连迫降安全都无法保证。”   “岂止这么简单……”刘挖挖把黑鬼可能会导致整个航班尸变的事说出来。姜维不感兴趣地摆了摆手:“这个刘总你自己拿主意就行,不用问我。赶尸,我不行;开飞机,你不行。咱们各司其职,做好分内的事就好。”   姜维思维很清晰,说话也很干练,比起满嘴跑火车的刘挖挖,湘更对我的胃口。我问姜维:“可是人不可能爬到机翼上去解钩西航子,你打算怎么办?”   姜维拿起一个座椅遥控器,给我们比划:“我会找一个气候条件好点的空域,做一次小角度紧急制动,把尸体甩出去。”我们都说好。可姜维又说:“但那具尸体的位置太靠近发动机了,如果一次没甩出去,他荡回来,很容易被吸进去,到时候更麻烦。唯一的办法是,在飞机转向前,让机身向右倾,机翼倾斜,使尸体悬挂与发动机不在一个平面。”   他说的都是专业意见,我们都没疑问。姜维对刘挖挖说道:“这个还得辛苦刘总一下,把坐在左侧机舱的尸体都赶到右边去,改变配重,机身自然就倾斜了。”   刘挖挖却一下子跳起来:“这绝对不行!你刚才没听我说吗?那黑鬼的煞气已经开始侵入机舱了,右边靠机翼的座位已经开始有尸变的现象。全挪过去,那不是把炸药往火堆里扔吗?”   姜维微笑道:“甩掉尸体只要一瞬间,这点时间,我相信以刘总的业务水平,一定能争取到。”   这一顶高帽子砸下来,刘挖挖当时就不吭声了,瘪着嘴,瞪着大眼仁儿,跟欧阳锋练蛤蟆功似的,也不知道是在想办法,还是在找借口推托。   这时候小空姐从工作间里走出来,羞怯地看了我们几个一眼,钻到姜维身后,跟刚过门的小媳妇似的,低眉顺眼不吭声。我不知道工作间里发生了什么,但看她满脸通红,就知道姜维肯定用了什么激烈手段安抚。“年轻真好啊!”我暗自感叹。   这时姜维拍了拍我肩膀:“马先生是吧?我需要你的帮忙。”   “嗯?”   姜维指了指地板:“我已经让机长给货舱通了氧气,你跟我下去挪一下货物配重。这样刘总也能少赶两具尸体。”这个要求合情合理,我答应了。   小空姐揪着姜维衣角,把脖子上的金佛摘下来要给他戴上,却被姜维给谢绝了。小空姐扁着嘴巴要哭,刘挖挖过来解围道:“男戴观音女戴佛,你给他戴这玩意儿,俩公的天天身贴肉,不吉利啊。”吓得小空姐赶紧收回来,摸了半天口袋,拿出一管润唇膏塞到姜维手里。姜维收下来,郑重其事地揣到衣兜里。   刘挖挖打开行李箱,把赶尸那一套行头穿好了:头顶七星笠,身披鱼鳞蓑,手里还拿着个赶尸铃。据说这是湘西传统赶尸的标配,斗笠挡脸,蓑衣避雨,摇着铃铛在前带路,尸体在后头跟着,边撒符纸边在嘴里念叨:“湘西赶尸,生人勿近。”   可是刘挖挖跟传统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他另外一手不是拿符纸,而是拿着一张电路图。   “你这是做什么?”我拿过去看。   “你以为赶尸像电影里那么简单?”刘挖挖没好气地把图纸抢回去,“这是个系统工程,要合理利用生物电。一次赶那么多具尸体,就得事先设计好,该把他们并联还是串联,电压和电流强度是多少,还要考虑尸体表面阻抗。电路设计不合理,尸体是赶不动的。”   我倒不知道这玩意跟电工还有联系,听着有点头晕,深悔自己多嘴,便留下刘挖挖在那儿咬着笔头冥思苦想。小空姐抱来一卷电线,帮着刘挖挖烧胶皮、截线,眼睛却一直瞟着姜维。姜维用内部电话向机长通报情况以后,冲我做了个出发的手势。   货舱的入口就在工作间下方,通过一个挂着库铂锁的气密门进入。我们掀开地毯,拉开气密门,下方露出一个漆黑的入口。我和姜维顺着梯子爬下去,他轻车熟路地把货舱灯光打开,然后在西小空姐依依不舍的眼神下将气密门再度关上。   我环顾四周,货舱比客舱要开阔多了,里面堆放着一大堆木箱和航空包裹,温度很低,空气中有股淡淡的臭味。奇怪的是,按道理飞机货物的配载非常严格,可眼前这些货物却东一堆西一堆,显得杂乱无章。   根据计算,我们需要挪动三十具尸体和至少三百公斤行李,才能达到飞机倾斜的效果,而且还要迅速挪回去,这难度可不小。我心想自己一无所长,既不会赶尸,也不会开飞机,索性卖卖力气吧,于是我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可姜维却没动,他抬头敲了敲气密门,确定关好以后,走到我跟前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他带着我一直走到货舱前端一个大木头箱子的里侧,这才严肃地对我说:“马先生,你得帮我控制这架飞机。”   “What the fuck……”我差点没忍住爆粗口。我今天出门前一定是忘了查黄历,先是赶尸航班,然后是黑鬼外挂,好不容易出现一个靠谱的驾驶员,又想劫机?   “我这么做是有理由的,请你听我说完。”姜维说得很诚恳,一直到这时候,他才显露出一丝紧张与惶恐,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包烟,拿出一支叼在嘴里,却没点火。我看到那烟微微有些颤动。   “我是副机长,负责跟地面保持联络。在半小时之前,我在耳机里突然听到了一阵模糊的呼叫。”姜维说,“开始我以为是附近有飞机干扰,但很快发现不是。那声音不是很清晰,杂音很大,还伴随着剧烈的风声。”   “说的什么?”   姜维递给我一个耳机和MP3大小的电子设备,调了几下旋钮。我戴上之后,很快在杂音中分辨出了一个声音。那声音像是在暴风中低吟,吟诵的是一段英文:“Jingle bells,jingle bells,Jingle all the way……”反反复复就是这一句,充满了令人不安的语调。   “圣诞歌?”我皱起眉头。已经快圣诞节了,收音机里放放圣诞歌很正常,不明白姜维怎么紧张成这样。姜维把烟卷拿下来,说:“这个装置可以收听这架飞机在使用的所有频道。你刚才听到的,就是我刚才用的频道,不过作用距离比较短,也就是说,圣诞歌的信号源离飞机不太远。你想到什么没有?”   我眼睛一下瞪大:“你是说,这圣诞歌,是那个挂在机翼上的黑人发出的呼救?”   现在飞机已经飞行了两个多小时,那黑人起码死了一个半钟头。我以前听过些离奇事件,据说人如果死前情绪过于强烈,灵魂很可能不会立即消散,会在特定频率被收音机通话器什么的接收到。   这黑人死在了机翼下,魂魄既然能化为煞气,那么渗入通信波段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可是他死后干什么不好,干吗一直哼哼圣诞歌呢?   “难道说……”   一个荒谬的念头进入我的脑海,姜维却不置可否。我再也无法冷静下去,揪住他的衣领怒喝道:“那圣诞歌怎么解释?你别告诉我他是圣诞老人!”   驯鹿与飞机撞在一起,然后圣诞老人被挂在机翼上穿着红衣服死去,死后化身厉鬼并激活湘西尸王——我他妈的不想遭遇这种不要脸的混账事故。   姜维示意我冷静,给我也递了一支烟。我谢绝了,从兜里掏出湘一片润喉糖含到嘴里。姜维说:“当我看到窗外那尸体的时候,西航和你的想法差不多,可是你再听听这个……”   他又把设备调节了几下旋钮。我戴着耳机,继续听下去,发现还是那一句歌词,但声音变得清晰温润多了,甚至有些抑扬顿挫,但念颂歌词时那种邪邪的感觉却挥不去。   “这次怎么如此清晰?”   姜维一屁股坐在地上,面露痛苦之色。我再三问他,他惶惑地抬起头,慢慢说道:“你现在收听的是机长专用频道,唱这句歌词的是我们机长。”   我霎时口干舌燥,心脏狂跳,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鬼上身了。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离开驾驶舱的时候,机长还很正常。可我刚才给机长打电话汇报,电话里机长什么都没说,就一直在唱这句歌词。我一听,就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   看来,那黑人化成的厉鬼顺着无线电波,上了机长的身,这情况比尸体撞煞还麻烦。驱鬼还能靠点民间秘方,实在不行扔条脏内裤;开飞机非得靠专业人士不可,被上了身可怎么驱?   这么大的事情,得赶紧告诉刘挖挖。我刚要往后舱走,却被姜维一把抓住:“马先生,我单独叫你下来,就是不希望你跟其他人说。”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临时被安排上飞机的,只有你不可疑,其他人……”姜维眼神闪过一片黯然,“其他人我现在都信不过。”   我脑子转得飞快:“你的意思是,那个黑人爬上飞机,是因为机组里有他的内应?”   姜维点了点头。我对他有点同情。他才刚刚跟小空姐捅破了窗户纸,恋情还没持续一刻钟,就要面对这么尴尬的局面。但我也相当佩服他,从他到后舱到下货舱,前后时间很短,他却迅速作出了判断并采取了坚决行动,决断力实在惊人。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先按照原计划,把尸体甩掉。然后我上去稳住局面,你留在货舱里。这里有一套全新的无线电发射器,还没拆封,是上批援助非洲时剩下的物资,组装很简单。你在这里把它装好,设法跟祖国或路过的飞机取得联系。”   这种时候,说自己不行是没用的!于是我没有推辞,和姜维握了握手:“希望一切顺利。”   姜维抬起头,望着天花板:“希望一切顺利。等到事情解决了,我就会和她求……”   “闭嘴!这种丧气话不能说的!”   接下来我们两个齐心协力,把三百多公斤的货物连拖带拽挪到了右边,其中就包括了那个无线电台的包装箱。姜维对我简单地讲解了一下无线电的操作,然后爬回客舱去了。   我一个人在寒冷的货舱里坐下,心中忐忑不安,这一连串变故,让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我看看手表,飞机已经飞行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可感觉比三年都长。我把手探入怀中,把手机打开。毫无疑问,这里一点信号都没有,但电子书和游戏还能玩,我需要让自己情绪平复,联想到日常生活的氛围,暂时忘记外头的尸体、厉鬼和底细不明的人类。   然后我发现平时在手机里装的,全是打僵尸的游戏。命运真他妈太幽默了。   飞机忽然颠簸了一下,我看到搁在箱子上的矿泉水瓶水位稍微开始倾斜,知道姜维开始动作了。   货舱里的货物,是作为固定砝码配载在右侧的,而客舱里的尸体,则在刘挖挖的控制下成为活动砝码。它们需要飞快前往右侧,然后在飞机甩开尸体以后,再飞快地回到左侧,避免发生事故。   头顶天花板开始传来闷闷的脚步声,隐约还有铃声和叫喊。我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到刘挖挖戴着斗笠披着蓑衣,声嘶力竭地摇着铃铛,带着三十具用电线串联起来的尸体在狭窄的机舱里转转悠悠的画面。   飞机倾斜的角度变大了,我有点坐不稳,就抓住旁边箱子的帆布。这个姿态持续了十五秒时间,机身突然剧烈一震,货舱里没固定好的箱子都移动了几分,钢支架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这估计就是姜维说的小角度制动了。   头顶忽然传来一阵欢呼,我心里一喜,看来那具黑人尸体被甩掉了。可是随即一想,厉鬼恐怕已侵入了驾驶舱,那尸体在不在其实已不重要,情绪又低落下去。   天花板又传来脚步声和铃声,肯定是刘挖挖摇着铃铛,驱赶着尸体们返回座位。慢慢的,飞机姿态逐渐调整回来。我长出一口气,按照计划,打开无线电台的箱子开始组装。   突然,我手中的动作停住了,一道寒冷彻骨的凉气从心脏散发出来。我的脑海里,那铃声和那歌词逐渐合二为一。   “Jingle bells,jingle bells,Jingle all the way……”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脑海中,圣诞老人和雪橇的影像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行面色铁青的行尸走肉,前头一个斗笠蓑衣的男子摇着铃铛,踽踽而行。   原来,这唱的根本不是圣诞歌,而是赶尸铃!   那悬挂在机翼的黑鬼,从一开始就没在窥视,而是在赶尸——即使是身亡后也从未停止。他不是华裔,那么用英文赶尸也不足为奇。他上了机长的身以后,继续在念赶尸词赶尸。   可他赶的尸在哪里呢?   我把视线投向空荡荡的货舱内,这才注意到,眼前杂乱无章的货物里,有几个是黑色的木箱,长方形,一头宽,一头狭,上面还有层盖子。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那盖子似乎在微微颤动,露出一条缝隙,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拼命顶起。   我愿意付出全部的财产,来换取一个人告诉我,这只是西门子的冰箱。   【附:赶尸歌】   《In a corpse open grave》   YoYoYo   Walking through the road   In a corpse open grave   Over the fields we go   Screaming all the way   Bells on rotten body   Making people slay   What fear it is to run and wipe   A corpse band tonight   Oh,Jingle bells,jingle bells   Jingle all the way   Oh,what fun it is to wipe   In a corpse open grave   Jingle bells,jingle bells   Jingle all the way   Oh,what fear it is to wipe   Corpse open grave   YoYoYo   【四】   我的体育老师曾经在心理辅导课上说,当一个人遇见灵异危机时,第一件事不是逃跑,而是问自己:你恐惧的究竟是什么?   是电视里爬出的贞子,还是僵尸血淋淋的尖牙?当你想好答案以后,不妨再问自己,为什么会怕僵尸的尖牙?具体害怕的是牙齿的什么部位,是臼齿、犬齿还是智齿?不妨再进一步想,僵尸也会长智齿?他们也会疼吗?也会一边捂着腮帮子一边追逐活人吗?再比如贞子,电视关掉以后,她还会出来吗?如果把电视放在高处,她会掉下来吗?如果把电视对着墙,她会撞头吗?   你问的问题越多,就会发现你的恐惧越少。恐惧来源于未知,而很多时候未知只是因为我们太过惊慌而忘记去思考。当理性开始发挥作用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很多可怕的意象根本不足为惧。   之所以在脑海里回忆起这些话,是因为我发现,在这个狭窄的货仓里,这些真知灼见毫无用处!   纵然我有理性,但心理上的恐惧却无法屏蔽。当那个棺材模样的盖子慢慢被掀开时,我手里捏着两个无线电台元件,僵直在原地,巨大的恐惧灌满了整个身体,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   棺材里睡的是什么?巨大僵尸?还是沉睡的绿毛粽子?我的脑子飞快地运转着,不知该把自己变成一株豌豆,还是变成三闾大夫。   盖子又掀起了一点点,从缝隙可以看到里面的一抹白色。我还没看清楚那是什么,白色一瞬间扩大了,迅速填满了整个缝隙,甚至还溢出来一点凝结在边缘,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那番景象,就好似一个藏在箱子里的巨人撸管时达到了高潮。   我眉头一皱,壮着胆子过去,伸出指头去触了触,发现这一片泡沫状的白色触感很柔软,像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我知道在国际运输业里有一种自发泡沫缓冲剂,放置在易碎货品四周,几乎不占空间。一旦发生撞击,缓冲剂会迅速膨化凝结成泡沫塑料,填充到每一条缝隙里去,来缓冲对货物的冲击。我以前接触过公司的物流,对这些略有了解。   估计刚才飞机在做小角度机动的时候,这个箱子被震动了一下,于是这些缓冲剂被触发,把盖子给拱起来了。我想到这里,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纯属杞人忧天。同时我又有点好奇,伸手去抬盖子,却发现边缘被缓冲剂粘住了,不用撬棍很难弄开。   我正打算四处找撬棍,忽然一拍脑袋暗暗骂道:“我到底在干什么呀!这不是我应该做的事。那箱子里有什么东西,跟我有什么相干?我的责任,是尽快与外界取得联系,而不是像个八卦记者一样四处挖掘。”   我把视线从箱子上移开,打算先把无线电台组装好。这东西是模块化结构,组装难度不比乐高麻烦,我好歹也是个工程师,连猜带蒙的,都给拼凑上了。可是很快,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   蓄电池没了。   我仔细在包装箱里找了几遍,还是没找到。蓄电池这种东西,无论是放在电单车上还是电台里,都很容易丢失,这种援非物资经常会被当地人上下其手。姜维百密一疏,把这种可能给忘了。   这时候,头顶的气密门传来砰砰的敲击声,小空姐在上头喊:“马先生你上来吧,已经安全了!”   安全?我在心里苦笑,他们不知道,大危机才刚刚开始呢。   小空姐又喊了一声,我只好无奈地打开舱门,顺着梯子爬上去,看能不能在客舱找到替代品。我爬上来以后,看到小空姐和刘挖挖的表情都很放松,眉宇间没了刚才那种紧张。   “黑人兄弟的尸体搞定了?”我问。   “嗯!很漂亮的一个机动,直接就从襟翼上被甩出去了,小鸟球!”刘挖挖双手摆出打高尔夫的姿势,虚空一挥。我走到舷窗往外看去,机翼上已经看不到那熟悉的红色身影了,略微松了一口气。至于它是掉到乞力马扎罗山顶跟豹子作伴,还是掉到肯尼亚草原上被狮子吃掉,就不是我关心的问题了。   “你就是小马同志吧?”   我身后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我连忙转身,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人站在身后,他穿着一身和姜维一样的航空制服,戴着一副木质黑框眼镜,留着花白的络腮胡。   小空姐笑嘻嘻地说:“这是我们机长,叫祝佳音。”   机长笑眯眯地向我伸出手:“小姜跟我说了,朋友你关键时刻见义勇为,是个好公民,我想当面致谢。”我跟他握了握手,脸上勉强在笑,心里却惊骇到了极点。   祝佳音现在已经被黑鬼上了身,他跑到后舱,那么姜维肯定是出什么岔子了。而刘挖挖和小空姐其中一个人是内鬼,我没法跟他们说出真相——也就是说,现在的我,是孤军奋斗。   这架飞机上,只剩下两百具尸体不算我的敌人……想想就让人沮丧。   “姜维呢?”我问。   “按照规定驾驶舱是不能离开人的。不过小姜一个人能应付,他的技术很好,我们要信任年轻人,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成长。”祝佳音慈祥地说,像是个循循善诱的生活辅导员。他拿起一瓶香槟:“来,咱们喝一杯,好好庆祝一下。”小空姐从工作间拿出几个玻璃杯,每杯都倒了一点。那香槟是鲜红色的,好似鲜血。   “让我们同舟共济,顺利回国。”祝佳音举起酒杯,我没办法,只好跟其他两个人一齐举杯,互相碰了碰。不过我只是沾了沾唇,这酒我可不敢喝下去。刘挖挖倒是不客气,一饮而尽,还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开口嚷嚷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你说这同一趟航班喝酒告白,得修多少年啊?”小空姐一脚踩下去,踩得刘挖挖惨叫连连,她的脸色变得绯红。   “您一直负责这趟航线吗?”我斟字酌句,想套出姜维的下落。祝佳音似乎很喜欢这个问题,他挥动着手臂说:“我一入伍,就飞特种运输,这都几十年光景了。我的青春和热血,都奉献给了这个事业。随便说出个什么任务,就够写本小说的。不是我摆老资格,我为公司运过的怪东西,比你们玩魔兽刷的日常都多。”   “给我们说两件吧!”小空姐瞪大了眼睛,一脸期待。   祝佳音摆摆手:“不能说,不能说,有纪律。”他看小空姐撅起嘴来,为难地摸了摸头,“要不这样吧,圣诞节快到了,我就给你们唱首圣诞歌当祝福。别看我现在这样子,年轻的时候,可是块文工团的料子哟。”   其他两个人一齐鼓掌叫好,我却寒毛倒竖,无论如何也得阻止他唱出来。赶尸铃一摇,这两百多具尸体不定会出什么乱子。我迅速扫视,发现在过道的地板上摆满了电线,这应该是刘挖挖刚才赶尸时还没来得及收起的线材。   我端起酒杯朝前走去,装作被电线绊倒,哎呀一声,一杯红酒全洒在了祝佳音的胸前。为了装得真实,我一下子扑倒在地,表现得极为狼狈,就连因扎吉都挑不出什么毛病。等我再爬起来,看到祝佳音的胸前渍出一大片红色,好似中了枪伤。我赶紧道歉,祝佳音大度地挥了挥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年轻人摔跤,很平常嘛。”   我表面装作很平静,可心思却活络起来。我刚才倒地时,看到许多僵尸的脚踝都接上了铜线,这些铜线又都连接到了一块蓄电池上,这是刘挖挖刚才赶尸时摆的电路。我想如果有这块蓄电池,说不定能启动无线电台。   “机长,我还有套备用制服,先给你换上去吧。”小空姐嗔怪地瞪了我一眼。祝佳音招招手:“来来来,小马同志,喝完了这杯再说吧。”这次我躲不过去,只得硬着头皮喝了一口。   才入口几滴,我便咣当一下,晕了过去。等我再度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座椅上被安全带和缚仙索捆了个结实,脑门痒痒的,估计还被抹了把朱砂泥。祝佳音和刘挖挖盯着我,神色都很严肃。   “喂……你们这是做什么?”我扭动身躯。   祝佳音一改刚才的慈祥,背着手严厉地问道:“小马同志,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登上这个航班?”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在机场碰到会长,从他那里弄到的许可,想赶回国去开会。老刘,你刚才不是说,我是因为八字命硬,才被允许登机的吗?”   刘挖挖冷笑着扔过来一张纸:“我刚才重新算过你的八字了,你八字的命根本就不硬,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不是你有问题,就是你的身份有问题。”   “好吧,其实我不是亲生的,这个故事得追溯到‘文化大革命’……”我想拖延时间。八字四柱什么的,我不懂,看刘挖挖的表情不像是骗人。现在回想起来,会长只拿到我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日,就欣然允许我登机,确实透着点蹊跷。   这时小空姐从我身后走过来,一脸兴奋:“我刚才下去货舱查看过了,有一台无线电设备,刚组装上。”三个人一起转向我,表情意味深长。我现在真是百口莫辩,只得开口道:“姜维呢?”   刘挖挖冷哼一声:“你叫诸葛亮来也没用!”   祝佳音问小空姐:“你还有什么发现?”小空姐想了一下:“有一个木箱子被撬开了一条缝。”祝佳音吩咐道:“刘总,你跟她下去帮忙弄开箱子,看看小马同志到底藏了些什么东西。”刘挖挖跟着小空姐再度爬了下去,祝佳音当着我的面踱着步子过去,“咣”的一声把气密门关上,又把餐车推到上面去。这个门是向上开的,被这么一压,底下的人便无法开启了。   “马先生,圣诞快乐。”祝佳音的声音变了,他的脸变得狰狞,印堂开始发黑。他摸摸自己的额头,自嘲地笑道:“按照你们中国人的理论,印堂发黑是要倒霉,这对我们黑人,可真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   “你到底是谁?”这种时候,我反而冷静下来。   “你难道不记得我了?”祝佳音的脸色变得更黑了。   我盯着他的脸,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一张脸庞,我不由得大叫道:“你!你是那个办事员!”我在出发之前,有一个黑人办事员告诉我有包机可以回北京,我才踏上了这一趟诡异之旅。   祝佳音看到我想起来了,欣慰一笑:“不错,正是我。”   “买通了会长让我登机的人,也是你吧?”   “不,我买通的是他的助手。会长不懂算命,我让那助手算出错误的八字,这才让你顺利登机。可惜我爬上飞机以后发生了意外事故,只好以如今这副面目与你相见。”祝佳音做了个遗憾的手势。   “为什么是我?”祝佳音咧开嘴笑了:“我可不是电影里的反派Boss,什么事情都要在最后时刻说出来。我现在只想在这客舱里高歌一曲赶尸人之歌。我在飞机外唱了很久,在驾驶舱唱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在客舱里唱给你听,唱给他们听了。”他回过头,冲着那些尸体比了个轻佻的手势。过道上的线路已经重新接驳过了,每一具尸体的脚踝都缠上了电线。   祝佳音伸开双臂,右脚踩着古朴的鼓点,放声歌唱:   “Jumping through the road.”   座位上的尸体都躁动起来。   “In a corpse open grave.”   小桌板和安全带噼里啪啦地纷纷弹开。   “Over the fields we go.”   空调的风口吹出了阴森森的风,尸体们从座位上站起来。   “Screaming all the way.”   尸体们纷纷迈着僵硬的步子走出座椅,站去过道。   “Oh,Jingle bells,jingle bells,Jingle all the way.”   尸体们在过道站成了一排,跟随着祝佳音的节奏一起跳起来。祝佳音原本的相貌变得模糊不清,整个五官都快扭曲成旋涡了。黑人的节奏感本来就是最强的,他赶起的尸体,行动起来也极具节奏,比普通赶尸匠带的那种僵硬尸体更为鲜活。   整架飞机因为这整齐的舞步而颤抖起来,左右剧烈地摇摆着。   “颤抖吧,你们这些混蛋!我要让你们看看,谁说黑人不可以赶尸?我赶的尸体,是最优秀的!”祝佳音尖叫道。他带着尸体走过我的身边,朝着后舱的舱门走去。   听起来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悲惨的故事,但我已经顾不上这些了。看他的架势,是要强行把舱门打开,带着尸体跳下去。姑且不说那两百具尸体,单是高空开门内外压失衡,就会要了整架飞机和我们的命。   我在这疯狂的舞动中,只有一件事情好做。我用唯一能活动的右手,用力扳动座椅开关。整个座椅“砰”的一声,重重地砸到了后面的厕所墙壁。厕所的门一下子弹开,里面藏着的三具尸体噼里啪啦地滚落出来,挡住了祝佳音的去路。   祝佳音愣了一下。趁他这一愣神的机会,我咬破舌尖,吐出一口含了血的口水在那三具尸体上。   刘挖挖说过,如果赶尸的时候碰到新死的厉鬼,就很容易撞煞,甚至可能撞出湘西尸王。这架飞机的座位并不是特别满,可他却将这三具尸体单独搁在厕所里,还不允许我把坐椅靠后,说明这三具尸体很特殊。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赌一赌。祝佳音在后舱待了那么久,他的煞气已经聚积得差不多了,只需要一个契机,尸体就能变成湘西尸王。   我赌对了,也赌输了。   那三具尸体缓缓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姿态与寻常尸体大不相同。祝佳音的煞气与我的血水,再加上它们本身的特殊性——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让它们发生了变化。   但毕竟这是三具尸体,平摊了煞气,所以变化还不足以让他变成湘西尸王,只能变成小王。   它们苏醒以后,凭借本能扑向距离它们最近的物体。一个小王冲向我,另外两个冲向祝佳音,直直撞向他的胯下。已变成黑人的祝佳音猝不及防,那一副皮蛋登时被那一对小王给毙了,他痛苦地弯下腰去。三只鬼纠缠成一团,难解难分。   第三只小王力大无穷,一下冲撞就把我的座椅撞毁。我摆脱束缚以后,几下翻滚堪堪避开小王的攻击,俯身飞快地抄起蓄电池,掀开气密门跳入货舱。失去了电力的维持,那些原本在前进的尸体都停止不动了,场面更加混乱。   刘挖挖和小空姐只听见天花板传来踏步声,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正焦虑万分。看到我跳下来,两个人都犹豫了一下,迎了上来。他们已经意识到,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祝佳音,对我面露愧疚。   我把蓄电池接上无线电台,一边调试一边用极快的语速说:“祝佳音被黑鬼上了身,现在正跟厕所里变成小王的那三个打得热闹,我们快和地面取得联系,然后跳伞离开,我记得货舱里有几副降落伞。虽然这么高跳下去很危险,但总比跟飞机一起坠毁强。”   “姜维呢?”小空姐哭着问。   “祝佳音没说,但我估计可能是殉职了吧……”   就在这时,刘挖挖拍了拍我的肩膀:“老马,我不能走。”   “为什么?”   “我必须把这两百具尸体一个不少地赶回去。我不认识它们,也不知道来历,但这是组织交给我的任务。我是赶尸匠。”刘挖挖把衣服敞开,露出胸口的logo,一脸肃穆。   【五】   “我是赶尸匠,也是公务员,我有我的职责。”   刘挖挖把手按在胸膛,表情庄严而肃穆。这让我在一瞬间热血沸腾,“唰”地也把衣领扯开,露出胸部,然后才想起来自己胸口是大众车标……不过据说中方也有50%的股权,所以这事就没必要追究太细。   “如果跳伞的话,就赶不上明天的月会了,所以我也不走。”我也表了态。   我们两个一起看向小空姐,小空姐没学我们的动作,这多少有些遗憾。她咬着皮筋把长发束成马尾,整个人瞬间从杨恭如变成了杨紫琼,娇容冷峻,锋锐四射:“国家啊事业什么的,我不懂,但谁要欺负姜维,除非先跨过我殷萍萍!”   我这才知道,小空姐原来叫这个名字。看来恋爱中的女人就像是在洗技能点,智力可能会下降,却把战斗力都加满了。   我们三个人为了国家大义、为了绩效、为了爱情站到了一起,三只手握在一起,没人临阵脱逃,每个人眼里都有火焰在燃烧。刘挖挖出乎意料地提了一个建议:“咱们结拜吧。”   在这种危急关头,这倒是个稳定军心的提议。刘挖挖说古人的结拜,除了是一种仪式以外,其实还有命运分流的含义,将厄运分担给三个人。头顶客舱里无论是黑鬼祝佳音还是三个小尸王都闹得煞气冲天,不分流一下,真未必抗得住。   事态紧急,所以一切从简。货舱里没有三牲六畜香烛黄纸之类的玩意,小空姐从身上摸出一大堆零食和化妆品,刘挖挖扫了一眼,说凑合吧。他挑了三块口香糖,让我们每人一块嚼了几下吐出来,三块揉成一块再粘到地上,在上面放了一瓶兰蔻睫毛膏的小样。   我们三个人互相报了年纪和八字,刘挖挖最长,我其次,然后是殷萍萍。我们按顺序站好,各自伸出右手托起一整块榛仁金莎巧克力,冲着兰蔻的小瓶儿拜道:“我三人义结金兰,结为异姓兄妹,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然后三只手一起用力,嘎巴一声把巧克力掰成三块,各自吃了。   刘挖挖说这就算礼成了,我们互相对视,心情和刚才大不相同,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们之间若隐若现。刘挖挖大笑着拍打我们的胳膊:“从今日起,我们三人就好似刘关张……呃,这个不吉利,就好似萧段虚……哎,这个也不吉利,就好似阮氏三……妈的这仨是亲兄弟!总之,我们以后休戚与共,生死也与共。”   我拦住他说:“大哥,先别说这些了,接下来怎么办吧?是直接打上去,还是?”   刘挖挖道:“不急,咱们得先搞清楚几件事。你的八字我看了,普通而已,为什么那个黑鬼会刻意把你安排到飞机上来?还有,那黑鬼偷偷上机的目的是什么?他一直在唱赶尸歌,赶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些问题我一个也答不出来,他们两个也是一脸茫然。这时殷萍萍指着那个诡秘大木箱说:“我想起来了,这件货物是最后一刻才被装上飞机的,还是我给开的货舱门。老马……二哥登机的时候,我正好在跟机长汇报货物配载情况。”   我们的视线一起落在那个诡秘的木箱上。也许,这里隐藏着答案。   “这货物是谁寄出来的?”我问。   殷萍萍神情有些困惑地拿起货单:“这是当地GI寄出来的。”   “GI?”   刘挖挖咂咂嘴,神情颇为怪异。我问他GI是什么?他却反问道:“CI你知道么?”我点点头,CI是Confucius Institute的简称,中文叫孔子学院,是国家在全世界推广中国文化的机构。我常看新闻,所以还算了解。   “GI是与CI平行的一个民间机构,不过知道的人不多。它的全称是Guiguzi Institute,鬼谷子学院。它的职责是向全世界推广风水、八字、周易等传统秘术,当然也包括赶尸。”   “难道……这黑鬼是GI的学员?”   “不可能。”刘挖挖断然否认:“GI我接触过一点,他们在非洲不设赶尸课程,黑人不适合赶尸。”   我听到这一句话,一下子想到了刚才祝佳音在客舱那一声喊叫:“谁说黑人不可以赶尸!我赶的尸体,是最优秀的!”再联想到他一直把“种族歧视”挂在嘴边,估计这里面还有不小的隐秘。   无论是CI还是GI,都与民航有协议,必要时可以捎一些邮包什么的。我估计,这个黑人兄弟是GI的学员之一,利用这个特殊的身份把这个箱子发了上来。   “难道登机前你们没检查过吗?”   “别忘了他同时也是机场的办事员……这里的机场管理混乱,可不是咱们国内。”   刘挖挖不耐烦地拿起一根撬棍:“哪儿那么多废话,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刘挖挖和我齐心协力,把撬棍强行插入木箱子缝隙。泡沫缓冲剂的黏性并不强,在撬棍的倾轧之下很快就被撬开。我们把凝固了的缓冲剂撕扯开,箱子里的东西让我们大吃一惊。   箱的里侧,是一个玻璃缸,缸里居然是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我见过,正是会长的那个助手。他已死去多时,蜷缩在鱼缸里,如同一个婴儿,全身赤裸。在他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左右脚掌心七个地方,都有一抹殷红颜色的朱砂痕迹,还用了五色布条捆缚脚踝。   “这绝对是赶尸,而且是最古老的赶尸手法,早就被淘汰了。”刘挖挖在这方面是行家,随口点评道,“现代赶尸,只需要在胸膛、脑门和左手手心点砂就够了;而且捆缚也不用布条,用的都是七股对绞的镀锡铜线。”   “为什么?”   “尸体对线材很挑剔,线芯的质地不同,尸体走起路的感觉都大不相同。像镀锡铜芯,可以让尸体迈步频率高,适用于平地;如果是山地赶尸,就得选4N级以上的无氧铜,尸体走稳……哎呀,里面学问大着呢,有机会再跟你细说。”   刘挖挖围着鱼缸转了几圈,一拍巴掌:“我看出来了,黑鬼真正要赶的尸体,应该就是这个家伙。”   “可是他在鱼缸里啊,怎么赶?”   “这就是你的作用了。”刘挖挖背起手来,摇晃着指头,“你的八字我看过了,虽不够硬,但却是个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命格,那个黑鬼一直唱的赶尸歌,积蓄到了你的身上。等到了目的地,把你往这一搁,就能把那歌的力量过渡给他,让这尸体自动起立行走——简单来说吧,黑鬼千方百计把你弄上飞机,是把你当成蓄电池了。”   “那岂不是说,就算这趟航班什么都没发生,等到了目的地,我也会被那黑鬼抓到这鱼缸旁边,给这尸体充电?”我脸色有些不自在。难怪我一靠近那箱子,里面就冒出白色泡沫,原来是这位助手对我有了感应,这才引发震动激活了缓冲剂。   “不错。看来二弟你还算幸运,那黑鬼机关算尽,唯独没算到自己居然被挂在了飞机机翼上,不然你下飞机也会遭他的毒手。”   “可是,我现在靠得很近,它也没动啊。”   “因为你身上的赶尸之力,在刚才都吐给了那三个小王嘛,电量用光了。”刘挖挖摊手。   就这样,在我们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中,整个事件的脉络在我眼前清晰起来:黑人兄弟是当地GI的学员,先买通会长的助手,把我弄上飞机;然后他又杀死助手,装到鱼缸里灌满缓冲剂,在最后一刻送进货舱;他自己则穿好羽绒服,趴到飞机上,一直不停地念动赶尸歌往我身体里灌,结果中途出了意外,被甩到机翼上,谁知这黑人身死道不消……   我有些哭笑不得,姜维怀疑的那个内鬼,严格来说原来是我。   现在只有一个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刘挖挖指了指天花板:“我不知道,只能上去问他喽。”   我们迟早是要面对黑鬼祝佳音的,但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怎么打?以我们三个的战斗力,既打不过那三个小王,也战不过厉鬼。刘挖挖诡秘地眨了眨眼睛,把会长助手的尸体搬出鱼缸,在四肢捏了一圈,心满意足:“这具尸体底子不错,如果能赶起来,会是个好帮手。”   “可是……我身上的赶尸电量已经耗光了啊。”我为难道。   刘挖挖鄙视地瞪了我一眼:“谁说要依靠你了?”他走到无线电台前,对我说:“这些零件我用用。如果能解决得了,就不用跟地面求援。如果解决不了,联系上咱们也死定了。”我只好看着他把电台拆卸,从里面拆出线圈、电线和一堆叫不上名字的电路板与元件。他又叫我们翻动货舱里的其他行李,找出更多零件。   最后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具身上挂满了管线的尸体。刘挖挖手里捧着蓄电池。一接电路,它登时浑身火花四溅,小灯乱闪,好似一棵圣诞树。刘挖挖打量了一圈,似乎还不太满意:“这个蓄电池的推力还是不够,对盆骨运动的控制力欠缺平滑,要是我手里有三组蓄电池外加真空管的话……哼!上头那黑鬼,不知从哪个克莱登道观学了点皮毛,就敢逞威风,就让我这正经科班的赶尸硕士,好好给他上一课!”   刘挖挖气哼哼地转过头来:“你们得帮我。”   “怎么帮?”   “蓄电池只能驱动他的四肢,要让他动起来还得靠赶尸铃。我的铃铛扔在上头了,我看黑鬼那办法不错,所以……二弟三妹你们得一直唱赶尸歌,歌声不停,尸身就不停。”   我和殷萍萍对视一眼,都十分为难。不过事到如今,唱歌丢脸总比被黑鬼干掉的好。好在刘挖挖唯恐我们心理压力过大,安慰我们说唱歌只是手段,跑调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唱出气势。他拍了拍手里的蓄电池:“内容不重要,关键还得看器材。”   “但是那首英文的我们不会啊。”   “中国人赶尸不用英文!只要词里带铃铛的,都有效果。”   我和殷萍萍开始拼命思索都有什么合用的歌曲。趁这个当儿,刘挖挖仰望上方:“对了,还有一件事。你们把手机给我。”我和殷萍萍毫不犹豫地掏出来扔给他。刘挖挖低头开机,摆弄了一阵,重新还给我们,说如果被黑鬼兄弟近身,就扔出去。我看他只是按动了几下键,心想难道每部手机里面还有隐藏的爆炸功能?   我们三个准备停当,正要动手,这时货舱里的扩音器忽然响了起来,一个虚弱的声音从里面传过来:“喂,我是姜维……”   “姜维?是你吗?太好了!”殷萍萍高兴地跳起来。我和刘挖挖也面露喜色,我们都以为他已经凶多吉少,想不到还活着。   姜维的声音听起来状况不是很好,断断续续的:“祝佳音、祝佳音袭击了我……”   “姜维,你放心,我们马上干掉他,再去驾驶舱帮你。”我拿起货舱电话大喊。他是整个飞机上第一个觉察到异状的人,而且也是最信任我的人,我不能看着他死去。   “你们三个里,有一个是黑鬼的内线,你们必须把他找出来,否则……”他的声音低沉下去,货舱里响起嗡嗡的声音,“否则我就抽光货舱的空气。”   这招相当决绝,但实属无奈之举。姜维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也只有这个办法能够最快速度揪出内鬼。他不知道,经过我们的拼凑,已经找出了真相。   “糟糕!货舱电话坏掉了,他听不到我们说话!”我一拳狠狠砸在墙壁上。   货舱里的抽空速度非常快,我们能明显感觉到抽风机口产生了巨大的吸力。我甚至能想象到,姜维苍白着脸色,在驾驶舱里缓缓推动抽风机的操作杆,盯着并不存在的内鬼咬牙切齿——没有什么比被不知内情的战友害死更郁闷的事了。   殷萍萍面色煞白,她还想对着喇叭解释,刘挖挖大吼:“别解释了,他听不到,咱们赶紧走!”抽风的速度太快了,我们必须马上离开,否则都会缺氧窒息而死。   “姜维你不会死的,不会死的!算命的说我们的名字很登对,我们会互相守护,白头到老!这是我们的命运。”殷萍萍喃喃自语。   我飞快地爬上梯子,用手一抬,门开了。我登时放了一大半心,黑人祝佳音还在跟三个小王纠缠,没时间来封闭这个舱门。殷萍萍傻傻地望着喇叭,流泪不止,我冲她怒喝道:“不哭,给我唱!”   说实话,我一直想扮演恶霸,但没想到第一次说这种台词,居然是在这种场合。殷萍萍被我吓到了,抽抽噎噎地开始唱起来,我侧过身去,冲刘挖挖使了个眼色。刘挖挖抱着蓄电池开始做法,那具助手的尸体在歌声中缓缓抬起了脚步。   ring a ling叮咚   请你快点把门打开   ring a ling叮咚   be my hero be my knight ring a lin叮咚   请你听听我的表白   ring a ling叮咚   我想和你谈恋爱   开始很小声,然后她越唱声音越大,声由心生,大概是这歌词让她想起了姜维吧。助手尸体在这歌声的激励之下,在刘挖挖和我的前拖后拽之下,顺利从货舱爬进了客舱。我们几个也依次爬了上来。   客舱里已经是一片狼藉,两百具尸体东倒西歪地躺在过道,许多座椅和行李架都被撞毁。两只小王俯卧在地上,耗尽了力量,变回成了普通尸体。而我们最关心的黑鬼祝佳音,瘫坐在一把座椅上,冷冷地睥睨着我们,浑身都是破破烂烂的。当他注意到助手的尸体时,眼神一爆,露出极度痛恨的神情。   我们三人一尸小心翼翼地向前移动。突然之间,祝佳音朝我扑了过来,速度惊人。   “厉鬼最怕秽物,快扔!”刘挖挖大喝。   我没反应过来:“秽物?这去哪里找?现拉我也拉不出来啊!”   “就是你的手机!”刘挖挖急得一把将手机抢过去,像投掷手榴弹一样投过去。祝佳音被手机砸中了额头,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殷萍萍见状,也投出自己的手机,打中了祝佳音的脸。祝佳音一个后仰,摔倒在地再也没爬起来。   “我操,怎么这么大威力……”我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跟你说了,这是秽物。”   “手机怎么会是秽物呢?”   “我刚才用蓝牙给你们俩的手机里传了点图片和小说。”   殷萍萍听到,腾地脸红了。我十分不解道:“为何我的手机砸过去,他只惨叫一声;萍萍的手机扔过去,却能砸个倒仰?难道她手机里的图片更加污秽吗?”   刘挖挖冷哼一声:“别扯了,她的是诺基亚,你的是三星,硬度能比吗?”   这时候,黑鬼祝佳音重新站了起来。他大嘴一张,一缕幽魂从祝佳音的口中冒出来,在半空盘成一团黑雾,黑雾中一张黑人的脸若隐若现——当然,我们完全看不出来。   黑雾尖啸一声,对着助手尸体直直冲了过来。“快唱!”刘挖挖双手捏咒。殷萍萍站在尸体背后,继续开始唱起来,黑雾与尸体战做一团。在歌声的助威之下,助手尸体越战越勇,黑雾越发稀薄起来。少女的歌声与战斗的尸体融为一体,这一幕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厉鬼虽然凶狠,但也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经过连续奋战,黑鬼兄弟已然是强弩之末。当它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取胜后,索性腾空而起,狠狠地用字正腔圆的中文吼道:“你们哪里懂得我的痛苦!”   没人接它的话,这有点出乎黑雾的意料。它愣了愣,只得继续凶狠地吼道:“好吧,就让我告诉你们,你们错在哪里!我出生在一个小部落里,十几岁的时候来到首都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来自中国的老人。这位老人说他有神奇的赶尸之术,但不肯教我。我借着和他亲近的机会,偷学到了他的手段。老人去世以后,我就在各个部落之间赶尸。”   黑雾看还是没人表现出兴趣,情绪更激动了。   “我希望能够进一步学习。我首先参加了CI磨砺了我的中文,随后报名参加GI,可这个混蛋——对,就是站在这里的这个混蛋——告诉我,我没有资格学习。我很生气,这是种族歧视!我反复地申请,反复地表达对赶尸专业的热爱,但仍旧没得到许可。我恨他,我恨你们来自赶尸之国的人!所以我要报仇!我要亲自把这个混蛋的尸体赶到你们的首都去,用他的尸体来证明,我们黑人一样可以赶出漂亮的尸!”   可即使如此,还是没人理他,也没人说“即使如此,你也不该伤害别人呀”或者“这不能成为你做坏事的理由”或者“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看吧!就是这种傲慢的态度!令人憎恶!”黑雾尴尬地尖叫。   这时候刘挖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会给你同样肤色的女朋友买黑丝吗?”   “不会!”   “你会在黑夜里试图抓一只乌鸦吗?”   “当然不会!”   “你会在子时去追杀骑着乌骓马跑去乌江的西楚霸王吗?”   “……也不会!”   “赶尸匠赶尸永远都是在夜里,而且不能点灯,所以我们得确保每个人都能看到我们,早早躲开。所以同样道理……”他摊开双手。   在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后,黑雾发出震天动地的惨吼声,然后自暴自弃地化成无数的黑丝,在客舱里到处乱窜:“混蛋,同归于尽吧!”   整个飞机开始剧烈地颤抖,所有人都东倒西歪。我被震得跌倒在地,看着无数黑丝在眼前呼呼地飞过。这位黑鬼兄弟大概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不满了吧。在这一片混乱中,只有殷萍萍站立在客舱后面,保持着直立。她撩起额前的头发,用手指向无处不在的黑丝:“你伤害了姜维,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那就先杀死你好了!”   无数黑丝重新汇聚成一股黑烟。就在它逼近殷萍萍的一瞬间,她露出快意的表情:“姜维,你可以亲手制裁他了哦。”在她的脚下,通往货舱的气密门已经处于半开的状态。她飞快地往后一跳,和刘挖挖一起把门用力打开。   在驾驶舱的姜维并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他仍旧在抽着空气。货舱此时已经快被姜维抽光了。此时气密门一开,整个客舱湘的气流都朝着货舱涌去。黑鬼兄弟化身成的黑雾被巨大的漩涡裹挟,尖叫着被吸去了货舱,然后被抽风机鼓入排气道,从747-200C里被甩到了万米高空……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之后,殷萍萍把气密门重新关好,喊着姜维的名字朝驾驶舱跑去。我也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跟过去。我们推开驾驶舱的门,看到姜维坐在座位上,保持着一个姿势,脸色苍白地按着抽风机的控制钮,另外一只手紧握着一管润唇膏。   姜维看到殷萍萍,勉强抽动嘴唇,给了一个欣慰虚弱的笑容。殷萍萍一把抱住姜维,泪如雨下。我和刘挖挖站在门口,很有默契地没有吭声。姜维放开按钮,用手缓缓地抚摸着她的头,身体向后一靠,闭上眼睛,喃喃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我后来一直在思考,却从来没想明白过:   “丞相……这次我守住殷萍了。”   后面的事情乏善可陈。我们重新收拾了尸体和客舱,姜维在殷萍萍的照顾下勉力支撑,有惊无险地飞回了祖国。我直接奔回公司开会;姜维直接被送去了医院,殷萍萍跟他形影不离;而刘挖挖很快就消失了,大概又去什么危险的地方赶尸了吧。   后来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从他那里我听到了更多关于赶尸以及特种运输的故事。至于747-200C上那两百具尸体到底是什么来历,又去了哪里,刘挖挖却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也不敢去打听。但我从他讳莫如深的表情能猜出,那一定是非常机密的事情,一旦公开会惊天动地——不过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这就是我的经历。   对了,我还忘记说一个人——机长祝佳音。   首先是个不幸的消息。这位老资格的机长因为被黑鬼上了太长时间的身,已经回天乏术。他的魂魄,在黑鬼兄弟散成无数黑丝时,被打得粉碎,飘散在飞机的每一个角落。   其次是个幸运的消息,在有关部门——我至今不知道他们的来历——的干预下,祝佳音的魂魄被保存下来,虽然拆得太碎,无法汇聚,只可以继续生存在那一架747-200C里。   于是,祝佳音的灵魂变成了飞机,他生存在每一片襟翼之间,活跃在每一根进气通道里,穿梭于发动机与空调口,偶尔也会从航空厕所的真空抽气里爬到机头雷达。它们融为一体,一直翱翔在蓝天上。每一个乘坐这个航班的人,都有机会在耳机里听到老机长的灵魂在喃喃自语,讲述着他从事特种运输事业几十年里所经历的那些奇闻轶事。   西游摇滚记   【一、李世民】   “唱完这支歌,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玄奘握住话筒,对台下平静地说道,唇边勾出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不出他的所料,整个长安体育场在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瞬间拔掉了所有音响的电源。   无论是挥舞着荧光棒的狂热粉丝,还是玄奘身后那几个正忙着调弦的乐手,都僵硬在原地,目瞪口呆。唯一还保持清醒的是现场的灯光师,他及时打给玄奘一束聚光,强烈的白光笼罩在这位主唱修长的身躯之上,贴满亮片的佛珠与袈裟熠熠生辉,既刺眼又圣洁。   光柱里的玄奘伸出中指,高高比向天空:“我要去——西天!”   在最靠近舞台的一处华丽包厢里,雪茄从李世民的指缝之间无声地滑落,在他的龙袍上折了几个跟斗,燃烧的一头朝下,跌落在名贵的大食地毯上。他没俯身去捡,而是抬起脚,狠狠地碾了几脚,微微的焦糊味道从皮鞋底部飘出来。   站在一旁的秘书似乎看到李总嘴唇嚅动了一下,她连忙拉开门打算叫个清洁工进来,却被李总的手势阻止,因为玄奘开唱了。   玄奘的声线豪放通透,轻而易举响彻整个体育场。他如同一颗切入大气层的流星,肆无忌惮地摩擦着空气,火光四射,滚烫的声音表面熊熊燃烧起来。这一首《神佛在上》被他演绎得无比壮丽,听者的耳膜与心脏随着每一个高音激颤,随着每一个低音沉吟,跌宕起伏的感觉有如吸毒一样上瘾。   如梦初醒的乐手们慌忙拿起乐器,手忙脚乱,试图跟上他的节拍。可玄奘在前头汪洋恣意地跑着唱着,根本不给这些伴奏者任何配合机会。观众们已经忘记了玄奘刚才的那番话,他们以为这都是演唱会故意安排的噱头,群情无比激动,无论男女都跟着玄奘摇摆着身体,如痴如醉。   五光十色的烟火不失时机地在体育场四周绽放开来,玄奘熟稔地引导着这一大群情绪共同体,唱着跳着,逐渐把气氛推向高潮。忽然间,他用右手抓起表演用的长柄锡杖,身子微偏,左腿半弯,摆出一个标枪运动员的姿势,然后朝着VIP包厢方向把锡杖投了过去。   锡杖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像一只被猎人射中翅膀的大鸟,在飞出大约二十米左右以后沉闷地落在了地上,把附近的保安吓了一跳。   观众们为玄奘这个即兴的发挥发了狂,学着他的姿势纷纷丢出手里的纸杯、彩带、饮料瓶和手机,欢呼声震耳欲聋,整个体育场的气氛达到了燃点。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场成功的水陆道场演唱会。   玄奘得意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包厢,让李世民的脸色愈加阴沉起来……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李世民严厉地瞪着玄奘,后者此时正懒洋洋地靠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脖子上搭着一条蓝边的粉红色毛巾,手里拿着一罐冰镇可乐。   “去西天啊。”玄奘轻松地回答。   此时演唱会已经结束,狂热的粉丝们也已经散去。工作人员正忙前忙后地收拾着音响器材。乐队里的其他人远远地坐着,不太敢靠近这一对老搭档。   李世民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现在你的白马寺乐队正处在关键时期!以后不许未经策划随便发言——你现在是著名歌手,别让一句话毁了你的事业。”   玄奘眯起眼睛,看了看这位肚子有点发福的同龄人:“是你的事业吧?”他特意加重了“你”这个字。   “是咱们的事业!”李世民有些恼火地纠正,把桌子上的一叠乐谱抓起来,一古脑丢到玄奘面前。这么多年来,即使两个人幕前幕后的合作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李世民仍时常会感觉自己像是面对一匹烈马的年轻骑士。   玄奘的任性是白马寺乐队的招牌,也是枚定时炸弹。成立五年来,玄奘屡屡出格的行动让无数粉丝着迷,同时也让经纪人头疼不已。娱乐杂志称赞玄奘的体内拥有一个不安分、渴望自由的灵魂,可只有李世民知道,这个混蛋只是单纯的恶习不改罢了——从十几年前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李世民便领教过他的天马行空和随心所欲。   休息室里的空气微微沉滞,残余的焰火硝烟和披萨的味道在屋子里悄然流转。玄奘沉在沙发里,手指飞快地把乐谱蹂躏成一团团古怪的形状,语气微微有点认真:“喂喂,我是认真的。我打算离开这里。”   “你要休假吗?没问题。一个月够不够?”李世民背着手在休息室里走来走去,像一头在笼子里的彷徨雄狮。   “不,是彻底退出,已经五年,我已经唱够了。”玄奘摇摇头,把手里的乐谱一页一页折成飞机,朝窗外扔去。飞机还没飞到窗口,便一头栽到地上。“这些东西只是些精巧、花哨的小玩意儿。这可不是我们当初想带给长安城的音乐。”   “怎么不是?今天的演唱会你也看到了,他们有多喜欢你。”   玄奘露出李世民最厌恶的那种嘲讽式微笑:“喜欢我?只要把配乐声音开大些,装饰音掺得再多些,就算把一头驴子牵到麦克风前叫唤,他们一样会兴奋得睡不着。歌手如何,其实不重要。这叫什么来着……嗯,商业包装?”   “你不要任性了!成熟点好不好!”李世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这句应该是我对你说!”   两个成年人的声音越来越大,互相瞪着对方,谁也不肯退让,构成一副静态的对峙画面。   玄奘以为李世民会像从前一样挥拳打过来,正中自己的下颚,然后按照右脸、鼻子、腹部和脊背的顺序依次砸过去。这家伙别看现在大腹便便,从前可是个拳击好手,玄奘跟他打架从来没赢过。   可这一次玄奘失算了。后者没有动,只是拼命咬住两侧的腮肉,似乎这样便可以把愤怒活活咬死。时间过去了一分钟,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放下拳头,整了整自己的龙袍前襟,转身离开休息室。门“砰”的一声被重重关上,让整个房间都微微一颤,一张没贴牢的演唱会海报飘然跌落,背面朝上。   这让玄奘有些失望,又有些愧疚,他迷惑地喃喃道:“这家伙,难道真生气了?”   就像李世民很了解玄奘一样,玄奘也很了解李世民。这个男人做事一板一眼,理性到乏味,跟玄奘其实完全不是一路人,奇妙的是两个人的友情却保持了很久。玄奘的白马寺乐队能达到今天的声势,都是李世民在幕后推动的结果。   所以当玄奘提出退出的时候,他认为李世民一定会勃然大怒,把自己狠狠揍上一顿。可李世民的反应出乎意料,这让玄奘百思不得其解。   玄奘认真地思考了五分钟,还是想不明白,索性放弃不去想——人际关系一向不是他的强项。他抬腕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十二点差五分,正是出逃的好时机。   他把那套演出用的华丽袈裟脱下来,随手扔在衣筐里。这套战袍陪他走过了几十场水陆道场,和主人一样声名煊赫,可玄奘从来没喜欢过。   有一次,玄奘接受电台采访,主持人问起袈裟的事,玄奘直截了当地回答:“不,不,跟艺术追求没关系,那是合同要求嘛。”为此李世民冲他咆哮了好久。   玄奘从大旅行包里拿上早就准备好的浅蓝色运动服和一双跑鞋,戴上墨镜,甚至还准备了一顶难看的栗色假发,正好可以把他的光头盖住。穿戴好以后,他俯身从旅行包的侧袋里取出一个信封,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倒出一把小钥匙,系到脖子上的一串佛珠里。   准备停当以后,这位大明星离开休息室,冲不知所措的工作人员打了最后一个招呼,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朝体育馆的停车场走去。   此时人群早已散去,偌大的停车场里孤零零地只停放着一辆雪白色的四轮驱动SUV。   玄奘在佛珠上捏了一下钥匙,远处的SUV车灯闪亮,鸣叫了一下,像一只认出了主人的忠犬。如果它有自主意识的话,一定会拼命晃动着车后的废气管冲玄奘跑过来。   玄奘已经把所有行李都打成了一个包裹,搁在车后面。现在他只需要拉开车门,发动引擎,把油门轻轻踩下去,便可以离开长安。   这个出逃计划已经在他心里盘桓很久了。他当了五年歌手,在李世民的一手策划下,已经成为长安城内最受欢迎的偶像。可玄奘每次唱出来的歌,都让自己觉得像喝下一瓶碳酸饮料,五颜六色,无比刺激,却毫无营养,还容易导致胃疼。   这些歌大多是出自李世民旗下的专业团队,完全工业化流程操作。他们编起曲子来精密得像一部光谱分析仪,会严格按照听众的神经反射弧与肾上腺素分泌速率来填写音符。玄奘自己也写歌,可惜总是会被这些家伙搞得面目全非。   自尊心强烈的玄奘,不能想象这些“生了肺病的狗吹出的口哨”冠上自己的名字,在大唐国境内广为流行。他隔三岔五便会闹出点事来,借此向李世民提出抗议,可每次胡闹,都会被推广团队当成白马寺乐队的个性品牌来宣传,反而进一步推动了玄奘的人气……   真正促使玄奘作出决定的,是在上一周。   那一天的深夜,他从录音棚出来,心情抑郁,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独自踏上午夜班次的环线地铁。地铁车厢里灯光昏黄,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玄奘就这么孤独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黑色墙壁,漫无目的地围着长安城一圈一圈地转着。   然后他看到了两个流浪艺人从隔壁车厢走过来。老的那个叫做观音,已经瞎了;小的年纪才十几岁,自称叫木吒。   观音穿着一身破旧的军大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吉他,便宜货,琴板斑驳不堪,像只得了皮肤病的野猫;木吒用黑胶带在自己腰间缠了一圈乳白色的小塑料桶,一手搀扶着观音,一手在塑料桶上敲打,发出空洞的咚咚声,希望能吸引听众的注意。   这一老一小明显选错了时间,午夜地铁里乘客寥寥。他们沿着一节节空荡荡的车厢穿行,一直到玄奘坐的这节车厢,才发现了第一位听众。   木吒看到玄奘,拽了拽观音的袖子。观音停在玄奘面前,没有任何开场白,径直抱起吉他弹唱起来,嗓音沙哑苍凉;木吒稚嫩的双手有节奏地拍打着塑料桶,努力敲起鼓点。   观音的歌曲并不好听,唱功也很烂,可旋律中那种朴拙的味道,却是玄奘久未品尝到的。玄奘闭上眼睛,把脑袋靠在车窗玻璃上,觉得自己心中有一个开关忽然被拨动了。   唱完以后,木吒怯生生地把一个空罐头盒递到玄奘面前。玄奘摸摸口袋,发现除了香烟和打火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他平时出门有助理打理一切,自己从来不带钱,刚才进地铁时,他还是用签名从年轻的女售票员那里换的地铁票。   木吒微微露出失望的表情,观音却拍了拍他的肩膀,冲玄奘鞠了一躬:“先生肯安静地听完,没赶我们走,我已经很欣慰——可以让您再听一首吗?”   玄奘木然地点了点头,于是他们又唱了一首。歌曲大概是自己写的吧,旋律粗糙,歌词潦草,许多细节根本没经过推敲,全是即兴发挥。玄奘甚至怀疑,即使是同一首歌,他们唱第二遍会有许多不同。   “这样的音乐,在李世民眼里大概属于野生乱来的吧,太胡闹了。”玄奘暗自感叹。   一曲终了,玄奘忍不住问道:“你们怎么选择这个时间卖唱呢?地铁里明明什么人都没有。”   观音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已经瞎了,有没有人听,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他又指了指木吒:“他还年轻,有没有人听,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两个人向玄奘告别,玄奘问他们去哪里,观音回答说回西边,然后蹒跚着朝下一节晃动的车厢走去。木吒忽然回头端详了一下玄奘的脸,然后把眼神挪到车厢上方的巨大海报,海报上有一个秃头和尚,拿着禅杖穿着袈裟,摆出一个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姿势。   木吒眼神一亮,咧嘴笑了起来。玄奘突然非常羞愧,他感觉自己才是被施舍的人。   玄奘收回蔓延的思绪,打开车门,坐进司机的位置。从那一天夜里开始,他决定放弃这一切所谓的“事业”,像这一老一少的流浪艺人一样,去西边。至于具体是西边的哪里,玄奘没有问,这其实不重要。   他发动车子,前方的雨刷摆动了几下,发出古怪的沙沙声。玄奘皱了皱眉头,把头探出车窗,发现雨刷上夹着一页纸。这页纸是油墨印的,边缘已经被磨出毛来,很有些年头了。纸上是一张黑白失调的照片,歌手的脸被蹭得模糊不堪,旁边配着一行艺术字体:水陆表演,歌手玄奘。下面有演出的时间与地点,地点的错字还被一只红笔涂改过。   “这个混蛋。”玄奘笑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单独登台表演时的宣传单,还是李世民亲手印的。玄奘记得那时候李世民还是个精瘦的大学生,在借来的印坊里熬了一个通宵,弄出几百份海报,身上的油墨气味持续了一个多星期。他们俩捧着这叠宣传单跑到街上散发,差点被衙役抓起来。   玄奘摘下墨镜,把车子开出停车场,顺便点起了一支烟。   深夜的长安城格外静谧,喧嚣了一天的都市陷入沉睡,只有远处高层还有几处稀疏的灯光。白色的SUV在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驰骋,排气量4.0的排气管发出威武的呜呜声,宛如一匹雪白的龙驹在星空下的草原驰骋。   玄奘把车子开到长安城西北方的一间工厂门前,这里是当年他开第一次演唱会的地点,如今已经被企业废弃,只剩下一些巨大的机械残骸悄无声息地躺在杂草丛里,好似一个收藏巨兽遗骸的坟墓。   一辆黑色宽阔的轿车早已停在门口,那是李世民的座驾,长安城无人不识。   李世民换了一身便装,靠着车子吞云吐雾。他看到玄奘来了,把手里的雪茄丢在地上,习惯性地踩灭,冷着脸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喂喂,明明是你把那张宣传单夹到我车前的。”玄奘叫道。李世民没理睬他,径直走到工厂前,打开大门走了进去。玄奘下了车,紧随其后。   当年的表演台早被拆走,现在这里是一个圆锥形的废钢渣堆,巨大的黑色颗粒在夜里闪着深沉的光芒。两个人沉默着爬上钢渣顶端,俯瞰下面,一如当年。   “坐。”李世民命令道。   玄奘一屁股躺倒在渣堆上,双手枕在脑后,左腿搭在右腿上晃动。这个赌气的动作让李世民有些好笑,但他控制住了面部肌肉,表情保持在冷淡和愤怒两种状态。   “还记得这里吗?”李世民保持着站姿。   “当然。”玄奘回答。   当时那一场演出,来的观众只有三四个人,让玄奘无比失望,几乎想任性地放弃演出。李世民在后台把他死死拽住,哪怕只有一个观众也要演到底。可巧那三四个人中有一名星探,看中了玄奘的潜质,他的演艺生涯就此打开了局面。   “记得那时候你对我说,既然大话满满地要做真正的音乐,就别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玄奘仰望天空。   “你觉得我们这么多年来,是不是在白费功夫?”李世民问。   玄奘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问道:“还记得当初咱们的约定么?”   “嗯,我要做长安最成功的商人,而你要写出最棒的音乐。那个时代可真好哇。”   “现在你已经做到了,我却还没有。”玄奘说,“我总要去完成这个约定,不然怎么对得起你。”   “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愤世嫉俗,特立独行,不甘心被资本家摆布,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李世民喜欢把所有的事情——无论是市场调研报告还是冲他老朋友发的脾气——都一条一条列出来,清清楚楚。   “你从来不考虑现实,每次胡闹完都扬长而去,都是我给你擦屁股!当年是,现在也是!整个长安都要听我的话,唯独你这个该死的家伙,依旧我行我素!”   “这算是抱怨还是表扬?”玄奘插嘴问道。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却不肯说出正确答案。他这个招牌式的瞪视让所有的下属与合作伙伴都噤若寒蝉,却丝毫奈何不了玄奘这个油盐不进的怪胎。   李世民也不管玄奘听得懂听不懂,一个人絮絮叨叨说了半个多小时,把玄奘离开所导致的全部损失都列了出来。玄奘听得几乎要睡着了,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的脑子里怎么能同时塞进这么多数字。   “你是想要赔偿吗?”玄奘问。   “是的,站起来!”李世民对玄奘吼道。玄奘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下一个瞬间,李世民的拳头重重砸到了他的下巴,把他一拳打倒在地。   “这一拳,是因为你差点毁了老子的事业!”   玄奘晃悠着爬起来,很快第二拳又重重打到他的右脸。   “这一拳……是因为我早就想揍你的脸,只不过考虑到你要出镜,我一直不敢打。”李世民气势如虹,这一刻他从一个职业经纪人变回了当年那个用拳头解决一切的不良少年。   第三拳狠狠地捣中了玄奘的腹部,他疼得弯下腰去,李世民趁机双手握在一起,朝他的脊背砸去——不良少年李世民的标志性打法。   玄奘被砸得眼冒金星,他下意识地想要反抗,但与李世民的斗殴他从来没有赢过一场。   “最后一拳,是因为你没完成我们的约定!”   李世民的声音传进耳内,玄奘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力气,大吼着弓起腰冲过去,一把抱住李世民,两个人从钢渣堆顶滚落下来。钢渣颗粒在人体翻滚碰撞下发出哗哗的摩擦声,颇有金属质感,有如摇滚乐队的前奏。   两个人一直轱辘到钢渣堆底才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分开。李世民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名贵的衣服被豁了许多口子,狼狈不堪;玄奘比李世民更惨,那张风靡长安的俊秀脸庞,此时无比凄惨,嘴唇和眼角都被打裂,脸颊一片青紫,鼻子还流淌出一道鲜血,像条蚯蚓一样盘在白皙的面孔上。   两个人对视片刻,努力摆出仇视的表情,可最终还是没绷住,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空旷的工厂内回荡。   以前玄奘经常和李世民这么打架,这是他们特有的交流方式。可自从白马寺乐队走上正轨之后,两个人都拘束起来,再没打过这么荡气回肠的架了。两个人相互搀扶着离开工厂,跌跌撞撞走到车子旁边。   李世民从车里拿出几副OK绷和棉球,扔给玄奘。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憋着一肚子气要揍玄奘一顿。   “对不起,我会带着真正的音乐回来的。”玄奘忽然低声道。   李世民扔给他一支烟,不屑道:“得了吧,每个刚毕业的愣头青都爱这么说……西天真那么好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得去,我的灵魂听到了召……”   “闭嘴,少来文学青年那套说辞。我问你,你都带了什么?”   玄奘指了指那辆雪白色的SUV:“你送我的那把吉他、动圈麦、一套音响和六盘CD,还有几刀乐谱纸。”   李世民像是看一个外星生物一样审视玄奘:“这就是你的旅行装备?你就打算靠这些东西支撑到西天?”   “是啊。”玄奘有些不明就里。   “你除了唱歌,根本就是个废物。”李世民骂骂咧咧地把身体伸进轿车,拽出一个硕大的登山包,商标都还没来得及扯掉。李世民把登山包推到玄奘怀里,玄奘差点没抱住,包里鼓鼓囊囊,十分沉重。   “睡袋、小型帐篷、打火机、手电筒、压缩饼干、指南针……还有一大堆保证你这个混蛋不会在半路死掉的东西。自己慢慢看。”   “谢谢。”玄奘咧开嘴笑了。   “滚吧,完不成约定,不要回来见我。”李世民钻回到车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今天晚上,他打算把所有的管理人员都从被窝里叫出来,通宵讨论后玄奘时代的白马寺乐队宣传策略。   玄奘看着李世民的座驾消失在黑夜里,揉了揉脸上的伤口,暗自嘟囔道:“这个家伙打起人来,还是一样的疼啊。”他嘟囔着,拖起登山包回到自己的SUV里,重新发动车子。   “晚安,长安。”玄奘把后视镜调整了一下,最后从镜子里看了一眼都市。白色的SUV发出低沉的轰鸣,在长安城的梦呓中缓缓离开。   【二、孙悟空】   玄奘开着白色的SUV一路西行,沿途路过许多城市,也遇见过许多人。困了他便趴在车里睡一会儿,饿了就在路边的小便利店买些速食食品,有时候还会在野地里撅着屁股点酒精灯煮泡面吃。   没有紧迫的日程,没有如影随形的粉丝,想唱什么唱什么,唱得再荒腔走板,也没有制作人在录音棚里大吼大叫。作为一名前著名歌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享受过这种流浪的待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忽然发觉自己有点寂寞。   虽然自弹自唱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玄奘希望还是能有一个搭档——不是李世民那种事务型的搭档,而是能在音乐上志同道合的伙伴。   以前的白马寺乐队里,有好几个出色的乐手,都是李世民从各地重金挖过来的。他们在音乐方面都有天赋,表现无可挑剔,可玄奘始终不大喜欢。他们每天按部就班,按照合同的要求歌唱、跳舞、演奏,连开玩笑都有预先策划的脚本。   白马寺的乐手们表现没有破绽,也没有激情。音乐对他们来说,只是谋生的手段,不是爱好。与其说他们是音乐人,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音乐上班族。   玄奘从来没跟他们合练过,他们从不会提出任何音乐上的建议,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手里的乐谱,把每一个音都找得很准,准得令人发指,令人索然无味。玄奘非常厌恶这种循规蹈矩,他在各种场合经常即兴发挥,不是突然把调子拔高几度,就是砸毁乐队的吉他或其他乐器,让这些上班族被计划外的袭击搞得手忙脚乱,找不着调儿。每次阴谋得逞,玄奘都会高兴那么一两分钟,旋即变得更加失落。   玄奘出走的一个原因,正是他实在不想和这些忘记放盐的面包继续待在一个烤箱。   “不过一个人去西天,未免太寂寞了。”玄奘对着后视镜自言自语。白色SUV的引擎发出一阵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在赞同主人的话。   组成一个像样子的摇滚乐队,至少要四个人:主唱、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这也是在漫长旅途中凑一桌麻将的最低数目。   “哎呀哎呀,不过这东西勉强不来的。”玄奘抓了抓头,这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秃头,“像我这样的傻子毕竟不多。”   如果李世民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坐着,一定会非常赞同这个评价。   这时候,仪表盘上的红灯亮了起来,车子该加油了。   此时他正置身于一座忙碌的城市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是方方正正的,外表是未经修饰的水泥原色,放眼望去,视野里是蒙蒙的一片灰白。街道上的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几乎没人驻足停留,也没人朝这辆SUV多看上一眼。   玄奘握着方向盘慢慢在街上移动,发现马路两侧除了各种各样的基金、证券公司与银行,几乎没有任何其他招牌,甚至连家书店或服装店都没有。   玄奘在街上转了很久,终于在城市的边缘找到一家加油站。他把车子开进去,按了按喇叭,一个疲惫的中年男子拿着油枪慢吞吞地走过来,眼袋大得吓人。   “老板,加油。”   “嗯。”老板熟练地拨开SUV的油盖,把油枪放进去,“出远门啊?”   “对,去西天。”   “好远,做投资项目去?”   这句话让玄奘有点噎着了,他抓了抓头,才回答道:“算是吧,我想去寻找真正的音乐。”   “真正的音乐……那一定很值钱吧?”   玄奘明智地闭上了嘴,把老板扔在车旁加油,自己钻进加油站的小超市转来转去。一会儿工夫,他买了几袋面包、一打啤酒、一罐口香糖和两盒铅笔——最后一样不是用来写字,而是用来咬的。他从小有思考时咬铅笔头的习惯,而开车时的思考时间很漫长。   他抱着这一大堆东西来到柜台,老板也已经加好了油,回到收银机前开始结账。玄奘无聊地左顾右盼,无意中看到柜台旁边扔着一个大纸箱,纸箱里堆着许多磁带和CD。他眼睛一亮,自从进入这个城市以来,他总算看到关于音乐的东西了。   “老板,我能看看那些东西吗?”   “哦,那是不卖的。”老板看了一眼,淡漠地回答,“那是别人丢这儿的,你想要尽管拿走就是。”   玄奘好奇地蹲在箱子前,一一审视。这些磁带相当古老,带面上贴着浅色条纹的不干胶,上面写着一些难以辨识的文字和数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式出版物,应该是个人买来空白磁带自行录制并标记分类。可惜玄奘这次出行没有带录音机,所以他只是略带感伤地翻检了一遍,很快便把注意力转向CD。   这些CD全部都是刻录盘,没有套封,好多盘面都被划得不成样子。玄奘挑了半天,才从中间找出一张保存相对完好的光盘。在盘的正面,不知是谁用马克笔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大闹天宫》Unplugged Live-#3。   玄奘饶有兴趣地用两只指头拈起这张CD,放到那一堆等待结账的食品中去。老板看都没看,直接丢进购物袋里。   从加油站出来,玄奘发动汽车,把这张CD推进车载音响里,缓缓开上公路。   一阵急促的旋律从SUV的环绕立体声喇叭里流泻出来,如暴风骤雨,又似霹雳弦惊。玄奘如触电一般一下子跳起来,光头重重撞到了驾驶室顶棚。   玄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狂暴的吉他Solo,里面充满了无比彪悍的生命力,旋律与技巧已经退居次要地位,演奏者完全是靠着激情澎湃来控制节奏——不,节奏也已经不存在了,这已经不是音乐,而是一片无边无际、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每一个音符都化身为栖息其中的野生动物,从此而起,从此而终,生生不息,莽撞而响亮地活着。   玄奘猜测那个吉他用的一定是超高张力碳纤琴弦与厚质琴板,只有这种配置才能承受演奏者野性四溢的疯狂。玄奘忍不住想象,得是多么粗壮坚韧的手指,才能拨动如此张力的琴弦,演绎出这等睥睨天下的霸气。   音乐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二十多分钟,后面没有了。可这差不多是玄奘有生以来最惊心动魄的二十多分钟。当演奏结束以后,他的双臂仍旧呆呆地压住方向盘喇叭,让SUV在公路上发出呜哇呜哇的叫声。路过的汽车与路人都无比惊诧,纷纷绕行这个怪胎。   玄奘用双手搓了搓脸,让自己赶紧恢复神智。他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是掉头猛踩油门一路冲回加油站,不顾老板诧异的目光,拽着他的胳膊大声嚷道:“喂,这张CD是你从哪里弄来的?”   老板被这个年轻和尚吓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这,这是附近一个小男孩送来的,他想换口香糖吃。”玄奘又追问那个小男孩子的下落,老板犹豫了一下,还是写给他一个地址。   玄奘如获至宝,买了一份城市地图,按图索骥,很快便找到一处楼盘。这个楼盘叫做五指山,里面一共有五栋公寓楼,每一栋都高耸入云,像是人的五根指头直插天空。和这座城市的主流建筑差不多,五指山楼盘用的是暗灰色的外护墙与红褐色砖块,比例精准,色调低沉,犹如五个脸色阴沉的银行家在开董事会。   小男孩恰好在其中一栋楼下玩耍,他的特征和加油站老板说的一样:脑袋很大,眼镜很大,眼睛却很小,而且穿着一身火烧云颜色的衣服。   玄奘走到小男孩面前,从怀里掏出一把糖果:“小朋友,听说你曾经卖过一个杂物箱到加油站?”   小男孩觉得这个光头大哥哥有些凶,嘴巴紧紧绷住,也不否认,也不承认。玄奘没什么对付小孩子的经验,他连问了几句,小男孩恍若未闻,还把手背到背后,根本不去看他手里的糖果,反而对他背后背的吉他充满了好奇。   玄奘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把吉他解下来,随意拨弄几下,递到小男孩面前。小男孩眼神里有了几丝兴趣,胆怯地伸过手去在琴弦上碰了一下。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小男孩终于露出笑意。玄奘索性把吉他平放在地面上,教他用指肚在琴弦上摩擦。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休息时间已经过了,你怎么还不去屋里复习奥数?”   小孩子浑身一颤,连忙低头转身跑进公寓楼。玄奘抬起头,眯起眼睛,看到在公寓入口处站着一位穿着办公套装的少妇,大约三十多岁,身材还算窈窕,眼角却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   “先生,你认识我家小红?”少妇注意到玄奘穿了一身破牛仔装,地上搁着一把吉他,一脸的不信任。   “哦,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他关于这张CD的事情。”玄奘从怀里掏出CD,递给少妇。少妇没有接,只是略微扫了一眼,淡淡回答:“这是我家的东西。”   “我可以把它还给您。”   “你喜欢的话拿走好了。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大地方,每年都要清理一批用不着的杂物。”   少妇想要转身离开,玄奘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有些急切粗鲁地问道:“我,我能问问这张CD的演奏者是谁吗?”   对于这个问题,少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问这个干嘛?”   “喜欢啊!你不觉得这段演奏得太牛逼了么?”   “不要说脏话,先生。”少妇厌恶地皱了皱眉头,玄奘却置若罔闻,拽住她的胳膊,坚定地注视着她的双眼。住户们进出这栋公寓楼,多少都会侧过头来看上他们一眼。两个人对峙了半天,少妇终于投降,垂下双肩,微微吐出一口气:“好吧,我告诉你,但你先松手。”   玄奘松开了手。   “这个演奏者,叫孙悟空,是我先生的一个好朋友,以前是个业余乐队的吉他手,好像叫什么……嗯,花果山乐队吧,我先生也在其中……他们经常搞一些小规模演唱会什么的。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说到这里,少妇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我先生把玩的时间拿来提高自己,多考几张证书,多背几个单词,说不定现在工资会更高一些。所以我不能让小红重蹈覆辙,一定要从孩子抓起。那些磁带和光盘,早就该处理掉了,我家里还有别的,你喜欢可以全拿走……”   少妇眼看要进入唠叨模式,玄奘及时打断了她。   “您说……呃,这位孙先生,现在还在搞乐队吗?”   “当然不是了!一个成年人,怎能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少妇仿佛受到了很大侮辱,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为了让我先生走上正轨,我花了多少心思!我和我先生结婚以后,乐队就解散了。后来孙悟空去了家证券公司做股票操作员,赚了点钱,在这个五指山公寓里买了一处房子。不过我们已经没什么来往了。啧啧,股票操作员,不知能赚多少钱。这里的房子可是很贵的。”   玄奘放过了这位少妇,他怕自己在找到孙悟空之前就被她烦死。少妇一获得自由,连忙匆匆走进公寓,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是否需要报警。   玄奘找到了五指山物业公司,这次他学会如何跟这里的人打交道了,直接丢过去一张面值不低的钞票,很快物业公司的人便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五指山B栋2804。   二十八楼在这里小区里算是个不错的位置,视野开阔,远离浮尘层。玄奘按照这个门牌地址找到2804的门口,按动门铃。   十秒钟后,门打开了。出现在玄奘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甚至还有些秃顶的征兆,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玄奘注意到了他的手,那是一双弹吉他的手,手指修长,指节粗大,指尖还有老茧的痕迹。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跟孙悟空相比,白马寺的那群乐手简直是群被棒球棍砸断了指头的白痴。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去搞那劳什子。”他看了一眼玄奘背后的吉他,又补充了一句:“年轻人,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也得考虑考虑自己,不要不务正业了。”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不务正业的是你吧!”玄奘怒气冲冲地嚷道。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发现孙悟空的家很整洁,只有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张写字桌和一台电脑,还有一台饮水机,素净得简直不像个家。别说音响和照片,就连个书架都没有,只有几本厚厚的经济类书籍摆在电脑旁。   “那些东西我都已经清理掉了,现在什么都没剩下。”孙悟空向玄奘解释道,他略带得意和伤感地指了指窗外,“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这么一套房子,是很难得的。可惜五指山的房子很贵,每个月都要还很高的房贷。”   “有多高?”玄奘对这些东西没概念,所以他总被李世民骂是条不知柴米贵的废柴。   “就像整座五指山楼盘都压在自己身上。”孙悟空苦涩地开了一个玩笑。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比自己小那么十来岁的年轻人很有好感,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以后再也没找到这种感觉。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我们点着了一个大仓库,然后和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即使是房贷也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打那以后,乐队很快就解散了。老牛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老蛟转做进出口贸易,我也给证券所投了简历——得为花果山的那群小猴崽子的前程着想呐。”孙悟空说到这里,有些腼腆地给玄奘倒了一杯纯净水。   玄奘咂了咂嘴,一脸痛惜的表情。   “你不后悔吗?”   “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玄奘很不喜欢这个淡然的答案,他脱口而出:“跟我去西天吧!”   “西天?”孙悟空有些诧异。   “对!西天!我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求真正的音乐!”   孙悟空嘲讽地笑了:“跟你走了,房贷谁还?谁来养活花果山的猴崽子们?”   玄奘愤然把身上挎着的吉他丢在他面前,乐器落在地板上,琴弦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我就不信,弹出那种音乐的人,会对这个无动于衷!”   孙悟空老练地观察了一下,这把吉他经过了刻意调整,虽不及他当年那把凶器豪放,但也颇得几分神韵。很明显,这是玄奘根据CD里的演奏,对吉他进行了调整。这份鉴识功力让孙悟空略微惊讶了一下。   “怎么样?”玄奘满怀希望地问。   “好吉他,不该这么摔打,要好好爱护啊。”孙悟空把吉他从地上捡起来,递还给玄奘,“对不起,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   “扯淡!你这是在犯罪!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他第二痛恨的是演出合同,第一痛恨的是眼看一个有才华的天才这么没落下去。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我差不多要去上班了。再见。”他像是一块顽固的岩石,把玄奘所有的情绪都挡在外头,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所动。   孙悟空离开了五指山公寓,玄奘沮丧地望着他佝偻的背影,有一种深重的挫败感。狠狠地踢了一脚电梯门,他把吉他重新背在背上,朝小区大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他的肩膀忽然被一只大手按住。大手相当有力,轻轻一压,玄奘便动弹不得。回过头去,他看到一个体格魁梧的男人站在背后,西装革履,金丝眼镜,有如一个大号的李世民。   “喂,是你刚才骚扰我老婆?”男人问。   玄奘脸色一下子变得精彩起来……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八小时是份内的,另外四个小时是他主动申请加的,为的是能换取不菲的加班费。这样一来,这个月的月供便有着落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回家的时候,孙悟空的双眼因为盯屏幕太久而疲涩到流泪,不得不先点了几滴眼药水,才往家里走去。他身心俱疲,如同一眼水源干枯的深井,只想赶快倒在床上睡上一觉,好应付明日同样繁忙的工作。那个年轻人的事情,只在他心里闪过一念,很快便被堆积如山的担忧淹没了。   回到公寓,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孙悟空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每次入睡不借助安眠药的话,得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早上起床,经常会在枕头旁发现许多猴毛。   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隆隆的音波把玻璃都震得微微颤动。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可再仔细一听,他发觉有些不对劲。这不是单纯的噪音,似乎带着旋律,而且他很熟悉。   《大闹天宫》?很像,可细节处却有些许不同,少了几分狂野,多了些青涩。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发现几栋公寓楼里都有灯光亮起,好多人也像他一样开窗朝外头看去,希望能找到噪音的源头。   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剌剌地停在花园里,从车里接出了几根蜿蜒如蛇的粗大电线,牵连起五六个车载扬声器围在汽车周围,无比嚣张地倾吐着大当量分贝。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这套音响是玄奘从长安带来的,特点是个头小、功率大,足可以开一个小型演唱会。玄奘把音响从车里搬出来,接好扬声器和功放,音量大到足以惊动二十八楼的孙悟空和周围不幸的邻居们。   “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玄奘对二十八楼的孙悟空的想法一无所知,他完全沉醉在癫狂的曲调中,一脸痴迷地拨动琴弦。无数居民探出头来,睡眼蒙眬地望着玄奘。这个场面太过超现实了,以至于他们中的好多人以为自己仍在梦中。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眉头皱得越来越紧。尽管从二十八楼到地面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不是早上带进家里的那把,而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涸的泪腺涌出泪水,漫过有些刺痛的眼睑。孙悟空一瞬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魂魄的躯壳。   楼下的《大闹天宫》愈演愈烈,玄奘把音响音量开到了最大,肆无忌惮地胡闹着。弹完一曲,玄奘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悟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回声在五栋公寓楼之间回荡,久久不曾散去。   二十八楼没有任何回应,窗户不知何时已经关上了,屋子里依然黑着。玄奘又大吼道:“孙悟空,出来听听你的大闹天宫!听听这把吉他!”   还是没有任何回应。玄奘愤怒地在琴弦上飞快扫过几遭,看了看楼盘外头,物业的人被他锁在了办公室里,警察大概还要五分钟才能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玄奘没别的选择,只能继续弹着《大闹天宫》。   这把吉他的琴弦太独特了,刚才的弹奏让他的手指酸疼如刀割。楼里不情愿的听众们回过神来,开始大声叫骂。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笨蛋!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炯炯有神。他把重装吉他怀抱起手里,玄奘谦卑地跳下车去,让孙悟空和重装吉他单独留在SUV车顶。   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一连串豪迈的音符带着火花,通过扬声器扩散到空气中,隆隆作响,好似雷神从云端降临到人间。此时的孙悟空,不再是五指山下那卑微的上班族,而是《大闹天宫》LIVE时无所畏惧的吉他手。   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楼下停放的许多车辆,都爆发出警报声,如同一群跪拜在这位夜之君王面前的颤抖信徒。   音乐在五座巨大的建筑之间激烈地流转,整个五指山公寓都被咚咚的低音炮震得一阵发颤,仿佛一个停止跳动的心脏被巨大的起搏器反复电击,莫名的活力便从震裂的缝隙里丝丝缕缕地蒸腾而起,缭绕在五指山公寓的四周。   第一小节响起,大地轰鸣;   第二小节响起,山石崩塌;   第三小节响起,万物复苏;   第四小节响起,一个压抑已久的灵魂高高跃起,绽放出了无比夺目的光彩。   “怎么样?我说过他是最棒的。”魁梧的中年人对玄奘说,一脸骄傲。他穿着一件格子睡衣,身后还站着一位面露不豫的少妇和那个名叫小红的孩子。   “真难得您把那把吉他保存了这么久。”玄奘一脸的欣慰。能听到《大闹天宫》的现场LIVE版,实在是太幸运了。   “他是我们之中最有天分的一个。那一夜之后,乐队解散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不能这么埋没才华,甚至约定要赚足够的钱,合力捧红他。可惜老孙顾念兄弟,不肯这么做,他说在这个城市里,音乐没前途,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   玄奘忽然想起了李世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   “这把吉他,我一直藏在家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拿起它来,重新唤醒老孙。”中年人拍了拍玄奘的肩膀:“幸亏有你来了。这是我十年来见到老孙最开心的一刻。”   少妇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她紧紧把小孩子搂在怀里,害怕他幼小的心灵被感染,被毒化。而小孩子饶有兴趣地望着车顶那个疯狂的叔叔,眼神闪亮,心中所想无人能明白。   五指山五栋楼的所有住户都保持着出奇的沉默,没人喝彩,没人抱怨。在孙悟空漫无天际的震慑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把脸贴在玻璃上,任凭狂暴的节奏虐待着整个建筑,像一群在暴风骤雨下无助的轮船乘客。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琴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四下万籁俱寂,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十年时光,弹奏的技巧仍旧无懈可击,仿佛三千六百五十天只是转身一瞬。孙悟空的身体消磨衰老,才情却从未有一丝消退。   “老牛,我知道一定是你。”孙悟空说。他从车上跳下来,紧紧抓着重装吉他,像握着恋人的手。现在的他,和那个唯唯诺诺、言辞谨慎的颓废中年完全不同,彻底脱胎换骨。   老牛哈哈大笑,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两个人举起胳膊,在半空响亮地来了一记击掌。这时候,尖利的警车警笛声由远及近,直到曲子结束,它们才敢战战兢兢地响起来,划破已被肆虐过的夜空。   孙悟空侧耳听了听,只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对玄奘说:“现在还来得及吗?”   “随时可以!”   玄奘、孙悟空和老牛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音响塞回车里,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线材顾不得绕好,只能胡乱一缠丢进后厢。玄奘用力把车后盖压回去,有几条线头从门缝挤了出来,让SUV从后头看上去好似一个塞满衣服的巨大旅行包。   装好以后,玄奘跳进驾驶室,孙悟空拉开车门,抱着吉他坐进了副驾驶。玄奘摇下玻璃,把一张名片扔给老牛:“去长安,找这个人!”老牛冲他们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   小白雄赳赳地发出鸣叫,整个车身都颤抖起来。它冲出五指山小区的同时,警车恰好赶到门口。他们看到夜晚扰民的肇事者开车跑了,连忙调转车头,纷纷追赶过去。   “被全城的警车追逐啊,和那一天可真像……”老牛感叹道,然后转身对自己老婆孩子说:“不早了,回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三、猪八戒】   “装潢一般。”玄奘说。   “喝的也一般。”孙悟空一脸嫌恶地把啤酒罐放下。   这间酒吧的装修风格很恶俗,朋克不朋克,爵士不爵士,到处都挂着似是而非的金属骷髅头和黑胶唱片。光线很昏暗,只有“云栈酒吧”四个用霓虹灯拼起来的字高高挂在天花板上,十分醒目。一个妖艳的女歌手在咿咿呀呀地唱着,卖力地扭动臀部。   “唱的不是一般难听。”玄奘和孙悟空同时撇了撇嘴。   一个留着长发的青年从邻座伸脖子过来嚷道:“想听就听,不想听就滚!”   孙悟空勃然大怒,把啤酒罐直接砸了过去。那罐啤酒他只喝了一口,所以那个长发青年被泼了一头。玄奘吓了一跳,他可没想到那个老实巴交的上班族,脾气居然这么爆烈。   这个叫高老庄的地方,他们本没打算停留。可孙悟空自从复活以后,说以前当上班族不敢碰酒精饮料,现在要把十年份的酒补回来,他们便找了远近著名的云栈酒吧,打算好好喝一杯。   青年岂肯善罢甘休,和周围的几个同伴腾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抄起酒瓶子和高脚椅,气势汹汹地围过来。周围的酒客没一个上来劝解,都等着看这两个外乡人的笑话,就连酒吧老板也只是咳嗽了一声,自顾擦拭着酒杯,丝毫没有制止的意思。   “我左边你右边?或者我两边,你帮我助威。”孙悟空对玄奘说。他了解后者音乐上的实力,但不了解后者在打架这方面的天赋。   “我右边吧。”玄奘说。他打架从来没赢过李世民,不过也从来没输给过其他任何人。   看到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聊天,长发青年歇斯底里地喊道:“给我揍!”一群人勇猛地冲了上去。   孙悟空和玄奘打架的风格截然不同。玄奘是野路子出身,惯于打野架,出手没有章法,王八拳搂腰拽头发下阴脚插眼睛,尽是不太上台面的小手段;孙悟空则明显是会家子,移动距离很小,动手不多,但每出必中敌人要害。   不到五分钟时间,七八个人哀嚎着躺在了地上。仍旧保持站立的两个人里,玄奘打得气喘吁吁,扶着桌子直喘粗气,孙悟空却是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一副运动不足的模样。   酒吧里忽然变得很安静,一个酒客忍不住开口说道:“喂,你们两个外来的,知道自己打了谁的人吗?”   孙悟空冷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那今天就让你知道一下吧。”   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酒吧外头传来,酒吧里的温度瞬间降低,无论是酒客还是台上搔首弄姿的女歌手,都乖乖地缩起脖子,闭口不言。   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群人缓步走进酒吧。为首的是个胖子,脸盘和肚皮都异常宽阔,浑身的肥肉颤巍巍的,仿佛随时会融化,涂着厚重紫色眼影的双目泛着凶残的光芒。他和身后的一群马仔穿的一律是墨绿色改制军装,每个人的手腕上都带着刺镯,耳朵上有三枚耳钉,右侧胳膊上刺着一只狠戾的枭头。其中一个瘦高的人亦步亦趋地跟随在胖子身后,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们一踏进酒吧,自动站成一个半圆形,封住了玄奘和悟空的所有逃生路线。胖子扫了一眼地上横七竖八的手下,淡淡地问道:“是你们动手的?”   “是啊。”孙悟空抱臂在胸,迎上他的视线。胖子眯起眼睛,打量着这两个人,油亮的肥厚嘴唇轻轻蠕动一下,露出些许笑意。被人这么坦然地直视,他倒是很少体验到。   “动了云栈洞的人,总得给我个交代。”胖子道。   孙悟空用脚踹了踹地上的小流氓:“他们挑事儿在先,怨不得我出手教训一下。”他这一句话火上浇油,让周围一群人登时怒火中烧。   “老大,这两个小子太嚣张了!”手下人叫骂起来,纷纷挽起袖子要上。有人拿出自行车链条锁,有人从腰间拔出警棍,甚至还有人掏出一把三棱军刺。旁边的玄奘抄起一个酒瓶子,站到孙悟空旁边,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胖子突然大喝一声:“慢!”他手下的人一下子都停住了,不解地望着老大。胖子踱着步子走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孙悟空,又看了看玄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问题:“你们,也玩音乐?”   “不错,我们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找真正的音乐。”玄奘说。   孙悟空的脸色阴沉下来。他们两个并没有带任何乐器进来,谁想到这胖子一眼就看穿了底细,如此犀利的观察力,绝不简单。孙悟空比玄奘的江湖经验丰富得多,立刻明白眼前这朋克打扮的胖子不是寻常人——胖子身旁的那个瘦高个,更让孙悟空心生警惕,他嗅出一丝狠戾的血腥味道,这家伙才是最危险的。   胖子微微一笑,手掌轻轻拍了一下:“你们打了我的人,这个场子一定得找回来。不过我若现在打回去,难免被人说以多欺少。既然是玩音乐的,那么不妨就用这个见真章。两位意下如何?”   孙悟空发觉自己被那个瘦高个死死盯住了,他自忖自己施展全力,能抵得住这人,可玄奘绝对扛不住其他人。胖子早就算准了,逼着他们不得不接受提议。孙悟空还没想到解决的办法,玄奘已经把酒杯摔到了地板上:“好!就这么办!”   孙悟空暗自“靠”了一声,骂玄奘太冒失,可随即想想,自己似乎也没有其他什么办法。胖子很高兴,笑得脸上的褶皱层层叠了起来:“那么我们晚上就在这里见吧。哦,对了,杀僧?”   那个瘦高个走了出来,胖子嘱咐说:“这两位客人,可给我保护好了,不要少一根汗毛。”杀僧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胖子和手下很快离开了。孙悟空和玄奘彼此对视一眼,也朝外走去。杀僧横在了路中间,伸手拦住:“两位去哪里?”孙悟空不耐烦地回答:“去车里,取乐器!”   杀僧把手收了回去,尾随着他们离开云栈酒吧。来到附近的停车场。孙悟空注意到,杀僧走路几乎不发出声响,若不是事先知道他的存在,估计根本发觉不了他跟在后面。   他们在杀僧的注视下打开SUV后盖。孙悟空取出了自己的重装吉他,玄奘想了想,没拿自己的吉他,取出一个天蓝漆色的动圈麦,这是经过特别改装的,拾音无衰减,没低切,一般人唱了肯定喷得一塌糊涂,却最适合玄奘浑厚嘹亮的声线。   杀僧看到孙悟空重装吉他上那几根粗大的琴弦时,面部肌肉纹丝不动,只是瞳孔微微缩了一下。这个小动作被孙悟空发现了,他故意拿起吉他晃了晃:“看你挂着一脸的冰霜,原来也懂这些?来,弹两下听听。”   杀僧没有接茬儿,悄无声息地往后退了一步,避开吉他。孙悟空最喜欢看到这些一脸拽样的家伙示弱,他向前又迈了一步,说:“你老板现在又不在,过来试试。”杀僧又退了一步。   两个人一进一退几个回合,杀僧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他脸色变得更冷,右手疾闪,狠狠地劈在吉他琴板上,共鸣腔内发出一阵嗡嗡声。孙悟空把吉他猛地抽回来,用手掌抚住:“辣手催琴,你可真下得了手啊。”   “好吉他。”杀僧只说了这么一句。   孙悟空和玄奘不再理睬他,自顾练习起来。反复排练了几遍,他们又讨论在节奏上做一些调整。《大闹天宫》重新被玄奘填过词,许多地方要进行完善,才能让吉他伴奏与歌喉配合得更完美。在缺少贝斯手和鼓手的前提下,他们只能通过别的方式进行弥补。   练习完以后,孙悟空对杀僧道:“喂,你会什么乐器?过来凑个热闹。”杀僧没理他,孙悟空又叫:“临时客串也好,给你发工资。”杀僧冷若冰霜。孙悟空乐此不疲地抛出各种靠谱或不靠谱的条件,也不管杀僧有没有反应。他知道杀僧的任务是看住他们,不敢走开,所以故意尽情嘲弄他,猜测他木然表情下内心的翻腾程度。这是悟空的恶趣味。   孙悟空调戏杀僧的时候,玄奘正坐在车头,忙着低头摆弄自己的动圈麦。忽然他感觉头皮有点发凉,下意识地侧头望去,只见驾驶室旁居然站着一个年轻女人,正隔着玻璃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玄奘吓得差点跳起来,手里差点没把麦克风扔出去。   这女人穿着一条水色凉裙,一头乌黑秀发,裸露的肩头肌肤却白得发亮。最醒目的,是她那一道很有西域风格的高耸鼻梁,把整个脸庞都撑得光彩十足,换一个场合的话,该是相当漂亮。   玄奘想去喊孙悟空,可全身都动弹不得,张嘴也说不出话来——这很像他第一次登台的时候,过于紧张导致了声带痉挛——可当他再回过神来时,发现女人消失了。   玄奘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推门走出驾驶室,发现附近没有人影,也没有任何脚步声。   “难道自己撞鬼了?”玄奘心想。   到了晚上,在杀僧的“护送”下,孙悟空和玄奘再度来到云栈酒吧。   酒吧里和白天的气氛截然不同,所有暧昧不堪的东西都被撤掉了,桌椅也都搬开,空出一大片场地。大批奇装异服的听众簇拥在一起,不停地喧哗、叱骂,甚至斗殴。   舞台背景被换上了大幅大幅的黑红色调布幔,五种不同野兽的头骨被高高悬挂起来,在它们的骨腔内点着巨大的白色蜡烛,看起来有些异样的恐怖。四处暗藏着的音响如同潜伏在黑暗中的野兽,不时爆出一些杂音,仿佛野兽扑击前的低吼。   胖子换了一身正统黑教士服,上面的花纹都用银线织成,看上去有一种邪魅的严肃感。他正坐在一具银色架子鼓后跟别人说话,忽然看到玄奘与孙悟空走进酒吧,立刻拿起鼓槌,以眼花缭乱的手速敲击军鼓和铜钹。   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力立刻被鼓点吸引住了。鼓点仍在继续,胖子一边用右脚踩着脚踏钹,一边敲着大鼓,浑身的肥肉有节奏地颤动着。他在节奏中缓缓站起身来,一只手以鼓槌为剑,直直指向玄奘与悟空。   “今夜献给恶魔的祭品,就是他们两个!”   鼓槌所指,在场的人齐声欢呼起来,无数眼神朝他们两个人射来,口哨声和威胁声此起彼伏。胖子不失时机地敲击着,两把鼓槌在他手里飞舞,如同可以控制人类情绪的仙人法宝。   悟空和玄奘注意到,胖子的架子鼓,居然缺少了一面中鼓,像是一个七岁小男孩的大豁牙。“想不到他们穷成这样。”孙悟空暗自嘀咕。   “你们三个既然来了,那么我们可以开始了。”胖子在麦克风里喊道。   孙悟空和玄奘一愣,三个人?   这时候,一直站在他们身边的杀僧从容走上台去,拿起一把贝斯。他的亮相又引发了一阵欢呼的热潮。他表情仍旧那么冷酷,似乎手里拿的不是贝斯,而是匕首。   “原来是个贝斯手,这家伙深藏不露呀。”孙悟空摸摸下巴。   他们很快便感觉到这支乐队站位的古怪。胖子的架子鼓被摆在了最中央,杀僧的贝斯与两把电吉他分列左右。   可是主唱呢?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与孙悟空《大闹天宫》充满生命力的狂暴相比,胖子乐队的狂暴是一种歇斯底里式的黑暗疯狂,过量的噪音无处不在,充斥着绝望、混乱与死亡的狰狞,如同大地裂开一个缝隙,滴着岩浆的恶魔一一爬上人间。   在一阵电吉他和贝斯联手营造出来的尖锐噪声中,胖子从鼓后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大吼起来,同时双手与双脚不停运动,用鼓声和钹声带着所有人朝着地狱坠落而去。   〖我曾经善良曾经天真也曾经多愁善感如女人   可我他妈不知道!我X!   天使的羽根被折断,有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   天使的眼睛被剜出来,两个黑洞里都是狗屎   锐利的雷电,划破腹部,腐烂的肚肠里满是蛆虫……   仙风道骨的神仙们呐,是一群贪婪的饿兽   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你们只是万年的僵尸……   我早晚会从阴曹地府爬回来,用肮脏的唾液淹没整个云霄宝殿   太上老君托塔天王太白金星四大魔将七仙女我X!〗   “真是不错。”孙悟空评价道,“我喜欢里面反宗教的味道。与其说是颓废,倒不如说是控诉。”   玄奘则是从技术角度予以好评。很少有乐队让主唱与鼓手兼于一人之身,因为击打时鼓手四肢都要动作,呼吸与唱歌的呼吸方式不太一样,很难兼顾。但胖子似乎完全没这点顾虑,他手舞足蹈之间,还能中气十足地把愤怒全倾泻出来,十分难得。架子鼓里缺少一个中鼓的缺陷,被他的手速弥补过来。   “总觉得这家伙怀着无比的怨气……”玄奘说。孙悟空点头表示赞同,同时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杀僧,那个家伙的贝斯技巧很出色,右手击勾,从容不迫,在胖子旋律最暴走的时候仍旧能冷静地稳住整个低音部。他的冷静与整个乐队狂热的气氛格格不入,弹奏风格也偏冷峭,却偏偏无孔不入,水银泻地一般侵蚀到每一节的旋律中来。孙悟空忍不住猜测,其实这家伙,才是这里最疯狂的一个。   “碰到人才了呢,而且一碰就是两个。”玄奘舔了舔嘴唇。这两个家伙,恰好可以弥补目前乐队的窘境。   一曲完了,酒吧内的气氛陷入疯狂,被大分贝击晕的听众们群魔乱舞,口中发出意义不明的叫嚷声,无数手臂高高举起,宛如一片中了诅咒的丛林。   “到你们了!”胖子喊道,“你们将成为大恶魔蚩尤的祭品!”   “祭品!祭品!祭品!祭品!”下面的人一起嚷嚷起来。   孙悟空和玄奘从容走上舞台。杀僧下台的时候,与孙悟空对错而过。   玄奘站在台上,把自带的麦克风接上去。他忽然发现,下午那个神秘的女人,又出现在台下的人群里!可台下灯光昏暗,人又多,稍微那么一转,女人又消失了。   “大闹天宫?”孙悟空用眼神问玄奘。玄奘翻翻白眼:“我没别的选择吧?”孙悟空露出雪白的牙齿,咧嘴大笑。自从离开五指山以后,他们唯一合练过的曲子,就是《大闹天宫》。   听众们本来是憋足了劲要把这支残缺不全的乐队嘘下去,可当孙悟空的Solo开场以后,全场立刻陷入另外一重意义上的沉默。   孙悟空的重装吉他犹如一根威风八面的金箍棒,一扫酒吧里刚才残留的死亡气息。玄奘的歌喉与吉他声相得益彰,契合完美。蚩尤的祭品变身成为威风凛凛的战神,掀起无边的风暴,把蔓延到舞台上的枯树腐土吹得干干净净。   如果说《被贬下凡》是负面能量的全面否定,那么《大闹天宫》是充满了正能量的反叛,这两首恰好一正一反,构成一个绝妙的对比。如果有职业乐评家在场的话,他不会说哪一首更优秀,只会说他们是阴阳相济,浑然天成。   “不错。”胖子在台下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墨镜遮挡住他的眼神。他侧头问道:“杀僧,你觉得呢?”杀僧也挤出两个字:“很好。”两个人随即恢复了沉默。等到孙悟空和玄奘演奏完以后,胖子站起身来,带头热烈鼓掌。酒吧里的其他人松了一口气,也纷纷鼓起掌来。   玄奘和悟空走下台来,胖子迎了过去,对他们说:“你们很好,可以走了。”玄奘道:“你们也不赖,怎么样?有兴趣跟我们去西天么?”   胖子闻言一怔,旋即放声大笑:“我在高老庄吃香喝辣,自由自在,跟你去西天作什么?”周围的人一片哄笑。   玄奘指了指那个没了中鼓的架子鼓:“你的鼓具缺了一面。”   “那又如何?”   “我听说,一个乐手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故意让自己的乐器残缺不全——当他的毕生心愿未曾了结之时,便会把自己心爱的乐器当成象征心结的图腾。你不肯补完鼓具,说明你在这里并不快乐。”   “放屁!”胖子突然暴怒起来,两片嘴唇与胖嘟嘟的脸蛋构成一个危险的弧度。杀僧突然出手,用一把匕首压在玄奘的脖子上。孙悟空眼疾手快,猛地抓起旁边一人腰带上的铁刺,顶在了胖子的喉咙上。   孙悟空和杀僧的眼神飞快地交错了一下,无须太多言语,两个人很有默契地缓缓放下刀具,用力把胖子和玄奘推向对方。   胖子脱离险境以后,下意识地摸了摸喉咙,一脸恼怒地喝道:“你们快滚!滚!”   玄奘和孙悟空离开云栈酒吧,走到SUV旁边。孙悟空埋怨道:“你明知道那都是些狂徒,干吗还说那种话刺激他们?”   “我也不知道,都是脑子里忽然浮现出来的,就好像对着念字幕一样。”玄奘自己也莫名其妙,用指头敲了敲光头,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起那个女人的事,可又觉得孙悟空不会相信。   “不过你说的也没错,他们背后的确有隐情……”孙悟空双手插在裤袋里,抬起头看着停车场苍白的灯光,“你注意到了没有,胖子和杀僧那几个人,胳膊上都有一个枭头刺青。”   “是啊,怎么了?”   “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曾经服过刑,这个刺青想必是为了遮掩烙在身上的牢号。”孙悟空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玄奘好奇道:“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孙悟空挽起袖子,玄奘看到他毛茸茸的胳膊上,烙有一排漆黑的数字和条形码,数字边缘的肌肤外翻,触目惊心。   “我也曾经是个囚犯。”孙悟空表情坦然,丝毫没有惭愧之色,“所以我第一眼看到胖子和杀僧,便觉得他们的气质与我当年很相似——不,他们比我当年更阴暗。那首《被贬下凡》相当愤怒。”   玄奘摸了摸下巴:“也就是说,他们是受了冤屈入狱,才如此愤世嫉俗的吧?这难道就是他们的心结所在?”   “不,不是这样的。”   一个女人清冷的声音在停车场里响起,玄奘和孙悟空都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站起身来,左顾右盼。玄奘很快发现,下午那个高鼻子女子此时正站在两个人身后,悄无声息,不知何时靠近的。   不知为何,玄奘总感觉她没有任何实质的存在感,就像现在这个大停车场一样,是空荡荡的。   “两位可以跟我去一个地方么?”女人嘴唇嚅动,眼神却像两道冰桥,牢牢地连接在玄奘和悟空身上。玄奘和悟空面面相觑,觉得没什么选择,只好点头同意。   他们三个上了SUV,开出停车场。女人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每到一个路口,她就会伸长胳膊指示方向,眼神却一直平视,不言不语。玄奘也不敢跟她搭话,只顾开车。只有悟空缩在后排座位,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吉他。   两侧的建筑越来越稀疏,公路的路灯也不那么明亮了,SUV逐渐沉入到微茫的夜色之中。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女人的胳膊忽然右指,玄奘瞪大了眼睛才发现公路旁一条形迹模糊的沙石小路。SUV车头一转,上了沙石路,又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一座大山的山麓。   玄奘、悟空和那个女人下了车,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一处公墓。黑暗中能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墓碑影子,旁边松柏成林,风一吹过便会发出一种深邃安详的声音,仿佛是抚慰死者的安魂曲。   女人径直走到一块墓碑前,转过身来,素手轻轻抚着碑文,慢慢说道:“我叫高翠莲,生前是猪刚鬣的妻子。”玄奘和孙悟空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可面对灵异事件毕竟还有点畏怯。然后他们才想起来那个胖子的本名原来叫猪刚鬣。   高翠莲袖手一指:“刚鬣的过去,就藏在这块墓碑之下。我希望你们能够挖开它。”   “猪刚鬣的过去?”孙悟空双手抱臂冷笑,“他的过去,与我们何干?”   “我听过你们的演奏——你们的音乐,是唯一能够解救他的办法。”高翠莲道,“你们不是去西天追寻真正的音乐么?猪刚鬣将是你们最好的助益。”   “可是我看他活得很自在逍遥,谈不上什么解救不解救。”   高翠莲苦笑道:“如果你听过他的过往,便不会这么想了。”她的体态本来就很轻盈,索性坐在墓碑上,双手抱住膝盖,连衣裙被夜风吹开,露出无比白皙的一段小腿。   “刚鬣本来生活在另外一个大城市,是个乐天派的鼓手,他的鼓声总能给所有人都带来欢乐与勇气。在那一年,他爱上了一个叫嫦娥的姑娘……”   说到这里,高翠莲的表情终于不再冷若冰霜,稍微有了点人类的气息。故事其实很老套,嫦娥是上流社会出身,猪刚鬣却只是个底层小混混,两个人的结合让上流社会怒不可遏。他们为了拆散这对情侣,故意陷害猪刚鬣,把他投入监狱。   “等到刚鬣刑满从监狱出来,等待他的却是嫦娥病逝的噩耗。从此他彻底变了,变成一个充满仇恨与暴戾的人,他与监狱里认识的狱友组建了这个死亡乐队,在高老庄终日徘徊,沉迷于毒品与性爱,用绝望和颓唐给自己筑起了四面墙。”   孙悟空问:“那你呢?既然他爱的是嫦娥,你又是怎么成为他的妻子?”   高翠莲苦笑道:“我就是他以前乐队的女主唱,喜欢他很久了。”   孙悟空知道这其中一定有曲折,决定不问下去,换了个问题:“那我们又能做什么?”   “你们的音乐!”高翠莲的眼神倏然亮了起来,“刚才你们演奏的时候,我看到刚鬣的表情变了,下半边嘴唇微微颤动。我最了解他了,他以前每次听到好的音乐,都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像孩子一样高兴地把我们召集到一起欣赏。自从他出狱以后,再没了这样的表情,直到刚才……”   “除了你们,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把他唤醒了,你们是他唯一的希望。”高翠莲说。   孙悟空对这套说辞将信将疑,玄奘却已经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连声道:“刚鬣实在是太可怜了!你放心!我们一定用音乐把他从地狱里拽出来!挖开这个坟墓便可以了吗?”   “是的,这是他为嫦娥立的坟冢,里面埋藏着他的过去。”   孙悟空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玄奘,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头脑单纯,又太任性了——不过若不是他的胡来,自己恐怕还在五指山日复一日地还房贷呢。   “也罢,便随他疯狂一次吧。”孙悟空心想。   玄奘和悟空从SUV里找了两件工具,在高翠莲的指点下开始挖掘坟墓。挖下去大约三尺左右,他们终于碰触到一件硬实的东西。他们以为是棺材或者骨灰盒,可挖出来以后,却发现是一个矩形的浅白色铝箱。   铝箱上挂着一个小锁,高翠莲从墓碑上跳下来,示意他们弄开锁头。孙悟空不费吹灰之力便捅开了锁。玄奘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发现里面是一面中鼓。   “这个……就是猪刚鬣缺失的那一面中鼓?”玄奘反应最快,抬头问高翠莲。   高翠莲点点头:“那个架子鼓,正是嫦娥送给刚鬣的生日礼物。当初她说要用自己赚的钱买这份礼物,于是一直在偷偷打工,零零散散地买回配件。到了生日当天,恰好还差最后一面中鼓没有买齐……”   玄奘和孙悟空一齐嗟叹不已。高翠莲又道:“其实嫦娥已订好了这面鼓,可惜命运使然,她再也没机会亲手送到刚鬣面前。刚鬣出狱之后,只用这架子鼓,不肯再续新鼓,也不肯把它补全,显然是有缅怀之意。”   忽然数道光束打到他们三人身上。玄奘、悟空一回头,惊见猪刚鬣和杀僧几个人手持手电,正瞪着他们。猪刚鬣手里还捧着一束花,显然是来扫墓的。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猪刚鬣气势汹汹地喝问道,他的手电扫了一圈周围掘开的泥土,整个人有点呆住了,然后一下子陷入狂怒:“你们胆敢亵渎嫦娥!”   玄奘连忙分辨道:“不是我们,是你老婆……”他回头一看,居然已经没了高翠莲的身影。   猪刚鬣用手电晃着他们眼睛,咬牙切齿道:“选这地方也好,省得运送尸体。上!”   一群追随者不怀好意地围了过来,他们手里拿的不再是乐器,而是凶器。为首的是杀僧,他还是那一副漠然表情,脚步沉稳。   “杀僧,别忘了你的身份!”孙悟空突然大喝一声,这一声喊得杀僧一傻,脚步一时放缓。趁他愣神的空挡,孙悟空拽着玄奘朝SUV飞快地跑去。   好在当初图省事,玄奘直接把车停在了墓园门口,距离他们并不远。两个人跑到车旁,孙悟空拉开车门,忽然听后身后哐啷哐啷作响,回头一看,玄奘居然还拎着那一面从坟里挖出来的中鼓,不由大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带着那玩意!”   玄奘也急了:“我也不知怎么,莫名其妙便带上了。”孙悟空没时间追究,把那面中鼓扔到车后座,喝令赶快发动引擎。SUV发出一阵急迫的轰鸣,排气管喷出一团废气,车轮在沙石路上急速旋转,掉头就跑。   玄奘和孙悟空还未松下一口气,忽听车后突突声大起。孙悟空回头看去,只见数十辆银灰色的大摩托车紧随其后,为首的正是猪刚鬣。他双手紧握扶把,眼睛里冒着可以烧毁一切的愤怒火焰。杀僧站在后座,把一条钢链挥舞得好似风车,似乎一有机会便会从摩托上跳到SUV上来。   这十来辆摩托都是改装过的Turbo版,跑起来风驰电掣,速度不比SUV慢上多少。摩托上的乐手们大呼小叫,像极了围攻移民马车的印第安人。   SUV凭借良好的性能始终领先一头,可猪刚鬣死死咬住,穷追不舍,摩托车分进合击,不断抄近路冲到SUV的前方。有好几次,追击的摩托成功逼近,车上的骑手把点着的酒瓶丢过来,在SUV的顶盖上爆出一团火光,险象环生。   孙悟空不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追兵,给予玄奘指示。以他的经验,这种追击迟早会以SUV的胜利而结束。只要上了正规公路,四轮驱动的威力绝不是那些两轮机械能够抗衡的,或者索性冲入丘陵地带或山区,SUV的越野性能也足以甩掉摩托。   孙悟空看了看前面的方向,忽然觉得不大对劲,他定睛一看,不由得大吼道:“玄奘!你这是往哪里开呢?”   按道理他们应该尽量往城外郊区开,可现在SUV正一头朝着高老庄市内扎去,远处灯光璀璨的城市正在逐渐靠近,路上的车也逐渐多了起来。   “靠,你脑子进水了吗?”孙悟空气急败坏,一进入市区,SUV没有了速度优势,摩托追兵又比他们熟悉道路,立刻便会被追上。谁知玄奘像着了魔一样,根本不回答,双手紧握方向盘,牙齿打战。孙悟空发觉他似乎被什么附了体,当机立断,把身体倾过去,一把抢过方向盘,试图掉头。   一个女人突然从后座探过头来:“继续开,不要停。”   “高翠莲?”孙悟空已经顾不上追究她怎么上车了,“你到底对玄奘做了什么?”高翠莲恳求道:“这是最后的机会,请你们相信我。”   “你连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都不说,我实在没法信任你!”孙悟空吼道。高翠莲沉默着把手伸过去,似是一团烟雾穿过副驾驶的座椅和孙悟空的身体,虚无缥缈,还带着一丝冷意。   “果然,你其实是死去的嫦娥。”孙悟空冷冷地下了结论。   “是的,我现在只是个孤魂野鬼,围在刚鬣身边,却无法跟他说话,他也看不到我,我只能看着他拒绝装好架子鼓,把自己的心与那面中鼓深深地埋在地下,一点点沉沦下去,我却束手无策……”   高翠莲——也许应该叫她嫦娥,苦涩地说,“但我发现在你们的音乐中,我有机会凝聚成人形——你们是上天派来拯救我和他的人,只有靠你们,我才能现出形体,取出中鼓;也只有靠你们,我才能再度和刚鬣相见……”她轻轻地呜咽起来,女人的哭泣——即使是女鬼的——是相当难缠的。   “我晕,看来这次我们惹了不得了的东西。”孙悟空想。   此时SUV已经闯进了市区,带着十几个怀着浓重杀意的跟屁虫在高老庄里横冲直撞,最后居然转到了云栈酒吧。   橡胶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尖厉的声音,SUV一个漂亮的飘移,整辆车直接顶在了酒吧的入口处。玄奘好似着了魔一般,转身拎起那面中鼓便冲了进去。孙悟空也跳下车,尾随其后,高翠莲如影随形。   他们前脚进去,猪刚鬣和杀僧后脚就赶到了。一群人从摩托上下来,气势汹汹地站在门口,等着老大发话。云栈酒吧是他们自己的地盘,只有前后一大一小两个出口,早已有人去了后门埋伏。   很快酒吧门打开了,一群酒客与服务员惊慌失措地跑出来。杀僧揪住一个问话,才知道刚才玄奘和孙悟空闯进酒吧以后,手持凶器,把所有人都赶了出来。   猪刚鬣杀意更浓,他不知这两个臭小子动机是什么,但既然他们自寻死路,也怨不得他不留情。   “杀僧。”猪刚鬣喝道。   杀僧抬腿便往酒吧里闯,一进去,迎头一个高背椅飞过来。入口太过狭窄,他无法躲闪,只能抬起胳膊去挡。只听“砰”的一声,杀僧被铝制的椅子砸得身子有些歪斜,胳膊一阵酥麻。他咬了咬牙,继续朝前冲去。   “哎呀,这样都没能挡住你。”孙悟空站在吧台前好整以暇。   杀僧把视线从悟空移向玄奘。玄奘此时正坐在猪刚鬣心爱的架子鼓前鼓捣着什么。他急忙要去阻止,却被孙悟空挡住了。   “很抱歉,现在你不能过去。”孙悟空知道,不让玄奘把架子鼓装好,高翠莲便无法出现在大家面前,到时候两个活人的情况便不会太妙。他得争取时间。   杀僧二话不说挥拳就打,孙悟空也不示弱,迎敌而上。一个天才吉他手和一个冷静贝斯手的首次交锋,一时之间难分胜负。   猪刚鬣此时也冲进了酒吧,他看到玄奘正在架子鼓前忙活,愤怒得无以复加。根本无视正在缠斗的杀僧与孙悟空,他大踏步走到舞台前。   玄奘正在满头大汗地要把那面中鼓装到架子鼓上,可惜这家伙除了唱歌,对其他的从不关心,一个很简单的安装,却费了半天工夫。   “你到底在做什么!”猪刚鬣快气疯了,他完全捉摸不到这两个怪人的心思。他一把抓住玄奘的头发,却发现玄奘是个光头。   玄奘抬头看看他:“我是在拯救你的灵魂,让你跟你的老婆相见。”   “放屁!老子根本没结过婚!”猪刚鬣忍不住破口大骂。   “你不认识什么高翠莲?”   听到这个名字,猪刚鬣的怒火霎时冻结住了:“你……你们怎么会知道这个名字?”玄奘一边跟螺栓较劲,一边回答:“一直暗恋你的乐队主唱嘛,还有你跟嫦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啦。”   猪刚鬣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迷惑,随即他伸过手去喝道:“故弄玄虚!把我的鼓还来!”伸手要抓那面中鼓的边框。玄奘情急之下双手按在鼓面,大声喊道:“你就这么甘心这么过下去?!”   猪刚鬣抓鼓的手微微一颤:“你在说什么鬼话!”   “那你为何不把架子鼓装完?”玄奘突然像是换了一个人,“你以为让它永远残缺不全,把其中一部分偷偷埋在地下,就能弥补你对嫦娥的歉疚了?”   “不关你事!”   “怎么不关我事!”玄奘义愤填膺,“你将会是我的乐队里的鼓手,我不允许我的乐队里出现残缺不全的乐器。”他说完这句话,用力朝鼓边一捶,中鼓被彻底固定在架子上,一架完整的架子鼓出现在猪刚鬣面前。   “悟空!”玄奘叫道。   正在与杀僧纠缠的悟空听到呼喊,一脚把杀僧逼退,然后抄起背在背后的吉他弹起来。杀僧复又上前,这一次他占尽优势,把双手受到束缚的悟空打得节节败退。悟空一边躲闪,一边飞快地拨动琴弦。   杀僧连连击打他的小腹与后背,悟空东倒西歪,嘴角已带着一丝血迹,但拨弄琴弦的手丝毫不乱。   玄奘拿起鼓槌,在架子鼓上猛烈敲击,唱了起来。猪刚鬣隔着鼓面瞪着他,不知为何,突然失去了冲过去揍他一顿的勇气。   这一次的《大闹天宫》和上一次的效果又有不同。鼓点的节奏加入,让整个乐质有了一个飞跃,使得震撼效果更上了一层楼。   猪刚鬣惊恐地发现,随着音乐声的响起,一个女人的形体逐渐在半空成形,渐渐看清是高翠莲的面孔,虽然线条依然很模糊,就像是一台画质不高的VCD机在播放着盗版光盘。   “嫦……嫦娥?”猪刚鬣呆在了原地,惊愕地张开大嘴。   “我还是更喜欢你叫我翠莲,刚鬣……”嫦娥的表情有些欢欣,又有些悲哀,“那是我真正属于这个乐队的名字,不是吗?”   这时音乐忽然停住了,杀僧的攻击无比凌厉,把悟空打倒在地,吉他被甩到了一边。嫦娥的形体立刻开始慢慢消散,猪刚鬣猛然意识到嫦娥的出现一定与这音乐有关。他回过头去,气呼呼地骂道:“蠢材!给我住手!”   杀僧听到老大的命令,只得停止了攻击,眼神里有些不解。悟空看了他一眼,把吉他捡起来,继续弹奏。嫦娥的形象终于又开始恢复清晰。   “对不起,是我让他们去挖开坟墓的。我只能用这种方式与你相见。”嫦娥漂浮在空中,仿佛随时可能被风吹散——尽管这是在室内。   “这是……”   “没错,只有在这样的音乐中,我才能凝聚成形体。”   猪刚鬣只盼能多看嫦娥几眼,他飞快地走到玄奘旁边,夺过鼓槌:“你去专心主唱,不要抢我的位置。”玄奘乖乖地走开了。猪刚鬣不满地瞪了一眼呆立在原地的杀僧:“还愣什么!你的贝斯呢?”如梦初醒的杀僧打开旁边的柜子,取出自己的贝斯,站到猪刚鬣旁边。   猪刚鬣深吸一口气,把双眼闭上,回想着《大闹天宫》的节奏,双手握着鼓槌轻轻敲击鼓边。他已习惯了喧嚣与狂乱的开场,在震耳欲聋的大分贝噪音中麻醉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来调整,以适应已有些陌生的合奏。   “距离上一次心平气和的演奏多久了?”他心里忽然想。   这一次,是《大闹天宫》的最终完全形态。猪刚鬣的鼓技与玄奘不可同日而语,他给整个乐队带来了无比的节奏感,增添了吉他和歌喉所不能创造的深沉韵味;而杀僧的贝斯则一如既往的冷静,他们两个人的加入,令整首曲子的声部趋于完美丰满。   这四个刚才还彼此仇视的人,此时却呈现出了无比的默契。嫦娥的形体,在旋律声中逐渐凝聚、清晰,变得无比真实。   猪刚鬣一边打着架子鼓,一边凝望着半空中的嫦娥,泪水从墨镜边缘缓缓流出来,落到鼓面上化成一团水滴,随着节奏激颤。他与她四目相对,无须更多言语。曾被死亡与颓废肆虐过的灰烬中,一颗被泪水浇灌的绿芽正在冉冉抬头。   音乐的力量缭绕在四周,这不是仇恨的力量,也不是沉沦的麻木,这是单纯的意志。   在一瞬间,猪刚鬣感觉有阳光一缕缕投射下来,空气中充满了金黄色的颗粒,微濛如那一日的夏日午后,少男少女在大树下慵懒地弹唱着……   “翠莲,我明白了。”猪刚鬣喃喃道,“只要我一直演奏下去,便可以一直见到你。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对吧?”   半空中的嫦娥没有再多说什么,嫣然一笑,一如从前。   一曲终了,四个人同时停止了动作,酒吧里重新回复了安静。嫦娥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可所有人都知道,她不会离开了,她的灵魂已经寄寓在旋律之中。   玄奘、悟空与杀僧都望向猪刚鬣。   猪刚鬣摘下墨镜,用袖子擦了擦有些发红的眼眶,努力让自己恢复阴狠的表情,可是却失败了。他的面部肌肉怎么揉搓都变不回刚硬,成了一个颇有喜感的肥胖子。   最终他放弃了,把鼓槌搁下,胳膊支在鼓面上,注视着玄奘:“你的SUV,装得下这个架子鼓么?”   “没问题,但你是否能坐进去,倒是个问题。”玄奘坦然回答。猪刚鬣闪过一丝恼怒:“看在嫦娥的面子上,这次暂且放过你。下次再敢这么说,我就直接送你上西天。”   孙悟空把重装吉他背到身后,忽然发现杀僧默默地转身,打算离去。他一把按住杀僧的肩膀:“去哪里?”   “老大要走了,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了。”杀僧淡然回答,语气里有几分萧索与落寞。   孙悟空道:“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你这家伙,以前到底是做杀手的,还是做贝斯手啊?”   “都是。”杀僧低着头,只想快点离开。   孙悟空忽然一甩手臂,杀僧以为他想报复刚才的几拳,闭上眼睛准备挨打,不料双臂一沉,发现那把重装吉落在手中。   “把我的吉他扛到车里去。”孙悟空道:“以后你会多一重身份,帮我们搬设备。”   杀僧还想分辨什么,孙悟空却已经走远。他愣了愣神,露出不太熟练的微笑,猛地把手高高扬起,在半空用力握了一下。   远处的孙悟空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也在同时举起右臂,漫不经心地扬了扬。   【四、西天】   一条如琴弦般笔直的大路直向西方,左右都是无边开阔的旷野,两侧各式各样的奇怪植物伸卷延伸,如同层层叠叠的观众簇拥过来。   整条大路只有一辆白色的SUV在不紧不慢地奔驰,边缘被余晖勾勒成一层金黄色的光芒。远处的地平线尽头,一轮落日正徐徐没入大地,繁星已模糊地在天幕出现。此时的太阳已经收敛了白昼的辉煌,淡化成一个奇妙的半圆,宛若天国大门的球形把手。   “开车好无聊啊,好想听歌。”车里一个声音响起来。   “什么都好,别放高老庄的就行,会消化不良的。”第二个懒散的声音回答。   “老子要杀了你!”第三个声音暴怒,“快来帮忙!”   “是,老大……”第四个声音始终保持着平静。   经过一番惊天动地的折腾,SUV的音响终于响起,这是一首《GO West》的电子音乐,高亢开朗的旋律充斥在整个车厢、整个大路和整片天空之上:   Come on,come on,come on,come on   We will go our way   We will leave someday   Your hand in my hands   We will make our plans   We will fly so high   Tell all our friends goodbye   We will start life new   This is what We'll do   Life is peaceful there   Go West,in the open air   Go West,Where the skies are blue   Go West,This is what we're gonna do   Go West,this is what we're gonna do,Go West   We will love the beach   We will learn and teach   Change our pace of life   We will work and strive   I love you,I know you love me   I want you,how could I disagree?   So That's why I make no protest   When you say,you will do the rest   Go West,life is peaceful there   Go West,in the open air   Go West,baby you and me   Go West,this is our destiny (Aah)   Go West,sun in wintertime   Go West,we will do just fine   Go West,where the skies are blue   Go West,this is what we're gonna do   欧陆儿女江湖老   【第一章 嘉德圣女剑】   夕阳西坠,暮色沉沉。此时这一座特鲁瓦大城一片寂然,城中既无喧闹,亦无炊烟,黑洞洞的城门紧闭不开,好不萧索。在城外三百余步开外,却扎起浩浩荡荡一大片营帐,帐篷或白或灰,呼号之声此起彼伏,旌旗林立,俨然是一处大军驻屯的军营。在营盘正中高高竖着一面大纛,大纛上绘着法兰西皇室的金边鸢尾花,旗面随着夜风微微翻卷,分外醒目。   理查盯住那面大纛看了一阵,微微叹息一声,低下头来,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喃喃道:“愿天父保佑。”此时他身处特鲁瓦城与城外军营之间的一片小树林中,距那座营盘的外围栅栏不过二十余步,他整个身子伏在一棵毛榉树下一动不动,蜷曲的双腿紧绷如铁。   待到一队巡逻的士兵走过,理查暗暗运起轻功,双腿猛弹,身子登时轻轻一纵,如电似影,没有一丝声息,几下起落便来到了栅栏之下。他更不停顿,将腰一拧,借着去势一记旱地拔葱,跃到女儿栅之上,右手略扶,翻身跳入营中。这几下兔起鹘落,干净利索,尽显名家风范。   理查甫一落地,不防一名士兵从帐中走出,两人恰好四目相视。那士兵见到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黑衣男子,大吃一惊,开口欲喊。理查二话不说,欺身上前双掌一推,内力疾吐。那士兵胸前“喀啦”一声,登时晕倒在地。理查见四下无人注意,把那士兵拖到角落里,心中默念:“我本不想伤你,奈何为了特鲁瓦阖城军民,还多见谅。”他自幼笃信上帝,宅心仁厚,此时出手伤人,心中大是不安。   此时正值营中换防,理查剥了那士兵衣服换在自己身上,大剌剌走出去,低头敛声,望着大纛而走,一路竟没人觑出破绽。不一会儿他便看到,在大纛之下扎着一座素白营帐,比周围帐篷大上一倍不止,门前两名士兵执刀而立,面带肃杀,想来便是主帅的所在。   理查不敢靠近,只得悄悄绕到帐篷后面,取出怀里一柄匕首悄悄在篷布上划了一条小口,凑近去看。他原本以为这顶大帐既然是主帅的居所,里面必定是摆满地图美酒、甲胄兵刃之类。孰料帐篷之内十分朴素,除去行军床榻之外,只有一尊圣母雕像与一副不带任何装饰的木制十字架。圣母像前搁了一盏如豆油灯,一位身着亚麻短袍的金发少女跪在毛毡之上,向着木像与十字架垂首祷告,面色虔诚。   这女孩年纪不过十六七岁,身材高挑,容貌俏丽,眉宇之间却有一股凛然英气。理查暗想:“欲解特鲁瓦城之围,就着落在这位姑娘身上了。看在她信主心诚的份上,我尽量不伤她命就是。”他脚下轻移,筹划该如何潜入。   不料那少女似是心生感应,缓缓转过头来。理查一惊,未及细想,突然一枚贝壳穿过帐篷缝隙,迎面砸来。仓猝之间理查只得举手去接,只是贝壳来势太猛,他难以控制力道,“喀吧”一下竟把它捏得粉碎。这枚贝壳本是轻薄之物,被少女那一掷竟掷出挟风恃雷的声势,手劲当真不小。   那少女从毛毡上站起身来,略整衣襟,冷冷道:“哪里来的客人?不如进帐一叙。”理查见行藏已泄,索性一挺胸膛,撕开篷布,迈步踏入帐篷之内,大声道:“我乃特鲁瓦城西斯妥修道会的理查修士,特来拜见将军。”   理查见这金发少女眉清目秀,稚气未脱,腰间却悬着一柄宽刃长剑,忍不住开口问道:“那位奥尔良的贞德……莫非就是你?”少女微微一笑,算是默认。她面似银盘,双眸湛蓝,端的是一个美人胚子。   贞德之名,如今在法兰西全境可算是声名远播。她身世神秘,在半年之前横空出世,挽狂澜于既倒,率法军在奥尔良、雅尔若、博让西、帕提数场战役中杀得英格兰大败亏输,如今兵锋直指法皇龙兴之地兰斯。理查原以为她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位娇俏水灵的小姑娘。他定了定心神,恳切地说道:“特鲁瓦城已被将军包围三日,城内一夕数惊,恳请将军看同为法兰西同胞的份上,退开一条生路。”   贞德闻言柳眉一挑,立刻斥道:“如今法兰西危在旦夕,正该是全民戮力同心,随王太子殿下讨伐英狗之时。你们特鲁瓦城之前坐视不理,置身事外,如今却来念同胞之谊,岂不可笑?”少女清音脆响,词锋滔滔,一时叫人难以辩驳。理查踌躇片刻方道:“国事如何,在下无权置喙。只是城内百姓无辜,在下不忍看他们罹难兵祸而已。上帝有好生之德,你我皆是信士,还望多承看顾。”   贞德伸手把金发撩到肩后,湛蓝色的双眸紧盯着他看了一番,这才说道:“只要你们把鸢尾王旗挂上城头,宣誓效忠王太子,我自然就没了出兵的道理。”理查皱眉道:“我今夜来此,是私自出城为民请命,并未得城中贵族的授权。在下不过是个白身修士,实在无权定夺。”贞德把手按在剑柄上,走近两步,目光湛湛:“我军要攻取兰斯,为王太子加冕,没那许多耐心在此虚耗。明日不开城,我军便要动手,此事断无转圜。”   理查叹了口气道:“倘若将军不肯退步,在下只有得罪了。”他话音刚落,双掌猛然出招,迅疾如电。   他自幼在西斯妥修道会做修士,学的是梵蒂冈的教廷武功。梵蒂冈开派千年,信众无数,在欧罗巴武林地位极尊,传下来的武功亦是圣门正宗。理查此时用的,正是教廷十二使徒福音中的路迦福音。   路迦福音这套掌法擅长以快打慢,是圣路加苦心孤诣创下的一门绝学,被他师父耶稣誉为“疾如雷霆,若天父怒”。理查此时猝然出手,凭着雄浑内力,心里算来定能一举擒下贞德,再以她要挟法军退兵。哪知他双掌一推,贞德不闪不避,也抬起莹莹小手,硬生生迎了过来。理查怕掌力太强震坏了她心脉,正欲稍缩,贞德却紧逼不舍,两人双掌轰地拍在一起,各自退开了三步。   理查只觉得气血翻涌,几乎站立不住;再看贞德,浑如没事人一样,面色仍是晶莹如玉,气定神闲站在原地。刚才一交手,理查就感觉到,眼前这女子的内力中正浑厚,是正统的基督内功。基督内功纯以信仰为本,信仰越笃,内功威力越大,这一番交手下来,显然贞德的信主之心胜过理查。   事已至此,悔之也晚。理查情知已没有回头之路,再度趋前,把路迦福音掌法精髓一一施展开来。两人电光石火之间,已经来回拆解了五六招。理查愈打愈是心惊,贞德攻守颇有章法,武功极为精妙。自己全靠着路迦福音法度严谨才勉强不败。他情知再拖下去,势必对自己不利,改换了另一套约翰福音,化掌为指,幻出无数指头,狂暴骤雨般地朝贞德点去。这一次,就连贞德也微微露出讶异。   须知梵蒂冈十二项福音绝学,门门精妙深奥。寻常修士能学通一门,已经是福缘至厚,这理查竟能同时兼修路加、约翰两门福音,实在罕有。   贞德见理查动了真功夫,面色也严肃起来,双手翩然起伏,状如天使羽翼上下翻飞,姿势说不出的曼妙,轻轻把那约翰点指一一拂开。理查一见,心中震骇无比,不由得大嚷道:“这……这莫非是天使通臂拳?”   话音未落,他左肩右胸已然“砰砰”连中了数十招,当即摔倒在地,周身酸麻不已。门外卫兵听到动静,连忙冲进门来,七手八脚把他按在地上。贞德收住招式,示意手下道:“这人为民请命,负险闯营,是一位义人,不要为难他。”理查挣扎着爬起来,汗水涔涔,大叫道:“阁下与贝居因会怎么称呼?”   这一声喊大出贞德的意料。她吩咐卫兵松开,奇道:“你怎知我是贝居因会出身?”理查冷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当年圣母感了神孕,有告喜天使拍打羽翼从天而降,告诉她处子受灵,耶稣临世。后人为纪念这一圣事,遂有了这一门拳法,名唤天使通臂拳。只是这门武功失传已久,鲜为人知。理查修士嗜武如命,欧罗巴各门各派的武功均有涉猎。他曾在一本残旧《圣经》的旁注里约略看到过这拳法的来历,说贝居因会或存有残篇。那贝居因会也是江湖中大大有名的门派,派中皆是修女,平日里行低调,很少插手武林纷争。这时他喊出来,想不到一猜即中。   贞德眼神闪烁,突然抿嘴一笑:“你这人也真有意思,眼看命都没了,不来求饶,反倒先问我的师承,真是个武痴。”理查道:“惭愧,我只是读过的多些罢了,练过的却少。若说真才实学,在姑娘面前可不值一哂。”贞德道:“你中了我的天使通臂拳,此时气血窒涩,一时三刻才能舒缓。若是强行走路,怕会落下后遗症。不妨少待片刻再回城去不迟。”她唤人抬了一把木椅,让人把理查搀扶着坐下。理查挣扎了几下,发现贞德所言果然不虚,四肢僵硬如死,只得任人摆布。贞德见他坐妥当了,挥手让手下离开。   几名卫兵对这小姑娘十分敬畏,一句不问,纷纷退出帐外,一时帐里只剩他们两人。贞德把长剑卸在一旁,松开束带,任凭一头金发灿然垂肩,在油灯映衬之下艳丽无方。饶是理查心志坚定,呼吸也为之一窒。贞德坐在床边,一只手摸着剑鞘,一边开口问道:“天使通臂拳是我贝居因会不传之秘,修士您是如何知道的?”理查道:“我曾在一本古《圣经》中看到。”贞德道:“你喜欢读书?”理查道:“修道院中藏书颇丰,自然无书不读。”贞德羡慕道:“真好呢,有这许多书可读。我自幼只知练功与祈祷,除了圣经,其他书读的实在太少。”眼神里似有些遗憾。   理查忽然厉声道:“贝居因会远在莱茵河畔,平日深居简出,如今却突然插手法兰西国事,究竟是何企图?”贞德正色道:“我虽在贝居因会学艺,却是出生在洛林的地道法兰西人。如今国家有难,我岂能袖手旁观?这与贝居因会没有干系。倒是修士你,口口声声说法兰西国事,特鲁瓦也是法兰西治下的城市,怎的却与王军为敌?”   理查咬牙道:“我既然落在将军手里,只怪自己学艺不精,任凭你处置便是。”贞德睁大眼睛道:“我何曾说要处死你?杀了理查修士,岂不是让我被特鲁瓦全城军民痛骂么?”理查一怔:“将军你认得我?”贞德盈盈一笑道:“理查修士的名字,小女子虽然不才,却也是听过的。你在特鲁瓦城救济孤寡,又率众开荒、屯田积粮,数十年孜孜以求,为穷苦百姓转走呼告,人称‘特鲁瓦圣人’不是?”   这些都是真事,于是理查坦然道:“不错,正是在下。上帝有好生之德,耶圣有怜悯之心,圣母慈悲为怀。此三者在上,我身为上帝仆人,正该如此行事。”贞德拍了拍剑鞘,大是激赏:“倘若法兰西人都像先生你这般见识,该有多好!”理查叹息道:“我看将军笃信我主,也不是残忍之人,何必围城封道,断了全城百姓生路呢?”   贞德朝特鲁瓦城方向望了望,白净脸上浮起厌恶之色:“先生这话可说错了,我率王军北讨英狗,扫平天下。那些贵族却首鼠两端,为了一己私利不顾百姓安危。他们才真正是罪人!”她说到后来,语气满是愤懑。理查闻言,沉默不语。贞德大军初围之时。特鲁瓦一班贵族心怀鬼胎,为是降是战争吵不休,城内百姓却缺衣少食,苦不堪言。理查一怒之下,这才负气出城,只身前来行刺。他想到这里,不由叹道:“将军所言甚是。只可怜百姓无辜,横受兵祸,我于心难忍哪。”   英法战争历时百年,平民深受荼毒,理查自幼便目睹惨状,感触至深。此时想到那些百姓又要遭受劫难,他心潮起伏,眼圈竟微微泛红。   贞德盯着理查看了良久,默默从床边站起,走到他跟前俯身低声道:“先生所想所念,贞德都是感同身受。我出生的那个村子,也是毁于战火。我并非恃勇好杀之辈,亦是身不由己……只盼这战事早早结束。”语气中竟带了丝疲惫。理查闻到阵阵幽香,心驰神醉。他瞧着贞德碧蓝色的双眸,有如两汪清澈潭水,心想原来这战场上所向无前的将军,终究也只是个女孩子罢了。   理查正想间,一对温润小手忽然握住了他的双手,一阵暖洋洋的内力从双手紧握处传到理查体内,行遍全身。这内力圆融谦冲,所行之处,气血为之舒活,理查登时觉得四肢活动如常,大为受用,感动道:“贞德姑娘何必为我耗费内力!”   贞德催活了理查血脉,转身走到十字架前,捧起圣母雕像,神情肃穆道:“理查弟兄,我曾在这圣母像前起誓,要光复法兰西全境,拯万民于水火,纵然烈火加身也不后悔!你若是信我,就请回去敦促他们开城。”理查见她虽然神情坚强,却掩不住眉宇间淡淡疲惫,不由得暗自叹息:法兰西泱泱大国,竟找不出一位英雄侠士,却让这纤纤少女来肩负复国大任。   他一时迟疑不定,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得在胸前划过一个十字,喃喃道:“倘若真要开城……”   突然之间,两人头顶的篷布发出“嘶啦”开裂之声。银光一闪,一个黑影自上而下,朝着贞德直直扑来。这一击如雷霆轰顶,银星直落,贞德遽退不及,身子后仰,堪堪避开袭击者的锋锐,还是被斩落了几缕金发。那黑影刚一落地,第二斩旋即挥出。贞德左手握着圣母像,右手在地上略撑,整个人一个“狮鹫翻身”,反弹至半空,与黑影的斩击只差毫厘。   等到黑影发出第三斩时,贞德已在空中跳到床边,右手从枕侧抄起剑鞘护在胸前,两下相迎,发出“铮”的一声。这时理查才看清刺客手里握的,乃是一柄直脊薄刃的爱尔兰斩剑,再看来者,却是个半秃的瘦弱男子,面白无须,双眉下撇,有一股阴鸷之气。   “朗泰罗斯弟兄!”理查惊叫道,“你怎会来这里?”朗泰罗斯看到理查,诡秘一笑道:“我自然是来接应你的,理查弟兄,你我联手将这女人除掉,特鲁瓦城之围自解。”理查急道:“我已与贞德将军谈妥,只要开城输诚,她便答应不伤百姓性命,不必动手了。”   朗泰罗斯阴森森道:“如此,那就更要尽快除掉了。”剑花一抖,他又冲了上去。理查只知他是一个寄宿在修道院的游方修士,平日沉默寡言,不见会什么武功。此时他见朗泰罗斯使出斩剑,俨然一派高手风范,不禁又惊又怒。   此时两人已经战作一团。贞德手舞剑鞘,大开大阖,蔚然有大家风范,却不拔剑;朗泰罗斯却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剑法,阴狠毒辣,招法奇诡,贞德一时也难以制住他。理查在一旁看他们拆了十几招,突然想到什么,悚然一惊,一股凉气从脚跟沿脊梁升起,眼睛死死盯住朗泰罗斯的招式。理查的武功虽未臻化境,见识却颇高,看出朗泰罗斯的招式中竟有些痕迹,牵涉到几百年前欧洲武林一桩公案,这着实令他心惊胆战。   朗泰罗斯见久攻不下,忽然手臂剧抖,扭动如蛇,斩剑霎时幻化出九个剑头,罩住贞德九处要害。这一招“许德拉噬”是仿照九头怪蛇许德拉,一瞬间攻出九招,江湖中少有人能挡住。贞德却面无惧色,双眉一凛,右手轻甩,“唰”的一声将鞘中长剑拔出来。这一拔有如白虹贯日、圣子长吟,朗泰罗斯与理查两人只觉眼前青湛湛的一片光芒扫过,再看时,那柄爱尔兰斩剑已然被削断了剑头。   朗泰罗斯既惊且怒,他手握断剑,突然高声叫道:“这……莫非就是嘉德之剑?”贞德也不答话,换了一套十字剑法。这套剑法是几百年间由诸多骑士游侠在十字军东征血战时演化而出,被视为最正统的骑士剑法。此时她一个身材娇弱的少女使将出来,剑锋在身前划出一个又一个十字,绵绵不绝。朗泰罗斯觉得压力陡增,再无开口的余裕,只能奋力抵挡。   时间一长,朗泰罗斯觉得对方内力源源不断,自知取胜无望,正欲抽身而退,突觉背后掌风大起,吓得亡魂皆冒。原来是理查怕贞德有失,下场助拳。他双掌夹击,一记“登山宝训”直袭朗泰罗斯双耳。贞德也在此时发难,长剑化作青色流星直刺向朗泰罗斯咽喉。这一招来得实在太快,加上理查步步紧逼,朗泰罗斯避无可避,只得把斩剑压低,身体微缩,朝理查撞去。   理查双掌重重一击,正轰中朗泰罗斯肋部。朗泰罗斯身形微晃,喷出一口鲜血。他固然被打成重伤,但总算避开长剑锋芒,免去开膛破肚之苦。两人没想到他竟有这种拼死求活的手段,手里都是一缓。朗泰罗斯看准这机会,强忍痛楚,发出一声长啸,纵身从蓬顶破洞又跃了出去,几下回转,便消失在暮色之中——别的姑且不论,这轻身功夫可强过理查和贞德数段。   理查见贞德纹丝不动,急道:“你不追么?”贞德道:“穷寇莫追。何况他身受重伤,已没了威胁。”她神情轻松,不似刚经历了一场剧斗。   这一场打斗来得快,去得也快。理查与贞德四目相对,贞德先开口问道:“我听到你刚才叫出他名字,这人是谁?”理查擦擦额头汗水,答说:“他是一个从博韦来的游方苦修士,已经到特鲁瓦两年多了,寄住在教堂里,平日很少与人来往。没想到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这可真没有想到。”   贞德轻轻摇了摇头,低头沉思片刻,眉毛一挑:“博韦?那不是被英狗与勃艮第人占据着么?从那里来的修士,着实可疑。看来除了理查兄弟你,城里还有人对我有杀心呐。”理查闻言,颇有些尴尬。特鲁瓦城在战争中置身事外,与勃艮第、英国人都来往甚密,他们派遣密探藏在城中,毫不奇怪。只是理查想不到自己身旁也被安插了这等高手,还尾随自己潜入法营。他忽然想到什么,抬头问道:“贞德姑……呃,将军,你可受伤?”   贞德听理查突然改了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女儿家娇态毕露,她笑道:“还好,他虽然武功不错,但还伤我不到。”她说得轻描淡写,浑不把这事当回事,又顿了顿,瞅着理查,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不过还是要多谢你出手相助,先前我还以为你和他是合演的一出戏,打算把你们两个一剑刺穿呢。”   理查听到,唬得脊背冷汗肆流,只得尴尬干笑几声。这小姑娘虽偶露娇态,到底还是一军之主。他心中对那朗泰罗斯的武功耿耿于怀,总觉得哪里见过,此时也不便说出来,就去看贞德手中的长剑。他刚才听到朗泰罗斯叫了一声“嘉德之剑”,对这一柄锋锐无比的神兵大为好奇。   贞德见理查盯着自己这柄长剑,笑道:“你喜欢这把剑?”理查道:“耶圣有言,凡动刀兵者,必死于刀兵下。不过您的这把兵刃,想来并非凡物。”贞德不悦道:“喜欢便过来看,何必啰唆!”她把剑递到理查面前,剑背镌刻着一行拉丁文写的圣经箴言:因信称义。剑身颀长,青芒森森,刃口处微微泛起寒气。   贞德轻弹剑刃,剑身嗡嗡发出声响,余音缭绕,久久不散,似有云端的唱诗班咏起圣调,音节翱翔于九天之上。理查听在耳里,一时竟陶醉其中不能自拔。   “这……这真是把好剑。”理查良久方叹道。贞德把剑收回鞘中,怜爱地摩挲剑柄,轻声道:“这把剑是我师父给我的,名叫嘉德之剑,又叫圣女剑。你可知嘉德是谁?”理查点点头,他于武林掌故颇为精熟,这人的名字自然是知道的。   嘉德全名叫做希尔德嘉德,乃是四百年前生于日耳曼地区的一位奇女子。她一生笃信天主,聪慧过人,举凡天文、地理、医药、哲学、武学无所不通,尤其精于音律之道,所留八十余首圣咏之曲,已为梵蒂冈视为圣事之乐,嘉德因此被教皇封为圣女。当时女子地位低下,备受欺凌,嘉德有鉴于此,便凭借一己之力在莱茵河畔创建了贝居因修女会,专收各地女性,一面侍奉上帝一面传授武功,数百年来俨然也成了一大武学门派。   “嘉德祖师当年曾用此剑斩断情丝,败退邪魔,方才有了大功业。这圣女剑正是本派镇院之宝,师父为助我救国,连它都借给我用,我怎能辜负她老人家的期望?”贞德轻抚剑背,兀自喃喃自语。理查听到这剑原是嘉德大师的遗物,大为钦敬。   这时一阵铿锵脚步声从帐外传来,一个身披重铠的骑士冲入帐篷。这骑士须发皆白,却生得虎背熊腰,狮鼻虎目。理查认出他是王太子麾下大将迪努瓦公爵。   迪努瓦公爵抬头看见帐顶和帐侧的大洞,大皱眉头,对贞德开口嚷道:“将军,刚才卫兵说有刺客潜入主帐,可有此事?”贞德把剑收入鞘中,淡淡道:“不错,已然被我逼走了。”迪怒瓦公爵顿足吼道:“我说将军,从奥尔良开始,您遭到的暗杀少说也有七八次,为何您从来不大声示警,唤来卫兵相助?您武艺高强不错,但暗箭无眼,如今三军都维系在您一人之身,可不能恃武逞强,孤身犯险哪!”   这狮吼震得旁人耳鸣阵阵,贞德却岿然不动,从容答道:“来杀我的,都是江湖上的高手。那些寻常军健又怎会是敌手,徒增伤亡罢了。我一人打发他们便已足够。”   理查这才明白为何贞德刚才连遭两次暗杀,却都不肯大声示警。这姑娘的武功固然令人惊异,骨子里的傲气也着实高得紧。迪努瓦公爵斜眼瞥到理查,问道:“这人是谁?”贞德道:“哦,他也是从特鲁瓦城来刺杀我的。”迪努瓦公爵大惊,立时掣出佩剑,架到理查脖子上,看着贞德道:“这人是特鲁瓦人的奸细?”   贞德摇摇头道:“理查弟兄本来是要挟持我的,不过他深明大义,已经愿助我军开城。”迪努瓦公爵却不肯放下剑:“他如今落在我们手里,自然是有求必应,回城之后,怕是就变脸了。”理查夷然不惧,梗起脖子大声道:“公爵明鉴,我乃是西妥斯会的修士,这次出城只是为特鲁瓦百姓请命,与那些贵族无关。”迪努瓦公爵喝道:“你敢发誓么?”理查举起右手,三指朝天道:“以圣父之名,倘若我有半句虚言,甘落地狱火湖,与谎言者同受勾刑。”   迪努瓦公爵见他发下毒誓,这才将信将疑地放下佩剑,转头对贞德道:“将军,防人之心不可无哇!”贞德笑道:“我自有分数。”说罢朝理查盈盈望过去,抿嘴笑道:“这么说,你真心愿意助我?”理查道:“只要不害百姓,就是上帝之军,在下自当襄助将军。”贞德道:“何必叫什么将军!在主面前,你我都是弟兄姊妹。我在军中终日与那一班军人打交道,被他们将军长将军短的,可听烦了。你身上有神职,叫我姊妹就是了。”迪努瓦将军“哼”了一声,转身离去。贞德见老爵士有些愤愤,不禁掩口咯咯笑起来,烛光之下明艳无方。理查心头又是一漾,连忙垂下头去收敛心神,暗念圣父、圣灵及圣子之名。   贞德送走迪努瓦公爵,对理查道:“你行藏已经泄露,如今不便留在营中,我送你回城罢。”理查连忙道:“不必劳烦将军,我自己回去就是。”贞德道:“这么一折腾,我也没什么睡意,送你回城,也顺便去巡巡营地,你不要啰唆!”她心直口快,自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威势。理查没奈何,只得步出帐外,等她换去布衣,穿好甲胄。   等到贞德披甲出来,理查眼前一亮,只见她寸缕金发披在银白锁子甲上,脖颈雪白,说不出的英姿飒爽,教人心折。两人并肩朝营外走去,一路巡逻的士兵看到贞德,都纷纷停步致敬,个个面露景慕之色。   这座军营占地极大,一屯屯的辎重、帐篷与旌旗连营相接,少说也有一两万人。自从阿赞库尔战役之后,法兰西皇室还不曾有如此规模的大军云集。贞德扬手遥指鸢尾花旗,得意道:“理查弟兄,你看我这军势如何?”   理查扫视四周,暗暗计算,发觉这已是法国王军半数精锐,不由大为惊异:“我听说王太子与伊莎贝拉太后都是多疑之人,麾下贵族个个眼高于顶,又极重家系名望。贞德将……贞德姊妹您竟得他们如此信任,独掌兵权,实在难得。”贞德下巴微抬,以手抚胸:“我出山之时,师傅曾给我一件信物,说只要手持这枚信物,便可在皇室内无往而不利。当初我靠着这件信物直闯希农行宫,王太子陛下与太后见了,当即升帐拜帅,众贵族都不敢有任何异议。”   说完贞德从怀里掏出来一枚宝石,这宝石大若鹅卵,纯蓝至极,用一根金线系在贞德脖子上。理查看到这蓝宝石,面露异色,不禁皱眉道:“意大利有句俗语:美服患人指。姑娘你如今身居高位,掌握兵权,必然会遭人嫉恨,这等重要信物,还是不要轻易示人的好。耶圣何等人物,尚被犹大以三十银元出卖,何况姑娘你呢?”贞德昂然道:“我身系法兰西国运,他们为何要嫉恨我?莫非不想复国了么?若是有这样的奸佞之人,我便用这圣女剑斩下便是!”说罢把宝石收入怀中,握紧剑鞘,双目锐利如剑。   理查觉得这姑娘冰雪聪明,只是对世事看得忒浅了。但是她此时踌躇满志,想来这些话也听不进去,便乖乖闭上了嘴,扯些闲话道:“等到天下太平,姑娘还要回贝居因会清修么?”   贞德抬眼望着天上星辰,良久方道:“到那时候,我便去耶路撒冷,把那些奥斯曼异教徒赶出圣都!”理查撇撇嘴:“不到末日审判,异教徒哪里杀得干净?姑娘若有兴来特鲁瓦,我这里有数片修道院的土地,种着各色豌豆,都是欧罗巴罕有的品种。园圃之间,也大有农趣。”   贞德晃了晃剑鞘,自嘲般笑笑:“这柄圣女剑和我一样,只能斩人,可不是耕田的犁铧呢。”理查见她双眸间闪过一丝落寞,心中大是感慨。别的女孩在这年岁,尚在家里玩耍,她却早早背负起复国之任,也实在辛苦。   两人行至辕门,贞德停下脚步,在胸前虔诚划过一个十字:“理查弟兄,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希望你能说服特鲁瓦早日开城,蒙主喜悦。”理查亦划了一个十字道:“愿主的圣灵充满你我肉身,使我们得以完全。”贞德笑道:“我便拄剑在此,目送先生一程罢。”   理查点头称谢,走上几步,心中忽有所感,不禁回首望去。只见少女双手拄剑,站直在辕门前纹丝不动。夜风拂过,金发飘扬,说不出的生机勃勃,宛若黑暗中一团耀眼火光。   回到特鲁瓦城之后,理查先去了朗泰罗斯的住所,发觉他不曾回来,想来已经远远地逃离特鲁瓦,或者藏在哪个亲英的贵族府邸。理查把会内的弟兄纠集起来,让他们去各处组织平民,自己连夜去找城主商议。理查修士长年在特鲁瓦城传播福音,又主持种植农谷,极受民众爱戴,在城内人望极高,就是城主也要卖他三分面子。   经过他一番剖陈利害,加上平民群情汹涌,城主终于痛下决心。城中亲英势力少不得又是一番聒噪,怎奈西妥斯会在内,贞德大军在外,两下夹攻,一夜之间便被扑灭。   次日特鲁瓦开城投降,重回法兰西皇室怀抱。理查固然松了一口气,贞德也大为欣喜。王军实力薄弱,实在不想在这种小城上耗损实力。只可惜朗泰罗斯始终不曾搜到,这让理查好生懊恼,唯恐贞德又遭危险。但贞德眼中只有兰斯,对刺客压根不曾放在心上,倒让迪努瓦公爵平白担了不少心。   贞德大军在特鲁瓦城盘桓了两日,补充了给养。贞德在这两日内巡游全城,演说宣讲,全城军民都把她当做圣徒下凡,崇拜得五体投地,竟有不少人主动投军而来。到了第三日,大军休整完毕,望着兰斯大城而去。   王军前锋缓缓开拔,贞德骑着一匹白马,手持鸢尾花旗,腰悬圣女剑,昂然走在队列最前。她远远看到理查修士身着灰袍,和一群西妥斯会的僧侣站在路边,便勒紧缰绳,策马走了过去。   理查修士见贞德过来,划了个十字道:“贞德姑娘,此去兰斯,路途艰险,就让我为你念一段玫瑰祈文如何?”贞德放声大笑,拿马鞭敲了敲辔头,大声答道:“我这一次出征,奉辞伐罪,英狗闻风丧胆,何必祈祷!就算要祷告,也是在夺回巴黎之后,再感谢天父之恩!”   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气冲霄汉,旁边军士百姓听了,无不神情激昂,同声大叫:“贞德万岁!法兰西万岁!”   理查正不知如何回答,贞德忽然从马上弯下身子,一张娇俏的脸庞施施然凑过来,像是要亲吻他一般。理查面色不禁大窘,要往后退去。贞德却在中途停住了,戏谑地望着修士,似乎为自己这突如其来的恶作剧而得意。还没等理查说些什么,贞德轻启朱唇道:“理查弟兄,我营中还缺一个有见识的教士,你可愿随我去?”   佳人相邀,气吐如兰。理查望着贞德碧空般的一对美眸,心潮一阵激涌。他忽想到修士戒条,不可迷失了信仰之心,只得强自压下,躬身淡淡道:“特鲁瓦正是劝农之时,我不能弃他们于不顾。将军麾下猛将如云,不差我一个小小修士。等到王庭光复之时,我亲酿麦酒,来与姑娘庆功。”   他以为贞德会生气,不料贞德轻笑一声,在马上直起身来,金发一甩,重新举高王旗,大声道:“那么咱们就约定了罢。就请理查弟兄你为我日日祈祷,祷告王师早日北定巴黎!驱除鞑虏!”   那一排西妥斯会的修士一齐手划十字,口宣圣号:“哈利路亚!”贞德口中呵斥,骏马扬蹄。理查目送金发少女越行越远,心中莫名怅然,直至看不见她身影时,那王旗仍在碧空下招展……   【第二章 罗兰英雄帖】   枫丹白露离巴黎不过数十法里,本是三百年前路易六世的狩猎行宫,煊赫一时。可惜如今泰半宫阙已然毁于战火,只余下长满茅草的断壁残垣供后人凭吊。时而有野狼野兔窜行其间,乌鸦哑哑飞过,教人胸中横生郁凉。   这一日,一位骑士与扈从在这片废墟中徐徐前行,不时朝四周张望。此时日近黄昏,天色昏暗,扈从手持长棍走在前头,忽然回头道:“主人,前头吵吵嚷嚷,似乎有人。”骑士听到,把腰间长剑系紧了些,加快脚步。二人转过一处半塌的宫殿,看到前面有一处坍倒的喷泉残骸。约摸有十余个人聚在喷泉池边。   那群人有男有女,服色各异,彼此之间弓拔弩张,气氛颇为不睦。众人见到骑士过来,也不理会,只有一个秃头大汉恶狠狠斜眼喝道:“小白脸,你是哪里来的?莫不是英狗的奸细?”   扈从大怒,开口欲骂,却被骑士阻住。骑士年纪不过二十,一头亚麻色头发,生得唇红齿白。他走到那大汉前,彬彬有礼道:“在下是阿维农的洛德芬杜伯爵长子塞隆,教皇敕封的白带骑士。”那大汉瞥了他一眼,看到一条白带紧紧扎在胸铠腋下,情知他所言不虚。教廷势大,教廷弟子也都不是好相与的,那大汉只得恨恨道:“哼,原来是阿维农人,总算不似诺曼底人都是败类。”   旁边一个中年妇人沉下脸喝道:“兀那汉子,你在骂谁!”那大汉摸摸自己的秃头,道:“我骂那诺曼底人无耻、勃艮第人寡廉,又如何!”中年妇人大怒,扬手打出三枚铁螺丝。大汉没想到她居然二话不说就出手,躲闪不及,却听到“当当当”三声清脆弦响。他再定睛一看,那三枚铁螺丝竟全被一把鲁特竖琴挡住,掉落在地上。   一个歪戴绿帽的吟游诗人笑嘻嘻横在两人之间,冲中年妇人道:“这位大姐可是诺曼底塞壬海帮的二当家?”中年妇人道:“正是。”那吟游诗人道:“英王亨利二世当年便是诺曼底公爵出身,这位大哥心存疑窦,也是情有可原。”中年妇人“哼”了一声:“他自去做英国国王,与我们诺曼底土生之人何干?我们塞壬海帮可没一个怕死的软骨头!”   那大汉仍道:“这里都是要赴英雄大会的人,若是被奸细知道,可不得了。北边来的人,都得严查,你可有英雄帖做凭据么?”中年妇女瞪眼道:“我看你贼眉鼠眼,才像是英狗座上之宾!你的英雄帖又在哪里?”两人眼看又要吵起来。骑士与扈从不明就里,站在一旁默不作声。那吟游诗人道:“这位大哥,你这话也忒偏颇,北方有诺曼底人做法奸,南方还有勃艮第哩,都是不可靠的。”大汉怒道:“你到底是帮哪边的!”诗人还未答话,中年妇人冷笑道:“怕是你自己都无英雄帖,才拿这些废话来敷衍。”   眼看两人又要开打,这时从人群中响起一声圣咏:“哈利路亚!”这一声如教堂鸣钟,恢弘厚重,三人俱是心神一震,不由停下手来。一名灰袍托钵僧从人群里站出来,刚才那声圣咏是发自他口,用上的乃是梵蒂冈的圣门火龙吼。托钵僧环顾四周,开口道:“大家莫要争吵。只要一起把信物亮出来,岂不就可明辨是非了么?”众人见他内功深厚,无不佩服,都纷纷点头称是。   于是托钵僧划过十字,大声道:“愿天上的主,拯救我们的灵魂,让我们避开一切厄运。”众人齐声道:“阿门。”话音既落,大汉、骑士、诗人与中年妇人一起伸出右手,彼此一看,面色登时大缓。   原来每个人手里,都是一枚木制小十字架,上面刻着鸢尾花纹与罗兰之名。鸢尾花是法国皇室徽识,而罗兰则是法兰西传说中的第一号骑士大侠。托钵僧展颜道:“大家既然手中都有贞德将军发的英雄帖,不妨相认一下,从此都是亲切的弟兄姊妹。”   那大汉摸摸光头,略带羞赧道:“洒家……咳……叫斯托克尔,本是巴黎屠户行会的副会长,自从英狗占据了巴黎,我便逃去了南边落草为寇。这一次光复巴黎,却不可少了我。”那中年妇人亦道:“我叫凯瑟琳,是塞壬海贼的二当家。英格兰人封了加莱海峡,过往渔户都要课税,咱们塞壬海贼可是不甘受辱的。”托钵僧转向那吟游诗人问道:“尊驾又怎么称呼?”吟游诗人拨弄琴弦,声音悦耳:“在下不过是个闲来闲往的小乐师,没什么名气,叫做卡莱尔。这一次闻听贞德将军是位俊美少女,就特意讨来一枚英雄令,来为她献上一曲克复巴黎的颂歌。”   四周众人哄然一笑,彼此心照不宣,也纷纷报上名来,此起彼伏,气氛煞是热烈。   “我等是阿尔卑斯剑派的雪峰三剑。”   “普罗旺斯熏衣会执事萨尔卡诺,拜见诸位英雄。”   “第戎修道院的卡琳嬷嬷,愿圣灵与我等同在。”   “巴黎大学数学系卡拉奇诺教授,携弟子三人,前来助阵。”   一时都介绍完了,那大汉问那托钵僧道:“那修士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那托钵僧放下兜帽,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的坚毅脸庞,微笑道:“我叫理查,来自特鲁瓦。”   原来贞德离开特鲁瓦以后,一路势如破竹,转瞬便攻破了兰斯。王太子在兰斯正式加冕,号为查理七世。此后法军士气大振,数月之间连战连捷,兵锋直抵故都巴黎。英吉利在法国的摄政王贝福德公爵见势不妙,连忙纠合大军,大举反扑,双方在巴黎大战一场,僵持不下。贞德兵少,又被查理七世调走了一部分去别处战场,她便以罗兰之名,向法兰西境内大撒英雄帖,号召爱国群雄前来赴援。这一批人和理查修士一样,都是接到英雄帖后前往枫丹白露集合,然后开赴巴黎前线的。   英雄帖一出,敌意顿消。群雄就地点起一堆篝火,围在火边掏出干粮来吃。凯瑟琳取出数条产自加莱海峡的腌海鱼干,用随身匕首分作十几块递与各位,斯托克尔拿来数方咸肉,其他人有的带了樱桃,有的拿出一条乳酪,也都纷纷同众人分享。众人吃吃喝喝,亲热无比。吟游诗人趁机拨弄琴弦,唱了一首《巴黎的斯特凡》。   理查修士却独自坐到数十步开外的花坛之上,从怀里掏出一块黑麦面包,就着囊中清水慢慢咀嚼。忽然脚步声响,这时那名叫塞隆的少年骑士走了过来,冲理查行了个骑士礼。理查道:“塞隆小友,有何事?”塞隆道:“理查修士,我们明日一早启程,何时可到巴黎?”理查道:“若是中间不停歇的话,只消大半日便能进入王军营地。”塞隆大喜:“如此,明日此时,便能见到贞德小姐……贞德将军了么?”   理查见这少年骑士满眼俱是憧憬,不由笑道:“你可曾见过她?”塞隆道:“不曾,但法兰西上下,谁不知道贞德将军大名,听说她不仅骁勇善战,还是一位美人。我大老远从阿维农跑来,就为能一睹她的芳容。”理查笑道:“哦,原来你不是为查理七世陛下。”塞隆大窘,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改口道:“为了查理七世,亦为了贞德将军。修士您可见过她么?”   理查听到他问起,心中浮起贞德的俏丽面容,想到明日便能再度与她重逢,面沉如水的表情微微有了变化,点了点头。塞隆道:“听说她的武功也不错,若不是骑士誓言不可与女子争斗,真想与她切磋一下。”理查忍俊不禁,拍拍这少年人肩膀道:“此事还是莫指望了。”塞隆以为修士小觑了他,急忙道:“我自幼师从名门,无论骑枪、链锤还是长剑都很擅长。”理查道:“你看我武功如何?”塞隆赞道:“修士您那一声火龙吼,内力惊人,我站在一旁,几乎站立不住。”理查指指自己,又指了指远处巴黎方向:“当日我与贞德初逢,只交手了十招不到,便被打翻在地,这还是我偷袭占了先。”塞隆大吃一惊,他心目中这理查修士的武功已经强悍无匹,在贞德面前居然不堪一击。理查道:“柏拉图曾言,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圈外的知识比圈内的更广博。古人诚不欺我啊。”塞隆面红耳赤,不敢多言。   次日一早,群雄整好队列,浩浩荡荡开赴巴黎,沿途还不断有零散赴约的江湖人士加入,快到巴黎时,这支队伍人数已逾80人。   越靠近巴黎,沿途越是满目疮痍。处处狼烟,横七竖八的破盾断弓与尸体随处可见,可见战斗之惨烈。群雄走到这里,都收声敛气,面露敬畏,至此方知兵戎之威,远非江湖争斗所能比拟。理查修士慈心仁厚,开始时看到有抛尸荒野的死者,还念上几段祈文,后来死者愈多,念不胜念,也只得作罢。   这支队伍还未寻到法军大营,却与一队英军不期而遇,双方都毫无准备。好在理查修士及时出手,居中调度,那一队英吉利士兵哪里是这些江湖豪客的对手,只一场祈祷的工夫,便全歼了敌人,还俘获了数人。理查心里暗叫侥幸,倘若先让这队士兵列好阵势,那败北的只怕会是这一盘散沙般的侠客了。   凯瑟琳长年在北海为盗,英语娴熟,她去审问了一圈俘虏。原来这队士兵是刚从英格兰派来援助贝福德公爵的。据俘虏所言,贝福德公爵昨天率亲卫骑士团前往前线视察,却被贞德出奇兵困在一处小城堡内,如今巴黎各处英军都接到命令,发了疯似的朝城堡赶去,务求在贞德攻破城堡之前救下公爵,法军也摆开阵势,在各处阻援。   理查修士听了凯瑟琳的翻译,沉吟不语。那吟游诗人卡莱尔笑道:“修士,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理查闻言一愣,旋即道:“依你的意思……”卡莱尔道:“此时去法军大寨,也没什么意思。中欧有句谚语,叫趁势而动,应时而起。修士您无书不读,自然是知道的。”理查道:“你这人,自己明明有了主意,却来把我推到前头。”吟游诗人狡黠一笑:“英雄帖,召的都是英雄,与我有什么干系。”   理查修士深知战事凶险,贞德此时虽然偷袭贝福德公爵成功,一时半会儿却难以打破城堡。等到四周英军合围,贞德便会身陷重围。他想到少女金发飞扬的神采,心中计议已定,当即召集众人,将眼下情势约略一说,高举双手说:“我等此来巴黎,上应天主意旨,下合万民心愿。罗兰大侠当日力敌阿拉伯三大宗主,最终血洒疆场,慷慨赴义。贞德将军以一介少女之身,拯救法兰西国运,撒出罗兰英雄帖。今日我等既然接了她的英雄帖,也该效法先贤,慷慨赴难。我决定径直奔赴城堡,助贞德将军击杀英狗公爵。将百年之争,毕此一役!你们谁随我去?”   塞隆听得热血沸腾,率先拔剑出来高声叫道:“斩杀老狗,贞德万岁!”群雄被这番话激起情绪,也一齐大吼道:“斩杀老狗,贞德万岁!”理查修士见军心可用,大喜过望。   于是这一队人马就地修整片刻,饱饱吃了一顿饭,然后扒下英军士兵的衣服穿上。斯托克尔当年在巴黎是屠夫行会的副会长,对附近地理极熟,便由他带队,趁着夜色往那座小城堡而去。理查在途中曾登上高坡俯瞰,只见四下少说也有几十处火把,分不清敌我,心下忧虑,催促队伍再走快些。   凭着夜色与服饰伪装,这一队顺利通过数处英军封锁,到了午夜时分,已能远远望见那座小城堡。这城堡说是城堡,实则只是一处丘陵之上的游猎驿站罢了。凯瑟琳侧耳听了半晌,对理查修士道:“风中隐有喊杀之声,前面一定是有人在打斗。”   理查倒吸一口冷气,英法相斗百年,却极少夜战,此时竟在午夜打了起来,一定是不得了的大事。他连忙嘱咐群雄屏息宁气,抽出兵刃暗暗摸过去。   靠得近了,理查看到城堡的城门洞开,大约数百名英法士兵舍生忘死地拼杀,英军人数占优,法军只得死守城门,半步不退。理查让群雄隐伏在侧,不可轻举妄动。塞隆毕竟年纪轻,沉不住气,他双手握住剑柄,看到一个个法军被砍翻在地,银牙暗咬,突然间大吼一声,冲入阵中。群雄一听,哪里按捺得住,轰然发声,也跟着杀了过去。   英军不明就里,还以为援军已至,更加生猛,却不防被这班人从背后砍翻了数人,阵脚大乱;而法军见一下子多了近百名英军,无不震骇,连忙调转刀口。有好几名侠客还未开口解释,先被法军的弓弩攒倒在地。场面一时混乱至极。   理查大急,连忙运起圣门火龙吼的功夫,振声用法语大叫道:“快脱下衣服。”这一声吼,即便是在战场上亦听得一清二楚。群雄如梦初醒,纷纷扯下身上军装。理查又叫道:“法军将士勿忧,我等是贞德将军请来的义军,大军随后便会杀至!”   英军初时震惶,再看援军不到一百人,复又围了过来,试图依仗人多全歼。群雄毫不相让,与法军并肩硬抗,两下又战成一团,一时间鲜血肆流,喊杀四起。理查凭着一身路迦福音的高深功夫,在阵中穿梭自如,却没看到贞德身影,心中颇为焦虑。忽然他看到远处一位老骑士手持链锤,正与四五名英军近战,旁边扈从与护卫躺倒在地,想来是已死了。   理查借着火光,发现他竟是贞德麾下的猛将迪努瓦公爵,曾在特鲁瓦与自己有一面之缘。此时迪努瓦公爵气喘吁吁,一圈白须已被鲜血染红,身上重铠残破不堪,已快油尽灯枯。理查扑过去,不由分说,双掌挥出,一抬一卸,一招之间已有两名英军士兵闷声倒在地上。他不愿杀生过甚,都留了几分情,只是打晕他们。   迪努瓦公爵见来了强援,双目精光大盛,右手猛然丢出链锤,正砸中一名士兵面部。他随即用尽全身力气,冲撞另外一个士兵胸前,那人鲜血狂喷,迪努瓦公爵浑然不惧,掏出一把匕首在他心口补了一刀,这才擦擦脸上血迹,与理查打了个招呼。   理查顾不得寒暄,急促道:“公爵大人,我等是应了英雄帖前来支援的。贞德将军现在何处?”迪努瓦公爵一手把胡须上沾的血捋下来,道:“我们本是打算出奇兵,乘夜偷袭此城,不料恰好有大队英军赶来救援,反把我们堵在城门口。贞德大人让我在此守好城门,然后只身杀入城堡,如今生死未卜。”理查道:“法军大营呢?他们可曾派人前来?”迪努瓦公爵道:“我派了人去报信,只是至今还不知消息。”   他一把抓住理查的肩膀,沉声道:“你不要管我,快带些人进儿女城去助她。她若死了,法兰西复国大业便成了空谈。这里老夫我还守得住!”理查“嗯”了一声,无暇多想,当即唤来附近的塞隆和吟游诗人卡莱尔冲入城内。   众人匆匆跑过通道,眼前豁然开朗。原来这城堡中心是一片开阔地,此时开阔地内围了一圈英军士兵,个个手持大剑。圈中被团团围住的是一位金发少女,手持青芒长剑,傲然挺立,宛若女战神王尔古雷再世。她脚边已横躺竖卧了十几具尸体,那些英卒摄于逼人的气势,悚悚然不敢靠近。   在贞德上方有一处高台,一位红袍老者负手而立,身前被四名重甲剑士死死挡住,不失沉稳肃穆,想来他就是英格兰的山岳之镇贝福德公爵。他此时固然被困在城堡之中脱身不得,贞德一时却也近不到身。   贞德听到脚步声响,略略偏过头去,看到穿着灰袍的理查,眼神倏然一亮。一名英卒以为有机可乘,大吼一声,大剑迎头劈来,贞德冷哼一声,柔臂轻转,剑光一错,那人已然身首异处。   塞隆痴痴地望着贞德窈窕的背影,见她身陷重围,急道:“贞德姑娘危在旦夕,我们快去助她!”理查和吟游诗人卡莱尔同时喝道:“不要妄动,有古怪!”塞隆哪里肯听,双手把骑士剑高擎过顶,口中大嚷:“奉上帝之名,我乃白带骑士塞隆是也!”   那围着贞德的英卒们身形少动,脚法玄妙,让开一条通路。塞隆一踏进去,登时觉得四面八方俱是敌人,大是惊慌,还未施展出剑招,三柄大剑已砍中他前胸与双腿。总算他身披锁子甲,下肢与头颅才未曾断开,饶是如此,还是鲜血狂喷,仆倒在地。   卡莱尔一旁看到,手扶竖琴,双眉紧蹙道:“理查弟兄,你可知这是什么阵法?”原来他刚才就觉出那些士卒站位古怪,其中竟隐含着一门阵法。理查眼神一动,沉声道:“这是西敏寺的巨石阵!想不到贝福德公爵的亲卫队,竟然是西敏寺的僧众。”   西敏寺是英格兰第一大门派,数百年前西敏寺主教卡福汝曾前往索尔兹伯里平原,在巨石阵中冥想三年,终于从巨石中悟出一门阵法,从此成为西敏寺的镇寺之阵。巨石阵法少则七八人,多则二十余人,无须武功多高,只要配合熟练,阵法便如巨石相垒,稳若雪峰,攻之不足,围则有余。即便以贞德的绝世武功,一时也无法闯破此阵。   贞德转过身来,冲理查微微一笑:“你来了?”理查见她身处重围,仍旧泰然自若,不禁心旌摇动,大声答道:“贞德姑娘,众家英雄已经应了你的帖子,在城外厮杀。我特来助你!”贞德面露欣然,仰起脸盯着贝福德公爵道:“如此甚好,快助我去取这老贼的首级。”   贝福德公爵在高台之上忽然开口道:“如今外围我军正合围而来,你们不快去逃命,还兀自谈论如何杀掉老夫,岂不可笑!”这人声如洪钟,气度着实不小。贞德听到他的话,只是冷笑:“英格兰防守巴黎的军队本就捉襟见肘,如今却调动大半来救你。我军早已乘虚而入,如今只怕已进了皇宫了。”贝福德公爵面色一变:“你孤军袭我,莫非只是诱饵?”贞德一挥圣女剑,喝道:“等你下了地狱,再仔细去想吧!”   众士卒连忙运转开巨石阵法,贞德剑锋所及,立时露出一个破绽,但转瞬间就有人从侧面攻来,迫使贞德不得不救。阵中之人,前面的疲了,后面的递补而上,一浪紧似一浪,无一丝缝隙。   卡莱尔站在圈外,对理查问道:“修士可知这阵法当如何破解?”理查浸淫武学日久,接触到的掌故极多,当即沉吟道:“我曾听说,苏格兰大侠威廉·华莱士举兵抗英时,也曾遭遇此阵。当时他以长箭飞石,隔空远远丢去,扰乱阵中步法,再用练蓝面功的几十名大汉四下冲击,破了这一阵势,可如今……”   卡莱尔笑道:“原来如此,这不是什么难事。那么就请修士权且充当蓝面大汉,我来扰乱敌人心神。”理查微讶,这吟游诗人来历神秘,手底功夫虚实如何他也不甚清楚。但此时也没别的选择,理查便道:“就依你说的,愿主与你同在。”说罢转过身去,双掌运足内劲,杀入阵中。   他与巨石阵相触的一瞬,背后悄然响起竖琴声。初时琴声如阳春三月,愈弹愈发高亢,音韵盘旋急上,尖锐刺耳,似翱翔于阿尔卑斯之巅。巨石阵中的士兵听到这声音,都有些恍惚,脚下步法不自觉地踏入卡莱尔的节奏,简直像是随之起舞。   理查虽不通音韵,却知道这竖琴之声与火龙吼不同,后者以内力相逼,耗费甚巨;前者却纯以韵律动人,不带分毫内力,是以能连绵不断。若换了火龙吼,只怕坚持不了一时三刻便会心血枯竭。   贝福德公爵见势不妙,大声道:“快停下,不要中了敌人诡计!”那些士兵闻言,纷纷停住脚步。只这一瞬,巨石阵便露出一道大大的破绽。   理查精神大振,挥掌狂攻,他改用了十二福音功中的约翰福音。这套掌法硬朗刚猛,最宜混战。那一群挡在前面的士兵轻则跌倒在地,重则筋骨折断,惨呼声阵阵。阵内贞德也挥起圣女剑,十字剑法连招递进。两人一内一外,又都是修的基督内功,一剑双掌配合得默契无间。   但凡阵法最讲节奏,巨石阵被卡莱尔的竖琴带错了节奏,又被两人这么一冲,登时七零八落。贞德与理查目光交错,同时道:“走!”两人身形一纵,突破了阵围,朝着高台上的贝福德公爵飞去。   公爵身旁重铠护卫慌忙阻挡,他们也是骑士出身,对十字剑法极其熟稔。眼见贞德青锋刺到,他们正要拆解,却不料少女手腕一晃,划过一个半圆,陡然变作北欧的维京斧法。维京斧法产于极寒之地,本是维京海盗擅长的武学。贞德知道这些骑士重铠厚实,极难刺穿,于是以剑作斧,改用剑背去猛力拍击。   这拍击贯注了贞德的圣女真气,为首的骑士被连拍三下,震得头晕目眩,咕咚一声摔下台去。此时理查也跳了上来,他此时的掌法深合耶稣登山宝训的武学至理,圆融醇和,制人亦不制于人。那三名骑士只觉得眼前双掌纷飞,每一进招都被轻轻卸力,欲进不能。   理查把这些护卫与贝福德公爵隔绝开来,连忙叫道:“贞德姑娘,机不可失!”贞德更不迟疑,挺剑刺向贝福德公爵。贝福德公爵身旁已无一人,濒临绝境,却爆出一股悍勇之气,抽出所佩阔剑,大叫一声“天佑吾王”,迎贞德而上。   公爵的招法老练沉稳,原是十分精妙。只可惜贞德技高一筹,反手一拍,他登时觉得一条胳膊都酸麻不堪,阔剑“当啷”一声落在地上。贞德一举圣女剑,顶中他咽喉道:“还不束手就降?”贝福德公爵脖子一挺怒道:“要杀便杀!我大英格兰只有战死者,决不降贼!”贞德冷笑:“那我便遂了阁下的心愿,让天主来裁决你的罪过吧!”   她长剑刚要运力刺去,突然一股凌厉的掌力从天而降。这道内力来势凶猛,饶是贞德心性坚定,也不得不避其锋芒。剑锋这一撤,贝福德公爵当即双掌一合把它夹住,身子一矮,朝高台下滚去。贞德再想刺去,已然不及,只见剑刃上鲜血淋漓,竟被他逃开了。   贞德和理查急忙朝台下望去,贝福德公爵已被人从地上搀起来,身旁多了两个人。一个贞德曾经见过,正是在特鲁瓦意图刺杀自己的朗泰罗斯,还有一个身形颀长的黑袍老者,头戴百合法冠,手持橡木杖,瘦如皮包住的一具骷髅。卡莱尔一见那老者面容,面色幡然惨变,双手颤抖,几乎握不住竖琴。   那黑袍老者仰望贞德,声音尖利如鸦:“原来你就是贞德,果然出手不凡。我弟子败在你手里,也不算奇怪。”朗泰罗斯听到老师如此评价,面露一抹怨毒之色。   贞德功败垂成,心中愤恨,瞪着那老者道:“你是何人?”老者道:“本座是博韦大主教皮埃尔·科雄,上帝的谦卑仆人。”理查修士曾听过这人名字,只知他是个法奸,公开响应英格兰对法国的占领,却没想到是这么一个干枯老头。他暗暗捏住贞德的左手,示意她少安毋躁。那老头刚才一掌能逼得贞德回剑自救,功力可是深不可测。   科雄眯起双眼看了看贞德手中长剑,翘指问道:“嘉德圣女剑?你与加布里埃拉嬷嬷怎么称呼?”贞德柳眉一立道:“少啰唆,拿你的脖子过来试试便知。”她手中长剑劈划,破空有声,夜空中说不出的英气逼人。   科雄呵呵一笑道:“嘉德剑乃是希尔德嘉德宗师遗物,却被一个魔女拿在手里,真教我等信徒痛心疾首。”贞德听到他指控自己为魔女,不禁勃然大怒。理查连忙按住她肩膀,代她喊道:“贞德姑娘曾目睹神迹,与天使交谈,乃是笃诚的天主信徒,你凭什么说她是魔女?”   科雄道:“基督武学最讲究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没几十年功力,不能有大成。她不过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却有这等不俗的武功,若不是撒旦的巫术,还能是什么?”他这一句话,让周围的人俱是一惊。中世纪时,捕猎魔女蔚然成风,但有怪异超常之处,往往都认为是女巫所为。科雄当场指控,理查虽觉荒谬,竟一时语塞,不知如何驳斥才好。   贞德道:“我是否是魔女,自有查理七世陛下与教皇裁定。等到巴黎落城,你愿与我去王廷前折辩么?”科雄哈哈大笑道:“你还指望会有人来救援?”袍袖轻拂,丢过数个头颅在地上。两人同时惊叫,原来都是方才守在城门口的法军将领,理查认出其中还有斯托尔克与凯瑟琳。科雄道:“我刚才路过城外,顺便摘了几颗过来。如今城外法军已是群龙无首,等到英格兰援军一到,你们个个都要束手就擒。”   贞德望着那一群袍泽首级,垂下头去,泫然若泣,却忽地用力咬破嘴唇,不教自己哭出来。理查心下惨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贞德却猛然抬头,对理查一字一顿道:“修士你不要动我今日誓杀此人,为众将士报仇。”她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理查劝阻,飞身跳下高台。科雄双目精光大盛,喝道:“好!你们谁也不要插手,就让本座来会会这小魔女!”   话音方落,二人已经战在了一处。这科雄的武功与朗泰罗斯是一路,都是奇诡难测,但科雄比起弟子,又多了几分毒辣与老练。贞德用出天使通臂拳,亦只能与他打个平分秋色。而且科雄看起来双脚略不沾地,直似整个人漂浮半空,轻功着实了得。   两人越打越快,只见场上人影团团,青光茫茫,旁人莫说招式,就连拳脚都几乎看不清,一个个拱手咋舌。只有理查看得目不转睛,脸上阴晴不定。过不多时,一声对掌,两人各自飘开三四步远。贞德面无表情,只是脸颊红潮褪尽。而那科雄老主教却只恨恨吐出“好功夫”三字便闭口不言,仿佛多说一字便会喷血出来。   理查此时也跳下高台,一把扶住贞德肩头。贞德原本身子站得极直,被理查扶住肩头,这才微微靠了过来,柳眉轻颦。理查只觉手心潮热,原来她一层汗水已经透衫而出。这也怪不得她,从奇袭贝福德公爵开始,贞德已经连连剧战了半宿,饶是内功再如何深厚,也架不住这种消耗。卡莱尔也走了过来,并肩而立,眼睛却一直盯住科雄不放。   朗泰罗斯看准机会,故意在贝福德公爵面前道:“老师,就让我去擒下这巫女罢!”科雄面露不豫,心想本座刚与那贞德拼了个两败俱伤,你这乖徒弟倒会捡现成的漏子。   贞德听到,挣扎着提剑再去拼斗,身躯一动,却是喘息连连,可见刚才受创实在不轻。理查伏在她耳边悄声道:“你权且调息,让我去挡上一挡。”贞德瞪大眼睛,她知道理查的武功虽然不错,但要对付科雄那身诡异的功夫还差了些。理查看出她眼中忧虑,一笑道:“我自有计较。”   卡莱尔道:“理查弟兄,你可要小心!”理查觉得他情绪有些古怪,一时不及多想,点点头,迈步上前。   朗泰罗斯轻蔑道:“理查弟兄,你的武功,我在特鲁瓦城早看得一清二楚,还是不要出来送死了。”理查也不理他,径直走到科雄面前,冷冷道:“你这犹大传人,竟敢公然在上帝之地撒野,污蔑圣女,是小觑我教无人么?”   这一声音量不大,听在科雄和朗泰罗斯耳中,却如同炸雷一般。   一千年前,大宗师耶稣登上加加利山,看到风轻云澹,大受启发,为十二位座弟子传下十二福音功。其中十一位弟子都乖乖遵从圣子教导,各有阐发;唯有门徒犹大认为自己这套武功弱于旁人,心有不甘,请耶稣另外传一套。耶稣面斥其非,他便心怀不满,自行做了改动。圣子最后的晚餐时,十二门徒当席各自把福音功演练了一番。耶稣看出犹大在福音功中做了手脚,把好好的劝世之拳改得阴狠毒辣,不合教理,知道他心怀异志,便说:“你们中有人要背叛我。”犹大一怒之下,打伤其余几名门徒,反出门去,唤了罗马人来锁拿耶稣。   从此犹大被开革出教,另外有一位门徒补进。但犹大改造的这路武功却流传了下来,成为十二套福音神功中的第十三套。历来神学家都认为犹大这套武功是学自撒旦,属于严禁修炼的邪功之列。理查曾查阅过尼西亚论剑时的残本,对这桩公案略知一二。他初看到朗泰罗斯时,只觉得有些古怪,刚才看到他老师科雄全力施为,才觉察出端倪。   倘若这是真的,莫说从此法兰西将视科雄如死敌,就是梵蒂冈与整个基督教世界亦容不下他。科雄一听理查说破,心中大惊,郎泰罗斯急忙道:“你胡说些什么!我恩师乃是教皇亲封的大主教,岂会去练那种恶魔武功!”   理查冷笑道:“你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我。倘若贝福德公爵知道你这擒杀魔女的急先锋竟与犹大有染,英格兰是否容得下你,还是未知之数。”科雄听了他的话,沉默不语。贝福德公爵对恶魔一向极为憎恶,若他知道自己练习犹大福音,轻则地位不保,重则判决火刑。   科雄闪过一丝狠戾:“我把你们全数杀掉,便不怕旁人知了。”理查面不改色道:“公爵就在左近。我与贞德姑娘只消喊上一声,你再杀我,就是做贼心虚,杀人灭口。”科雄怒道:“你这小子,欺人太甚!”理查道:“彼此彼此。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科雄看了他一眼,忽然推出一掌,理查身体很默契地朝后飘去,堪堪避过。科雄一举木杖,大声喝道:“此地太过凶险,朗泰罗斯,你快快护送公爵大人离开。这两个人,我来对付。”朗泰罗斯心领神会,搀着公爵朝外走去。贝福德公爵虽有些诧异,但也巴不得早早离开,便道:“如此,辛苦主教大人了。”转身匆匆离去。   待公爵离开,理查把贞德搀扶起来,让卡莱尔抬起晕倒的塞隆,四个人跌跌撞撞也朝着城门走去。科雄却把木杖一横,阴森森地说道:“谁允许你们走了?”理查道:“刚才你我不是达成共识了么?我不说破你的师承,你让我们离开。”科雄脸上皱纹抖动,笑得十分开心:“你这蠢材!魔女近在眼前,我又岂会放过她?如今公爵已被我支走,你们还能去哪里指控!”   科雄黑袍一展,杖头晃动,朝着理查后心点去。他已存了灭口之心,一施招便是毒辣至极的招数。贞德已身负重伤,其余三人他毫不忌惮,是以放手攻来。   殊料原本靠着理查肩头的贞德忽然转身,圣女剑锋就势一抖,霎时气象万千,凛然有上帝绝罚之象。科雄大惊,认出这是希尔德嘉德的圣灵剑法,是贝居因会最为精深的武学,想不到这少女连这套剑法也学会了。   只见圣女剑平平递进,璨若圣光,科雄方圆数十步内皆被剑锋所罩,正如上帝绝罚无所不至。圣灵剑法本来就是犹大福音的克星,加上科雄心存不防,一下子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只听“唰”的一声,圣女剑扫过法杖,把杖头平平削掉。科雄面色一凛,当即把半截法杖掷向贞德,贞德用手一拨,他看准机会,右足点地,整个人一下子腾上城墙,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理查见贞德一剑吓走科雄大主教,长出一口气,再看贞德,却心叫不妙。看来这套剑法耗力极巨,贞德面色已是白如初雪,全凭胸中一口真气维系。他连忙从怀里掏出一粒盖伦三灵丹给贞德服下,护住心脉,然后招呼卡莱尔走出城堡。   此时城外已经一片寂静,遍地尸体。想来是法军已被科雄击退,然后英军唯恐巴黎有失,护着贝福德公爵撤走了。理查也顾不得询问战场局势,就近寻了一处偏僻的农庄,把贞德与塞隆放下,悉心疗伤。贞德是内创,塞隆是外伤,两者施救手段截然不同,理查修士忙碌了一夜,方才收拾停当。   贞德沉沉睡去,到了次日中午方醒。理查喂了她些混了野菜的燕麦羹,贞德喝完面色总算泛起些红润,便环顾四周,第一句话便开口问道:“如今战局如何?”说着把搁在床侧的圣女剑紧紧握在手里。理查道:“刚才卡莱尔先生出去,探听到了一些消息。”贞德眼睛一亮,抓着理查的手臂道:“我军可曾攻陷巴黎?”理查踌躇片刻,方才嗫嚅道:“法军得了陛下敕令,已经后退二十里,巴黎外围尽失。”   贞德一听,浑身俱震,再也坚持不住,晕倒在理查怀中。   【第三章 查理曼王冠】   贞德这一晕,把理查吓得不轻。须知贞德这种高手,平日极少得病,一病下去便不得了。理查略通医道,急忙双掌抵住她后心,顿觉她体内的内息十分紊乱,肆意乱流。只是理查不知贝居因会的内功特性,根本克制不住。   卡莱尔这时恰好从屋外拎着一只野雉进来,一见他二人姿势,连忙丢下手里物什,快步上前,大声道:“快直下巨蟹、金牛两宫!再转天平、摩羯,行一小周天。”理查不暇多想,依言为之,果然贞德体内气息平稳了不少。忽然他感觉到又有一道内力加入,睁眼一看,原来卡莱尔也盘腿坐到了贞德对面,双掌接在她双肩,与理查一道运功输气。   说来也怪,这卡莱尔竟似十分熟悉贞德的内力习性,由他引导着,贞德体内的真气很快便被这两股外力引入正轨,逐渐平复。理查看她呼吸变得均匀,这才放下心来。卡莱尔也松了口气,转身欲走,却被理查叫住。   理查按住他肩膀道:“卡莱尔弟兄,你刚才救贞德姑娘的手段可是高明得紧呐,你一定不是寻常的吟游诗人呐。”卡莱尔尴尬笑了笑,嗫嚅道:“理查弟兄果然目光如炬。”理查道:“我虽武功不济,看人总算还不错。早在枫丹白露,我就看出弟兄你别有隐情,却想不到你对贝居因会的内功心法如此熟稔。”卡莱尔没有回答,俯身拾起野雉,信步走出屋子。理查会意,也尾随而出。   到了屋外火堆,卡莱尔双手一搓,那野雉的羽毛纷纷剥落,露出白肉。他垂头侍弄了一阵,把那鸡开膛破肚,架到火上,这才长长叹息一声道:“修士您对贞德姑娘关怀备至,我原也不该相瞒的,还是说罢。”理查划了个十字,道:“我虽无神父的职分,却有神父的操守,断然不会有六耳相知,您可以畅所欲言。”   卡莱尔沉吟片刻,方道:“我与贞德姑娘的渊源,却要从那个博韦主教科雄说起了。”理查一惊:“你竟认得他?”卡莱尔恨恨道:“岂止认识,他与我之间可是有血海深仇!我其实并非法兰西人,而是威尼斯人,家世虽不如美第奇,却也殷实得紧。十几年前,那科雄去梵蒂冈朝觐,路过威尼斯,看中了我妹妹的美貌,便露出豺狼本性。我妹妹奋力反抗,他逼奸不成,便运用主教权势诬陷她是魔女。我家族因此被迫迁出威尼斯,想不到科雄竟私通盗匪在阿尔卑斯山口埋伏,我一家三十余口几乎全被杀死。”卡莱尔说到这里,眼圈微红,停顿了一下方才继续道:“我当时虽会一些武功,却寡不敌众。幸得贝居因会的院长加布里埃拉嬷嬷路过,出手相救,这才捡了我一条性命下来。当时加布里埃拉嬷嬷怀抱着一个婴孩,说是法兰西王国奥尔良公爵路易之女,就是贞德姑娘了。”   理查心中一动,截口问道:“贞德是奥尔良公爵之女?我却从未听说。”卡莱尔道:“奥尔良公爵是皇室宗亲,死得又早,这时冒出一个女儿来,于查理七世面上须不好看,自然要秘而不宣。但你看贞德一介少女竟手握兵权,若非皇裔,怎能得如此信任?”理查想起贞德说过,说她手中有法兰西之蓝,因此大得查理七世信赖。他仔细想来,总觉得似乎想到什么,一时又难以描摹。   卡莱尔又道:“加布里埃拉嬷嬷击退群匪,留了一本维吉尔的《牧歌心法》给我,然后飘然离去。我从此云游四方,一边练功,一边做吟游诗人。一直到贞德起兵,我知道她是加布里埃拉嬷嬷的关门弟子,有心要报恩,便接了英雄帖赶来巴黎助阵。只恨我太懦弱,看到仇人武功高深,竟吓得动弹不得!”卡莱尔说到痛处,一拳狠狠砸在地上。理查宽慰道:“科雄那厮武功实在高明,若非有贞德姑娘在,你我都有死无生。如今能逃出生天,已经算是侥幸。古人云:留得北海在,不怕没鱼打。何必这时与他硬拼呢?”   卡莱尔道:“科雄老狗狡黠无比,武功又高,如今英格兰在法国北部的统治,全靠他居中主持。我个人私仇姑且不论,对贞德姑娘与法军而言,他亦是一个心腹大患。”理查心想,此时若让他知道科雄与犹大福音的关系,也没什么大用,遂闭口不言。卡莱尔看理查陷入沉思,还以为怀疑自己,面色肃然,横拳在胸前道:“我对天主与卡莱尔家族名誉起誓,一定会保护贞德将军,除死方休。”理查这才反应过来,连忙道:“我只是在想贝居因会与法国皇室的渊源,与您没关系。”   两人对谈告一段落。此后一连三日,理查悉心照顾贞德与塞隆,卡莱尔则出去寻找食物,兼打探军情。得知原来在大军行将攻击之时,忽有信使传来查理七世敕令,言称谈判即开,严令诸军退出巴黎。两位首脑人物贞德与迪努瓦公爵当时俱不在军中,军令如山,法军诸将只得率军离开,放过大好时机,英军趁机退入巴黎。此时两军对峙,并无新的进展。   贞德此时内伤恢复了大半,听了卡莱尔的描述,只是叹息摇头。理查见贞德憔悴不堪,委顿于床榻之上,全无当日意气风发的英姿,心中怜惜不已。她一腔心血,苦心孤诣,都扑在克复巴黎的大业之上,如今功亏一篑,自然是大受挫折。对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女来说,此事负担委实太重。   塞隆到底是年轻人,体格强健,这时已然恢复了七七八八,守在屋外做守卫。他年轻气盛,听到战局变化,脱口骂道:“那个查理七世好不晓事,偏偏这时候要退军,辜负了姑娘你一番苦心!”贞德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骑士守则要骑士尊崇王者,不得忤逆。你既是向着金鸢尾花宣誓,就是陛下的臣子,怎可以口出污言呢?”塞隆没想到她会袒护查理七世,气鼓鼓地闭上嘴巴,朝理查委屈地望去。   理查拍拍那孩子肩膀,端起一碗蔬菜浓汤走到榻边,吹了吹热气,递给贞德。贞德接过碗略喝了一口,仰脸勉强笑道:“这几日,可把修士你累坏了。”理查道:“不妨事,我在特鲁瓦城赈灾时,整日都是如此。”贞德支起身子眺望窗外:“我如今也恢复了五成,明日就可动身回营中。”理查急道:“姑娘你身子还须调理一阵,否则落下病根,贻害无穷。”   贞德道:“我已用贝居因会的内功调息过,不会有问题。国事为重,法军一日不可无我啊。”理查低声道:“卡莱尔先生已经打探清楚。这次巴黎退军,是查理七世身旁大臣拉特雷穆瓦耶公爵的提议,得了查理七世首肯的。可见姑娘你在朝中的敌人,委实不少,而陛下也开始对你有了猜忌。这时回去,无异于入龙潭虎穴,还请姑娘你三思啊。”   贞德抬起手臂,右手轻轻碰触一下理查的左臂,浅浅苦笑道:“我何尝不知,只是……”她樱唇张合,末了还是闭口不语,似有满腹心事。理查见她如此形状,心中怜爱,不由道:“既然知道,何不早离?姑娘你替陛下夺下奥尔良、兰斯数座城市,助他登基为王,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咱们回去特鲁瓦,我那里有园圃数十亩,一边清修信主,一边与民同乐,岂不好么?”   贞德摇摇头,将一直搁在床边的圣女剑拿起来,两根葱白玉指抚过剑刃,幽幽道:“我既拿起这圣女剑,就要承担圣女之责,这是逃不开的。嘉德祖师与贝居因会历代掌门,无不如此。唯有蒙主恩召之时,方才有大解脱。”   理查还要出言安慰,贞德忽道:“理查弟兄,扶我起来,我想梳梳头。”言辞倦懒,却有一种摄人心魂的魅力。理查从屋外端来一盆清水,放到床头,然后将贞德小心扶起身来。贞德将金发披散垂下,松开衣襟,偏过头去从怀里取出一把木梳,对着水盆一缕一缕梳理起来。阳光自窗外涌进来,丝发滑顺如金色浪涛,衬得她脸庞白皙玉透,宛若林中女神。   理查见她露出娇妍,一时看得痴了。贞德梳到一半,回首道:“理查弟兄,光是梳头未免有些无趣,给我唱支歌好么?”理查看得入迷,听贞德连唤了数声,才反应过来道:“卡莱尔先生歌喉胜我百倍,我这等粗人,会什么歌咏。”贞德抿嘴笑道:“修士你不是会圣门火龙吼么,就是吼上一吼,权当解闷也好啊。”两人都是一笑。理查沉思片刻道:“歌我是不会,不过我曾看过一卷长诗,颇为雅致生动,名叫《神曲》,你若想听,不妨背给你听。”贞德喜道:“如此甚好,我早闻其大名,只是师父说此书不利于心志清修,还不曾拜读。”   理查道:“这长诗名叫《神曲》,乃是一百年前的佛罗伦萨人但丁所作,全诗甚长,你能听懂佛罗伦萨语么?”贞德道:“我师父就是佛罗伦萨人,自然懂的。我继续梳头,你来念给我听吧。”说完转过身去,理查望着贞德梳洗的窈窕背影,曲线毕露,怔了片刻,开口吟道:   〖方吾生之半路,恍余处乎幽林。   失正轨而迷误,道其况兮不可禁;   林荒蛮以惨烈,言念及之复怖心!   戚其苦兮死何择,惟获益之足谘;   愿覼缕其所历,奚自入兮不复怀;   余梦寐而未觉,遂离弃夫真馗……〗   这一篇吟诵下来,已是夕阳西下,烟霞满天。贞德听罢,半晌不语,似是沉醉其中不能自拔,良久方才感叹道:“我竟不知人间还有这等苍凉孤郁的美妙诗篇。”理查道:“这只是地狱篇,尚还有炼狱篇与天国篇哩。说的是但丁与他的情人——圣女贝德丽采,两人游历炼狱与天堂,所遇诸事,无不寓意深刻,有裨人心。”   贞德奇道:“圣女也可做情人?竟有这样的事?”理查解说道:“此情非彼情。贝德丽采与但丁两人之感情,无关肉体,纯乎精神相感,不违上帝之道。两人相恋,乃是一段千古流传的佳话。”   贞德“哦”了一声,凝望理查,碧蓝色的双瞳盈盈若闪:“等明日回到军中,理查弟兄你能把这首《神曲》尽数吟与我么?”理查道:“如果姑娘喜欢,我现在便可。”贞德却伸手轻轻掩住他的嘴,道:“贤者彼得拉克曾云,长爱绵绵不尽意。这样的好东西,我实在舍不得一次听完,那样未免太暴殄天物。等到明日回到军中,你再说与我听。”   理查略犹豫了下,老老实实道:“明日姑娘回营,我不能跟随,还有件事要办。”贞德微露出失望神色,却稍现即逝,淡淡道:“哦,那没关系,已经麻烦弟兄你太多了。”理查道:“姑娘不必太过失落,等我办妥当了,再去与将军你吟完《神曲》。”贞德嗔道:“那自然是好,只是你张口将军,闭口姑娘,真的不知人家名字叫贞德么?”理查只得讪讪赔笑,一面望着贞德笑靥如花,心想可从未见她笑得如此开心过。   他视线扫过贞德胸前,忽然发现那枚挂在脖子上的蓝色宝石不见了。贞德道:“那宝石已被太后借去,作王太子在兰斯登基之用。我出征在外,一时还不及取回。”理查“哦”了一声,不再追问。贞德嘴角微微上挑,双眸带着揶揄道:“莫非修士你只是想寻个借口?”理查面色腾的一下变红,连忙道:“不敢,不敢。”贞德见他的窘迫模样,又咯咯笑了起来。   次日众人打点行装,卡莱尔弄来一匹战场上走失的马匹,让贞德骑上,他与塞隆在两侧护卫。理查对卡莱尔与塞隆叮嘱道:“此回大营,凶险异常,你们可要看护好贞德将军。”塞隆奇道:“这附近英狗已经不多,修士你为何如此担心?”理查一阵苦笑,心想我说的凶险又何止是来自英格兰人,可又不便明说。卡莱尔听出他话中有话,便会意地点头道:“你尽管去吧,我们自然会护卫好将军,不教敌人得手。”   贞德骑在马上,握紧剑鞘,对理查说道:“等你回来,可要带我去游历炼狱与天国。”塞隆与卡莱尔听到她的话,都吓了一跳。只有理查与她相视一笑,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转身离去。   拜别了贞德一行,理查只身一路朝着东方而去。不一日,他已穿过整个佛兰德地区,来到布鲁日城。布鲁日乃是佛兰德重镇,一条莱茵河穿城而过,水道网布,商船如织,万商交汇,极为繁华。   理查进了城后,先去圣血教堂拜谒了基督血匣,而后雇了一条小木船,飘飘摇摇到了城内西北一处修道院。这一处修道院以白石砌成,高墙圆顶,颇有拜占庭古风。看岩缝斑驳,少说也有数百年历史。理查走到修道院正门,望见一尊圣母像高高耸立,心想这便是贝居因会的总舵了。   卡莱尔曾说,贝居因会行事低调神秘,但居所却从不避人,其中总舵便设在布鲁日城中。整个佛兰德乃至西欧全境,常有女子前来这里寻求庇护。   理查走到修道院大门前,伸手拍了拍木门。半晌方有一位扫地老嬷嬷打开旁边小门,探头出来。那嬷嬷打量一番理查,开口道:“修士若是来礼圣静祈的,请去圣桑大教堂,自有主内的弟兄接引。这里是女修道院,却不方便。”理查恭恭敬敬道:“请问加布里埃拉院长可在?”   那嬷嬷道:“院长正在静养,不见外人的。”理查道:“我是来自特鲁瓦城西妥斯会的理查修士,找院长有要事相商,烦请通报一声。”嬷嬷一听,面色陡然一变,慢慢打开门放他进来,转身便走,一言不发。   理查随着她走过一条长廊,来到修道院内的一处接引大厅。这大厅呈正方形,穹顶高阔,四下各有一扇木门,四周墙壁上有诸多彩绘雕塑,无不阴柔细腻,一看便知出自女子之手。引路嬷嬷道:“你可等在这里,我去通报。”   过不多时,理查忽然听到脚步纷乱,一抬头,却见几十位修女从大厅四个入口鱼贯而入,个个表情肃穆。为首的一位老嬷嬷指着理查喝道:“好个恶贼,敢来闯我贝居因会!”理查愕然,连忙分辩道:“我来此地是找院长大人有要事相商,没什么歹意。”   老嬷嬷一挥手道:“事到如今还要狡辩,布阵!”她一声令下,那几十位修女身形如飞,很快站成数队,东一簇,西一丛,守在四个出口。老嬷嬷冷笑道:“恶贼,你自投罗网,我看你如今还能跑去哪里。”   理查再一看那些修女所站的位置,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阵法俨然是格里高利唱诗班的格局,心中顿觉不妙。   数百年前梵蒂冈曾有一位教皇格里高利,是一代武学奇才。他悟到以气驭韵、以音传气的法门,开创了唱诗班圣咏。唱诗班圣咏讲究的是韵律相辅,层叠响应,即便阵中之人个个内力平常,也可靠着圣咏合唱发挥出数倍威力。后来到了希尔德嘉德的时代,她精通乐理,曾亲手谱写百十余首圣歌,因此贝居因会的唱诗班圣咏,威力犹在梵蒂冈之上。   理查认出这个阵法,心想自己真是好大的面子,竟让贝居因会布出这种阵法来对付自己。他情知此阵一经布成,万难逃脱,便想只好先下手为强,趁阵势未成去闯上一闯。   他见西门处站着的数名修女年纪尚轻,身形一晃,便挥掌攻去。修女们一见他开始动手,连忙各自站位,齐声开口咏唱,合声悠扬而起,传来阵阵内力。这是希尔德嘉德谱写的《愿神的清泉沐浴深在》,寓意精深,旋律巧妙。   理查冲至阵前,施展出路迦福音攻向唱诗班中的一个年轻修女。掌风当前,那修女岿然不动,只从唇里吐出一阵轻啸,周围同伴随着旋律和声,似是千万只手灌输内力给她。理查的掌快攻到她面前时,已经是强弩之末,只觉得对方内力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理查不得已只得双腿一顿,闪身避过,哪知另三位修女低音涌起,在他面前筑起一道厚厚的无形墙壁;又有两位修女紧承,甩出两段花腔儿,螺旋直上,理查只得后退数步,才稳住阵脚。   理查这才真切地体会到唱诗班阵的威力,那四个唱诗班虽然分列四门,实则低音、中音、高音诸声部靠咏唱与彼此配合,娴熟默契。低音低沉,中音宏厚,高音激越,正似诸般长短兵刃彼此组合,毫无破绽,一浪高过一浪。   渐进高潮之时,四门领唱的四位嬷嬷迈前一步,声音高亢,如四条长剑一般刺向理查:“我们在天上的父,他垂怜我们,应许我们的!”理查大吃一惊,纵身躲闪,却不防众修女齐声唱答:“圣哉圣哉,天上的父。”把他周身团团笼罩。   这由独唱者领唱一节诗篇,然后唱诗班重复该节的前半部分。两者一问一答,旋律越发花俏,正是格里高利圣咏中最高形式的应答圣咏。四门共有四位领唱,等若是四位高手分进合击,旁边还有许多中音部与低音部的和声一旁掠阵。理查在围攻之下无路可走,只能退到大厅中间。好在贝居因会的武功慈柔,并不进逼,以静制动。   那老嬷嬷见恶贼已经走投无路,大为得意,正要喝令他束手就缚,身旁却忽然多了一位老妪。这老妪七十多岁,满面核桃般的皱纹,却生得慈眉善目,两道白眉之间一粒红痣,双目清澈如水。老嬷嬷见了她,连忙躬身道:“加布里埃拉院长大人,您怎么来了?”   被称做院长的老嬷嬷淡淡道:“我在礼拜堂内,还奇怪为何今日晨祈之人少了许多,原来都被拉雅嬷嬷您叫来这里了。”拉雅嬷嬷急忙躬身道:“院长,前几日那特鲁瓦城的恶贼的同伙今日重来,正要擒他。”然后把理查之事详细说了一遍。   加布里埃拉嬷嬷步入大厅,环顾一周,忽然袖手一指,冲理查道:“那本书可是弟兄您丢的?”理查转头去看,发现卡莱尔那本《维吉尔心法》落在地上,忙道:“这是我一个朋友的,是他指点我到此地来。”加布里埃拉嬷嬷点点头:“原来是卡莱尔先生的故人,我好久不见他了。”转头笑道:“拉雅嬷嬷您可有些武断了。既然那恶贼已然逃了,他的同伙又怎会不加掩饰去而复返呢?”   拉雅嬷嬷道:“这人与那恶贼一般装束,又都是特鲁瓦来的,让人不得不防。”加布里埃拉嬷嬷道:“这人用的是梵蒂冈的福音功夫,若非信仰坚定,心存大善,断不会用得如此流畅。想来是个义人,不要太过为难。”   院长在贝居因会内权威极高,一言九鼎。拉雅嬷嬷见院长发了话,只得转身高声道:“各位姊妹,收阵!”那一众修女平素训练严格,一听令下,同时闭嘴宁气,竟是一丝不乱。理查在大厅中央气喘吁吁,心有余悸。这阵法密不透风,就是贞德来,恐怕也未必闯得出去。   理查把书捡起来,双手恭恭敬敬捧起来:“您一定就是加布里埃拉院长吧?卡莱尔先生是我的好友,他托我把这本心法还给您。”加布里埃拉嬷嬷道:“既然是卡莱尔先生的朋友,那自然是本派的客人。”她接过心法放入怀里,又道:“刚才一切,纯属误会,希望弟兄你不要介意。这也不能全怪拉雅嬷嬷。前几日也有一位修士自称来自特鲁瓦,我们好生接待,他却夜闯贝居因会的秘阁,还欲下毒伤我。”   理查一惊,忙道:“那人是否叫朗泰罗斯?”拉雅嬷嬷抢道:“莫非你认识?”理查苦笑道:“我来此地,倒有一半是因为他。这人如今下落如何?”拉雅嬷嬷道:“院长大人何等人物,早早识破了他的奸计。他事败欲逃,伤了我们数名姊妹,最后还是院长亲自出手,把他打成重伤,他落荒而逃。”   理查道:“原来如此,这人是博韦大主教皮埃尔·科雄的弟子。”院长目光一凛:“科雄?想不到他这么多年,还是贼性不改。”拉雅嬷嬷讶道:“院长您认识他?”加布里埃拉嬷嬷冷哼一声:“岂止认识!那科雄当年用邪法骗奸贝居因会的数名年轻修女,被我会派遣高手一路追杀到了意大利。最后他在阿尔卑斯山恰好被我撞到。我要杀他,他却苦苦哀求,又发下毒誓,我才放这狗贼一条生路。想不到今日又来惹事!”理查心想,大概卡莱尔先生就是在这一役得以逃出生天。   加布里埃拉嬷嬷看理查表情,似有无数言语要说,便挥了挥手,示意他随自己来。拉雅嬷嬷有些不放心,但看院长态度坚决,也只得留在厅中。两人一前一后朝贝居因会后面走去,加布里埃拉嬷嬷面相和蔼,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威严气度,理查跟在后面,一句话也不敢说。   两人上上下下,来到一处幽静小屋。小屋内颇为狭窄,只有一张橡木长桌与两把椅子,桌上一座烛台一本圣经,除此以外并无他物。加布里埃拉嬷嬷请理查坐下,为他倒了一杯清水,袍袖一挥,屋门咣当就关上了。这份凭空使力的功夫,让理查咋舌不已。   加布里埃拉嬷嬷道:“这里是院长专属的静祈室,若没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靠近五十步。理查弟兄你可不必顾忌。”理查道:“我这一次来,并非为卡莱尔先生还书,却是为了贞德姑娘。”嬷嬷白眉略挑,似早猜中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道:“你莫不是为了追查贞德那孩子的身世而来?”理查闻言一惊:“院长大人您怎么猜到的?”   嬷嬷道:“她出山已近一年,这孩子心情高傲,不擅掩饰,迟早会有有心人觉察到其中端倪,来我这里求证——不过我却没想到会是西妥斯修会的修士——理查弟兄,你与贞德是如何认识的?”   理查便把自己与贞德的渊源详细说了一遍。加布里埃拉嬷嬷听到贞德不顾伤势,返回军中,轻轻叹息了一声,用指甲敲了敲桌面道:“这孩子,还是如此倔强。”言罢又眯起眼睛,表情饶有兴趣:“听起来理查弟兄您与贞德不过是萍水相逢,一共只见过两面。为何对这个有兴趣?”理查道:“我为了贞德姑娘幸福,亦为了法兰西国运。”   加布里埃拉嬷嬷听到后半句,微露诧异:“理查弟兄,你倒好眼力!”理查却没有丝毫得色,反而忧心更重:“在下只是听得只言片语,略作推断而已。不过贞德姑娘行事高调,又从无心机,连我这鲁钝之人,都已有所怀疑,遑论别人?那朗泰罗斯,想必也是因为他师父科雄大主教有所觉察,于是指使他来贝居因会探个虚实。”   他又追了一句:“法兰西宫廷波谲云诡,英格兰又对贞德恨之入骨。倘若嬷嬷您不能坦诚相告,只怕贞德姑娘会有危险。”加布里埃拉嬷嬷沉吟良久,方才缓缓道:“那么理查弟兄,关于贞德身世,你究竟知道多少?”   理查道:“卡莱尔先生曾告诉我说,贞德是奥尔良公爵路易之女,可是真的?”加布里埃拉嬷嬷颔首道:“确有此事。”理查深吸一口气道:“那贞德的生母,便是伊莎贝拉王太后?”   加布里埃拉嬷嬷见理查一语点破玄机,眼神半是惊异,半是赞许,拍了拍膝盖叹道:“修士真是洞若观火,看来本座不必再苦守这秘密了。”理查道:“真言不传六耳,嬷嬷您尽管放心就是。”嬷嬷起身为理查续了些清水,冲圣母像祈祷片刻,复坐回去,徐徐道:   “此事说来话可就长了。十九年前,法兰西是查理六世在位。查理六世是个疯子,不堪国事,法兰西举国都靠着伊莎贝拉王妃一力承担。当时法兰西朝廷有两大门阀,一个是奥尔良公爵路易,一个是勃艮第公爵约翰,两人都为了伊莎贝拉王妃争风吃醋。当朝的查理七世,其实就是伊莎贝拉王妃与路易私通之子。查理七世九岁那年,他的生父身份被勃艮第公爵约翰得知。约翰勃然大怒,不仅派人暗杀了路易,还率众降了英吉利,以致法兰西四分五裂。”   理查点点头,这段史实法兰西人人皆知。查理七世的身世早有传言,只是不见于官方记录罢了,坊间可是早流传开了,法兰西人无不心知肚明。   加布里埃拉嬷嬷继续道:“就在路易遇刺那一年,伊莎贝拉王妃恰好已经有了身孕。当时政局不稳,王妃殚精竭虑只为维持法兰西不乱,深知倘若自己再诞下路易的遗腹子,国政便不可收拾,只得来向贝居因会求助。王妃本是我贝居因会的俗家弟子,我一向对她颇为照拂,便亲自去了趟巴黎,偷偷带走婴孩,绕道阿尔卑斯返回布鲁日。我救下卡莱尔先生,便是在那个时候,我只告诉他这是路易之子,却不敢说与王妃有关。从此贞德便留在布鲁日,被我悉心抚养,教以武功。自从开派祖师希尔德嘉德以来,她可算是会中最出色的武学奇才。”说到这里,加布里埃拉嬷嬷脸上浮出慈爱神色。   理查道:“如此说来,贞德脖子上挂着的那枚宝石,就是法皇王冠上的那枚法兰西之蓝么?”加布里埃拉嬷嬷道:“修士目光如炬,真是见一叶而知寒秋,实在佩服。法兰西之蓝乃是查理曼王冠上的装饰,伊莎贝拉王妃把贞德交与老身之时,把这枚法兰西之蓝塞入襁褓,说日后若是相认,好有个凭证。”   理查于法国皇室典故颇为熟稔,当日一看到这枚宝石,便模模糊糊猜出了来历。那顶法皇王冠本是查理曼大帝的遗物,其上缀有数枚玉石,还有耶稣殉难时流传下来的圣物十字架残片,乃是历代王室正统的关键信物。查理七世在兰斯登基之时,戴的就是这顶王冠,方才赢得群臣心悦诚服。   嬷嬷又道:“我原想让她做个修女,在贝居因会一世安稳度过。可近年来法兰西国事日蹙,贞德虽然已经绝志事主,可她毕竟有王室血脉。我便瞒住身世,把嘉德剑授予她。这把圣女剑是嘉儿女德祖师传下的至宝,凡是持剑者,必须要秉承圣女之名,匡济世事。贞德得了这把剑,十分欣喜,还立下圣女誓言,把法兰西复国视同己任。我这才放心让她带着法兰西之蓝下山,去助自己母亲与哥哥一臂之力。”   理查皱眉道:“这事可大大不妙。贞德姑娘的出身如此敏感,查理七世又怎会容忍她呢?”加布里埃拉嬷嬷道:“查理七世并不知道真相。我让贞德把法兰西之蓝只拿给伊莎贝拉看,伊莎贝拉看到,自然就明白了。你看贞德一到希农,立刻就手掌兵权,这都是王太后暗中助力的缘故。”   理查冷笑道:“权势面前无亲情,伊莎贝拉太后爱护儿子,只怕如今查理七世已尽知内情了。”加布里埃拉嬷嬷道:“就是他知道了也不打紧,贞德只要把法兰西之蓝带在身边,查理七世便不敢有什么举动。”   理查听到这里,霍然起身,面色霎时苍白一片:“这可糟了!贞德姑娘在巴黎附近疗养之时,并没把法兰西之蓝带在身上。她说早已被太后借走,用去给王太子登基加冕。”加布里埃拉嬷嬷听到这里,原本沉稳的表情大为震动,目光一凛:“可伊莎贝拉为何要这么做?”理查急道:“这岂不是很明显么?她爱惜自己儿子,便把那宝石骗到手,嵌在查理曼的王冠之上,顺利遂了儿子登基之愿。从此查理七世对贞德姑娘便再无半点顾忌。”   加布里埃拉嬷嬷疑道:“若非贞德力挽狂澜,法国皇室早已被连根拔起。查理七世怎会做自断臂膀的蠢事?”理查一时冲动,也顾不得礼貌,张嘴大声道:“嬷嬷您在修道院时间太久,对世情看得忒单纯了!查理七世刻薄寡恩,猜忌成性,怎会容得了贞德姑娘?自从他在兰斯加冕之后,对贞德便处处掣肘,先是削减贞德兵权,她战力不敷,不得不在全法兰西大撒英雄帖;后来又在巴黎突然下令撤兵,使贞德的苦心筹划功亏一篑,就是明证!”   加布里埃拉嬷嬷听了理查的一番话,也不为忤,只是手捻着念珠,沉吟不语。她在欧洲武林德高年劭,是公认的顶尖高手,可长年隐居在贝居因会的修道院,不与外界交通,于这宫廷内斗反不及理查看得透彻。她亲手教出来的弟子贞德,自然更无心机。   过了半晌,老嬷嬷方迟疑道:“如此说来,我派她下山,竟是害了她?”理查正色道:“也不尽然。贞德姑娘力挽狂澜,使法国免遭灭国之灾,这是上帝也要称赞的义举,配得上她手中圣女剑的昭昭用意。只是如今局势已经大变,法国王军占据主动,又有大批贵族依附,就连勃艮第也摇摆不定。反观英人,国王尚幼,又是权臣贝福德公爵辅政,弱主强臣,早晚生变。就算没有贞德,法军亦有足够机会击败英格兰人。”   说到这里,理查站起身来,冲加布里埃拉嬷嬷深深一拜道:“这次我来,就是想恳请院长亲自出山,劝说贞德放下圣女剑与圣女职责。她年纪尚轻,法兰西国运由她一肩承担,委实太重了。”加布里埃拉嬷嬷听到他忽然这么一说,不禁一怔,旋即道:“修士何以对贞德关心到了这种程度,莫非……”   理查知道嬷嬷心中疑虑,坦然道:“我自幼宣誓守西妥斯会的戒律,一心侍奉天主,俗世种种,于我乃如过眼云烟。贞德姑娘上应天主,下应人道,又有玲珑剔透的天然之心,我只是不愿让这样的姊妹被浊流污染罢了。”   嬷嬷却笑道:“你果然这么想么?”理查迟疑片刻,方道:“在下对贞德姑娘,正如但丁之于贝德丽采。”加布里埃拉嬷嬷显然看过《神曲》,眼神非喜非怒,理查有些窘迫,又不敢回避视线,只得暗暗运起内功,压住自己心头涌出的异样情绪。   嬷嬷也不继续逼问,起身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慢慢道:“贝居因会的这一把圣女剑,承载着神圣职责。自嘉德祖师以降,历代拿起这把剑的人,无不尽心竭力应誓履职,不是死于非命,就是心血耗费过巨,以致年华不永。想不到这圣女剑的宿命,到这一代还是逃不脱……我当初授剑给她,只是希望她无须知道自己身世,也能靠着圣女剑的誓约全力协助法兰西复国,早知如此……也罢,老身便破例出一次山,把贞德带回贝居因会,这圣女剑,不拿起来也罢。”   她语气忽而放缓,似是提醒理查一样:“可理查弟兄,你该知道。倘若贞德放下圣女剑,等若是卸下圣女之责,便要做回普通修女,立下守贞誓言,一世隐在贝居因会不问世事。你可愿意?”   这“你可愿意”四字,说得大有深意,理查也划了一个十字道:“有贞德姑娘这样出色的人物虔诚信神,实在是我教之幸。”他口中如此说,心里却没来由地钻出几缕遗憾,虽轻描淡写,却如同附骨之疽,无论如何运功都无法平抑。   加布里埃拉嬷嬷见理查答得言不由衷,默默摇头,也不说破,摇动铃铛唤了两名修女,转头对理查道:“贝居因会不便留男客,今晚权且委屈修士你寄居附近的教堂,明日等我交代好事情,咱们就出发。”理查连忙称谢,既觉欣慰,又感别有一番滋味。   一夜无话。次日加布里埃拉嬷嬷安排了贝居住因会的诸项事宜,又安排了一辆马车一匹骏马,与理查两人一乘一骑,朝着法兰西赶去。   一连数日赶路,理查在路上陆续听说了最新的战况:贞德挥师北上,绕过巴黎,正在贡比涅地区与英格兰、勃艮第人对峙,看来查理七世忌惮贞德在军中的威望,还不敢掣肘得太过明显。理查听到这消息,长长松了一口气,只要贞德待在军中,就可安然无恙。   这一日他们两人不觉已经进入贡比涅地区。理查忽然听到远处一阵马蹄急响,手搭凉棚望去,看到塞隆正骑在马上在狂奔。塞隆是贞德的贴身护卫,为何只身在这里出现?理查颇为惊奇,勒着缰绳大声呼唤。   塞隆听到声音,急忙纵马过来,快到马车身前时,整个人竟一下收束不住,从马背上滚下来,他显然是疲惫至极。理查心中悚然一惊,赶紧扶他起来,连声问道发生了何事。就连加布里埃拉嬷嬷都掀起了车帘,投来疑虑一瞥。   塞隆一看到理查面容,突然哇哇大哭起来,一时间涕泪交加。理查连问了数声,塞隆才哽咽道:“修士……贞德将军她,她……被英格兰人捉去了。”   【第四章 阿布里塔楼】   听到塞隆说出这一番话,理查惊得魂飞魄散。加布里埃拉嬷嬷下了车,双眉紧蹙,运起指力连点了塞隆数处。塞隆这才平复了情绪,抽抽噎噎把原委说出来。   原来自从理查走后,贞德一行返回大营,却发现查理七世任命了新的法军主帅,而贞德则被派去率领一支偏师扫荡贡比涅附近的残敌。   贞德虽有些不满,但君命难违。她来到贡比涅之后,连下十几座城堡。前几日贞德带了卡莱尔、塞隆与百余名士兵出城勘察地形,不意遭遇了勃艮第人埋伏,主使者正是皮埃尔科雄。还是贞德凭着掌中圣女剑杀出一条血路,掩护众人朝最近的法军城堡撤退。谁知到了城堡墙下,城内的守军却不敢开城。贞德连续叫了四门,都紧闭门户,只得率众绕路而走,她自己毅然断后。只可惜纵然贞德有绝世武功,以一人之力抵挡大军终究还是寡不敌众,被科雄所擒。塞隆死里逃生,正急急忙忙赶回大营报信求援。   听到塞隆讲完,理查心如刀绞,不由得一拳怒砸在马车上,让辕马一阵嘶鸣。这明明就是查理七世的借刀杀人之计,想不到这厮居然毫不掩饰,当真视天下公论与道义如无物!他又想到勃艮第和英国人平素对贞德的怨恨,心中又是一阵发凉。   加布里埃拉嬷嬷走到理查身边,按住他肩膀,一股温润内力贯注进来,让他原本烦乱不堪的心绪稍稍平复下来。嬷嬷道:“理查弟兄,如今我们该如何?”她面色镇定,按在理查肩膀的右手却微微发颤。塞隆擦了擦眼泪,抢声道:“咱们赶紧去附近的法军营寨,让他们发兵救援。”   理查冷哼一声:“查理七世存心要害贞德,又怎会派人来救援!何况这里距离最近的法军驻地也有二三十法里。一来一返,只怕贞德早已经被勃艮第人带走了。”加布里埃拉嬷嬷道:“那么依修士你的意思……”理查决然道:“事不宜迟,咱们应当马上行动,趁勃艮第人还未进入城堡,把贞德姑娘救出来。倘若等到贞德被关入城堡水牢,深垒高壁,就难了。”   加布里埃拉嬷嬷与塞隆点头称是,塞隆道:“卡莱尔先生已经先行跟踪勃艮第人而去,我们循他留下的记号,应该能追得到……只是,只有我们四人,能在万军之中救出贞德将军么?”说罢看着加布里埃拉嬷嬷,眼露怀疑,显然是怀疑这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能有多大本事。理查道:“塞隆!你可知她是谁?她便是贞德姑娘的授业恩师、贝居因会的院长加布里埃拉嬷嬷。”塞隆慌忙拜倒,口称恕罪。嬷嬷搀他起来道:“如今救出贞德这孩子是大事,这些礼还是免了罢。”   于是嬷嬷把辕马解下来,与理查、塞隆一人一骑,急急忙忙朝着勃艮第人撤军的路线追去,恨不得肋生双翅,像天使一样飞过去。贡比涅地区河道纵横,森林密布,好在卡莱尔一路上留下许多记号。眼看夕阳西下,远远已能看到勃艮第军的旗帜,还有密密麻麻的帐篷,其中炊烟袅袅。看来今日他们打算就地扎营。   靠着事先约定的记号,他们先与卡莱尔碰了头。卡莱尔没料到加布里埃拉嬷嬷居然亲临,两人相见,略寒暄了几句,便转到了正题。根据卡莱尔观察,这一队勃艮第人约有三千之众,其中不乏高手,皮埃尔科雄应该也在军中。   理查提议说等夜深之后,他们三个人潜入营寨,卡莱尔负责把勃艮第人的粮秣辎重点燃,使之混乱啸营;理查趁乱去救出贞德;嬷嬷在一旁准备出手对付科雄的干涉;塞隆武功不高,留在营寨之外看守马匹,接应众人。卡莱尔与嬷嬷都说好计,塞隆虽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跟着去只会添乱。   于是等到夜深,他们依计而行。这三个人各自身负绝技,轻易便潜入勃艮第军营。偶尔有一两个警觉的哨兵觉察到异样,早被嬷嬷一指隔空点倒。过不多时,营寨西侧隐有火光,迎风而盛,一下子烧了起来。哨兵连忙大声示警,勃艮第人正在睡梦中,骤然听到警报,倒有许多人衣服尚未穿好就冲出来了,找兵器的找兵器,提水的提水,一时大呼小叫,场面混乱至极。   理查估计贞德定是被关在主帐之内,此时正是好时机,便望着帐篷纹饰悄悄过去。他刚到帐边,还未伸手掀帘,就听耳边一声怒喝:“哪里来的贼子!敢来劫营!”声音十分熟悉,转头一看,竟是朗泰罗斯。朗泰罗斯看清理查面貌,先是一惊,然后咧开嘴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理查修士,你是来救你的魔女小情人么?”   理查怒道:“休要侮辱贞德姑娘!”一拳打过去,朗泰罗斯闪身轻轻躲开,又道:“你这一份深情执念,实在令人钦佩。只可惜上帝行事神秘,不是凡人所能揣度的。你的小情人,早已被师尊送去卢昂了。”理查听了,手里招式一缓,心头大震。朗泰罗斯见他露出破绽,凶光一露,掣出爱尔兰斩剑,糅着犹大福音的内力攻了过来。   本来理查武功与朗泰罗斯不分轩轾,路迦福音与犹大福音旗鼓相当,只是如今听到贞德竟不在营中,理查心绪纷乱,手里慢了一拍,被朗泰罗斯抢到了先机。朗泰罗斯一面狂攻,一面好整以暇地说道:“你那魔女小情人生得倒是漂亮,就是倔强了些,几次寻死都被师尊拦了下来。巴黎的英格兰蛮子可都摩拳擦掌等着一亲芳泽,不知道那小美人能否消受得了。”说完猥琐地哈哈大笑。   理查怒意更盛,呼吸错乱,一个不慎,被朗泰罗斯刺中了右肩,爆出一片血花。朗泰罗斯道:“你身为立了誓约的修士,居然对一个贝居因会的小娼妇动了真情,实在是有辱上帝门庭!我今日就算是代天绝罚!”又是一剑挥过,理查晃晃身子,躲闪不及,朗泰罗斯心中大喜,正要挺剑刺穿他的心脏,忽然觉得身后劲风大起,回头一看,却见加布里埃拉嬷嬷冷脸相对。   加布里埃拉嬷嬷淡淡道:“你口吐污秽,在贝居因会吃的苦头还不够么?”朗泰罗斯大骇,他当日闯入贝居因会,被嬷嬷撞见,只交手三招便几乎丧命,知道这老嬷嬷的武功深不可测。此时她竟然出现在自己背后,心中震骇可想而知。朗泰罗斯二话不说,转身就要施展出轻功逃走,不料发觉四肢百骸像是被寒冰冻僵,半点提不起气来。   加布里埃拉嬷嬷道:“地狱第四狱乃是寒冰之地,专为亵渎之人所备。你如今所做所为,正该去那里。”她手指颤动,嗤嗤几声气劲射去,朗泰罗斯觉得浑身一麻,连嘴都无法张开。理查这时恢复了清醒,想到这人对贞德的亵渎之词,不由又恨又怕,意由心生,劲由意发,双掌挟着雄浑内力“啪”地拍在朗泰罗斯双耳。朗泰罗斯双目一滞,头骨尽裂,不久有潺潺鲜血从七窍流出,眼看不行了。只是他体内寒劲未解,尸身兀自直立不倒。   理查对加布里埃拉嬷嬷道:“科雄已经带着贞德先离开了大队,直奔卢昂而去。看来朗泰罗斯已经觉察到了贞德身世,还告诉了他老师。英格兰人倘若知道贞德的价值,只怕她处境更惨,我们看来得立刻去卢昂了。”加布里埃拉嬷嬷点头道:“正该如此。”老嬷嬷神功一收,寒劲撤回,朗泰罗斯的尸体“噗通”一声才栽倒在地,周身泛紫。理查道:“听说犹大福音十分阴毒,使这门功夫的人,死后毒素反噬,会让全身发紫,如今看来,果不其然!”   卢昂位于法国北部诺曼底,是联系英伦岛与法兰西北部的重镇,英格兰大军主力即驻屯于此。这一段时日以来战事险恶,搞得英人异常谨慎。虽然暂时不曾封城禁止居民出入,但摄政王贝福德公爵一声令下,大部分卫兵由当地人都换成了英格兰士卒,矛横桥上,弩架城堞,盘查一日严甚一日,平添几分紧张气息,把整个卢昂城经营成了戒备森严的军事要塞。   这一天日过正午,看守西侧城门的三名英卒正闭目打盹,一人忽然听到远处马蹄声响,车声辚辚,不由得连忙唤醒同伴,举目望去。只见一位银盔亮甲、束发簪缨的少年骑士雄赳赳跨在马上,身后两位扈从护着一辆华丽的二轮马车,朝着卢昂而来。马车上还竖着一面小旗,旗上绘有一杆断枪、三只飞燕。   英卒把长矛横在手里,喝令骑士停下。那位少年骑士也不下马,趾高气扬叱道:“你们这些贱民,狗一样的东西,敢挡小爷的路?”英卒见他态度倨傲,又是贵族打扮,心中有些惊疑,连忙赔笑道:“公爵如今下了命令,为防法人奸细渗入,出入卢昂都得凭路引,不是小的故意为难。”   那少年大怒,挥鞭就要抽打,旁边一个扈从大叫道:“这一位莱昂子爵乃是香槟斯泰尔家族的长子,特来襄助贝福德爵爷,如何怠慢!”另外一个扈从踏步上前,拦住骑士的鞭子,劝道:“少爷,这些士卒也是职责所在,何必与他们见识,待我去与他们说说。”   这扈从走到卫兵面前,笑道:“几位老哥,且听我说几句。”其时贵族气焰跋扈,鞭打平民小卒乃是寻常事。这些卫兵们见这扈从帮自己免去一顿鞭打,面色缓和不少。那扈从道:“斯泰尔家族一向对公爵与陛下最是忠心,听到战事有变,就派了爱子莱昂子爵从香槟赶来勤王。兵贵神速嘛,我们走得急,不曾带什么路引。几位小哥权且通融一下,都是为了陛下啊。”   自从英格兰入侵法北以来,常有各地大小领主前来英营投诚,并不算什么奇事。那为首的卫兵开口道:“倘若是来投诚的贵族,我们自然不会为难,只是……”他转身唤来一名勃艮第士兵,勃艮第士兵朝马车上的旗帜看了一阵,点头道:“不错,正是斯泰尔家族的断枪三燕纹章。”   那少年骑士在马上不耐烦道:“我与公爵还有军情商议,你们误了大事,小心公爵拆了你们的骨头!”他的扈从不失时机悄悄塞给卫兵几枚银币,卫兵掂了掂手里银币的重量,面露笑容,忽然看到马车,抬手问道:“那马车里坐的是什么人?”   那骑士冷哼道:“凭你们也配问!”他叫另外一位扈从掀起马车一帘,原来里面是一位老嬷嬷,正闭目默祈,说不出的虔诚。众卫兵一惊,惶然缩回,口称上帝宽恕。为首的连忙命人搬开城前拒马,打开城门放这一队人进去。   这队人进了卢昂城,拆下纹章旗,寻了一处小旅馆落脚。甫一进屋子,少年骑士一改跋扈嘴脸,冲那两名扈从与老嬷嬷道:“这一路上委屈三位了。”原来这骑士是塞隆,那两名扈从是理查与卡莱尔化装的,安然坐在马车里的却是加布里埃拉嬷嬷。   塞隆自幼受骑士正统教育,举凡西欧贵族家族系谱、纹章、旗杖、典仪无不熟稔于胸,举手投足都带着些贵族气度。理查估计卢昂城内戒备森严,故而想出这么一条瞒天过海之计。   卡莱尔脱下扈从衣服,变回吟游诗人装扮道:“如今进了卢昂城,强敌环伺,须得加倍小心,嬷嬷您权且歇息,我们三人出去打听一下贞德下落。”嬷嬷点点头,又叮嘱道:“依着惯例,女性囚犯另有安置,一般不囚在牢中,而是交由当地女修道院看管,你们按照这条线索,或有所得。”   理查、塞隆、卡莱尔三人变换了装束出门,在卢昂城里寻访了大半日,转遍了三四个女修道院,却一无所获。看来科雄擒获贞德一事,英格兰人秘而不宣,是以绝大部分卢昂人并不知道那大名鼎鼎的贞德,正囚禁在这城下某处。   眼看太阳行将落山,卢昂城施行宵禁,开始有大队军士沿街巡行,喝令行人速速回家。卡莱尔对塞隆与理查说:“今日看来,不如早些回去,明天一早再来打听。”塞隆急道:“可贞德将军怎么办?”卡莱尔道:“贞德姑娘身份敏感,价值巨大,他们断不会为难她的。”   理查心中虽然焦虑,却也知道此事急不得,他环顾四周,也只得赞同卡莱尔意见。三人回到旅馆,吃罢晚饭后各自休息。理查运功调息了片刻,却觉得烦躁不堪,索性走出房间,在旅馆附近溜达。   他与两名英格兰士兵擦肩而过,无意间听到其中一人抱怨道:“那阿布里监狱明明有守军,干吗派我们去,这时节晚上怕不冷死人。”另外一个人道:“你莫抱怨,咱们还算不错了。我那个约翰表弟和几十个兄弟还要连夜把阿布里的囚犯都押送去加莱哩,岂不是更惨?”一人奇道:“既然牢里都空了,为何还要叫我们去守卫?”另外一个人道:“叫你去,你便去,上头的事情,何必咱们操心?”   理查凝神静听,不觉一惊,心想这莫非是为了囚禁贞德而做的调动?他见两名士兵即将走远,一时也来不及通知其他人,便屏息宁气跟在后面,一路跟踪。不一会儿,他们来到卢昂城东区。远远可以望见高丘之上有一座石制塔楼,高大巍峨,在夜色映衬下显得颇为阴森。想来它就是士兵口中的阿布里监狱。   塔楼四周戒备十分森严,如临大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四周被一条深沟环绕,只有一座吊桥与外界相连。理查无法再前进,只得另寻途径。   经过一番观察,理查发觉阿布里塔楼并非笔直,而是朝南侧稍稍倾斜,与旁边一段绕过内城的城墙相距不远。理查看到这个破绽,便施展出轻功,趁着黑夜掩护像壁虎一般贴墙而行,避过卫兵视线,快接近阿布里塔楼时猛然起跳,“噗通”一声,身子斜斜落入水中,双臂却及时扒住了对岸的河沿边缘。   这一起一落虽然短暂,却极耗体力,理查好不容易爬上对岸,已经是大汗淋漓。低头一看,双腿的裤子被护城河里暗藏的挠钩刮得七零八落,不禁暗叫侥幸。倘若刚才一步踏错落入河心,只怕已经死透了。   他喘息片刻,仰头去望,看到塔楼只有一侧开有窗口,此时唯有第五层亮着灯光。这一侧面冲着吊桥,吊桥旁的关卡灯火通明,几乎不可能不被卫兵发现。理查便从另外一侧攀援而上,这一侧全是麻石直壁,凹凸不平,一会儿工夫他就爬到了五层的高度。   这塔楼虽高,墙壁却不甚厚。理查左手抓住一块凸出来的圆石,右掌使出暗劲,往墙壁上的一块石砖奋力拍去,那块石砖发出闷闷一声,用手再一抓,已经四分五裂。理查掏开残渣,再如法炮制,竟被他挖出一个孔隙来。他略歇了歇,把眼睛顺空隙望过去,登时浑身如中了寒冰掌一般,几乎要跌下塔楼去。   孔隙的另外一侧是一处阴森的空房,里面堆放着各色刑具,让人望之悚然。一位纤弱少女的双腕被铁链牢牢锁在墙壁上,裸露的双腿蜷缩在一起,整个人垂下头去,只看到一头黯淡无光的金发。   少女听到对面墙壁有砖石响动,勉强抬起头来去看,恰与理查四目相对,眼神不禁一亮。理查看到贞德面容憔悴,清减了不少,心中大痛,正要张嘴呼喊,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科雄旋即走进屋子。贞德连忙把视线移开,小腿却微微抽搐。   科雄裹着一身黑袍,低头端详了一番自己手中的猎物,咧嘴笑道:“贞德小姐,这卢昂城内可还住得习惯?”贞德冷哼一声,并不答话。科雄也不以为忤,掀起黑袍,在贞德对面施施然坐了下去,划了一个十字道:“我们在天上的主啊,让这只迷途的羔羊改悔吧!”贞德猛然抬头,俏目圆睁:“你这犹大福音的门徒,狗一样的人,竟还敢妄称主名?好不可笑!”   科雄从容淡定,袖手一指旁边的铁处女道:“自从我做了主教以来,死在我神圣裁判所的魔女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这几套刑具替上帝铲除了不知多少魔鬼的信徒。”他忽然口风一转,“贞德小姐你也是魔女,我却一直礼遇有加,不曾用刑,你可知是何缘故?”贞德道:“呸!我是贝居因会院长亲授的圣女,岂容你凭空污蔑!”   科雄哈哈大笑:“你手里没了嘉德剑,又有谁能知道你是圣女?本座之所以对你青眼有加,是看中了你的另外一重身份。”贞德冷冷道:“我行不改姓,坐不更名,和你这披着信徒外衣的犹大邪魔不同。”科雄撇撇嘴,用萎如枯枝的手指点着贞德道:“你的身世,只怕你自己都尚且不知哩。”贞德面露疑惑,不知这个犹大传人狗嘴里又要吐出什么。   主教站起身来,凑到贞德面前,一字一顿道:“你与当今法兰西伪皇查理七世,乃是同胞兄妹,父亲是奥尔良公爵路易,而伊莎贝拉王太后就是你的亲生母亲。”贞德闻言,放声大笑:“这等荒谬的话,也亏得你说得出口!”科雄道:“亚里士多德曾言道,真相远在想象外。你年纪尚幼,故而受人蒙蔽,被人利用,这也不足为奇。”然后他把种种证据约略一说,其中推测猜想之处,与理查当日的想法几乎一样。理查在墙外偷偷窥视,也暗赞这科雄主教眼光果然了得。   听罢科雄的一番推断,贞德娇躯一震,沉默不语。科雄微微一笑:“信主之人,不打诳语,我所说的,只是推断。姑娘你冰雪聪明,却该知道我所言,与实情无不契合。你道我军何以能在贡比涅料敌先机?正是查理七世派人送来密信暗通声息。他对亲生妹妹你如此猜忌,正是为了铲除同宗,保住皇位啊。”   理查在外面听到,心中狂怒,这查理七世为了排除异己,竟使出如此卑劣的手段。屋内科雄见贞德眼神有些涣散,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便故作慈祥,去抚摩她的长发道:“查理七世所为,令人齿冷。贞德姑娘你为他尽心竭力,他却如此昏庸,就连我等都心中不平,想为姑娘你叫屈了。”贞德把头一晃,尽力避开他的手掌,低声道:“你到底要怎样?”声调有气无力,竟比刚才要疲惫数倍。   科雄见她如此模样,不禁大喜道:“这次擒贞德小姐你来卢昂,实在是不得已。如今真相大白,你我不妨摒弃前嫌。倘若你跟我军合作,公开以奥尔良公爵之女身份站出来,戳破查理七世的伪皇室血统。法人必然不战自乱,伪朝覆亡计日可待。届时我上书英皇,你想要哪块封邑什么爵位还不是探囊取物?”他说罢从怀里取出那柄圣女剑来,“若是姑娘应允,我亦可以将此剑还你,助你号令西欧江湖,你的师门贝居因会亦可得到大笔封赏,从此能与梵蒂冈分庭抗礼,岂不是两全其美?”   贞德勉强抬起头,看了看那鞘中的圣女嘉德剑,眼神流出一丝柔情与眷恋,喃喃盯着剑身上镌刻的拉丁文念道:“因信称义,因信称义……你贵为主教,可知因信称义的道理?”科雄只道大计已成,随口答道:“我主英皇是君权神授,贞德姑娘你弃暗投明,便是‘义’之所在。”   却不料贞德眼神陡然锐利如电,面露坚毅,朗声道:“你这犹大传人,怎会懂得因信称义的精义!圣保罗曾说,心中信仰坚固,方能称义,信之所行,义之所在。我乃天授圣女,信主之心坚若磐石,誓用此剑斩尽天下邪魔!你这恶魔的仆从,区区俗世之利,又岂能动摇我心中信念?”   她这一番义正词严,气势煌煌,竟逼得科雄有些窘迫,便问道:“查理七世如此对你,你没有怨恨么?”贞德昂然回道:“我驱逐英虏是为法兰西苍生计,与查理七世全无干系。我既然手持圣女之剑,就会谨守誓言,助法兰西复国,除死方休。”   科雄面色一寒,冷笑道:“什么圣女!我实话叫你知,伦敦的几位法官已经到了卢昂。明日法庭开审,你便是遗臭万年的魔女!要直接送上火刑架上,到时候烤炙之苦,可比地狱还痛苦几万倍。”贞德极力挺起身体,手腕上的铁链被拽得叮当作响,她大声叫道:“除了天上的主,谁能审判世人?”科雄手拿长剑,仰天大笑:“本座在这卢昂城内,就是上帝,谁也阻不住我!”   忽然屋内传来“哗啦”一声,科雄骤然收住笑声。他拎起长剑,环顾四周,忽然发觉墙壁上有一个空隙,大惊失色,疾步向前,俯身朝那空隙望去。不料那空隙里突然飞出一块碎石,正中他的右眼,几乎将他瞳孔打碎。   科雄发出一声凄厉惨叫,脸上鲜血迸流。他手中长剑一抖,猛然出手,“嗤”的一声刺穿墙壁。科雄撤回圣女剑,看到上面沾有血迹。这时卫兵听到响动,纷纷冲进屋子里来。科雄捂着右眼,嘶吼道:“快敲起警钟,喝令全城设防。那刺客受了伤,走不远的!”   他吩咐完毕,提着长剑走到贞德跟前,半边脸扭曲不堪,如同地狱爬上来的鬼魅:“看来,似乎有些老鼠不死心,潜入城中来救你了。”贞德看到剑上有血迹,双眸中闪过几丝惊恐。科雄揪住她的金发,狞笑道:“我正发愁没有观众呢!这回便叫他们好好看一场表演!”   贞德把双目闭上,默默祷告,任凭科雄右眼的浊血一滴滴落在白皙面孔上。   卡莱尔、塞隆两人在旅馆里见理查一直到宵禁都不曾回来,心中惴惴不安,加布里埃拉嬷嬷宽慰道:“理查弟兄我虽接触不多,却知道他是个沉稳谨慎的人,想来不会有大事。”三人坐在房中,一会儿谈论些武学,一会儿说些神学,多是心不在焉,不时望着外面。   他们房间在二楼,突然听到窗外上方有脚步声,踩得屋顶嘎吱作响。嬷嬷使了个眼色,卡莱尔谨慎地靠近窗户,提气运功,塞隆点了点头,一个箭步扑过去猛地推开窗扇,却看到理查站在外面,朝里面倒下来。   理查此时面色惨白,左手紧紧捂住肩头,那里已是一片殷红洇渍。加布里埃拉嬷嬷扯下他上衣,飞快点了他肩膀附近数处要点止血,又取来贝居因会秘制的盖伦生肌散撒在伤口上。   原来当理查听到科雄威胁要烧死贞德之时,他忍无可忍。等到科雄从孔隙往外望时,他灵机一动,便将手中的碎石去砸科雄的眼睛,却不料科雄反手一剑刺穿了墙壁,正中他肩头,不由跌落在护城河里。好在他做修士时惯于苦修,耐得痛楚,当下沉住气息,等着卫兵匆匆巡逻过去,这才爬上岸来。一路又经历了数次惊险,这才回到旅馆,避开正门,从窗户跳了进来。   听完理查描述,卡莱尔与塞隆热血沸腾,加布里埃拉嬷嬷抚膝叹道:“贞德这孩子,我当日教她‘因信称义’的道理,她当真是知行合一。单就这份信仰之心,就实在无愧嘉德剑之名。即便我贝居因会中如她这般心志坚定者,也不算多。”理查道:“我笃信上帝几十年,阅读过的经典不下百余本,都不曾有贞德姑娘这短短几句话这般精辟。”他心潮激荡,对贞德姑娘又敬又佩,一腔爱慕皆化作仰慕之心。   塞隆在一旁急道:“你们还在说什么信、义,贞德姑娘可怎么救出来?”加布里埃拉嬷嬷道:“科雄吃了这一吓,势必会把贞德严加看管。我倒是想到一个办法,只是需要些时日来准备。好在英格兰法庭审判一贯迟缓,总算还有时间。如今我们不要自乱阵脚,须得镇之以静。”众人都点头称是。嬷嬷又道:“理查弟兄,你连日赶路,如今又受了伤,这几天权且歇息养伤吧。”卡莱尔道:“不错,外面有我和塞隆呢。”理查挣扎着起来,神色激动:“我与贞德姑娘有《神曲》之约,她还未听完全本,我岂能食言!”嬷嬷叹了口气,只得拍了拍他肩膀,暗自祷告道:“万福圣母玛利亚呐,这一对男女,上帝究竟是何打算?”   果然当夜卢昂城内热闹非凡,彻夜搜查。所幸靠着塞隆打出的贵族旗号,这一干人不曾被怀疑。次日理查和塞隆再去探阿布里塔楼,塔楼已然被里三层、外三层的重兵重重包围起来,纵然是梵蒂冈十二枢机主教联手,恐怕也劫不了狱。   这时贞德被俘的消息,也已经贴出公告,上面说捕捉魔女贞德一名,拟于近日审判云云。贞德之名早已经响遍西欧大地,无人不知,已经是传说中的人物。卢昂居民看到这等大人物被英格兰人捉住,就囚禁在这卢昂城内,无不震惊。有说这女子如此神奇,定是魔女无疑;有的说贞德是奥斯曼土耳其的间谍,派来祸患基督教世界的;也有的说英皇派出几十位西敏寺的高手,这才勉强擒获贞德,实在是胜之不武;还有些不服英王统治的,心想贞德连番打败英格兰人,自然是他们的眼中刺、肉中钉,魔女云云无非是借口罢了,只是迫于淫威不敢声张。   就在满城哗然之中,宗教法庭如日开审。皮埃尔科雄担任主审,他弄了一个牛皮眼罩罩住自己右眼,看起来未免有些滑稽,全无法官的威严。坊间开始有关于这位主教的笑话流传,搞得他恼恨不已,却无可奈何。   这一众英格兰法官本想贞德一介纤弱少女,都怀了小觑之心。没想到在法庭之上,贞德慷慨陈词,口才竟不输于她的武功,直驳得诸位法官哑口无言。旁听的民众无不钦佩,十几天审下来,同情贞德的人倒是占了大多数,心中俱想:“这等天使一般的姑娘也是魔女,这可真是没世道了!”   一连审判了十五日,贞德毫不相让,倒像是她来审判这一干伦敦法官。这日审判结束,贝福德公爵把科雄唤到身旁,屏退了左右,小声道:“这女子口舌好生厉害,如此下去,只怕不是个办法。”科雄恨恨道:“不若从明日起,只说防范,把那些旁观的闲人都关在门外。”贝福德公爵皱眉道:“法庭开审,民众有权旁听,这是先王定下的成例。倘若关起门来秘审,只怕将来有好事之徒纠缠。”科雄沉思片刻道:“公爵大人,我们索性做得狠辣些,不管她如何分辩,只管早早定罪判刑。只消她死了,万事好说。”贝福德公爵长叹:“此举果然毒辣,只是手段忒不贵族了些。”科雄见公爵有些犹豫,赶忙又道:“自古成大事者,不拘于小节。爵爷为了英格兰千秋霸业,些许牺牲,原是必要的。”贝福德公爵一时无语,只得默许。   次日开庭,科雄主教觉得贞德余党并无半点动静,以为他们已经放弃,于是一槌定音,判决贞德十二项罪名,公开处以火刑。这十二项罪名本是子虚乌有、牵强附会,证词又多彼此抵牾,就连同庭的英格兰法官都觉得十分不妥,奈何科雄铁了心肠要置贞德于死地,又诬陷她为魔女,与恶魔有交易。那伦敦法官纷纷朝旁听的公爵望去,见公爵岿然不动,只得个个无语,任凭科雄一个人翻云覆雨。   贞德在审判席上看到科雄这番表演,只是一直冷冷盯着他,唇边一丝冷笑,不置一词,显是不屑与他再行折辩。此举正中科雄下怀,他得意洋洋拿出刚写就的罪名状,在法庭宣读一通,俯首望着台下贞德道:“犯妇贞德,你亵渎上帝,交通魔鬼,如今可知罪了?”   贞德昂然抬起头来,直视科雄淡淡道:“因信称义,天日昭昭。今日在座之人,你们可要仔细了。”说完紧闭双唇,不复多言。这句话一说出来,整个法庭一片肃然,无论法官还是卫士,都面露敬畏之色。这“因信称义”,原是神学信仰中的一件大事,非有大誓愿者不敢称之。此时贞德说出这句来,听者无不心中震惶。   科雄在席上看众人面色揣揣,唯恐有失,连忙大声道:“你说的不错,天日昭昭,使你的罪行显露出来,得以公义审判。可见你已坦承了罪过。本席宣判你火刑,明日执行!”说完大锤往桌子上一砸,“砰”的一声,尘埃落定。   只是这法官锤声音再响,却总敌不过少女那轻描淡写的两句话。那两句话仍然萦绕在法庭之上与众人心头,久久不散。   【第五章 贞德火刑架】   这一日阳光灿烂,几名刽子手早早来到卢昂城的鱼市前广场,竖起一根十字架,又在木架下堆起数簇柴薪,三五为纵,浇上新榨的橄榄油,还按照英国习俗塞了几块乳酪与一枚铜钉。卢昂的居民三三两两陆续聚集在广场周围,默不作声地望着刽子手忙碌。   日过正午,先是有几十名英格兰长枪兵将广场团团围住,横起手中长枪将围观民众朝外推去,与广场隔开;然后又有百余名弓弩手占据了附近制高点;在更远处,五六队骑兵在街道上往返巡逻,通往鱼市广场的数个街口也筑起临时街垒,对过往行人严加盘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敌压境。   这一切俱都准备停当,便有全副披挂的重铠步兵大队押着贞德前来,后面还跟着诸位法官与贝福德公爵。而科雄头戴百合冠,腰间悬着那把嘉德剑,骑马走在贞德旁边,心中颇为得意。   贞德今日只穿了件亚麻色的衬衫,金发东一簇,西一缕,污乱不堪。这十几天的折磨下来,她已是脸形消瘦,显得十分瘦弱憔悴。然而她押在队伍之中,却是昂头挺胸,并无半点惧色。围观民众见了,叫出数声喝彩,被气急败坏的士兵用鞭子抽回去。   到了广场,数名膀大腰圆的刽子手扑过来,将贞德缚在十字架上,手脚紧紧捆住。诸位法官先齐齐祈祷了片刻,科雄整整衣襟,手持羊皮判决书,走上前去,一副道貌岸然状念道:“兹有犯妇贞德一名,悖德背礼,私通魔鬼,亵渎天主,视天下公义如无物。今秉天主圣训、吾皇圣德,奉正义之名,施以圣裁,以儆效尤。贞德,汝可知罪?”   贞德被绑在木桩之上,听到科雄这番宣判却丝毫不惧,双眸如电,只是大声道:“你们这些地上的罪人,他日到了天国审判,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天主是公正的,它必将对你们的灵魂施以真正正义的制裁。”   这一声喊正气凛然,广场中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几个整理刑具的刽子手听了,脸色都有些变化,心先怯下去。   科雄闻言有些惊慌,恼羞成怒,伸手过去就是一记耳光,怒骂道:“你这魔鬼的情妇,事到如今还要妖言惑众么?”贝福德公爵远远看到,两道白眉皱在一起。他虽协助科雄判了贞德死刑,心底却不相信这女子真是什么魔女,反有些钦佩她的勇气。他咳了一声,对科雄道:“主教大人,火刑乃是神圣之事,不要弄成滑稽戏,堕了自己身份。”   这番话明里劝说,暗里却讽刺科雄不知轻重,广场上的人都轰然一笑。科雄气急败坏,连忙卷起判决书,对刽子手厉声道:“时辰已到,快行刑!”几个刽子手你看我,我看你,终于有一人拿起一束火把,浇上松油,拿火点燃了,朝着贞德脚下的柴堆走去。围观民众发出惊呼,有心软胆小的,把头别过去,不忍看这一个青春少女被火神吞噬。   贞德闭目仰头,迎风而立,不见半点惧色,但见衣袂飘飘,金发灿然,说不出的悲壮坚毅。就在刽子手即将把火把丢去柴堆的一瞬间,广场外突然传来一声清越响亮的喊声:“教皇敕令,火下留人!”刽子手手里一颤,这火竟没点下去。   广场上的人哪料到还有这么一出,一时间都惊在原地。霎时间鱼市广场上寂静一片,无论百姓士兵都朝着声音方向望去。远远传来马蹄踢踏声,旋即一名修女衣装的老妪纵马飞驰而来,手中高举着一卷文书与一柄镶金嵌银的十字架。她的身旁还有一名黑袍修士,紧随其后。   当时教皇权势大过诸国国王,寻常百姓无不敬若神明,听到是教皇敕令,都发出阵阵欢呼,一发喊起来:“火下留人!”这两人威风凛凛,如天神下凡,睥睨万物,士兵哪里敢阻拦,被这两人两马直接踏进广场之中。科雄大怒,连忙喝令刽子手道:“你们还在等什么!快点烧!”那修士扫视全场,大喝道:“有马丁五皇敕令在此,你们哪个敢动!”这一声火龙吼震慑全场,刽子手被雄浑内力震得倒退了数步,手中火把落在地上。   这两匹马一直冲到火刑架前,两人跳下马来。贞德睁开双眼,看到理查与加布里埃拉嬷嬷那两张熟悉的面容,仿佛梦中,一时愣在那里。理查顾不得柴薪扎脚,一把推开刽子手,一个箭步冲到贞德身旁。贞德苦苦支撑了十几天,这时精神一下松弛下来,任由清泪滚滚滑过脸颊,轻声道:“理查,那日在塔楼外的,可是你么?”理查抓住她双肩,用手拭去她脸上的泪水,柔声道:“是我……”贞德苦笑道:“你来做什么?”理查道:“还有两章《神曲》不曾读完,岂能轻易毁约?”   嬷嬷看了他们两人一眼,转头对向科雄,高擎手中十字架道:“博韦主教科雄,请接法旨!”她宝相庄严,不怒而威。科雄看到她手中的十字架华贵至极,四角均有一条红线缠绕,心下一凛。这是梵蒂冈的彼得十字架。彼得十字架乃是教皇亲授,见之如教皇亲临,就是国王也怠慢不得。   欧陆主教,皆是教皇部属,科雄只得单腿跪地,口称:“谨领法旨。”加布里埃拉嬷嬷打开敕令,朗声道:“教皇敕令,贞德一案,事关教廷体面,不可轻易决断,着由梵蒂冈枢机处择日重审!”   科雄眯起独眼端详片刻,忽然道:“莫非是贝居因会的加布里埃拉嬷嬷?”加布里埃拉嬷嬷道:“正是老身。”科雄接过敕令,仔细看了看,贝福德公爵此时也走过来,大是担心,对科雄悄声道:“教皇如此要插手此事,该如何是好?”科雄微微一笑,示意公爵少安毋躁,拿起敕令对加布里埃拉嬷嬷问道:“嬷嬷,这敕令是教宗大人何日签发的?”   加布里埃拉嬷嬷微微一怔,答道:“五日之前。”科雄哈哈一笑,一晃敕令:“我听说十几年前教廷分裂之时,贝居因会鼎力支持马丁五世,后来教宗登基,发下一枚彼得十字架给贝居因会,以示优宠,莫非就是这一枚?”加布里埃拉嬷嬷道:“是又如何?”   科雄面色陡变,大声道:“这法庭十三日之前刚刚开庭,前日刚有了判决。卢昂距梵蒂冈千山万水,教宗大人如何能发来敕令?何况教廷已于两年之前改换了印鉴——教宗的敕令印章上除狮鹫以外,多刻一行‘神爱世人’的拉丁文,这份敕令为何却用的是狮鹫旧印鉴?”嬷嬷一举十字架怒道:“你敢忤逆教廷?”   科雄冷笑道:“我哪里敢忤逆教廷,分明是你贝居因会自恃受宠,胡作非为。彼得十字架是真的不假,但教廷文书却实实是伪造的,拿来唬骗世人!”他一口死死咬住嬷嬷,是打算连整个贝居因会也要拖下水。贝福德公爵经他一提醒,这才恍然大悟。   加布里埃拉嬷嬷心中暗暗叫苦。当日她连夜派塞隆与卡莱尔折返布鲁日,取来彼得十字架,又在附近城镇买来材料,自己凭着记忆伪造了一份教皇敕令。只可惜贝居因会行事低调,平日极少与教廷来往,是以连梵蒂冈换了印鉴都不知,结果被科雄看出破绽。   这一下,莫说贞德性命堪忧,就是贝居因会也会被指控伪造教廷敕令的大罪名。   贝福德公爵已经后退了数十步,大声喝令卫兵捉拿这两个冒充教宗使者的骗子。加布里埃拉嬷嬷见事已败露,她毕竟是老江湖,暗忖如今只有一条路可走,便把心一横,身子横横飘移而动,长袖带着劲风拂向贝福德公爵和科雄。   加布里埃拉嬷嬷在江湖上赫赫有名,这长袖功夫谁也不敢小觑。那一排抢上来的士兵觉得劲风扑面,“哎呀”一声纷纷倒在地上,筋骨酥软。科雄早年在加布里埃拉嬷嬷手里折过一阵,一直心存畏惧,此时见嬷嬷猝然发难,想朝后退去,靠四下的卫兵阻挡。可嬷嬷谁也不顾,却独独朝他扑过来,行动迅捷如电,无人能挡其锋锐。虽然周围皆是友军,可科雄却觉得自己孤立无援,只得硬着头皮迎战。   两人交起手来,科雄顿觉高下立判,无论招式、内力还是身法,自己都远逊于这老嬷嬷。同样的招法,贞德用出来,科雄尚能拼一个旗鼓相当,可加布里埃拉嬷嬷使将出来,他却觉得防不胜防。袍袖飞舞,内力四溅,科雄也算得上是一代高手,却处处受制。   古怪的是,加布里埃拉嬷嬷有几次可以痛下杀手,却轻轻放过。科雄与她又交手了十几招,这才恍然醒悟。原来这老嬷嬷是有意压迫,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出犹大福音的招式,便可坐实了异端的罪名,贞德之罪不赦自解。于是他暗自咬紧牙关,心想就是拼了重伤,也不能显露出本门武功。   不料科雄忽觉得腰间一轻,低头一看,发现那柄圣女剑已被加布里埃拉嬷嬷抓在手里。嬷嬷把剑朝火刑架前一丢,叫道:“接好!”理查伸手抓住剑鞘,“唰”地拔出圣女剑,一道青光闪过,贞德身上的绳子纷纷断裂。   贞德一经挣脱,二话不说,从理查手里接过嘉德剑高高举起,直跃向科雄,周围群众见到她挣脱了束缚,雷声般传来阵阵喝彩。加布里埃拉嬷嬷身形奋起贝居因会的绝学,把冲上来的士兵与射过来的弩箭一一拍飞,不叫他们插手两人决斗。塞隆与卡莱尔也从围观人群中跃进来,站在嬷嬷左右。   卡莱尔瞪着科雄,忽然对贞德大叫道:“贞德姑娘,这科雄与我有灭门之仇。今日恭请姑娘代我杀掉此獠,祭我一家三十六口的灵魂!”贞德头也不回,只是略挥了挥手,表示知道了。   科雄不惊反喜,心想贞德已经被折腾了十几天,身子羸弱不堪,怎会是自己对手。他自忖凭着自己的功力,若用出犹大福音,应当可以一举击杀,瞬息之间别人看不出破绽。计议已定,他运起犹大功力,一双鸡爪般的肉掌,摆下一个狮鹫扑食的架势,如同恶魔临世,只待贞德来攻。   贞德此时手持嘉德剑,眼神空灵清冷,俨然已是人剑合一,看不到一丝破绽。科雄与她四目对视,觉得她手中一握这长剑,仿佛换了一个人一般,竟说不出的神圣,心下开始不安。他心想索性先下手为强,便双掌一晃,用尽毕生功力挥向贞德。   贞德剑尖一抖,灿然青光绽开,若银河倒流。霎时广场四下都为这一剑的惊人气势所震慑。   竟是嘉德剑法的最高绝学。   因信称义,圣女一剑。   唯有信念坚固者,可得称义人。   青光一闪,众人再看时,科雄大主教已被圣女剑刺了一个对穿,双目仍大大睁着,似乎不相信这一剑竟有如斯威力。整个广场一片寂静,群众皆不知该如何是好。   贞德默默拔出圣女剑,用衣襟下摆擦干剑上鲜血,转身一步步走到加布里埃拉嬷嬷身前跪下,双手捧起圣女剑,低声道:“师父在上,弟子不才,愿交回嘉德祖师的圣女剑。”加布里埃拉嬷嬷望着贞德,面容慈爱,以手抚她的发顶,缓缓道:“这因信称义,乃是我贝居因会武学的至精至要,已有三百余年不曾有人悟到,想不到今日竟被你施展出来,为师实在欣慰。上帝之道,你悟的已比为师更深。”   贞德并不答话,只是与加布里埃拉嬷嬷对视一眼,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他们师徒十几年情分,早已是心意相通,无须多言。嬷嬷知道她的心意,接过圣剑,却忍不住面露悲戚。贞德站起身来,昂首走到火刑架旁。理查站在原地,看贞德的眼神空灵微妙,湛蓝的双眸中没有半点戾气,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卡莱尔见多少年的大仇人终于伏诛,将竖琴抛下,放声大哭。   贝福德公爵这时率领卫队冲入广场,因为忌惮贞德与加布里埃拉嬷嬷的惊人武功,公爵不敢靠得太近,让数名重铠武士挡在身前。四下劲弩长弓又多加了一倍,只等公爵一声令下,便可把广场内的几人射成刺猬。贝福德公爵振声道:“今日你们来劫法场,又杀我主教,还走得了么?”   贞德冲贝福德公爵盈盈一拜道:“公爵请看,这科雄本是犹大福音的传人,乃是恶魔使徒,平日里隐蔽得紧,刚刚才被我逼出本门功夫。”贝福德公爵倒吸一口凉气,连忙去看科雄的尸身。只见这尸体周身皮肤寸寸皱起泛紫,十分骇人,正是犹大福音的表征。公爵也略懂功夫,方知所言不虚。一想到英格兰竟与这等邪魔为伍,倘若传出去,可是一桩大大的丑闻,公爵拈须不语,沉吟良久方才说道:“你揭破科雄身份,原是应该感谢的。但贞德小姐乃是我英格兰的大敌,又是宗教法庭宣判的魔女,放你离去,我英格兰将颜面扫地。”   贞德道:“公爵大人,刚才多谢你仗义执言,使我少受侮辱,可见也算是个义人。如今我自愿身受火刑,能否请你放其他人离开卢昂?”   她一言既出,理查和贝福德公爵都是大吃一惊,只有加布里埃拉嬷嬷手提圣女剑,早就看出她这爱徒的心意。理查一时激动,抓住贞德肩头大声叫道:“贞德姑娘,塞隆与卡莱儿会在外围策应,有加布里埃拉嬷嬷援手,一定可以逃出去的!”贞德摇摇头,轻声喟叹:“你又是何必,天意如此,不能强求。”理查双目泛红,顾不得众人在侧,只是大嚷道:“贞德,贞德,你我尚有约定,你竟忘了吗?”贞德微微一笑,玉指点了点他额头,柔声说道:“贞德怎会忘记。这十几天来,我除了祈祷,就是默诵你念给我的《神曲》篇章。来给我念念剩下的部分吧,时间已经不多……”   理查大骇,望着嬷嬷用眼色求助。嬷嬷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她去意已决,谁也阻拦不了。倘若她就此一走了之,非但从此自己要背负魔女之名,不得洗脱,就是贝居因会亦要因收留魔女与伪造敕令而大难临头——因信称义,原本就有杀身成仁,以全公义的寓意。贞德如今是要以生命来捍卫圣女之名,仍旧是历代圣女剑者的宿命呐。”   理查怒道:“焉知她不是因此知道了自己身世,对这世情心灰意冷之故?”加布里埃拉嬷嬷默然把圣女剑递给理查:“你快去吧,总不好教她登去天国,还留有遗憾。”这时贝福德公爵拔出佩剑,对贞德道:“我以公爵之位与骑士精神起誓,除贞德以外,不再追究余者劫杀之责。你可以安心去了。”   塞隆突然把长剑与骑士头盔丢在地上,涕泪交加,大叫道:“既然要讲骑士精神,让我来代替贞德将军好了。”贞德摸摸塞隆的亚麻头发,没有说话。塞隆双膝“咕咚”跪在地上,泣道:“国家可一日无塞隆,不可一日无将军啊!”贞德抚住他肩膀,轻轻拍了三记,转身回到火刑架上。   此时忽有大风吹起,一时间飞沙走石。广场旁的民众纷纷掩脸低头,唯有贞德从容靠在火刑架前,任凭金发飘动,双眸昂然望天,似有无限悲戚与喜悦蕴藏其中,宛若天国已近,圣咏缭绕。有旁观的市民事后指天发誓,赌咒说当时亲眼看到两位六翼天使从天而降,落在贞德双肩。   理查手持圣女剑跪倒在柴薪堆前,声若呜咽。刽子手踌躇再三,终于将火把投到柴薪堆上,贞德登时被一团红莲烈焰包裹住,小小的人影在火中模糊不清。整个广场一片肃然,唯听到理查念诵《神曲》之声:   〖……居火中以期迟,   待跻列夫幸福之曹:   若更有志于高迈,   当从胜我之所招:   予其委君以自退:   天帝治兮自彼霄,   昭法度之未奉,   禁予导夫帚郊。   帝玄黄兮垂拱,   此清都兮帝宫。   呜呼幸兮渥兹宠!   曰诗人兮请从,   别托神惠之独赍,   祅今祸以除来凶,   愿予导兮偕逝,   仰圣彼得之天门……〗   贞德死后二十二年,法军攻破波尔多,至此解放法兰西全境,查理七世成了中兴之主。三年之后,教皇利克斯特三世亲下敕令,重审贞德案,推翻之前英格兰法庭判决,不顾法皇反对,正式册封贞德圣女的名号,据称贝居因会与阿维农一位爵士于其中居功至伟。而早在平反之前十数年,《贞德之歌》早已在西欧大地不胫而走,广为吟游诗人所传唱,只是作者付之阙如。   理查修士心灰意冷,告别特鲁瓦,移居德意志的马德堡,独居一世。几十年后,马德堡忽然有一位少年英才横空出世,名叫马丁路德·金。他手持一柄湛蓝长剑,凭着“因信称义”的高明武功,打遍欧罗巴无敌手。后来马丁路德高倡“因信称义”大旗,遂开创了基督路德宗新教一派,与梵蒂冈教廷分庭抗礼,数百年间声望不堕,成为欧罗巴江湖一大门派,影响后世至深……   『注:   1.历史上贞德进攻巴黎是在1429年9月8日,在贡比涅被俘是在1430年的5月23日。一直到1431年的1月9日,宗教法庭才开始审讯,处死贞德是同年5月30日,跨度很长。小说里为求紧凑,压缩了一下,读者识之。   2.史上确有贞德是查理七世亲妹妹的传说,只是证据不足,不为正经史家所采信,小说姑从此说,聊为一乐而已。   3.文中《神曲》译文摘自钱稻孙先生手笔。』